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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教化场》第二十二章 J先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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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天要讲给大家听的,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在我开始讲述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接受你们的鄙视,甚至是唾骂的心理准备。Z先生,你可以把照片分给大家了。
  是的,你们都看到了,这是一些被TP的照片。照片上的人———也就是我———在ZW。
  和你们大家一样,我这种让人不齿的心理源自于一场遭遇。说起来,那是19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15岁,是一个单纯到极点、每天只知道闷头读书的初二学生。升初三那年暑假,我不像其他同学那样到处去玩,而是天天在空无一人的学校里读书。那是一段很苦的日子,每天坐在一片死寂的教室里背单词、做数学题,唯一的消遣就是坐在窗边看着操场发呆。
  渐渐地,我发现每天下午都会有一对父女来校园里玩。我之所以肯定他们是父女,是因为我听见那个女孩叫那个男子“爸爸”。女孩子大约十二三岁,梳着两条辫子,很漂亮,经常穿着颜色各异的花裙子。爸爸也很英俊,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很斯文的样子。
  (J先生的表情迷茫,带着微笑,同时又在微微颤抖,似乎在回忆一个让他既感到痛苦,又感到甜蜜的场景。)
  我记得那是个非常热的下午,没有一丝风,我坐在教室里汗流浃背,感到空气仿佛都凝固了一般。我想这么热的天,他们不会再出来玩了。可是下午三点多左右,那对父女又出现在校园里。
  他们径直来到我窗下的花坛旁边,女孩的爸爸还冲我点了点头。不过我发觉他的表情有些扭曲,似乎很紧张。女孩则一直没有抬头。接着他就掀起女儿的裙子……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眼睁睁看着他们从开始到结束,然后女儿把擦拭身体的手帕放在窗台上,双双离去。
  之后我考上了重点高中,然后就读于某大学法律系,毕业前夕考取了律师资格证,结婚生女,一切按部就班。那方手帕从那一刻起始终没有离开过我,伴随我从一个少年直到中年。我有了自慰的习惯,结婚后仍没有戒除。在我从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的过程中,我发现我始终对小女孩情有独钟,我的妻子也是因为身形娇小、单纯可爱才让我下决心跟她结婚的。
  (J先生突然不说话了,头几乎要低到膝盖上,过了半天他才重新抬起头来,却又用一只手捂住半张脸。)
  女儿六岁的时候,已经很漂亮了。我妻子很爱她,每天都变着法地打扮女儿。她不知道,女儿越大,越漂亮,我就越痛苦。可是无论我如何掩饰自己,女儿7岁那年,我的秘密还是被妻子知道了。我妻子不再允许我靠近女儿,也不再跟我同床,而是搬去和女儿一起睡。
  (J先生的声音渐渐哽咽,大颗大颗的泪珠滴落到膝盖上。)
  我考虑过自杀,于是我拼命地办业务,接案子,我打算在3年内赚够200万,够她们母女生活后,我就找个地方自我了断。直到……
  (J先生抬起泪痕交错的脸,对Z先生说:“直到你来找我。”)
  Z先生只是微微颔首,其他人也都不说话。这个被Z先生称之为“暖身”的阶段其实残酷无比,听到别人的伤痛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是大家别无选择,既然决定在一起彼此帮助,就要坚持到底。
  Z先生看看他的脸色,慢慢地把一组照片推到J先生面前。
  照片上的场景各异,主角都是一个衣着寒酸的老人,看年纪已经接近六十。J先生把几张照片摆在眼前细细端详,几分钟后深深地呼出一口气。
  “就是他!”J先生的眼中突然爆出一丝杀机,“他女儿呢?”
  “那不是他女儿。”Z先生摇摇头,“当年她只是一个雏妓,6年前死于三期梅毒。”
  他把另一个资料袋丢给J先生,J先生翻看着里面的资料,脸上的表情有些失落。
  Z先生读懂了他的情绪,笑了笑,说道:“就我们的计划而言,有他一个人就够了。”他指指照片上的老者,神情严肃起来,“相信不久之后,你就能重新赢回你的家庭和你的妻女。”
  J先生看看照片,又看看Z先生,目光渐渐变得决绝。
  “那我们还等什么呢?”
  市第11中学校门口早已拉起了警戒线,外面是前来围观的附近群众。方木越过警戒线,在一名刑警的陪同下直奔现场。
  “你看看这个现场吧。”郑霖指指校内,“你所说的仪式感更强。”
  现场位于仓库附近的花坛边上。死者是一名男性,年纪在60岁上下,身高在175cm至180cm之间,体重75公斤左右。尸体呈坐姿,全身赤裸,后背靠着花坛,面朝北方。死者头部低垂,颈部可见一处裂伤,目测几可深达气管。死者双手环拥于身前,而尸体怀抱之物,是一个塑料人体模特。
  “法医初步推断是失血性休克。”郑霖朝死者脖子上的伤口努努嘴,“气管也被割断了———割喉。”
  方木点点头,看着法医上前把尸体的双手小心地掰开,两个刑警抓住“小女孩”的双臂,慢慢地把它从死者怀里抽离出来……
  “嗯?”方木的眼睛突然瞪大了,“那是什么?”
  死者的下体纠缠着一方格子手帕。一个法医取出镊子,小心地拨弄着手帕。“系上去的。你们看,这手帕把死者的xxxx捆起来了。”
  死者马春培,男,57岁,无业,丧偶独居,生前居住在红园区台北街83号三单元四楼一号。死者生前育有一子马光,系某国有企业出纳。由于马光与其父甚少来往,所以直到案发后第二天,看到认尸启事后才发现父亲已被害。在死者下体提取一条缠绕状手帕,经检验,该手帕的质地为普通棉布,生产时间在15-20年前。手帕上提取到部分体液,分属O型血男性和AB型血女性。经过与死者的DNA比对,手帕上的米青液为死者所留,但年代久远。马光后来承认,父亲曾与一女支女有染,这是父子分裂的原因。
  方木觉得死者身上缠绕的手帕是本案的关键。曾与死者发生过关系的这名AB型血女子,也许与本案有莫大的关系。
  综上,方木觉得这个仪式要表达的是———被拒绝的性行为。死者赤身Naked,这本身带有极强烈的性色彩,而偏偏下体被一条手帕紧紧缠绕,这意味着死者其实已经失去了性能力。而塑料模特的装束则更能反映出这一信息。第一,“小女孩”衣着完整;第二,“小女孩”并不是内衣模特,却出人意料地穿着内裤。一方面,这再次强化了“小女孩”不可能、也并未受到性侵犯的结局。另一方面,这说明凶手确实在把“小女孩”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来看待。
  赋予物品强烈的代入感,并且极为缜密地安排细节,这恰恰是仪式的特点。凶手要表达的情绪渐渐明晰:他要阻止这种针对幼女的性行为。
  方木又回到市第11中学。来到现场所处的位置———花坛和仓库之间的狭小过道。他蹲在花坛前面,透过面前密集的枯枝向外看。这是校园里相对隐蔽的一个场所,如果凶手并不想追求震惊社会的效果,那么,他是想展示给谁看呢?
  方木扭过身子,坐在尸体曾被摆放的位置———面前是仓库那扇污渍斑驳的窗户。难道是这窗户后的某个人?
  如果方木推断得没错,那么这所学校是凶手刻意选定的一个弃尸场所,而仓库和花坛之间的弃尸位置,也并非随意为之。也许,凶手曾就读于这所学校,甚至可能就曾坐在那间仓库里上过课!
  根据方木的建议,警方对那名AB型血女子的外调也有了初步结果。经马光辨认,一个叫夏黎黎的女子即为当年与死者有染的女支女。那么,他要表达的情绪就不是“赎罪”,而是“挽回”———他想证明某件事情并未发生。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那么,凶手就不是要展示给别人看,很可能是要展示给自己看。而这个人,也许就是当年在那个仓库窗外目睹了某件事的某个学生。
  经过几天的努力,市第11中学送来的学生名单终于筛选完毕。方木随手翻看着手里的名单,忽然,他的眼睛瞪大了。
  名单上有一个熟悉的名字。姜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