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E小姐不算是我的朋友,至多算是一个旧相识。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想写写她,和她的故事。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一家公关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经常会做一些明星和品牌的活动。第一次和她打交道,是在某一次出差。她做的品牌活动邀请了我要采访的某个艺人,于是我飞到上海去采访,她所在的公关公司提供机票和住宿。
那次我起床晚了,误了飞机,改签之后没有赶上另几家媒体的大部队,于是入住酒店的时候和她拼一间房间。
行程很紧张。我白天到了之后就采访,晚上赶稿——第二天一早要交的四千字大稿。和我一个房间的她开着电视在看偶像剧。
我自己值得称道的能力不算多,其中有两项是确实令自己满意的。
1 . 进入工作状态的时候,环境再喧嚣,我也不受影响,沉浸在工作的世界里不为所动。
2 . 我并没有比别人嘴巴严,也并没有很善于倾听。但不知道为什么,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总是会对我敞开心扉,讲他们过往的情事和家事。
这两项“能力”大概让她看中了我。
写完稿子以后,我把电脑一合,就听她说:
“你终于写完了!我等了半天了!你快看电视上那个人,就这个男主角,他长得好像我的一个前男友喔!”
当时,这出偶像剧刚刚播出几集。我看了一眼,这种阳光小帅哥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也完全可以想见,如果放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是“很像这个男主角”,一定是谁都不能否认的帅了。所以,我一半出于礼貌,一半发自内心地说:“哇!你好幸福啊!”
然后,她就打开了话匣子,跟我讲述她的一些情感经历。
她讲得很闷,又很零碎,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无非是“他长得很帅,又对我很好很好”“和他分手是我到现在最遗憾的事”“处女男多极品,我的历任处女座男友都不堪一提”之类。
我发现,和她的絮絮讲述相比,就连这个场景简陋、台词浮夸、剧本拖沓的偶像剧都实在是好看得不得了了。
虽然显得不太厚道,我必须跟读者交代清楚一件事:我并不太相信她说的她的那些情感经历。
这个判断出自于她的外貌,她并不是一个会吸引异性的人。
她有点胖,而且不是雪白丰腴的那种胖,是骨架大且壮实的那种胖。肤色也没有很好,黑且黄。我对同性的外貌判断有点接近男性:五官的分布事实上不是最重要的,身材和皮肤往往是决定一个女人是否能归为“美人”的核心元素。
而且,她似乎并不是一个善于修饰自己的人。她的穿着很中性,一身运动打扮,球鞋有点脏,头发有点枯黄。
讲完了情史,她又开始给我普及护肤常识。
“我刚刚在浴室看了一下你的化妆包,你怎么还在用一般的保湿面霜?跟你说,这可不行。二十五岁过后就得开始抗衰老了,日霜晚霜一定要分开,抗皱的眼霜也必须得用起来了,面膜每天晚上都得用,你的‘我的美丽日记’根本就不行,至少也得用娇韵诗这一个层级的,有条件的话最好是La mer(海蓝之谜),否则,过了三十岁,有你后悔的!”
我不喜欢她这种强势的推荐,也不喜欢别人翻我的东西,而且,我再不厚道地说一句,我俩同岁,但我的皮肤状态应该比她好一点。
说了一晚上,她终于困了。我也带着倦意很快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上,她早早地就起床收拾东西,赶六点的飞机。而我的飞机是中午的,所以我可以多睡很久。
过了几个小时之后,我起床洗澡,发现自己带的洗发水瓶子已经见底了,打算用酒店提供的小包装,却发现,酒店提供的小瓶装的欧舒丹洗浴用品,全都已经不见了——被她扫荡走了。
我是一个早上不洗头,一天就会很难过的人,所以只好重新穿上衣服,厚着脸皮去问楼层服务员要新的。
几个小时后,我坐在回北京的飞机上,跟坐在旁边的同行说起早上遭遇的、同屋把公用的洗浴用品扫荡走的事。
同行问我这人是谁,我说是她。同行带着一丝兴奋跟我讲:
“是她啊!那正常!她就是个大极品!昨天我们来早的人没有一个人愿意跟她住一个房间,也就是你倒霉,来晚了,才赶上了!”
“她怎么极品了?”
“她是不是跟你讲了好多她男朋友的事儿?跟你说吧,那些都是她瞎编的!但凡是个男的,跟她吃过饭,主动地跟她说过几次话,或者看过一次电影什么的,就会被她意淫成男朋友!她跟好几个人都说过同样的事儿,被她编成男主角的人都要气死了!”
“那她怎么还能在圈子里存在那么长时间 …… 好像工作干得还不错?”
“她就是使蛮力干活儿呗!他们公司就是把女人当男人使,把男人当牛马使,她直接就把自己当牛做马地干活儿,公司领导可不得重用她吗?”
我有点惊诧:内心该有多自卑的人,才会给自己编造那么多绯闻,给自己意淫那么多男主角啊。而她“在工作上使蛮力”的特质也很容易解读了,那就是给自己寻找存在感编织一种理由吧。
虽然并不很想和她再次见面,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我还是和她在工作上产生了不少交集。因为她做的活动项目确实能提供很好的采访机会。
她约我吃过几次饭,单独吃,或是和另外的同行一起吃。半聊工作,半闲扯其他的。而这些饭局都不怎么令人舒服。
譬如,她总把别人的很多行为解读成“装”。
有一次,我们说起某个不在场的人刚买了两双同款不同色的Ferragamo( 菲拉格慕)鞋子——按理说,这也很寻常,两三千块钱的正装鞋子,去香港买还会有折扣。
但她就会说:“这人可真会装的,花大半个月工资买两双鞋?然后抠抠搜搜过下半个月。这种人,哼。有必要那么装吗?”
还有一次,陈绮贞来开演唱会,返场七八次,第二天我们一起吃工作餐,大家讨论这个事情。
她评价:
“最受不了这种装女神范的,要唱就好好唱,明明准备了那么多,半遮半掩地走了又回来那么多次,装啥呢 ?!”
我总觉得,她在评价那些“装”的人的时候,掩盖不住一股杀气腾腾的仇视。
有些特定的时候呢,我也觉得她的这些“直肠子”的话说得很痛快过瘾。
有一次,一个大活动把我们拉到特别远的郊区,主办方说好了会有餐点,然后我们去之前都没有吃饭,也没有自带干粮。说好了活动晚上六点半开始,但一直拖到八点半还没开始,在大家的一致要求下,主办方开始提供餐点,但只有一点点干巴巴的小寿司和一口吃掉五个的小点心,酒水呢,就真的只有酒,和水。
大家都开始抱怨,这时她出现了,直接揪着主办方负责人:
“你说你干的这叫什么事儿?就这么点东西你打发谁呢?下回你的活动,我让这些媒体一个都不来,不信你试试看!”
她揪着负责人,去找主办方老总问话,然后活动很快就开始了,也有专人打车去附近的肯德基买了套餐给大家吃。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这事儿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她也就是陪一个参加活动的艺人的经纪人过来“看热闹”的。
一次,我供职的媒体在酒店做活动,请了不少平时经常合作的艺人和公关公司的负责人。她也在我们邀请的名单内。
所有人都算是盛装出席,艺人有走红毯的环节,受到正式邀请的嘉宾也要走过红毯才能进入活动现场。所有的女生要么是小礼服的优雅look(形象),要么就是做潮人打扮吸引注意力,就算平时不太讲究的,也会着连身裙和稍正式的鞋子。
嘉宾签到环节的末尾,她来了。依然是一身运动装扮和双肩背的大包。
当时,我们负责给嘉宾发礼品的同事不在签到台。她一来就催促我去找那位发礼品的同事,一定要领到礼品再签到,否则就不进门入座。而我,忙得焦头烂额,要负责好几位经我手邀请的嘉宾的接车和入座,实在没有时间去帮她揪那个同事。就让她先签了到,进场地入座,等活动结束之后我再帮她补礼品。
她一脸不满意:
“签了到就意味着领了礼品,我先进去了,谁能证明我是领了礼品没有?万一结束了,你那个负责礼品的同事再不认账怎么办?”
她讲话分贝很大,所有的嘉宾都往这边看。我压低音量跟她说,礼品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一个印着我们媒体logo的杯子而已,回头我一定补给她。
她斩钉截铁:
“那也不行!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有一个我认识的嘉宾拎着礼品袋经过这里,见状替我解围救场,把手里的那一份礼品给了她,她这才签到进门。
那一瞬间,我真后悔当初邀请了她。
活动开始后,我终于有一段时间可以歇口气了,就在场地外面活动一下身体。走到茶水间门口,想进去喝点东西,但刚一推开门,我就决定转头离开。
茶水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她正背着门,弓着腰,专注地把酒店提供的瓶装水往自己背来的大包里装,我看见的时候,包已经快装满了。她显然搬得很起劲儿,甚至没听到我轻轻的推门和关门声。
我不知怎么形容她。但有的时候,我又觉得她有点可怜。
有一次,我去香港的一个活动做采访,回程的时候,我打算在机场免税店补点货,买粉底和口红。正逛着,我碰到了她,她也是来参加同一个活动的。在这样的地方见面,她当然免不了跟我普及彩妆常识:
“粉底液你一定要用Armani(阿玛尼)的,好多好莱坞明星和彩妆师推荐的,特别帖服又保湿,遮瑕效果也好。口红呢就买M.A.C(魅可)的,色号全,又正,×× 色特别漂亮,润唇膏就买Dior(迪奥)的粉色那款。千万别买那些乱七八糟的韩国品牌,这些东西一定要用好的。”
我很感谢她给我普及常识,可是,听她说了半天,我反而更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了。本来打算补货的几款东西都被她说成“千万不要在这里买,不划算的”,或是“这个性价比不高,不如买另一个牌子的”。
那次,我什么都没买。她却买了十多支口红,两个大眼影盘,几瓶不同品牌的粉底液,小腮红、唇彩什么的小盒子更是买了不少。
可是,我从来没见过她化妆,她应该是出门连BB霜都不涂的人,她的工作很忙,又不可能有时间开代购店。可是,为何要买这么多彩妆产品,为何又对这些产品那么了解呢?我没好意思问,也没想明白。
和她在工作中产生密切的交集,大概加起来也就是大半年的时间吧。后来,他们公司换了新的负责人和我对接,我才知道,她从这家公司离职了。
据说,她去了新的一家更大的公关公司,而负责的新项目不太会和现在的这个圈子产生交集了。
那会儿到现在,应该足有两年多了。一个人就这么彻底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知道她会继续联络一些人,工作中用得上的人。而我,也每天继续和“有用的人”打着交道。
所谓工作关系,大概就是这样。现在想来,有太多当初交谈热切,话题看似相投,坐在一起能一下子聊三个小时的人,他们如今都到哪儿去了呢?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多月前了。
我那天和一个朋友约在西单见面吃晚饭,但我到早了,就在商场里闲逛。有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一看,几秒钟后才认出是她。
她整个的风格都变了。人瘦了一些,还化了妆。因为好的粉底的作用,她的肤色也改善了不少。她以前在机场买的那些护肤品,终于没有白费。
平心而论,虽然她还是有一些壮实,谈不上特别动人的美,但她的气场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她穿着让她的干练气质得到突出的深色职业套装,很修身,因为衣服的剪裁很好,即使紧紧包裹着她的身体,但也丝毫不觉得违和。更令我惊讶的是,她居然穿了一双曾经被她自己称为是“装”的菲拉格慕高跟皮鞋。
她看出了我眼中的惊异,似乎有点享受这种眼神。但她的直爽依旧未变。
“你这会儿在这干吗呢?据说你归隐回家当家庭主妇去啦?这个点儿还不回家给老公做饭去?”(她的“去”发的是“嘁”音,在北京生活过的人都懂的。)
“老公今天不在家吃饭,我就和我朋友在这里约一下。你呢,你在这儿干吗呢?”
“我来接我老公啊,他要下班了。”她晃了晃手里的宝马车钥匙。
“啊?你结婚啦?老公在这儿上班?”
她指着我们旁边的一家休闲品牌专卖店的收款台店员:“怎么样,我老公帅吧?”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这个人很白净,个子不算高,但五官称得上精致,看上去比我们都年轻几岁。穿着他所在的这个品牌的T恤,很青春,很小男生,也很“和我们不同世界”的感觉。
她看了看手表:
“我老公马上该下班了,你等会儿啊,我得等他换衣服。”我好奇心大作,于是问她:
“你到底怎么把这么个小帅哥弄到手的啊?”
“缘分到了嘛。我就是来他这儿买衣服,买回去不合适,我要退换货,然后和他吵了一架,就这么认识了呗。”
这时,我朋友的电话来了,我匆匆忙忙和她告别,和朋友在商场里一家餐厅的靠窗座位坐下吃饭。过了不久,我看到她,挽着小男生的胳膊在我们旁边的窗户外走了过去。她没看到窗户里的我。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觉得这幅画面很耐看。
她个子比正常人高一点,应该有1米68左右,而小男生应该是1米7左右的个子。她穿上高跟鞋,比小男生还要高上半个头,她要挽住他的胳膊,就必须把肩膀下沉一些。小男生似乎开心地跟她讲着一天发生的工作见闻,她斜低着头,微笑听着。之前她在商场里买的大包小包都让他拎着。两个人就这么走远了。
和我吃饭的朋友并不认识她。始终还有点讶异的我跟朋友说了这个人,和这件事。
朋友点评:
“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你以前眼中的她是那个可怜又可气的样子,你怎么知道她的爱人眼中她的强势和不吃亏就不是一种美德?
怎么样才会让自己过得舒服,只有自己最知道。说到底就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和冷暖自知罢了。
“她现在变了,你觉得惊讶,不理解,也许就是她通过她的感情找到了世界的出口,以前一身蛮力无处可使,就像是她买的化妆品一样堆在心里,而现在找到了可以让她使劲儿的地方了。如果这个世界人人都能找到这样的出口,或许就真的天下大同了,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