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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第》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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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世界而言,这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夜晚,星辰满天,风儿习习。
    于是,我们的女主人公罗织锦小姐,像往常一样,喝完一杯饭后酸奶,打算去赴一个约会。
    爸爸已读完了当天的报纸,看着正在换鞋的织锦,咳嗽了一声。
    因为太了解父亲了,织锦加快了换鞋的速度。爸爸的咳嗽不过是一次预警,不超过两分钟,他就会开始询问她要去哪里、见谁。当然,她要撒谎,不能说是去见马小龙,也不能为了讨爸爸的高兴,说是去见何春生。大多时候,她会说某个同学过生日,或是朋友组织大家饭后去K歌。
    这一次,爸爸在预警之后没给她留空隙,“一个女孩子家,晚上不在家待着,去外面疯,像什么话!”
    织锦冲爸爸做个鬼脸,“爸,您出去问问,现在的年轻人谁晚上在家待着?像我这样每晚都回家吃饭的已经是极品了,您别不知足。”
    是的,织锦几乎每晚都回家吃饭。这并非因为她是个听话的乖乖女,而是马小龙的母亲非常排斥织锦,为防止儿子和织锦约会,她要挟马小龙,只要他不回家,她就不吃饭。孝子马小龙没辙,只好回家陪母亲吃饭,饭后再编个借口跑出来见织锦。
    “织锦,你给我回来!”织锦刚要开门,爸爸喝了一声。
    织锦看着爸爸,撒娇地拖长声音:“爸爸——”
    “织锦,别以为你的小把戏能瞒得了你爸爸。你爸爸是侦察兵出身!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回来。那个马小龙有什么好?何况还有他那个妈。嗯?你不会不知道他妈妈对你的态度吧?就算我同意了,你们两个也不会有好结果。你还是考虑一下春生吧,他都二十九岁了,为了等你,一直没谈恋爱。”说这些话的时候,爸爸有些激动,胸口起伏的幅度很大。
    妈妈见状,忙说:“织锦,听你爸的话,今晚别出去了。”
    余阿姨也拿着擦碗布从厨房跑出来,“织锦呀,不是我说你,就那个马小龙,他哪里配得上你?再加上他那个神经兮兮的妈,你要真跟了他,有的苦受。听你爸的话,和他断了。”然后,又对织锦妈妈说,“就凭咱织锦的模样和学历,天下的男人随便挑。”
    余阿姨是保姆,烧得一手地道的扬州菜,从织锦八岁起就来罗家了。二十年过去了,在织锦的心目中,余阿姨已是这个家庭中不折不扣的一员。余阿姨没孩子,老伴死得早,一直拿罗织锦和罗锦程当自己的孩子疼,搂着织锦睡到十二岁才和她分了床。
    织锦一想到马小龙在等自己,就心焦得不行,在门口磨蹭着想办法说服爸爸。余阿姨悄悄拽了一下她的手,小声地说:“织锦,你爸这两天身体不太好,别惹他生气。”
    一听这话,织锦的倔劲儿就悄悄软了。爸爸有心肌梗死病史,不能生气。如果一定要让她在爱情和爸爸之间做一个选择的话,她还是会选择爸爸。
    毕竟是爸爸给了她生命,尽管爸爸貌似很糊涂地咬牙坚持让她嫁给何春生。
    织锦不想因为一次约会惹得爸爸犯了病,就一声不响地换下鞋子,气呼呼地上楼去了。
    她进房间,一头扎到床上,给马小龙发了条短信,让他别等她了,早点儿回家。
    过了一会儿,马小龙回短信问怎么了。织锦觉得马小龙软弱得让人生气。他马小龙是个男人,怎么着也得有点儿战斗精神不是?依着织锦对爸爸的了解,如果马小龙真的找上门和他理论,戎马半生的爸爸说不准会因为欣赏马小龙的勇敢而答应了他们的婚事呢。类似的话,织锦和马小龙说过多次,但他总是说找机会吧。可是一年又一年过去,马小龙一直没找到这个机会。
    织锦越想越气,就没回马小龙的短信。过了一会儿,罗锦程打来电话,问她忙什么。织锦说忙着生气。罗锦程就坏笑,说又被老爹拦在家里了吧。织锦用鼻子“嗯”了一声。罗锦程说:“你啊,不光咱爸不看好马小龙,我都不看好他。活生生一个大男人,软弱得一辈子都拉不出一泡硬屎来,谁能瞧得上?”
    织锦火了,“哥,亏你还自称绅士,说话就不能干净点儿?”
    罗锦程嘻嘻哈哈地道歉,说:“织锦,别惹我啊,我给你打电话可是好事。”
    织锦耷拉着眼皮,“你要真打算干好事,就把你的前妻从家里接出去,遂了她的痴情,让我们的良心少受点儿盘剥。”
    罗锦程赖皮地说:“这是两回事。对了,你下楼一趟,快点儿。”
    织锦没好气地说:“你不会是打算替咱爸说服我嫁给何春生吧?”
    罗锦程急了,“织锦,天地良心,在咱家里,我是第一号坚决反对你嫁给何春生的人。娶我妹妹,他也配!”
    这番话,织锦很爱听,穿好鞋就往楼下跑。爸爸和妈妈在客厅里看电视,余阿姨已经回自己房间去了,柳如意在教兜兜念英语。柳如意生硬蹩脚的英语发音让织锦听着很难过,就对她说:“嫂子,你别教兜兜英语单词了,等我来教他。”
    柳如意坐在地毯上,双腿圈着兜兜,一本正经地看着织锦,“你那么忙,哪有时间?兜兜三岁了,该学学简单的英语单词了。”
    织锦就笑,“嫂子,就你这英语发音,是美国人听不懂,中国人听不明白。你要真想让兜兜学英语,等九月份的时候,让我哥把兜兜送到一家有外教的双语幼儿园去。”
    柳如意的眼睛顿时瞪大了,“真的?”
    织锦笑了,“当然真的,我这就跟他说去。”
    说完,织锦就往外跑。爸爸问:“去哪儿?”
    织锦无奈地看看爸爸,“爸,我空着手,没带包,能去哪儿?我哥在楼下呢。”
    “他怎么不上来?在楼下干什么?”
    “我又不是我哥,我怎么知道他在楼下干什么。”说着,织锦就跑下楼去。
    2
    罗锦程站在楼下,眯着眼睛望着楼道。织锦跑出来,“哥,你怎么不上去?”
    罗锦程斜着眼睛看她,“被咱爸拦在家里了吧。”
    织锦撇了撇嘴,没吭声。罗锦程坏坏地笑了一下,“得,别把脸拉得跟长白山似的。哥送你个礼物。”说着拉过织锦,把一个硬硬的东西塞进她手里。
    “什么呀?”织锦摊开手一看,是两把车钥匙,就瞪着罗锦程。罗锦程也不说话,拽着她往大楼的另一侧走,指了指停在楼旁的一辆火红色的别克,“喜欢吗?”
    织锦的眼睛瞪得好大,愣愣地看了一会儿,猛地跳起来,抱着罗锦程的脖子,“哥,前两天你要我身份证就是买车啊!”
    罗锦程笑,“傻样,你哥什么时候骗过你?你一个女孩子开辆桑塔纳不像那么回事。我拿这辆别克跟你换了,把桑塔纳给我公司那些小子办业务时用。”
    织锦打开车门,坐进去,闭着眼,点头,“很爽。”又问罗锦程,“不会跟我要差价吧?”
    “不要,你放心了吧?记得明天把你那辆旧车的钥匙给我。”
    织锦欢天喜地地答应着,跟罗锦程说了柳如意在家教兜兜英语的事。罗锦程皱了一下眉头,让织锦回去告诉柳如意,等秋天兜兜该上幼儿园时,他会选一家双语幼儿园。织锦看着他,半天才说:“哥,我真希望你和柳如意复婚。”
    罗锦程不高兴地瞅着她,“织锦,就算看在我刚送了辆车给你的分儿上,你也不该急着把我往火坑里填吧?”
    织锦叹了口气,知道说也是白搭。她也明白,如果把她和罗锦程换个位置,她也不会和柳如意复婚。倒不是柳如意这人多么恶劣,而是这两人实在是太格格不入了,像两只养不到一笼子里去的鸟儿。
    罗锦程皱着眉头,看看织锦,“看看我和柳如意,你更要拿定主意,别跟何春生结婚。”
    织锦说知道了。
    其实如果不是爸爸逼着,罗锦程的婚姻生活完全不至于这么狼狈。
    当年,柳如意是妈妈科室里一个护士的女儿。柳如意每天放了学就背着书包去医院找她的妈妈,罗锦程也是。妈妈们忙得没时间照顾他们,他们写完作业就一起玩。两人年龄相仿,也能玩到一块儿去,只是罗锦程比较淘气,经常欺负得柳如意哭了。织锦妈妈觉得过意不去,常从家带点儿巧克力什么的给柳如意,算是替罗锦程道歉。时间长了,柳如意的妈妈以为织锦妈妈喜欢她女儿,就半开玩笑地说干脆让柳如意当罗锦程的媳妇得了。并且科室里的医生、护士们也拿这对小男女这么开玩笑。织锦妈妈只当是玩笑,就没往心上去。
    柳如意的爸爸重男轻女,对儿子宠得不行,对女儿柳如意却苛刻得很。柳如意小小年纪就像大人似的帮着做家务,即使这样,还是经常被爸爸责骂。得不到家庭温暖的女孩子往往早熟,青春年少的柳如意就像一只到处寻找温暖的小动物,因为织锦妈妈带给她零食,她就理解为织锦妈妈喜欢她、待她好。每当挨了父母的骂,她就会抹着眼泪想,如果织锦的妈妈是她的妈妈该多好。织锦妈妈不仅从不骂人,看人的时候还笑眯眯的,皮鞋总是擦得干干净净,漂亮的挎包里装着好吃的巧克力。更让人羡慕的是,经常有吉普车来接罗织锦和罗锦程回家。如果她是他们家的孩子,不仅不用在家洗碗、挨骂,还可以耀武扬威地坐吉普车,那该是多美的事啊!所以,哪怕是被罗锦程捉弄、欺负,柳如意也喜欢跟着他。罗锦程是个晚熟的傻小子,不知道柳如意老早就喜欢上他了,对柳如意依然没心没肺的。直到上了高中,他才在同学们的调侃戏弄中明白了怎么回事,就渐渐疏远了柳如意。
    被冷落了的柳如意找到罗锦程家里,问他为什么不理她了,说着说着就哭了。罗锦程蒙了,去哄她的时候,不知怎的就把她抱在了怀里,在手忙脚乱中完成了彼此的身体交接仪式。从那以后,初尝性爱之欢的罗锦程就像一只不小心掉进米囤子的老鼠,逮着机会就疯狂地和她亲密,学习成绩下降得厉害。更要命的是,在高二末尾,柳如意怀孕了。这个消息对于罗锦程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慌张无措中,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妈妈,妈妈又惆怅地告诉了爸爸。结果就是爸爸给了他两个响亮的耳光,并让他发誓将来娶柳如意。那时候爸爸已经是副师长了,带出的兵个个都是好样的,难以接受自己的儿子成了登徒浪子。妈妈悄悄地给柳如意做了流产手术,并满怀愧疚地向柳如意的妈妈忏悔儿子犯下的罪过。柳如意的妈妈见他们已把这件事处理得体面妥帖,便也没发作,只在回家后暴骂柳如意贱货。
    从那以后,在两家人的眼里,柳如意和罗锦程长大后就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有了两家人的默许,两个孩子更是肆无忌惮。性事频繁使得两人上课时呵欠连连,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柳如意高考落榜,进了一家食品公司。罗锦程的运气要好一些,他考的是艺术院校,对文化课的成绩要求不是很高。
    他对柳如意的厌倦从大二时就开始了。放假回来,他吹萨克斯给柳如意听。柳如意听完后总是一脸的迷惘,很不明白这么一根破金属管子,罗锦程怎么会吹得那么陶醉。
    罗锦程带她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一吃西点,她就开始喋喋不休地说他们车间的点心,并告诉大家这些点心的配料和烘烤流程。见大家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柳如意像大师讲解自己的作品一样,对他们这帮搞艺术的人讲解点心,罗锦程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事后,他跟柳如意说,他的同学对点心不感兴趣,让她以后不要再说了。柳如意总是答应得很好,可是一看见点心,她就压抑不住兴奋。
    罗锦程带她去看大片,带她去听音乐会,常常还没到半场,柳如意就歪在他肩上睡着了。每每这样的时候,罗锦程就恨不能把当年的自己抓来抽一顿。
    他大学毕业后,柳如意就堂而皇之地从家里搬出来和他同居了。父母看不惯他们未婚同居,催着罗锦程和柳如意结婚。
    罗锦程能拖一天是一天,想到要和柳如意过一辈子,他就恨不能自宫了。他觉得这场爱情就像身体上一个携带了多年的囊肿,他既做不到承认她已是身体的一部分,又碍于父母挡在面前,下不了彻底切除的决心。
    他的迟疑与去意彷徨,柳如意当然能感觉出来。她不能抱怨、不能反抗、不能指责,因为她爱这个男人。她害怕一时意不平会彻底失去这个男人,只好强颜欢笑地忍了。在罗锦程面前,她愈发小心翼翼,愈加贴心贴肺地讨好未来的公公婆婆。她知道,仅凭自己的能力是挽留不住罗锦程的。她必须牺牲自尊,寻求外力,组成一个战斗团队。
    罗锦程现在回想起来,和柳如意同居的几年,简直就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为了逃避和柳如意结婚,他每天都在与爸爸、与柳如意斗智斗勇。最终,他还是输了,因为柳如意吞下了一瓶安眠药。
    睡在他身边吞的。
    罗锦程彻底投降,等她出了院,就和她举行了婚礼。
    织锦明白罗锦程不上楼是不想看见柳如意,就也没勉强他。她知道为了给她送车,他没开自己的车,就说:“你去哪儿?我送你去吧。”
    罗锦程说:“还能去哪儿?‘迷迭香’。”
    织锦看了看他,没吭声,启动了车子。
    “迷迭香”是罗锦程投资的西餐厅。所有人都知道,“迷迭香”其实是罗锦程为金子开的。金子是个已婚女人,丈夫在澳大利亚,她留在国内给孩子陪读,不知怎么认识了罗锦程,两人就好上了。罗锦程之所以和柳如意结婚半个月就从家里彻底消失了,全是因为这个女人。
    织锦把罗锦程送到“迷迭香”后,本想打电话让马小龙出来看看她的新车来着,看了一下时间,估计他已经回家了,也就算了,便开车回家。
    余阿姨还在等她,见她进门,忙从冰箱里端出一小碗阿胶冻,叮嘱她别忘了吃。
    余阿姨很懂得养生,每到春天,她总会用核桃仁、大枣做成好吃的阿胶冻,让织锦每晚都吃一点儿,说是养颜补血。
    织锦给余阿姨也装了一小碗,“阿姨,你也吃。”
    余阿姨忙说:“织锦啊,余阿姨老了,都绝经了,不能吃这东西了。”
    织锦就嘻嘻呵呵地笑着说:“我妈也绝经了,你怎么还让她吃?”说着就不由分说地喂余阿姨。因为自己是余阿姨带大的,织锦对她感情很深。
    余阿姨是个做事有数的人,从不会因为罗家人待她好而失了分寸,做事得体,这也是罗家上上下下都很敬重她的原因之一。
    有时候,柳如意为了表现一下,去抢余阿姨的活儿干,余阿姨总是把她从厨房里推出来,从没因罗锦程跟她离了婚而慢待了她。
    织锦吃完阿胶冻,洗了个澡,正打算睡觉,忽然听见妈妈喊:“织锦——织锦——”声音很是慌张,好像出了什么大事。
    织锦忙穿上衣服跑下楼,就见妈妈穿着睡衣从卧室里跑出来。
    “妈,怎么了?”织锦忙问。
    妈妈已急得说不出话来,指了指卧室。织锦知道,十有八九是爸爸的旧病又犯了。她顾不得多问,先抄起电话打了120,然后跑进去给爸爸做心脏复苏。
    爸爸脸色发青,眼睛紧紧地闭着。
    柳如意也跑了进来,站在床边,慌手慌脚的不知干点儿什么好。织锦边给爸爸做心脏复苏边说:“去准备一下住院的东西,给我哥打个电话。”
    柳如意这才回过神一般跑了出去。
    120急救车十分钟后就到了,罗家已经乱成一团。
    爸爸被送进了急救室,织锦这才发现自己还穿着睡衣呢。她握了握妈妈的手,“没事的。”
    爸爸的心肌梗死犯过几次了,病危通知也被下过几次了,可他每次都能从鬼门关挣扎回来。
    过了一会儿,罗锦程气喘吁吁地赶来了,愣头愣脑地看着妈妈,“我爸怎么又犯病了?今晚没人惹他生气吧?”
    妈妈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才说父亲临睡前长吁短叹说对不起老何。
    罗锦程看了织锦一眼,无限同情,并没怪她的意思。
    织锦却很是自责,小声说:“是我不好。”
    罗锦程沉默了一会儿,“不怪你,是爸太固执。不就是老何救过他吗?不就是老何临死前跟他开了个玩笑吗?犯得着把你一辈子都搭进去吗?”
    3
    让我们暂且把时光退回到二十八年前的一个冬天。
    那是个周末的上午,寒冷的空气把阳光冻成了一片无边无垠的透明,坚硬而干净。那时织锦的妈妈还没有把织锦生出来,她还是一粒小小的肉色种子,睡在柔软而温暖的子宫里。妈妈发现了她的存在,并告诉了爸爸。
    吃完早饭,爸爸就去了何春生家。那个时候,再过半个月何春生就会从胎儿变成婴儿,他整天在他母亲的肚子里又踢又踹。他母亲像一只肥硕的企鹅,一手牵着大儿子何顺生,一手抚摩着肚子里的小儿子,步履蹒跚地在部队军属大院里晒太阳,脸上洋溢着心满意足的微笑。
    爸爸敲了敲何春生家的门,然后喊:“老何——老何——”
    何春生的爸爸应声跑出来,手里还拿着刮胡刀。人年轻的时候总爱装老成,虽然他们都不过三十多岁而已,却非常热衷于称彼此为“老何”、“老罗”。
    老罗搓着手傻呵呵地乐着,“老何,我老婆又有了,你老婆也快生了,咱去大沽河弄几条鱼回来吧。”
    两个即将做爸爸的男人揣着满腹的幸福,骑单车去了郊外的大沽河。宽广的大沽河像面平坦的镜子,他们凭经验选了一片冰面开始凿冰。
    老何突然说:“老罗,这一次如果我们两家一个生儿子一个生女儿,咱就指腹为婚吧。”
    老罗看了他一会儿,说:“你闹吧,让政委知道了,你吃不了兜着走。”
    老何说:“咱不告诉他,他咋能知道啊?我这不是在想办法维持咱两家的世交吗。”
    老罗说:“那倒是。如果生的都是女儿,就让她们结拜为干姐妹。如果都是儿子,就结拜为干兄弟。”
    老何看着老罗哈哈大笑起来,“我们搞得跟真的似的。我们哪里做得了孩子们的主啊!不过如果咱俩成了亲家,肯定是全中国关系最好的亲家,你信不信?”
    老罗在镐头上哈了一口气,大声说:“那当然。”
    两个男人都笑,相互捶了对方一拳,继续吭哧吭哧地凿冰。河面结了冰,水里氧气少,冰面一旦被砸开洞,在冰下憋慌了的鱼就会游到冰窟窿口呼吸新鲜空气。鱼儿多的年份,不用钓钩,在河面上砸开个窟窿,把笊篱往冰窟窿里那么一捞,再往冰面上一撇,银光闪闪的鱼儿就呼啦呼啦地在冰面上蹦跶了。
    一会儿工夫,冰面上已经躺了好几条大草鱼。老罗摸出一根烟,想点燃,摸了摸口袋,发现没带火,便问:“老何,有火吗?”
    老何从棉大衣口袋里掏出火机,对着他比画了一下,说:“接着。”
    他们两人各自守着一个冰窟窿,大约相距十几米远。
    老罗说:“扔吧。”
    老何就把火机扔了出来。中午的太阳把冰面照得明晃晃的耀眼,火机在冬天的阳光下划着优美的弧线,偏离了老何给它预定的落点。老罗下意识地起身去接,突然,他脚下出现了那宿命性的一滑。再然后,他就觉得那只收也收不住的脚像踩在了棉花上,没尽头地往下落。而且,彻骨的寒冷像刀子一样扎进了他的棉衣、他的皮肤、他的骨头。他伸出双手,拼命地扑打着,想扒住冰窟窿的边缘。可是冰实在太狡猾了,它就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戏弄溺水者一样,怎么都不肯让他抓住。他想大叫,冰冷的水迅速涌进了嘴巴。一瞬间,绝望和冰冷的大沽河水把他淹没了。蒙中,他看见他的好友正从旁边奔过来。老何趴在冰面上,胳膊伸进冰窟窿里拼命地抓捞。老罗想抓住老何的手,可是怎么也够不到……
    在他的意识快要模糊的时候,他看见了他的战友老何像一只硕大的熊,从冰窟窿中潜了下来,腰上系了一根绳子。很快,他就被拉住了,老何拖着他往冰窟窿口游去。老何艰难地把他一点点地推出了冰面,他终于可以大口大口地呼吸了。他看见老何腰上绳子的一头系在钓竿上,钓竿横在冰窟窿上。老罗往前爬了一下,去拉钓竿上的绳子,他的战友到了冰窟窿口了,可是他怎么就拉不上来呢?
    老罗发现老何横在冰窟窿下,像石头一样沉,木头一样僵。老罗忽然觉得有些不祥,拼命伸手去拽。终于,老何的脑袋伸出冰窟窿口了。望着战友老何的脸,老罗号啕大哭。
    老何的鼻孔和嘴里有鲜红的血往外流,像绵绵不绝的虫子不停地往外爬……这是典型的呛水特征。也就是说,他在水下没憋住气,水冲破了他的肺甚至是心脏。
    老罗发疯般把老何往外拖,拖出来后,发疯般背着他往医院跑。可是,冬天的大沽河周围太寂寞了,寂寞得跑了很远找不到一条路,看不见一个人,寂寞得整个旷野里只能听见他呼救的回声。
    终于,一个去赶集的老乡帮他把老何送到了最近的医院。医生看了看老何的瞳孔,又听了听他的心脏,说:“没救了,拉回去吧。”
    老罗一把抓住医生的手,“大夫,你再看看,他身体一向很强壮。”
    医生见惯了生生死死,漠然地把听诊器拿下来挂到脖子上,“呛水身亡和身体素质好没有必然的联系,节哀顺变吧。”他拍了拍老罗的肩,就去看一位被拖拉机撞伤的病人了。
    老罗呆呆地看了战友一会儿,突然跑到旁边,对一位护士说:“我觉得这是在梦里,你说呢?”
    护士惊疑地看了他一眼,说:“不是梦,是真的。”
    老罗说:“那……你打我一下。”
    护士犹疑。
    老罗急了,抓起她的手,“你打呀!”
    医生对护士点了一下头。护士把手抽出来,又审慎地看了看他,抬起脚,在他脚上踩了一下。
    看着护士的鞋落在自己的脚上,一阵钻心噬肺的疼痛蔓延了老罗全身。不,不是脚疼,是悲痛,像巨大的兽,猛地一口就把他吞噬了。老罗的眼泪刷刷地滚了下来。
    傍晚,何春生的母亲来了。她一脸的狐疑,像在提防有人搞恶作剧骗她。她身后是拖着长鼻涕的何顺生,正在和罗锦程抢一把弹弓。老罗一把夺过弹弓,塞给何顺生,罗锦程就鼻子眼睛皱成一团地哭了起来。
    何春生的母亲呆呆地坐在丈夫遗体旁,摸了摸他的脸,说:“顺生他爸,顺生他爸……”
    老罗呆呆地站在老何遗体的另一侧,觉得自己成了罪人,千古的、永无机会赦免的罪人。织锦妈妈也在,她揽过罗锦程和何顺生,满脸是泪。
    老罗说:“老何是英雄,他是因为下冰窟窿救我才……”
    何春生的母亲抬眼看了看他,开始号啕大哭,用头砰砰地撞着太平间的台子。
    老罗只觉得万箭穿心,恨不能老何根本没下冰窟窿救过自己。他将来的人生承担了太大的罪过,大得都失去生存的意义了。他往何春生母亲面前走了两步,扑通跪下来说:“嫂子,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
    老何的丧事办得收声敛息,除了几个至亲好友,几乎没什么人知道。在那个年代,军人因为去钓鱼而丧了命,是极不光彩的,有贪图享乐的意味,好比现在政客死在妓女的床上,是件需要遮掩的事。
    办完丧事,老罗跟何春生的母亲陈述了他和老何在冰面上的提议:如果两家生了一儿一女,就结成亲家;生两个女儿或两个儿子,就结拜为姐妹或兄弟。
    何春生的母亲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好像看穿了他的伎俩,“别说这些了,我还要把何顺生养大,不会去死。”
    老罗说:“嫂子,我是认真的,我会履行老何的遗愿。”
    何春生母亲的眼睛瞪得很大,满眼的泪,直勾勾地看着他,“你能不能不和我说冰?你能不能不和我说该死的冰?”
    内疚和负罪感让老罗呆如木鸡。
    何春生母亲哭了起来,悲哀地说:“你能不能不说老何?你一说他,我就难受。”
    半个月后,何春生出生了。在立春那天,他紧紧地闭着眼睛,哭闹着来到这个世界。他的母亲侧着头看了一眼台历,说:“就叫春生吧。”
    次年秋天,织锦出生了。当何母抱着春生去医院看望织锦妈妈时,她让春生摸了摸织锦粉嫩的小脸,“春生,你媳妇真漂亮。”
    织锦妈妈笑得有点儿尴尬。
    因为老何不是烈士也不是因公殉职,随军进城的何春生母亲就不能在军人服务社上班了。她先是在一家街道福利印刷厂叠纸盒,挣的钱刚够糊上儿子们的两张嘴。织锦爸爸常来送些大米、花生油什么的,织锦妈妈也常给春生和顺生买新衣服。可是,这些好意她都不愿领。那时的她多么年轻气盛啊!但凡年轻气盛的人都是很要自尊,很讨厌被人施舍、被人垂怜,她一想到自己要靠被人可怜过活,就会觉得屈辱。
    再者,这些帮助都会让她情不自禁地想起老何的死。如果老何不死,她家也会有吃不完的大米,春生和顺生也会有很多新衣服和玩具。他死了,这些就成了泡影。她不愿意被任何事提醒自己:因为老何的死,她失去了美好的生活。
    那时的她因为年轻而自信,不愿拥有怨恨这种徒劳的情绪。它是种毒药。她和儿子也这么说,它毒不到别人,只能伤害自己,你们不要去碰它。她说:“你们的爸爸虽然死了,但是,他是英雄。你们不要恨罗家伯伯,虽然你们的爸爸为了救他而死,但是,你罗伯伯给了你爸爸一个做英雄的机会。”
    她要让死去的老何成为儿子们心中的英雄。
    后来,每当何顺生跟街上的孩子打架被人找上门时,他就会理直气壮地说:“我要做个像我爸爸那样的英雄。”她高高扬起的巴掌就落不下去了,颓然垂落在空气中,和眼泪一起。
    几年后,母亲在湛山农贸市场摆了一个包子摊,卖高密炉包。其实她也不知道高密炉包什么样,反正别的卖炉包的都说自己卖的是正宗的高密炉包,她也就把自己的炉包叫高密炉包了。
    自从开始卖炉包后,母亲渐渐胖了起来,手背上堆出了一个个小窝。没人的时候,她就把手摆在眼前,细细地看。曾经有个看手相的来买炉包,见了她的手,很是讶异,说她长了一双不用自己动手就金银满屋的贵人手。望着那人的背影,母亲怔了一会儿,把一双粘着油带着面的手举起来,看了一会儿,眼泪就扑簌簌地掉了下来。老天给了她一双贵人手,又给了她一条贱命。
    从何春生懂事起,母亲便指着穿着花裙子在大院里蹦跳的织锦,拍拍何春生的脑袋说:“去,和你媳妇玩去。”何春生就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和织锦玩。
    那时,他们都住在太平角一带的一个军属大院里。何春生家住在织锦家对面,院子中央堆着废弃的汽车轮胎,大院里的孩子们放学后就在这堆轮胎上爬上爬下地疯玩。何春生至今还记得,他抱着一个小碗,和织锦坐在轮胎堆上吃蒸槐花的时光。真美啊!蒸熟的槐花又香又甜,织锦圆圆的小脸蛋上沾着柔软的槐花花瓣。那些时光里的一切,美得让人不敢怀念,一怀念心就疼。
    随着织锦爸爸官职的升迁,织锦家搬进楼房去了,而且搬了一次又一次,房子越搬越大了。何春生家也搬了一次,因为以前住的军属大院要改成招待所,他们就搬到了江宁路的一栋老楼中。楼下是热闹非常的劈柴院小吃一条街。那是一条充斥着复杂气味的街道,住得久了,何春生能从这复杂的味道里分辨出海鲜味、羊肉味、坛子肉味、锅贴味。何顺生还教他趴在摇摇欲坠的木窗上看对面涮锅店的胖老板娘冲凉。虽然大多时候只能看见老板娘一片白花花的后背,但他们很满足了。晚上,何顺生就会很神往地说:“春生,你说她夜里睡觉翻不翻身?”
    何春生就傻乎乎地说:“谁睡觉不翻身啊!我都能翻到床下去。”
    何顺生点点头,不无担忧地说:“如果她睡觉也翻身的话,能不能翻到她男人身上,一下子把他压死?”
    何春生想了想,也点头,“嗯,不压死他也能闷死他。”
    老板娘的男人瘦得像大烟鬼,他总是手脚不停地在逼仄的厅堂里跑来跑去。老板娘像一尊白生生的玉佛,坐在高高的吧台后面,用一双画了很深眼线的眼睛睥睨着来吃饭的客人们,显得很是风情。
    何顺生的担心是多余的,一年又一年过去,瘦得像麦秸一样的老板娘的男人一直很健康地活着。倒是何顺生,天天逃学,惹得老师隔三差五来做家访。老师来一次,何顺生就挨一次揍。后来母亲实在是打够了,说自己老了,打不动了。每次打完何顺生,她就会腰疼手疼,反正全身零件都在疼,疼得眼泪就像六月天的暴雨,哗啦啦地落。其实,是母亲的心在疼,她看到了何顺生的黯淡人生,正徐徐地拉开帷幕。
    织锦的父母依然经常去探望何春生母子。织锦爸爸的官衔越来越高了,高得让何母不愿意见他们。优越的生活,让他们的表情是那样的从容而平和。相比之下,她和两个儿子寒酸得有些局促。尽管她想让自己平缓自然一些,不要情不自禁地去仰视人家,可是,姿态这东西,常常是不听理智指挥的,和他们说话,她总是说着说着就仰起了头。
    她恨死自己了,却没办法。
    她终于明白,所谓气质高贵,不是凭空想象或是冷不丁就能扮演的,它需要厚实的底子。
    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是扮演不了贵族的。哪怕穿最好的名牌,迫切、卑微、渴望依然会从眼里流露出来,挡都挡不住。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怨恨像一棵小苗,在她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是的,她没必要在一个有能力的人面前扮演施恩不图报的恬淡君子,她不过是个靠卖炉包养活两个儿子的寡妇。本来她可以在丈夫的护佑下过着体面的生活,可是,是他们让她失去了人生的从容与高贵。而且,是她的失去,换取了他们的拥有。
    每每织锦父母再说起感恩的话,她态度坦然地领受了。甚至当他们忘记说起这些事时,她还会主动提醒一下。比如,说着说着话,她会冷不丁地说:“如果我们家老何活着,现在也该是团级了吧?如果老何活着,我也就用不着去卖炉包了,咳……”
    或者这样说:“如果我们家老何活着,顺生也不至于连高中都没读。没办法,我一个女人,没家威,管不住孩子。”
    开始,织锦的父母还应声附和,甚至添油加醋,为的是在最大限度内表现自己的知恩不忘。可是时间久了,他们便渐渐有了不舒服的感觉,那种别扭是没法具体言说的。罗锦程读了《红楼梦》后,拿着书兴奋地跑到父母跟前说:“看这焦大,跟何顺生的妈妈真像啊!”织锦妈妈扑哧就笑了。爸爸把罗锦程揍了一顿,骂他是个数典忘祖、没恩义的东西。那顿打非但没把何顺生的母亲像焦大的概念从罗锦程心中抹掉,反而加深了记忆。所以,当后来织锦拒绝嫁给何春生时,罗锦程便在私底下添油加醋地说:“我支持你。难道林黛玉能嫁给焦大的儿子?”
    何春生母亲虽然只是个卖炉包的,但好歹也算是生意场上滚来爬去的人,识别脸色的本事,还是高人一筹的。对于织锦家人尽力克制着的忍耐,她当然洞若观火。这样的无趣,她是不会去讨的。但两家的往来不能断,他们欠了她的,即使他们偿还不了,她也要让他们知道,是她的落魄换来了他们家的繁荣。她就像不打算回收债务的债主,债可以一笔勾销,但是她?允许他们忘记他们是欠了她的。为了防止他们忘记,她必须以种种形式提醒他们记得自己这个免去他们债务的债主。
    所以,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专门做一锅白菜肉丁炉包,打发春生送去。
    提着一包热腾腾的炉包的何春生常常会觉得难为情。他清楚地记得,有一次织锦给他开门后,扭头冲里面喊:“是炉包来了。”那一刻,他真想扔下炉包掉头就走。
    他向母亲提出让哥哥去送炉包,母亲不肯,说哪有大伯哥替兄弟走丈人家的。说这句话时,她的嘴边挂着温暖的笑,那笑里有嘲弄、有调侃、有诙谐。很多年后,每当何春生想起母亲的那个笑容,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酸辣汤——热腾腾地喷着香味,吃到嘴里又酸又辣,让他总有种要掉泪的感觉。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幻想串在一起,让何春生心里产生了很莫名的感觉。
    很久很久以后,何春生才明白,那时母亲压根儿就不相信罗家真的会履行诺言把织锦嫁给他。她的笑,是看穿谎言却不戳穿,并要看它究竟能演绎成什么样子的诡异坏笑。
    何顺生磕磕绊绊地结束了他所厌倦的学生时代,在劈柴院摆了一个小摊,卖茶蛋、面包和热牛奶。每天上午十点左右,他就拎着空了的塑料桶摇摇晃晃地回家,把装着潮湿纸币的布兜扔在饭桌上,端着一碗豆腐脑趴在窗户上慢慢喝。他的眼睛眯成一条长长的细线,穿越了上午的阳光,抵达街对面涮锅店的内堂。他的理想是摸一摸胖老板娘的胸部,他想知道它们摸起来是不是像老李家的豆腐脑那样爽滑细嫩。
    因为搬到了江宁路,离湛山市场远了,来去不方便,母亲的炉包摊就搬到了四方路。四方路紧挨着青岛最繁华的商业街中山路,是个搭着各色棚子的自由市场。靠中山路这端是卖服装的,往里走个两三百米,就是卖炒货、水果及各种小吃的摊子。其中天津狗不理包子也在这一带,它的对面是著名的四方路大茅房。
    母亲的炉包摊在四方路上,紧挨着狗不理包子店,她常常很得意地在两个儿子面前卖弄说:“管它什么高密炉包不高密炉包,反正老娘的炉包技术是一流的。青岛港哪个卖包子的敢在狗不理门口抢饭吃?老娘就敢!”
    自从住在了劈柴院楼上,母亲变了很多,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喜欢自称老娘。四方路是小商小贩的天下,一个拖着两个半大儿子过活的寡妇如果不敢自称老娘,就会被人捏死。泼妇不是天生的,都是被逼出来的,在鱼龙混杂的市井坊间扒饭吃,扮演好泼妇就等于握住了让混混们发憷的武器。
    何春生在七中读书,每天都要路过四方路。放学后,他都要到母亲的摊子上帮一会儿忙。时间长了,就有规律了。每天下午,远远地看见何春生来了,母亲就会指指大茅房的方向,又指指摊子。何春生会意地点点头。母亲把着腰带,扭着肥硕的身子,扒拉开逛市场的人,一摇一晃地往大茅房跑去。
    何春生转到摊子后面,放下书包,相邻摊子上的女人们就开始逗他,荤话、素话一起上。他的脸涨得通红,不敢抬头。不一会儿,母亲就来了,她拍打着刚洗过的手,骂那些戏弄何春生的女人们:“回家发骚去,别作践我家春生!”说完就问春生饿不饿,要不要给他买点儿东西吃。何春生摇摇头,开始帮母亲整理摊子,把旁边摊子上的女人们羡慕得满嘴胡说八道。每逢这时,母亲的眼里就会流淌着心满意足或是骄傲的光彩。
    何顺生的牛奶和茶蛋总是半个上午的时间就卖完了。他要么回家发呆,要么不知蹿到哪里猫着,一天见不着个影子,惹得母亲回家就骂,生怕他跑出去惹出事来。
    可何顺生到底还是惹出事来了,在他十六岁的夏天。
    有一段时间,对面涮锅店的男人经常找不到自己的老婆。一找不到她,他就站在劈柴院的街当中扯着嗓子喊:“温小玉!温小玉!”
    一听见他喊这个名字,何春生就想笑,觉得他应该喊温大玉才对。
    这一天,太阳暖暖地烘烤着湿润的青石板街面,整个劈柴院氤氲着薄薄的白色雾气,食客和伙计们穿梭在这乳白色的薄雾中,使得下午三点钟的劈柴院看上去像无声电影画面,模糊而缓慢,充满了暧昧的祥和。
    涮锅店的男人又在喊温小玉。
    他喊了半天,温小玉才慢吞吞地从对面院子走出来。她懒洋洋地看着他,不高兴地说:“喊什么喊?叫魂啊!”
    她男人就笑着说:“你就是我的魂嘛!你跑丢了,我不叫你不知道回来。”
    她瞥了他一眼,“我去对面院子上厕所了。”说完就趿拉着粉色水晶鞋往店里走。夏天的阳光扑在她白花花的后背上,她喜欢穿吊带背心,吊带把白嫩嫩的、软软的肉从腋下挤了出来,很像刚片进碗里还没打卤的豆腐脑。
    男人狐疑地站在她身后,“咱店后边不是有厕所吗?”
    “里面有人。”温小玉头也不回。
    “温小玉!”男人突然叫住了她。她后背上有几朵吻痕,在她白花花一片的后背上很显眼,是被人吮上去的。
    温小玉转过身看着他,“我都在你眼前了,你还叫什么叫?”
    她男人一把拽住她,“温小玉,你他妈的要不要我撒泡尿给你当镜子照照!你看你脊梁上是哪个王八蛋亲的!”
    温小玉甩开他,“去你妈的,别在这儿胡说八道!你看见谁亲我脊梁了?”
    男人急了,眼睛红红的,一?拽住了要往店里走的温小玉,问在店门口摆弄海鲜的小伙计:“小石头,你告诉她,她脊梁上有没有被人亲出来的红印子。”
    小石头歪头看了一眼,就笑了。相邻店里的伙计也笑了,轰的一声,像飞起了一群苍蝇。
    在这哄笑声中,温小玉的脸腾地红了,低着头,咬牙切齿地骂了声:“小王八蛋!”
    正是下午时分,还不到饭点,整条劈柴院都闲得发慌,涮锅店这边的热闹马上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开了。很快,劈柴院里就响起了一片拖鞋打着石板路的噼啪声,陆续地、凌乱地聚向了一点。
    丑闻一旦被围观,很容易就会演变成罪恶。
    比如在这天下午,在越来越多人的围观里,温小玉的男人觉得他必须做点儿什么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于是,他第一次打了温小玉,逼问她那个在她脊梁上留下吻痕的王八蛋究竟是谁。
    温小玉先是脸红了一阵,然后就开始抽抽搭搭地哭,像受尽了凌辱终于逃出虎口的弱女子。
    男人厉声问:“究竟是哪个王八蛋?”
    人们看见温小玉的手缓缓抬起,指向了对面街上的二楼。再然后,他们看见何顺生的脸一闪,不见了。
    男人扔下温小玉,像阵狂风一般卷上了对面二楼,一脚踢开了何顺生家的门。
    接着,一脸做了坏事被人发现却不知怎么办才好的何顺生就被温小玉的男人踹在了地上。
    也就是从那天起,何顺生终于知道,你可以偷一个男人的钱,可以和他决斗,可以揍他,但是,你千万不要动一个男人的尊严。女人就是男人的尊严,一个被触犯了尊严的男人的爆发力是令人恐怖的。
    脚和拳头暴雨一样落在何顺生身上,他怀疑这个男人的身体不是由骨头和肉组成的,而是钢筋制品。
    男人拎起被打得奄奄一息的何顺生,“你对温小玉干什么了?”
    何顺生有气无力地说:“我什么都没干。”说完这句话,他的屁股上又挨了一脚。
    “你和温小玉干什么了?”
    “我什么都没干。”他肋下挨了一拳。何顺生觉得他全身的骨头已经相互失去了关联,它们像一些散落的积木,只是被皮肉兜住没崩落得到处都是罢了。
    何顺生听到了温小玉带着哭腔的哀求:“再打就出人命了,他真的什么都没干,只摸过我的胸部……”
    周围静了很短暂的一瞬间,男人恶声恶气地问:“哪只手摸的?”
    何顺生的右手动了动,他听见男人骂道:“妈的,我给你剁下来,我看你还摸不摸!”
    何顺生听到有人冲到厨房去的声音,还有从刀架上拿刀的稀里哗啦声。他想站起来跑,却站不起来,四肢像面条一样柔软而无力。
    “我让你以后再也摸不成女人!”
    何顺生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外面扑进来,然后有个巨大的物体扑倒在地板上,同时,他觉得右手腾地麻木了一下。
    虽然劈柴院离四方路不超过四百米,但接到消息就往回跑的母亲还是晚了。何顺生失去了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他的母亲鬼哭狼嚎地在地板上找那三根手指,并试图把它们接回到何顺生手上。可是她按上去,它们又掉下来,掉下来她又按。
    温小玉的男人望着何顺生血淋淋的指头,仿佛梦游刚刚醒来一样,瞠目结舌。显然,他被眼前这惨烈的一幕惊呆了,好像不相信这暴行是自己干的。他嘡啷一声扔了菜刀,抱起何顺生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喊:“去叫出租车!”
    何顺生被送往了四0一医院,但是他们没有把那三根断指一起带去。等他们知道医生可以让那三根手指回到何顺生的手上时,才风风火火地跑回劈柴院找。可惜太晚了,拿到医院时,它们都已变成了紫色。而且,在离开身体的这段时间,它们因没得到妥善而科学的保管,被深度污染了。
    就这样,何顺生失去了他的三根手指。
    失去了三根手指的何顺生在医院躺了一周,又回家躺了一个月。那一个月,他像根等待生出木耳的木头,关着窗帘,躺在床上看电视,用脚趾一下一下地换台。为了让他在家不因寂寞而烦躁,母亲把电视机摆在了他的床头。
    他不出门,谁也不答理,像一条被收养的哑巴流浪狗,虽然身有所栖,内心却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怨恨。
    又痛又气又有气无处撒的母亲总是一边哭一边骂他,像痛骂一条狗一样的暴骂。他不吭声,好像聋了哑了。
    一个月后,他洗了个澡。洗干净之后的何顺生其实是个帅得很有青岛特点的小伙子,一米七五的身材虽然算不上高个儿,但他很瘦,这就让他显得很挺拔,轮廓清晰的瘦长方脸,挺拔的鼻子,像何春生一样,眼睛很大,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里流窜着一股子不羁的野气。
    那会儿已是初秋了,他穿着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一件红T恤,很帅很帅地从家里走出来。他站在涮锅店门口,两手插在牛仔裤后兜里,定定地看着温小玉,一句话也不说。
    店里的伙计有点儿蒙,飞快地往后院跑。很快,温小玉的男人就来了。他站在很帅很帅的何顺生面前,相形之下显得有些畏缩,但还是提起了一口气问:“兄弟,有什么事和我说,是爷们儿就别和女人计较。”
    何顺生看了看他,又抬了抬眼皮,瞄着温小玉惨淡地笑了笑,“你告诉你男人,我怎么和你耍流氓了。”
    温小玉一慌,眼泪就下来了,黑色的眼线污渍流了一脸。
    何顺生说:“哭有什么用?”
    温小玉的男人拉了拉何顺生的胳膊,“兄弟,有事咱里面说。”
    何顺生一把甩开他,“谁和你是兄弟?谁他妈的是你兄弟?你他妈的知道不知道,你老婆老是跑到我们楼里上厕所。上厕所就上吧,他妈的她是个妖精,不知怎么回事她就知道我想摸她胸部。我想摸她怎么了?哪个男人看见漂亮女人不想摸?关键是人家的女人能夹紧了腿不让那些男人碰,可你的烂女人知道我想摸她就自己掀起衣服让我摸!她喜欢让我摸你知道不知道?”
    温小玉“嗷”地叫了一声,从吧台里的椅子上跳下来,冲进后厨去了。
    温小玉的男人吸取上一次冲动的教训,他忍着,脸上青筋暴起,他的拳头像石头一样紧紧地蜷缩着。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何顺生猛地把手伸进牛仔裤后腰的位置。出门前,他把菜刀别在那儿了。接着,人们听到了哐当一声,菜刀应声落地。菜刀落在地上让何顺生觉得很意外。本来他想猛地把菜刀抽出来,猛地劈在涮锅店的桌子上,杀一杀温小玉男人的威风,给自己找回一点儿面子。可是,他忘记了一件事:他的右手只剩了拇指和小指。因为缺少了三根手指,它们不仅力量比以前少了,连拿东西的姿势都要重新适应。
    温小玉的男人看着躺在地上寒光四射的菜刀,也愣了一下。显然,菜刀的出现以及落地的姿势,出乎每一个人的意料。
    何顺生呆呆地望着菜刀,弯下腰去捡它。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温小玉的男人往后退了一步,他紧张地看着何顺生,有点儿磕巴地说:“兄弟……”
    何顺生捡起菜刀,吹了吹沾在刀刃上的灰,突然就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他失去了三根手指,再也不是以前的何顺生了。
    就在这时候有人喊:“不好了,老板娘自杀了。”
    温小玉的男人愣了一下,一下子跳进后厨。温小玉躺在后厨脏乎乎、湿漉漉的地板上,她用熟食刀切开了手腕,鲜红的血一流下她的手腕就被黑糊糊的脏水吞噬了。何顺生看着温小玉的男人像老鼠扛了个麻袋包一样扛着温小玉往外跑,他发了一会儿傻,就捡起菜刀怏怏地回家去了。
    后来,有人说温小玉的自杀不过是个表演。在频繁有人进出的饭店后厨自杀,怎么能成功呢?她不过是想表演一下,用死来封住人们对她的议论,以及与何顺生扯平。更重要的一点是,用死来换取她男人的宽恕和原谅。
    不管怎样,反正温小玉没死。十几天后,她又像尊白生生的玉佛一样坐在高高的吧台后打理生意了。关于她主动让何顺生摸她Rx房的故事,在劈柴院流传了很多年。以至于很多年后,有后来的人考证这件事的真伪时,就会被人指点了去看何顺生缺了三根手指的右手,它就是这件事的铁证。
    何春生和何顺生的青春,像两头在劈柴院楼上的困兽,憋屈地成长,顽强而壮大。
    自从被剁掉三根手指以后,何顺生就不在劈柴院门口卖早餐了。他在市立医院斜对面的波螺油子下面卖盗版光盘和盗版软件。那段时间,波螺油子是盗版光盘和盗版软件的集散地。在螺旋形向上旋转的方石板路两侧,立着密密的小门头,有卖小吃的、卖水果的、卖衣服的、卖日杂的,再就是卖盗版光盘和软件的。他们看上去态度散漫,却眼神机警,能从诸多人中分辨出哪个是文化局的稽查人员,哪个有可能是买家。
    这群人中,就有何顺生。
    李翠红就是在这里认识他的。那时的李翠红刚职高毕业,学的是裁剪。毕业后,她也没找工作,就在波螺油子租了一间小门头,开起了裁缝铺子,而何顺生经常在她的裁缝铺子外晃荡着卖光盘。时间久了就熟悉了,再久了,每每稽查人员来搞突击清理时,他就躲进李翠红的裁缝铺子。三藏两藏,两人就好上了。两人刚好上,李翠红家却发生了地震。
    地震的后果就是十八岁的李翠红再也不回家了,干脆住进了何顺生家。开始,母亲还看不惯,后来一想,没正当职业、缺三根手指的何顺生能有人愿意嫁给他就不错了。何况李翠红模样也周正,就是说话粗泼一些,是标准的刀子嘴豆腐心,也蛮会打算着过日子的,也就这样吧。
    李翠红二十二岁时,嫁给了何顺生,母亲办了几桌酒。又过了几年,李翠红很争气地生了嘉嘉。何顺生的人生就这么定了型。
    何春生读完初中又读了职高,学的是很热门的电子商务。何春生读职高时已经不太主动去织锦家玩了,总觉得别扭。但每过一段时间,他就会被母亲赶了去。
    她总是说:“去,去看看织锦,她是你媳妇。”
    那时候,长大的织锦对“媳妇”这个称谓已经很是反感了。如果何春生以儿时玩伴的身份来,她是非常欢迎的。但何春生的身份竟然是她的未婚夫,更要命的是,爸爸非常认可何春生的这个身份!每每何春生来了,织锦便藏在楼上房间里不出来,爸爸就乐呵呵地陪着他聊家常。有时织锦下楼来倒水喝,分明能感觉到何春生的余光一飘一飘地往自己身上荡。她对何春生的反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一个男人,怎么可以用那么贼的余光去看人呢?
    她觉得何春生猥琐。
    她和爸爸说:“以后不要让何春生到家里来了。”爸爸问为什么,织锦说他身上有股劈柴院味儿。
    爸爸说:“我怎么没闻到?”
    织锦就得意地笑,说:“你懂吗?有一种味道叫气质,何春生身上有股子让人不待见的小市民气息。”
    她很得意于自己的表达,不曾想爸爸竟火了。他沉默地看着她,目光威严锐利,半天才说:“织锦,你知不知道?那个身上有股子小市民气息的人应该是你,不是何春生!”
    织锦不屑地笑了一下。
    爸爸说:“织锦,我不许你这样看待春生。”
    织锦也恼了,“好,从此以后,我对何春生不做任何评价。但是,请你们不要再说我是何春生的媳妇,你们不嫌恶心我还嫌反胃呢!”
    爸爸说:“织锦!”脸都红了。妈妈赶紧催织锦去复习功课。
    后来,织锦考上了上海财经大学,大二时和马小龙恋爱,被爸爸知道后,她遭到被断绝生活费的惩罚。好在妈妈和哥哥时常偷偷寄钱给她。尤其是罗锦程,给起钱来那叫一个大方,织锦生活得反倒比从爸爸手里拿生活费时舒服多了。最新款的手机,数不清的漂亮衣服,愣是让织锦活得像被宠坏的公主。马小龙一度习惯不了这样奢侈的日子,提醒织锦,让罗锦程少寄点儿钱。
    织锦就笑,“你跟我哥说吧。”
    马小龙当然没说。不知为什么,一看见罗锦程,他就会心里发虚,莫名其妙地发虚。
    织锦和罗锦程通电话时,调侃着转达了马小龙的话。罗锦程嗤之以鼻地说:“他懂什么?女孩子就要富养!”
    大三那年,她和马小龙在街上遇见过何春生。当时,她拉着马小龙的手,非常大方地介绍给何春生说:“我男朋友马小龙。”
    那时的何春生已经在商场实习了,做收银员。他的大眼睛垂得很低,表情很尴尬,像个遭了欺负的小男孩儿,不知该说什么好。
    织锦就更是得意了,往马小龙胸前又靠近了一点儿,说:“我们大学毕业后就结婚。春生,你一定会参加我们的婚礼吧?”
    何春生低低地说:“会的会的。”织锦笑着说:“好,到时候我给你寄请柬。”又对马小龙说,“何春生是我们家邻居。”说完,再对何春生说,“我们走了啊,拜拜。”何春声的那声“再见”,说得很低,低到缩在喉咙里根本就没说出口。织锦和马小龙牵着手一荡一荡地走了,要拐过一个街角时,织锦回头看了一眼,见何春生还站在原地,正呆呆地望着自己的背影。她在心里得意地笑了一声又一声,那感觉像终于出?一口恶气。
    一晃就是几年过去,织锦读完了大学又读研究生,毕业后回青岛,进了一家跨国公司,事业上倒很是顺利,两年下来,就做到了财务总监,顺风顺水地升职加薪。可是,她和马小龙的恋爱并不顺畅。织锦这边有爸爸拦着,马小龙那边有母亲挡着,一直磕磕绊绊,只见风雨不见阳光。
    更要命的是,何春生似乎很是痴情地信守着父母当年的承诺,一直没恋爱,很耐心地等着织锦嫁过来。这让织锦的父母每每见了何家母子总是抬不起头,就像欠了好大一笔债,这辈子怕是还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