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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龙》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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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格雷厄姆驱车缓缓地经过查尔斯·利兹一家居住过而且在其中被杀害的房子。所有的窗户都熄着灯,庭院里的一盏灯亮着。他在两个街区以外停下车,然后在和暖的夜风中走回来。他手中拎着装有亚特兰大警局侦探报告的硬纸盒。

格雷厄姆坚持要一个人来。任何其他的人都会分散他的注意力——这是他给克劳福德的解释。其实他还有另一个理由,一个隐私的理由:他不知道自己将如何应对那里的情况。他不想有一张脸时时刻刻都围着他转。

他在太平间检查的时候情况还算好。

这栋两层小砖楼坐落在一片树丛中,所以和街道隔开了。格雷厄姆在树下站了许久,定定地看着房子。他想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在他的大脑里有一只银色的钟摆在黑暗中滴滴答答地走。他要等到这只钟摆停下来。

几个在附近住的人开车路过,快速扫了一眼这栋房子又马上把视线转移开了。一栋发生凶杀案的房子在邻居们眼中是丑恶的,就像一张背叛了他们的脸。只有外来的人或者孩子才会盯着房子看。

窗帘都还打开着,格雷厄姆一阵高兴,因为这意味着没有亲戚进去过。亲属们走进房间后总会把帘子拉上的。

他绕着房子四周走了走,走得非常小心,而且没用手电筒。他停下来两次侧耳听听。亚特兰大警方知道他在这里,可是邻居们不知道。他们发觉有陌生人在这里会很紧张,甚至有可能开枪。透过一扇后窗他可以看到屋里家具黑的轮廓,而且一直能看到前院的灯光。空气里散发着浓郁的好望角茉莉花香。格子结构的门廊几乎占了房子的整个后部。在门厅的门上贴着亚特兰大警局的封条。格雷厄姆撕开封条走进房子。

门廊与厨房之间的门用胶合板补上了,因为警方从门上取走了玻璃。借着手电的亮光他用警方给他的钥匙打开了锁。他想打开灯,戴上他那亮晶晶的警徽,然后弄出些响动,也好为自己作为官方人员在这五个人被谋杀的房间里造造势,可是他什么也没做。他走进漆黑的厨房,然后坐在早餐桌旁。

炉灶上方两个指示灯在黑暗中闪着蓝光。他从空气中闻到家具清洁剂和苹果的味道。

自动温检开关响了一下后,空调启动了。格雷厄姆被声音吓了一跳,他感到一阵恐惧。他已经是对付恐惧的老手了,这点恐惧完全能应付,只不过有点害怕,再说他完全能够继续工作。

在害怕的时候他能够看得、听得更清楚,不过说话会变得不简洁。有时候恐惧会让他变得粗鲁。不过在这儿,没有旁人会和他说话,也不用担心会冒犯谁。

疯狂的气息从那扇门钻进这栋房子的这间厨房,脚上穿着十一码的鞋。在黑暗中坐着的他捕捉到了那气息,就像警犬能嗅出衬衫的气味一样。

格雷厄姆曾用了大半天和半个晚上的时间在亚特兰大警局刑事组仔细研究了侦探们的报告。他记得警方到达现场时,炉灶上方的油烟机的灯是亮着的。他随即打开了它。

灶台上方的墙上挂着两个镶了框的条幅。一幅写着:“亲吻不能长久,但厨艺可以永存。”另一幅写道:“朋友们总是最愿意到我们的厨房来,来倾听整个房子的心跳,并在它忙碌的气氛中分享舒适。”

格雷厄姆看看表,晚上十一点半。根据病理学家对尸体的分析,遇害者是在晚十一点和凌晨一点间死亡的。首先罪犯要打开房门。格雷厄姆开始构想当时的情景……

那个疯子悄悄把门廊的门闩钩打开,他站在门廊的暗处从兜里摸出一样东西。一个吸盘,或者是一个铅笔刀的底座,是能贴在台式电脑上的那种。

疯子蜷缩着倚在木制的厨房门的下半部分,他抬头透过门玻璃向里张望。他伸出舌头舔舔吸盘,用力把它按在玻璃门上,然后轻击一下把手让它粘牢。吸盘上用弹簧拴着一把小型的玻璃刀,可用来割下一块圆形的玻璃。

玻璃刀发出微弱的吱吱声,然后一个干脆有力的敲击,玻璃裂开了。凶手一手敲裂玻璃,一手把着吸盘好使玻璃不掉在地上。活动了的玻璃有点椭圆形,因为在他划玻璃的时候弹簧和挂钩的柄绕在一起了。他把玻璃用力从外面拽下来时发出一点摩擦的声音。他并不在意在玻璃上留下他的AB型唾液。

他戴弹力橡胶手套的一只手像蛇一样钻进刚打好的洞里,找到把手。门无声地开了。他走进厨房。在油烟机的灯光下他可以看见自己在这间陌生的厨房里的身影。屋子里凉爽而舒适。

威尔·格雷厄姆吃了两根巧克力棒。他把玻璃包装纸塞进衣兜时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让他厌恶。他穿过客厅,拿着手电的手离身体远远的,这是他的习惯。尽管他事先查看了屋子的结构图,找到楼梯前还是拐错了一个弯。还好,楼梯承重时没有响。

现在他站在主卧室的门口。无需手电的亮光他也略微可以分辨出一些器物。床头柜上的一只电子钟把时间投影到天花板上。卫生间旁的踢脚板上方有一盏橘黄色的夜灯亮着。可以闻到很强的血腥味。

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也可以看得相当清楚。那个疯子完全可以分清利兹夫妇。有足够的光亮让他穿过屋子,揪起利兹先生的头发,然后割断他的喉咙。然后呢?回到墙边打开灯,问候一声利兹太太,然后开枪让她无力反抗?

格雷厄姆打开了灯。霎时间墙上、床垫和地板上的血一齐向他冲击过来,空气里充满了带着血的尖叫,他被这尖叫震慑得退了儿步。屋子里很安静,黑黑的血迹在变干。

格雷厄姆坐在地板上,直到头脑平静下来。安静,安静,安静下来。

在亚特兰大警方尝试重新构建犯罪过程时,卧室内血迹的数量和差异曾让他们困惑不已。所有被害的家庭成员的尸体都是在他们各自的床上被发现的,而这与血迹的分布不相吻合。最初他们认为查尔斯·利兹是在他女儿的房间里遇害的,然后罪犯把他的尸体拖到了他的卧室。可是对血迹喷涌的轨迹做过仔细检查后,他们不得不对此重新考虑。

罪犯在卧室间的准确行踪还没有被确定。

现在,在尸体解剖和实验室报告的帮助下,威尔·格雷厄姆开始逐渐摸清凶杀的过程。

罪犯最先趁查尔斯·利兹在妻子身边熟睡的时候割断了他的喉咙,走回墙边打开灯——实验室报告证明在墙上的开关座上有手套的痕迹和利兹先生的头发和头油。他在利兹太太惊起的时候向她开了枪,然后奔向孩子们的卧室。

利兹先生尽管喉咙被割断仍然挣扎着站起来试图保护他的孩子们,在和歹徒搏斗时流失的大量的血和毋庸置疑的动脉血喷流证实了这一点。他被用力推倒,倒下并和女儿一起死在她的卧室里。

两个男孩中的一个在床上被枪杀。另一个的尸体也是在床上发现的,不过在他的头发里发现了尘土块。警方认为他是从床底下被拖出来,然后被枪击中的。

在他们都被杀死以后,也许利兹太太除外,罪犯开始敲碎玻璃,选择玻璃碎片,然后把注意力转向利兹太太。

格雷厄姆的纸盒里装着所有尸体解剖草案的复印件。他拿出利兹太太的那张。子弹从她的肚脐右边射人然后留在了腰椎。但是她是因窒息而死的。

她的枪伤附近的血清素和单体组胺高于正常值,这证明在中弹后她至少还活了五分钟。单体组胺明显比血清素高,说明她至多在枪击后活了十五分钟。她身上其他的外伤都有可能是死后制造的,但不是全部。

如果其他外伤是死后制造的,这个杀人犯在利兹太太垂死的过程中干了什么呢?格雷厄姆困惑了。与利兹先生搏斗然后杀死三个孩子,对,但是这些连一分钟都用不了,还有打碎玻璃,但除此之外呢?

亚特兰大警方的调查已经很彻底了。他们做了大量的测量和拍照,甚至把下水道清空并且把弯头都带走了,但是,格雷厄姆还是要亲自查看一番。

通过警方的照片和床垫上封条的印记,格雷厄姆可以看出尸体被发现的位置。证据表明——睡衣上枪伤处的硝酸盐痕迹表明他们被发现时的位置和死时的位置很相近。

可是在门厅地毯上留下的一片血渍和长长的带状血印还是无法解释。有个侦探推测,一个受害者曾试图爬着逃命。格雷厄姆不相信这种说法——很显然凶犯杀死他们后挪动了他们的尸体,然后又把他们摆回受害时的样子。

他对利兹太太所做的是很明显的。可其他人呢?他并没有像对利兹太太那样把其他人也毁容。每个孩子都只有一处外伤——头部的枪伤。查尔斯·利兹因流血过多而死,还有吸血入肺也引发了死亡。除此之外他身上惟一的一处外伤就是在胸部一个很浅的结扎线绑的伤痕,目前认为是死后留下的。那么凶手在他们死后对他们干了些什么?

格雷厄姆从他的盒子里拿出警方拍的照片、实验室对每处血迹和生理标记的检验报告以及出血流向的标准对比切片。他在楼上房间中很小心地走动,试图把受伤时的体位与血迹联系起来,并试图以反向思维把作案过程复原。他把主卧室中每一处大的血迹在他的现场草图上标明,图上的相对位置是经过准确测量的。然后用标准对比切片来估算出血的方向和血流速度。他希望通过这些能了解不同时刻受害者身体的位置。

格雷厄姆在卧室的墙拐角处发现了三处向上倾斜的血迹。在它们的正下方的地毯上还有三处浅的血痕。查尔斯·利兹一侧的床边的头靠板上方的墙上有血迹,踢脚板有被撞击的痕迹。格雷厄姆的草图开始变得像一道没有数字的连线游戏。他瞪着双眼盯着它,看看房间再看看图,直到觉得头痛为止。

他走进洗手间,拿出随身带的最后两片百服宁药片,从洗脸池的水龙头里用双手接着自来水喝下去。他把凉水泼到脸上然后用衬衫衣襟擦干。水溅到了地板上。他忘了下水道的弯头被拿走了。除了镜子被打碎以及多了几处红色的名为“龙血”的指纹粉以外,洗手间没受到任何破坏。牙刷、面霜和刮胡刀都在它们原来的位置。

洗手间看起来好像仍然在被这个家庭使用。利兹太太的冷热水引水软管还在毛巾架上晾着。他看到利兹太太为了省钱,把一个带着导管的双向管锯下来,和一个单向的配成一对使用。利兹太太这种居家型的从细小处省钱的习惯刺痛了格雷厄姆,莫莉和她一模一样。

格雷厄姆从一个窗户爬上门廊的顶棚,然后坐在粗糙的瓦片上。他抱着膝,被汗湿透了的衬衫贴在后背上很凉。他一个劲地喷鼻,好把鼻孔里的血腥杀戮的气味排干净。亚特兰大城的灯光让本来明朗的夜空黯然失色,肉眼几乎分辨不出星光。今晚舒格罗夫岛的夜空一定很晴朗。他本来可以和莫莉及威利一起看流星雨,和他们一起听他们深信流星划过天空会发出的呼呼的声响。宝瓶座δ型流星雨正在高潮,那是威利非常想看的。

格雷厄姆打了个寒战又开始喷鼻息。他现在不愿意想莫莉,在这里想她不但味如嚼蜡,而且分散精力。

格雷厄姆对于品位有很多问题。很多时候他的思想很不合时宜。在他的大脑中没有一个有效的单元来装载品位并把它与其他区域隔离开。他所见到的和了解到的会与他知道的一切其他事物联系在一起,有些联想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可是他无法预料它们,也无法阻止或者抑制它们。他后天养成的礼仪与体面像标牌一样随后跟着他的思想,被他的联想震惊,被他的梦境吓坏;他的头盖骨下没有一块阵地能留下他所钟爱的东西,他为此而惋惜。他的联想以光速出现,而他的价值判断却来得像回应式的阅读一样,永远也不能跟上、更不能驾御他的思绪。

他认为自己的思维方式稀奇但是有用,像一把用天线做的椅子。既然已经做成,他丝毫无法改变它。

格雷厄姆把利兹家的灯关掉,然后从厨房走出来。在后门廊的远端,他的手电照到了一辆自行车和一张供狗睡觉的柳条床。在后院有一座狗住的房子,台阶旁还有一只装狗食的碗。可是证据表明,凶犯潜入时,利兹一家还在睡梦中,他们并没有得到宠物的预警。

格雷厄姆把手电夹在颏下,并在备忘录上记下:“杰克,当时狗在哪里?”

格雷厄姆开车回酒店。他不得不把全部精力用于驾驶,尽管在清晨四点半钟路上的车辆还很少。他的头依旧很痛,所以他在找一家通宵开的药店。他在皮奇特里找到了一家。一个不整洁地穿着制服的保安正在门前打盹。卖给格雷厄姆百服宁的那个店主身上的夹克脏得足够暴露落在上面的头皮屑,他盯人的目光让人觉得窒息。格雷厄姆不喜欢街头小店里的年轻店主,他们有一种什么都无所谓的神气,而且经常扬扬得意。格雷厄姆怀疑他们在家时不会有好脾气。

“还要别的吗?”店主问道,他的手指在收银机的键盘上悬着,“还要什么吗?”

联邦调查局亚特兰大办事处在新建成的皮奇特里中心附近的一家怪里怪气的宾馆给格雷厄姆预订了房间。宾馆的玻璃电梯像马利筋荚果的果荚,让格雷厄姆知道他现在确实是进城了。

格雷厄姆在电梯里遇到两个来开会的参会人,他们戴着印有问候语“你好”的胸卡。他们把着扶手,在电梯上升的时候眼睛瞟着一楼大厅。

“在前台显得更年轻些——刚进来的是威尔玛她们。”大个子的参会人说。“他妈的,我真想和她好好地野一回。”

“去享用吧,直到她鼻子流血。”另一个说。

恐惧和性欲,然后因为恐惧而生气。

“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女人长腿吗?”

“为什么?”

“为了不像蛞蝓一样跑掉时留下踪迹。”

电梯门开了。

“到了吗?就是这儿。”大个子说。他走出电梯时差点被电梯门绊了一跤。

“这连接着死巷。”另一个说。

格雷厄姆到了房间,把装着警局侦探报告的硬纸盒放在桌上。为了让自己不再看见它,又索性把它放进了抽屉。他已经看够了双目圆睁的死人。他想给莫莉打电话,可是时间还太早。

早上才从点他要到亚特兰大警察局总部开个会。目前他能向他们提供的材料还很少。

他该尽量睡些觉。他的大脑就像一栋住有众多房客的大房子,有许许多多的争论在他周围叫嚷,而且还在房子大厅的某个地方厮打着。他已经麻木而且没有力气想任何事情。躺下前他倒了两指高的威士忌喝下去。黑暗紧紧地压下来。格雷厄姆打开卫生间的灯然后回到床上。他假想着莫莉在卫生间梳理她的头发。

验尸报告里的字句在他的脑海里以他自己的嗓音回响起来,尽管他从来没大声读出来过:“排泄物失禁;右小腿有滑石粉的痕迹。由于被插人镜子碎片眼窝中部内壁破裂……”

格雷厄姆试着想像舒格罗夫岛的海滩,试着倾听大海的涛声。他试着在脑海里勾勒出他的工作台,想像和威利在沙滩上挖滴漏通道时的情景。他低声唱《威士忌河》然后在脑子里默默地把《黑山拉格泰姆》从头到尾一遍一遍地过。是莫莉的音乐。沃森博士的吉他伴奏也不错,可他总是在小提琴过门的时候把调跟丢。莫莉曾经在后院教他跳木鞋舞,她就在那里舞动……终于他开始昏昏沉沉了。

一个小时以后他突然醒过来,四肢僵硬而且大汗淋漓,他模模糊糊地看见另一只枕头在卫生间灯光下的轮廓,轮廓清晰地变成了利兹太太,躺在他身边,身上满是伤痕而且肢体破损,熠熠发光的眼睛和血迹像眼镜腿一样环绕在她太阳穴和耳朵的周围。格雷厄姆不想转头面对她的脸。他的大脑像烟雾警报器一样尖利地惊叫。他把手放在那个枕头边,摸到的是干爽的布料。

他的大脑经过这番演绎以后,立刻让他觉得有种暂时的畅快。他从床上坐起来,心还在怦怦地跳。他换上一件干的T恤衫,把湿的那件扔进浴缸。刚刚躺的地方已经被汗浸湿了,可他宁愿躺在原地也不想挪到干爽的另一边。他把一条干浴巾铺在汗湿的地方然后躺下去,头倚靠在床头,手里捧着一杯烈性酒。他一下吞掉了三分之一。他试着以什么来开始思考,任何东西。那个他买百服宁的小药店,他记起它恐怕是因为那是这一天中他接触到的惟一一段不和死亡联系的经历。

他可以回忆起带有汽水机的老式的街头小店。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便认为那里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偷窃的气息。你走进去不论是否需要总会想买避孕套。在货架上有些东西你不应该盯着看太久的。

在那家卖百服宁的小药店,避孕用品带着它们有图示的包装被装在热塑性树脂盒子里挂在收银机后面的墙上,布置得像艺术品。

他还是喜欢他儿时的街头小店和他富有童趣的童年。格雷厄姆现在年近四十了,他开始体会到那个时候的生活对于一个男孩子的强大的牵引力,它就像风暴中在他身后行驶的一艘海轮的锚。

他想到了斯莫特。格雷厄姆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斯莫特在他家附近的街头小店里负责看管和制作苏打汽水。斯莫特在上班的时候喝酒,因此他在夏天有时会忘记撑开遮阳篷,以致橡胶凉鞋被晒化后粘在橱窗里。斯莫特煮咖啡时会忘记关电源,以致锅烧干了,招来了火警消防员。斯莫特还赊给孩子们冰激凌蛋筒。

他最大的一次过失是在老板休假时从一个推销员那里订购了五十个库比娃娃。老板回来知道后把他开除了一个星期,然后他们搞了一个库比娃娃大甩卖。他们在橱窗里把五十个娃娃摆成半圆形的一排,这样每个往橱窗里看的行人都像被五十个娃娃一齐盯着。这些洋娃娃都有矢车菊一样蓝色的大眼睛。这个布置很有感染力,格雷厄姆曾经看过好一会儿。他知道它们只是塑料娃娃而已,可是他能觉出来它们注意力的焦点。这么多的娃娃一起朝你看。好多路人驻足观看。不过是塑料娃娃,而且戴着相同的傻傻的鬈发套,可是它们齐刷刷的目光还是让他的脸发痒。

格雷厄姆开始在床上放松些了。库比娃娃瞪大眼睛看。他倒了杯酒,饮了一大口,酒呛出来洒到胸脯上。他慌乱地打开床边的灯,从衣橱桌的抽屉里拿出硬纸盒。他拿出利兹家三个孩子的尸体解剖草案和那张主卧室的草图,把它们摆在床上。

这里有三处从墙拐角倾斜向上的血迹,地毯上有三个和侧墙血迹正好吻合的血痕。这是三个孩子的个头。小弟弟、妹妹、大哥哥。吻合,吻合,完全吻合。

那么他们是被靠墙摆着,面对着床坐在地毯上,作为观众,一群死了的观众。还有利兹先生,被沿胸部绑在头侧的床栏上,看起来像在床上直挺挺地坐着。这印证了胸部结扎线的标记和头靠板床栏上方墙上的血迹。

他们在看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他们都死了。不过他们的眼睛还睁着。他们在看一场由这个疯子和利兹太太的尸体主演的演出,还有利兹先生陪在床上。一群观众。疯子可以环顾四周看到他们所有人的脸。

格雷厄姆不知道罪犯是否点燃了蜡烛。闪烁的烛光可以假造他们脸上的表情。警方没找到蜡烛。也许他下次会想到这么做。

这个与凶犯心灵沟通的第一个小纽带像水蛭一样刺痛着格雷厄姆。他咬着床单,继续思考。

为什么你要把他们挪回各自的卧室?为什么你不把他们留在那里?格雷厄姆问道。有一些关于你自己的事情你不想让我知道,为什么?是些你感到可耻的东西,还是让我知道以后你会吃不消?是你扒开了他们的眼睛吗?

利兹太太很可爱,是不是?你割断她先生的喉咙后扭亮了灯,为的就是让利兹太太看着丈夫倒下,是不是?你只能戴着橡胶手套去抚摸她,这让你难以忍受,是不是?

她腿上有滑石粉。

卫生间里没有滑石粉。

好像有另一个人在格雷厄姆脑海里用平静的语调把这两个事实讲出来。

你摘掉了手套,是不是?你脱掉一只橡皮手套要摸她时,滑石粉掉了出来,是不是,你这个狗东西?你用手赤裸裸地抚摸她,重新戴上手套然后把她害死了。但是摘掉手套以后你弄开他们的眼睛了吗?

杰克·克劳福德在电话铃响了五声以后接起了格雷厄姆的电话。他已经很多次在深夜接到电话,所以他能保持清醒。“杰克,我是格雷厄姆。”

“你好,格雷厄姆。”

“普赖斯还在潜指纹实验室吗?”

“在,他不再频繁外出了,他现在只研究潜指纹索引。”

“我觉得应该让他到亚特兰大来。”

“为什么?你不是自己说过我们现有的这位很好吗?”

“他是很好,但没有普赖斯出色。”

“你想让他做什么?检查哪里?”

“利兹太太的手指甲和脚趾甲。它们都染过色,属于光滑介质。还有他们所有人的角膜。我认为他摘掉过手套,杰克。”

“老天,普赖斯必定插翅飞了。”克劳福德说。“葬礼就在今天下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