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八年前过世的那位知名西画大师入江新之助,他的遗族每个都有点怪。也不能说他们另类,或许那样的生活方式才算正常,反倒我们一般家庭是奇怪的。总之入江家的气氛,和寻常人家有些不同。很久以前,我从入江家的氛围中得到灵感,写了一部短篇小说。我不是受欢迎的畅销作家,因此我的作品无法立即刊登在杂志上,所以这篇短篇小说也一直收在抽屉里。此外我还有三四篇好酒沉瓮底的压箱之作,去年初春一起汇集成单行本出版了。虽是一本寒酸的作品集,但都是我颇为钟爱的作品,因为这些作品是以一种带着甜蜜、不含任何野心,而且非常开心的心情写出来的。所谓“力作”总显得些许僵硬刻意,连作者自己重读都觉得讨厌的作品,但轻松的小品文就没有这种问题。然而一如往常,这本作品集也卖得不太好,但我没有为此抱憾,反倒为销路不佳感到欣喜,因为我虽然钟爱这些作品,但也不认为这些作品的内容质量是最好的。它们禁不起冷峻严苛的鉴赏,亦即所谓的散漫之作。不过作者本身的钟爱又是另一回事。我不时会悄悄地把这本甜蜜的作品集摊在桌上阅读。而这本作品集中,最轻薄也是我最钟爱的作品,即是开头提及,以入江新之助遗族为灵感的短篇小说。虽然是轻薄不成熟的小说,我却莫名地难以忘怀。
入江家有五个兄弟姐妹,大家都喜欢爱情小说。
长男二十九岁,法学学士。与人接触时,有略显高傲自大的毛病,但这是为了掩饰自己怯懦的凶恶假面,其实他是个软弱且非常善良的人。他和弟妹一起去看电影时,尽管嘴巴嚷着这部电影很烂、愚蠢之至,但被电影里武士的人情义理所撼,第一个流泪的也总是这位长兄。屡试不爽。走出电影院,他却又立刻摆出一副骄傲忍怒的不悦神情,而且不发一语。他曾毫无踌躇地宣告,自己出生至今从未撒谎。虽然有待商榷,但他确实有刚直洁白的一面。学校成绩不太好,毕业后没出去工作,待在家里守护一家人。他研究易卜生,最近重读《玩偶之家》又有了重大发现。他发现那时娜拉恋爱了,爱上了阮克医生。这令他相当兴奋,因此把弟妹叫了过来,向他们阐述自己的心得。他大声疾呼,努力说明,却徒劳无功,因为弟妹们只是侧首不解地笑了笑,丝毫不见兴奋之色。其实弟妹们根本瞧不起这个长兄,压根儿不把他当一回事。
长女,二十六岁,至今未嫁,在铁路局上班。法文很好。身高五尺三寸 (2) ,身材瘦削,被弟妹们戏称为马。头发剪得很短,戴着圆框眼镜。她心胸开阔,能够和任何人立刻成为朋友,全心全意地付出,然后被抛弃。这是她的兴趣。因为她很喜欢悄悄地享受忧愁与寂寥。不过有一次,她爱上同一科的年轻男同事,一如过往也遭到抛弃,唯有这次令她万分沮丧。在同一间办公室见了面又很尴尬,于是她谎称肺部不适,还睡了一星期。后来在脖子上缠上纱布,拼命咳嗽,去看了医生,照了X光,做精密检查后,医生夸她肺脏强健乃世上罕见。她真的很爱阅读文学作品,阅读量也很惊人,而且类型囊括东洋西洋。因为读得多,自己也偷偷写了一点,藏在书柜右边的抽屉里。这些堆放成叠的作品上方摆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在我逝世两年后发表”。但“两年后”有时改成“十年后”或“两个月后”,有时甚至改成“一百年后”。
次男,二十四岁,是个俗物。就读于帝大 (3) 医学系,但很少去上学,因为身体羸弱,是个不折不扣的病人。他有一张俊美到令人惊艳的脸,生性吝啬。当长兄被骗,以五十圆 (4) 买下据说是法国散文家蒙田用过,但平平无奇的旧球拍,得意扬扬回家之际,他却暗自愤怒过度而发了高烧。这场高烧,把他的肾脏烧出毛病。他对任何人都面露轻蔑。当别人发表意见时,他就发出犹如天狗般、极度不愉快的笑声。他只崇拜歌德一人,但似乎不是佩服歌德的朴实诗风,而疑似是倾心于歌德的高阶官位。不过,兄弟姐妹一起比赛即兴作诗时,他总是拔得头筹,真的不容小觑。虽说是俗物,但对所谓的热情却能客观地掌握。要是他有心努力,或许能成为二流作家。譬如家里的那个跛脚女佣阿里,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次女,二十一岁,是个自恋狂。某家报社征选日本小姐时,她想毛遂自荐,很想大声呐喊我要参选。经过三夜反复煎熬地思考,发现自己的身高不够,因此打消念头。在兄弟姐妹里,她长得特别矮小,只有四尺七寸 (5) ,不过长得并不丑,算是漂亮。她常在深夜,裸身面对镜子,露出可爱的微笑;以丝瓜露涤洗白皙丰腴的双腿,并俯身亲吻脚趾,陶醉地闭上双眼。有一次,鼻尖长出如针头般的细小痘子,她甚至忧郁得想自杀。她阅读的书籍有固定的风格,常去二手书店找明治初期的《佳人奇遇》或《经国美谈》之类的书,回家独自一人徜徉在书海里,不时窃窃低笑。她喜欢读黑岩泪香或森田思轩等人的译作,也不知从哪里搜集了很多不知名的同人杂志,一边认真地阅读,一边说“真好看,写得太棒了”,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拜读。其实她私下最爱的是泉镜花 (6) 。
幺弟,十八岁,今年刚进一高 (7) ,念的是理科甲组。进了高等学校后,他的态度骤变。看在兄姐眼里,觉得很可笑。不过这个幺弟却一本正经,家里任何琐碎纠纷,他都要出面插手,又没有人拜托他,他却依旧“深思熟虑地”妄行审判,搞得全家人都吃不消,对这个幺弟敬而远之。幺弟对此相当不满。大姐不忍见他闷闷不乐,做了一首和歌给他,意思是独自假装成熟模样,却没人把他视作成人,委实可怜。以这首和歌安慰了幺弟怀才不遇的落寞。因为他长得像小熊般可爱,兄姐们过于溺爱,也使得他有些轻狂。他爱读侦探小说,也常常独自在房里玩变装游戏。说要学习外文,买了柯南·道尔的英日对照小说回来,却只读日文部分。他还自认为在兄弟姐妹里,真正关心家里的只有自己,暗自感到悲壮。
以上是这篇小说的开头,然后用一些小事件展开剧情,形成整篇小说的结构。然而前面也提过,这原本就是一篇无聊的作品。说到我的钟爱,比起作品本身,我更钟爱作品中的家庭。我喜欢这个家庭,而这个家庭也确实存在,因此这篇小说是描写已故入江新之助的遗族,然而内容未必如实叙述。说得夸张一点,我自己说来也有些惊慌,其实我是将诗与事实以外的东西,适度加以整理叙述。有些地方,甚至夹杂着肆意杜撰,但整体上算是描写了入江家的情况。纵使有“一毛”的差异,但有“九牛”算是真实。在这篇小说里,我原本只写那五个兄弟姐妹与慈祥聪明的母亲,关于祖父及祖母的事,基于作品结构之故,纵使百般失礼也只能割爱。这确实是不当的处置。既然写的是入江家,却排除了祖父母,再怎么说都完整性不足。因此,现在我想谈谈这两个人。在那之前,我必须声明一件事,接下来我谈的所有事情,并非入江家现在的样貌,而是四年前我写这篇小说时入江家的氛围。现在的入江家已有些不同,有人结婚了,甚至有人过世了。与四年前相比,气氛也显得有些灰暗。现在我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地去入江家玩。因为那五个兄弟姐妹,还有我,大家都长大成人,变得彬彬有礼、疏离冷淡,也就是所谓“社会人士”的模样,即使偶尔见了面,也变得索然无趣。坦白说,我对现在的入江家不太感兴趣。要写的话,我想写四年前的入江家。因此,我所叙述的也是四年前入江家的样貌。现在已稍微不同往昔。说完这点声明,接着来谈谈四年前的祖父——他似乎整天无所事事都在玩。倘若入江家有非比寻常的浪漫血统,可能来自这位祖父。他已年过八旬,每天都好像有什么事,从曲町的自家后门溜出去,动作十分敏捷。这位祖父于壮年时期,曾在横滨经营规模颇大的贸易公司。他儿子新之助刚进美术学校时,他不仅丝毫不反对,反而向周遭的人夸耀。他就是如此气度恢宏的豪杰。纵使退休后,他也在家里待不住,总是趁家人不注意,一溜烟就从后门溜出去。快步走了两三百米,回头确定家人没有跟上来,便从怀里掏出鸭舌帽戴在后脑勺,帽檐微微朝上。这是一顶帅气的格纹猎帽,虽然很旧了,但不戴这顶帽子就没有散步的感觉,因此他已经戴了四十年。戴上这顶帽子去银座,走进资生堂餐厅,点一杯巧克力,便在那里耗上一两个小时。东张西望,环顾四周,若看到以前商场上的朋友带年轻艺伎来,他绝不放过,立刻大声叫唤,硬要人家坐到他这桌来,然后气定神闲地出言挖苦。这是他难以压抑的乐趣。回家时,一定会为家人带点小礼物。毕竟有些心虚。
最近,他又开始明显地讨好家人,发明了勋章。他在墨西哥银币上钻孔,然后用红丝线穿过洞孔,做成一枚勋章,将这个勋章颁赠给一周内对家里最有贡献的人。但家人都不太想要这枚勋章。因为得到这枚勋章后,接下来一星期,在家时一定要把勋章挂在胸前,大家都觉得很为难。母亲很孝顺公公,因此获赠这枚勋章。虽然母亲拿到时也露出感激之意,却也只挂在腰带上,而且是挑最不起眼的地方。这枚勋章是祖父晚酌时,由于母亲多给了他一瓶啤酒,不容分说地当场被迫收下。长子的个性拘谨正经,偶尔陪祖父去看戏被视为有功,便无意中获得勋章,他也能满不在乎,乖乖地在胸前挂上一星期。长女和次男都对勋章避之唯恐不及。长女坚称自己没资格拿这枚勋章,机巧地逃掉了。次男将勋章收进自己的抽屉里,甚至谎称遗失。祖父立即看出次男在说谎,命令次女去搜索次男的房间。次女运气不佳,竟找到了勋章,接下来变成次女获赠勋章。祖父特别偏爱这个次女,纵使她是全家最高傲自大的人,也没有丝毫功劳,但祖父依然动不动就颁勋章给她。次女拿到勋章大多放在钱包里,但祖父也不计较,只给次女这项特权,说不挂在胸前也无所谓。全家大小只有幺弟想得到这枚勋章。即便如此,当他把勋章挂在胸前时,也感到难为情、忐忑不安,但若勋章被取下来交给别人时,他又感到些许落寞。有一次,他甚至趁次女不在,偷偷溜进她的房间找出钱包,眷恋地望着里面的勋章。祖母从未获颁这枚勋章,因为她打从一开始便断然拒绝,是个非常干脆利落的人。她说这种东西太蠢了。
祖母极度疼爱幺弟。有一阵子,幺弟开始研究催眠术,拿家人当实验对象,但无论对祖父、母亲、兄姐们施展催眠术,大伙儿都了无睡意,每个人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到头只惹来一场哄堂大笑。幺弟泫然欲泣,冷汗直流。最后对祖母施展催眠术时,竟然立刻奏效。祖母坐在椅子上打起盹儿来,慢慢地睡着了。催眠者以严肃的口气问问题,她也天真地回答。
“奶奶,你看得见花吧?”
“看得见,好漂亮哪。”
“那是什么花呢?”
“是莲花哟。”
“奶奶,你最喜欢的是什么呢?”
“是你呀。”催眠者兴奋了起来。
“你指的是谁呢?”
“就是和夫呀(幺弟的名字)。”
在一旁看的家人不由得哑然失笑,祖母也因此醒了过来。即便如此,也算顾全了催眠者的颜面,因为至少祖母被成功催眠了。可是后来正经八百的长兄,私下忧心地问祖母:“奶奶,你真的被催眠了吗?”祖母先是哼笑一声,然后低声说:“怎么可能。”
以上是入江家成员大致的素描。我想再介绍得详细点,但现在我更想以连作的创作方式,将这家人的故事写成一部相当长的“小说”。前面也提过,入江家的兄弟姐妹多少都有些文艺嗜好,他们有时也会联手创作故事。尤其在阴霾的星期天,五个兄弟姐妹聚在客厅觉得无聊时,在长兄的提议下便开始玩联手创作游戏。首先由一个人随性举出登场人物,然后依序编造这些人物的命运与情节内容,就这样创作出一篇故事。若是轻易就能结束的故事,当场便一个接一个“用说的”完成;但若开头便是耐人寻味的故事,大家就会慎重其事,轮流“写”在稿纸上。如此五人合力创作的“小说”,至少也有四五篇了。有时祖父、祖母、母亲也会来帮忙,这次稍微偏长的作品,果然也有祖父、祖母、母亲的参与。
其二
幺弟明明没什么本事,但总爱抢着第一个说故事,然后几乎每次都失败。但他并不气馁,总是干劲十足地认为这次一定会成功。年假连续五天假期,他们觉得有些无聊,又开始玩起“故事接龙”的游戏。此时幺弟也是打头阵说:“让我先来吧!”兄姐们已经习惯,因此也笑笑地让给他。这是今年第一个故事,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好好写在稿纸上,依序传下去。截稿是翌日早晨,每个人都有一天的时间可以仔细思考书写。第五天晚上,或第六天早晨,要完成一篇故事。在这五天里,五个兄弟姐妹都有些紧张,也感受到些许生存的意义。
幺弟照例说要打头阵,于是兄姐们答应让他写故事的开头,但其实他毫无腹稿。或许是情绪陷入低潮,怎么写都写不出来,后悔不该抢做先锋。元月一日大过年,兄姐们都各自出门玩乐,祖父当然也一早就穿着燕尾服不知去向,唯有祖母和母亲留在家里。幺弟待在自己的书房,一直在削铅笔,搜肠刮肚,怎么样都写不出来,急得都快哭了。最后穷途末路,竟心怀不轨想要剽窃。他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带着做坏事的紧张心情,快速浏览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以及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从这里抄一点、那里抄一点,终于拼凑出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在北国的森林里,住着一个恐怖的老女巫。她是个长相奇丑无比,又心狠手辣的老太婆,唯独对她的独生女乐佩 (8) 温柔体贴,每天都用金梳子为她梳理头发,疼爱有加。乐佩是个美丽又活泼的女孩。但从十四岁起,她已不再对老女巫唯命是从,有时甚至反过来斥骂她。尽管如此,老女巫还是很疼爱乐佩,只是笑一笑,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森林里的树木在秋风吹拂下,落叶飘零,枝干渐秃,老女巫家也到了准备过冬之际,一个美好的“猎物”迷路走进了这座魔法森林。那是个骑马的英俊王子,迷路走进了黄昏的森林里。他是这个国家十六岁的王子,酷爱打猎,与随从们走散了,认不得归途。王子的黄金铠甲,在微暗森林中散发出火炬般的光芒。老女巫当然看到了。她像一阵风飞出家里,立刻将王子从马背上拖下来。
“这位少爷真是肥嫩啊,皮肤居然如此白皙,八成是吃核桃才长得这么肥吧!”老女巫垂涎欲滴地说。她长着又长又硬的髭须,眉毛也长到盖住了上眼睑。“简直像一只肥嫩的小羊啊。不晓得味道如何。用盐把他腌渍起来过冬最好了!”正当她龇牙咧嘴地笑着拔出短刀,对准王子白皙的喉咙之际——
“啊!”老女巫忽然尖叫一声。原来是女儿乐佩扑向她的背,使劲咬住她的耳朵不放。
“是乐佩啊,你就饶了我吧。”老女巫疼爱女儿,所以一点也不生气,硬是赔上笑脸讨饶。乐佩摇着老女巫的背,闹别扭般撒娇地说:
“我要他陪我玩。把这个漂亮的孩子给我。”乐佩在娇生惯养中长大,个性非常倔强,话一出口绝不让步。于是老女巫心想,就迟个一晚再杀王子来腌渍也不迟,现在先忍耐一下。
“好好好,就给你吧。今晚我会盛宴款待你的客人。但是到了明天,你要把他还给我啊。”
乐佩点头应允。这晚,王子在魔法之家备受礼遇,但却吓得魂不附体。晚餐的佳肴有串烤青蛙,塞满幼儿小指头的蝮蛇皮,用豹斑鹅膏 (9) 和鼷鼠的湿黏鼻子与青虫的五脏做的色拉。饮料则是沼泽女人用水绵藻酿的酒,还有从墓穴里舀出来的硝酸酒。饭后点心是生锈的铁钉和教堂窗户的玻璃碎片。王子光看就恶心,每一道菜都不敢碰,但老女巫和乐佩却吃得津津有味,频频赞叹真好吃真好吃。因为每一道菜都是这个家的珍馔美食。吃完饭,乐佩牵起王子的手步入自己的房间。乐佩的身高和王子差不多。进入房间后,乐佩搂着王子的肩,端详他的脸,悄声地说:
“只要你不讨厌我,我就不会让别人杀死你。你是王子吧?”乐佩的秀发,多亏老女巫每天细心梳理,散发出黄金丝线般的璀璨光芒,发丝柔长直达脚边;脸蛋丰腴仿若天使,像一朵黄玫瑰;嘴唇则鲜红有如小草莓;瞳眸漆黑清澄,漾着无名的悲伤。王子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霎时惊为天人。
“是的。”王子低声应道,心情松缓后不禁悲中从来,潸然泪下。
乐佩漆黑清澄的眼眸凝视王子片刻后,轻轻点头说:
“就算你讨厌我了,我也不会让别人杀死你。到时候,我会亲自杀了你。”说完自己也哭了起来,但随后又忽然放声大笑,以手背拭去泪水,也为王子拭泪,然后神采奕奕地说,“今晚你和我一起,到我的小动物房间睡觉吧。”语毕,便带着王子到隔壁寝室。那里铺着稻草与毛毯。抬头一看,上百只鸽子停在屋梁或栖木上。大伙儿似乎都睡了,但两人一走近,鸽群稍微动了一下。
“这些全部都是我的。”乐佩说完,立即抓住旁边一只鸽子,掐着鸽子的脚甩来甩去。鸽子惊慌失措,猛振翅膀。“给我吻他!”乐佩尖声大吼,将鸽子甩上王子的脸。
“那边的乌鸦,是森林里的流氓。”说着,她以下颌指向房间一隅的大竹笼,“一共有十只,因为是流氓,一定要关在竹笼里,不然它们会立刻飞走。还有,这边这个是我的老朋友,贝贝。”乐佩说着,抓起一头鹿的角,硬是把它从房间角落里拉出来。这头鹿的脖子上套着铜环,还以粗重的铁链绑着。“这家伙也确实要用铁链绑着,不然也会逃离这里。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待在这里呢?唉,算了。我每天晚上都用刀子,帮贝贝的脖子搔痒。可是它总是很害怕,还会挣扎呢。”乐佩说着,从墙壁裂缝取出一把闪亮亮的长刀,轻轻地在鹿的脖子上来回搔剐。真可怜,鹿扭着身子一副很痛苦的模样,冷汗直冒。乐佩看了纵声大笑。
“你睡觉的时候,也把这把刀子放在身边吗?”王子有些害怕,悄声问。
“对啊,我都抱着刀子睡觉。”乐佩泰然自若地答道,“以防万一嘛。不谈这个了,快点睡觉吧。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怎么会迷路走进这座森林里?说给我听吧。”两人并排躺在稻草上,王子支支吾吾地谈起误入魔法森林的事。
“你和那些随从分开,会不会寂寞?”
“很寂寞。”
“那你想回城堡吗?”
“想啊,我很想回去。”
“我讨厌这种哭丧着脸的孩子!”乐佩说着霍然起身,“你应该高兴才对吧。这里有两片面包和一块火腿,路上饿了就吃吧。你还在磨蹭什么呢?”
王子听了开心地跳起来。乐佩宛若母亲般沉着地说:
“啊,穿上这双毛长靴吧,送给你。路上很冷,我不希望你受冻。还有,这是我老妈的露指大手套,来,你戴戴看。哎呀!光看手的话,简直跟我那脏兮兮的老妈没两样。”
王子流下感激之泪。乐佩接着把鹿拉出来,解开锁链。
“贝贝,可以的话,我很想用刀子帮你搔更多痒,因为真的很好玩。不过算了,现在这些都无所谓了,我要放你走。你带这个孩子回城堡去,这孩子说他想回去,所以你们就走吧。只有你能跑得比我老妈快了,拜托了!”
王子骑上鹿背。
“谢谢你,乐佩。我不会忘记你。”
“这种事无所谓。贝贝,走吧,快跑!把背上的客人摔下来,我可不饶你。”
“再见。”
“好,再见。”乐佩哭了出来。鹿在黑暗里飞奔如箭,越过草丛,穿过森林,径直渡过湖水,头也不回飞奔在狼嚎鸟啼的荒野上,这时传来烟火燃烧般的疾驰声。
“不可以回头。老女巫追来了。”鹿边跑边对王子说,“放心吧,只有流星跑得比我快。不过,你可不能忘记乐佩的好心。她个性好强,却是个寂寞的孩子。好,已经抵达城堡了。”
王子带着恍若置身梦境的心情,站在城堡的大门前。可怜的乐佩,老女巫这次真的火冒三丈,因为乐佩竟放走了宝贝猎物。任性也该有个限度。因此她把乐佩关在森林深处的漆黑塔里。这座塔没有门,也没有楼梯,只有塔顶的房间有一扇小窗。乐佩就这样日夜生活在这个塔顶房间里。可怜的乐佩。一年过去,两年过去,昏暗的房间里,无人知晓乐佩变得愈来愈美了,出落得沉鱼落雁,变成思虑成熟的女孩。她对王子的事,片刻不曾忘怀。因为太寂寞了,她也会对着星星月亮唱歌。歌声如泣如诉,满怀忧伤,连森林里的树木鸟儿听了都伤心落泪,月亮也蒙上淡淡的哀愁。老女巫每个月会来探视一次,留下食物和衣服。毕竟她还是疼爱乐佩的,不忍让乐佩饿死在塔里。老女巫有魔法翅膀,可以自由进出塔顶的房间。三年过去,四年过去,乐佩也十八岁了。在昏暗的房间里,她不知道自己美得灿烂夺目,也没察觉到自己散发出迷人的馨香。这年秋天,王子外出狩猎,又迷失在魔法森林里,忽然听到悲戚的歌声。由于歌声扣人心弦,王子的魂魄都被夺走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塔下。那不是乐佩吗?王子绝对没有忘记四年前的美丽女孩。
“让我看看你的脸!”王子用力大喊,“别唱悲伤的歌了!”
乐佩从塔上小窗探出头来回答:“说这话的人是谁?悲伤的人,唯有悲伤的歌是救赎。不懂别人的悲伤在那边乱说什么。”
“啊,是乐佩!”王子欣喜若狂,“请你想起我!”
乐佩霎时脸色苍白,随之又满脸通红。但依然还有些许幼时好强的个性,因此她尽可能以冷漠的语气回答:
“乐佩?她四年前就死了!”说完纵声大笑,但吸了一口气后又很想哭,激烈的呜咽取代了笑声。
那女孩的秀发是黄金桥。
那女孩的秀发是彩虹桥。
森林里的鸟儿齐声欢唱奇妙的歌。即使正在哭泣的乐佩也听见了这首歌,霎时脑海里也会浮现出美妙的灵感。乐佩将自己美丽的长发在左手绕了两三圈,右手拿起剪刀。如今乐佩的美丽金发,已经长到地板,她却毫不吝惜地“咔嚓、咔嚓”剪下长发,将它编成一条长长的发绳。这是太阳底下最美的绳子。她将发绳的一端牢固地绑在窗台上,自己则沿着这条美丽的金色发绳下到地面。
“乐佩……”王子低声呢喃,陶醉地看得入神。
乐佩双脚着地后,忽然变得怯生生的,不发一语,只是轻轻将自己白皙的手,放在王子手上。
“乐佩,这次轮到我来救你了。不,请让我终生当你的护花使者。”
王子已经二十岁,看起来非常可靠。乐佩嫣然一笑,默默点头。两人趁老女巫尚未发觉之际,迅速逃离森林,急如星火横越荒野,终于平安抵达城堡。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
幺弟煞费苦心地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写到这里,却很不高兴。因为他失败了。这样根本不是故事的开头,连结尾都写完了,显然又要被兄姐们嘲笑了。幺弟暗自苦思,为此大伤脑筋。然而天色已暗,外出游玩的兄姐们似乎也回来了,客厅里传来众人的欢笑声。“我是孤独的。”难以言喻的寂寥袭上幺弟心头。此时,救星出现了,是祖母。祖母觉得这个整天关在书房的幺弟很可怜。
“又开始。写得顺利吗?”祖母来到幺弟的书房说。
“走开!”幺弟不耐烦地赶人。
“又挫败了啊?你明明就不太会写,不该参加这种愚蠢的比赛。看吧,结果搞得这种下场。”
“我哪知道啊!”
“哎哟,哭什么嘛,真是傻孩子。给我看看。”祖母从腰间取出老花眼镜,小声地读起幺弟写的童话。读着读着,呵呵笑了起来。
“哎呀,你这孩子真早熟,居然知道这么多事情。有意思。你写得很好呀。不过,这样就接不下去了吧。”
“就是啊。”
“你很伤脑筋吧?换作我的话,我会这么写:‘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怎么样?毕竟女巫的女儿和王子的身份太过悬殊。不管他们如何相爱,终究不会有好结局。这门亲事本来就不会幸福。你觉得如何?”祖母说完还用食指戳戳幺弟的肩。
“这点小事我也知道!你走开!我有我的想法。”
“哦,这样啊。”祖母说得气定神闲,她对幺弟的想法了若指掌,“那你就赶快把后面写一写,写完到客厅来。你饿了吧?快来吃年糕汤,然后玩纸牌不是很好吗?这种比赛无聊透了。剩下交给你大姐写就好了,她很会写这个。”
把祖母赶出去后,幺弟慎重其事地补上所谓“自己的想法”。
“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女巫的女儿和一国的王子,身份太过悬殊。接下来会发生不幸。后续就拜托大姐了,请善待乐佩。”
幺弟照祖母说的写下这一段,总算松了一口气。
其三
今天是第二天。全家一起吃完年糕汤,长女立即回到自己的书房。今天她穿着纯白羊毛衣,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黄色人造玫瑰,以轻松的姿势坐在书桌前,然后摘下眼镜,笑眯眯地用手帕擦拭镜片。擦完之后又戴上眼镜,极为夸张地眨眨眼睛,表情忽然变得一本正经,然后调整坐姿,手托香腮沉思了起来。不久后,她拿起钢笔开始写起来。
真正的故事,总是始于恋爱舞会结束后。当有情人终成眷属时,一般电影就会出现“The End”的字幕,但我们总是很想知道,接下来两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人生绝非一连串兴奋的舞会,大多生活在无趣扫兴的宿命里。我们的王子和乐佩,只在小时候见过一面,便感到难分难舍,却又立即分开了,彼此都不曾忘记相处的时光,接着好不容易才以成人之姿再度重逢,但这个故事绝不会就此结束。反倒是往后的生活,才是必须交代的事。王子和乐佩手牵手逃离魔法森林,一路上不吃不喝,始终默默无言,夜以继日在辽阔荒野奔逃,终于抵达城堡。但是,接下来才更辛苦。
王子和乐佩都已筋疲力尽,可是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国王、王后,还有臣子们见王子平安归来,欣喜万分,立即纷纷询问这次冒险的事,也终于明白低头站在王子背后的绝色美女,就是四年前拯救王子的恩人,因此城堡里更是欢天喜地。他们让乐佩洗了香水澡,换上轻盈美丽的衣服,然后让她睡在一张几乎全身都会陷进去的厚软床上。乐佩几乎连鼻息声都没有,睡得香沉。睡了很久很久,终于像熟透的无花果自然离枝落地般醒来,睁开饱眠的双眼一看,已然恢复元气的王子一身盛装站在枕边,对她微笑。乐佩霎时感到难为情。
“我要回家。我的衣服在哪里?”她稍微起身说。
“你好傻。”王子气定神闲地说,“衣服不是穿在你身上吗?”
“不是这个,我要我在塔里穿的衣服。把衣服还给我。那是我母亲搜集上好布料帮我缝制的衣服哟。”
“你真傻呀。”王子再度气定神闲地说,“你已经开始想家了啊?”
乐佩不由得用力点头,忽然一阵心酸,放声哭泣。她并非因为离开母亲,来到这个陌生城堡而感到寂寞。这件事她早有心理准备,更何况母亲也不是什么好母亲,况且就算是好母亲,女孩子一旦有了心爱的人,纵使要离开所有的亲人也在所不惜,根本不会寂寞。乐佩之所以哭泣,并非寂寞想家,想必是因为丢脸又懊恼吧。拼命逃到这座城堡来,穿上如此高贵的华服,睡在如此柔软的锦褥里,沉睡到不省人事,醒来之后冷静一想才发现,我不配这种身份,我是卑贱女巫的女儿。当她清楚明白了这件事,觉得很不堪,不仅羞愧交加,甚至感到严重的屈辱,才会唐突地说要回去吧。看来乐佩依然保有儿时好胜的倔强脾气。然而,养尊处优的王子无法理解这种事,看到乐佩忽然哭泣深感困惑,却也只能擅下判断。
“你可能还很累,肚子也饿了吧,总之我先叫人准备吃的。”王子低声说罢,便慌张地走出房间。
不久,来了五位侍女,再度服侍乐佩洗香水澡,为她穿上比先前更重的鲜红礼服,脸和手都施上淡妆,并极为熟练地为她梳理稍微偏短的金发,最后缓缓地为她戴上珍珠项链。当整装完毕,乐佩站起来时,五位侍女同时发出惊艳的叹息。从未见过如此高贵美丽的公主,想必今后也不会再有第二人了吧。
乐佩被带到餐厅。国王、王后和王子,三个人都神情愉悦地站在那里。
“哦,真美啊。”国王张开双臂迎接乐佩。
“真的好美。”王后也满意地颔首。国王与王后都是慈祥和蔼、毫不傲慢,而且非常温柔的人。
乐佩稍显落寞地微笑致意。
“过来坐,坐在这里。”王子立即执起乐佩的手,领她坐下,自己也坐在乐佩旁边,表情得意得可笑。
国王和王后也轻笑入座。不久,温馨的用餐时间开始,唯独乐佩一人不知所措。看着端上来一道道的佳肴,不知道怎么吃才好,完全没有头绪,只能频频偷看身旁的王子,悄悄模仿他的手势。但即便将食物送进嘴里,也只觉得怪异恶心,毕竟乐佩只吃过老女巫做的青虫五脏色拉和红烧蛆虫之类的菜。对乐佩来说,这一桌顶级的山珍海味,唯有鸡蛋料理觉得好吃,但仍比不上森林里的乌鸦蛋美味。
用餐时,话题很丰富。王子谈起四年前的恐怖经历,也骄傲于这次的冒险。国王一句句都听得很感动,每当他深深点头就会举杯喝酒,最后酩酊大醉,王后只好扶他去别的房间休息。剩下王子和乐佩两人之后,乐佩低声说:
“我想去外面透透气,总觉得胸口很闷。”乐佩脸色苍白。
王子因为太高兴了,因此疏忽了乐佩的痛苦。人在幸福之际,通常不会留意到别人的苦楚。他看到乐佩脸色苍白,竟也毫不担心。
“你吃太多了,去院子走走,马上就会好起来的。”他说得相当轻松,起身走向外面。
外面天气很好。秋天已到中旬,但这座庭院依然繁花似锦,姹紫嫣红。乐佩看到眼前美景,终于展露笑容。
“现在舒爽多了。因为城堡里很暗,我还以为是晚上呢。”
“怎么会是晚上。你从昨天白天一直睡到今天早上,睡得很熟呢。连鼻息声都没有,睡得很沉,我还担心你是不是死掉了。”
“要是森林的女孩在那时候死了,醒来之后变成优雅的公主该有多好。可是我醒来以后,依然是女巫的女儿。”乐佩这话是真心感到遗憾,但王子以为是乐佩在开玩笑,不禁放声大笑。
“这样啊,原来是这样啊,这还真可怜啊。”说完又大笑。
不知道是什么花,散发着强烈香气的小白花,从荆棘堆里绽放出来,王子见状忽然停下脚步,眼神变得十分正经,然后用力将乐佩拥进怀里,力道之强都快把乐佩全身的骨头压碎了,接着又做出疯子般的意外举动。乐佩拼命忍耐。这不是第一次,从森林里逃到荒野,日夜不眠不休赶路时,也发生过三次这种事。
“你不会离开我吧?”王子稍微冷静后,与乐佩开始并肩漫步时低声问。两人离开白花绽放的荆棘处,走向水莲盛开的小沼泽。乐佩不知为何忽然扑哧一笑。
“你在笑什么?”王子凝视着乐佩的脸问,“有什么好笑的?”
“对不起。我看你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出来。事到如今,我能去哪里呢?我在那座塔里,等了你四年。”来到沼泽边,这回乐佩却很想哭,瘫软地坐在岸边的青草上,抬头望着王子说,“国王和王后都答应了吗?”
“当然答应了。”王子再度恢复以前无拘无束的笑容,在乐佩旁边坐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呀。”
乐佩将脸伏在王子膝上啜泣。
几天后,城堡举行了豪华婚礼。这晚的新娘,仿如失去羽翼的天使般令人爱怜。王子对这朵养育失当的野玫瑰格外珍惜。两人生活了一两个月后,乐佩古怪的思考、近乎暴行的活泼举止、毫不畏惧的勇气与幼儿般无知的提问,让王子感到极具魅力,爱她爱到难以自拔。寒冬过去,日子也一天天暖和起来,庭院里花期较早的花朵,也到了即将绽放的时候,两人缓缓地并肩漫步在院子里,此时乐佩已身怀六甲。
“真奇妙,真的很不可思议。”
“看来你又有疑问了啊。”王子也已二十一岁,稍微成熟了点,“我倒是很想听听看,这回又有什么疑问。上次你问神明在哪里,真是了不起的问题哪。”
乐佩低头窃笑,然后说:“我是女人吧?”
这个问题令王子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装模作样地说:“至少不是男人。”
“我果然也会生小孩,然后变成老太婆吧?”
“会变成美丽的老太婆。”
“我才不要呢。”乐佩浅浅一笑,笑得十分落寞,“我不要生小孩。”
“这又是为什么呢?”王子以从容不迫的语气问。
“我昨晚也想得彻夜难眠。生了小孩,我会马上变成老太婆,而且你一定只会疼爱小孩,嫌我烦吧。没有人会疼爱我,我清楚得很。因为我是出身卑贱的笨女人,一旦变成丑老太婆,就一无可取了。到时候我也只能回去森林当女巫,别无他法。”
王子听了面露愠色:“你还忘不了那座令人厌恶的森林吗?想一想你现在的身份。”
“对不起。我明明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像昨晚那种寂寞的夜晚,忽然间又想起来了。我妈妈是个可怕的女巫,但是,她是真的把我当成心肝宝贝抚养长大。就算没人疼爱我,唯独我那森林中的母亲,一定会把我当小宝贝一样抱我。”
“有我在你身边不是吗?”王子极其不快地说。
“不,你是不行的。虽然你一直很疼爱我,但你只是觉得我很稀奇,老是讪笑我,我常常觉得很寂寞。不久生了小孩之后,你就会觉得小孩更稀奇,把我给忘了,因为我是个无趣的女人。”
“你不知道你有多美。”王子极其不满地噘嘴嘀咕,“净说一些无聊的事。今天问的问题太无聊了。”
“你什么都不懂。我最近非常痛苦。我果然是流着女巫卑劣血液的野蛮女。我痛恨这个即将出生的孩子,恨不得杀了他。”乐佩语气颤抖地说,紧咬下唇。
怯懦的王子吓得浑身打战,心想她或许真的会杀死小孩。不懂得死心,依照本能行动的女人,往往会造成悲剧。
长女一脸自信,下笔如飞,写到这里,静静地搁笔。重读时,时而脸颊泛红,时而歪嘴苦笑,因为有些地方写得稍显色情,嘴巴很坏的次男看了一定会冷笑吧。但这也没办法,只好就这样了。这可能是此刻心境的如实流露吧。虽然感到些许悲伤,但在兄弟姐妹里,能如此描写女人幽微心思的,自己算是最厉害的,因此也感到些许骄傲。忽然觉得有点冷,这才发现书房里没开暖炉,低吟了一声“好冷啊”,缩着肩膀站起来,拿着写好的稿子走到走廊时,差点撞到一副意味深长的表情站在那里的幺弟。
“抱歉,抱歉。”幺弟狼狈地惊慌道歉。
“阿和,你来侦察啊?”
“呃,不是,不是这样。”幺弟满脸通红,说得支支吾吾。
“我知道,你是担心我能不能顺利接下去吧?”
“不瞒大姐,确实如此。”幺弟干脆低声招认,然后自嘲了起来,“我写得很烂吧。反正我本来就不会写。”
“不见得,这次就写得很棒。”
“真的吗?”幺弟的小眼睛闪着喜悦的光辉,“大姐,你有好好接下去吧?你有把乐佩写得好一点吗?”
“有啊,算是还好吧。”
“感激不尽!”幺弟向长姐合掌道谢。
其四
第三天。元旦那天,次男来我位于郊外的家玩,把日本近代小说贬得一文不值,兀自兴奋得要命,到了夜幕低垂时,忽然喃喃地说:“这下糟了,好像发烧了。”连忙赶回家。果不其然,那晚他开始发烧。昨天又睡睡醒醒,到了今早依然没有复原,头还有些昏昏沉沉,郁闷地躺在被窝里。
过分地说别人作品的坏话,就会这样感冒发烧。
“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母亲说着走进房间,坐在枕边,轻轻地将手按在病人额头上,“好像还有一点烧。你要好好保重啊。昨天吃了年糕汤,又喝了新年的屠苏酒,还时不时地就起床,不好好休息。这样勉强是不行的,发烧的时候躺着睡觉最好。你的身子本来就弱,千万逞强不得啊。”
被母亲念了一顿,次男意气消沉,无可反驳,只能微微苦笑听训。次男是兄弟姐妹里最冷静的现实主义者,因此也是相当辛辣的毒舌家,唯独对母亲顺从得有如蔓草,丝毫不敢使性子。可能是长年体弱多病,给母亲带来很多麻烦,感到内疚亏欠吧。
“今天一天,你就好好睡觉。不可以随便起来走动。饭也在这里吃,我已经帮你熬了粥。等一下阿里会端来。”
“妈,我想求你一件事。”次男语气微弱地说,“今天轮到我了,我可以写吗?”
“你说什么?”母亲一头雾水,“写什么呀?”
“就是那个‘小说接龙’又开始了。昨天我因为太无聊了,请大姐让我看她写的稿子。看了之后,我整晚都在想要怎么接下去。这次真的有点难。”
“不行,绝对不行。”母亲笑说,“文豪感冒的时候也不会浮现好灵感。请大哥帮你写怎么样?”
“不行,大哥不行。大哥根本没有才华。大哥写的东西,每次都变得像在演讲。”
“不可以说这种坏话。大哥写的东西,总是很有男子气概,很了不起呀。我向来最喜欢大哥写的东西。”
“你不懂。妈,你不懂。不管怎样,这次我非写不可。那个后续,一定要由我来写才行。妈,求求你,让我写吧?”
“妈妈不答应。你今天一定要好好睡觉。先请你大哥代劳。等你明天或后天身体确定完全康复了,到时候再写也行呀。”
“不行,妈,你太瞧不起我们的游戏了。”次男夸张地叹了口气,抓起棉被蒙住了头。
“好吧。”母亲笑了,“是妈妈不好。不然这样吧,你躺在床上慢慢说,我把你说的写下来。就这么办吧。去年春天,你发烧躺在床上时,要写一篇很难的学校论文,妈妈也是照你说的写下来不是吗?那时候我写得不错吧。”
病人依然蒙着棉被,没有回答。母亲束手无策。这时女佣阿里端了早餐进来。阿里从十三岁起,就在入江家工作。她生于沼津附近的渔村,来这里也快四年,已经完全被入江家的浪漫风气同化。她会向小姐们借妇女杂志,趁着工作空当阅读。最喜欢看古代的复仇故事,总是看得兴奋不已。非常推崇“女人贞操第一”这句话。一个人的时候也会暗自紧张,心想拼了命也要守住贞操。她的柳条箱里,藏着长女送她的银制拆信刀。她视此为怀剑。她的肤色浅黑,但脸蛋小巧紧致,装束打扮也非常干净整洁。左脚有点跛,走路时略显拖行的模样,反而令人心生爱怜。她把入江家一家人,当作神明般尊敬。祖父的银币勋章,看在她眼里犹如稀世珍宝般炫目;深信长女是世上最厉害的学者,次女是世上最漂亮的美女。然而她特别倾心的是体弱多病的次男,为他神魂颠倒。幻想着若能陪在那么俊美的主人身边,一起去复仇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快乐。可惜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种复仇之旅,令她觉得无聊透了。她总是在想这些蠢事。
此刻,阿里毕恭毕敬地将饭菜摆在次男的枕边,感到些许落寞。因为次男依然蒙在棉被里,而母亲只是静静在一旁笑看,没人理会阿里。她默默在那里坐了一会儿,但次男依然毫无动静,于是她怯怯地问夫人:
“是不是病得很严重?”
“我也不知道。”母亲笑说。蓦地,次男推开棉被,转身趴在床上,一把拉过饭菜,抓起筷子,埋头吃了起来。阿里顿时吓到了,但随即冷静下来,伺候次男用餐。次男不发一语,气势猛烈地喝粥,愤愤地大口吃腌梅,食欲显得十分旺盛。
“阿里,你觉得如何?”他剥着半熟的蛋,忽然说,“比方说,我和你结婚的话,你会怎么样?”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
比起阿里,母亲更是十倍惊慌。
“天啊!你在说什么蠢话!就算开玩笑也不能说这种话。阿里,他是在逗你的。实在太乱来了,开玩笑也不能说这种话!”
“我只是在打比方。”次男显得很镇定。他从刚才一直在想小说的情节,完全没留意到这个假设深深刺伤了阿里的心。真是任性的孩子。
“阿里,你会怎么样?说给我听听,我想拿来当小说的参考。因为这一段实在太难写了。”
“你突然说出这种吓死人的话,”母亲暗自松了一口气,“阿里也不懂呀。对不对,阿里。阿猛(次男的名字)老是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如果是我的话……”只要能帮上次男的忙,阿里什么都肯说。她无视夫人为难地向她使眼色,反倒认为这是紧要关头,握紧拳头回答,“如果是我的话,会去死。”
“什么嘛。”次男一脸失望,“真无聊。死了多无趣啊。要是乐佩死了,故事也结束了。不行。啊,好难啊。到底要怎么安排才好?”他还是一股脑儿只想着小说情节。阿里拼命回答,但似乎完全帮不上忙。
阿里十分沮丧,悄悄地收拾碗筷,为了掩饰窘态,故意呵呵呵地笑着,端着托盘逃离房间。走在走廊时,想说哭一哭吧,可是又不觉悲伤,反倒由衷笑了起来。
母亲不禁暗自感谢年轻人的天真坦率,对于自己的仓皇狼狈感到丢脸,心想应该可以信任他们。
“怎么样?情节想好了吗?你就躺着说,妈妈帮你写。”
次男再度仰躺于床,将棉被拉到胸前,闭上眼睛,一副陷入苦思的模样。不久,以极度装模作样的严肃语气说:“我想好了。那就麻烦您了。”
母亲不禁扑哧一笑。
以下就是那天母子合作的口述笔记全文。
宛如玉般的孩子诞生了,是个男孩。城堡里欢欣鼓舞。不过产后的乐佩却日渐衰弱,寻遍全国名医都束手无策,只见她身体愈来愈弱,命在旦夕。
“所以说,所以说,”乐佩躺在床上静静地流泪,对王子说,“所以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不要生小孩。我毕竟是女巫的女儿,所以能稍微预感自己的命运。我一直觉得如果我生了小孩,一定会发生不幸。我的预感向来很准。要是我现在死了就能解除灾厄,那倒还好,但我总觉得那不是我死就能解决的可怕灾祸。如果就像你说的,真有神明存在,我也想向那个神明祈祷。一定有人在怨恨我们。是不是我们做错了什么严重的事呢?”
“没有这回事,没有这回事。”王子在病床边来回踱步,一味地否定,但内心却忐忑惶恐。喜获麟儿的喜悦太短暂,立刻要面对乐佩不明原因的衰弱,使得他心神不宁,寝食难安,只能徘徊在乐佩的病床边不知所措。王子果然还是由衷爱着乐佩。王子是爱上乐佩的容貌与体态之美,以及那宛若异域奇葩花朵的珍奇,此外,也被她惹人爱怜的盲目无知所吸引,因而深深为她着迷。王子的爱虽然并非由精神高度共鸣与信赖所产生的爱情,也不是因为感受到彼此拥有共同祖先的血脉关系,为相同宿命而殉情的深刻觉悟与理解下所缔结的爱情,尽管如此,也不能因此就怀疑王子的爱情本质。王子是真心认为乐佩很可爱,爱她爱到难以自拔。只是单纯地爱她而已。这样不就够了吗?
所谓纯粹的爱情就是如此。女人在心里默默追求的,也是这种专一真诚的爱吧。若彼此讨厌的话,纵使有什么精神高度的信赖,或为相同宿命殉情的想法,也无济于事,总是要有喜欢的地方,这些“精神”、“宿命”之类装模作样的话语,听起来才真有那么回事。这种话语,只是为了用来整理彼此爱意的泛滥,或用以反省、辩解热情罢了。但在年轻人的爱情里,没有比这种辩解更令人作呕。尤其是“为了拯救女人”之类的男人的伪善,更令人难以忍受。喜欢就说喜欢,为什么不能坦白说呢?
前天,我去D作家的家里玩也说出这番话,D作家竟说我是个俗物。可是D作家自己,以我近身观察他的日常生活来看,也只不过是以自己的好恶为基准,过着老奸巨猾的生活罢了。他根本在说谎。我是不是俗物无所谓,但我喜欢实话实说。人最好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话题扯远了。我只是无法想象那种精神理解的爱情而已。王子是真心爱着乐佩。
“不可以说会死这种傻话。”王子极度不满地噘嘴说,“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王子是个正直的人。不过,光靠正直这种美德,无法医治乐佩的重病。
“你要活下去……”王子呻吟,“你千万不能死啊!”王子呐喊。除此之外,王子不知该说什么。
“你只要活着,只要活着就好。”当他低声呢喃,耳畔传来沙哑的声音:“真的吗?只要活着就好?”
王子愕然回头一看,宛如全身被泼了冷水,吓得毛发直竖。一个老太婆,就是那个老女巫,悄悄站在王子背后。
“你来干什么!”王子不禁大吼。但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太害怕了。
“我来救我女儿呀。”老女巫神色自若地回答,然后微微一笑,“我可是早就知道了。这世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我全都知道哟。你把我女儿带来这座城堡,百般呵护她,我也知道哟。如果你只是一时玩弄她,我可不会默不吭声,看来似乎不是,我才忍耐到今天。女儿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我也是会有点高兴的。不过看来好像不行了。你可能不知道,出生在女巫家的女儿,若是受到男人宠爱而生下小孩,不是会死,就是会变成世上最丑的女人,只有这两种下场。乐佩好像不太清楚这件事,但凭直觉应该明白了,所以才会那么排斥生小孩吧。变成这样真可怜啊。你究竟打算怎么处理乐佩?眼睁睁看着她死掉?还是变得像我一样丑,也要让她活下去?你刚才喃喃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她活下去就好吧。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绝对不输乐佩的美丽女孩哟,后来受到旅行猎人的宠爱,生下了乐佩。那时我母亲问我,要死,还是活下去?我无论如何都想活下去,所以求母亲让我活命,于是母亲施咒救了我。但也因为这样,我的脸就变成你所看到的这么‘美’了。怎么样?你刚才说的愿望,毫无虚假吗?”
“让我死吧。”乐佩在病床上,痛苦地微微扭动身体,“只要我死了,大家都可以平安过日子。王子,乐佩受你照顾至今,没有任何不满。我不想活着遭遇那种惨事。”
“让她活下去!”这次王子是以真正的勇气,清楚地说,额头冒出苦闷的汗水。
“乐佩不会变成老太婆这种丑脸。”
“我干吗骗你呢?好吧,既然这样,我就让乐佩长长久久活下去吧。不管她的脸变得多丑,你都会一如往昔地疼爱她吗?”
其五
次男在病床上的口述笔记虽短,但多少让情节有了转折。不过毕竟只在病床上吃了点粥,平日对日本所有现代作家冷嘲热讽的高傲无礼的娇儿,也只能展现其特异才华的片鳞,原本构思好的故事说不到三分之一便已精疲力竭。纵使再有才华,可惜也抵不过感冒发烧的折腾。情节才刚进入转折高潮,就得抱憾交给下一棒。而下一位选手,正是那个傲慢的次女。她爱做惊人之举,好大喜功,第四天一早便坐立不安。全家一起围在餐桌旁吃早餐时,唯有她简单吃了面包与牛奶。因为她认为若和家人一样吃味噌汤、腌萝卜之类的扎实食物,不仅会使胃腑混浊,思绪也会萎靡不振。吃完饭,她便到客厅,站着乱敲钢琴键,把肖邦、李斯特、莫扎特、门德尔松、拉威尔的曲子交杂乱弹,想到什么就弹什么,认为这样灵感就会从天而降。这女孩做事真的很夸张。得到灵感后,一本正经地离开客厅,走到浴室脱下袜子洗脚。真是诡谲的行径。但次女是借由这种行为来清净自己。真是变态的洗礼仪式。如此身心都清净之后,次女便缓缓走回自己的书房。坐在书房的椅子上,低吟了一声“阿门”。这实在太离奇了,因为次女应该没什么信仰。其实她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此刻的紧张心情,认为这个词汇恰当,临时借用而已。“阿门”,原来如此,心情真的平静下来了。接着次女装模作样开始焚香,在脚下的陶制小火盆里点燃一种名为“梅花”的熏香,然后深呼吸,眯起眼睛,觉得颇能体会古代闺秀作家紫式部的心境。脑海里浮现《春曙为最》 (10) 这篇文章,觉得很舒服。但随即发现这是清少纳言写的,又觉得很扫兴,连忙从书架上抽出《希腊神话》,亦即异教的神话。这可以说明她的“阿门”彻底虚假。《希腊神话》是她的幻想泉源。当她幻想力枯竭,便翻阅此书。打开书页,眼前立即充满花朵、森林、泉水、恋情、天鹅、王子、妖精……但却通通派不上用场。次女的所作所为,委实令人难以理解。肖邦、灵感、洗脚礼、阿门、梅花熏香、紫式部、《春曙为最》《希腊神话》,这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而且支离破碎。根本只是装模作样。快速翻阅《希腊神话》,欣赏阿波罗的全裸插图,露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淡淡冷笑。然后“砰”的一声把书扔掉,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盒巧克力与一罐糖果,以非常做作的手势——只用食指和拇指,其他三根手指往上翘,以这种撩人的手势捏起巧克力,放入口中瞬间吃掉,随即又拿起糖果扔进嘴里,嚼啊嚼啊立刻嚼碎,然后又吃巧克力,接着又吃糖果,犹如饿鬼般狼吞虎咽。吃早餐时,虽说为了让胃腑轻快些,特地只吃了面包和牛奶,但这根本没有用,因为次女原本就是大胃王。她只是在装气质,故意只吃面包和牛奶,但这压根儿不够,非常不够。所以她才会躲进书房避人耳目,在这里发挥大胃王的本性。总之,她是个非常虚矫的女孩。吃了二十块巧克力、十颗糖果,毫不在乎地哼起《茶花女》。一边哼唱,一边吹掉稿纸上的灰尘,拿起蘸水笔蘸满墨水,慢条斯理地写了起来。态度显得颇为不逊。
不懂得死心、依照本能行动的女人,往往会造成悲剧。
初枝(长女的名字)女士这个暗示,在此似乎遭逢了些许混乱。乐佩生于魔法森林,吃串烤青蛙与毒菇长大,在老女巫盲目的溺爱下过得十分任性,玩伴则是森林里的乌鸦和鹿。换言之,她是所谓的“野孩子”,无论在嗜好或感觉上,她依然保有本能的野蛮部分吧,这是可以肯定的。这种本能的言行举止,反而成为王子为她疯狂着迷的魅力,这也很容易推测得到。
然而,乐佩果真是个不知死心的女人吗?虽然可以认定她是个本性野蛮的女人,但面临眼前的生死关头,乐佩不是放弃了一切吗?乐佩说她要死,死了比较好。这句话不就表示放弃了一切吗?但初枝女士却指摘乐佩是个不懂死心的女人。若我轻率地反对这一点,一定会被责骂。我讨厌被骂,所以姑且同意初枝女士的看法。乐佩确实是个不懂得死心的女人。虽然“让我死吧”这句话带着惹人怜爱的谦虚,但若仔细想想,这也是一句非常自私、极度自恋的话,净是盘算着被爱。自认还有被爱的资格时,活着才有意义,才会快乐。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纵使清楚地自觉到,自己已经没有被爱的资格,人还是非得活下去不可。纵使没有“被爱的资格”,人也应该永远还有“爱人的资格”。我认为一个人真正的谦虚,是懂得爱人的喜悦。光只会追求被爱的喜悦,这才是野蛮无知的行为。
此刻乐佩只想要被王子爱,却忘了爱王子,甚至也忘了爱亲生的孩子。不,我甚至觉得她忌妒自己的孩子。当她知道自己不会再被爱,便希望一死了之,这是何等的自私任性。她应该更爱王子才对。王子也是个寂寞的人。要是乐佩死了,王子不知会有多么沮丧。乐佩必须回报王子的爱,继续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无论未来会有什么痛苦遭遇,都要为孩子活下去。一心一意疼爱这个孩子,只求能把这个孩子养得健康强壮,这才是真正懂得死心的人的谦虚态度吧。自己变丑了,不会被爱了,但至少可以默默地去爱别人,即使没人知道也无所谓,明白爱人才是最大的喜悦。能够这样坦诚死心的女人,才是神的宠儿。纵使没人爱她,神的大爱也会眷顾着她。真是幸福啊。即便我辩才无碍,说得头头是道,但我内心想的未必和上述一样。因为我认为人长得美,被大家疯狂热爱,是最美好的事。可是,若不神妙地搬出这种高调,唯恐惹得初枝女士不悦,因此我诚惶诚恐、提心吊胆,说了这番遥不可及又言不由衷的话。因为初枝女士其实是我的胞姐,也是我的法文老师,我向来不敢违背她的高见,必须行礼如仪,一味地迎合她。俗话说长幼有序,身为幼者真的很辛苦。话说,乐佩诚如上述所言,是个不懂死心的无知女人,想到自己快要丧失被爱的资格,希望早点死掉算了。因为她认为活着就是要被王子疼爱,谁也拿她没辙。
不过王子仍在努力。人在痛苦时会向神明祈祷。但痛苦到几乎绝望时,甚至会以狂乱的姿态央求恶魔。王子此时走投无路,只能合掌恳求脏兮兮的老女巫。
“请你让她活下去!”王子急得汗流浃背,大声吼叫,屈膝跪求恶魔。只要能保住心爱的人一命,无论自尊心或什么,王子愿意全部舍弃毫不后悔。真是坚毅勇敢,纯真又可怜的王子。老女巫微微一笑。
“好吧,我就让乐佩长长久久活下去。可是她的脸变得跟我一样,你也会一如往昔疼爱她吗?”
王子以手掌胡乱抹去额头的汗水。
“脸,我现在没心情想这种事。我只想再看到健康的乐佩。乐佩还很年轻,只要年轻又健康,怎么样的脸都不会丑。快啊,快把乐佩变回原来健康的样子吧。”王子说得坚定无比,但眼里泛着泪光。让她在拥有美貌时死去,或许才是真正的深爱。可是,啊,真的不想让她死去,没有乐佩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没有比背负宿命遭到诅咒的女孩更可爱,我要她活下去,活下去,我要她永远陪在我身边,即使脸变得再丑也无所谓,我爱乐佩。她是一朵神奇的花,森林的精灵,山岚雾气所生的女体,我希望她永远不要消失。王子如此强忍着心中的哀愁、爱怜与苦楚,要不是老女巫在场,他好想趴在乐佩消瘦的胸前放声大哭。
老女巫陶醉地眯着眼睛,犹如在欣赏美景般看着王子痛苦的表情,心情显得很好。不久,她以沙哑的声音咕哝:“真是好孩子,真是个正直的好孩子。乐佩,你是个幸福的女人啊。”
“不,我是个不幸的女人。”乐佩听到老女巫的低语,如此回答,“我是女巫的女儿。受到王子的疼爱,更让我对自己卑贱的身世感到羞耻、痛苦,总是怀念故乡那片森林。在那座高塔上,和星星、小鸟聊天的时光反而比较惬意。过去我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想逃离这座城堡,回去妈妈那里。可是要离开王子,我更痛苦。我喜欢王子,即使有十条命,我也愿意给他。王子是个非常体贴的好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离开王子,所以才拖拖拉拉一直待在这座城堡里。我并不幸福,每天都像活在地狱里。妈妈,女人不该和心爱的人结婚,一点都不幸福。啊,让我死吧。我无法与王子生离,所以就死别吧。我若现在死了,我和王子,大家都能幸福。”
“这只是你的自私任性。”老女巫笑眯眯地说,语气中充满深深的母爱,“王子已经答应,不管你的脸变得多丑,都会永远爱你。他深深爱着你,非常难能可贵。照这个样子看,要是你死了,王子可能会跟着你去死。总之,为了王子,你就试着恢复健康吧。以后的事,到时候再说。乐佩,你已经生了小孩了,已经是妈妈了。”
乐佩轻声叹息,静静地闭上眼睛。王子在激情过后,现在已失去一切表情,犹如化石般,只是木然地站着。
眼前即将设置魔法祭坛。老女巫像一阵风般迅速离开房间,不久又拿着东西出现,随即又迅速消失。就这样忽隐忽现几次,将所需的各种东西带进病房。祭坛由四只动物的脚支撑着,上面覆盖着鲜红色的布,这块布是由五百种蛇的舌头制成的,鲜红色就是舌头渗出的血色。祭坛上摆着用黑牛皮做的巨大锅子,锅下明明没有火,但锅里的热水沸滚得几乎要溢出。老女巫披头散发,嘴里念着咒语,绕着大锅不断奔跑,边跑边把各种药草和世上的奇珍异物扔进大锅的沸水里。譬如从太古时代未曾融化过的高山积雪、即将消失前闪烁片刻的竹叶上的霜、活了一万年的龟的甲、月光下一粒粒搜集来的沙金、龙鳞、出生后从未见过天光的沟鼠眼、杜鹃鸟吐出的水银、萤火虫尾部的珍珠、鹦鹉的蓝舌头、永不凋谢的罂粟花、猫头鹰的耳垂、瓢虫的爪、蟋蟀的智齿、开在海底的梅花一朵,还有很多世上难以入手的珍贵宝物。老女巫将它们逐一扔进大锅,绕着锅旁大约跑了三百次,直到锅里升起的水蒸气呈现出彩虹般的七彩颜色,老女巫才停下脚步,宛如变了一个人,以令人敬畏的口气呼叫病床上的乐佩:“乐佩!妈妈现在要做一生一次,极其困难的魔法。你要暂时忍着点!”话声未落便冲向乐佩,以细长的刀子刺进乐佩的胸膛。王子连尖叫都来不及,老女巫已经双手抱起瘦弱如纸片的乐佩,将她高举过眼,扔进沸腾的大锅里。锅里只传来如海鸥哭泣般的细微声音,接着便悄然无声,剩下的只有沸水的翻滚声,以及老女巫低沉的念咒声。
这一幕实在太惊悚,王子惊愕得说不出话,后来好不容易以近乎低喃的声音说:
“你在干什么!我没有叫你杀她,也没有叫你用锅子煮她。还给我,把我的乐佩还给我。你是恶魔!”
他也只能这么说,不再有力气顶撞老女巫,扑向已经没了乐佩的空床,像个孩子般“哇”地放声大哭。
老女巫没有理会王子,以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锅子,额头、脸颊、颈子都淌着汗水,一心一意地念咒。蓦地,念咒声停了,锅子里的沸腾声也同时戛然而止。王子流着眼泪,稍稍抬起头来,迟疑地看着祭坛时,只见老女巫正在呼叫:“乐佩!出来吧!”随着老女巫扬扬得意的清朗叫声,不久,乐佩的脸露出来了。
其六
是个美人。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
长兄非常兴奋地继续写。他的钢笔实在太粗,粗得像一根香肠。他右手紧紧握住这只挺拔的钢笔,紧抿着嘴唇,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一字一字写得又大又清楚。但可惜的是,这个长兄没有弟妹们说故事的才华。尽管弟妹们因此稍微瞧不起这个长兄,但这是弟妹们不逊的恶德,长兄仍有他过人之处。他不说谎,很正直,而且富有人情味,心肠很软。现在也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从锅子里出来的乐佩,写成像老女巫那样丑陋可怕的脸。这样的话,乐佩未免太可怜了,对王子也太残忍了。他甚至感到愤慨,因此冲动地写下:“是个美人。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但接下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了。毕竟长兄太过正经,因此想象力也极其贫弱。喜欢胡说八道的狡猾之人,最具丰富的说故事才华。但长兄是个品格高尚的人,心里燃烧着高洁的理想之火,也很有爱心,而且他的爱没有任何算计与心机,所以不擅长虚构故事。毫不客气地说,他故事写得很烂。现在他也以演说般的语气在写。写到“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时,闭眼沉思了片刻,接下来便慢慢写。虽然不成故事,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诚实与爱心。
这张脸,不是乐佩的脸。不,还是乐佩的脸。但已不是生病前那张汗毛很多、仿如野玫瑰的可爱脸庞(虽然批评女性的脸是很失礼的事),现在这张复活过来、带着淡淡微笑的脸,若以花草来比喻(虽然以植物来比喻万物之灵失之轻率),首先是桔梗吧,或是月见草,总之是秋天的花草。她从魔法祭坛走下来,孤寂地笑了笑。气质,以前是没有的。此刻她浑身散发出端庄贤淑的气质。王子不由得对这位高贵女王作揖行礼。
“居然有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啊。”老女巫偏着头咕哝,“不应该是这样。我还以为从大锅里爬出来的,会是个像蟾蜍脸般的女儿。看来一定有更强的力量在干扰我的魔力。我输了。我已经厌倦魔法。我要回森林去,当个理所当然、无趣的老太婆度过余生。原来这世上也有我不懂的事啊。”老女巫说完,一脚把魔法祭坛踢进壁炉里烧毁。据说祭坛上的各种道具,在壁炉里吐出蓝色火舌,整整烧了七天七夜。之后老女巫返回森林,以一个平凡温和的老太婆,静静地度过余生。
总之,这是王子爱的力量打败了老女巫的魔法力量,但依小生的观察,两人真正的婚姻生活,现在才要开始。过去王子的爱,极端地说,可以置换成“爱抚”这个词。这在青春年少无可避免,但终将碰到瓶颈,一定会面临危机。而王子与乐佩之间的爱情,确实也因怀孕生子而产生了龃龉。这的确是神的考验。不过,王子纯真拼命地祈祷,获得神的怜悯,使得乐佩褪去肉感,重生为拥有高贵心灵的女人。因此王子不禁对她作揖行礼。就在这里,就从此时,两人开始崭新的婚姻生活,亦即相敬如宾。若不互相尊敬,真正的婚姻无法成立。现在乐佩已非野蛮女孩,也不是有如玩物般的女人。现在的她,嘴角带着深沉悲伤、死心与体贴的微笑,宛如天生的女王般沉着。王子与乐佩悄悄地交换微笑,心情变得祥和愉快。丈夫与妻子,在一生当中,必须重新结婚好几次。为了发现彼此真正的价值,必须一次次战胜危机,不能轻言分离,要重新结婚继续前进。王子与乐佩,在五年或十年后,或许会再度重新结婚,但不会再失去彼此的信赖与尊敬,因此小生认为真是万万岁。
由于长兄写得太认真、太用力,导致连自己都搞不懂到底写了什么,霎时感到仓皇失措。一点也不像在写故事,反倒好像把故事搞砸了。他握着粗大的钢笔,面露难色。苦思未果,只好起身抽出书架上的书,一本又一本翻阅,终于让他找到适合的书。那是使徒保罗 (11) 的书信集,《提摩太前书》 (12) 第二章。他认为这段经文拿来当乐佩故事的结尾最适合,轻轻地颔首,便装模作样开始抄写。
我愿男人无愤怒,无争论,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装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昂贵的衣裳为装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服从。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必在生产上得救。
如此便大功告成,长兄不禁莞尔一笑,心想这对弟妹们也是很好的规诫吧。若没有这段保罗的经文,我的论点就会显得语无伦次、甜腻松软、极其平庸,可能成为弟妹们的笑柄。真是好险,我真该感谢保罗。长兄有种经历了九死一生的感觉。他总是不忘对弟妹们说教,因为一本正经,写起故事也无法放松,一定会变成说教的口气。当长兄,果然也有当长兄的苦处。非得正经八百不可。基于长兄的责任感,不能和弟妹们瞎起哄。
这个故事到了第五天,终于在长兄的道德讲义、近乎画蛇添足的写法中落幕。今天是元月五日,次男的感冒也好了。中午过后,长兄得意扬扬地从书房出来,走去向弟妹们报告:
“我完成了!我完成了!”并且要大家在客厅集合。祖父也笑眯眯地来了。不久,祖母也被幺弟硬拉来。母亲和阿里在客厅准备火炉,忙着端来茶点和充当午餐的三明治,还有祖父的威士忌。首先由幺弟开始念。祖母凑上前去,在文章的每个段落都插嘴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表示赞成,使得幺弟愈读愈难为情。祖父趁乱将威士忌挪到自己旁边,打开瓶盖,自顾自地喝了起来。长兄见状,小声提醒:
“爷爷,你会不会喝太多了?”祖父更小声地回答:“浪漫小说要喝醉听才有意思。”幺弟、长女、次男、次女,各自以别出心裁的方式朗读完毕后,最后轮到长兄以忧国激辩般的悲痛口吻朗读。次男一开始还强忍喷笑,后来实在忍不住逃去走廊。次女彻底轻蔑长男的文才,摆出滑稽逗趣的表情,还故意拍手叫好。真是傲慢的家伙。
全部读完时,祖父也已醉了。他醉醺醺地夸说:“很棒,大家都写得很棒。其中瑠美(次女的名字)写得特别棒。”果然还是偏心次女。不过他睁开醉眼,提出令人意外的抗议:
“光是写王子和乐佩的事,可惜谁都没有写国王和王后的事。初枝好像稍微提到了一些,可是那样是不够的。王子之所以能和乐佩结婚,之后也长久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些全部都是国王和王后的慈爱所赐。要是没有国王和王后的理解,不管王子和乐佩多么相爱,到头来也会很惨。所以无视于国王和王后的宽宏大量,这个故事是无法成立的。你们还很年轻,不会察觉到这背后的因素,只是一味地将问题放在王子和乐佩的恋情上。这表示你们的火候还不够哪。譬如雨果的作品,经由儿子推荐后,我很爱读他的作品,那真是面面俱到。那个雨果啊——”当祖父提高嗓门要发表高见时,被祖母骂:“难得孩子们乐在其中,你在泼什么冷水呀。”骂完还顺便没收他的威士忌酒瓶与酒杯。虽然祖父的批评也颇有道理,但口气过于吊儿郎当,以至于得不到任何人支持被冷落在一旁。祖父忽然沮丧起来。母亲不忍见他垂头丧气,偷偷把那枚勋章递给他老人家。那是去年除夕,母亲悄悄偿还了祖父私下向人借的钱,祖父认为母亲有功,授予的这枚银币勋章。
“爷爷说要颁勋章给写得最好的人。”母亲笑着对孩子们说。她想借此让祖父恢复兴致,但祖父却变得正经八百:
“哦,这个啊,果然还是要送给美代(母亲的名字)。永远地送给你。拜托你好好照顾孙子们。”
孩子们都很感动,觉得这是一枚很棒的勋章。
(1) “ろまん灯笼”原意为“浪漫灯笼”,但早期译名“小说灯笼”已广为人知,为避免误解,本书沿用此译名。
(2) 约为177厘米。
(3) 帝大:“帝国大学”的简称。一八八六至一九三九年,日本在其本土及侵略占领地区设立了九所帝国大学,这几所大学均是所在地区的最高学府。“二战”后这些大学均进行了更名,移除了“帝国”二字。
(4) 圆:日本货币单位,一八七一至一九四六年流通的货币上均使用“圆”字。后被日文汉字“円”正式取代。此文写作时期一圆的购买力是现在一日元的几百甚至上千倍。
(5) 约为157厘米。
(6) 泉镜花(一八七三—一九三九):原名镜太郎,跨越明治、大正、昭和三个时代的日本著名作家。
(7) 一高:旧制第一高等学校的简称,现在是东京大学教养学部的一部分。
(8) 取自《格林童话》里的《莴苣姑娘》。
(9) 豹斑鹅膏:含有剧毒的蘑菇。
(10) 《春曙为最》:清少纳言《枕草子》的第一篇。
(11) 使徒保罗(约三—六七):基督教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早期传教士之一。创作了《圣经·新约》中的部分内容。
(12) 《提摩太前书》:收录于《圣经·新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