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腐其实指的就是朱元璋在位期间反腐败反贪污的事情。朱元璋自幼出身贫寒,对政治贪污行为很厌恶,所以在朱元璋当上皇帝后,对贪污腐败官员采取了史上非常之严厉的措施来惩贪。
在反贪运动开始的时候,他规定了凡有人贪污六十银两的,就要剥皮食草,还要摆在衙门前示众。这一规定再此看来已经残酷至极了,但是他后来公布的政策却更为极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他对待贪污行为,是宁肯杀错一千人,也不肯放过一个贪污之人。他还规定了,凡是有贪污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层层的调查,寻根究底,直到把全部案情弄清,将贪污腐败之人一网打尽为止。
当然朱元璋反腐也知道光没有监督也是不行的,于是他设立了监察机构,从朝廷到地方处理事情之严厉,权力之大,都是历代前所未有的。在中央朱元璋还设立都察院,将刑、检、法职等都集于一身。不久后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专门检举揭发六部中的贪官污吏。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亲自派遣的御史之外,还在各省地设立了按察司,专门掌管监察之职;后来又设立了巡抚制度,由朝廷亲信监察地方官员。
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病死之后,朱元璋的反腐的制度也随之偃旗息鼓。而后来非常讽刺的是,朱元璋死后不久朱家叔侄便因为争夺最高政权而大打出手;朱元璋在世的时候,曾规定太监不得干涉朝政,甚至不允许太监识字,他的子孙们却不断地纵容刘瑾、魏忠贤等阉党捣乱朝政、使朝堂腐败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