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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证人》第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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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伊-福尔特里格律师走进孟菲斯大街上的联邦大厦,时间已是午夜后几分钟。他身边也跟着一行人,其中有沃利、芬克、特工人员特鲁曼和谢尔夫,但没有急于探听消息的记者。事实上,谁也没有在等他。直到他走进联邦调查局的办公室,他才见到贾森、麦克苏恩和另外两名疲倦的特工人员,麦克苏恩正在喝走了味的咖啡。
    他们走进麦克苏恩狭小的办公室,互相很快作了见面介绍。福尔特里格坐到唯一能坐的位子上。麦克苏恩已有二十年的工作经历,四丰前被撵到孟菲斯工作,他非常不愿意,天天数着日子盼望去西北太平洋公司工作。时间这么晚了,他感到很累,心里十分恼怒。他已听说过福尔特里格,但从未见过面。据说他是一个自负的大笨蛋。
    一位身份不明、没有被介绍过的特工人员关上了门,麦克苏恩一屁股坐到办公室桌后面的座位上。他作了基本情况介绍:发现汽车、卒内的物品、枪、伤势、死亡时间等等。那小孩的名字叫马克-斯韦。他告诉孟菲斯警察局说他和弟弟偶然发现了那具尸体,就跑去打电话报告了当局。他们住在离这里约半英里远的活动住房区。弟弟眼下在医院里,似乎是休克。马克-斯韦和他的母亲黛安也在医院。他母亲已离婚。父亲住在这城里,有品行恶劣的前科,吸毒、殴斗,诸如此类的事情。他是惯犯,低等白人。不管怎么说,那小孩撒谎。
    “那张纸条看不清,”福尔特里格打断了他的话,急于想说点什么,“传真很糟糕。”他的言外之意好像是说,麦克苏恩和他的孟菲斯联邦调查局人员太无能,因为他,罗伊-福尔特里格,在车里收到的竟是一份这么差劲的传真。
    麦克苏恩向靠墙站着的拉里-特鲁曼和斯金帕-谢尔夫看了一眼,接着说,“我一会儿就要说到它了。我们认为这孩子在撒谎,因为他说他们是在克利福德开枪自杀后到现场的。看上去很可疑。第一,车上有那小孩的指纹,挡泥板上,门上、威士忌酒瓶上、枪上,车里车外到处都是。两个小时前我们取了他的指纹。我们的人已彻底搜查了这辆车。他们明天就可查完,但很明显,这小孩在车里呆过。在里面干什么,嗯,我们还不清楚。我们还在尾灯周围,徘气管的正上方发现了指纹。在汽车附近的一棵树下我们找到了三个才扔下不久的香烟头,是弗吉尼亚苗条牌的,和黛安-斯韦抽的是同一种牌子。我们推测这两个孩子调皮好奇,偷了他们母亲的香烟,到那里去抽烟。他们自己正在玩的时候克利福德突然出现了。他们躲了起来看着他——那个地方草木丛生,很容易躲藏。也许他们偷偷过去将水龙头带拔掉了。我们没有把握,小孩们没讲。那个小的现在讲不了话,马克很明显是在撒谎。不管怎么说,有一点很明显,那水龙带用不起来。我们正设法核实它上面的指纹,但这是冗长烦琐的活儿,也可能核实不了。明天早晨我可以拿到照片,查明孟菲斯警察到来时那条水龙带的具体位置。”
    麦克苏恩从他办公桌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堆里拿起一块黄色的笔记垫纸板,不看福尔特里格一眼,却对着垫纸板说下去。“克利福德从车里向外至少打了一枪。子弹从前车窗的中央穿出去,只偏一点点。窗子崩裂了,但没有粉碎。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的枪。尸体剖检是在一小时前做完的,发现克利福德服了大量的盐酸氟胺安定,可待因和潘可丹。此外,他的血液酒精成份达到二比二,足以证明他已喝得烂醉。我的看法是,他不仅疯狂得完全可能自杀,而且他已喝得烂醉,在药物作用下,神经异常兴奋,因此很多问题无法推断。”
    “我知道这个,”罗伊不耐烦地点了点头。沃利-博克斯在他身后踱来踱去,像一条训练有素的狗。
    麦克苏恩不加理睬、继续说道:“那支枪的口径是0.38英寸,廉价货,质量差,是他在这里孟菲斯的一家当铺里非法买的。一张得克萨斯石油公司的收据表明他在密西西比的瓦登买过汽油。瓦登离这里一个半小时的路程。那位收款员是个小姑娘。她估计他下午一点钟左右到的。他是否在其他地方停过车,还没发现证据。他的秘书说他是上午九点左右离开办公室的。事情经过看来是这样:九点刚过,他就离开新奥尔良,开车来孟菲斯,路上有五、六个小时,只停车加油一次,又停车买了那支枪,然后就开车走了,开枪打死了自己。也可能他停车吃过午饭,也可能他停车去买过威士忌,也可能还做过许多事情。我们正在调查。”
    “为什么要在孟菲斯?”沃利-博克斯问道。福尔特里格点点头,显然认为问得好。
    “因为他出生在这里,”麦克苏恩严肃地回答说,眼睛看着福尔特里格,好像暗示他,人人都喜欢死在自己的出生地。麦克苏恩脸上一副严肃相,回答却很幽默,可惜福尔特里格没有体会到。麦克苏恩早就听说过他不太聪明。
    “显然,他年幼时,他们一家就搬走了,”他稍停顿一下后又解释说,“他在赖斯上的大学,在图莱恩读的法律。”
    “我俩在那所法学院里是同学,”芬克自豪地说。
    “那好极了,这张纸条是手写的,日期是今天,或更确切地说是昨天,用一种尼龙笔芯的笔和黑墨水写的——笔在他身上或车里都没找到。”麦克苏恩拿起一张纸条,身子前倾,探过桌面。“这是原件,小心点。”
    沃利-博克斯接过纸条,交给了福尔特里格。福尔特里格认真地研究起来。麦克苏恩揉了揉眼睛,继续说道,“上面只写着死后的安葬以及吩咐他秘书要办的事情。看看纸条的下端,似乎他想加上几句,用的是蓝颜色圆珠笔,但笔芯的油用完了。”
    福尔特里格仔细地看着,鼻子几乎要触到了纸条。“纸条上写着‘马克,马克何处,’其他写的什么都看不清。”
    “对,看不清。书写得糟透了,笔又没有墨水,但我们的专家所说的也是这些,‘马克,马克何处。’他还认为克利福德写这张纸条时已喝得烂醉,在药物作用下异常兴奋。我们在车子里找到了那支笔。一支廉价的比克笔。毫无疑问,他用的定是那支笔。在他的孩子、侄子、兄弟、叔叔、伯伯或表兄弟中没有一个叫马克的。我们在他的好朋友中查找,他的秘书说他的朋友中也没有一个叫这名字的。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叫马克的。”
    “那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另外还有一件事。几个小时前,马克-斯韦与一个叫哈迪的孟菲斯警察一起乘车去了医院。在途中他泄漏了罗米的一些言行。罗米,据克利福德先生的秘书说,是杰罗姆的略称。事实上,她说,叫他罗米的人比叫他杰罗姆的人多。除非克利福德先生亲口告诉他,那小孩怎么会知道这一略称的呢?”
    福尔特里格张着嘴听得出神,问道,“你怎么看?”
    “嗯,我的想法是克利福德开枪自杀前那小孩在车子里。从那些指纹判断,他在车里呆了好一会儿,而且克利福德和他谈过什么事情。然后,过了一会儿,那小孩离开了车子,克利福德想在他的纸条上加上几句,然后开枪自杀了。那小孩儿很害怕,他的弟弟吓得休克了,这就是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
    “为什么那小孩要撒谎?”
    “首先他害怕。其次他是个小孩。第三,也许克利福德向他说了一些他不该知道的事情。”
    福尔特里格将纸条放到办公桌上,清了清嗓子问道,“你跟那个小孩谈过没有?”
    “没有。两个小时前我去了那家医院,但没见到那个小孩。孟菲斯警察局的哈迪警士跟他谈过。”
    “你打算找他谈吗?”
    “打算再过几小时以后。特鲁曼和我准备九点钟左右去医院找那个小孩谈话,也许还要找他的母亲谈。我也想与他的弟弟谈谈,但这要看他的医生是否同意。”
    “我也想到那里走一趟,”福尔特里格说。
    麦克苏恩摇了摇头,“不太合适吧。我们来处理。”他的回答粗鲁,不容分说,表明他是说了算的。这是孟菲斯,不是新奥尔良。
    “给那个小孩治疗的医生怎么样?你跟他交谈过吗?”
    “还没有。今天上午我们准备试一试。我怀疑他不会说得很多。”麦克苏恩看了看手表,站起来,“先生们,很晚了。我们的人到中午时就可以把汽车查看完毕。我建议我们到那时再见。”
    “我们必须知道马克-斯韦所知道的一切,”罗伊说道,人依然坐着不动。“他去过车子里面。克利福德跟他说过话。”
    “我知道这个。”
    “对,麦克苏恩先生,但有些事你并不知道。克利福德知道那具尸体在什么地方,他在讲这件事。”
    “有好多事情我都不知道,福尔特里格先生,因为这是一件新奥尔良的案子,我负责孟菲斯的情况,你知道。我不想了解有关博伊特先生和克利福德先生的更多情况。这里的尸体已忙得我不可开交。现在快凌晨一点了。我坐在这办公室里办一件不是我自己的案子,给你们这些朋友介绍情况,回答你们的问题。这案子到明天中午由我办,然后我的朋友拉里-特鲁曼将接过去,我的事也就完了。”
    “当然喽,除非你接到华盛顿的电话,对吗?”
    “对,除非我接到华盛顿的电话,然后沃伊尔斯先生要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每星期都与沃伊尔斯先生交谈。”
    “祝贺你。”
    “根据他所说,博伊特案子是联邦调查局目前头等重要的案子。”
    “我已听说过。”
    “我相信,沃伊尔斯先生一定会赞赏你所作的努力。”
    “我可说不清。”
    罗伊慢慢地站起来,瞪了麦克苏恩一眼。“我们必须知道马克-斯韦所知道的一切。你懂吗?”
    麦克苏恩回敬了一眼,没有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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