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判断的基础是什么呢?当然不是大多数人的观点,那太不可靠了。例如,1976年发生在里约热内卢的那起谋杀案,广播电台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90%的被调查者认同法院的判决;美国人曾一度支持奴隶制;更近一些的事情是,多数人最初是反对堕胎的,后来也表示了赞同。道德判断的基础也不是感觉、欲望或偏好。如果是,那我们就必须承认所有强奸犯、杀人犯、抢劫犯的行为都是合乎道德的。良知提供了一个好的判断基础,但它也可能无知或者麻木。(毕竟,最邪恶的罪犯有时并无悔改之意。)
道德判断最可靠的基础是人们有独立于任何政府和文化而存在的权利,它是大多数道德体系的基础。只要一个人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他就应该享有被尊重和不受干涉的权利。其他诸如“追求”幸福的权利则是这种权利的扩展。
当然,这个基本原则本身并不足以用来对一个复杂的道德问题做出判断,我们还需要借助其他原则。我们在大多数伦理系统中发现了以下4条原则,即使是对那些持有迥异伦理观点的人来说,这些原则也为之提供了能够相互讨论的共同基础:
(1)人际关系创造出各种职责,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不去这么做,否则我们都应该以履行这些职责为荣。例如,正式协议或合同、对家庭成员的义务(父母对小孩、小孩对父母以及夫妻之间)、朋友间的义务、雇主-雇员间的职责以及商业和职业责任等。
(2)某些理念能够提升人类生活,帮助人们去履行对他人的职责。只要在可能的情况下都应该以此为荣。其中,最重要的理念包括宽容、同情、忠诚、宽恕、和平、手足情谊、公正(给予人们本来属于他们的东西)和公平(不偏不倚)。
(3)某些行动的结果有利于人类,而某些行动的结果有损于人类。人们更倾向于选择前者。当然,结果可以是情绪上的或身体上的、短暂的或持久的、隐晦的或明显的。
(4)情境改变状况。普适观点有它的用武之地,但更多时候是被当作谨慎判断的一种替代。“杀人是错误的”作为一个普适的道德观点,在真实状况的决策中可能无法提供什么帮助。这些普适观点模糊了一些重要的区别。职业杀手为完成一项交易而取人性命,警察出于自卫而杀死抢劫犯,小孩错把真枪当作玩具而意外击中其他孩子,这种情形同样都是杀人,但这3种行为是非常不同的。好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意味着我们要抛开那些普适观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为了获得检验道德问题的深度以及做出道德判断,你必须有效地处理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相互冲突的职责或理念所带来的复杂性。多重结果的可能性也造就了这种复杂性,一部分结果是有益的,另一部分结果又是有害的。这里有一个简单易学的指南来帮助我们处理这种复杂性:
(1)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责相互冲突时,问问自己哪一个是最重要的或是先出现的。
(2)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理念相互冲突时,问问自己哪一个是最高的或最重要的。
(3)当有好有坏的多重结果存在时,问问自己哪个是最重要的,好的结果是否能压过坏的结果,反之亦然。
让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的道德问题,看看如何应用这些建议。中年男人拉尔夫年轻的时候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对运动充满了热忱,儿子马克是在父亲这种热忱的熏陶之下长大的。七年级时,马克参加了3种运动,但其中两项他都不太擅长。篮球算是他最擅长的运动,但表现也差强人意。拉尔夫认为只要接受一些帮助,马克就能成为一名一流的运动员。所以,拉尔夫开始与大学篮球教练们建立关系。他邀请这些教练到自己的家里来共进晚餐,向他们开放自己的个人体育藏馆,利用业务上的关系拿到职业比赛的门票送给他们。
拉尔夫通过自己与教练们之间的友谊来帮助儿子。他常常告诉这些教练马克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篮球运动员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够给予马克一些提高技能的建议。考虑到与拉尔夫的友谊,教练们自然都很乐意帮助马克。他们在周末的时候向马克开放体育馆,以个人身份来帮助马克提高篮球技能。
很快,马克进入大学篮球校队打比赛。拉尔夫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提醒教练们注意马克的贡献,并指出其他运动员的弱点。每次比赛,马克都能获得更多的上场机会,自然也就成为团队中的得分王。进入校队以后,马克得到了更多的特殊训练。他几乎从未休息,即使他所在的团队已经遥遥领先时,他仍然在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总得分。大四那一年,大多数比赛都是为他而设的。拉尔夫还说服教练们写信给许多大学教练,向他们称赞马克的表现。
拉尔夫的行为是道德的吗?让我们应用之前讨论过的原则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在这个事件中涉及3个重要的职责:拉尔夫通过教育和榜样的作用对儿子的成长负有职责,拉尔夫对自己与教练之间的友谊负有职责,教练们对帮助每一个队员提高自身潜能、理解体育价值负有职责。
这里需要考虑到的理念包括对他人需要公正和公平的感知。把第一条理念套用到拉尔夫身上:他应该重视其他运动员(儿子的队友们)对于获得鼓励、支持和平等机会的需要。将另外两条理念公正和公平地套用到教练身上:他们应该给予团队中的每一名队员本该获得的关注和帮助,而不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个队员身上。(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给予某个杰出运动员以特殊的关注就是不公正的。注意,马克一开始只是一个表现平平的运动员。)教练们应该公平地对待每一个运动员,要做到这一点,他们可以在周末的时候向每一个想要练习的运动员开放体育馆,而不再只是为一人而开。
整件事情最清晰明了的结果就是,马克的技能得到了提高,而其他队员由于机会的不均等而没有获得应有的发展。另一种可能的结果是,马克的队友对教练的偏心感到怨恨,而马克则会认为,为达到自身目的而忽视他人权利和需要的这种态度是被允许的,甚至是被提倡的。
显然,拉尔夫的行为确实达到了某些好的结果(儿子技能的提高),但同时也损害了一群人的权利。最显而易见的是对其他运动员的损害。拉尔夫的行为也导致教练们为了友谊而违背了自己保持公正、公平的理念。(当然,教练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主要责任,他们完全可以抵制拉尔夫的影响。)此外,拉尔夫的行为还有可能对儿子产生有害的影响。这种自私的态度所带来的长远影响会超过马克在运动技能上的提升。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会发现拉尔夫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从长远来看,拉尔夫理应为他的所想所做而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