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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陪审团》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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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控的陪审团》序
    以“律师小说家”闻名的美国当代畅销书作家约翰·梅里森姆,在这部出版于1996年的新作《失控的陪审团》中,把读者的视线引向了一个我们完全陌生的司法领域——陪审员制度。
    美国的法庭审判与我国有很大不同。法官的作用不是审讯,而是主持听证。案件的是非曲直,被告是有罪抑或无罪,概由陪审团通过投票作出裁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官司输赢的并非法官,而是由12名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因而陪审团往往就成了原、被告双方千方百计设法加以影响、争取、甚至控制的对象。在案情重大、影响深远的诉讼中,尤为如此。
    本书围绕一起烟民遗孀状告烟草公司要求巨额赔偿的大案,描述了烟草公司代理人费奇以金钱作手段,收买、威胁、操纵陪审团的非法行径,在我们面前展现了一系列闻所未闻的生活场景,使我们大开眼界,对当今美国社会及其司法陪审制度增添了大量的感性认识。
    费奇使用的种种手法,在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中并不鲜见。作家若是停留在这一层面的描写上,作品就无奇可言。格里森姆的高明之处,在于为老奸巨猾的费奇设置了一个棋高一着的对立面,塑造了马莉和尼可拉斯·伊斯特尔这两个年轻人的形象。他们怀着强烈的复仇愿望,运用自己的机智,挫败了费奇操纵陪审团的阴谋,把三分之二的陪审员团结在自己的周围,最终作出了有利于原告、并使烟草公司承担巨额赔偿的裁决。他们与费奇之间展开的争夺陪审团控制权的斗争,弥漫着神秘色彩,情节曲折,充满悬念,精彩纷呈。斗争的结果更是出人意料,令人叫绝。
    约翰·格里森姆是一位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的作家。他曾起诉一位著名的好莱坞导演,指控其影片暴力充斥,毒害青少年心灵。爱憎鲜明,同情弱小,憎恶强权,批判现实社会的种种丑恶,是贯串他全部作品的一根红线。在《失控的陪审团》中出现的上层人物,几乎全是贪婪狡诈、阴险虚伪,或者昏聩无能的庸碌之辈。受到作者肯定的,是以马莉和尼可拉斯为代表的小人物。
    格里森姆原是一位年轻的律师,他的作品自然会受到他本人经历的影响。这不仅反映在作品的题材上,而且也反映在人物的性格和命运上。他的小说的主人公几乎都是年轻漂亮、秉性善良的青年男女,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攻读法律,或是刚从法学院毕业,涉世未深。《失控的陪审团》中的男女主人公,和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在马莉身上可以看到《鹈鹕案卷》女主人公达比·肖的影子。但这一对年轻人又和作家前几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有明显的不同。如果说达比·肖是在偶然的情况下触及重大秘密,被迫应战,多半处于被动的地位,那么马莉和尼可拉斯则是长期精心策划,主动进攻,在斗争中一直处于上风,和费奇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作品主人公性格上的这一变化,也许是作家观念变化的一种微妙反映,作家对善战胜恶有了更大的信心,在善与恶的斗争中态度更为积极。
    语言流畅,生动形象,句式丰富多变,富有幽默感,是格里森姆作品的一大艺术特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作品非常“干净”,绝无许多美国作家特别喜爱的佐料——性描写。他的作品之所以畅销,靠的是它的道德力量,性格鲜明的人物,生动曲折的情节,流畅幽默的语言,以及他那独特的题材——美国沉默大众又敬又恨的司法律师界。
    译者: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