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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登勃洛克一家》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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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苔瑞斯·卫希布洛特是一个驼背,驼得非常厉害,身材比一张桌子高不了多少。她今年四十一岁,然而她对自己的仪表从不注意,穿着一身衣服和六七十岁的老太婆差不多。在她那一层叠一层的灰色发鬈上面顶着一顶软女帽,帽上的绿飘带一直垂到狭窄的孩子似的肩膀上。在她那件不怎么样的黑外衣上面,除了一支瓷地上有她母亲的肖像彩绘的鹅蛋形大胸针以外,从来没佩带过任何别的装饰品。
    卫希布洛特小姐身材矮小,长着一对异常聪明锐利的棕色眼睛,鼻子微微勾着,嘴唇紧闭时显得很薄,流露出一副坚决果断的神情……她的整个短小的躯干和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股力量,看去虽然有些可笑,却能引起人们的敬畏。这一点大部分也要归功于她说话的方式。说话时她的下巴急遽地前后掣动着,头也随着不停地迅速点动着,以助声势。她说话从不夹杂方言,吐字清晰、正确,竭力把每一个字音念得顿挫有节。可是母音字她却故意略加夸张地念,例如“波特”她读作“包特”或者甚至“巴特”,又例如她叫自己那只小狗“巴比”而不叫“包比”。她时常对寄宿生说:
    “孩子,不要这样‘少’(傻)!”一边说一边屈着食指用力在桌子上口邦口邦地敲了两下,她给人一个印象,好像这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一样;如果那个法国人包频内小姐喝咖啡时放的糖太多了,卫希布洛特小姐总是眼睛望着天花板,一只手的手指在桌布上弹着,嘴里念叨着:“要是我,就把糖罐子都搬来!”听得包频内小姐的脸立刻绯红起来。
    上帝呀……小时候她的身体该是何等细小啊!……苔瑞斯·卫希布洛特称呼自己叫“塞色密”,她至今仍旧保留着这个名字,让那些最用功学习的学生,走读的也好,寄宿的也好,这样称呼她。
    “叫我‘塞色密’吧,孩子,”她第一天就这样对冬妮·布登勃洛克说,还使劲在她的脑门上啧地吻了一下……“我喜欢人这样叫我。”她还有一个名叫耐利的姐姐,现在是凯泰尔逊太太。
    四十八岁的凯泰尔太太,过得很寒酸。丈夫死后,一文资财也没留下,她就在妹妹这里定居下来,自己住在楼上一个单间小屋子里,和学生们同桌吃饭。她的穿着和妹妹一模一样,相形之下,身材却显得高大异常。一副毛线腕套总戴在她那细瘦的手腕上。她没作过教师,不懂得什么威严,她生性就不会和别人发生冲突,一团和气。如果卫希布洛特的哪个学生犯了错,她总是天真地大笑起来,笑得那么厉害,甚至连声音都岔了,弄得后来塞色密只好拍着桌子厉声喊一声“耐利”……她喊“耐利”的声音听着仿佛“纳利”……,此时的凯泰尔逊太太才被震慑住,收住笑声。
    凯泰尔逊太太像孩子似地挨她妹妹的骂,处处不敢违拗她的妹妹。事实是,塞色密从心坎里看不上她这位姐姐。苔瑞斯·卫希布洛特读的书很多,差不多可以说是个博学的女人。她有自己坚定的宗教信仰和幼稚的信念,她相信目前这种艰辛枯燥的生活将来总有一天会得到补偿。为了保持这些信念她煞有介事地不断挣扎奋斗。可是凯泰尔逊太太却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心地非常单纯。“我的好耐利!”“天啊,她简直是个孩子,她从来没有过斗争,没有过矛盾,她总是很快活……”在塞色密这些话背后流露着轻蔑,也流露着同样多的嫉妒;这是塞色密性格上有缺点的一面,虽然这个缺点不是不可原谅的。
    这所红砖房子座落在城郊,四周环绕着修葺得异常整齐的花园,房基很高,课室和食堂占去了底层的大部分面积,楼上和顶楼作为卧室。卫希布洛特小姐的学生人数不多,因为这里只收年纪比较大的寄宿生。连走读生在内,全部加起来只有高年级三班。此外塞色密招收学生也很严格,只收那些一致公认的显贵家庭的女儿……冬妮·布登勃洛克就受到塞色密很亲切的欢迎,我们刚才已经说过;晚餐席上,苔瑞斯甚至破格作了一种红色的混合甜酒……“必舍夫”。这种酒要凉着喝才有味道,调制这种酒是她的拿手……“还要一点儿必舍夫吗?”她亲切地点着头劝让说……谁也不能拒绝,这是多么刺激食欲的一句话呀。
    卫希布洛特小姐坐在长餐桌的首位,身下边垫着两个沙发垫,精神奕奕地瞧着大家用饭,没有一处她照顾不到的;她尽力把自己的一副佝偻的小身躯坐得笔挺一些,不时警告地敲着桌子,喊“纳利”和“巴比”,要不就狠狠地盯包频内小姐一眼,当后者显露出想把所有的牛肉冻据为己有的时候。冬妮分配到的座位是在另外两个寄宿生中间。这边是阿姆嘉德·封·席令,一个梅克伦堡地主的女儿,生着淡黄色的头发,体格健壮。那边是盖尔达·阿尔诺德逊。她的家住在阿姆斯特丹,是一个秀丽的、有自己特点的姑娘。她生着一头浓重的深红色头发,两只棕色眼睛彼此离得很近,面庞白嫩、漂亮,略微带着一些骄傲。一个爱饶舌的法国姑娘坐在冬妮的对面,她长得像一个黑人,戴着一对大金耳环。布郎小姐坐在桌子下首,这是一个干瘪的嘴唇上还挂着苦笑的英国姑娘,她也住在这里。
    共饮必舍夫酒使大家很快地就熟起来了。包频内小姐昨天晚上又作恶梦了,她对大家说啊,真可怕!她一作恶梦就喊:“救命啊,快来人哪!强盗,强盗!”把大家都从床上喊起来了。接着又谈起来,原来盖尔达·阿尔诺德逊不是像别人似的弹钢琴,而是拉提琴,她父母已经不在人世了……答应送给她一把真正由斯特拉狄瓦利亲手制的提琴。冬妮缺乏音乐才能;圣玛利教堂里唱的是什么赞美诗她都无法分辨出来……噢,阿姆斯特丹新教堂里的管风琴有voxhumana……人的声音……那声音是多么令人震奋!……阿姆嘉德·封·席令又谈起她家里养的牛来。
    阿姆嘉德从第一次会面就留给冬妮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是冬妮接触到的第一个有贵族血统的女儿。能以封·席令作姓,这是多大的福气啊!冬妮的父母在城里最有漂亮的房子,祖父母也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可是他们也只不过简单地姓“布登勃洛克”姓“克罗格”而已,不能不说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事,这位高贵的莱勃瑞西特·克罗格的外孙女对于阿姆嘉德的高贵血统崇拜得无以复加。她常常暗自思忖,这个富丽堂皇的“封”字加上自己头上该适合得多了……因为阿姆嘉德,我的上帝,一点也不知道珍视她这种好运气。她梳着一只粗辫子,两只蓝眼珠泛着和善的光辉,整天跑东跑西,就是一点儿也不想想这个问题。她说话时一口梅克伦堡口音。看上去一点也不高贵,她从不夸耀她的高贵门第,事实上,她还不懂得高贵是怎么回事。“高贵”这一个词深深的植根于冬妮的小脑袋里,她一心认为盖尔达·阿尔诺德逊倒是担当得起这个字。
    盖尔达与众不同的是,她身上有一股独特的异国风调;她对塞色密的责难无动于衷,总喜欢把自己秀丽的红头发梳成一副特别触目的式样,此外,很多人觉得她拉提琴也很“蠢”……这里应该说明一下,“蠢”这个字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贬义之词。尽管如此,大多数女孩子的观点还是同意冬妮的意见,认为盖尔达·阿尔诺德逊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不论是她的年纪还是就她那个年龄来说发育得丰满的体态,不论是从她的举动,或者她的零用物品,都表示出她的高贵的出身。就拿她的零用物品为例吧,她有一套从巴黎买来的象牙化装用具,冬妮对这物件的价值特别赏识。因为冬妮自己家里就有各种各样物品是她父母和祖父母从巴黎买回来的,这些东西都是价值不菲的。
    这三个女孩子很快地就结成了同盟。她们三个不但是同班,而且同住在楼上一间最大的寝室里。十点钟过后,到了安歇的时候,一边闲聊天,一边脱衣服,这是多么有趣,多么惬意的时刻啊!
    当然,只能悄悄地进行,因为隔壁的包频内小姐已经作起强盗的恶梦来了。与她住在一起的是小伊娃·尤威尔斯。伊娃是汉堡人,父亲现在住在慕尼黑,是一个艺术爱好者和收藏家。
    棕色窗帘已经放下来了,桌上点着一盏红灯罩的矮灯,屋子里散荡着一股淡雅的紫罗兰味和新浆洗的衣服味。几个女孩子笼罩在一种充满了慵倦、懒散、梦幻的幽静舒适的情绪里。
    阿姆嘉德身上的衣服已经脱了一半,坐在自己的床沿上说:“诺伊曼博士的口才多么好!他一进教室,就滔滔不绝地谈起拉辛来……”
    “他很美,脑门很高”盖尔达说,她正在两扇窗户中间的一面镜子前面借着烛光梳头。
    “我同意!”阿姆嘉德赶忙应声说。
    “你开始说起他,只不过是为了听到这句话,阿姆嘉德,你一直用你那双蓝眼睛盯着他,连眼也不眨,倒好像……”
    “你是不是爱上他了?”冬妮问道。“我的鞋带解不开了,盖尔达,你帮我一下……这样!好了!阿姆嘉德,你爱上他了吗?跟他结婚吧;你们俩挺相配,他将来会到高等学校去当教授。”
    “天哪,你们俩真讨厌。我怎么会爱上他。我决不跟作教员的结婚,我要嫁一个……”
    “你要嫁一个贵族吗?”冬妮手里的袜子不知不觉地落下来,她沉思地望着阿姆嘉德的面孔。
    “我还不知道。可是这个人一定有一座大庄园不可……啊,孩子们,这件事现在说起来都高兴!我每天早晨五点钟就起床,管理家务……”她把被子盖在身上,仰望着天花板发呆。
    “你的灵魂是不是已经看见五百只牛了?”盖尔达从镜子里看着她的朋友说。
    冬妮还没脱完衣服,就把头往枕头上一倒,把手臂支在颈脖子后面,也凝神注视着天花板。
    “我一定要嫁一个商人,”她说,“他一定得非常有钱,我们好阔绰漂亮地安置一个家;我想我这样的家庭和我家的公司一定能办得到,”她煞有介事地加了一句。“是的,你们看吧,我肯定办得到这一点。”
    盖尔达已经把头发梳理好了,此刻正拿着象牙柄的镜子刷牙,刷她那些又大又白的牙齿。
    “我根本不打算结婚了,”她说话的声音不太自然,因为她嘴里的薄荷牙粉妨碍着她。“我不知道为什么非结婚不可。我对这件事一点也没有兴趣。我要回阿姆斯特丹去跟爸爸演二重奏,以后就住在出嫁的姐姐家里……”
    冬妮立刻喊起来。“多么可惜,别这样,盖尔达!你应该在这里结婚,以后就永远住在这里……听我说,要不你就嫁给我的哪个哥哥吧……”
    “是那个大鼻子吗?”盖尔达问道,她娇柔地打了个呵欠,随手用镜子把口掩起来。
    “跟哪个都成,这倒没什么关系……天哪,你们可以漂漂亮亮地安一个家!一定让室内装饰匠雅可伯斯承当这件事,要他把渔夫街的新居装饰起来,他的艺术眼光没的挑。我一定天天去到你们家作客……”
    正在冬妮兴高采烈的时候,隔壁包频内小姐发话了:
    “啊!小姐们,该睡觉啦!上床吧,求求你们了!你们今天晚上是结不了婚的!”
    假期和星期日,冬妮都是在孟街或者去城外外公外婆家过。在复活节星期日是个好天气,在克罗格家广袤无比的大花园里寻找鸡蛋和糖作的小兔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啊!夏天到海滨去避暑,住在旅馆里,在餐厅吃饭,洗海水浴,骑驴,又是多么美妙的事!有几年参议的业务发展得很好,布登勃洛克一家还到了更远的地方去旅行过。此外圣诞节也是值得一提的事,尤其是这一天可以同时收到三份礼物:家里,外祖父母家和塞色密那里,在塞色密那儿这一天晚上必舍夫酒像流淌不息的河水喝也喝不尽……然而最盛大的一次还要算在家里过的圣诞节,因为做为一家之主的参议一向主张这个神圣的节日要过得有庄严、隆重、富于节日的气氛。这一天晚上布登勃洛克一家人都怀着非常严肃、敬仰的心情集会在风景厅里,而仆人和所有外来的穷亲戚、孤老无靠的人则在圆柱大厅里簇拥成一团。这些来客参议照例要一一握过他们那冻得发紫的手。等人们都到齐后,从门外便传来了四声合唱,这是圣玛利教堂的唱诗班的孩子唱的。这一切是如此隆重,弄得人们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这时阵阵的枞树的香味从高大的白色屏门门缝里飘进来,参议夫人翻开那本字体奇大的家传的老《圣经》,用缓慢的声调朗读起记述耶稣诞生的一节。等到外面的合唱队再一次唱过赞美歌后,大家一面排成肃穆的行列,穿过圆柱大厅向餐厅走去,嘴里一面唱着《噢,桦树》这首歌。
    宽大的餐厅里四壁悬挂起织着雕像的壁毯,枞树被白百合花装饰得闪烁发亮,一阵阵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一直高耸到天花板下面。摆满礼品的长案从窗户一直排到门前。屋外边,意大利人正在冰雪封冻的街头上演奏风琴,从市中心隐隐传来圣诞夜市的喧嚣声。这一天除了小克拉拉以外,孩子们都参加在餐厅里举行的午夜夜宴,大家尽兴吃着鲤鱼和填塞的火鸡……这里还要提到的是冬妮·布登勃洛克拜访了两处梅克伦堡的农庄。她和她的朋友阿姆嘉德在一年夏天一起在封·席令先生的田庄上度过几个星期的时光,这座田庄坐落在特拉夫门德对面一个河湾的旁边。另外一次她和堂妹蒂尔达一起到伯尔纳德·布登勃洛克先生经营着的那个农庄去。这所农庄人们称作“负义的农庄”,因为它的收益连一个铜子也没有;可是作为一个避暑的地方,这里却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
    似水年华就这样流逝过去,总起来说,冬妮的青年时代是一个称得起幸福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