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篇分析性的文章,它向我们展示了如何将本章阐述的原则运用到传统写作中。这篇文章是对当代电影暴力事件的回应。具体来说,它回答了“对于电影生动描绘暴力场景的倾向,观众最合理的反应是什么”。
电影暴力让我们感到恶心
在看了半小时的电影之后,我决定不看了。该影片的名字叫作“美国狼人在伦敦”。在开始的镜头中,一只狼袭击了两个年轻人,一个被咬死,而另一个身受重伤。随后,这名幸存者在医院恢复期间,他梦到自己赤身裸体在穿越森林,当他发现一只鹿时,便像狼一样猛扑上去并将其吞到肚里。
之后是接二连三的噩梦。一个噩梦是幸存者的家人被残忍地攻击,并且被面目狰狞的怪物杀死。另一个噩梦是他的护士也受到类似的袭击。很快,这名幸存者已经死去的朋友来到医院拜访他,警告说他将变成一个狼人,镜头就定格在这个死人清晰而残缺的面孔上。
影片中的每一个血腥细节都很直白,让人毫无自由想象的空间。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对这种视觉的冲击赞不绝口,向我推荐这部影片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它曾经风靡一时。
于是我查阅了该影片发布时评论者的评价。有一些评论者的观点和我朋友一样,认为这部片子让人心情激动。如《新闻周刊》的评论家的影评题目是《冷酷的饿鬼》,认为它是优秀电影的榜样。文章针对电影中主角变成了狼人,“在到达血腥高潮之前嚼烂了半条皮卡迪里大街”。这种评论反映了大众对于电影暴力的随意态度在近几年内备受推崇。这种态度以四个被广泛接受的观点为基础,但深究起来,每个都漏洞百出。
第一个观点就是只要能逗笑观众,效果就达到了。其实这毫无逻辑可言。装傻来逗人发笑或者通过提高讽刺水平让人发笑,与因为强奸等暴力事件发笑的性质截然不同。嘲笑那些精神发育迟缓、肢体残疾和患有绝症的人一点都不好玩。
第二个观点是电影不会影响我们的态度和价值观。这个观点忽略了心理学中的核心理论——观察学习。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人天生没有倾向性,是通过对他人经验的模仿,包括观察电影里他人的经验,来形成对人对事的态度和人生价值观。
芝加哥的电影评论家罗杰·艾伯特在报告中提到,他在两个不同的场合,都观察到人们观看女性被袭击、强奸或杀害的电影时会大笑不止。其中一个坐在他身边看上去令人尊敬的男士喃喃自语道:“给她点教训,让她尝尝厉害。”艾伯特觉得观众的这一反应非常可怕。我们也觉得类似的反应很可怕,但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正如任何强烈的情感经历一样,这种电影对我们进行摧残,使我们在人性要求我们感到憎恶时却乐在其中。
第三个普遍性的观点是电影不会影响人们的行为,这一观点最令人质疑。没有一部电影需要为他们过激的行为买单,但充斥暴力和恐怖的电影刺激了人们的想象,并为其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第四个观点是人们都认为民主意味着不应该对艺术表达加以限制,电影制造商也不例外。只要有损个人权利,即使对最普遍的准则表示赞成,也会被视为对美国宪法的侵犯。这种观点过于极端,就像不能剥夺人们呼吸的空气一样,个体利益绝不能凌驾于公共权利之上,就算电影制造商也没有权利污染社会风气。
这并不是说电影产业应该禁止拍摄现实生活中不快的一面。恰恰相反,电影制造商在题材选择上没有界限,因为主题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是人们的处理和对待方式让影片千差万别。在真正的艺术家手里,即便是最极端的暴力也能被处理成非攻击性的场面。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惊魂记》给观众带来了无与伦比的悬疑与惊惧感受,但是影片中甚至连砍人的画面都没有。
在未来几年中,我们应该在类型和数量上减少并拒绝暴力电影。其中原因不言而喻。在这个国家中,不论是小社区还是大城市,犯罪和暴力每天都在对人们造成威胁。如果要战胜这种威胁,我们必须有一种防止自己被暴力激怒的能力。但是每当我们在抑制内心反感的同时,这种控制能力也在日益削减,随之导致的则是电视屏幕上的暴力场面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