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二十八日。莱恩和路易斯站在史拉斯特路二〇〇九号——理查德·沃金森住宅内,管家汤姆·迭戈夫妇居住的小屋里。鉴定科的人员已经仔细勘查过庭院里的树丛、地板、家具和窗户周围的痕迹,回警局去了。
“你们是说,一个满脸是鲜血,头顶光秃秃的怪物从这个窗户爬进来?还夺走了你们的孩子?”
玛丽娅的眼睛哭得红肿,眼皮也浮了起来,精神恍惚地坐在床上。汤姆表情阴沉地站在她身边陪着。对于警察的问话,俩人同时点了点头。看来两名警察还没想好接着该问些什么,场面一时陷入沉默。
“先生,你看见那只怪物了吗?”莱恩问道。
“没有。”汤姆摇了摇头,“我只是拼命在后面追赶。”
“那么,你看见它的背影了吗?”
“完全没有,追出去太晚了。我把这一带每家屋子四周,还有史拉斯特路附近都找遍了……”
“OK。太太,你说时间是昨晚半夜十二点左右,是不是?”
“是的。”回答时她眼睛盯着地板,似乎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当时这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吗?”
“不,关着的,因为我刚睡醒不久。”
“尽管关着灯,屋里一片漆黑,你还看得清怪物的脸上沾满鲜血?”
“并不完全漆黑,那边的游泳池……”说到这里,玛丽娅用手指着窗外。两名警察同时扭过头来,往窗外看去,“一个晚上灯都亮着,那边的街灯也是亮的。而且我在房间待了很久,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所以进来这里的人,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脸。”
“汤姆·迭戈先生,抢走你儿子的嫌犯向你要过赎金没有?”
“没有。”
“那他为什么绑架孩子?而且还是出生一个礼拜的婴儿?”
“这我完全无法猜到。”
“太太,怪物进到屋里抢走婴儿之前,你一直都在睡觉?”
“是的。”
“不会是在做噩梦吧?”路易斯问。
玛丽娅慢慢抬起头说:“这句话什么意思?”
“婴儿被抢走的时候,你已经完全醒了吗?”
“醒了。已经醒了快一小时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听着虫鸣和儿子睡觉的呼吸声。你到底什么意思?到底想说什么?现在是在审判我吗?我犯了什么罪?如果证明我在说谎,我的孩子能找回来吗?”
“太太,不好意思,太太。”莱恩伸手不让她继续往下说,但她还是非常激动。
“我想你也有孩子吧。五岁大的孩子还好些,我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三个小时得喂一次奶,吹着冷风还会得肺炎。要是他离开母亲,怎么能活得成?如果还有时间在这里怀疑我的话,不如赶紧想办法抓犯人,早点儿把我孩子带回来!”母亲泪流满面地大声喊叫着。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问你啊,太太。但是你也该理解我们的心情吧?听说作案的是个满脸鲜血的怪物,换成你也会问相同的问题才对。你说的这种怪物,我们一辈子都没见过。电影院里见过的当然不算数。不只是我们,连我们的上司也没人见过,我从来没在上司或者同事写的笔录里见过这种怪物。你说我们到底该上哪里找才对?难道要我们上拍恐怖片的道具仓库里找去?”
玛丽娅的声音又高又刺耳:“你让我该说什么?如果我说了,夺走我孩子的是个和你一样打领带的白人,我的孩子就能找到的话,那我就说好了。我可不是在撒谎。”
“这我完全明白,太太。刚才提的问题有点欠考虑。我们也是头一回遇见这种稀奇古怪的犯人,所以有点不知从哪儿下手。照你这么说,事情倒也简单。犯人也许就是戴着恐怖片或者万圣节面具的人。他戴着那种面具……”
“那不是面具!”玛丽娅斩钉截铁地反驳道,“好莱坞贩卖的那些塑胶面具我能认不出来吗?我们干活的地点就是以拍恐怖片闻名的沃金森先生家。那个怪物可是真的,头上没有头发,可不是戴了什么头套装扮出来的。”
“那么脸上湿漉漉的血迹呢?”
“那也是真的,我知道血腥味是什么样的。当时我就站在这里,就这样被那个怪物揪住头发的。当时,我清楚地闻到了血腥味。不但闻到了血腥味,还闻到一股说不出的异样的臭味。我在窗户边上和它面对面看着时,清楚地看见从游泳池射来的光线照在它头上,把它被血沾湿的脸照得亮堂堂的。那不是画出来的,是真的血,这我知道。”
警察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玛丽娅说完后没有人吭声。
“而且,怪物的脸上有一部分没有肉,可以看见下面骸骨的形状。两只手臂是褐色的,像木乃伊似的净是骨头。恐怖片里的特殊化妆可以让人胖起来,但不能把人变瘦吧?那可是真的怪物,不会错的。要我重复多少回都一样,那可是真正的怪物。”玛丽娅声嘶力竭地喊叫着说道。
“难道真有脸上血糊糊的、头顶光秃秃的吸血鬼在深夜的比佛利山徘徊吗?”莱恩握紧道奇车的方向盘说,“我特别注意到这事发生在史拉斯特路。路易斯,你注意到没有?”
“噢,你是说,昨天晚上就在这条路上跟踪玲王奈跟丢了,对吗?”路易斯回答,“紧接着这桩案子就发生了。”
两人默默思考了好久。
“这个你没看过吧?”莱恩拿起座位旁的纸袋,放在路易斯膝盖上。
“没看过。你看过了吗?”
“还没完全看过,只是挑些重点看了看。”
那是今天一早他们来到出版社,请人复印出的麦克·巴克雷的新作,同时也是遗作的那本书《比佛利山的吸血鬼》。
“故事情节是什么?”路易斯从纸袋中抽出一沓纸问道。目光扫了一遍开头的第一节。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总认为世界上的确存在“吸血鬼”这个种族。吸血鬼这个名词不断出现在古今许多幻想小说之中,其实这种吸血成性的人,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
“你已经知道情节了。”莱恩说。
路易斯从书稿上抬起头来,看着同事问道:“这话什么意思?”
“前天波尔·坎普的心情我终于理解了。”莱恩的话说得莫名其妙,“就是说,感觉跟你说了你也不信。书中描写了十七世纪罗马尼亚确实存在过的恶妇——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故事。这个妇人把城外的女孩子一个个抓进城里,杀了她们,抽出她们的血,然后把血放进浴缸加热沐浴。”
路易斯笑出声来:“那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又是巴克雷编造出来的故事吧?”
莱恩好像讥讽似的,带着几分同情,偷偷瞥了一眼路易斯。
“我了解一个单身男人想把余生的全部梦想寄托在女人身上的心情,路易斯。就像雷蒙德·钱德勒曾经说过的那样:‘女人不是花园里翩翩飞舞的黄金蝴蝶,她们也要上厕所。’我对于她们要上厕所这点毫无异议,但是女人确是一种十分恐怖的动物。”
“话别绕远了。你就直说吧。”
“巴托里被封在地下室里给弄死了。但在巴克雷的笔下,她却变成吸血鬼复活了,而且一一杀死了告发自己的人。”
“嗯。”路易斯只是哼了一声。
“把他们杀死后再吸他们的血。但是比起这些人,她更喜欢吸食他们所生的婴儿的血。”
路易斯很感兴趣地看了莱恩一眼。
“懂吗?而且不仅如此,”莱恩似乎乐于卖弄几句,“复活后的巴托里好像也是一根头发也没有,手脚都像木乃伊一样枯瘦黝黑,脸上经常沾满鲜血,满脸血糊糊的。”
路易斯听到这里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一向沉着冷静的安东尼·路易斯先生,连你也吓了一跳吧?这桩案子和巴克雷的最新作品很像,简直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路易斯默不做声地点了点头。
“如果只是这样,这里看来可以找到突破口。我想一定是哪位看过巴克雷《比佛利山的吸血鬼》这本书的人,使用完全相同的手法犯下这桩案子。脑子再笨的人一开始都会这样想到。然而这不可能,刚才玛丽娅·迭戈断言,那绝对不像塑胶面具,也不是化出来的妆,而且还能闻到血腥味,那是货真价实的怪物。那么,请问路易斯先生,这件棘手的案子,您是怎么推理的呢?”莱恩笑着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