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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册》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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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粒种子。
      我把自己移栽进了城市。
      我要说,我是一粒成熟的种子。我的成熟是在十二岁之前完成的。我还告诉你,我是一个有背景的人。我有许多老师,家乡的每一棵草都是我的老师……早在十二岁之前,我已读完了三千张脸,吃过了田野里生长的各种植物,见识过了各样的生死。此后生活的每一天都是过程了。过程是不可超越的。
      我身上背负着五千七百九十八亩土地(不带宅基),近六千只眼睛(也有三五只瞎了或是半瞎,可他们都看着我呢),还有近三千个把不住门儿的(有时候,能把死人说活,也能把活人说死的)嘴巴,他们的唾沫星子是可以淹人的。
      我之所以把自己展览出来,是为了让你了解,在这个世界上人跟人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是有背景的。一个人的童年或者说是背景,是可以影响一个人一生的。比如说,在我的潜意识里,电话铃响和狗咬声是一样的突兀。不过,现在不同了。狗也到城市里来了。
      在我进入城市的头一个十年里,你要问我最怕什么,我告诉你,我最怕的是电话铃声。每一次电话铃响,都会让我心惊肉跳!
      有时候,我又觉得我是一个楔子。
      强行嵌进城市里的一只柳木楔子。
      虽然我满身是芽儿,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水泥地上扎下根来,长成一棵树。因为,家乡父老还等着我植下的阴凉呢。
      三十年前,当我背着行李来到省城的时候,下了火车,已是黄昏了。满眼都是灯。灯就像菊花一样一盏一盏开放着,却没有一盏是我的。可我心里仍然充满暖意,因为我是一个有“单位”的人了。那时候我顺着柏油马路往前走,公共汽车一辆一辆从我身边开过,自行车的铃声一串串响着,人流像潮水一样涌动,我知道他们都是有方向的人,回家的人。我也有方向,单位就是我的方向。我不急,我没有乘车。不是钱的问题(那时公共汽车坐一站五分钱,三站一毛),我是想用脚步丈量一下这座我很有可能就此扎下根来的城市。
      每当我走过一两个路口,就会看到一个公共汽车的路牌。那时候的路牌很简约,一根刷了蓝白两色漆的铁杆子,杆子上挂着一个刷了红漆的铁牌子,牌子很多,一路车一个牌。牌子上标着通往各站的站名……那路牌叫人觉得亲切。我以后就是这个城市的人了。
      不客气地说,最初,我走在省城的柏油马路上就像是走在红地毯上一样,很幸福。路两旁亮着一盏盏路灯,那光芒是五彩的,这就是我的未来。周围的自行车铃声也十分悦耳,公共汽车刹车后的那一声“嗞”很温馨,很生动……我很想给这个城市打声招呼,嗨一声:你大爷的,我来了。
      我边走边问,走了一小时四十六分钟,当我摸到单位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失去“方向”了。在学院门口,传达室的老者告诉我说:下班了。你明天再来吧。我说我是来报到的。老者说:我知道你是来报到的。人事部门的人都下班了。你明天来,明天上午八点……我站在那里,迟疑了很久,我不知道该往何处去。
      我有点蒙。我顺着一条条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边走边想,我该往哪儿去呢?我甚至不知道饿。我只是在想,是不是到火车站去蹲一夜?虽然那时我兜里揣着一百二十六块六毛钱(这是我读研节约下来的),可我没有想到可以住旅馆。我根本就没有住旅馆的意识。再说,那时候还没有实行身份证制度,住旅馆是要证明的。在报到之前,我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那就是说,我现在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我无处可去。
      就这么走着走着,我脑海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念头:油菜!我紧紧地抓着这个念头不放,心里一遍一遍地念着:油菜。油菜。油菜。
      油菜是一个人的儿时小名。他也是无梁村人,吴老根家的儿子,大名叫吴有才。吴有才在部队里当了三年工程兵,复员后转业到颍平市一家建筑公司当了建筑工人。记得夏天里他回家乡时我跟他见过一面,他穿着一件“的确良”短袖衫,手上戴着一块手表,很骄傲地说:我们的工地迁到省里去了。在省城盖大楼,在某某路某某街……去呀,你们都去,到时找我!我知道,他也就这么顺口一说。他知道村里人没有机会到省城去,才这么说的。这叫“巧让客碰上热粘皮”,我真的来了。
      在我苦思冥想之后,我终于想到了这么一个老乡,七不沾八不连的“关系”。可什么路什么街呢?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那是冬天,走着走着,天开始下雪了,小雪。城市的夜晚有灯撑着,那暖意是彩色的,也是有差别的。城市最寒冷之处,是让人看到了差别。
      在飘着雪花的夜晚,我顺着马路往前走。那时城市里刚刚时兴羊皮衣,百货商场的橱窗里展示着各式各样的羊皮;大街上行走的也是羊皮,有驼色、蓝色、红色和黑色的羊皮……羊皮衣一旦穿在女人的身上,皮带子一扎,腰就细溜了,屁股一扭一扭,更显臀肥。马路上响着很时尚的“嘚儿、嘚儿”的节奏,圆润饱满的节奏,叫人春心荡漾的节奏(后来,等我穿上羊皮衣的时候,城里已经没人再穿羊皮了,它过时了,成了三陪小姐的着装了)。那时,我的眼是在乡村里经过节俭训练的,尚不敢乱看。
      省城的路有经、纬之分,我从经一路一直走到经十路,尔后从纬九路拐到纬一路、和平路、文化路、黄河路、农业路、京广大道……夜渐深了,天空飞舞着雪花。有灯光的夜晚雪花像粉色的天幔,洋洋洒洒,给女羊皮们那“嘚儿、嘚儿”的节奏输送着温文尔雅的诗意。可我,走着走着,却闻到了一股薄荷的气味。
      灯光里有针,有薄荷,一丝丝的。无论走到哪条路上,我都能闻到一股薄荷的气味,那是从灯光里冒出来的。我的腿很沉,越来越沉。可我的脑海一刻也没有停止转动,就像是大海捞针一样,我先是使用了“联想记忆法”,尔后又使用“排除记忆法”,“谐音记忆法”,甚至“油菜记忆法”,每到一个路口,我都站下来看一看路牌,尔后去想油菜的嘴脸……油菜,你到底在哪条街上呢?
      油菜的大嘴一次次在我脑海里浮现。我看见油菜挥着手,他手腕上的表明锃锃的,他说:“上海全钢防震的。”这就是那个时期建筑工油菜的时髦。这就是那个时期城市和乡村的差别:灯光和狗咬,毛蓝布和的确良。他穿着“的确良”、戴着“上海全钢防震的”手表向我招手呢……走累的时候,我多次靠在电线杆上,靠着一份冰凉,小心地打量着这个城市。它会属于我么?
      有一刻,我以为我想起来了,好像是嵩山路,我就问嵩山路;走到了嵩山路,我又觉得他说的好像是衡山路,尔后又是香山路,黄山路,榆树街,椿树街,鼓楼街,清虚街……街边上,楼房里的灯光一盏盏熄了,只有路灯亮着。我还在走,很机械地走。我实在是不想走了,我累了,这已经不是疲惫,是麻木。我对自己说,再走一条路,只一条。如果还找不到,我就调头回去……我不停地对自己说,回车站吧,回火车站蹲一夜就是了。可我还是不甘心,我怎么这么笨呢?
      我走在省城的大街上,呼吸着寒森森的空气,就像走在荒原上一样,满心的凄凉和荒芜。路边的商场已经关门了,连个借脚取暖的地方都没有。路是陌生的,所有的脸都是陌生的。我在寻找一丝温热。那是一个小名叫油菜的人,你在哪里?
      此后我问我自己,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几乎走了一个晚上,走了半个城市,执著地去寻找一个小名叫油菜的人?你怎么就这么傻,为什么不先找一个小旅馆住下呢?你还可以打打电话,找一找昔日里的那些大学同学。可你连打电话的想法都没有,你没有“电话意识”。后来我明白了:那不是我在走,是我的背景我的家乡在推着我走。我不能不走。我不是在找人,是找一份庇护。
      也是过了很久我才明白,要想顺顺利利地在城市里生活,你必须拥有三要素:身份、单位、关系。这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你没有“身份”,也没有“单位”,再没有“关系”,那么你就成了一个漂泊者。城市就像是一个迷魂阵,随时都会有危险。商人是最先明白这个道理的。早在几百年前,精明的晋商就在各地建起了“山陕会馆”,这也许是他们有过许多沉痛教训之后得出的经验。哪怕是到了交通和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各省仍然在首都北京建起了许多办事处,那其实就是一个为了办事方便的“关系处”,一个据点。
      我知道,在报纸上,人们都反对拉“关系”。岂不知,“关系”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人们是最离不开“关系”的。尤其在精神世界里,人们靠“关系”活着。马克思就曾经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于是,所有的反对者反对的都是别人,不是自己。没有人反对自己。我还算幸运,在凌晨两点二十七分,我终于找到了“关系”。
      我是在一家建筑工地上找到油菜的。他是“有才”,不是“油菜”。为了他的体面,我不能再叫他小名了。守工地的老头告诉我说:有。有这么个人。
      建筑工人吴有才睡在一栋正在施工中的七层楼(还没有安装门窗)的毛坯房里。当他穿着裤衩子从床上跳下来,赤裸裸站在床前的时候,眼瞪得像牛蛋,嘴张得像簸箕,那两只手哆哆嗦嗦,像是大冬天握着两把扇子,扔也不是握也不是,他万万想不到这个时候还会有人来找他!
      油菜傻了。
      吴有才抱着两只膀子,冻得咝咝地说:丢,是丢(我儿时的小名)?你,你你你……怎么来了?我说,看工地的老头人不错,说你在七楼。他说:是老朱吧?朱师傅,老乡,一个县的。说着,他赶忙披上衣服,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我操,都两点半了。你咋这时候摸来了?还没、那个啥……吧?说着,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还没粉刷的墙,墙上揳着一个钉子,钉子上挂着一个提兜,提兜里装着他的碗筷。我说,都啥时候了,早吃过了。找你可真不容易,我都快累死了。你不是说,让来省城找你么?他听我说吃过饭了,一颗心放在狗肚里了。说是啊,是啊。你怎么不早点来呢?我说,我是来报到的,来晚了……他看着我,连声说:先睡,都快三点了,赶紧睡吧。说着,他指了指对面的一张床,说:这儿,就睡这儿。这狗日的请假回家了。
      这时候,我一下子松下来了,浑身像散了架似的。我往“狗日的”床上一躺,那木板床上铺了新鲜的谷草,床单是新洗过的,真软和呀!被子也厚,暖暖和和的!真好。我太累了,太想睡了,眼皮像粘住了似的。可我得说话,必须说话,这是代价。
      我们两人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家乡体己话。为了能接住他的体己话,我用心支着眼皮,拼命保持着最后一丝清醒,好去接他的话头。油菜的话就像是纷乱的线团一样,七缠八绕,像是永远没有头儿。我心里说:油菜,你饶了我吧,让我睡吧。
      他絮絮叨叨地说:丢,毕业了?我说毕业了。他说:还是啥子研究生?我说是。他说:调省里来了?我说是啊。他说:从今往后,你就是国家干部了?我说:……啊。他说:乖乖,大学教师?我说:……啊。他突然坐起来,身上披着被子,两腿一盘,说:丢,我差一点就当空军了。空军飞行员。我说,是……吗?他说:不骗你,丢。我身上有癣。要不是我身上有癣,要是我娘早些用偏方给我治治,我就是飞行员了。我说:是啊,你就上天了。他说:当初,二婶给我说个媒,兔子家还看不上我呢。如今,她算个屁?……丢,老蔡那狗日的还当着支书呢?他老三闺女真不像他亲生的,水灵灵的,瓷白!……我嗯着嗯着,我的心已经睡着了……床很暖和,太舒服了!
      第二天早上,油菜请我吃了一顿大餐:豆浆、烧饼、油条、胡辣汤还有酱咸菜。尔后,我正式去学院报到了……报到后,我终于在省城分到了一个床位。
      一间房子,住三个人,有我一个床位。
      每个城市都有它的气味和特点。
      你闻到这个城市的气味了么?风里、空气里是不是有点沙?有沙吧。
      这是一座毗邻黄河的城市,关于黄河的历史记忆就含在那有沙的气味里。在时间里,沙已被磨成了面儿,颗粒很小很小,可它还是沙的味道。带一点碜,一点涩,一点水腥,一点甜,一点点儿咸。这里还是“十字路口”,一个国家的十字路口。这里有贯穿东西南北的铁路线和飞机航线。更早的时候,它还有黄、淮两条水路……四通八达。就此你明白了吧,这座平原上的城市,就是一个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虽然是一个“十字路口”,可它的历史很厚,厚到了不可言说的程度。那就单说十字路口,十字路口行走着南来北往的人。这是一个叫人淡忘记忆的地方,也是一个喜新厌旧的地方。它的商业氛围是含在骨头缝儿里的,欺生又怕生,是那种一次性交易、不要回头客的做派。但一旦待的时间长了,它又是宽容的、保守的、有情有义的。
      我曾认真研究过这座平原上的城市,虽然它交通发达,可它又处于中原腹地,其生活节奏自然比一线的大城市要稍稍慢一些,慢半拍。生活节奏一慢,人情往来就多,人事关系就相对地要复杂一些。这里的人事关系是由一个个“单位”组成的。单位又与单位相互交叉辐射,一级一级的,成了一个个由人与单位,人与家庭、楼房、街道组成的网。白天里“单位”是魂,人活在一个一个的单位里;到了夜晚,灯光就是魂了。灯光聚拢人气,给人以方向。如果没有灯,城就死了。我很庆幸,我是个有单位的人。
      刚进省城的时候,我曾经问过很多人:我脸上刻有字么?
      同事都笑着说,没有。没有。可为什么连卖早点的小贩都用那样的眼光打量我,说新来的?我怎么就是新来的?我怎么就不能是城里人呢?我是学院的老师了。我已经上了户口,转了关系,有了单位,还怎么着?
      报到后的第五天,我去学院的电工房借一把钳子。我住的地方离电工房锅炉房很近,整天嗡嗡响,噪音大。我想修一修那扇一刮风就呱呱嗒嗒响的窗户,就近借把钳子用用。谁知电工房的师傅看了我一眼,说:你谁呀?我说我是这个学院的老师。他冷冷地说:新来的吧?我说:是。他马上说:没有。其实,我看见钳子了,钳子就插在墙上的电工包里……我赔着小心,说:师傅,我就用一下,一会儿就给你送来。他低着头,看都不看我,仍然生硬地说:没有。不借。我前天还见他对办公室管后勤的一个小职员点头哈腰的,小跑着去给人家换灯泡去了……我顿时火冒三丈,这不是欺生么?我扭头就走,到商店里花三块五毛钱买了一把……不为钳子,为尊严。
      初来时,我有一年的实习期,是系里的助教。我的态度很好:上班第一个来,打水扫地抹桌子;下班最后一个走。我见人就点头,恭恭敬敬地对长者微笑……走在学院的路上,一个老教授突然扭过头来,对我说:小豆子,我家的纸箱子……噢,新来的?我很沮丧。我怎么就成了“小豆子”了?我怎么就是新来的?我黑么?我回房照了照镜子,我像新来的么?我“新”在什么地方?
      我得承认,我是一匹狼。我心里藏有“狼性”。我是一匹企图披上“羊皮”的狼。我混进了城里,可我在城里必须小心翼翼地走出“羊”的姿态。我说过了,我见人就点头,微笑。但点头也得有度。我知道,做学问的都是“刺猬”,要有距离感。不能过于近,过于巴结,不能涎着脸对人笑,要似点似不点,就像见了老熟人一样,浅浅地点,有亲切的意味又不讨人嫌。这且得练呢。
      我的敏感是天生的,是田野里的五谷杂粮和百家奶喂出来的。为了融进这座城市,我开始不断地修正自己。我发现,我走路比一般人快,急辣辣的,这也许就是“新”的不成熟的一种表现。我得慢下来,做出一种气定神闲的样子。也不能太慢,太慢了会显得迟疑,大门口的门岗马上就会拦住你问:找谁呢?我的胳肢窝里还得适度地夹上两本书,两眼目视前方,似看似不看,这就对了。这种既快不得也慢不得的走法我练了好一阵子。晚上,我独自一人在校园里走来走去,我很想走出一种从容……
      在我正式成为披着羊皮的“狼”之前,我还需要适度的“包装”。那时候,“包装”是一个新词,还没人用呢。我是在生活实践中最先发现的。于是,拿到工资后,我给自己添了几件衣服,衣服是在火车站附近的批发市场上买的,大多是仿名牌。这没人能看出来。这样,我走在学院里,走在大街上,就自如多了。没人再说我是新来的了。虽然,在这座城市里,我只有一个床位。
      我开始大量地阅读,我所有的闲暇都泡在了图书馆里。八十年代是一个读书的时代,国内国外所有的新书我都找来读。从历史到文学、哲学、心理学,一直到世界各国的名人传记;从黑格尔到莎士比亚,从希特勒到尼克松,从蓬皮杜到田中角荣,我逮谁读谁,一边读一边记笔记……这就是我的武器。我知道,在大学里,一个没有学问的人是很难混下去的。我还知道,对付城里人,舌头上必须有新词。
      学院后边有一工字楼,也叫朝阳房。工字楼坐北朝南,采光很好。上边是古色带檐筒子瓦,下边是古色红墙,廊前有中西合璧式的圆柱,楼道里铺着红木地板,朴中透着贵气,显得厚实,庄重。前边还有两个几何形的花圃,有一排丁香树,朱墙上爬满了红叶,那是一栋教授级别才能住的楼,每户都是三室一厅。不时有穿着红色塑料拖鞋的小保姆挎着买菜的篮子,“呱嗒、呱嗒”地从楼道里走出来……那就是我奋斗的目标。
      我的机会来了。一个副教授,在临上课时突然病了。我作为临时救场的“替补”被系主任急火火地找去,要我代他上一课。我问讲什么?系主任说:老周的讲义在桌上放着,你替下来就行。系主任老魏又很知心地告诉我说,这届学生底子薄,你只管放开……于是,我就这么“匆匆”上了讲台。
      说老实话,我并不“匆匆”,我是早有准备。
      没想到,我的第一课是在学院最大的梯形教室里上的。那是一堂大课,我带着我的笔记本进了教室。教室坐有大约三四百名学生,最开初时乱嚷嚷的……现在,我已忘记我到底讲了些什么了。开始,一看那么多人,我有点慌。可我记住了一句话,我童年里大队支书蔡国寅说过的话。他说,球,你一旦站在台上,台下的都是白菜,一地的扑啷头大白菜!我豁出来了,我是对着一地的扑啷头白菜讲的那堂课……临进教室前,我在教研室里偷偷翻了老周的讲义。老周他五十九岁了,讲的都是些“文革”前老掉牙的东西。而我,讲的全是新东西。我慷慨激昂地给学生们上了一课!
      站在梯形教室的讲台上,沉默了三秒钟之后,我在黑板上写下了三个大字:吴志鹏。这是我自己的名字。我知道他们不认识。我想,从今以后,他们就认识了。这也是我童年的老师——“慢毒药”先生告诉我的。我说:同学们,一八四八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创作《共产党宣言》时说过的一句话,你们知道么?……南北战争时期,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葛提斯堡演说》中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什么,你们知道么?……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在一九四○年以首相的身份出席下院议会时,在即席演说中讲的最著名的一句话,你们知道是什么?(我心里说,白菜们,我得先把你们吓住。)……于是,我放开喉咙,一直讲到下课铃声响的时候,同学们仍瞪着眼在教室里坐着……尔后是雷鸣般的掌声。
      下课了,学生们忽一下全围上来了。女同学乱纷纷地拿出笔记本向我提问题。她们一个个甜甜地叫着:吴老师!吴老师!吴老师我问你一个问题可以么?……说实话,这时候我的贼心悄悄地溜出来了,我看似漫不经心而又十分敏锐地打量着这些女大学生,我的“第三只眼”在寻觅、扫描着人群中最漂亮的女生,鸭蛋脸儿?苹果脸?笼烟眉?柳叶眉?要是有可能的话,我会……可我必须矜持。我告诫自己:要矜持。
      那个日子我至今不会忘记。
      那是五月二十七日。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也是课后的第七天。三个“七”,所以我记住了。那天下午,一个女学生来到了我的寝室。她敲门的声音非常优雅,富有弹性,像打电报一样,“嗒嗒、嗒嗒”,两下一节,一共敲了四下。当我拉开门的时候,一股香味随着阳光扑进来。那不是化妆品的香味,那是带有夏日阳光的女人的肉味,鲜活的、生动的、甜的。她背对着阳光,金灿灿地立在那里。她身上穿着一红色的短袖连衣裙,两只臂膀上的皮肤闪动着象牙般的光泽。她静静地站在门前,在她身上,阳光是流动着的,就像是镀了阳光的金色液体,熠熠地环绕着一个美丽的活色生香的女人。一个按现在的说法,叫有态儿、有范儿的女人。我觉得连阳光都醉了。是的,先有光线和味道扑过来,尔后才是活色生香。那气息准确地告诉我,那是可以点亮整个世界的、熟了的气息。就像是樱桃,向阳坡的,鲜艳欲滴的。就像是葡萄,吐鲁番的,晶莹剔透的,熟了的玉色。那么,一个女人熟了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那几乎是几何级的果实了……此时此刻,我才真正理解了古人造的那四个字:蓬荜生辉。我明白了,那是专对女人的,只有女人才能照亮一间屋子。
      她说:吴老师,我是外语系的,听过你的课。
      我像是被人打了一闷棍,我的神思还没有转回来,我“噢、噢”了两声。
      她说:对不起,打搅你了吧?
      我说:噢噢……尔后又急忙更正:没没没,没有。
      她笑了。她的笑容像“蜜制三刀”,那是我童年里最爱吃的一种小点心。她听出了我的混乱。她的眼睫毛很长,眼睛大大的,像鹿一样。嘴也大,嘴唇肉肉的,红鲜鲜的,牙齿很白,笑意在嘴角上含着,鼻尖上亮着细细的汗珠,一切都亮着,饱含着汁液,饱含着韵致和味道,好像随时可以溢出来。真好!樱桃熟了,真好!
      我承认,我竭力掩饰着,不让我眼里跳出“手”来。可我仍然不能抑制心里生出的欲望,一种强烈的想去抚摸她的欲望。那白嫩的皮肤就像丝绸一样,像流动着光的液体……我恍恍惚惚地听见她说:我姓“mei”,叫“meicun”。
      我说:是美丽的美么?
      她说:是梅花的梅。
      我立即说:这个姓氏不多呀。哪一支?是商王的后人,还是八旗的后人?
      她睁大眼睛,惊讶地望着我,笑了,说:我也说不清……我是东北人,满族。
      说实话,我醉了。我不知道你是否醉过?我知道有喝酒喝醉的。有吸烟吸醉的。有吃肉吃醉的……可我说的不是这些。我坦白地说,我是看女人看醉了。也许你不相信,可我确实是醉了。也许,我忍耐的时间太长了,我对那鲜艳怦然心动,对女性的美丽怦然心动。我一连醉了七天,七天之后我才清醒过来。
      那天下午,我只觉得我的天灵盖在咝咝地冒冷气,那是一种集合全部能量、要冲上去的感觉!……如今,我已忘记了我都给她说了些什么。可我知道我醉了。
      人都有醉的时候,可醉的方式不同。你绝对想象不出我醉后的表现。我像疯了一样,一连七天在操场上跑步!……梅村,她叫梅村。就住在女生宿舍最前边的那一排,正对着学院的大操场。我破例给自己买了一身红色的运动衣,穿在身上,疯狂地、像晕瓜一样地到操场上去跑步。我每天一早一晚,都到大操场上跑步,其余的时间是在准备“跑步”。那七天,我整日里晕晕乎乎的,走路都深一脚浅一脚,可我一直跑啊跑。早上,当晨铃响起的时候,我绕过电工房,绕过学生宿舍,猴急猴急地蹿到操场上,就为看上她一眼!晚上,当熄灯号吹响之前,我仍在操场上跑步,就为能看她一眼!
      天哪,我一共才看到过她三次。
      操场边上有一盥洗台,水泥台上装了一排自来水管,那是让学生洗漱用的。第一次,是早晨,我看见她刚起床,端着一个洗脸盆从寝室里走出来,头发束成简单的马尾辫,站在水泥台前洗漱。我控制着跑步的速度,刚好在她扬起脸的那一刻,跑到水泥台附近,我扬起手,很矜持地跟她打了声招呼:早上好。她望着我,笑了,说:吴老师,跑步呢?我说:噢,锻炼锻炼……尔后,我招招手,就慢速跑过去了。那时候,她脸上还挂着水珠儿,一脸睡后的海棠红,带着晶莹水珠儿的海棠红,她的笑容已刻在了我心里。我第二次见她,是晚上。我看到的只是她的一个剪影,朦朦胧胧的剪影:那是临风的玉树,夏日的荷花,秋熟的海棠,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在操场上跑步时,昏昏沉沉的,像中了邪一样,满眼都是她的影子。第三次,黄昏时分,在阶梯教室的外边,她站在台阶上,朝着我微微一笑,有一束光亮,撕锦裂帛般地、响箭一般地射中了我……我爱她爱得神魂颠倒,几乎到了发狂的地步!有一天半夜里,我实在是忍熬不住了,竟然鬼使神差地冲到她寝室门前,“咚咚咚”敲了几下门……可就在最后一刻,一声“谁呀?”把我给吓醒了!我的心怦怦乱跳,扭头就跑,像兔子一样。我听见我的脚步声像炸响的鞭炮,心跳像偷灯油的老鼠,吓得我七魂走了六魄!当我一口气跑进了操场南边的杨树林,觉得安全的时候,我大口大口地喘气,用最恶毒的语言在心里咒骂自己……骂是骂了,可我仍然贼心不死,在操场上整整跑了一夜,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梅村!梅村!梅村!
      要是换一人,可能就疯了。可我没疯。
      我要问,你能扛住这种诱惑么?谁可以抵得住这样的诱惑?!
      我告诉你,我扛住了。
      第八天,在我跟她接触后的第八天,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我发现了自己的贫穷。从里到外,彻头彻尾的贫穷。我曾经不惜丧失尊严地混进了一个检查寝室卫生的小组,以检查卫生的名义进了她的寝室。她寝室里有四张双层高架床,共有八张床铺。梅村住的是靠里的一个下铺,一个靠窗的位置。我在她那漫散着淡淡香气的床前站了不到十秒钟(我多么想躺上去呀),她床上铺着素雅的蓝白格格床单,在床单的外沿,还罩着一条长条的毛巾垫单;我看见她床头的架子上摆放着一个精致的皮箱,牛皮的。箱子上叠放着她的一叠叠衣服,她的衣服竟然是成套的!床头上,它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竟然是那种很贵的、当时商场很难见到的丝棉被……床下摆着一双小巧的丁字形的女式半高跟皮鞋,也是很贵的那种。桌上除了课本、书籍,还有个人自费订阅的《大众电影》、《诗刊》之类。这还是一个喜欢吃零食的女孩子,窗台上放有铁制的、有彩色图案的饼干筒,有成听的奶粉,大白兔奶糖,还有诸如美加净银耳珍珠霜、洗发香波之类的一溜小瓶子……都是上海产的。这在八十年代,都是高档的、最贵的奢侈品。我也从侧面了解过她的情况,她的家庭条件很好,她在班里学习也很好,很有优越感,她还是她们班里惟一带工资上学的学生。看到这些后,我心里直打鼓:天哪,这是我能养得起的女人么?
      说实话,她把我吓住了。我知道,在城市里,追一个你喜欢的女人是要花钱的。我一个还未评上职称的助教,一个月才五十二块钱。我凭什么?
      经过一夜痛苦的思考,我反复地问自己:你想当蔡国寅?还是想当吴春才?一想起老姑父,一想起梁五方,还有“八步断肠散”……我就不寒而栗!罢了,罢了。既然你想做一个城里人,既然你那么喜欢她,既然你想占领这座城池,那就得有一个长远的狩猎计划——“狼计划”。慢慢来,不可操之过急。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已经有了人生的第一个目标:我要追到这个女人。我要娶一个美丽的城市女人做我的妻子。我再一次告诫自己:要矜持。要有步骤。要忍。
      此后,我开始实施我的“狼计划”了。我得有论文,我得先把讲师评上。尔后还得有著作,有了著作才可以评教授职称,这都需要时间……我再也不到操场上去跑步了。时间每一分钟对我都是宝贵的,我得张开每一个毛孔去吸收、消化那些由古人造出来的方块字……尔后化蛹为蝶。我得把自己磨成锥子,顽强地钉在一个点上。我得是一张弓,把自己拉满,尔后才能射出那只响箭!每当我看到梅村的时候,我都背过脸去,尽快地走开。我咬住自己的舌头,咬住自己的心,我的牙齿像铁钉一样坚韧!……我得扛住自己,站稳了。
      我要说,如果不是那些可怕的电话铃声,我就会在本校娶一个漂亮的女学生当老婆。尔后戴着金丝眼镜,围着驼色的羊绒围巾(我童年的梦寐以求),顺着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导、博导的台阶一路走下去,成为一个著名的学者。
      可电话铃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