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隋末唐初百废待兴、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其复杂的严峻局面,唐太宗李世民心存忧患,治不忘乱,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关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开明的政策,开创了“贞观之治”的盛世局面。分析探讨其执政思想并从中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对于新时期巩固我党执政地位、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唐太宗李世民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有名的君主和政治家,为维护和巩固李氏王朝的统治,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其中闪耀着不少执政思想的光辉。近年来学术界对唐太宗的研究比较多,从某个具体方面探讨唐太宗政治思想的文章也不在少数,但从整体上研究唐太宗执政思想的文章还不多见。本文拟从以民为本、选贤任能、重农护农、礼法兼治、民族和谐等几方面对唐太宗执政思想做些分析探讨。
民心向背是建立和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唐太宗认为,“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只有获得百姓的拥护,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其一,务清静以安百姓。隋朝之所以失去天下,并不是因为当时国家不富强,而是因为“征求不已”使百姓不堪重负导致天下大乱。唐太宗深知安静百姓才能治国理民的道理,他说:“夫治国犹如栽树,木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君能清静,百姓何得不安乎?”唐太宗为了安静百姓,“夙夜孜孜,惟欲清静,使天下无事”,并为此采取了“节力役”、“息边争”、“薄赋税”等一系列措施,迅速实现国家的繁荣与安定。其二,兴产业以富民生。唐太宗非常了解富民与治国之间的关系,为了达到富民的目的,他大力提倡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通过实行均田制,使耕者有田;通过兴修水利,改善了发展农业生产环境;通过劝课农桑,使当时的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此外,贞观年间,唐太宗还修正完善了武德年间制定的租庸调法。
唐太宗这种对君民关系的理解和对民心向背以及人民力量的认识,在我国封建君主中是少有的。作为封建帝王,得天下后,仍能时刻牢记君舟民水、载舟覆舟的道理,这的确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唐太宗的这一正确思想,孕育产生了一系列正确的政治主张。唐太宗从“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的认识出发,把重视和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和保持农村社会安定提高到治国的关键地位。唐太宗认为,应该时刻把发展农业放在政事的首位。他说:“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唐太宗曾要求于志宁、房玄龄等人对皇太子、诸王等加强农业知识的教育,加强农业重要性的认识。他认为,治国先要解决“衣食”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就得不到人民的拥护,统治也得不到巩固。
唐太宗历经隋王朝的兴衰,亲眼看到在隋末农民大起义的打击下隋王朝二世而亡的全过程,他以亡隋为借鉴,分析总结出刑酷法峻导致隋亡的教训,摈弃“严刑治国”的观点,强调“礼法合一,依礼制法”,以德治国。以仁为宗,以刑为助。唐太宗一方面认识到法律是巩固统治不可缺少的工具,并把它提升到国家政体的高度,认为:“为国之要,在于进退不肖,赏善罚恶,至公无。”另一方面,又认识到:“古来帝王,以仁为治者,国柞延长;任法御人者,虽救弊于一时,败亡亦促。”治国应“以仁为宗,以刑为助”,立法“务在宽平”。
遵法守法。唐太宗认为“法者,人君所受于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他本人以身作则,遵法守法,严格执法。如其长子李承乾,从胡作非为发展到妄图谋反,李世民就把他废为庶人,流放到黔州,直到死在那里。其妹妹长广公主的儿子洋州刺史赵节,参与李承乾的谋反,李世民也依法将他处死。太宗不仅自己带头执法守法,同时要求各级官吏守道履正,为公奉法。并采取措施,监察官吏,根据情况进行赏罚。如规定,凡断狱允当者,予以奖励,而违法的要受到处分。
防止冤狱。唐太宗要求各地在死刑执行前必须履行“三复奏”、“五复奏”。并明文规定,个别按照法律应判死罪但门下省认为有可肴情节的可以报请皇帝裁夺,使这些人获得一线免死的机会。此外,他还总结继承并发展了自汉以来的“录囚”制度,即皇帝和各级司法、监察机关对囚犯的情况进行审录,以防冤狱。太宗即位之初,就“亲录囚徒”。为了完善录囚制度,除皇帝亲录囚徒外,还把录囚作为各级司法官吏的重要职责,规定了严格的期限。刑部每年正月派员至各地巡复狱情,把录囚和赦免相结合,使儒家“仁政”思想在狱政中得到了具体的实施。
唐太宗李世民不愧为中国古代盛世“贞观之治”的伟大实践者,他在民本观、人才观、重农护农、德法兼治以及民族关系等方面的思想与认识,无疑有着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和重大的现实借鉴意义。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应该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唐太宗上述执政思想,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繁荣发展,重铸历史的辉煌,再创民族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