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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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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文舅舅不是一直当县政府律师的。不过,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而且他不当县政府律师的时间很短,短得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记得。就是上岁数的老人也不是个个都想得起来有这么回事。因为他当时只承办了一件案子。

当时,他是个年轻人,才二十八岁,离开州立大学法学院才一年。他在外公的建议下才在读完哈佛和海德堡两所大学回家以后,又去上了州立大学法学院。他是主动接管这件案子的,还劝外公不要插手,让他一个人来负责。外公照办了,因为人人相信,这案子简单得很,只走走形式就能了结。

于是,他受理了这一案件。多年以后他还说,无论在他当私人律师还是当公诉人期间,这是他坚信正义和公理在他手里而又偏偏输掉的唯一一件案子。其实,他不能说是输掉了——因为在秋季法庭受审期内,这案子算是误判,第二年春季法院受审期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被告是个体面的富裕农民、丈夫和父亲,叫布克赖特,来自我们县偏远的东南角的一个叫法国人湾的地方;受害人是个爱说大话趾高气扬的暴徒,他自称巴克·桑普,不过,那些在他待在法国人湾的三年里被他用拳头征服的年轻人叫他“喷鼻息的公羊”204;他无亲无故,一夜之间,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他是个惹是生非好打架的人,是个赌棍,大家都知道他私自酿造威士忌酒。还有一次,他赶着一群偷来的牲口去孟菲斯,半道上被人发现,牲口主人马上拿出证据证明谁是牲口的主人。他拿出一张出售牲口的票据,但县里没人认识单据上签了名的那个人。

他们望着他,等待着,普鲁伊特坐在门廊栏杆上,普鲁伊特太太还在把豌豆从长长的、一碰就破的豆荚里剥出来,她边剥边望着加文舅舅。他的眼睛并不显得喜出望外,它们以前也并不显得困惑或狐疑好奇;它们只是更加明亮了,仿佛眼睛后面的某样东西突然燃烧起来,沉着而更为凶猛,但还是很安静,仿佛它走得要比讲述的快得多。

“就是嘛,”普鲁伊特太太说,“他连尿布都没有。他只有几块撕开的面粉口袋布,产婆教他怎么放尿布。所以,我做了几块尿布,我上他那儿去;他留下那黑鬼帮他爸在地里干活,他做饭,洗衣服,照料孩子,挤羊奶喂孩子。我总说:‘让我来照顾他。至少到他可以断奶的时候。你想的话,也住到我家里来。’而他总是看看我——一个又瘦又小,早已筋疲力尽的人,一辈子都没有坐下来好好吃个够的人——对我说:‘多谢您了,太太。我能对付。’” 

“这话不错,”普鲁伊特说,“我不知道他锯木活儿干得好不好。他从来没个农场让他发现自己干农活的本领。可他确实把孩子养大了。”“是啊,”普鲁伊特太太说,“我老提醒他,‘我们从来没听说你结婚了。’我说。‘是的,太太,’他说,‘我们去年结的婚。孩子生下来,她死了。’‘她是谁?’我问他,‘是法国人湾的姑娘吗?’‘不,太太,’他说,‘她是南边人。’‘她姓什么?’我又问。‘史密斯小姐。’他说。”

“对,不见了。一天早上,他们俩都没了。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的。有一天,我实在憋不住了,就上他家去了,可屋里没人。我就到地里去。老头儿在犁地。开始,我以为犁把扶手中间的横档断了,他用棵小树绑了起来。可他看见我就把小树一扔,我才发现那是管猎枪。我估计,他对我讲的话跟今天你们在那儿时对你们讲的差不多。第二年,老头又把那黑鬼找来帮他干活。后来,大约过了五年吧,杰克逊回来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家的。有天早上,他就在那儿。那黑鬼又走了。他跟他爸又像从前那样种地干活。有一天,我又憋不住了,又上他那儿去了。他在犁地,我就站在篱笆边上。过了一会儿,他犁到篱笆边上,可他正眼都不瞧我一下;他犁着地,从我身边走过去,走了有十英尺远,还是没看我一眼,后来,他转过身子走了回来。我说:‘杰克逊,他死了吗?’这时候,他抬起头看看我。‘那孩子。’我说。可他只说了一句,‘什么孩子?’”

“‘这是法律,杰克逊。’我说,‘不过,法律也有两个方面。我们进城去跟史蒂文斯上尉谈谈。我跟你一起去。’ 

“他从木墩子上坐起身子,慢慢地、艰难地坐了起来。他气喘得不那么厉害了,脸色也好看一些,只是眼睛不对头,眼神迷乱,恍恍惚惚的。他抬起拿钱包的手,开始用钱包擦脸,好像那是块手绢。我相信他在擦脸以前根本不知道手里有东西,因为他把手放下来,盯着钱袋看了大约有五秒钟,然后随手一扔——他并没有使劲地扔出去;他只是随手一扔,就像你扔掉你在研究可以干什么用的一把土——把钱包扔到木墩子后面,然后他站起来,穿过场院朝树林走去,走得笔直但并不太快,看上去不比那小男孩大多少,他走进了树林。‘杰克逊。’我喊了一声。但他没有回头。

“我在鲁福斯·普鲁伊特家里过了一夜,向他借了头骡子;我只说我想到处走走,因为我不想跟人说话。第二天早上,我把骡子拴在大门口,沿着小路走了进去。起初,我根本没看见老芬奇雷站在门廊里。

“我看见他时,他动作飞快迅疾,我还不知道他手里拿的是什么,那玩意儿已经轰的一声炸开了。我听见子弹把我头上的树叶打得嚓嚓直响,鲁福斯·普鲁伊特的骡子拼命挣扎,不是想挣断拴它的缰绳就是想吊死在大门柱子上。

不过,这儿到镇上只有二十二英里,我们可以走公路,沙砾石铺的路;我们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可以到家;有时候,我们开车可以一小时走三十到三十五英里呢。加文舅舅说,总有一天,密西西比州的主要道路会铺得跟孟菲斯的街道一样好,美国每家人家都会有辆汽车。我们现在开得挺快了。

“当然他不会投这一票的。”加文舅舅说,“人间谦卑而不可战胜的人——苦熬、苦熬又苦熬,明天、明天又明天。当然他不会投票赞成让布克赖特获得自由的。”

“我会的,”我说,“我会让他获得自由的。因为巴克·桑普是个坏蛋。他——”

“不,你不会的。”加文舅舅说。他一手抓住我的膝盖,尽管我们的车开得很快,黄色的灯光束和黄色的土地平行。虫蛾一团团撞入光柱又四散地飞出去。“他想的不是巴克·桑普,那个长大了的男人。如果他处在布克赖特的境地,他也会像布克赖特一样很快地开枪打死那个男人。那是因为布克赖特杀死的那具丧失人格的兽性的躯体里还保留着那个小男孩,也许不是他的精神,至少是对他的记忆,那个小男孩,那个杰克逊和朗斯特里特·芬奇雷,尽管那个男人,那个小孩长成的大人并不知道这一切,只有芬奇雷知道。你也不会投赞成票的。别忘记这一点。永远不要忘记。”

(陶洁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