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在台北开了文星书店;五年后,1957年,这对夫妇又创办了《文星》。1958年,二十三岁的我写信给马宏祥,谈到知识分子从事文化事业的构想,我构想大家“真不妨做‘文化商人’”,以利“思想的传布”。我在信中举“台北文星书店及敦煌书店的主持人”为例,认为他们是优秀的“文化商人”。这封信所构想的“文化商人”,其实我们那些穷大学生是没能力做的,因为我们都没有有钱的老子可以资助。所以,最后我们所能做的,是提升别的“文化商人”,使他们少一点商业,多一点文化。这一构想,我在新店山居时付诸实行了。1961年冬天,我写了《老年人和棒子》一文,投到《文星》,杂志发起人之一陈立峰那时做主编,看了我文章,对我极为倾倒,他介绍萧孟能认识了我。至于萧太太朱婉坚,我倒早就认识,因为我们到衡阳街逛书店,都会看到她。她亲自照顾店面,每天十二个小时,既能干又肯为理想吃苦,早就给我们很深的印象。那时候书店已开了十年,杂志已办了五年,可是成绩却很平平。原因很简单:“文化商人”受格局所限,因而他们虽“万事俱备”,总是无法突破水准,真正的突破,有赖于“东风”型的人物,才能达成。无疑的,“东风”型的人物没有比李敖更合适的,于是,在李敖进入《文星》以后,杂志变色,书店改观。
《文星》创刊在1957年11月;被封在1965年10月,共出了九十八期,它前后八年两个月的生命,乍看虽不算短,细察却并不长,因为它的生命,不是从第一年开始的,而是从第五年开始的。杂志半年一卷,第五年开始正好是第九卷第一期(总号第四十九期),从这一期开始,李敖出现,《文星》改观。
在李敖出现前四年的《文星》里,就是1957年11月到1961年10月的这段时间里,它只是一个正派而普通的刊物,它虽然标榜“思想的”“生活的”“艺术的”,号召“不按牌理出牌”,但事实上,它的表现却可怜得很,在“思想上”的表现尤其可怜。大体上说,它是非常“按牌理出牌”的,而不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一个杂志,那样温吞吞地办上四年,不能鼓动风潮,不能造成时势,不能一言而为天下法,不能使老顽固血压高……这是在这个地区循规蹈矩“按牌理”的结果,而不是“不按牌理”的结果。所以,《文星》生命的起算,不始于第一年,而始于第五年。我进《文星》,首先以三篇文章定乾坤。在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后,又发表《播种者胡适》《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只凭三篇文章,就带动了思想界文化界的高潮。当时正值胡适猝死,加上胡秋原等人对我疑神疑鬼等因素,于是不但高潮,且高潮迭起,形成了文化论战。胡秋原等人在文化论战中被“李敖之流”打败了,因而迁怒《文星》,但《文星》在处理双方论战文字上,当时其实是偏袒胡秋原他们的。我在1962年4月,曾写信给主编陈立峰(小鲁),有这样的话:
最近听说有人批评你们偏袒“李敖之流”。我想,这些批评你们的人的心眼儿一定长在胳肢窝里!据“李敖之流”看来,你们偏袒的对象正好相反。“李敖之流”深觉“陈小鲁之流”在偏袒“他们”。盖陈小鲁萧孟能似绝舍不得拿六万字的篇幅,让李敖登篇《一泻千里尽见浑水》的大文——却让胡秋原空前绝后地开了例!同时你们似乎也绝不答应李敖写篇破口大骂的十二页长文,直骂到别人的爹妈——却让郑学稼毫无忌惮地开了风气之先!
唉!小鲁兄!你不公平!
《文星》当时所以偏袒,因为主持人跟胡秋原他们有私交,跟李敖却只是初识。胡秋原当时跟《文星》过从之密,已到了从小儿学费到房子押租到支票贴现,都要向萧孟能伸手的地步(有三封他亲笔信为证)。他翻脸后,对萧孟能百般丑诋,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胡秋原的密友郑学稼也参加一份。郑学稼说萧孟能如何如何,但他为什么不感谢萧孟能为他砸招牌印他翻译的《自由论》?这本书,译得错谬连篇,笑话百出,文星书店竟出版这种程度的书,真丢死人!(这样子胡乱出书,直到我进入《文星》后,才替《文星》稳住水平。)又如徐高阮在胡秋原的杂志上痛诋《文星》利用胡适,殊不知他早就肯定“《文星》对得住胡先生,只有《文星》对得住胡先生”了(有一封他亲笔信为证)……如今我翻出这些底牌,目的就在说明,《文星》本来未尝不是胡秋原他们的园地,只是这块园地,最后被李敖“优胜劣败”了而已。
早在1963年7月18日,陈立峰就让贤,荐我为《文星》主编,我不肯。后来陈立峰离职,萧孟能找我帮忙,我不拘形式,替《文星》稳住水平。萧孟能的长处是能欣赏人才,麻烦是他的人事关系太好,因人情而来的稿件太多,所以清除起来,颇费口舌。萧孟能很容易被我说服,但是要一一说服,并把他的人事关系一一破坏,也太累太没必要,我常常提醒我自己:“《文星》只要稳住水平就好了,那是萧孟能的杂志,可怜可怜他吧!”于是,就在这种互相迁就下,《文星》一期期杂志办了出来,一本本书印了出来,严格地说,它不是李敖水平的产物,只是就原有水平,经李敖提升的产物而已。
有一次,萧孟能受了压力,在1964年9月1日第八十三期《文星》上,登出《“内政部”来函》,函中要求“嗣后注意改进”,不要攻击“医师法”及“肆意攻击民意代表及整个舆论界”,我就大为不满,在次期里,我就登出“李敖的两句话:今后我对《文星》杂志的编务,不再过问。特此声明”。在10月8日的札记里,我写道:“我极为这封窝囊的复‘内政部’函恼怒。傍晚很不客气地指责孟能。孟能夜来寓,谈到清早5时。”在《文星》共事的日子里,我和萧孟能从没吵过架,但为了维护立场,我也颇为坚持我的信念。那时萧孟能极能表现礼贤下士的大家风度,我还是继续替《文星》稳住水平,直到大祸临头为止。
《文星》在我的带头下,主张中国走现代化的道路,它的自由、民主、开明、进步、战斗等鲜明色彩,慢慢使官方串联出这些推论:一、《文星》是卖国者。二、《文星》捧汉奸,是汉奸。三、《文星》是“匪谍头子”。四、《文星》走《自由中国》的路。五、《文星》是“生活书店”翻版。六、《文星》叛乱,协助“台湾独立”。七、《文星》勾结国际奸人(费正清等)。八、《文星》鼓吹两个中国言论。九、《文星》“在海外通共”。十、《文星》“为匪宣传,与共匪隔海唱和”。十一、《文星》反对中国文化。十二、《文星》煽动青年。十三、《文星》影响民心士气。十四、《文星》诬蔑先烈、元首。十五、《文星》推翻法制。十六、《文星》反对当局。十七、《文星》反对国民党……就这样的,《文星》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官方眼中钉的递补者。在封杀《文星》的手法里,最耐人寻味的,是官方竟利用一批出身共产党或左派的人儿,去罗织《文星》。没问题,硬挑出问题,叫作“罗”;罗出问题再予以串连成罪状,叫作“织”。就在这种罗织作业下,《文星》的被迫陨落,也就指日可待了。
例如说《文星》是“卖国者”。按照常识,有卖国可能的人是把握政权的,权在一国总统和外交部长等,《文星》有这种“资格”吗?卖国所犯法律上罪名是刑法中的外患罪,国民党的执法大将赵琛,在“刑法分则实用”里已明说外患罪是“卖国”,《文星》既从未受过外患罪的公诉,又何能私予罪名?何况,一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外蒙古,早就给国民党“外交部长”王世杰卖光了,留下三万六千平方公里的台湾,仍旧在国民党手里,要卖也轮不到《文星》来卖吧?
……(编者略)
由此可见,国民党利用这些人儿所给《文星》的罪名,竟是这些人照着镜子的自画像。但是,为了打击《文星》,国民党竟纵容真正的“隔海唱和”于不问。这些离奇的现象,直到主持宣传、管制书刊的马璧型人儿投共以后,乃至于政工头子王昇型的人儿“亲匪”以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怎么回事了!
说“《文星》反对中国文化”,是有语病的。《文星》提倡现代化地使中国强大的方法,在现代化的伟大目标下,中国文化无助于国富民强,如果有助,清朝也不会国衰民弱地被外国欺负,被民国取代了。但《文星》这种立场,并不是反对研究中国文化,《文星》认为中国文化是学术的领域,所以有关中国文化的研究,《文星》反倒做得最多。翻开文星书店图书目录,一看便有上百册的研究中国文化书籍,都是证据。至于出版有史以来最大的百科全书——《古今图书集成》一万卷,并加上现代化的索引,更是研究中国文化划时代的巨帙。《文星》这些成绩,比起诬蔑《文星》的人儿来,真“好有一比”!胡秋原的中华杂志社只印过两册郑观应的《盛世危言》,这就是他们拥护中国文化的实绩!仅能呈现这样可怜成绩的人,他们居然骂《文星》,他们可真好意思啊!
用杂志强打,使书店上垒,以书店配合杂志运作,形成思想大围标,本是我学生时代的计划。这个计划,我用在《文星》杂志和文星书店上,造成了空前绝后的效果。以1965年5月27日到6月8日的香港书展为例,文星已成为通吃的局面,使国民党的宣传与出版黯然失色:这次参加展出的单位共有二十二个,参加种数有一千七百八十二种,册数有两万七千四百册。在两万七千四百册的图书中,文星一家,却独占了两万四千五百三十五册,竟是总册数的百分之八十九点五四,几乎是百分之九十。换一种说法,就是文星在参加书展的图书总数中,占了十分之九的地位,剩下的十分之一,才是其他二十一家公营私营党营单位的展出品。
这样子的风光,自然不是国民党所能容忍的。所以,第二年(1966)书展一开始,文星书店负责人朱婉坚就不准出境,直到书展结束那一天才准她离开台湾,她赶到香港,只能参加闭幕式了。到了第三年(1967),就索性不准文星参加了。“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正此之谓也!
最后,大祸像一张禁网,终于慢慢临头了。先是开始查禁《文星》第九十期。1965年8月31日,警备总部以“(54)训唤5984号”代电来,说:
查《文星》杂志第九十期张湫涛撰写之《陈副总统和中共祸国文件的摄制》一文中,附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原文,有为匪宣传之处,触犯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应依同法第七条之规定予以查禁,并扣押其出版品。
这一查禁命令是真的,罪名却是假的,因为这篇文章反共有据,何来“为匪宣传”?反共文章容或要配图片,岂可一配图片就是“为匪宣传”?但警总是有理讲不清的衙门,文星虽于9月30日、10月28日先后两次要求“撤销对于《文星》杂志第九十期查禁及扣押之处分”,当然毫无效果。
《文星》第九十期的查禁,只是一个动手的讯号,杀戒一开,自然就有好戏看。这年11月,正好是孙中山百岁诞辰,台湾省医师公会以孙中山为西医出身,特约我写《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由《文星》出版,我同意了。不料在出版过程中,台湾省医师公会忽然来信,要求出书前文稿“送达本会转呈‘中央党部’审核认可”,这是很荒唐的事,因为它依法无据。我自然严词拒绝了。书出版后,山雨欲来、风声四起,《文星》已经岌岌不可终日,这时已是11月中旬。正好发生了国民党中四组(文工会前身)主任谢然之与《征信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余纪忠的冲突,我索性“趁火打劫”,趁机以“清君侧”的讽刺,在12月1日《文星》第九十八期发表《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直指国民党党中央。在这篇文章中,我指出谢然之的错误。这种错误,一方面是属于政策上和技术上的;一方面是属于为人上和品格上的。我以反讽的口吻,指出谢然之已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不应凭借权力,压制他人”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必须放弃一切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以自反代报复”“以说服代斗争”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要以组织的活动改变个人的作风”的指示……我写道:
从这些标准来看谢然之先生的党务工作方式,我们不得不说他的表现是与蒋总裁的指示完全背道而驰。从他所作所为的表现中,我们似乎看不到他对“化敌为友”的努力,“注重思想启发”的努力,或是“采取说服的态度”的努力,我们看到的只是他的“凭借权力,压制他人”,只是他的“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
我又写道:
蒋总裁这段指示,对谢然之说来,他又做到了哪一点呢?他改善了“一反过去立门户、分派系、拒人千里之外的作风”了吗?正相反,他不但没有“以组织的活动改变个人的作风”,反倒以他个人的“活动”,改变了组织的“作风”!
上面这种言论,当然不是谢然之容忍得了的,也不是国民党容忍得了的。国民党立刻动手了,12月26日下午,我正在家里忙下一期的《文星》,萧孟能走进来,平静地说:“别忙了,休息休息吧,命令下来了,我们杂志被罚停刊了。”就这样的,《文星》进入了坟墓和历史。当时虽然是以查禁一年的行政命令行使的,但是快到一年后,文星书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萧同兹,忽收到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函件,明告“兹据有关方面会商结果,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文星》杂志不宜复刊”。于是,就在党的命令超过行政命令下,《文星》永不复起。这就好像先用行政命令把你打昏,然后再用党的命令把你杀死,形式上是缓和的、宽大的,骨子里却是激烈的、小气的。当然,这种事不能全怪谢然之,因为显然不是他个人的事,他只是统计学上的抽样罢了。这由谢然之后来虽叛党不归,国民党的作风却依然故我可以为证。不过,对国民党的论定,对国民党员谢然之型的论定,却是千秋之笔,永远无法消灭了。
整个事件的演变中,我与国民党既无渊源也不愿有渊源,且有善自保,一路死硬派;萧孟能倒与国民党有渊源,这种渊源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萧孟能的老子是国民党萧同兹。萧同兹1932年起任国民党“中央社”社长,做到1950年,做了十八年,后改任“中央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到1964年离职。随后受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及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他在国民党中德高望重,人事关系极佳,《文星》能够拖那么久,与萧同兹挡在那儿,极有关系。虽然萧同兹本人,却是大而化之,从不管事。他同我吃过多次饭,也聊过多次天,我过三十岁生日时,他在他家亲自招待,颇见盛情。显然,他把《文星》看作他儿子萧孟能的事业,他曾说:“儿大爷难做。”意思是他管不了萧孟能,萧孟能有跟李敖的独立立场,但有人或许不了解这一点,或有意不愿这样了解,自然就把萧同兹扯进来了。这是绝对与萧同兹的立身行事不符的,也与事实不符的。事实上,萧同兹跟《文星》的关系,一如萧孟能同国民党的关系,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他是《文星》萧孟能的老子,如此而已。当然他乐见儿子事业有成,但他能置身事外的,他都置身事外。所以,怪《文星》怪到萧同兹头上,是对这位老先生不公平的。至于说因为他成为靠山而使《文星》得以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则是实情。但这种靠山作用,是国民党权力结构的怪现象,在国民党眼中,你儿子的事业,你是脱不了干系的。正因为如此,当国民党中常会上,自谢然之以下的小人们向蒋介石报告《文星》闹事应该严办的时候,蒋介石说:“把萧孟能、李敖先给党纪处分。”小人们再说:“但萧孟能、李敖不是党员。”蒋介石说:“萧孟能的父亲萧同兹是啊!要萧同兹负责!”——青天白日下的奥妙,原来在此!萧同兹对《文星》虽然无为不治,但他的老面子,却使消灭《文星》的作业为之碍手碍脚不已。萧孟能得幸有这样的好老子,使他先天得以自保,这是不消说的。最后李敖不能免于为《文星》坐牢而萧孟能能免,这自是主要原因。
《文星》被停刊一年,只是一个表面上的处分,骨子里,处分却是更严重的,那就是蒋介石下手令:“该书店应即迅速设法予以封闭。”在这一手令下,文星即将被封,就在眼前。蒋介石下令封闭文星,这当然会造成他和老同志萧同兹间的不快。为防止这一不快,萧同兹早先得到党方高层人士传达的三点秘密意见:
一、萧先生为吾人夙昔敬重爱护之本党先进,希望不致因《文星》问题使总裁对萧先生有所误会。
二、关于《文星》书刊中如《邓肯传》《蒋廷黻文集序》《孙中山先生与西医》等文字,希望萧先生能阅看一遍,俾能获知其错误所在。
三、希望萧先生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并将此类书刊停止发行。
很显然的,萧同兹还未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之前,文星已被李敖惹出更大的祸事来了。于是,蒋介石不耐烦了,终于下达了封闭手令。
这时候,萧同兹在国民党中的多年耕耘有了收获,在蒋介石封闭手令到达“总统府”秘书长张群手中的时候,张群“党党相护”,偷偷压住了公文,火速通知了萧同兹。于是决定大家演戏如下:第一步,由黄少谷、黄杰拜访张群,表示萧同兹愿出面整理《文星》,盼能转陈“总统”。第二步,由张群表示应提书面报告。第三步,由萧同兹提书面报告并向张群恳陈衷曲。第四步,由张群签呈“总统”。以上第一次手续,显然向蒋介石保证,萧同兹的报告,是由黄少谷、黄杰两人“背书”的,同时也可使张群推卸责任,表示他所以代呈报告,乃是基于黄少谷、黄杰的面请,并非他个人有私于萧同兹也!——国民党元老真老吏哉!
于是,在1966年2月6日,萧同兹向蒋介石上了报告,报告措辞谨微,虽为文星上报告,却处处站在蒋介石利益进言,所谓“为免于被外界利用致产生不妥倾向”,所谓“近闻海外有左倾分子托于言论自由之说阴有支援《文星》复刊之活动,同兹深虑此类活动,若不即时加以遏止,听其发展,不唯将陷孟能辈于罪累,亦恐因此影响政府之威信”等等,都是站在这种立场进言的。报告文字洗练,是出于李晋芳之手,再经黄少谷改正过的。这种文字,再经张群过目后,认为可以打动蒋介石,于是张群就附上这样的签呈:
(四)谨查萧同兹同志追随钧座深受培植担任中央社文化宣传工作历二十余年不无微劳其所呈各节情词尚属恳切兹既愿为文星书店负责彻底改组拟饬作如下之处理
(1)文星书店应即彻底改组由萧同兹同志完全负责主持
(2)据报该书店正在高雄筹设分店而其主要编著人员李敖陆啸钊等亦尚未脱离关系应即责成萧同兹同志一并负责处理予以停办并开除李陆两人
(3)应切实防止台港两地分歧分子,企图利用该书店进行渗透活动,萧同兹同志应对其子萧孟能严加督导管束
(4)至于《文星》杂志停刊一年期满后应否复刊问题拟到时再行核办
以上所签是否可行谨检呈萧同兹原报告一件敬祈
核示谨呈
“总统”
职张群五十五年2月15日
张群的签呈和萧同兹的报告送到蒋介石面前后,蒋介石在张群、萧同兹、黄少谷、黄杰四个人的老面子下,基于他自己的利益,终于网开一面,批示“可发拟试办”五个字。由于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萧同兹“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当时铁口直断,预言文星改组不会成功。我坚决相信的蒋介石纵然一时放过文星,但蒋经国不会放过,这一判断,愈来愈证明准确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来了私人方面的不少麻烦,从“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适夫人江冬秀),都大有人在。但这些纠缠,不论当事人是自知的还是不自知的,其实都是公家方面的棋子而已。《文星》既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官方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后,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制造空气,也就不足为奇。
1966年3月国民党开三中全会,胡秋原“得风气之先”,扩大事态,上书全会,说萧同兹“背党卖国”“萧同兹父子书店近四年来之活动,乃与匪帮盲进运动相符应”“与毛贼近数年之全面盲进相呼应”“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起,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就加入批斗,其中最明显的一人,就是写《文化界中一枝毒草》《文星与李敖》等书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杰的《前进》上透露,侯立朝告诉他们:“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开火。”我真“感谢”林正杰背离党外,大力批我,由于这种串联国民党情治人员批李敖的联合作业,我才在二十年后得知了这么奇妙的真相,并得到蒋经国亲自指挥消灭文星的人证!
不论“皤然一公”也好,不论“公然一婆”也罢,不论“蒋经国的打手”也行……这些都是外表的纠缠与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6年1月4日),警总就以(1965)训唤字第9345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子里,却大有花样!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1966)莒控字第4364号到4374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瑾中校多次会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以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助李敖。
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
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份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份,附11月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五号,大约在12月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的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党国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当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
我当时自谋生路,曾计划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警总抢劫并查禁我这十本书的时候,由李国瑾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剑,又因态度虚伪,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种蜜,尤其令人作呕。胡汝森所说萧孟能没有资助李敖出书,全是事实,因为事实上,萧孟能当时够朋友得连个李敖在银行开户都不肯介绍(后来还是彭明敏看不过去,仗义介绍的),又何来资助?(胡汝森且以《文星》总编辑身份,被萧孟能派去参加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举办的声讨李敖大会呢!)至于萧同兹这边,“以私人身份”不断把文星内部作业向警总交心,实际换得的,却是空忙一场。李国瑾到了10月28日,还说“‘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还在向“最高当局”“报告”中,可见官方毫无诚意,一定要消灭文星而后快的。
拖到1967年,情况愈来愈不对劲了。这时候的萧同兹,发现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一年多的卖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无法挽救那既倒之狂澜了。官方的禁网,显然在愈收愈紧,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军方的秘密指示出现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号“端木青先生”,文号是(1967)治侠字1216号函:内容略开是:“……军中禁买《文星》书刊……检扣呈部凭处……”这是许多讯号中的一个讯号,“春江水暖鸭先知”,官方正式出面动手,为期已不远了。
萧同兹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转告了张群和黄少谷,并透露了有结束《文星》的意思。密友转来了张群的七点意见和黄少谷的六点情报:
张:
一、同兹对党的功绩与忠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能抹杀的。
二、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就怕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
三、文星负债如许,万一如此,同兹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维持下去。
四、要使文星维持下去,孟能必须彻底离开,即令不出国,也不可再问文星的事。
五、董事会要改组,另找一适当的人任董事长,在政治方面挡风。
六、同兹自任经理,另找人佐理,如明勋或友德等。
七、要改变生活方式。
黄:
一、他和某已经谈过数次,终不能convince(说服)他。
二、《文星》破坏心防。
三、杂志如复刊,则同兹和老先生的关系便濒于破裂的边缘,而使岳公无法下台。
四、官司一定打不赢。
五、老先生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如布雷(这下面,似乎还有话)。
六、对父亲,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半信半疑;对李某,完全不相信。
张群的七点意见中,第二点最值得注意。他说“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应属可信。因为张群固不懂什么文星的使命,但他懂萧同兹,他与萧同兹交情甚深,自然会帮忙。他说“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显然指他在“总统府”秘书长经手的事项与公文内,可以想办法,但是如果蒋经国“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他就帮不上忙了。黄少谷六点情报中,都值得注意。他说他不能说服“某”,“某”似是指蒋经国本人;他说文星的关键在上面已经认定“文星破坏心防”。他说“老先生(指蒋介石)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显然指萧同兹被蒙蔽而言。但奇怪的是,蒋介石自己,又受谁蒙蔽?蒋经国不正是他的“儿女”吗?他自己也不正是“老一辈的人”吗?明于知人而昧于察己,这岂不好笑吗?至于说:“对父亲(指萧同兹),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指萧孟能),半信半疑;对李某(指李敖),完全不相信。”倒也真是符合国民党作风与判断之言,在这种真相与原案下,萧同兹纵有“中朝大官老于事”的通天本领,又能苟延几时呢?
拖到1968年,官方终于忍不住了,首先,官方开始在税务问题上面找文星的麻烦,希望能够查出逃税漏税的证据,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这一着,税务机关追查之下,竟发现文星连卖一张报纸,都会自动开发票!在这种简直无懈可击的情况下,官方除非走栽赃嫁祸的路,也就别无他法。于是,官方决定硬来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总纠合各路人马,突击搜查文星资料室。文星资料室本在我家隔壁,有六十六坪大,原与三十三坪的我家内部有门相通,我离开文星,这道门就用砖封死了。这天下午我正和小情人小蕾(鲁肇岚)在家,听到隔壁有异动,开门一看,便衣与警察甚多,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三天以后(1月28日),萧同兹座车开始被跟踪;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书店门口有“计程车”两部及便衣多人驻守不去。情势发展至此,可见蒋经国他们的确不经过张群,“直接上报而要径自执行”了。萧同兹感到“与人刃我,宁我自刃”,就在2月5日,写信给张群以“财务未臻健全”为理由,要求蒋介石准他停业。萧同兹不愧是老于世故的,明明是你蒋介石两面做人,逼我关门,可是我绝口不提一个字,反倒字里行间,哀哀请求你恩准我自我结束。张群收到信后,只好转呈蒋介石,蒋介石批了一个“阅”字,意思是说知道了,你就去停业吧。于是张群以(1968)台统(一)仁字第3843号函件,回复如下:
同兹吾兄大鉴展诵2月5日
惠书敬悉一是关于文星书店财务未臻健全不能继续维持已决定停业一节业已如嘱转陈奉总统批“阅”用特函复即请
詧照并颂
时绥
张群敬启五十七年2月23日
于是,苟延残喘了两年的文星,终于还是难逃一死了。
虽然蒋介石那边决定了文星停业,但在蒋经国这边,却照旧一不做二不休地开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实。3月15日上午10点,文星总经理郑锡华以“叛乱嫌疑”被捕,警总保安处人查问他,到下午五点半才放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叫郑锡华自动去报到,又查问他两次。到了2月20日上午10点,萧孟能的秘书钱翊平告诉他,有两位先生受友人之托,有事找他面谈。萧孟能请钱翊平邀他们上楼,一进办公室,两人就出示“叛乱嫌疑”的传票,把萧孟能押进15—01952号黑色吉普车,开进保安处。问来问去,直问到下午四点半才放他出来。当晚11点,萧孟能来我家,说警总说在文星资料室查到《思想杂谈》一禁书,想入他于罪。我说,文星资料室是我一手筹设的,有什么书我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这本书,这是他们趁搜查时栽赃的!既然事已如此,还是由我出来顶吧。说完我就立刻写了一纸证明书,由萧孟能带走了。证明书内容如下:
文星资料室于1965年8月18号正式集中资料,当时由本人负责管理、添购,当然由本人负全责。本人于1966年4月1日致信萧孟能,正式宣告离开文星,于8月1日正式完成交接,在这段期间内,资料室内一切责任,仍应由本人担负,特此说明如上。今晚萧孟能来问有否《思想杂谈》一书事,经回忆,似无印象。文星资料室中图书太多,且无清册,又以隔时甚久,对一些书,实难确断其有无,合为附陈如上。
五十七年2月20日夜李敖手具
〔附记〕:以上所说,如有疑义,本人愿做人证。
萧孟能把我的证明书送到警总,大概他们知道李敖有“有福先享、有难独当”的四海作风,且他们意在整文星,故对证明书并没重视。最后文星既听命结束,此案也就不了了之。
1968年2月25日,段春理少将拜访萧同兹,当面询问文星是否确实自动结束?何时结束?萧同兹拿出他2月5日致张群的信和张群2月23日的回信给他看,说拟定在3月1日结束(后因百举待废,时间太促,改为4月1日)。当天下午5点,萧家的老佣人老彭(彭吉昌)留条子给萧孟能,请求介绍他另谋出路,晚上萧孟能问他,说你做了这么多年佣人,大家处得很好,为什么不干了?老彭痛苦地说:“在家里做不下去了!”——原来警总逼他打主人的小报告,他不肯做不义之事,只好求去。
2月28日下午6点,文星召开临时股东会,做成“同意解散”记录。第二天,萧同兹致信警备总司令刘玉章,附上这一记录。3月3日,萧孟能托我代写结束广告与海报,以做最后的促销活动。3月4日,报上登出《文星》结束启事。
在文星指日可垮的情况下,人情冷暖也就怪态百出。2月26日,萧同兹的老朋友张明炜连二十四万都不放心借给文星了。2月28日,萧同兹的老朋友辜伟甫甚至派会计查问文星账目以防倒账了。3月8日,余光中来电要求收回他在文星出版的书,萧孟能答以:“如果作者都做此要求,文星的结束工作就没法办了。”于是余光中只好很勉强地挂了电话。3月15日,朱婉坚电告萧孟能,说郑少春告诉她,听说余光中、梁实秋、陈瑛(沉樱)三人在与律师研讨文星结束后,作者有无权收回已出售了的出版权。萧孟能为之又好气又好笑:“难道他们这班文人,最后逼我跟他们来一场官司,制造一个文化界的高潮?”……
在文星宣告结束的广告与海报出现后,文星读者为了抢购,为了抗议,也为了惜别,天天挤满了书店,买个不停,场面之大与声势之壮,也足令自己欣慰、令他人胆寒。到了3月31日晚,是文星最后一天,正赶上星期日,整日书店挤得水泄不通,其中甚至有国民党大员如陈建中等,也混进来买书而去。10点后萧孟能亲去书店,在慰问中陪读者度过了最后的两小时,到子夜12点,正式结束。这时书店门口便衣与“计程车”很多,一个特殊身份的“客人”,一直陪到最后,临出店门,还在橱窗前看了好一会儿才走。
文星的结束,许多青年人为之惋惜,为之愤懑,为之泪下。一个杂志,一家书店,最后下场如此感人,也真可说是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了。
1968年3月17日《纽约时报》上,有了这样的尾声:
台北文化人失去了书店
治安人员的压力迫使关门
(专为《纽约时报》而作)
台北、台湾,3月16日——文星书店宣布将于4月1日关门。它的消逝,使年轻作家们、摸索中的画家和摄影家们、现代舞的献身者们以及数不尽的大专学生们,同时失去了一个精神上的寄托。
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人们(按:格林尼治村是纽约文化人和新思想者的集中地)来看文星人物,一定认为文星人物太懦弱了;但在台湾,文星却是最勇于追求心智真诚的表征。
文星公司的首脑人物萧孟能,最近在公开场合已见不到他,所以也无法找到他发表对文星关门的意见。但跟文星书店接近的人们却纷纷指出,文星在强大压力下关门,全是治安当局的杰作。
治安审问
接近文星的人说,文星之所以用董事投票和财务困难等作为理由关门,乃是这个坐落峨嵋街的现代化书店中人和萧先生在连遭困扰和治安审问后的结果。萧先生的朋友又说:在去年一年,萧先生被治安人员请进去,至少就有过三次。
萧先生另外出版过一种月刊《文星》杂志,经常刊载台湾和世界上有关政治、社会及文艺等方面的言论,在1965年,大概出了近一百期的时候,被勒令停刊。
《文星》杂志的主编人、生长在北京的年轻作家李敖,他的直言不讳的政治观点,使他成了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李先生写过二十本小册子和书,其中却有十六本被查禁在案。
除了李先生和少数几个人外,环绕文星的群众很少公然涉及政治。但是他们的朝气和探索精神,却足以触当道之忌,因为当道正把台湾圈成一个故步自封中国的最后禁猎区。
甚至舍政治和思想上的压制不谈,光看在台湾的中国社会,没疑问是保守的,年纪大的才吃得开,年轻人要熬到四五十岁,才盼能有机会当行,冀得一顾。
从1960年雷震坐牢,到《时与潮》杂志结束,一连串的文祸都使持不同意见的知识分子常遭逮捕与迫害。文星书店的关门,重新揭开了知识分子的旧仇新恨和那年复一年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