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整个华盛顿广场在排箫吹奏的曲子里,变得怪模怪样的。这曲子太欢快,轻松,需要脚步踏起来,手动起来,身体扭摆起来,舞蹈,整齐地舞蹈。这曲子当然与这个下午极不吻合。不过,这没关系,它甚至使我变得有耐心,成为一个理由,坐下去。
我穿着一件齐膝盖无袖的薄毛衣裙,紧身,黑色,十一年前买的。我的头发半长不短,零乱而自然地披在脑后。
我并不是从二○一一年的这一天开始不在乎青春貌美还是年老色衰,我早已不再关心这些自己身体表皮的东西。只知道自己需要这样闭着眼睛,坐在阳光和时间的网络之中,眼睛里什么也没有,心里也什么也没有。
或许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下午?我不想计算时间。这段时间与那段时间没有什么区别。只有傻瓜才那么想。于是真的就出现一些傻瓜,对着广场附近的房屋指指点点:“瞧,那三楼靠东的第二间房子,我在十多年前曾住过一个夏天。”
“唉,那阵子,天天窝在地窖里,冻得手指像红萝卜!”
“牛奶,鸡蛋,炸面包片还是这家店的好。”
“城市大学图书馆,我把书趁天黑扔到街上,走出图书馆去捡,这才写完一本论文!”
他们好像在给我上昔日的“大陆新留学生文学”课。
二
坐够了,我决定回家。正在过斑马线,迎面走来鱼鱼。
“我正从家里出来。”他手里抱了个纸包,肩上挎着滚筒包。
我帮他拿过纸包。“很忙?”
他点了点头。
“有时间陪我坐几分钟吗?很长时间没见了!”我与他总是阴差阳错,碰不见面。不等他回答,我说:“去喝一杯,或随便吃点什么的。今天天气不坏!”
“好吧!看在今天天气好的份上!”
这家餐馆,跟火车车厢的位置有点类似,高的背椅圆弧形遮住别的人,给你一个小空间:只有与你共用一个桌子的人坐在对面。墙上全是玻璃,映出橱窗上美味装饰成艺术品的广告。鱼鱼坐在我对面,除了脸上添了一圈胡须,还有一点变化就是更不愿多说话。
我把豆浆浇在炸鸡上,举起杯子,碰了碰对面一直握着酒杯的人的手:“鱼鱼,来,干杯!”
“干杯!”
我说我运气欠佳,但也不算太糟——没死掉,还活着,就得感谢上天:我的命硬!
“你也迷信起来?这不像你嘛!”
“那么什么才像我?”我问。
鱼鱼笑了,说:“难道你不知道,你一直走运,从你踏上这城市起。”
“是因为你?”
他摇了摇头。说,不谈这话题了,言多必失,少说为妙。他喝了一口酒,很神秘的样子。这是他一向的风格,我以前欣赏过,现在,我觉得这故作神秘太做作,可能对男人我的感觉都自动消失了。但我却伸过一只手,去握住他的手。我没有说话,如果在这一刻,他还是我的朋友,哪怕下一刻他是我的敌人,我也应该这么对他,我不信,他不需要安慰,他正处于崩溃之际,这一点,白痴才看不出来。
三
天色已晚。通宵开着的这家餐馆,人却并未减少,不太安静,客人大声说话,什么语言都有。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焦急地问。
“三本秀夫没有了。别问了!”他一拳击在墙上,“那个英国佬,屁眼诗人,早就知道自己染上了病,却他妈的不告诉三本秀夫。这叫坑人,害人,而不是骗人了!”
鱼鱼的脸在玻璃里折成一个长方形,他的手盖住杯口,手关节伤了皮:“别去要创可贴,没事!”
我被他按在座位上,他继续说:“我知道三本秀夫另有所爱,却不知道被这么一个不是人的东西诓上了。你难以想象,英国佬的墓前鲜花之多,把整个春天都搬来了,狗模人样的人也来了好几打,而且葬在三一教堂的公墓里。三本秀夫呢,火葬时,一个亲人也没有,除了我和我的男友,连只麻雀的影都寻不见。”
“报上都说爱滋病已经快绝迹了,可以治愈。”我不解地问,“怎么还会死人?”
“治愈?上帝、佛,都不会让人类享受自由,爱包拉病开始流行了,而且,”他垂着头,“这次又是在我们同性恋身上敲响序曲。没有人不怕的——眼睛流血,全身皮肤生红点,脸上皮肤一拉就碎,露出骨头。”鱼鱼中断话,站起身,说他必须赶快走,男友在等他。
“如果他得了病,你怎么着?”我是不是有点过分,我问自己。
“爱能胜过一切,病痛,死亡。”
我愕然。看来现在只有同性之间才能爱得生生死死,称得上不加盐和芥末的罗曼史。桑二和我呢?这位现代骑士几次救了我,我只是感激他?而他为什么要舍命救我?
“那你对我,”我顿了一下,“就从不曾有过……”
鱼鱼拿起椅上大小包。“很抱歉,亲爱的,你怎么到了这时才让我回答这问题?”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看得出鱼鱼的话是真实的。他对我不带有内疚,我的确从不曾爱过他,也从不曾爱过任何一个男人,我只是喜欢他。
鱼鱼急着去看男友。
对面的位置空了。但我还想一个人坐一会儿。向侍者要了一份加醋泡冰激凌。
餐馆轻轻流淌起音乐——为了提神,可能也为了增加点情致。先是黑白电影《英雄儿女》的主旋律,后来又是《智取威虎山》样板戏里著名的一段《打虎上山》。陈旧的音符既不提神,更不能调整心情。可是音乐传递给我一种排列的次序,仿佛记录下逝去的时光。
我一步一步走上不宽但铺了地毯的楼梯。按每层楼口的灯,不知为什么都不亮。可我的手闲得慌,每上一层楼,仍去按一下钮。我对自己说,你不必害怕黑夜。如果有什么事降临,黑夜就是逃恐惧的最好时辰。
我垂下手,身体靠住梯子边的扶栏,喘气。突然我看见在楼梯口那儿,有一团浓重的黑影。
四
我从皮包里摸出打火机,叭的一声,长条的火苗跳起:“是你!”
“吓着你了?”被我手里的打火机逼近眉毛的桑二没有闪躲。
“没有!”我否认道。
他坐着的那级楼梯,一个报纸折的盒里,堆满亮晃晃的星条旗包装糖纸。这个男人要剥掉如此多玻璃口香糖纸,十分钟嚼碎融化一块吧,最慢的速度,也得用两至三个钟头,耐心够足的。我握住钥匙转开门,桑二端着糖纸盒不请自进。
我扔掉包,脱掉鞋,径自去了卫生间。
“哟,难怪没人接电话,连电话机都关掉了!你为什么不理我的喇叭声,甚至把我送你的礼物扔进了水槽,绞成碎片?”卫生间门关得紧紧的,但桑二的声音却点滴不漏地传进来。
“我到这儿不是来指责你的。”隔了半分钟,他的声音降低了,温和起来。
我走出卫生间,桑二走了进去。水声使房间显得尤其静。
有人敲门。
桑二跨出卫生间,到门边,从门孔里瞅了一眼:“是找我的。”便走了出去。
一阵细微的谈话声消失后,他推开门,在我耳根亲吻了一下,郑重地说:“在这儿等着我!”未等我说话,就急闪进楼道里的等着他的电梯。紧接着,楼下马路,一辆车很响地发动,带离了所有的喧嚣。
这到底是个什么人物?我有一阵疑惑。但又想,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一个男人而已。
五
我面壁而坐。多少相似的时光,戴着不同的假面逝去了。
电话铃响,我没接。如果我没有等桑二,那么我是在等什么事发生吗?
别说能一天一夜在房间里坐下去,几个星期几个月也丝毫不成问题。这是做作家坐出来的,耐得住寂寥,顶得住孤独,是作家最起码的功夫。虽然我的作家梦没做成,独处一个空间的本领,却早已练得炉火纯青了。
但这个清晨,如果一成不变地呆在房间里,而忘了自己逃离这城市的计划,这个人就不是我了。
另傻了,我怎么会等桑二呢?我还是得逃开。
我打开柜子,换了一件裙子,黑丝绒线,腿开衩比毛质品的一件稍高。在橱柜里找到件浅棕色薄短风衣,将一副网格的黑丝绸短手套戴好后,又从柜中取了顶男式平底礼帽。还没扣在头上,就扔了回去。现金得带够,我的信用卡没人信。
一切准备完毕,我锁上门,下了楼。
我走到被清洁车弄干净的马路对面。一个面包店的橱窗映出一张望不尽底的脸,眼影和唇膏有意选了淡红,掺混银色的珍珠粉。我给这个并不讨我喜欢的形象,披上风衣,然后,穿过红绿灯,顺着铁栏杆往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