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旦成型,就希望自己为人诵读,广泛流传。它的这种想法也合情合理,因为它坚信自己从成型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精彩纷呈。很多故事,或穿插各种奇人轶事,为自己增色;或是围绕日常琐事,不断添枝加叶,铺陈渲染,却往往因为缺乏连贯而在流传途中屡屡碰壁。一系列的小故事零散地东拼西凑在一起就会形成一团模糊的冒险云。它们横冲直撞,仿佛炎炎夏日里一群迷失方向的蜜蜂,一路跌跌撞撞,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何人会将它们聚集起来,把它们领回蜂巢。
本文中的元故事发源于韦姆兰省。不难想象,它也会逡巡在大大小小的磨坊、宅院之间,驻足于成千上万个牧师公馆和军官营地之上。它在美丽富饶的都市徘徊,倚着家家户户的窗户,偷偷窥视,乞望人们的关注。可是,它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却又不得不屡屡尝试。它所到之处,无不把它拒之门外。除了这样的结果,它还能指望得到什么?人们要关注的事情远比它要重要得多。
最后它辗转漂泊到一个名叫马贝卡的古老庄园。庄园面积不大,却巨树林立,反倒更显出房舍的低矮。这里曾是牧师的公馆,至今还保持着当时鲜明的痕迹。庄园上上下下对于书本和阅读都有着一股难以言说的热忱与厚爱,在无形中给庄园笼罩上一层浓厚的悠闲安适的气息。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事务缠身、行迹匆忙的主顾,也看不到聒噪饶舌、出言不逊的仆人,更看不到彼此仇恨、意见相左的家庭。如果有幸到此做客,请不要太严肃,只要放轻松就好,并充分相信:凡是来庄园的客人都会受到主人最妥善周到的款待。
话又说回到故事本身,我认为,它经过三番五次徒劳的尝试,最后一定在庄园看到了生存的希望,便在庄园附近驻守下来,这样一等就是好几年。它的等候显然已经初见成效。整个庄园似乎都被它的气息所感染。它就像悬在庄园上的一团云雾,总会时不时地飘下雨滴,将庄园洗礼一番。而这雨滴正是被它零散拼凑在一起的一个个冒险小故事。
它有时会以离奇惊悚的面目出现。传说在从前,有个铸造厂的督头,总是狂欢作乐到夜晚,才赶着马车回家。马车前方拴着的竟是一头黑野牛。督头回到家,就一屁股倒在摇椅上,得意地晃悠,妻子则坐在钢琴旁,专心地弹奏。故事先在临近的庄园传开,越传越逼真,吓得庄园的女主人夜间不敢出门,一定要等到天明时公鸡打鸣后才敢外出。故事又传到部落酋长的小屋里。那里的居民过着靠外借而生的贫困生活。后来,故事又传到教堂附近的小茅舍,里面住着许多少女和老处女,她们全都不约而同地爱上了一个英俊潇洒的管风琴演奏家。
有时候,它又会以更加清晰逼真的形象传到庄园。传说在从前,有一群年老体弱、一贫如洗的军官,坐在摇摇欲坠的篷盖单轮马车里,赶着垂垂老矣的颓马,好不容易才踉踉跄跄地挪到某户家门前。他们便在此逗留了几周。傍晚时分,他们借着烈酒,壮开胆,畅谈起往昔。他们曾经为了能把脚塞进狭小的鞋里,就光着脚伸进鞋肚。他们曾经在烫发时,把胡须染成彩色。有人回忆起自己助人为乐的经历来,说他曾经帮助过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找回心上人,结果半路遭到野狼追杀。另一个人提起自己曾经参加过的圣诞宴会上的趣事来,说宴会上有个客人总是追着主人家里养的褐色母鸡满屋跑,就因为有人告诉他那是公鸡而非母鸡,而他想一探究竟。第三个人则把演奏贝多芬钢琴曲的老绅士细细描述了一番,说他平日里总是坐在不起眼的方桌前进行演奏。
当然,它还会以其他面目出现。传说在从前,有一位白发斑斑的女士的肖像挂在阁楼里,每当有人从旁经过,肖像里的女士就会立刻清晰地被人记起。原来她就是美丽的伯爵之女,后来爱上了弟弟年轻的家庭教师。他们约定要在双方头发花白的时候相见。当美丽的伯爵之女渐渐衰老,头发渐渐花白的时候,却发现当年的家庭教师早已娶妻成了亲。储藏室里堆积着一捆捆购买和租赁文件,签发人都是这位富有的女士。她曾经掌管七个铸造厂,都是倾慕她的人死后遗留给她的财产。走进教堂,可以看到一个尘迹斑驳的橱柜立在布道坛下。打开来一看,里面还有一盒小匣子。异教徒的手稿都装在里面。手稿上明确标注了“不到新世纪,不得拆启”的字样。教堂不远处,有一条河流,河底淤积着一摊登不上圣殿高坛的神像,它们曾经也只是修饰圣坛的摆设而已。
一定是诸多故事传统造就了农场浓厚的文化氛围。这里的每一个小孩都迫切地想要长大后成为一名小说家,但唯独要把男孩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远在学校读书,离家几乎长达一年,再精彩的故事也感染不到他们。但是,对于那些弱不禁风的小女孩来说,却在故事中找到了男孩们在尽情嬉闹中获得的乐趣。跟随故事的情节,她们可以徜徉在神奇的国度,领略美好的大千世界。
然而,女孩并没有动过要将身边的故事写成小说的念头,因为她不相信自己一听即来的平常故事竟能写成一本小说。当她终于鼓起勇气,开始尝试写作时,却又会不由自主地从自己熟悉的书本上截选出几个片段,再将之杂糅在一起。她先从《一千零一夜》里摘出苏丹人的故事,再从沃尔特·司各特的小说里选出英雄的传说,再把它们和斯诺尔·斯图勒森所著《国王的罗曼史》中的片段拼凑在一起。
如果说她的尝试是最缺乏独创性的一次粗糙创作,其实一点也不过分,但却毫无必要。创作者自己当然不会发现这一点,依然热情高涨,踌躇满志。她回到农场,默默地找出家里所有能书写的纸张,在上面专心致志地写满诗歌、散文、戏剧和传奇。当她闲下笔头的时候,也还在满心期待自己的创作能一炮走红。她期待,凭借一丝渺茫的机会,某个博学多识、影响深远的陌生人会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并肯定自己作品的创作价值,然后将之广泛出版发行。从此以后,其他人便会慕名而来了。
可惜她期盼已久的场面并未成真。等她到了二十有余的年纪,她也渐渐开始失去耐心。她想不通,成功为什么迟迟不来光顾自己。也许是她学识太浅薄,还需要扩大视野,自己也不应把眼光局限在韦姆兰的庄园里。她应该看到,自己倘若要成为一名职业作家,还为时尚早。不经过十年八载的磨炼积累,光靠写作,她一时还难以维持生计,所以最好先去找份工作,一边养活自己,一边慢慢等待时机。也许她失败的原因很简单:故事本身对她失去了耐心。它可能会想:“既然对近在眼前的素材她都能视而不见,就让她背井离乡,到青砖白石的大街上流浪,让她住进与世隔绝的高墙之内,与毫无个性的芸芸众生同住,将所有稀奇古怪的故事隐藏起来。也许这样才能教会她珍惜眼前的有利资源。其实,它们穿梭在青山绿水之间,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每天都在她面前闪烁游弋。”
于是,在一个秋天,已经二十二岁的她踏上了前往斯德哥尔摩的求学之旅,好为将来的执教生涯做好准备。
她忘我地投入到学业中,一心扑在研习上,写作的事被彻底抛诸脑后。看来,故事要彻底和她断绝关联了。
可是后来却发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时间还是在秋天。她已经在青街高墙之内住了好几个月。有一天,她正沿着马尔姆斯格纳德大街向前走。由于刚从文学史的课堂回来,腋下还夹着一捆书。当天上课的内容一定和贝尔曼与鲁纳伯格有关,因为此时此刻,她的脑子里还在回想他们以及他们诗歌中的人物。她一边自言自语地向前走,一边在心里思忖,若是能把鲁纳伯格笔下快乐的勇士以及贝尔曼笔下逍遥的闹饮者借来用作自己写作的素材,一定会收到不同凡响的效果。这时,她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你自己的家乡,韦姆兰,其实并不比弗雷德曼或范瑞克·斯达尔的家乡逊色,只要你学会灵活处理,你笔下也能写出同样优秀的作品。
她就在这瞬间的顿悟中,第一次瞥见了故事的真面目。当她与故事照面的那一刻,她感觉脚下的地面在摇晃。整个漫长的马尔姆斯格纳德大街,东起汉街山,西至消防站,全都向天耸起,尔后又沉降下来,如此起起伏伏,反反复复。她看得目瞪口呆,久久伫立在原地,直到大街恢复正常。行人若无其事地从她身旁经过,好像刚才那一幕奇迹从未发生。
她当即下定决心要把自己家乡的骑士写进小说里。此后,这个决定从未被遗忘在角落,只可惜,等到这个决定付诸实践的时候,已经是几十年以后的事了。
原因在于:首先,她已经涉足到教学领域,无暇顾及小说的创作;其次,她最初的创作尝试均一一宣告失败,打击了她创作的积极性。
其实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有许多事情都催促着她履行自己的决定。有一个早晨,学校休假,她与父亲坐在桌前共用早餐。父女俩便聊起过去的往事来。父亲追述起少年时期的一个旧相识,并高度评价了他,说他是最有魅力的男士,无论他走到哪里,就会把欢乐带到哪里。他不仅歌唱得好,会创作音乐,还能即兴吟诗。他创作的舞曲,无论男女老少,都会被引入高潮;他发表的演说,无论男女老少,都会情不自禁,说哭就哭,说笑就笑。他醉酒后反比清醒时更加侃侃而谈。一旦他爱上了某个女子,任何人都抵挡不住他的魅力;一旦他犯了过错,所有人都会既往不咎,一笑了之;一旦他情绪低落,所有人都会想方设法博取他的笑颜。尽管他颇具禀赋,但他的一生却从未取得过真正意义上的成功。他大半的光阴都耗在了韦姆兰的铸造厂,靠家教维持生计,虽然最后也被授命为牧师,但那却成了他一生获得的最大殊荣。
自从与父亲交谈后,她对自己书中主人公的形象就有了更加清晰的轮廓。主人公的生死命运以及他的言行举止已经开始初具形状。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主人公的名字也落实了。她给他取名为戈斯泰·贝林。可是等名字一定好,她又觉得陌生起来,仿佛主人公生来就是这个名字,与她并无任何关系。
还有一次,她回家过圣诞节。一个傍晚,举家冒着大风暴去远方参加一个圣诞聚会。旅程似乎比预想的要远得多。马儿一步一步地在冰雹中开辟前行的路。她坐在马车里,一边看着车外漫天的飞雪,一边在脑子里打着小说的草稿。不知过了多久,他们一家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而她第一章的腹稿也已经完成。这是一个发生在铁匠铺里关于圣诞夜的故事。
多么难得的一章啊!这是她冥思苦想才终于成型的一章,也是迄今为止惟一出炉的一章!她首次尝试以诗歌的形式来表现一个爱情故事的轮回,风格类似于范瑞克·斯达尔创作的传奇,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又与之相异,因为作者的初衷是要把这一章写成戏剧。她牺牲掉那个圣诞夜,动笔写下了第一章。创作戏剧的初衷宣告失败后,作者最后才决定写一部小说。于是这一章后来又被改成了散文。文章篇幅冗长,洋洋洒洒占了满满四十页纸,后来在定稿的时候,才被压缩成九页纸。
又过了好几年,第二章也终于完成了。这是一章关于博格舞会的故事,主人公贝林在这一章里,先是被野狼追击,尔后又与安娜·斯杰恩霍克相遇。
起初,作者并不准备把这一章放入那本小说中,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在小型社交场合将它宣读。可是这件事一拖再拖,她就把文章寄给了达格妮杂志社。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文章又被杂志社退回了,理由是该文章无法刊用。事实上,这篇文章无论投稿给谁,都会被回绝,因为它缺乏文学作品的流畅性。
这样一来,作者不得不煞费苦心地为这篇不幸的小故事另谋活路。是不是应该将它并入小说中呢?坦白地说,这篇文章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冒险故事,和其他几章放在一起,会显得突兀。但她转念一想,如果整部小说的所有章节都像这篇文章一样独立成文,也许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虽然操作上有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行。当然,章节与章节之间必然会因此而松散脱节,但同时又会让整部小说更加丰富多彩。
现在重要的两件事已经尘埃落定:第一,故事最后要发展成长篇小说;第二,小说的每一章都能独立成文。不过,迄今为止,整个创作工程还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当初,二十二岁的她正值豆蔻年华,会为了一个韦姆兰骑士传奇的创作念头而热血澎湃。如今她已年近三十,小说才完成了两章。试问,八年的韶华,她都在做些什么?她先在师范学院求学数年,毕业后一直在兰斯克鲁纳任教。八年内,她广泛涉猎了诸多领域,也颇有成绩,但小说的创作却被完全抛在一边。既然创作的素材已经收集了一大堆,可她为什么迟迟不肯动笔呢?她为什么总是才思枯竭,找不到灵感?这八年一定是她创作生涯里最黑暗的时段!她开始自暴自弃,以为自己永远也无法完成那部小说了。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甘于埋没自己才干的人。
事实上,直到八十年代,她才开始重新着手创作那部小说。当时,正值严肃现实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当代一些伟大的作家,让她钦羡不已。凡是出现在他们著作中的创作手法,她都了然于心。对其他的作家,她却不闻不问。其实就她个人的偏好来看,浪漫主义的作家更合她意。只可惜在当时,浪漫主义的文学浪潮大势已去,而她也从未想过要去复兴浪漫主义的文学形式和表现手法!虽然她满脑子里塞的全是幽灵鬼怪的离奇传说,还有妩媚动人的女子与敢爱敢拼的骑士喜结良缘的浪漫爱情故事,但她却努力想把它们写成客观冷静的现实主义散文。至于究竟应该怎么写,她自己也不清楚。可想而知,她这样尝试的结果只能是,不可为而为之必难成。
最后,她终于以非现实主义的文风,完成另外两章。一章描述了斯沃茨奥教堂墓地的景象,另一章主要介绍了老哲人伊伯哈德大叔本人及其撰写的异教徒手稿。她几乎是带着游戏调侃的心态,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松愉快地写完了这两章。里面穿插了许多啊呀之类的惊叹词,让文章读起来朗朗上口,律感十足。她感觉这样的风格可以继续。灵感之神已经向她招手,可是等到这两章真正落稿时,她又将它们弃在一边。她觉得它们只是自己一时的游戏之作,整部小说若是照此继续,绝对不行。
可是,故事已经等了她太久。当初,故事遣她到外面的世界走一遭就是希望她能开开眼界,如今它一定又在打算:“我必须再次赐予她一股强烈开开眼界的欲望。”
而这股欲望最终以如下的方式赐予了她:生她养她的庄园即将变卖易主,在新的主人入住之前,她必须赶回自己童年的家园,看上最后一眼。
就在离开家园的前一天晚上,她一想到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这座亲爱的古宅了,就暗自下定决心,要按自己的方式,尽自己的力量完成那部小说。她并不奢望,这本书会成为一代巨著。也许书写出来还会遭人耻笑,但无论如何,自己一定要将它完成。这是为她自己,也是为了古老的庄园而写。她要把庄园里流传的古老而又亲切的传说全都写进去,要把无忧无虑的甜蜜时光写进去,要把秀水青山的美景写进去。
不过,就她自己而言,她从未放弃过写出一本为人喜爱的著作的宏愿。现在为了保存庄园的记忆,她只好放弃自己一生的夙愿了。
这一个决定可谓是她有生以来做出的最大的牺牲了。几周后,她回到了兰斯克鲁纳的家中,端坐在书桌前,开始了写作。其实,小说会写成什么样,她心里并没有数。但她不再畏惧调遣激烈而犀利的表达了,既要感叹,还要反问;也不再顾忌幼稚天真的词汇了,既要幻想,还要梦呓!这个决心刚下,手里的笔便像生了花,开始自成文章。她几乎进入了创作的癫狂状态,满腔的热情全部化作创作的动力。啊,这才叫创作!一些莫名的念头和想法,更确切地说,让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思妙想全都一股脑儿喷涌而出,蜂拥着推挤在草稿纸上。连她自己做梦也没想到的内容竟然一下子全部充满了纸张。也许需要耗费几个月——不,应该是几年——才能完成的长篇著作,现在不出几个钟头,竟然全都跃然纸上。就在那个晚上,她写下了年轻的女伯爵冒险的经历。她一路跋山涉水,如履薄冰,先从冰冻三尺的罗文河涉险而过,尔后又从伊科比滚滚洪流中死里逃生。
第二天下午,她又写下了发生在铁血舰旗里的一幕:鲁特格·冯·奥勒克洛虽然卧在病榻,为了能跳西班牙的民族舞,却坚持不懈地与病魔抗争。到第三天傍晚的时候,老处女启程去拜会布罗迪里吝啬牧师的故事也出炉了。
照这样写下去,她相信,过不了多久,整部小说就能完成了。但她同时也确定,没有人会耐着性子把这部小说读完。
尽管创作正在稳步推进,但并非所有的章节都能得心应手。很多时候,作者也需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好一阵子,才会找到创作的灵感。而且她只能抽出下午零碎的时间来创作。从她萌生出为浪漫主义复兴的念头那天算起到现在,半年的光阴已经过去,小说也完成了十几章。倘若这样的进度能继续保持下去,不出三四年,整部小说就能顺利完成了。
1890年的春天,伊顿杂志社发起一场有奖征文比赛,体裁要求是中短篇小说,篇幅要求在一百页以内。参加征文比赛是任何故事提升自己在全球知名度的一个有效途径。一定是本文的故事鼓动作者的姐姐,让她提醒妹妹要抓住机会。因为一来可以通过这个途径检验文章的好坏,二来如果文章有幸获奖,对她意义重大。倘若落选,她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只不过是再次回到原点罢了。
她只是对自己缺乏信心,并不反对姐姐的提议。至于参赛的最终结果,她也并不在意,只是抱着一种听天由命的心态。
离截稿日期只有八天的时间了,她这才决定从自己的长篇小说中摘出连贯比较自然的五章凑在一起,作为参赛的作品,碰碰运气。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还远远达不到参赛的要求。因为截选的五章中,有三章笔法自由松散,其余的两章到目前为止还只是一个概要。她还得花些功夫将它们扩充成文才行。而且,当时她并不在家,而是在韦姆兰的姐姐和姐夫家走访。对于一个出门在外,在亲朋好友家串门的人来说,要她坐在书桌前,写上几个大白天是行不通的。她只能抽出晚上的时间来写作。连续一个星期,她都挑灯夜战到凌晨四点。
眼看离截稿日期只有宝贵的二十四小时了,却还有二十四页的内容等待她去完成。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们一家人又受邀外出参加聚会,她只好与家人一道连夜赶赴目的地。直到聚会结束,其他客人都散去,她才干脆就在主人家里赶起稿来,一直熬到第二天天亮。
夜里,她常常感觉到一丝诡异的气氛。她们受邀而来的地方正是邪恶的辛齐姆曾经住过的宅院。不知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此刻她正要描述那个坐在摇椅上悠闲晃悠的辛齐姆,命运就把她带到主人公生前之所。
创作时,她会时不时地抬头,侧耳聆听卧室方向的动静,希冀听到摇椅晃悠的声音,只可惜,扑了个空。当时钟敲响六点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五章的内容终于全部完成了。
上午,她们一家人就乘着运货的小汽艇回了家。姐姐帮她把文稿包裹好,然后又用油蜡将其密封,写上寄送地址,就把参赛文稿寄了出去。
寄稿那天大概是7月底的某一天。到8月底,伊顿杂志社寄来了通知,大意是说,寄过去的文稿有二十几页被编辑选中,但其中有一两张的内容叫人费解,只好删除。
收到通知后,她便放弃了所有的希望。她自己当然清楚,内容叫人费解的中篇小说绝对不可能入选。
11月的一个下午,她却收到一封奇怪的电报,上面简单写着五个字——“衷心祝贺你”,电报署名是她的三个大学同学。
一直等到第二天晚餐时分,斯德哥尔摩晚报才发布出最新消息。虽然离收到电报的时间只相隔不足二十四小时,可是,这段时间对于她来说却显得格外漫长,甚至可怕。报纸已经拿在手上,她从头看到尾,拼命地寻找,却一无所获,最后,终于在报纸的末页,看到一条排版简单但却整齐的通知。通知报告了她获得征文比赛一等奖的消息。
对于旁人而言,获得这个奖项也许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对于她而言,却意义重大。这是对她的肯定,这也就意味着,她愿意耗尽一生去坚持追求的作家之梦是完全值得的。
说到这儿,有一点要补充说明一下:那个想要提升自己在全球知名度的故事现在即将实现宏愿。尽管要真正将它完成,还需要几年的时间,但至少,作者写作的计划即刻就要启动了。
获奖后,她就开始着手故事的创作了,只在圣诞前后,去了一趟斯德哥尔摩。
伊顿杂志社的主编主动请缨,表示只要故事一写完,他自愿帮她出版。
要是她抽得出空就好了!
她动身准备回到兰鲁斯克纳的前一天晚上,和密友男爵夫人阿德勒斯帕蕾在一起,并为她朗读了书中的几个章节。
“伊瑟尔”聚精会神地听着,慢慢对小说产生了兴趣。朗读结束后,这位密友仍然坐在原地,默默地沉思。过了良久,她才终于开口说:“整部小说写完还要多久?”
“三四年。”
然后两人便握手道别了。
第二天早晨,离她动身只有两个小时的时候,伊瑟尔传来口信,请她临行前务必到她家一聚。
年迈的男爵夫人看上去精神饱满,见到朋友,便笃定果断地说:“你必须请一年的假,把书写完,我来负责筹集出版经费。”
十五分钟后,她已经踏上了去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的路。她向校长提出申请,请求学校能为她找一位代课老师。
下午一点钟的时候,她已经愉快地坐上了火车。现在她要前往遥远的索姆兰一个朋友家,因为没有别的地方比位于郊区的朋友的迷人庄园更清静了。
他们,奥托·古米利和他的妻子,给了她自由出入的空间。在这里,她可以自由自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地进行创作。他们还会精心照顾她这一年的饮食起居,直到她完成整部小说。
现在,她终于可以把从早到晚一整天的时间都交给创作了。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此。
故事写到夏季末就全部结束了,可是最后的结局却让人摸不着头脑。整部小说是由一个个散乱无序的小故事拼起来的,章节与章节之间衔接得甚为粗糙,似乎每一个章节都是依照自身散漫的特性被强行与其它章节捆绑在一起。
看来本文的故事永远也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了。它的不幸就在于,它在扬名四海之前不得不被迫蛰伏数十年之久。倘若不是因为它隐忍的好脾气,多半也是因为故事原来预定的作者沾沾自喜过了头,否则,像本文故事创作这等好事决不会落到她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