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事》引子
她对我说,良生,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相信我。
那是12月。冬天。深夜航行的客船正横渡渤海。我与她坐在船头上。海风呼啸,浪潮涌动。甲板上的人群已经逐渐散尽。海面一片黑暗。我记得自己冻得牙齿格格发出声来,感觉难熬。抬头所见处,却见满天星辰闪耀明亮,像破碎的钻石,深深印刻。甚或无法倒映在起伏的海面上。
那一瞬间的惊动,就如封闭黑暗的罐子,忽尔掠过微薄的光线,稍纵即逝,却艳丽得让心里无限欢喜。这惊动和欢喜,是因着渺茫天地,曾有一个人并肩而立,观望世间风月。记得,沉默如同黄金,即使被岁月磨损覆盖。它亦会是我的光。
我只是渐渐忘记她的脸。她的脸沉没与暗中。笑容。头发的颜色。额头。眼睛和嘴唇的形状。下巴。肩。手指……所有的轮廓与气味。忘记一个人,一点一点地擦去印记,直到消失。她的肉体与意志缓慢沉落,被黑暗覆盖。似乎这个人,从来都未曾触摸过她。从来都未曾与之相见。
这是确信无疑的事情,她将会消失。生命是光束中飞舞的无数细微尘埃,随风起落,不可存留,不被探测与需索。亦最后只是静寂。她已消失。而我们之间的事,就像一封已被投递的旧信,信里有发黄故纸渗透彼时的潋滟春阳,笔尖在空气中轻轻摩擦,发出声响,写下温柔黯淡的片言只语。惟独书写的那段时间失落。时间与记忆背道而驰。记忆被投递到虚无之中,开始成为无始无终。
我想我也只将是带着这光,逐渐沉没于暗中。
那年我27岁。我是苏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