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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第二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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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最后一日,我们按计划逃离。理查德的工作已完成。舅舅的图片已全部装裱入册,他向我展示,并将之视作一种犒赏。

“手工细致,”他说,“你看呢,嗯?莫德?”

“是的,先生。”

“你看仔细了吗?”

“是的,舅舅。”

“确实,手工细致。我应该会请霍陲和哈斯来看。我请他们下周过来,你觉得怎样?我们办得郑重其事一点。”

我没有回答。我想到那餐厅,客厅——又想到我自己,在某个遥远的角落。他转身看着理查德。

“里弗斯,”他说,“你愿意作为客人,和霍陲一起过来吗?”

理查德鞠了一躬,面露遗憾之色。“先生,我恐怕另有安排了。”

“可惜。你听见了吧,莫德,真可惜……”

他打开了门。魏先生和查尔斯在走廊搬运着理查德的行李。查尔斯以衣袖擦眼。“够了,赶紧干活!”魏先生粗声大气地说,踢了他一脚。查尔斯抬起头来,看见我们从舅舅的书房走出——估计他是看见了我舅舅,吓得浑身发抖,转身跑了。舅舅也气得发抖。

“里弗斯,你看见了?我受这些孽障的气。魏先生,我希望你抓到那小子狠狠抽一顿。”

“一定,先生。”魏先生说。

理查德看着我微笑。我没有笑回去。当他站在台阶上,拉起我的手,我的手在他掌中毫无反应。“再见。”他说道。我什么也没说。他便转身对舅舅说,“李先生,告辞了!”

“一表人才。”我舅舅说,见马车渐行渐远,“是吧,莫德?怎么了,你不说话了?我们重拾清静生活,你不乐意?”

我们回到宅子里。魏先生关上木板已变形的大门,客厅里顿时阴暗下来。我和舅舅并肩走上楼梯,就如我幼时曾与斯泰尔斯太太一起上楼一样。自那以后,我登过这楼梯多少次了?我的脚跟,曾在这一点上踩过多少次?在那一点上呢?曾经有多少双软鞋,多少条紧勒胸部的裙子,多少双手套,被我穿戴过,然后变小,成为过去?多少个淫荡的字句被我默默地读过——又有多少,为绅士们朗读了出来?

所有那些台阶、软鞋、手套、字句,以及那些绅士们,在我逃离后,是否将留存?我再次想起舅舅大宅内的那些房间:餐厅、客厅、书房。我想起书房刷了彩漆的窗玻璃上,我用指甲刻出那个小小的弯月,想象在它后面,再也没有眼睛向外张望。我想起有一次我从梦中醒来,幻想这宅子变成怪物将我包裹、吞没,那时我想,我无处可逃!现在我知道,我能够出逃。但我也相信,布莱尔于我将如影随形——又或者,我将对它念念不忘,当我终于远走他方,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我想到我将成为的那个鬼魂:一个整洁,单调的鬼魂,脚步轻软,在颓败的大宅中,循着旧地毯古老的纹路独行。

但也许,我已成死魂灵。因为我去找苏,她指给我看哪些衣裙需要带走,哪些首饰她将擦拭干净,哪些行李需要打包。她做这些,一直不曾抬头看我的眼。我看着她,什么也没说。我眼里的,全然不是那些东西,而是她的双手,她的呼吸,她嘴唇的开合。而她嘴里说出的那些话,我过耳即忘。最后,她再没有什么给我看了。我们只是等。我们吃了午餐。我们去我母亲坟前。我看着墓碑,脑中一片空白。天气温暖,潮湿,我们的鞋踩过草色青葱满是露水的地面,裙边溅上了泥。

我已放弃自己,接受了理查德的阴谋,正如当年我放弃了自己,臣服于舅舅。时至今日,对这阴谋和逃离的热情高涨的,是他而不是我。我已丧失了热情。我坐在晚餐桌前,我吃晚餐,我读书,我回到苏身边,任由她更衣打扮。她递上酒,我便喝。我站在她身边,站在窗前。她心烦气躁地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你看那月亮,”她小声说,“多亮!看草地上的影子——现在几点了?还没到十一点啊?——想想里弗斯先生,现在正在河上呢……”

在我离开之前,我只有一件事需要完成,做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想到此事,我在布莱尔岁月中那些强忍下去的悲愤,辗转难眠的夜晚,仿佛都因此获得了鼓励和慰藉。现在,逃离的时刻即将来临,大宅夜阑人静,毫无防备,我将行动。苏离开我,去看管行李了。我听见她打开了房门。这正是我等待的一刻。

我悄无声息地走出房间。我对这里了如指掌,不需要点灯,我的深色衣裙也掩护着我。我走到楼梯口,快速跨过月光在地板上投下的如地毯花纹一般的格子。我暂停,倾听,一片寂静。然后我继续前行,走到我房间对面的那条平行的走廊。我走到头,在第一个门口停下,再倾听四周,确认一切安静如常。

这是我舅舅的房门。我从未进过这房间。但正如我所预料,门把手和铰链保持着很好的润滑,悄无声息地被我推开。地毯很厚,我的脚步几乎无声。

他的客厅甚至比我的还要狭小和阴暗,墙上挂了一些陈设,房间里还有书柜。我不去看它们。我来到他的起居室门口,耳朵贴在门板上,手握住把手,轻轻转动,一英寸,两英寸,三英寸——我屏住呼吸,手按着前胸。一片寂静。我把门再推开一点,再次站立倾听。他若有任何动静,我就转身离开。有动静吗?在那一秒,毫无动静。我仍犹疑,再等了一等,听到他轻微的、均匀的呼吸声。

床上的帐幔是合着的,但和我一样,他也在床头柜上留着一盏灯,这令我略感惊奇,我从没想到他竟然会怕黑。微弱的灯光帮了一个忙,让我不必入门半步,就看见了那两件我欲取之物。在他的梳洗架上,水壶旁边,放着他的怀表链,链子上是他的书房钥匙,套在磨光了的天鹅绒套内;旁边是他的剃刀。

我快步走去把它们取到手——原本蜷成圈的表链被拉起,我感觉它在手套上滑动。千万别掉了——!它没有掉。钥匙像钟摆一样晃动。剃刀比想象中沉,并没完全关上,只折回了一个角度,刀刃仍裸露在外。我把它拉开了一点,对着灯光看。要完成我要它做的事,刀刃必须锋利。我认为它足够锋利。我抬起头。在壁炉上的镜子里,在四周一片阴影的衬托之下,我看见了自己,看见了自己的手,一手握着钥匙,一手持刀。看上去几乎就像一幅寓言画,名曰《被负的信任》。

在我身后,舅舅床上的帐幔没完全拉好,开着一条缝。那条缝里有一点微光——其实不能称作微光,只是比周围的黑暗稍微浅淡——显露出他的脸。我从未见过他睡觉的模样。他看上去形容瘦小,像一个孩子。他的毯子一直盖到下巴,毯子拉得平整无皱。他的嘴唇随呼吸翕动。他在睡梦中——满是黑色文字的梦,十二号字体,有摩洛哥皮或小牛皮封面。他在数着书脊吧。他的眼镜整齐地放在床头柜上,眼镜腿收得好好的。在他一侧眼睫毛下的阴影里,有一小块润泽的反光。剃刀在我手心,握得发热了……

但我的故事不是那路数。至少现在不是。我站在那里看着他睡觉,看了有一分钟,然后离开了。我小心翼翼,静悄悄照原路走回。我下楼梯,往书房走去。走进书房,我转身锁好房门,然后点了一盏灯。这时,我的心开始狂跳,恐惧和期盼让我眩晕。但现在分秒必争,我不能等待。我走到舅舅的书柜前,打开了玻璃门。我首先拿起《掀起帷帐》,他给我读的第一本书。我拿出那本书,打开,摊放在他书桌上。然后,我拿出剃刀,把刀完全拉开,刀刃有点紧,弹了一下伸直了,它就是为切割而生的。

然而,我还是难以下手——非常艰难,我几乎想放弃,我无法在整洁而袒露的书纸上,划下第一刀。我几乎害怕书页会发出惨叫,把我的行动暴露。但是,书没有惨叫,而只是叹息,仿佛在盼望着与自身决裂,我听到这声音,手上的动作变得迅速而真实。

当我回到苏的身边,她正站在窗边不停地绞着双手。子夜的钟声已经敲过,她以为我迷路了。见到我她已经太欣慰,无暇批评。“这是你的斗篷,”她说,“快扣好,拿着你的行李——不是那个,那个太重你拎不动。好了,我们得走了。”她以为我紧张。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她说,“镇定。”然后,她拉起我的手,带我穿过这大宅。

她脚步轻柔如盗贼,她指给我方向。她不知道,刚才我也如一道阴影,看着舅舅熟睡。不过,我们走的是佣人通道,宅子的这一部分,那些没铺地毯的过道和楼梯,我不熟悉。她一直拉着我的手,直到我们来到地下室门口。在这里,她放下行李,腾出手来往锁和门闩里上了些油。她看着我,像男孩一样对我眨了一下眼。我的心抽痛。

门开了,她拉我走入门外的夜。园子变了,宅子看起来有些奇怪——当然,我从未在这个时间看过这宅子,只是站在窗前向外望。如果此时我正站在窗前,是否能看到自己,被苏拉着奔跑?我是否也同园子里草、树、石、藤蔓一样,已经苍白褪色?我犹豫了一瞬,抬头望向那窗口,心中觉得,如果我等,一定能望见我的脸出现在窗边。然后我望向其他窗户,那些窗户后是否会有人醒来,唤我回去?

无人醒来,无人唤我。苏再次拉我的手,我转身跟她走了。我有院墙门的钥匙,我们从院门出来以后,我把钥匙抛在了芦苇丛里。夜空清朗,我们站在阴影里,一言不发。就像两个等待皮剌摩斯的提斯柏32。月光映照在河上,河水一半泛银,一半深黑。

理查德一直在黑暗的那一半中行驶。船吃水很深——那是一条颜色深暗、狭长的船,船头翘起。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船。我看着它驶近,感觉苏的手在我手中转动。我从她身边走开,接过他扔过来的绳子,让他把我扶上了船,顺从地坐下。她也上了船,坐在我身边。她动作蹒跚,失去了平衡,他用一支桨撑着岸,固定着船。当她坐好,我们的船转了个弯,开始顺流而下。

无人说话,无人动作,除了理查德划桨。我们无声地,轻柔地滑行,滑入各自的黑暗地狱。

在那之后呢?我只记得河上一路顺风顺水,我本来还想留在船上,却被叫上了岸,他们让我骑马。若在其他任何时候,我对骑马是惧怕的,但在当时,我木然地骑上了马,听之任之,由它载我前行也好,摔我落地也罢。我还记得那燧石教堂。还有那束银扇草。我的白色手套——我脱掉手套的手,被牵来递去,然后被套上戒指,因为用力太大,手指瘀青了。我被人领着,说了一些誓词,誓词的内容我已忘记。我记得那牧师,长袍上有几块灰色的污迹。我已记不起他的样貌。我记得理查德吻了我,我记得一本登记簿,我记得拿起笔,写下自己的名字。我不记得如何离开教堂的,我记得的,是紧接其后的那一个房间,苏在为我宽衣。然后是一个粗糙的枕头和更粗糙的毯子。我流泪哭泣。我的手裸露着,戴上了戒指。苏的手指从我手中滑脱。

“你不一样了。”她说。我转过脸去。

当我再次转过脸来,她已离去。站在眼前的人换成了理查德。他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看着我,吁出一口气,然后用手背掩着嘴,忍住笑声。

“哦,莫德,”他摇着头,小声说。他抹了抹嘴唇和胡须,“我们的新婚之夜。”他说,然后又笑了起来。

我看着他,一言不发。我把毯子拉到胸前盖好。我现在很清醒,睡意全无。当他安静下来后,我听到了房子的声音:楼梯在他脚步踩踏之后恢复原状之声,一只老鼠,或者是鸟儿,在椽子上跑动之声。这些声音让我不习惯,而这想法,一定在我脸上表露了出来。

“这里是有点怪异,”他边说边走了过来,“你别介意了,你很快就去伦敦了。那里的生活丰富多彩,多想想那里。”我不说话,“你不愿开口,莫德?别这样了,现在这时候,和我,没必要害羞。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莫德!”他来到我身边,举起双手,抓住了我枕后的床头板,摇晃起来。他用力地摇晃,摇得床腿在地板上吱嘎作响。

我闭上了眼睛。他又摇了一会,然后停了下来。但他的手还停留在我上方,我能感觉到他的注视,感觉到他的身躯——似乎透过眼皮,我都能看见他黑色的身影。我感到他在动,老鼠或是鸟儿在椽子上跑,他应该是抬头向上望去,目光追随着声音移动。然后,房子安静下来,他再次看着我。

然后,他的急促喘息来到我脸颊边,他的气息喷到我脸上。我睁开眼。“哎,”他轻声说,表情有些奇怪,“别跟我说你害怕,”他吞咽了一口口水,慢慢把手臂从床头收了回去。我退缩了一下,以为他要打我。但他没有那么做。他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我的脖颈。他看着,似乎一脸讶异,“你的心跳真快,”他小声说。他伸出手,把手指放在我的颈边,仿佛想测试我快速跳动的脉搏。

“敢碰我,”我说,“碰我就死。我身上有毒。”

他的手在离我脖子一英寸的地方停住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站直身子,撇了撇嘴,一副轻蔑的表情。

“你以为我想要你?”他说,“是不是?”他几乎是压着嗓子嘶声说出这话——因为,他不能大声说话,怕苏听到。他走开两步,烦躁地把头发拢到耳后。地上有只行李袋碍着了他的脚,他一脚把它踢开。“该死的,”他说。他脱下外套,拉开袖扣,极不耐烦地卷袖子,“你非得这么盯着我吗?”他一边卷起衣袖,一边对我说,“我难道没跟你说过吗,你是安全的。你别以为跟你结婚,我会很高兴——”他回到床边,“但是,我必须表现得高兴,”他愠怒地说,“这就是高兴地做出的样子,你都忘了?”

他掀开毯子,看了看我臀下的床单。“挪开一点,”他说。我照做。他坐下来,别扭地扭过身子从裤袋里摸出一样东西,那是一把铅笔刀。

一见到刀,我便想起舅舅的剃刀。我在那大宅里悄然潜行,用刀割书的事,现在想来恍如隔世。我看着理查德用指甲勾住刀背上的小槽,拉出刀刃。他神色厌恶地看了一眼那斑驳的黑色,然后把刀锋放到手臂上。他动作有些犹豫,刀碰到手时,退缩了一下。然后他把刀放下了。

“该死的,”他又骂了一声。他抹了抹胡子和头发。他看见我的眼神,“你能别这么袖手旁观吗?你有没有血,能帮帮我不受这痛啊?你有没有——那事儿,你们女人每个月都遭罪的那个?”我一言不发。他又噘起了嘴,“行,你就这副德行。我是这么想的,反正都要流血,让血流得有意义一点不好吗,可是,你偏不……”

“你是不是,”我说,“不把我羞辱致死不罢休?”

“安静点儿。”他说。我们仍然压着嗓子说话,“这是为了我们两人好,我可没见你伸出援手。”我立刻伸出手臂,他推开了,“不,不用,”他说,“我来就行,等一下。”他吸了一口气,把刀锋从手臂上往下移,移到靠近手腕处,没有毛发的皮肤上。他又停顿了一下,吸了一口气,快速地割了一刀,“老天爷!”他苦着脸叫了一声。伤口上渗出了一点血——在烛光中,白色的手掌之下,血色显得深暗。他把血滴到床上。血不多,他用拇指压着手腕的伤口,血来得快了一点。他没有看我。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小声问:“你觉得这够吗?”

我审视着他,“难道你不知道?”

“不,我不知道。”

“可是——”

“可是什么?”他眨眨眼睛,“你是说阿格尼丝吧,别把她想得太有魅力了,侮辱一个正经姑娘,可不止那一个法子。你应该知道的。”

血还在缓慢地流,他咒骂着。我想起阿格尼丝给我看她红肿的嘴,我恶心得从他身边转开了身。“莫德,过来,”他说,“趁我还没有失血晕倒,告诉我,你一定在书里读到过这类事情吧?我肯定你舅舅那本天杀的索引里有这种条目,是吧,莫德?”

我勉强再看了一眼床单上洇开的血迹,点了点头。作为收尾,他把手腕在床单上擦了擦,把血迹抹开。然后他皱起眉头看着伤口,脸色苍白,做了个鬼脸。

“男人都觉得受不了,”他说,“看着自己流血,虽然只有一点血。你们女人怎么能每个月忍受一次,真是异类。难怪女人容易得疯病。你看这伤口,皮肉都分开了。”他给我看他的手,“我觉得我还是割深了点,都怪你刚才刺激我了。你有白兰地吗?我觉得一口白兰地就能治好我。”

他掏出手帕,压在伤口上。我说,“我没有白兰地。”

“没有白兰地。那你有什么?总有点药水吧?行了,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你有。”他四下张望,“在哪儿?”

我犹豫了,既然他已经说出这事,想喝药的念头也在我的胸中和四肢里游走。“在皮袋子里。”我说。他把瓶子递给我,拔出瓶塞,鼻子靠上去闻了一下,眉眼都皱了起来。“给我拿一个杯子。”我说。他找了一个杯子,往里加了一点混着灰尘的水。

“我就不用这样了,”我往里滴药的时候,他说,“你这样喝就行了,我要效果来得更快的。”他从我手里拿过药瓶,揭开伤口,直接往裂开的伤口里滴。药水刺激,他一脸痛苦。药水流出来了一点,他舔到嘴里,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半睁半闭着眼睛,看着我喝完药打了一个冷战,仰倒在枕头上,还把杯子抱在胸前。

过了好一会儿,他笑了。他大笑着说,“‘时髦夫妻的新婚之夜’,在伦敦的报纸上,他们会这么写一笔的。”

我又开始打冷战,便把毯子拉高一些。被单落下来,盖住了血迹。我伸手去拿药瓶,他的手比我快,把瓶子推到了我伸手不可及的地方。

“不,不行,”他说,“你现在这么和我作对的情况下,不行。今晚这药我保管。”他把药瓶放进衣袋。我已疲惫得没有气力去争抢。他站在那里,摸着脸,打了一个哈欠,使劲揉着眼睛。“我真累!”他说,“已经过了三点了,你知道吗?”我不说话,他耸了耸肩。他站在床尾,垂眼看着我身边的位置,犹豫不定。然后他看见了我的眼神,假装吓得打了一个激灵。

“要是早上醒来,我得把你的手指从我脖子上掰开,”他说,“我也不会吃惊。算了,我就不冒这个险了。”

他走到壁炉旁,用舌头舔湿手指,捏熄了蜡烛。然后他坐进扶手椅,缩成一团,把大衣当毯子盖在身上。他咒骂这天气的寒冷,咒骂这种睡法,这椅子的扶手。骂了大约一分钟,然后睡去。他比我先睡。

当他睡了过去,我便起身,快步走到窗边,拉起窗帘。月光依然明亮,我不想睡在黑暗里。但是,每一个反射着银色月光的表面,在我眼中都显得有些异样。而每当我伸出手,触碰到墙上的某个斑点,那墙身和斑点似乎都变得更奇怪。我的斗篷、外套和内衣都放进了衣柜。我的行李都合上了。我寻找,再寻找,想找一点自己的物件。最后终于在盥洗架下的阴影里,看到了我的鞋。我走过去,蹲下身,把手放在鞋上。然后我收回了手,几乎要站起身来,又伸手去摸了一遍。

然后,我睡在床上,竭力想听到熟悉的声音——钟声,钟内零件的刺耳的吱嘎声。然而此处只有些毫无意义的杂音——木板的响声,鸟儿或老鼠的细微脚步声。我仰起头,看着脑后的墙。这堵墙后面睡着的人,是苏。她若是翻身,她若是说出我的名字,我想我会听到。她若是发出声响,任何一点声响,我都会听到——我一定会的。

她没有一点声响。理查德在椅子里动了一下。月光在地板上悄然寸行。后来,我就睡着了。我睡着了,梦回布莱尔,但是那里的走廊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我要去舅舅那里,迟到了。我迷路了。

在那以后,苏每天早晨都来,为我梳洗穿衣,铺排饭菜。我粒米不进,她又把它们端走。可是,就如我们在布莱尔最后的那段日子,她再也不与我眼神相接。房间狭小,她坐得离我很近,却不和我说话。她做针线,我玩牌——那张红桃二还带着我脚跟踩过的凹陷,我裸露的手指摸上去,感觉粗糙。理查德整天整天不在屋里。晚上回来,他就骂骂咧咧。他骂乡间小路的肮脏,泥土溅脏了他的靴子;他骂我的沉默,我的怪异。他骂这等待。他骂的最多的,是这带着棱角的椅子扶手。

“你看看,”他说,“看我的肩膀,看见了吗?被顶出来了——都要脱臼了。再过一个礼拜,我就成畸形的了。还有这些皱褶——”他怒气冲冲地拉直他的裤子,“我真该把查尔斯带出来。这样下去,我到了伦敦会被笑死的!”

伦敦,我想,这个词现在对我已经毫无意义了。

他隔天就骑马出去一趟,去打听关于我舅舅的消息。他抽了那么多烟,被烟熏黄的食指把黄色传染给了旁边的手指。他有时让我喝一点安眠药,但总是把药瓶收在自己手里。

“很好,”他一边看我喝药一边说,“不会太久了。哎,你越来越瘦,越来越苍白了!——苏倒是一天天油光水滑起来,像克林姆大娘养的黑脸猪。明天你让她把你最好的裙子穿上,行不行?”

我照办。事到如今,我任何事都照办,只要能快些结束这等待。我会假扮惊惶、紧张,当他躬身抚慰我,我会假装流泪。我这样做时,不会看苏——或者会看,却是绝望的窥视,看她是否脸红,是否面有愧色。她从无愧色。她的手,记忆中曾经滑过我身体,曾经进入、摇动、开启了我的手——现在,这白皙的手再触碰我时,已经毫无生气。她面无表情。和我们一样,她也只是在等待医生的到来。

我也不知道,我们等了多久,也许两个礼拜,也许三个。最后,在某个晚上,理查德说,“他们明天来。”第二天早晨,他又说,“今天他们就来了,你记得吗?”

我从噩梦中醒来。

“我不能见他们,”我说,“你必须叫他们回去。他们必须换一个日子来。”

“别添乱了,莫德。”

他站在那里穿衣,扣好领口,打好领结,外套整齐地放在床上。

“我不会见他们!”我说。

“你会的,”他说,“见了他们,你才能把这事了结。你既然讨厌这里,那现在就是我们离开的机会。”

“我太紧张。”

他没说话。他转过身,拿起梳子梳头。我抓起他的外套——找到衣袋,摸出药水瓶——但他看见了,冲了过来,从我手里夺过药瓶。

“不行,”他说,“我可不能让你半梦半醒,或者吃错了剂量,坏了我们的好事!不行。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

他把药瓶放回衣袋。我再次去抓,他躲开了我。

“给我药,”我说,“理查德,给我药吧。只要一滴,我发誓。”说这话时,我嘴唇发抖。他摇头,伸手抹平衣服绒面上因我抓扯留下的印记。

“现在还不行,”他说,“听话。努力做事。”

“我做不到!没有药,我平静不下来。”

“你要尽力去做,为了我,为了我们,莫德。”

“你去死!”

“行啊行啊,我们都去死,都去死。”他叹了叹气,然后又回去梳头。过了一会儿,我坐了下去,他看着我的眼睛。

“为什么闹脾气啊,嗯?”他几乎是怜惜地说,“现在平静下来了吧?很好,他们见你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做吧。让苏把你收拾得整齐一点,整齐就行了。注意适可而止,如果需要,稍微哭一下。你确定知道该说什么吧?”

虽然我恨自己,我也确定知道,因为我们已对此计划过无数次。我迟疑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这是当然。”他拍了拍装了药瓶的那个衣袋,“想想伦敦,”他说,“在伦敦,每个街角都有药店。”

我的嘴唇在轻蔑中发抖。“你以为,”我说,“到了伦敦我还需要药吗?”

这话我自己听来都虚弱无力。他转过头去,什么也没说,也许是强忍住笑。他拿起铅笔刀,站在壁炉前,讲究地清理指甲,不时地甩一下刀,把刮下的泥垢扔进炉火中。

他先带他们去找苏谈话。当然了,他们以为她是他疯掉的妻子,自称贴身女仆,用贴身女仆的口吻说话,住在贴身女仆的房间。我听到楼梯和地板在他们脚下响动的声音,我听到他们的说话声——声音低沉,单调,但听不到说话内容。我完全听不到苏的声音。我坐在床上,直到他们到来,然后起身行了一个屈膝礼。

“这是苏珊,”理查德轻声说,“我太太的贴身女仆。”

他们点点头。我尚未开口。但我一定是神色有点古怪,我见他们仔细打量我。理查德也在看。然后他走了过来。

“很忠诚的姑娘,”他对医生们说,“可怜的是,过去这两礼拜,她真是被累坏了。”他带我从床边走到扶手椅边,窗外的光线照到我身上。“坐这儿,”他温柔地说,“就坐你家女主人的椅子吧。你放心,这两位先生只是要问你几个小问题。你必须如实回答。”

他用力握了握我的手。我以为他这是在安慰或是警告我,然后他的手握住了我的一根手指。我还戴着结婚戒指,他把戒指拉了下来,不动声色地握进自己掌心。

“很好。”一位医生带着满意的表情说。另一位拿着笔记本在记录。我见他翻页,突然非常想要一张纸,“很好,我们已经见过你家小姐。你为她的健康和安好担心,做得对,因为——我很遗憾这么说——她恐怕病了,病得很严重。你知道,她以为自己的名字是你的名字,她的过去是你的过去。你知道吗?”

理查德看着我。

“知道,先生。”我小声说。

“你名叫苏珊·史密斯?”

“是的,先生。”

“你是里弗斯太太——也就是李小姐——的贴身女仆,在她未出嫁前,在她舅舅的布莱尔庄园里,对吗?”

我点头。

“在那之前,你在哪里做事?不是在梅菲尔的威克街上,一户叫作邓拉文的人家吧?”

“不是的,先生。我听都没听过这家人。这都是里弗斯太太自己乱想出来的。”

我像个佣人一般说话,我迟疑地说了几户人家的名字,那些人是理查德认识的,如有必要,医生们可以找他们为我过往的经历做证。不过,我们觉得医生们不会去找。

医生又点了点头。“里弗斯太太她,”他说,“你说她‘乱想’,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这样乱想的?”

我吞了一下口水。“里弗斯太太经常奇奇怪怪的,”我小声说,“布莱尔的佣人说起她,都觉得她是个脑子有点毛病的女人。我知道她妈妈是个疯子,先生。”

“好了,好了,”理查德顺势插嘴进来,“医生们没时间听佣人们的小道八卦。你就说你看到的就行。”

“是,先生。”我看着地面,地板被磨损得很粗糙,有些木刺翘了起来,像针一样竖着。

“结婚对里弗斯太太,”医生说道,“产生了什么影响?”

“就是这事,先生,”我说,“让她变了。在结婚之前,她好像是爱着里弗斯先生的,我们在布莱尔的大伙儿都觉得,他对她的关心——”我看见理查德的眼色——“是那么关心,先生!我们大伙儿都觉得这能把她变好。然后呢,一过了新婚之夜,她就突然变得这么古怪……”

医生看着他的同事。“你听见了,”他说,“这描述和里弗斯太太自己说的多么吻合啊。真是很特别!——就像,她想卸下生活的重担,把这副担子交给别人,她认为别人能更好地负担。她无中生有地创造了一个自己!”他回头看着我,“真的是,无中生有。”他若有所思地说,“请告诉我,史密斯小姐,你家小姐喜欢书吗?喜欢读书吗?”

我看着他,我感到喉咙发紧,仿佛里面有一根刺,就像地板上的刺。我无法回答。理查德代替我说了。“我妻子出生在一个文学气息浓厚的环境,”他说,“一手抚养她长大的舅舅,将一生奉献给了学术,他把她当作一个儿子来教育培养。里弗斯太太的第一爱好就是书籍。”

“这就是了!”医生说,“她舅舅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学者,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是,让一位姑娘陷身书海过了度——建立女子学院等等——”汗使他的额头显得滑溜,“我们将培养出一大批用脑过度的女性。您太太的病症,我斗胆直说,就是这种不健康趋势的后果之一。我担心我们的子孙后代,里弗斯先生,我现在已经开始担心。她的新婚之夜,你说,是她最近这反常行为的爆发点?能不能——”他刻意放低声音,跟在旁记录的医生交换了一个眼神,“说得更明白一点?”他轻轻敲着嘴唇,“我刚才摸她手腕脉搏时,我注意到她躲开我的触碰,我还注意到,她没戴结婚戒指。”

一闻此言,理查德立即来了精神。他装模作样地在衣袋里寻找。人们说,命运总是青睐坏人。

“在这儿,”他神色凝重地说,手里举着那枚金黄色的戒指,“她自己取了下来,还骂人——因为现在她活像一个佣人,满不在乎地说着脏话。天知道她从哪儿学来的!”他咬着嘴唇,“先生,您可以想象这给我的心情带来怎样的冲击。”他用手遮住眼睛,重重跌坐到床上,然后又站了起来,仿佛满脸恐慌,“这张床!”他用嘶哑的声音说,“我以为,这是我们的婚床。可是一想到我太太宁愿跑到隔壁的佣人房去,睡在草垫上——!”他打了个冷战。够了,我想,别再演了。但他总爱陶醉于自己的伎俩中。

“很严重的病例,”医生说,“但是您放心,我们会治疗您太太的,让她抛开那些不正常的幻想——”

“不正常?”理查德说,又打了个冷战。他的表情奇怪起来,“哦,先生,您还不知道全部呢,还有一件事,我本想瞒着您的。现在我觉得,瞒不住了。”

“真的吗?”医生说。另一个医生也停了下来,铅笔握在半空中。

理查德舔了舔嘴唇;我立刻猜到了他想说什么,马上转过脸看着他。他也看见了。他抢在我之前开口。

“苏珊,”他说,“你有理由对你女主人的行为感到羞耻。但是,你完全不需要为自己感到羞耻。你没有任何过错。我太太因为她的疯病,强加于你的种种猥亵的迷恋,不是你招惹来的——”

他咬着自己的手。医生们瞪大了眼睛,然后把目光转向我。

“史密斯小姐,”其中一个开口说道,他向我倾了倾身子,“这是真的吗?”

我想起了苏。我想起的她,并非她现在在隔壁的模样——因出卖了我而心满意足,也许在计划衣锦还乡的日子,回到她在伦敦的贼窝。我想起的,是那个伏在我身上,头发垂落下来的她,我的珍珠……

“史密斯小姐?”

我开始哭泣。

“肯定的。”理查德说。他走到我身边,手重重地放在我肩上,“这些泪水,已能自证,不是吗?我们非得点明那不幸的感情吗?我们非得让史密斯小姐复述我那思维错乱的太太强加于她的那些言语,那些故作的姿态——那些爱抚吗?我们还是绅士吗?”

“当然,”医生很快地回答,从我身边退开,“当然能够。史密斯小姐,你的悲伤已说明了一切。现在你不必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了。你也不需要担心你家小姐的安全。对她的照顾即将成为我们的任务,不再是你的了。我们将照管她,治好她所有的病。里弗斯先生,您懂的,这样的病例,疗程将很长……”

他们站了起来。他们带来了文件,想找个地方铺开。理查德把梳妆台上的梳子发卡清理干净,他们就在梳妆台上,一人一份签了字。我没有看他们签署,只听见笔尖的沙沙声。我听到他们的走动,一一握手。他们下楼时,楼梯雷鸣似的响动。我一直坐在窗边。理查德站在屋前的路口,看着他们上车离去。

然后他回到房间。他关上门。他走过来,把戒指扔到我怀里。他搓着双手,简直要欢呼雀跃了。

“你这个魔鬼。”我说。我心情麻木,擦着脸上的眼泪。

他冷笑了一声,站到我椅子后面,双手捧住我的脸,令我的头向后仰,直到我们目光相接。“看着我,”他说,“然后真心实意地说,你不仰慕我。”

“我恨你。”

“恨你自己吧。你和我,我们多么相似!比你所以为的,相似得多。你以为,因为我们心里那一点特殊,这世界就会爱我们?这世界只会蔑视我们。谢天谢地!从爱里从来捞不到什么好处,可是从蔑视里,却可以榨出财富,就像洗衣时从布里拧出脏水。你知道这是真的。你与我相同。我再说一遍:恨我,就是恨你自己。”

至少,他捧着我脸的手是温暖的。我闭上了眼睛。

我说,“我恨自己。”

然后,苏从她的房间过来敲门。他没有动,只是扬声叫她进来。

“你看,”她进门时他说,他的声调改变了,“看看你家小姐。你看她的眼神是不是明亮些了?”

我们第二天就离开,去了疯人院。

她最后一次来为我梳洗更衣。

每当她为我扣上扣子或绑好系带,我都用从前那种温柔的语调对她说,“谢谢你,苏。”我依然穿着离开布莱尔的那套衣服,上面溅满了河水和泥点。她则穿着我的丝质裙——蓝色的真丝把她白皙的手腕和脖子衬托了出来,使它们显出奶油般的颜色,她褐色的头发与眼珠也显得色泽饱满。她变得俊俏了。她在房间内走动,拿起我的衣物,我的鞋,我的梳子和发卡,仔仔细细地放进行李。有两只行李袋,一只去伦敦,另一只去疯人院——她认为第一只是给她自己的,第二只给我。她做着选择,我不忍目睹——看她对着一件内衣、一双袜子或鞋子皱眉,知道她在想,这几件东西一定适合疯子和医生;这件给我自己留着,万一夜里太凉;好了,这个和这双(我的药瓶、手套)一定要给她留下——她走开之后,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深深地埋进另一只行李袋中。

我还放进了另一样东西,她不知道:从布莱尔的针线盒里带出来的,她曾经用来为我磨牙的,那只银顶针。

马车来得比我预想的早。“谢天谢地,”理查德说道,拿着他的帽子。这歪歪斜斜的房子太矮,他太高。我们走出室外,他终于舒展身体。而我,在室内待了太久,外面的天地太辽阔,我一时竟接受不来。我挽着苏的胳膊走出来,在马车门口,当我需要放开她的手——放开就是永远!——我犹豫了。

“好啦,好啦,”理查德说,把我的手从她手臂上拉开,“别多愁善感了。”

然后我们启程了。我感受到的,不只是马的跑动和车轮的滚动,我感到这是我第一次旅程的翻转,那一次,我与斯泰尔斯太太从疯人院来到布莱尔。当马车行驶变慢,我把脸贴在车窗上,几乎盼望能看见那些妈妈们,当年的我,被人从她们怀里拉走,我仍记得她们。但是,当年那家更大一些,这座疯人院比较小巧,也明亮一些。这里只有女疯子病房。那座疯人院建在光秃秃的地上,而这座疯人院,门口还有花槽——高高的花,花瓣尖尖的仿佛是刺。

我仰倒在座位上。理查德看见了我的眼。

“不要害怕。”他说。

然后,他们把她拉走了。他把她送进他们手里,然后挡在我前面站在车门口,望着外面。

“等等,”我听到她说,“你这是干吗啊?”然后她喊,“绅士!绅士!”一个奇怪的正式称呼。

医生们以安抚的语调对她说话,直到她开始大骂,他们也变得厉声起来。理查德退回车里。车厢地板倾斜,于是门洞变高了,我看见了她——两个男人捉住她的手臂,一个护士抱着她的腰。斗篷从她的肩上滑了下来,她的帽子也歪了,头发散乱,发卡也松了。她的脸上白一块红一块。她已经是失控的模样。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眼。我如石头一般呆坐在那里,直到理查德拉我的手臂,重重地捏我的手腕。

“说话呀,”他对我耳语道,“他妈的说话,”于是我机械地,清晰地说出:“啊,我可怜的小姐!”她褐色的眼睛圆睁,我看得见瞳孔上那道深色,“啊!啊!我的心都碎了!”

甚至在理查德用力关上车门,车夫催马离开后,她的叫声似乎还在车厢中回荡。我们没有说话。理查德的头靠着一个菱形窗,装了半透明的玻璃,我再次瞥见了她一眼,她还在挣扎着,试图举起手臂抓住什么,或指向谁。然后路面一沉,两边就是树木。我脱下结婚戒指,掷到地板上。我从包里翻出一双手套,戴上。理查德看着我发抖的双手。

“好吧——”他说。

“不要跟我说话,”我说,几乎一字一句啐到他脸上,“你敢开口,我就杀了你。”

他眨了眨眼,想挤出一个微笑,但他的嘴动得有些别扭,他胡须下的脸显得苍白。他抱胸而坐,不时地变换坐姿,把腿跷起又放下。最后,他从衣袋里掏出烟和火柴。他想把车窗玻璃拉下来,但是拉不动。他的手本来就有些汗湿,现在更湿了,最后从玻璃上滑了下来。“他娘的!”他骂道。他站起身,摇晃了一下,敲敲车厢顶让车夫停车。他摸索着掏出钥匙。我们才走了不到一两英里。他跳出车厢,走动着,咳嗽着。他好几次用手撩起垂到额头的几缕卷发,我看着他。

“你真像个奸人啊,现在。”当他再次回到座位上,我说。

“你真像个千金小姐啊!”他冷笑了一声答道。

然后他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把头枕在有些颠簸的靠垫上,佯装睡觉,眼皮却不时颤动。

我一直睁着双眼,从菱形的车窗望向外面,望着我们走过的路——那是一条尘土飞扬的红土路,蜿蜒曲折,就像一道从我心里流出的血痕。

我们路程的前一部分便是这样,后来我们需要放弃马车,改乘火车。我从未乘过火车。我们去一个乡村小站等车,在一家小旅馆内等,因为理查德仍有些担心我舅舅会派人四处搜查我们。他让旅馆主人给我们单独安排了一个房间,并送来茶和黄油面包。我对食物托盘看都不看一眼。茶变色变冷,面包卷起了边。他站在壁炉前,手揣在裤袋里玩着硬币,弄出哗哗的声响,然后他爆发了,“他妈的!你以为这些吃的不要钱吗?”他自己拿起面包吃着,“我真想快点拿到钱,”他说,“天晓得我多需要钱,跟你和你那舅舅待了三个月,干着他所谓的绅士的工作,拿的报酬根本不够一个真正的绅士的花销。那该死的行李员到哪里去了?弄两张火车票,他们到底想从我身上骗多少钱?”

终于有一个少年出现了,他来帮我们拿行李,送我们上车。我们站在站台上,看着仿佛上过油似的闪闪发光的铁轨。过了一会儿它开始颤动,然后,不太好听地——就像一颗痛牙里的神经——嗡嗡作响起来。嗡嗡声变成嘶叫声,火车摇晃着,头上裹着一团烟雾,沿铁轨驶入车站,车厢门纷纷打开。我仍戴着面纱。理查德往列车员手里塞了一枚钱币,语气轻松地说,“你会让我和我太太有个单间吧,我们一直坐到伦敦。”列车员说他会的。当进了车厢,理查德在我对面坐下,一脸的烦躁不堪。

“我得贿赂别人,让人以为我是个好色鬼,和我的小处女新婚太太同处一室,其实是乖乖地傻坐!现在我告诉你,我给这次旅行单独记账了,到时候从你那里扣。”

我什么也没说。车像被锤击似的震了一下,开始在轨道上行进起来。我感觉到它的加速,伸手抓住了皮吊环,直到我戴着手套的手握得酸痛,磨起了水泡。

旅程继续着。我认为我们已行走了很远的距离,跨越了很大的空间——因为,我的距离感和空间感比较奇怪。我们在一个红砖屋组成的村子停了站,接下来的一个站也极其相似,第三个站的村子大一些。我见每个站都挤满了要上车的人,车厢门摔开又关上,使车身摇晃。我暗自担心这么多人会否把车压垮——或者弄翻车。

我想,我若被翻倒的车压死,也是罪有应得。我几乎期盼着翻车。

车没有翻。引擎带着我们加速前行,然后减慢速度,铁路旁出现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街道、教堂的塔尖、房屋,车水马龙穿行其中。伦敦!我以为,心猛地跳了一下。但当我向外望时,理查德盯着我的脸,不怀好意地笑了。“你生来就属于这里。”他说。我们停站了,我看看站牌,这里名叫“梅登黑德”。33

虽然我们走得也算快,其实不过走了不到二十英里,还有三十英里的路要走。我坐着,手仍拉着吊环,看着窗外。火车站里满是男人和女人——女人们三五成群地聚着,男人们散漫地四处走动。看着他们我有些胆怯。很快,火车发出嘶叫,收拾起躯壳,重新回到运行中。我们离开了梅登黑德。我们在树丛中穿行,树丛外,是开阔空旷的园地和屋宅——有些像舅舅的庄园,有些更壮观。有一些农舍散落其间,旁边有猪圈,还有用简陋的木条围起来的菜园,木条上攀缘着豆荚藤,园子里拉着绳子,晾着衣服。晾衣绳挂满之后,衣服便晾到窗户上、树枝上、灌木丛上、椅子上,破了的手推车架子上——满眼皆是泛黄的衣物。

我坐着观察,一动不动。看吧,莫德,我想道,这就是你的未来,你所有的自由,在你面前,像一卷布匹一样展开……

我想知道,苏是不是受伤很重。我想知道,他们把她关在一个怎样的地方。

理查德想看清我面纱后面的脸。“你不是在哭吧?行了,别再为这事费神了。”

我说:“你不要看我。”

“你是不是宁愿留在布莱尔,和那些书做伴?你知道你不愿意那样的。你知道你是想这么干的。很快,你就会忘记你是用什么法子跑出来的了。相信我,这种事我很了解。你只需要一点耐心。我们现在必须有耐心。我们还要一起挨过很多个礼拜,财富才能到手。抱歉我刚才说话重了些。振作点,莫德,我们就快到伦敦了。到了那儿一切都会不一样的,我保证……”

我不答话。最后,他骂了一句,也不吭声了。天渐渐黑了——我们靠近城市,天色就暗了下来。玻璃上出现了灰土的斑点,窗外的景色也逐渐变丑。农舍被木板房替代,有些窗户已破烂。花园让位于草地,杂草丛生。很快,草地也没了,变成了沟渠,沟渠变成了阴暗的水道,还有肮脏的道路废弃物,土石,垃圾堆。即便如此,即便垃圾,我想,也是你的自由的一部分——我仍然情不自禁地感到兴奋,如心中初燃的火苗。但是,这种兴奋也令我感到不安。我曾一直以为伦敦像一个庄园,是一个有围墙的所在。我想象中的伦敦,界限分明,整洁坚固。我没想到它就这样支离破碎地向村落和郊区延伸出来。我以为它是完整的,但是现在,眼见一块块潮湿的红土,挖开的坑道,半完工的房屋和教堂,窗户没有玻璃,屋顶没有瓦,木头的龙骨就这么裸露在外。

现在窗玻璃上泥灰斑密布,就像我面纱上的纤维都打了结。火车开始向上爬行,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我们穿过街道——灰的街,黑的街——那么多颜色单调的街道,我完全分辨不出它们的不同。拥挤杂乱的无数屋顶和烟囱、门和窗、马和马车、男人和女人!各种俗艳的广告牌令人眼花缭乱:“西班牙窗帘”——“铅制灵柩”——“油脂和棉花废料”,字,满眼是字,六英尺高的字,它们嘶吼喧嚣,“皮革作坊”——“店铺出租”——“各种四轮马车,款式雅致”——“染纸”——“全程负责”——“出租!”——“出租!”——“自愿订购”——

这个城市的表面,几乎被文字覆盖。面对它们,我举手遮住双眼。当我放下手再看时,发现我们已下行,车厢两边是积着厚厚灰尘的砖墙,火车在墙的阴影中行驶。然后,出现了一个宽阔巨大的拱形屋顶,镶着的玻璃已失去光泽,上面冒出一道道烟雾和蒸汽,还有鸟儿在扑腾。火车重重地一震,停了下来。我听到其他引擎的尖叫声,摔车门的声音,以及成百上千人——我听来像有这么多——喧嚣而过的吵闹声。

“帕丁顿火车站,”理查德说,“来,到了。”

到这里之后,他的言谈举止都快了起来。他变了。他不再看我——现在我希望他看我了。他找了个人为我们搬行李。我们站在一行人后面——排队,我知道这个词——等着马车——那叫出租马车,我也知道,都是从我舅舅的书里学到的。在出租马车里,可以亲吻,可以与恋人随心所欲,可以叫车夫驾车沿摄政公园兜圈。我了解伦敦。伦敦是一个充满机遇,实现抱负的城市。但眼前这个拥挤嘈杂的地方,我不了解。这里充斥着我不能理解的企图,我看不懂的文字。这里无数的砖瓦、房屋、街道、人——它们千篇一律的外表,穿着和表情,让我迷惑,让我疲惫。我站在理查德身边,挽着他的手臂。要是他离开了我!——我听到一声口哨吹响,见一些穿着深色套装的男人们,绅士们,从我们身边奔跑而过。

我们终于在出租马车上坐好,一个颠簸,马车驶入空气闷浊的街道。理查德看出我的紧张。“这些街道吓着你了?”他说,“我恐怕,等一下我们会经过更糟糕的地段。你以为伦敦是怎样的?这城市就是如此,鱼龙混杂。你不要太在意,真的不要在意。我们要去你的新家了。”

“去我们的家。”我说。我想,在新家里关上门窗,我就会静下来。我会浸浴,休息,睡眠。

“去我们的家。”他说。然后他打量了我一会儿,伸手横过我面前,把窗帘拉上了,“这样,眼不见心不烦——”

于是我们再一次在幽暗中坐在一起,随马车行进摇晃着。只是这一次,伦敦的喧嚣从四面八方逼人而来。我们经过公园时,我没有看见,我也完全不知马车经过的路径。也许就算我看见了也不知道,虽然我已研究过伦敦地图,知道泰晤士河的位置。马车停下来时,我不能确定走了多久——因为我内心种种痛苦纠结,已无暇顾及。勇敢一点,我暗想,该死的莫德,你期盼这一天,期盼了多久?你为它放弃了苏,放弃了一切。勇敢一点啊!

理查德付了车费,回车上来取行李。“从这里开始我们要步行了。”他说。我无须他扶,自己走下车。车外的天光让我眨了眨眼,虽然天色已暗下来,太阳已隐没,天上堆积着厚厚的云——褐色的云,像脏了的羊毛。我原以为我会来到他的宅子门前,但眼前没有大宅。我们来到一条极其肮脏破旧的街上,街的一边是墙,另一边是布满石灰斑迹的桥拱。理查德开始迈步,我抓住他的手臂。

“是这里吗?”我说。

“肯定是的,”他答道,“走吧,不要那么紧张。现在我们还不能奢华,我们必须从低调开始。”

“你还在担心我舅舅派人追查我们?”

他再次迈开步,“走吧,我们进屋再谈这事,很快到了,别在这里谈。来,这边,你把裙子提一提。”

我从没见过他走得这么快,我有些跟不上了。他见我落下,便将行李都转移到一只手上,腾出另一只手来拉住我的手腕。“不远了。”尽管他言语温和,手上的力道却重。我们转入另一条街,这里我能望见污迹斑斑的墙,我原以为是一座独立大宅的前门,看清才知,是一排狭窄的联排屋的后墙。空气里弥漫着河水的腥味。人们好奇地观望,这令我加快了脚步。很快我们又转弯了,这次转入一条满是煤渣的小巷。一群小孩站在那里,看着一只东倒西歪蹦来蹦去的鸟儿,他们用细绳把它的翅膀绑住了。看见我们,他们围了上来要钱。他们扯我的衣袖,我的斗篷,我的面纱。理查德把他们赶走了。他们骂了几句,又回去看鸟。我们走上了另一条更脏的小道——理查德一路紧紧抓住我,胸有成竹,越走越快。“我们已经很近了,”他说,“不要在意这点脏,这根本不算什么,整个伦敦都这么脏。再走一点点,我保证,然后你就可以休息了。”

最后,他终于慢了下来。我们来到一个院子里,地上是厚厚的泥,院子里种着荨麻。高高的院墙潮湿得挂着水。这里没有通向外面的路,只有两三条狭窄的封了顶的通道,里面漆黑一片。他想把我拉进其中一条,但是,眼见通道如此肮脏阴暗,我犹豫地把手往回拉。

“走啊。”他回过头对我说,脸上没有笑容。

“走去哪儿?”我问他。

“你的新生活,它已经在这里等你太久了。去我们的家。管家在等我们。走啦,快——不然我把你扔这里啦?”

他的声音显得疲惫、严厉。我向身后望去,只见其他通道,却不见来的那条泥路,仿佛那道水珠闪烁的墙曾裂开,让我们进来,然后在我身后合上,使我陷入了牢笼。

我能怎么做?我无法回去了,我不能独自一人经过那群孩子,穿过迷宫般的小径、街道、城市。我无法回到苏身边。我也不应该那样做。一切都把我推到了这里,这个黑暗路口。我只能前行,或从世上消失。我再次想到那等待着我的房间:它的门,门上即将转动的钥匙,房间里的床,我将置身其上,沉睡,再沉睡——

我犹豫了一秒,然后,就跟他走进了那通道。通道很短,紧接着是几级矮矮的向下的台阶,然后是一道门,理查德敲了敲这门。门后立刻传来几声狗吠,然后是轻轻的快速的脚步声,门闩的拉动声。狗安静了下来。门开了,是一个金发男孩,我认为那是管家的儿子。他对理查德点点头。

“你好吗?”他说。

“一切都好。”理查德说,“大娘在吗?这位小姐,你看,是来这里住的。”

这男孩上下打量着我,他眯起眼睛,想看清面纱后我的五官。然后他笑着点点头,把门拉开,让我们进去,在我们身后紧紧地锁上门。

门后的房间看上去像是一个厨房——我估计是佣人的厨房,因为房间不大,没有窗户,阴暗简陋。房间十分闷热,屋里生着火,烧得很旺。桌子上放着一两盏冒着烟的灯,还有——也许,这就是马夫和小厮们的房间——还有一个架在笼子里的铁匠炉,旁边摆放着工具。炉子旁边是一个面色苍白的穿着围裙的男人,他见我们进来,便放下手里不知是钳子还是锉子的工具,在围裙上擦擦手,目光赤裸裸地盯着我看。壁炉旁坐着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男孩:那女人胖胖的脸,红发,也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男孩脸色暗黄,一脸不满,用一口坏牙嚼着一条牛肉干,即使在混乱中我也注意到,他穿着一件奇异的外套,像是用各种不同的皮毛拼接成的。他用两个膝盖夹着一条扭动的狗,他的手握住狗嘴,不让它叫出来。他先看看理查德,再看我。他打量了我的大衣、手套和软帽,然后吹了一声口哨。

“这褂子多少钱?”他说。

他退缩了一下,因为这时旁边一个白发妇人挥手打了他。那妇人坐在他身边的摇椅上——椅子摇动起来发出吱呀呀的响声。我估计她就是管家了。她一直满脸渴望地看着我,比其他人都看得专心。她怀里抱着一个包袱,现在,她把包袱放下,费力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那包袱抖动了一下,这比那铁匠炉和杂皮拼凑的外套更令我吃惊——毯子里包着一个睡着了的,肥头大脸的婴儿。

我看看理查德,以为他会说话,或带我走。但是,他已放开我的手,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旁观。他脸上挂着微笑,笑容却有几分诡异。所有人都沉默了。没有人动作,除了那位白发妇人。她离开了椅子,来到桌边。她穿着窸窣作响的塔夫绸裙子,她脸上带着红晕,发着光。她来到我身边,站在我面前,轻轻晃动着头,想仔细看清我的五官。她张开嘴,舔舔嘴唇。她的目光专注,热情简直难以抑制。她举起发红的粗大的手想摸我的脸——我退缩了一步——“理查德。”我说。但他仍一动不动。而那妇人脸上的表情,那么可怕那么奇怪的表情,却使我臣服了。我站在原地,任由她摸索着掀起我的面纱,当她看清我的脸,她的眼神变了,变得更加奇怪。她摸摸我的脸,带着些犹豫,仿佛生怕我的脸会在她的指尖下消失。

她看着我的眼睛,却对着理查德说话。她声音粗哑哽咽,也许是因为岁月沧桑,也许是因为激动。

“好孩子。”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