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和百万富翁们打交道。我喜欢他们。我喜欢他们的脸相。我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我喜欢他们的饮食。和他们交往越多,我就越喜欢他们的一切。
我尤其喜欢的是他们的衣着,是他们灰色的格子裤、白色的格子背心、沉甸甸的金链子以及他们用来签署支票的图章戒指。呀!他们可真够气派的。要是能看到他们六七个人一起坐在俱乐部里,那才过瘾哩。他们的身上哪怕是沾上一丁点灰尘,都会有人跑去为他们掸掉。真的,而且很乐意这*样。连我本人都巴不得能为他们掸掉点灰尘哩。
我喜欢他们的饮食,但是我更喜欢他们的满腹经纶。那真是了不起。看看他们读书就明白了。他们简直是时刻都在读书。无论何时到俱乐部去,你都会发现有三四个百万富翁在那儿。瞧他们读的那些东西!你准会认为,一个从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三点都在办公室操劳、中间只有一个半小时吃中饭的人,定会疲惫不堪。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些人在办公室忙碌完之后,照样能坐下来读《小品文》、《警察报》和《桃色苑》之类,而且还能和我一样读懂其中的笑话。
我很热衷于做的一件事是在他们之间走来走去,以便能听到他们的一言半语。几天前我听到其中一位阔佬身子往前探着说:“哼,我说了给他一百五十万,再多一分都不给,要不要随他的便——”我多渴望能插上一句:“什么!什么!一百五十万!懊!再说一遍!给我好了,要不要随我的便。就给这一次机会吧,我知道我能马上答复您。只给一百万也行,我们马上一言为定。”
并不是说他们这些人对钱无所谓。不,先生,别那么想。他们对大笔大笔的钱当然是不太在乎的,比如说一出手便是十万八万的。但对小钱可不一样。除非你了解他们为了一分一厘甚至更少的数目会急成啥模样,否则你是不会明白他们是如何看重小钱的。
嗨,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两个百万富翁到俱乐部来,高兴得像发了疯似的。他们说小麦涨价了,他们俩在不到半个小时就各自赚了四分钱。这赚头令他们胃口大开,他们点了足以供十六个人吃的一大桌宴席。我为报刊写稿挣到的钱是这点赚头的两倍,我都从来不觉得有什么好夸耀的。
有一天晚上,我听见一个阔佬说:“喂,咱们打个电话给组约,给他们两分五厘钱。”天啦!想想看,深更半夜打电话去人口近五百万的纽约城,就为了给他们两分五厘钱,电话费就不止这个数哩!那么——纽约人是不是大光其火呢?没有,他们接受了。当然,这是高级金融问题。我不便在此不懂装懂。此后我打电话到芝加哥,说给它一分五厘钱,另外我还打电话到安大略省的汉米顿,说给它五毛钱,可接线员却以为我疯了。
所有这一切当然说明我一直在研究百万富翁们的做派。我是在研究,研究多年了。我认为对刚刚开始工作就巴望以后再也不用工作的年轻人来说,这种研究可能还是很有帮助的。
你知道,很多人很晚才意识到:假如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明白了现在明白的事理,那么,他就不会是现在这副模样,而完全可能有另外一番作为。而反过来,又有多少年轻人静下心来想过:假如他当年去了解他现在所不了解的那些东西,那他是否同样会大有另一番作为呢?这些想法叫人害怕。
总之,我一直在探寻百万富翁们的成功奥秘。
有一点我是很有把握的:假如一个年轻人想成为百万富翁,那么必须对他的饮食和起居倍加小心。看来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但成功从来不是轻而易举的,总要吃点苦头。
一个想成为百万富翁的年轻人,假如他自以为有权在七点半起床,早饭吃强力牌肉食和荷包蛋,午餐喝凉水,而且十点钟准时睡觉,那他是毫无指望的。你不能这样做。百万富翁我可见得多啦,没见过这样做的。假如你想成为百万富翁,在早上十点之前你不应该起床。百万富翁们从不这样做。他们不敢这样。假如有人看见他们早上九点半钟就上街忙碌了,那他们的生意也就大大掉价了。
节俭的老观念是大错特错的。要想成为百万富翁,你就得喝香槟酒,多多益善,时时刻刻都喝。除了香槟,你还得喝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你得几乎整个晚上都泡在酒水里,成桶成桶地喝。这玩意儿能使你头脑清醒,对第二天做生意大有裨益。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百万富翁,他们在早上头脑是那么清醒,红彤彤的脸就像刚煮过似的。
当然,像这样生活需要决心。不过那玩意儿可以一品脱一品脱地买到。
因此,我亲爱的小伙子,假如你想在生意方面更上一层楼,那就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要是房东大娘给你端来熏肉和蛋做早餐,把它们扔到窗外去喂狗好了,叫她给你弄点凉拌芦笋和一品脱葡萄酒来。然后打个电话给你的老板,告诉他你十一点钟到。这样你就会一步步发达起来。没错的,很快就会发起来。
至于百万富翁们是怎样赚到一百万的,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但有一种办法是这样的:带五分钱到城市里去闯天下。百万富翁们几乎都是这样起家的。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都是些家财成百万成千万的阔佬啊),他们当初到城里来闯天下的时候身上只有五分钱。看来他们就是靠这点本钱发起来的。有一次我也差点儿这样发起来了。我当时借了五分钱,带着它急冲冲地跑出了城。假如我不是在郊外碰到一家酒馆而把那五分钱给花了,那很可能今天我已经发了哩。
另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创办一点什么。规模要大,要做别人从没想过的事儿。比如说,有一个我认识的阔佬告诉我说,想当年他在墨西哥,身无分文(他在中美洲把那五分钱的本钱亏掉了)。他注意到那儿没有发电厂,于是他就创办了一个,结果大赚了一笔。我认识的另一个阔佬也差不多,他初闯纽约时也是身无分文。不过,他突然想到纽约城需要盖一些比以往所盖高十层的高楼。于是他就盖了两座,紧接着就把它们卖掉了。很多百万富翁都是用这种简简单单的方法发起来的。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比上述任何一种方法都要容易。我几乎讨厌把它说出来,因为我本人也想靠它发财。
我是有天晚上在俱乐部偶然听说的。俱乐部里有一个老先生,他极其富有,脸相活像一条土狼,在他们那类人中是出类拔萃的。我以前从不知道他是如何暴发起来的。因此有一天晚上,我向一个百万富翁打听一下布洛格斯这老家伙是怎样发起来的。
“他怎么发的?”他轻蔑地回答说,“嗨,他是在孤儿和寡妇身上发的财。”
孤儿和寡妇!妈呀,这个生意可真绝!谁能想到孤儿和寡妇身上会有财可发呢?
“可怎么个发法呢?”我很小心地问道,“难道从他们身上强抢不成?”
“嗨,”那人回答说,“他只需把他们放在脚跟下面狠榨就行了,就这么回事儿。”
瞧,多简单省事啊!自那以后,我经常琢磨这次谈话,很想试一试这一高招。要是我能逮着他们,我会很快地榨干他们。可怎么才能把他们弄到手呢?我所认识的寡妇大多数很壮实,要榨她们可不容易,至于说孤儿,不知要榨多少才有点油水。目前我还在等待时机,要是我能弄来一大批孤儿,我倒真要榨榨他们看。
经向人请教,我还发现从牧师身上也可以榨出钱来。他们都说牧师们挺好榨的。不过,或许还是孤儿容易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