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妻弟二字,其实小有文章。
战争是要死人的,常遇春的老婆,丈夫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有一日没一日的过着随时可能寡妇的日子就算了,怎么放心把自己的弟弟也送去出生入死呢?
也许,这是咱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所持的想法。乱世当中,人们可不这样想。诚如陈胜、吴广所言,反亦死,不反亦死。对于蓝玉而言,饿死也是死,参军打仗也是死。是死于最轻飘的那种方式还是像一个英雄一样,反抗残暴的蒙元统治呢?显然,后一种更符合当时的形势。再说了,虽然一将功成万骨枯,毕竟,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啊。出人头地,谁不愿意——只要运气好就行了。
蓝玉就属于运气足够好的。
黄沙百战穿金甲,满身是伤人未死。尽管很多人侥幸活了下来,到最后仍只是一个士兵(当然,比起死掉,又好了何止千万倍),但蓝玉确实成功了。“临敌勇敢,所向皆捷”,姐夫不失时机的数次推荐于朱元璋,于是,他一步步攀上了人生的顶峰。
最高处,是1388年,出击北元,虽未擒获其大汗,却“获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获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无算”——捷报传到京城,朱元璋大喜过望,将之比为卫青、李靖。有些网友将此役比作北元的靖康之变,确实也比较贴切。
为何只是比较呢?
因为被金人俘虏的嫔妃公主们,被奸被杀被分配给将领做妾。金人对于宋室皇族之女性,那可是毫不客气啊。
然则,蓝玉在此事上一点过分之举,却让朱元璋“切责”于他——切责二字,乃是严重指责之意,不是抚着他的肩膀说,玉啊,你要女人,到处有啊,以后这样的错,不可再犯……并且,最终成为牵连数万人的蓝玉案的罪状之一。
原来,有人告诉朱元璋,蓝玉“私元主妃,妃惭自经死”。
注意,这是别人跟朱元璋说的,那是不是诬告呢?应该不是。因为朱元璋切责他,应为当面指责,若无此事,蓝玉大可分辨解释。
再注意这个“私”字,是否为私通呢?从妃惭自经死来看,也不是。之所以用“私”,咱觉得《明史》的编撰者,有替尊者讳的意思。
其实,这句话说白了,就是蓝玉奸污了元主的一个妃子,这个妃子抵挡不住他的进攻,无奈受辱,但气节坚定,以死明志,上吊自杀——有些网友觉得她其实是武林高手,自断经脉而亡,这当然是玩笑话了。
为何朱元璋会对蓝玉凌辱一个元主妃感到震怒呢?咱觉得,他是认为,咱大明军队,乃是威武之师,仁义之师,军纪严明,绝不能欺男霸女,做出让天下人心寒之事——何况,北元还未彻底消灭,我还盼着他们主动归降呢!如此一来,不是授人以柄吗?
当然咯,在更多人看来。这其实只是蓝玉数大罪中,最为小的一桩而已,甚至可以略过不计。然要杀他,虽被告谋反,但最好要证明他一贯嚣张跋扈,道德低下。从为人处世上将之踩到地下,无疑能让清除功臣之事,更得老百姓们的理解与支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