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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第八章区块链经济学的范式革命[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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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与演化:发自社区,来自市场

从经济学角度观察区块链的发展,首先会发现它的诞生并非来自政府,也不是出自金融巨头,而是肇始于互联网的社区之中。

区块链来自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出现是社区形式的,这一点是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得以在全世界范围发展的重要原因。现在看来,区块链发自社区正是一把“双刃剑”。社区形式的数字货币自从诞生伊始便是市场化的。这句话怎么理解呢?如果我们把整个世界上的各种货币之间看成是一个竞争的市场,那么数字货币一方面可以低门槛地参与到这个全球性的市场里,另一方面其一旦跨出这一步,也就等于面临着全球其他所有货币之间的竞争。低门槛表现在数字货币的交易流通相比现有货币市场(外汇市场)更方便。理论上只要世界各地有任何一个民间的多币种数字货币交易所接受了某个数字货币,那么也就等于其已经进入了全球的交易市场之中[50]。当然进入全球的交易市场并不完全是好事,因为这么做意味着该种数字货币的竞争对象起码也已经是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其他数百种数字货币,如果自身没有足够的特色和生命力,资本很快就会转移。

读者看到这里可能会提出质疑:数字货币名不正言不顺,所谓的全球交易市场不过是民间的多币种交易所而已,相比外汇市场而言体量微乎其微,凭什么相提并论?

确实,从交易体量上看,即使把现存的所有数字货币以及各种区块链应用代币全都算上去,也就只有比特币能够称得上是“外汇交易品种”。其余各种品类各异千奇百怪的数字货币、区块链应用代币乃至数字资产都和“外汇”一词体现出的世界级别影响力相差甚远,可是,他们却拥有着对于演化而言最重要的条件:自由竞争。

让我们分别从数字货币代表比特币和区块链的发展来观察竞争和演化带来了什么。先看比特币。比特币的发展之路,一是不停地面临着后续其他新生数字货币的竞争和挑战;二是自身的升级和优化方面遇到多种力量的博弈和制衡;三是其在慢慢为世界所接受成为一种新生的外汇品类之时也面临着世界上其他主流货币的竞争和挑战。就第一点来说,其他数字货币往往在基于比特币的基础上提出自身的改良,进而具备更多的特征。这种技术上的改良与挑战对于比特币来说始终是一种压力,也是其不断改进的动力和参考。就第二点来说,从近期比特币的扩容升级问题可以看到,从各种BIP[51]到Core和Classic的派别之分的涌现,正是内生演化的具体表现。就第三点来说,比特币从一个备受争议的虚拟代币,经过数年的发展逐渐从极客的小圈子,从世界范围内的抵触、怀疑到被初步接受、认可的过程,也正是比特币作为一种新生的外汇品种的演化之路。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比特币内生和外部相关联的演化道路之所以曲折复杂,从表面看得益于开源和去中心化理念积累数十载后于区块链上的突然爆发,而深究其背后的原因便可得知,动力来自于自由竞争和市场。比特币的社区文化可以说便是开源、自由、无国界的互联网文化缩影;比特币内在价值也体现在互联网无国界低租值的货币需要构成上;最后,通过市场的充分竞争,比特币得以在演化的过程中不断历练、充实并完善、提升。演化说里关于生命的诞生有一种观点认为,最初的有机物是从无机物诞生的,而无机物到有机物的跳跃最关键要素之一便是一个良好的“原汤”环境。由此观之,在自由竞争和市场的“原汤”环境下,比特币的出现和成长是一种偶然,也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偶然之处在于比特币竟然活到了现在而没有被无数次危机淹没,必然之处在于就像无机物到有机物的进化一般,货币总会向着数字货币这种更经济的方向进化。

区块链经过近8年的发展,其概念覆盖了账簿、货币、数字资产到智能合约等多个方面。这种不断开花——结果——进化的循环过程正是上述比特币发展路程的全景和衍生。

二、组织与激励:各花入各眼

在区块链发展的过程里,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其应用如何多姿多彩。有趣的是除了应用和功能以外其发展的土壤——其内部组织架构也在发生着变化。接下来让我们去一探究竟。

①社区型:比特币(Bitcoin),数字货币,2009年至今[52]。

②社区+基金会:以太坊(Ethereum),智能合约,2014年至今。

③基金会+公司型:公证通(Factom),防伪证明,2015年至今。

④公司制:各种联盟链、私链,2015年至今。

从以上四种形式分别看,基于社区形式的组织数量伴随着比特币2014~2015年的价格低谷逐渐减少。但社区形式因其低成本、低门槛,始终维持相当的生命力,并且在2016年通过TheDAO巨额众筹的成功得以另一种形式的发展。作为当前区块链领域的知名项目以太坊,其基金会可谓是毁誉参半。赞同者认为其让以太坊更纯粹和非商业化,质疑者认为其财务管理不善,若非以太(以太坊区块链的代币)暴涨,项目甚至可能中途“夭折”。基金会+公司形式的优点在于运营团队的稳定,但同时也有团队以及资金的归属疑问。

最后一种完全的公司制一般对应的是联盟链和私有链,鲜有公开链的项目。其原因可能在于公开链的共识机制对于独立第三方的经济激励导致其代币(Token)的不可或缺,而代币的扩散与注资往往与挖矿(PoW)和众筹(PoS)等社区行为相关联。加上开源的默认特点,社区行为以及代币更流行的组织架构是基金会而非公司。公司制的区块链组织稳定,但不够开放。稳定的原因在于其团队激励更多来源于传统的工资以及股权,团队更多体现的是经济人假设的特点——逐利;不够开放其实是指激励的单样性——想象某人为了世界公平,更可能加入某公司制区块链团队还是社区形式?一般理解便是后者。所以在我看来,公司制与社区型的区块链区别更多体现在激励的不同上。

以上四种形式按照其典型案例的出现时间先后排列。可以发现社区型区块链应用出现最早,其后逐渐向公司形式转变。有的读者现在可能在想这样一个问题:上一节不是说到区块链发自社区来自市场吗,怎么看上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区块链离社区越来越远了呢?

一般认为社区形式是最为自由也是组织架构最为松散的一种形式;公司形式则是这四种组织形式之中最为规范,目标也最为明确(即盈利)的一种;基金会则介于两者之间。可以这样去理解以上信息:为了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区块链的参与人员由一开始的弱组织形式慢慢向强组织靠拢;同时也越来越偏向于找到一种稳定的、可以长期盈利的模式。从理性人角度出发很容易可以理解这种转变,即任何新技术的诞生可以是偶然的,但其发展和扩张一定满足的是:为自己同时也为社会整体运行带来更低成本、更高效用,实现帕累托优化。

那么是不是说将来的结果就一定是社区形式区块链组织式微,而公司形式的区块链组织越来越多呢?不尽然。帕累托优化的意思是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需要注意,对于每个人来说,更好的含义是不同的。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对于甲来说获取更多工资是更好的;而对于乙来说世界公平是更好的。对于甲来说加入公司制的组织可能是更好的,而对于乙来说加入社区制的组织可能是更好的。由此可以推测,同时存在公司制和社区制的两种组织相比单纯的一种组织,对于甲乙两人来说是一种帕累托优化。

再深究下去,我们会发现这涉及经济学的基础问题:是经济人假设,还是社会人假设?人是经济理性的,还是社会理性的?人是自私的,还是利他的?To be or not to be(是,还是不是)?永恒的问题。[53]

个人认为未来会是越来越偏社区化的,因为我相信随着技术生产力持续不断的指数级别提升,经济激励的效用相对而言会越来越低。

三、纳什均衡:公有链的永动机之谜

经常会看到人们讨论区块链(本节“区块链”等于“区块链公链”)的成本,奇怪的是往往会出现以下两种相反的论述:

①区块链是免费的,低成本的;②区块链很贵很浪费。

到底谁对谁错?都答对了一半。

先看看第一种:“区块链是免费的,低成本的。”这种说法是从用户角度出发而言的。对于用户来说,使用某个区块链应用(例如比特币)进行转账的时候,并不需要考虑比特币的运营和维护费用。用户根据比特币协议理论上只需要付出极少部分的转账手续费即可实现付款。从这角度来看此论述正确。

再看看第二种:“区块链很贵很浪费。”这种说法是从区块链的设计者或是投资者角度出发的。对于设计者而言心里很清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道理。区块链的设计里不论是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证明机制)还是PoS(Proof of Stake,股权证明机制),都需要有对应的资源付出以换取整个系统的共识和平稳运行。在PoW里,资源是矿工挖矿的工作量;在PoS里,资源是购买股权付出的金钱。

图8-1 是比特币PoW机制下的区块链运作机制。作为分布式账簿来说,左边条线是系统运维得以实现的基础,即分布式账簿通过挖矿机制激励矿工维护系统运行。右边条线是系统得以不断扩大的条件,即分布式账簿确实满足了需要进行价值交换用户的需要,在某个时点有人会去使用。下方的价格投机则是连接矿工和用户的桥梁,即账簿的代币因为右方用户需要产生了价格,而左方矿工通过有价代币将代币激励落到实处,价格投机者则为双方将价格流动性坐实。

图8-1 PoW机制下的区块链运作机制

在以上运行机制里任一环节都必不可少。缺少了挖矿,系统没有了记账人无法运作;缺少了用户,系统代币无法产生价格;缺少了价格投机者,代币价格缺少流动性矿工激励不足。反之每个环节都各司其职的话,理论上来说图8-1可以形成一个闭环,也就是形成了一个纳什均衡。[54]

纳什均衡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信念和选择之间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基于信念的选择是合理的,同时支持这个选择的信念也是正确的。所以,纳什均衡具有预测的自我实现(self-enforcement)特征:如果所有人都认为这个结果会出现,这个结果就真的就会出现[55]。中本聪有类似的观点,他说比特币就是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

理论上,信念和选择之间的一致性自我实现特征,使区块链可以像永动机一样稳定运行。然而永动机真的永动吗?仔细观察图8-1便会发现该永动机始终还需要燃料,燃料首先便是用户对于账簿的持续性使用的需求,其次是价格投机的需求。

实际上情况是,由于区块链代币的强交易品特性,使图8-1下方的价格投机和真正的用户需要往往混在一起,难以分辨(更不用说矿工本身也是价格投机的常客)。先把比特币放一边,可以发现近年来诞生的大部分区块链代币存活过两年的比例很低。这个事实可以说明想要单纯依靠价格投机的需求实现区块链运行的纳什均衡几乎是不可能的。区块链的运行始终还是需要能够满足真正的用户需要,提升用户使用需要的效用。

回到本节开篇的问题:区块链到底是贵还是便宜呢?我的答案有些取巧:只要能够真正提升用户的边际效用,那么不管多贵的区块链都是便宜的。

四、比特币的内在价值:当它成为一种刚性需求

自从比特币出现价格后,质疑之声就不绝于耳。好听一些的有格林斯潘和诺奖得主罗伯特·席勒说比特币没有内在价值,是泡沫。难听一些的就直接说它是庞氏骗局,是传销。果真如此吗?下面将对比特币的价格构成进行拆解分析,看看它的内里到底有没有什么价值。

比特币诞生至今也不算长远,不到8年的时间。让我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当质疑者们讨论比特币有没有价值的时候,仿佛都在讨论一个形而上的东西,例如法币、内在价值等,却很少有人愿意看一看这几年间除了价格图表和舆论口水实实在在的发展历程。

第一个例子:2011年开始伴随着网络黑市“丝绸之路”的快速发展,比特币作为其唯一的支付手段价格开始水涨船高。价格上涨的原因很简单:

①互联网上有人需要买丝绸之路上的东西,例如毒品、枪支;

②有人也想卖;

③没有一种互联网上的跨国支付手段(例如VISA)可以,或者说愿意接入丝绸之路,因为它是黑市;

④比特币是跨国的,同时不需要有机构“许可”即可接入;

⑤比特币因此被买卖双方需要了,而且还是客观上的垄断性需要。

第二个例子:维基解密。VISA和MasterCard于2010年12月停止维基解密的捐款支付通道,此后Paypal和西联汇款也加入该行列。迫于财务压力,维基解密于2011年开始支持比特币捐款。那么对于想要支持维基解密的互联网公民来说,比特币成为一种刚性需要。

第三个例子:越来越多的劫匪开始拥抱比特币。迫于劫匪的压力,纽约警方都曾在市场上大量购入比特币交赎金。此外,也有越来越多的木马程序开始加入比特币元素:“往×××地址打入一个比特币,否则你电脑里的文件将被删除。”此时比特币对于警察和受害者也是一种刚性需要,而他们既不是自由主义者也不是极客,对于改变世界的金融秩序更是毫无兴趣。

看,这不就是比特币的内在价值吗?

黄金有内在价值,因为它在某些工业上的消耗需要是不可替代的。同时其作为饰品的需要虽然糅杂了投资和消费,其内在价值却是消费的需要——如果买入某一件物品是为了卖出获利的话,这就不是内在价值。大豆的内在价值是粮食裹腹,咖啡的内在价值是提神醒脑,汽车的内在价值是高效的移动,这些最后都会落到人的非投资需要上。和以上物品一样,比特币的内在价值也不是交易市场里的投资或投机,而是来自于刚才说的那些需要。

就像所有大宗商品一样,我以为比特币的价格构成就像一个鸡蛋,蛋黄是其内在价值,蛋清则是价格投机(图8-2)。

图8-2 比特币价格构成

单纯依靠内在价值也能产生价格,只是比特币作为商品来说天生又是一个交易品(对于买方来说只是购入了比特币,但是对于丝绸之路卖家、阿桑奇、劫匪这一方来说迟早也会卖出,而窍门正是在于“迟早”两字),所以其价格自诞生之日起就包含着内在的消费性需要和外在的价格投机,无法分开。由于作为其价格蛋清组成部分的投机资金占据了更大的比例,这种构成导致了比特币价格长久来看都会是巨幅波动的。

另外要提一句,庞式结构不等于庞氏骗局。庞式结构出现在所有交易品上,股票、大宗商品、黄金、外汇,甚至房产的价格里都有庞式结构存在[56]。交易品的价格就像行驶在大海中的帆船,船上的人们时不时都会被大大小小的旋涡——庞式结构——所影响甚至是卷入。

五、博弈与合作:区块链——信任的机器

2015年11月,《经济学人》刊登了区块链主题的封面文章:信任的机器。信任是什么?信任是一座被云雾覆盖看不到桥面的桥,连接着合作双方。想要合作吗?行,走过桥来。看不到桥面怎么办?不知道对方怎么想的怎么办?选择吧,相信或者不相信。人们为了此次的合作和将来的合作,在选择之前和选择之中和选择之后不断进行着信息的交换和反复的博弈。

信任是什么?信任是一种预期和期望。人们通过信息的收集和自主的判断,对于某项事件的发生(尤指合作)进行概率的判断。是100%,50%,还是10%?[57]刚才的那座桥就是博弈中的不完全信息,而对于桥对面的人内心想法的猜不透便是博弈中的不完美信息。但是人们始终还是要判断,要去信任,否则人类社会就没有合作,就没有发展。

区块链这个机器通过数学、代码和经济使一些过去发生的记录不可更改甚至牢不可破,这是其一。它还通过智能合约将合作的约定写在区块链上一方面无法更改,另一方面区块链在将来条件触发之时也会自动执行,这是其二。

可以这样去理解区块链的第一个特点“不可更改”。不可更改意味着信息的可信,如果乙方主动提出将区块链上的数据给予甲方,那么其他条件不变至少甲方会更信任乙方和乙方的数据一些。可能甲方本来对于乙方非区块链数据的信任是50%。那么当甲方看到乙方愿意给出区块链数据之后,甲方可以认为由于这些数据造假的难度更高,也就是说虽然仍有造假的可能但是由于区块链提升了乙方造假的机会成本,甲方可能会对乙方数据的信任提升到60%。区块链的数据还有一个特点,即历史越长,造假成本越高。这是因为区块链的数据可以很方便的回溯到此前任一时点。另一方面和一般数据一样的,数据产生的历史交互越多,该数据造假的成本也就越高。所以这时候甲方如果看到乙方给出的区块链数据有10年的历史,而且经过多方使用留下数字签名,那么甲方可能就会对乙方的数据信任提升到80%。这便是第一个特点“不可更改”。

要理解区块链的第二个特点“智能合约”,就要先了解一下博弈论中最基础也是最耐人寻味的“囚徒困境”。囚徒困境讲的是人类在某些合作情况下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产生背离。这被认为是人类合作发展的悖论:既然从个人理性和天性出发最优选择总是不合作,那么人类又为何总想着去合作呢?囚徒们彼此合作,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但却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但实际上,执法机构不可能设立如此情境来诱使所有囚徒招供,因为囚徒们必须考虑刑期以外的因素(出卖同伙会受到报复等),而无法完全以执法者所设立之利益(刑期)作考量。解决囚徒困境一般理解有三种方式:第一,订立具有强制力的契约、合同等;第二,重复博弈;第三,教育。[58]智能合约想要实现的便是通过订立具有强制力的契约、合同,解决囚徒困境。

智能合约初看似乎很好,没有问题,细细想来却有很多疑问。一方面具有强制力的契约与合同,似乎已经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另一方面脱离了现有的国家机器,智能合约真的能够实现强制执行吗?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就需要先退回来看一看现行的信任体系是怎么样的。一般认为现行的信任体系来自于两个方面:国家机器和文化传统。

国家机器是对国家层面进行公信力和公权力的背书,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外,民间签订的合同也都有对应的法律条款进行约束。相比国家机器的直接明确,文化传统则更软性,主要体现在一些隐形的规则之上。例如,证券公司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进行T+1的结算,如果证券公司违规没有按时结算,那么国家机器就会采取行动强制其执行结算。而对于温州人来说各种民间小会的投入和结算则由当地的文化习俗所致。文化习俗的信任体系形成相对较慢,相比国家机器而言成本低很多。2016年春晚宣贯的诚信社会就是希望民间的文化习俗向着互信发展,因为单单依靠国家机器的成本太高了,很多地方管不到也管不好。从刚才三种解决囚徒困境的方式看,可以认为国家机器是订立具有强制力的契约、合同;文化习俗则是重复博弈和教育。

但国家机器不是万能的,订立具有强制力的契约也不是万能的。原因很简单:社会很复杂,事事都要签订契约太麻烦,国家机器在强制执行层面的成本也太高。成本达到一定程度后的结果就是管不了。那么智能合约在这里是不是刚好可以帮助国家机器节约成本呢?如果说要用来填补国家机器空白的话,又如何实现智能合约的强制执行呢?

如前所述,区块链机器具有不可修改和不可逆的特性,以工作量证明机制为例,计算力决定了它数学上的合法性。在国家机器触手无法触及的领域,可以依靠智能合约和数字货币实现自动化执行。此处货币为广义上的货币,即一种价值共识,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信用甚至可以是双方之间独有的价值共识。当智能合约将甲乙双方的价值共识(当然也包含狭义上的金钱财货)内置其中,并约定通过区块链进行条件设立以及触发后的执行,就等于是甲乙双方在订立合约时进行了相关的承诺。只要价值共识存在,违约成本就存在,双方理性的情况下,承诺的效果就不会变。

那么,区块链消除了“可信第三方”又是指什么?现在的主流说法是区块链实现了“去信任化”,通过区块链使人们不必需要信任对方或是可信第三方机构。区块链实现的是一种信任的转移,使人们在合作过程中的信任对象由人和机构转移到区块链这个共识机器上。

区块链没有消除信任,在合作的过程中人们仍然需要去“信任”一些东西。只不过信任的对象由此前的人和由人组成的机构,转变为共识机制构成的区块链。而共识机制并没有把人性剥离。恰恰相反,共识机制的基础正是人类最为理性纯粹的经济人假设中的逐利特性,辅以密码学以及代码作为封装,再通过互联网和参与者的共同偏好将传播的成本尽量最低。可以认为区块链所做的事情是,先找到人类共有的共识:逐利并通过共识机制收拢,然后告诉具体的博弈双方:别猜了,相信其他人的共识吧,最后具体博弈双方完成博弈合作。当所有使用区块链完成合作的人所获得的集体效应超过维系区块链所需要的成本之时,其应用就会不断发展壮大,也会通过更多的合作增加人类社会的福祉。

[49] 本章由陶荣祺写作完成。陶荣祺,小蚁Onchain VP,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巴比特专栏作家;多年银行、银联、第三方支付及数字货币行业从业背景;《区块链新经济蓝图及导读》译者之一。

[50] 世界上的各类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量虽然不断呈上升趋势,可在世界范围被认可的多币种交易所。多币种交易所也被称作“山寨币交易所”或“数字资产交易所”。典型的多币种交易所如Poloniex.com,其以比特币作为基准交易货币,拥有百余个交易品种。同时近年其门槛也有了相对的提高,也就是说某种数字货币要想进入全球交易市场也并不是随心所欲就可以实现的。

[51] Bitcoin Improvement Proposals,基于社区的比特币改良建议。

[52] 比特币虽然有基金会但其口碑与影响力一般,故定其为社区主导。

[53] 或许最近结合量子理论的脑科学告诉了我们答案:人的行为是随机的。

[54] 区块链运行的纳什均衡的定义是:当所有其他人都不改变策略时,没有人会改变自己的策略,则该策略组合就是一个纳什均衡。

[55]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56] 关于庞式结构的定义和介绍见乐平:《信用、支付和流动性——金融危机结构观察》。

[57] 该定义取来以太坊创始人Vitalik Buterin的Blog“Visions, Part 2: The Problem of Trust”。

[58] 来自耶鲁大学本·波拉克(Ben Polak)教授的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