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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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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在大学时,听过一课教人如何立身处世的专题,内云“人生十不可为”,道是师不可骂,文不可抄,友不可卖,官不可讨,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钱不可贪,色不可滥,风不可追,天不可欺,其中对“色不可滥”这一条我的感触尤深。
    想到何冬圃不止一次敲打我,我暗自下决心尽量少往汇贤楼跑。可是没有几天我就挺不住了,一来成天无所事事,没有正经营生干,二来司小吟的影子总是在我脑海里萦绕,我也确实想知道何冬圃终究给她安排了个什么角色干,她到底干得怎么样。杨依依倒是给我来过几回电话,都被我找借口推托了。不是看不上她,从心里说,这女人颇有几分魅力,放在任何一个男人面前,也没有几个能抗拒得了的。我之所以不想与她走动太近,主要是有个心结,那就是我弄不清楚她与张也的关系到底到了什么程度。虽然他和她都一再说,两人只是孩子的老师与孩子的家长之间的正常往来,但我知道,现在的人民教师可不像三十年前,我党从那时起提倡思想解放,而这些为人师表者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学生家长与学生老师之间发生浪漫故事已经不是个例。倘若他们二人真是那样了,本着“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妾,不可戏”的道德规范,我还是敬而远之的好。虽然从理论上说,杨老师既非张局长的夫人也非如夫人,可是理论与现实比起来,总是苍白的。
    第二天到文联大楼转了一圈,我便开车奔市郊而去。我这个人没有毅力,由此可见一斑。此时正是上午十点多钟,不到饭档时间,所以整个汇贤楼大院里都很清静。我正犹豫着是直接到后院董事长的办公处,还是到员工休息的那幢厢楼去,忽见一个亭亭玉立的身影从主楼餐饮部的旋转门里走出来。MyGod!真是天遂人愿,正是司小吟!
    与一周前摘葡萄时见到的形象迥异,今天的司小吟穿着一套合体的藏蓝色西服套裙,长长的秀发拢在脑后,用一块丝帕挽着,齐膝长短的裙下,两条秀美的玉腿裹在肉色丝袜里,一双半高跟的尖头皮鞋使她看上去更显苗条。我注意到她那饱满的胸前佩戴着一枚小巧而精致的店徽,上面标明她现在的身份是大堂经理。她的脸色恢复了白皙细嫩,在农场时晒出的淡淡酡红已然褪去,又变成了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娇俏可人的玉人儿。
    “七叔来了?”显然她是看到我从车里下来才迎出来的,不等我开口,主动问候道。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哦,是呀,我是人家的叔叔呢。于是,尽量用一种很庄重的口吻回应她,然后问她老板在不在。
    “何总今天去市工商联了,中午能回来,要不要我给他打电话?”司小吟两只明亮的大眼睛望着我,里面纤尘不染。
    我心里暗喜,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说:“那就不必了,我也没有什么急事,等他一会好啦!”
    “那七叔随我到后院坐一坐,喝杯茶吧!”
    我随司小吟沿鹅卵石铺就的小径往何冬圃的小四合院走去。两人肩膀并肩膀,我才发现她的个头真不矮,我也就比她高出不到半个头。我悄悄从侧面觑了她一眼,感觉她似乎没怎么化妆,一副素面朝天的样子,连脸上若有若无的毳毛透过阳光也能看得到,令人一下子就想到“清水出芙蓉”这句诗。
    在何冬圃的会客室里,司小吟叫来服务员给我泡上一壶西湖龙井,我看着她半躬着腰给我斟茶,问道:
    “三哥,哦,你们老板那天说要安排你做个助理,怎么又决定让你当大堂经理了?”
    她脸上微微一红,说:“何总是这样安排的:我现在是群英企业集团的公关助理,兼着汇贤楼的大堂经理。何总说,我刚上任,还要熟悉熟悉情况,眼下公关的事不多,所以要我多往酒店这边跑一跑。”
    我想了想,问她:“那么要想找你,只能往餐饮部打电话了?”
    她点点头。
    “哪天我跟三哥说说,应该给你配个手机嘛。——当助理就是进入领导层了,哪能没有手机呢!”我半开玩笑说。
    “谢谢七叔,不过平时也没有谁来找我,七叔就不必跟何总说了。”
    我点点头,喝了口水,笑着问:“叫我七叔,你似乎亏了点。如果不情愿,就别叫了,我也不太受用。”
    司小吟不好意思地垂下眉梢,稍顷,抬起头来,用澄澈的眼神望着我:“那我该怎样称呼你呀?”
    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
    我差一点脱口而出:“你就叫我哥哥好啦!”一想那样过于轻佻,便装作很正派地说:“熟人都叫我的名字。”
    她又低下头,低声说:“那我可不敢,你是大作家,我哪能那样不知深浅呢!”
    忽然,她轻轻地笑了:“不过,我也真的不情愿叫你叔叔的,你真的不像个叔叔!”
    这时,一直握在她手里的对讲机响了,餐饮前台告诉她,来了一伙重要的客人,要找大堂经理。她让我自己坐一会儿,匆匆离去。
    又坐了几分钟,我猛然想到,既然何冬圃不在,何必要让他知道我又跑来了呢?反正我来这里,像他说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就趁他没回来,溜之大吉好了。
    于是,我回到前院,招手叫司小吟出来,告诉她我先回去。
    “我找三哥没有什么事,主要是想看看你,他回来,你就不用对他说了。”我像是漫不经心地叮嘱她。
    司小吟两只大眼睛忽闪着,点点头:
    “那好吧,我就不告诉何总了,再见,七……”
    “叔”字没出口,她笑笑,摆摆手,跑回楼里。
    车子开在从市郊往城里去的公路上,两旁高大的钻天杨在阳光下投射出斑驳的影子,一阵阵清风从半开的天窗里轻拂面颊,惬意得很,我的心情更是爽到了极点。
    我不能确定司小吟是否窥见了我心底的小九九,但以她的聪明劲儿,该不会是个懵里懵懂的人,刚才分手时她最后那句话显然已经明白了我的用意。与女孩子厮混这么多年,不敢说能数得清她们的心里有几道窍,但对她们的一颦一笑有什么隐意,我自信还是了如指掌的。就像一个侍弄了一辈子花草的园丁,对各种花卉的“肢体语言”,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花语”,总要比旁人领悟得深而透。当然我绝对算不上“采花大盗”,君子好色,取之有道,始乱终弃,丈夫不为。当年在大学时,听过一课教人如何立身处世的专题,内云“人生十不可为”,道是师不可骂,文不可抄,友不可卖,官不可讨,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钱不可贪,色不可滥,风不可追,天不可欺,其中对“色不可滥”这一条我的感触尤深。我觉得总结这十条“箴言”的人深懂男人心理,亦颇合中国传统文化之道,两千多年前,孔老夫子便有过精辟的论述,称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我最叹服的是这位“至圣先师”对于人生的看法——他是比较现实的,形而下的,不讲虚无缥缈的形而上的。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生活的问题,一个性的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男女则属于康乐问题,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谁也离不开这两件事。稍后与孟子同时的告子也说过:“食色性也。”可见好色并非一大罪恶,男人好色就像雄性动物之追求品貌端庄、姿容出众的雌性,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基于此,人家告诫咱色不是不能“好”,只是不能“滥”,绝对是“深合朕意”的熨心之语。何况恁多年来,虽然交往的女孩子很多,我却很有定力,不是温莎公爵那种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儿,譬如那天与杨依依在仙人峰大酒店一宿,那表现,百分之百地够得上谦谦君子的水平了。
    正在自鸣得意地胡思乱想,手机响了,低头一看,真像有心灵感应一样,想到谁谁就有反馈。——杨依依的号码显示在屏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