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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性格》中国之蒙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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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蒙学现象,未尝不是文学现象。世界各国的古代都有蒙学教育实践,但能流传下蒙学读物的国家不多。中国自唐以降,蒙学逐渐发达。随着科举制度的完善和稳定,蒙学越来越受社会各阶层重视。

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多是明、清蒙学读物。《幼学琼林》专设《科第》一章,有句如下:

其家初中,谓之破天荒;

士人超拔,谓之出头地。

中状元,曰独占鳌头;

中解元,曰名魁虎榜。

……

进士及第,谓之雁塔题名。

……

一旦荣登前甲,则可享受到皇帝“琼林赐宴”“临轩问策”的最高规格礼遇——此乃蒙学受重视的首要原因,也是古代孩子们发奋图强的最大动力,无非是为了实现官服加身、光宗耀祖的人生价值。一概的蒙学,皆不讳言此点,一致正大光明地予以宣扬、激励,与今天家长老师激励孩子争当学霸,誓考重点大学没什么两样。世界在许多方面变了,在某些基本方面,其实一如既往。只不过,学成了精英,出人头地的选择比古代多了。

蒙学起初是家学。家学可能由父辈亲任导师,也可请有学问的名士任家庭教师。而能做到这两点的,其家定非一般家庭,不贵则富。古时的所谓“书香之家”,未经三代以上的公认,担不起那种雅谓的。往最起码了说,那也得是“耕读之家”。“耕读之家”的家长,必是乡绅,全家人自己是绝不耕也不种的。

鲁迅和蔡元培,他们的家都曾是晚清的官宦之家,故他们都有幸接受过家学熏陶和馆学教育。鲁迅的馆学老师是资深秀才;蔡元培的馆学老师是饱学的举人。至于康有为、梁启超,也都是“官二代”。

若受家学无望,入馆学无门,则只有“凿壁偷光”“聚萤作囊”“头悬梁,锥刺股”了。

王羲之的书法启蒙老师居然是一位皇族公主,这等家教大腕,天下有几人请得起呢?

科举从教育体系的指导思想上奠定了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思想,使之根深蒂固,影响直到近当代;蒙学可谓“从娃娃抓起”,反过来使科举制度固若金汤——这是二者不好的方面。

但设身处地想一想,古代也不可能有比科举制度更公平的一种教育制度。并且,放眼世界来看,全世界的教育制度,在较公平地录取一点上,基本原则仍是科举原则。中国之科举制度,后来显然落后于别国的教育体系,不在于公平原则出了多大问题(客观论之,历朝历代在制裁教育腐败一点上,每是有腐必究的)——它的落后,主要在于教什么,怎样教;引导学生为什么学,怎样择优录取等方面出了严重问题。简言之,学科建设和评价体系长期落后。

以蒙学而论,虽然也涉及天文、地理、物性、农事、社会、历史,但只是兼顾而已,并不作为考和学的重点。并且,知识老化,每将科学与神话混为一谈,如《幼学琼林》之《天文》一章有言:

“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气之重浊下凝者为地”;

“月里蟾蜍,是月魄之精光”;

“后羿妻,奔月宫而为嫦娥;傅说死,其精神托于箕尾。”

“箕”者,星也。后人也释指彗星之坠光。

总体而言,蒙学中“天文”之“文”、“地理”之“理”,与科学概念的“天文”“地理”区别大矣,主要是告知了与天、地有关的文字现象,如:

“旋风名为羊角;闪电号曰雷鞭”“列缺乃电之神;望舒是月之御”“望切者,若云霓之望;恩深者,如雨露之恩。”……

说来惭愧,读了《幼学琼林》,方悟近代“雨巷诗人”戴望舒,何以名为“望舒”——倘是自取,必读过《幼学琼林》;倘家长所取,其家必很重视传统蒙学。

传统蒙学虽存在知识内容的极大局限,但文学色彩却十分浓重,故完全可以视为古代文学现象的一种。在文、史、哲三方面的结合,也堪称包罗万象,触类旁通,极具通识色彩。简直可以这样说,若一个人十二三岁前将大多数蒙学读物的内容铭记得烂熟于胸,了如指掌,那么将来在文言的应用方面,肯定优于别人。

当然,传统蒙学中的史性知识,不能完全与近当代的历史知识同日而语;所谓“哲”,也非是近当代的哲学概念,大抵是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等关于人格养成的说教。

“忠”是从来争议极大的道德标准;历史上不乏昏君庸君暴君,而且文化上一向以“忠君”来阐释“忠”的定义,使“忠”的道德标准常受诟病。

但如果细读蒙学读物,则会发现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几乎没有关于“忠君”思想的宣扬。“忠”在蒙学中的定义,基本上是“精忠报国”的意思。所列举人物,也大抵是“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一类典型。也就是说,蒙学读物中的“忠”,是以爱国思想为根本的,与“忠君”没甚关系。

这证明,蒙学读物的作者们,本身谁都不愚,思想也特别与时俱进。他们明白,蒙学事关国家与民族的后代素质如何,绝不进行误人子弟的教诲。

所以我认为,他们都是极有文化责任也极可敬的先贤。

排开“忠”不“忠”的问题不谈,其他一概道德标准,我这个当代人基本是愿意接受的。地球村任何一个人大抵做到了,便肯定是君子,是精神贵族,是人类楷模。一些人做到了,则我很替人类的社会感到庆幸。

问题是,仅仅是——若希望那些标准集于一人之身,实在是太高的要求了。中国古代对人的道德要求有两大弊端——既全也少。全则没了重点;少指仅针对少数读书人。这其实是帝王思想的反映。皇家设科举制,原本就是为自己的长期统治设“人才库”,所以并不需要那么多。“人才”知史适用就好;而人才对于皇家和对于国家的意义,本质上并不一致。对于皇家,人才与执政幕僚没区别;对于国家,人才则必须是多方面的。至于对百姓,皇家的要求倒从来不全,顺即良民,重点突出。

而西方诸国,文化启蒙运动以降,连皇家也意识到——科技足以强国。国家强了,自己何愁没有幕僚,不必专门培养,更不必从娃娃抓起。故道德律令由全而简,由面对少数人而面对全社会——于是最终形成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极简化的道德体系。自由是国家道德理念;平等是法律道德理念;博爱是针对一切人的道德理念。国家、法律和个人违背之,皆属不道德。故所以然,他们的文艺后来的一个近于永恒的主题是善;我们的文艺几乎可以说至今还没找准究竟什么是值得反复表现的主题。

然而必须承认,老子和孔子们,对善是极为重视的——“上善若水”“仁者爱人”的思想便是证明。《弟子规》中关于“礼”的教诲未免琐细,却也强调了“泛爱众”一点,非常值得肯定。另一个事实是,古代的官方也就是皇家,对善一向讳莫如深,恐怕真的成为道德核心,常被用以对照自家。

古代蒙学中关于“典”的知识,可谓洋洋大观。几百例中,我这种知陋闻寡的人,不看注解就明白其意的,仅百之一二而已。

科举之试,以用典之多之僻为优等文章。用典与引用名言佳句是不同的。前者是故事的高度概括,旨在间接论说;后者是道理的引用,旨在加深印象。

中国古文中的名言佳句却都是通晓易懂的,说理性强,解惑到位,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其“学”指背;其“思”指懒得读书的借口。

黄兴逝后,孙中山两作挽联——前者白话,哀思易懂;后者句长,上下联对仗用典,不知出处的人们,大抵就不走出心了。

清华初迁云南,众心唤出两首校歌。一为几名学生作词,文字现代,风格酣畅,流传过一个时期;二由老先生们执笔,虽也豪情饱满,伤感淋漓,但因古风昭昭,典入歌中,仅在操场上集体唱过一次,以后即束之高阁,如泥牛入海也。

胡适反对用典的态度十分强烈,每对学生耳提面命。他自有一定道理——古代传至近代的典词,林林总总,洋洋大观,某些不过是正野两史所记的边角内容,奇闻异事,并无多大文化价值。但喜“掉书袋”者,每好用之,以炫经纶;胡适乃白话文运动之中坚人物,自然立场鲜明。

但他的反对也有偏持一面——许多典故,从古至今百千年应用下来,已是成语。并且,闪耀着汉语词汇的智慧之光,表意隽永精妙。细品赏之,几可以汉语瑰宝视之。非是一场运动席卷,便可使之通通消亡的。

却也应看到,由典而成语,大抵具有比喻性。而比喻性的形容,用以言人论事,往往刃刺明显,于是造成他人伤口。如“井底之蛙”“黔驴技穷”“口蜜腹剑”“叶公好龙”之类,便不如视野要开阔些;能力须多样些;心口应该如一,言行应该一致的直白表述更容易使人接受。

胡适先生的文化思想大方向上肯定是正确的。他当年的种种偏颇应该获得今人谅解——饮水不忘挖井人;毕竟,我们今人正享受着白话文的成果。也毕竟,汉语在当代所达到的白话文水平,已至行云流水。否定古文不对,厚古薄今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