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办案对“口供”特别重视,于是“刑讯逼供”成为办案特别是打击政敌时的不二法宝。
而且为了口供还发明了一些“合法的”逼供刑具,唐朝使用的是“囚杖”,宋朝使用的是“荆子”,清朝使用的是“竹板”或“夹棍”,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使用这些刑具是合法的。
每个朝代就出了一些被重用的“刑讯逼供师”,汉朝有张汤、王吉,唐朝有武则天重用的周兴、来俊臣、索元礼等酷吏,明朝有朱元璋、朱棣创立的锦衣卫和东、西厂,没有一个不是靠“刑讯逼供”而臭名昭著。
尽管刑讯逼供是合法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勇敢的人站了出来反驳这种做法。
最开始是有一些明君通过法律抑制刑讯逼供。《秦律》规定:“能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不得案情的是下策。”章帝刘坦曾在诏书中引《律》曰:“掠者唯得笞榜立。”意思是只能对涉嫌抢劫的犯人审讯时动刑,其他类别的犯罪不得搞刑讯逼供。
法律毕竟是法律,总有管不住的地方,不少官员也会为了提高口供真实性,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从而造成了许多人间悲剧。
于是,历史上就出现了第一个向刑讯逼供宣战的人——东汉和帝皇后邓绥,她曾以皇太后身份临朝执政近16年,而且临朝期间,6次大赦天下,还通过亲自审问囚徒,平反了因逼供导致的冤假错案,并且其中免去死罪的有36人,严惩了16名为泄私愤而搞刑讯逼供的官吏。
邓太后是跟古代反刑讯逼供做了一次斗争,那隋文帝做的第一次全面审讯工作,则可被称为中国史上第一个公开反对“刑讯逼供”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