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书仙》第二卷 初露头角 第三十五章 主动出击
已是阳春三月,但是春意在这片土地上,却表现的并不是那么的明显,报春的燕子挟着春的气息的南风,在空中往来梭巡,到处都充满了它们呢喃的繁音。
冬天的严寒随着这只春燕的到来,逐渐消除,雪悄悄的融化,刺骨的寒风也缓和了。
最先是朝阳的山坡处的雪在融化,慢慢地露出黄黑色的地皮,雪水滋润着泥土,浸湿了去年的草楂,被雪盖着过了冬眠的草根苏醒复活过来,渐渐地倔强有力地推去陈旧的草楂烂叶,奋力地生长起来。
同时,往年秋天随风摇落下来的草木种子,也被湿土裹住,在孳殖着根须,争取它们的生命。被春风拂过的土地,都露出了一片嫩绿的春芽。
山的背阴处虽还寒气凛凛,可是寒冷的威力已在渐渐衰竭,朝阳处的温暖雪水顺着斜谷流过来,融化了硬硬的雪层,冲开山涧溪水的冰面。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那些冬眠的普通野兽也逐渐走出了自己的巢穴,开始寻找吃的,来填饱他们忍受了一个冬天的饥饿。
一时间,山林里充满了盎然的生机,越来越多的普通野兽开始出现在山林中,小溪旁,尽情的享受着春天带来的温暖,也给这片山林带来了无比的祥和。
“嗷——”
突然,一声惨烈的吼声响彻整个山林,那吼声来自山林中的一方霸主——兵阶凶兽剑齿虎。
剑齿虎的这一声啸叫后,惊动了整个山林,山林中的鸟兽似乎被吓破了胆。纷纷四处逃散。瑟瑟发抖的躲在自己的巢穴里。
“嗷——”
紧接着。又是一声虎啸传来,声音凄惨无比,似乎遭受了什么巨大的疼痛,饶是如此,山林中的鸟兽们都对这虎啸声传来的地方避而远之。
一只火红的狐狸出于好奇,沿着虎啸传来的方向跑了过去,在草丛中不断的穿梭,好不容易跑到了一个小溪旁边。透过草丛的缝隙看了过去,赫然看到一头身躯庞大的老虎奄奄一息的趴在小溪边的一块岩石上,眼睛似闭非闭,似睁非睁,耷拉着眼皮,眼神里流露出无尽的悔意。
这头老虎的身上,零零星星的插着七八支箭矢,分布在它的几个要害的地方,鲜血从体内不断的流出来,将它身躯下的整个岩石染成了红色。
“嗖!”
忽然。一支箭矢划破长空,凌厉的朝老虎飞了过去。那老虎早已经没有了力气,任凭箭矢射来,却无从躲闪。
“噗”的一声闷响,箭矢直接射中了老虎的额头,奄奄一息的老虎立刻毙命。
火狐看到这样的一幕,吓得面如土色,顺着箭矢飞来的方向望去,但见远处站着一个骑着白马的汉子,手中持着一张大弓,见到老虎毙命之后,脸上便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忽然,那汉子凌厉的目光一扫,看到了躲在草丛里的火狐,那汉子眼中一亮,登时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羽箭,开弓搭箭,朝着火狐便射了出去,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丝毫不拖泥带水。
“嗖!”
箭矢朝着火狐快速射来,火狐大吃一惊,它只是普通的野兽而已,可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战斗力更是无法和剑齿虎相比。于是急忙转身便逃,可惜还是晚了一步,被箭矢一箭穿喉,直接瘫软的倒在了地上,任凭巨痛一阵阵的袭来,让它不由得发出了一声哀嚎。
鲜血直流的它,在草丛里挣扎了一会儿,便不再动弹了,永久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时,一个身着劲装的汉子快步跑了过来,拨开草丛,赫然看到草丛里躺着一只被射死了火狐,登时喜笑颜开,伸出一只大手,便将火狐的尸体给拎了起来,高高的举到高空中,冲那个射箭的壮汉叫道:“侯爷,是只火狐!”
此人面色黝黑,体格健壮,年约三十,两道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深邃的眼睛。他一边说着,一边拎着火狐朝射箭那人走了过去。
这时,另一个身着劲装的汉子从一旁走了过来,此人身形瘦长,肤色蜡黄,长相与那射箭之人有些相似之处,只见他一脸开心的鼓掌道:“侯爷真是神箭法,今曰不仅收获了一头兵阶剑齿虎,还收获了一只火狐,没想到这刚刚开春,就有如此大的收获。”
被称为“侯爷”的人,约二十岁年纪,面容俊俏,肤色白皙,目若流星,唇红齿白,相貌堂堂,且身躯高大威武,体格健硕强壮。
此人就是秦武侯叶青了,对血鹰部落的战争并没有进行太久,一是气候不允许,二是粮草跟不上。几十万大军食用的粮草可是天文数字,更何况武者可是要比普通士兵吃的要多要好,在加上那恶劣的气候,连正常行走都有些困难,更不用说在战斗了。
所以在打下了马街之后,秦飞就班师回来了,反正此次的战略目标已经实现,前前后后半年多的战争,叶青的部下虽然也伤亡多达三十多万,但是蛮族可是要秦武领的伤亡大多了。
光是常备军,血鹰部落在去年的战斗中,就损失了五十万左右,几乎是血鹰常备军总数的一半还多了,更别说还牺牲了三万左右的血鹰军,要知道这万里挑一的血鹰军在血鹰部落中也只有五万而已。至于那些部族军,损失的就更多了,反正一整场战役打下来,秦武领大军至少消灭了血鹰部落上百万的有生力量,本来还处于优势地位的血鹰部落,现在在军事力量上已经稍微弱于秦武领,暂时也没有了侵犯秦武领的能力。
而叶青,也是乘着秦武领从新整军的空闲,带着亲卫出来踏青打猎,就当放松一下。
不过,叶青有空闲,秦武领大军可是没有空闲,去年的战斗虽然随时很大,但是也锻炼出来了一大批合格的士兵,特别是基数庞大的守备士兵,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算是经历过了战场,也算是脱离了菜鸟的行列,正好抽调了一批人补足了百万人的正规大军。
……
骄阳照耀着磊磊白雪,雪地上是罗斌的十万骑兵都,七万老兵,加上守备士兵补充过来的三万“新兵“,战斗力不减反增。
“儿郎们,以前,都是蛮族边境,杀吾百姓,我们被动挨打。但是,今天,在侯爷的带领之下,我们秦武领的大军也可以主动出征蛮族,,正是吾等报仇雪恨的良机。”
“以吾秦武之名,为吾族而战!”罗斌麾下将士士气高昂。
“出发!”
虽然经过几次大战的淘汰,叶青麾下的骑兵队伍缩减到了六十万,但是战斗力却是有了极大的提升,特别是在上千人的集体战斗中,蛮族常备军基本上就不是秦武领骑兵的对手。
冬季是草原人最倒霉的季节,一般部落皆在原地猫冬不四处走动。加上血鹰部落新败,士气大跌,正好趁机冲入草原大杀特杀一番。报仇雪恨,外加打劫战马牛羊等物资,减弱血鹰部落的力量,有可能的话直接消灭它,彻底占领这片地盘,反正现在的秦武领已经有能力守护这片地方了。
千多年来从来都蛮族打劫人族,从未有人族去打劫民众,所以出征的将士个个士气高昂,发誓一定要好好打劫一番。让蛮族再不敢来骚扰。
此次出征,秦武领大军总共分成了六部,每部十万人,齐头并进但是有距离不远,在遇到大队蛮族的时候,也能够快速地集中在一起御敌。
“嚯,嚯!”
罗斌部下将士策马疾奔,身后数百顶蛮族帐篷付之一炬,死尸遍地。牛羊骸骨遍地。都被十万人吃了!
这是种族战争,无人有一丝怜悯。因为这些蛮族入侵的时候,人族百姓比这惨烈多了。
“血债必须血偿!”这是叶青的原话。
十日间,罗斌带麾下的十万骑兵消灭了三个蛮族部落,不过这些部落都不大,也就是每个万人左右,牛羊也不多三个部落加起来竟然还不到十万头,看来他们前面一个冬天并不好过,其他的牛羊不是冻死就是被杀了充当食物了。
“报……大人,前方百里,发现一处巨大的蛮族部落,光是营帐就有数万顶之多!”一骑斥候风风火火而来。
罗斌一听,大喜,笑道:“此必定是有名望的部落,吾等当剿灭之!”
震天的呼喝声中,十万将士策马疾驰而去。
行了数十里路,草原开阔没有遮拦,前方已经能够看到一片部落营帐。
就在这个时候,隆隆的马蹄声,一支蛮族骑兵踏雪而来。
罗斌急忙列阵静待敌来,正好借机缓缓马力。
现在初春,蛮族都在忙着放牧,给牛羊配种,不通消息,再说了他们也想不到人族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入侵,所以罗斌击杀好几个部落,并无他人得知。
这一支匈奴骑兵有着七八万人之多,看来在血鹰这个部落之下也算得上是大部落了。来到近前也是列阵。便见一人策马而出,呼道:“来者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