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碑碣(上)
竹堑堡碑碣(上)
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竹南堡碑碣
竹北堡碑碣
碑碣(上)
碑碣(下)
碑碣(上)
竹堑堡碑碣(上)
竹堑堡碑碣(上)
钦定卧碑
——在县城内东南隅明伦堂左畔。高五尺七寸,宽三尺五分;座高一尺,宽三尺六寸。正书二十三行,行二十九字。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已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者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同治六年八月□□□日,署淡水同知严金清恭录勒石。
新建台湾府淡水厅城埤
——在县城北门城下。西畔高七尺一寸,宽三尺四寸。座高八寸,宽四尺四寸。正书二十六行,行八十字。
赐进士出身、诰授朝议大夫、福建台湾府知府、前鹿仔港理番同知、闽县武平罗源三县知县、充嘉庆戊辰巳卯两科乡试同考官,浮梁邓传安撰。
赐进士出身、诰授奉直大夫、候补知州、借补福建台湾府澎湖通判署台防同知事、前连江县知县、充嘉庆丁卯癸酉丙子道光辛已四科乡试同考官,黄梅蒋镛书。
赐进士出身、敕授承德郎、福建台湾府噶玛兰通判署淡水同知事、前台湾晋江沙县清流等县知县、充嘉庆戊辰癸酉道光壬午三科乡试同考官,威远李慎彝篆额。
淡水厅治,距郡城三百里而遥。厥初环植莿竹为卫,故以竹堑名城。后又增炮台于四门楼上;生聚日久,周遭皆居民,四门如故,竹堑已有名无实。夫民保于城,无城何恃以固?台郡自南而北,若台、若凤、若嘉、若彰,或先、或后并仡崇墉;独淡水阙焉。道光六年,闽、粤分类之扰,淡水受害最后,而势甚岌岌。赖制府孙公东来,克奏肤功。去疾既尽,即请建城垣;捐廉千金以劝输将,得旨嘉许。时信斋李君慎彝以台湾令权同知篆,实肩其事。淡水民本好义,感信斋之实心保障,益赴功如恐不及。经始于是冬十一月,至九年之八月竣工。传安前后治郡,与闻是役之详。既已遹观厥成,可无文以应信斋请邪!
考「春秋传」,楚蒍艾猎城沂、晋士弥牟营成周,功皆豫立,不愆于素。古今事势不同,今南方城多用砖石,不似古之择地取土、峙干束版以筑,则无所谓平版干称畚筑、物土方、议远迩者。淡水其难其慎而兴斯役,欲求工坚,先朝料实。料之大,无如砖石矣。信斋念海外砖皆松脆,难以经久,内外两面易砖为石。石条采自内山、石柱运自内地,难计程期,欲如内传之毕事不过三旬得乎!淡城周四里,计八百有四十丈:即传所谓计丈数、略基址也。基底掘深寻仞,用石填实,然后层累而筑。下既厚,宅更安矣。计城高一丈八尺,基阔一丈六尺,顶宽一丈二尺:即传所谓揣高卑、度厚薄也。四里之城,约分一十二段,每段各派绅士督工。其自下而上分为三层,石条与细石相间;砌至五尺,乃用长石一道为眉。内外如一,中用三合土、碎石层层坚筑,至第三层乃砖石相间。城面铺砖,黏以石灰,不留罅隙。城垛共九百七十四座,炮台之建如前。其纵横曲直之布置,皆集群策而成。工用捐输,皆属殷户司出纳,不假手于在官:所谓属役赋丈也,所谓度有司虑、财用也。信斋相度有方,然戴星不常厥居。其朝夕巡视、谐协绅耆、奖励工匠并程劲积事以禀承于信斋者,则为竹堑巡检易金杓。信斋职任司马,易君为其属吏,殆传所谓书以授师而临以承令者乎!有城不可无池;城既毕,乃浚濠而桥其上,并为水涵以走潦水。向之竹,今既为城;向之堑,今复成濠。而又以其余力修治内外道路皆平,城工于是无憾。
信斋非擅聚米画沙之韬略也,惟是虑事必周、临事必果,积诚所动,人自无贰,乐于效命。故虽三年报竣,而人不以为迟;虽糜白金至十有余万,而人不以为费;虽聚绅韠蓑城,严寒酷暑无少暇豫,而人不以为劳。维亿之费,出于官捐者十之之二,余皆取于士庶捐助,虽计亩输粟、按船出算,而人不以为苛。盖惟公故溥师古而不泥古,讵仅无负上官之委任,并足副当宁之勤求矣。
溯台地初辟,北路最为荒凉。其植莿竹为城之徐君治民,为设淡水厅之第三同知,尚侨寓彰化;至王君锡缙,乃自彰移治竹堑;承其后者,即增炮台之杨君愚也。大约自南而北,无不如履虎尾,栗栗危惧。不谓六十年后,竟得苞桑之固、盘石之安若此。王君创建衙署于先、信斋创建城垣于后,皆籍隶四川之威远,亦一异也。信斋已升通守,复以获盗列荐简;大工之竣,仍须优叙。行见入觐天颜,必得显擢酬庸。民思旧德,雉堞即甘棠矣。
维时始终此役者:署淡水同知事、今升噶玛兰通判、前台湾县知县李慎彝,四川威远县人,嘉庆戊辰进士;署竹堑巡检兼司狱事易金杓,江苏仪征县人。总其成,则候选知县进士郑用锡、员外郎林国华、生员林祥麟。襄厥事,则副贡生刘献廷、州同职衔林国宝、监生吴国治、监生罗秀丽、监生周邦正、监生林德修、监生曾青华、监生苏国珍、监生郑琛、里人林维蕃、陈大彬、陈光义、王呈标、吴文锐、洪德梁等。官海外者,前署台湾镇事,金门镇总兵官陈化成,福建同安县人;今台湾镇总兵官刘廷斌,四川温江县人;前署台澎兵备道、今升陕西按察使孔昭虔,山东曲阜县人,嘉庆辛酉进士;今台澎兵备道加按察使衔兼提督学政刘重麟,陕西朝邑县人,廪贡生;前台湾府知府、今升四川成绵龙茂道徐镛,安徽桐城县人,嘉庆己巳进士;今台湾府知府循例引见、卸事邓传安,江西浮梁县人,嘉庆乙丑进士;署台湾府事、台防同知王衍庆,山东聊城县人,乾隆壬子举人。其乐输姓名,书于另碑。
道光九年(岁次己丑)秋九月壬辰朔、二十七日戊午建。
按此碑载在「厅志」卷十五「文征(上)」。『台郡自南而北』下,脱「若台」二字。『可无文以应信斋请邪』,「邪」讹作「耶」。『取土峙干』,「干」讹作「干」。『料之大,无如砖石矣』,「无」讹作「莫」。『四里之城,约分一十二段』下,脱「每段」二字。『奖励工匠』,「励」讹作「劝」。『虽糜白金至十有余万』,「白金」下,脱一「至」字。『无负上官之委任』,「上」字下脱一「官」字。『至王君锡缙』,「王」字上脱一「至」字。『民思旧德』,「旧」讹作「藩」。『监生吴国治』,「治」讹作「梁」。『前署台湾镇事,金门镇总兵官陈化成』,「台湾镇」下脱一「事」字。『加按察使衔兼提督学政』,「按察使」下脱一「衔」字。『前台湾府知府、今升四川成绵龙茂道』,「台湾」下脱一「府」字:今据原碑订正。
文庙碑
——在县城内东南隅文庙东庑后墙外。高七尺二寸,宽二尺五寸六分;座高一尺三寸,宽三尺七寸。正书二十行,行四十八字;双抬在内。
圣天子累洽重熙,声教暨讫,海隅日出罔不率俾矣。台,东海澳区也;自入版图来,人文藯起。台、凤、嘉、彰兴学建考,多历年所;淡距郡最远,向祗附彰考试。嘉庆十五年,制宪方恭膺简命,巡视台邦。时府宪汪前曾任淡水同知,素稔文风骎骎日上,嘱令绅士等就制宪递呈,援照江西莲花厅例,请奏设学。嗣奉部议行查,二十一年抚宪王复据实具奏,奉旨恩准二十三年开考。维时莅淡水厅事司马张公集诸绅士谋及劝捐建庙之举,诸绅士踊跃急公,佥曰「唯唯」。第思文庙之风水,关于文运之盛衰,非扶舆磅礡之所结、山川灵秀之所锺,无以为卜吉地也。堑有郭尚安者,邃于堪舆之术,诸绅士以设厅时曾选学宫基址在于城内较场地方,因就其地请而筹之,深得许可。凡大小规模、坐向之方位,皆其指画。郭君为人轻财重义,诸绅士谢之金,不受;且曰:『此庙一筑,淡之科甲蝉联,余之名亦不朽矣;金何足羡哉』!越二年戊寅科,郑子用锡果登贤书,为淡学倡。迨癸未科,且冠东瀛而成进士焉。自郑子登科启用两次以来,转瞬才八、九年耳,踵其后者文武联镳,齐名蕊榜;继继绳绳,焕然丕变。郭堪舆之言,信乎其不谬也!
是役也,倡谋捐建、不惮勤劳者:正总理则有林玺、林绍贤等,副总理则有郑用锡、郭成金等;若吴振利、罗秀丽、陈建兴、吴金吉、庄炳文共董其事,亦与有力焉。糜金三万一千六百有奇,不费公帑一丝。肇工于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告竣于道光四年四月初十日。盖自夫子之庙成,而淡始获睹整齐严肃之规也。
余来守是疆,适当落成之际。越日,斋祓谒圣,瞻仰庙貌,岿然一新。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夹其旁;外为棂星门,又其外为泮宫门,泮池在焉。周围缭绕,卫以丹墙。其礼门、义路,则出入之通衢也。庙之规模,斯略具矣。至庙之东边为明伦堂,后为五王祠。其教官廨舍,则建于旧文昌宫之左畔;礼乐器库附之。若此者,余既详览其地,又为深羡其人之争先好义、慷慨就捐,尤羡肩斯任日之克相与有成也。诸绅士缕陈情绪,请记于余,并求所以教之者。余谓黉宫为教化风俗所自出,厕其间者可徒拘拘于文辞之末哉!将明体以达用,入有守而出有为,为里党树典型、为国家宣德教;师道既立,善人愈多,庶无负我朝作养海隅之至意。官斯土者,有原望焉。余为详创建始末,并述其意以书诸石。捐赀之姓氏数目,则更勒一碣云。
道光五年花月吉旦,台湾北路淡水同知吴性诚撰记。
按「厅志」卷十五「文征(上)」载此碑。『时府宪汪前曾任淡水同知』,脱「曾」字。『授照江南莲花厅例请奏『下,脱设学。嗣奉部议行查,二十一年抚宪王复据实专折具奏』,计二十字。『凡大小规模句,「厅志」「大小」下有「之」字、今考碑文无「之」字,然观下句『坐向之方位』有「之」字,应是碑文脱。『郭君为人轻财重义,诸绅士谢之金,不受』,「厅志」脱「士」字。『越二年戊寅科,郑子用锡果登贤书』,「厅志」讹「二」为「三」。『陈建兴、吴金吉』下,「厅志」脱「庄炳文」三字,而多一「等」字。『糜金三万一千六百有奇』,「厅志」讹「三」为「二」而脱「一」、「六」两字。『肇工于嘉庆二十二年』,「厅志」讹「二」为「一」。『余既详览其地,又为深羡其人之争先好义』,「厅志」于「深羡其人」下多「羡其人」三字。『并述其意以书诸石』,「厅志」讹「述」为「书」:今谨依原碑校正。
武庙碑
——在县城南门内武庙东畔。高七尺四寸,宽三尺四寸四分;座高七寸;宽四尺一寸。正书十八行,行三十四字;双抬在内。
乾隆丙申秋七月,我皇上表章前烈、柔百神,典举褒忠,明禋咸秩。远惟关帝在当时力扶炎汉,志节凛然;史册所垂,不无遗美。爰颁谕旨,定谥「忠义」,裨补「蜀志」,传诸永久;正前史之微词,昭大义于旷代。大哉王言!其所以着神明而起顽懦者,莫盛于此。
维时台湾淡防厅治新建,关帝庙适告成功。盖厅治移驻斯境逾二十年所,地处荒远,一切规制阙如。今司马王公来莅,隐然念斯地荒则恒昧于所向,远则宜设教以神;遂亟谋建庙,用崇秩祀。竹城地颇闲旷,考卜厥址,倡捐廉俸,畴咨兴创,购材饩工,蠲吉具举。凡构享殿崇十有七尺,广三倍而弱;深如广之数而杀其一,门寝崇广以次递杀。左稍前为更衣所;后筑寮舍,司香火者居之。周缭以垣,全甃皆甓。及夫丽性之庭、合乐之榭,靡弗赅备。计费金钱八千九百有奇,十阅月而蒇事。自是,胆拜者肃然、过庙者怵然;年谷顺成,义回弭戢:信夫忠义之感召为甚神也。
尝稽帝言曰:『日在天之上、心在身之内,忠之谓也』。庄生有云:『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故非义,则忠不足以扶质而立干』。孟子言浩然之气,极之配义与道,比物此志也。际兹上溯神迹、仰绎明诏,实征忠诚义烈,昭垂万古。然则王公建庙之本意,洵属立政之大端,讵非凡有土地民人之责者所当效法也哉!
王公名右弼,字万长,号亮齐;山东济东县人。
乾隆四十二年(岁次丁酉)仲春之吉,福建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武陵朱景英撰。
创建试院碑
——在县城内考棚仪门外北首。高五尺五寸,宽二尺二寸五分;座高一尺,宽二尺八寸五分。正书十五行,行三十六字。
余以乙酉冬,调任新邑。越明春,适奉檄举行邑试;集多士于公庭,杂沓拥挤,无以严防范而重甄陶,甚非圣朝作育人材之意与士君子怀才欲试之心也。粤稽新竹为竹堑故址,其邑试先附于彰化;嘉庆十五年间,先伯祖勤襄公总制闽浙,巡视台疆,始奏归淡水厅治。迄同治十有三年,沈文肃公巡台,复请旨分置郡县。前人经营改设,具有精心;官斯土者,顾可因陋就简,听其校士无所而不为创建试院之举乎!
爰亟集款捐廉,谋诸绅,择县署之阳、地名巡司口者,平基定向、庀材鸠工,经始于夏五月、告成于月之辛丑。院宇凡三重,堂区规模宏敞,两廊列坐一千号。门楼前拱甬道,围墙井列。后建阁高耸,供奉奎星神像。计费番银八千九百八拾四元六角九点正有奇。
是役也,则有训导施天钧、府经历李继昆、典史傅若金、绅董林祥叆、林汝梅、陈浚芝、郑如兰、李联萼、高廷琛、陈其德等共商厥成,余何力之有!然窃冀诸生之发轫于斯者,日就月将,以经术为经济,勉为国家有用之才,俾学校扬庥而海邦生色;余亦可无愧司牧矣!是为记。
光绪十三年正月谷旦,补授埔里抚民通判、权知新竹县事桐城方祖荫立。
创建试院捐名碑
——同上。
今将题捐芳名数目,开列于左。计开:
一、新竹县方捐银一百元。
一、杜汉淮捐银三千元。
一、苏团芳捐银一千五百元。
一、林恒茂捐银四百元。
一、郑如兰捐银二百元。
一、蔡景熙捐银六百元。
一、李陵茂捐银五十元。
一、郑以典捐银一千元。
一、叶祥孚捐银二百元。
一、陈其德捐银二十元
一、高廷琛捐银二十元。
一、何、柳、万等生捐银九十八元。
一、黄照卿捐银一百元。
一、郭□合捐银一百元。
一、何锦泉捐银一百元。
一、杜镜滨捐银二百元
一、张维岩捐银二百元。
一、黄胜吉捐银一百元
一、林凤仪捐银一百元。
一、黄仕配捐银一百元。
一、张程材捐银六十五元。
一、陈凤岐捐银一百元。
一、陈万顺捐银一百元。
一、王瑶记捐银二百七十五元。
一、廖赞元本庄内因案赔款剩余缴捐银四百元。
一、郭程铭捐银二十元。
以上共捐银九千一百四十八元正。
光绪十三年(岁次丁亥)冬阳月谷旦立石。
光绪十五年孟冬之月,以修书院余款添盖中道川亭。特记。
重修明志书院碑
——在县城内明志书院。高一尺六寸五分,宽三尺一寸。正书三十二行,行二十一字。
邑侯桐城方公治新之三年,政和人清,百废俱兴;竹之父老群聚叹息,以为他侯莫逮也。旧治建置百六十年矣,而试院犹不立;侯首捐清俸,又大集资以治之。数月试院告蒇,两举邑试,得士皆称最。于是新士咸伟侯所为,而侯之礼新士也亦逾厚。
新有书院一区,为士课聚之所,前制府杨公廷璋命之曰「明志」。乾隆二十八年,邑绅胡君焯猷捐租舍宅,院之规模乃粗具。三十四年,郭君宗嘏续捐学租。迨四十六年,司马成公履泰改建今所。道光九年,李公慎彝重葺而新之。于是生童肄业之地益拓,来学者亦益广。道光逮今又五、六十年,门宇坍坏;厮役、釜灶、溷湢之属横陈呈露,无所敛避。官兹土者,咸欲治之,以费巨而止。侯既莅事,月试士于院;患其芜废,复谋于邑绅高君廷琛、陈君朝龙,集资庀材,大召匠徒,漶者新之、阙者弥之,增学舍若干所。构小亭一于敬业堂之前,旷其游观。经始于秋八月,落于冬十一月,糜白金八百圆。又以其余金二百五十圆,增筑试院甬道。久废之后,至侯而尽复其旧矣。
我朝胡文忠有言曰:『世未有不养士而能治民,亦未有不察吏而能安民者』。侯赋性刚果,豪右中慑,无敢齮龁其乡里者;胥役尤惮侯神明,未尝舞能骫法:故民安于侯之治若昵父母。而士之硕学高行者,侯又极力奖进之;厚其资给,课其殿最。又别储千金权其子母,以为幼童月课奖赏之费。三年以来,士民大治。今侯且去,而书院适丁落成之期;士有用以为叹,私冀侯之复来者。愚以为士民之报侯,当以名位高远为侯祝,勿留侯而徒为为吾新之私也。然而侯之精神教泽留于士林者,讵以侯之去而遂置之耶!故略举侯之政迹为文以记之,且以表去思之意云。
拣选知县壬午科举人林群玉敬撰,赐进士出身翰林院庶吉士方家□敬书。
光绪壬辰年六月望日,合邑生童敬立。
长和宫碑
我堑郊创建长和宫,由来已久。前殿崇祀天上圣母,而后盖则崇祀水仙尊王。庙宇亦自清肃,然径迂而曲、堂窅而深,未甚轩昂豁达。同治二年十二月间,公议将老抽分东畔店地重新起建,以为水仙王殿,其规模较为宏敞可观。爰询诸老抽分绅士,咸乐献其地;谋及新抽分绅士,则乐供其费。因倡是举以成厥事者,则职员林君福祥之力居多。
兹值落成,谨溯始末事由勒书于石,以垂不朽。
老抽分芳名开列
金和祥、金逢源、谢宝兴、林泉兴、金协吉、金集源、范殖兴、金振吉、陈振合、郭振德、金振芳、周茶春、吴金吉、陈建兴、金德隆、吴万德、王益三、吴振利、杨源发、金东兴、吴金镒、王振盛、王元顺、金协丰、杜銮振、陈振荣、吴振镒、吴万隆、金瑞芳、金瑞吉、吴金兴、吴万裕、林万兴:捐公店一座三进,计本银一千二百大员;又出佛银七百大员。
陈协丰:捐银三百大员正。
各船户芳名开列
金洽吉、金胜顺:以上捐银十六员。
张吉发:捐银四十员。
林德兴、曾瑞吉:各捐二十员。
曾复吉、曾万和、曾顺益、金庆顺:以上各捐银十大员。
金益胜、金振吉:以上各捐银九员。
曾顺成、曾振发、曾盛发、张和兴、陈镒隆、张吉盛、金顺兴:以上各捐银八员。
金顺盛:捐银七员。
许泉胜、曾顺吉:各捐银六员。
金泉顺、金瑞顺、金成兴:各捐银四员。
金顺安、陈捷顺、金新兴:以上各捐银三员。
总理:郑用鉴。董事:恒隆号、吴源美、吴福美、陈振合、郑恒升、李陵茂、郭怡齐、吴金吉、吴金兴、郑恒刑、郑吉利、郑同利、何锦泉、恒吉号、怡顺号、利源号、集源号、吴銮胜、振益号、振荣号、义荣号、曾德美、王和利、魏恒振、茂盛号、泉泰号、恒益号、义和号、正香号、胜兴号。
一、收老抽分店并缘共捐一千九百大员正。
一、收新抽分捐出佛银一千八百大员正。
一、收缘金佛银五百二十大员正。
一、总共收来佛银四千二百二十四大员正。
一、总计开出佛银四千二百二十四大员正。
同治五年(岁次乙丑)腊月□□日,堑郊众绅士同立。
獭江祀碑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给照管业事。
本年闰四月初八日,据本城廪生陈春元禀称:『伊獭窟澳船户金惠兴先年备价向童元勋公置鹿场芒头埔庄田业,以为北门外圣母祀田,历来贌佃收租纳课无异。共田经丈量一甲,并带大溪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年纳业户大租栗八石;东至林其回田毗连为界,西至林延黄田毗连为界,南至十张犁大圳为界,北至土牛沟圳为界。其印契经先人投交曾镒吉收存。不意事久年湮,人既云亡,其子及孙分枝茂盛,住取无从觅出,粘结禀请给执』等情。查此案先据该廪生具禀,当经批饬分别具结呈候核办去后,兹据该廪生取具郊户金长和并左右田邻林其回、林延黄各结续禀前来。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执。为此照给该契户廪生陈春元(即金惠兴)即便遵照,循前管业,毋得违混。须至执照者。
董事林文海督刻宝舟,金和成运儎。
右照给陈春元(即金惠兴)准此。
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五日给。
重修竹莲寺碑
——在县城南门外竹莲寺。计碑十四块,高一尺五、六寸,宽窄不一。中列捐户姓名银数及开用款项,条目太繁,兹不具载;录其碑文及年月,以存修建缘起。
竹莲寺者,竹堑东南之宝剎也。金山有面,冷水无心;虎峦耸峙,蜈窝俯临;隙溪纡回,荆桥幽深。地高三浙,胥峰与越水交辉;名号六合,铎韵共梵音互答。爱江山之佳丽,白叟句留;俯城郭之逶迤,苏公啸咏:翠竹金莲,灵有以自也。
自我堑开创之始,农人筑一小庵于御史崎之平埔,朝夕供奉世尊,甚有灵感。时有土番扰境,出没无常;世尊慈航普济,预先指点近处居民,出入无虞,得保于其间,至今遗迹着为观音埔焉。迨嘉庆年间,新兴庄居民杂处,朝廷设立巡检莅治。本城有庄仕德者,倡首捐资,遂移建于此地,今俗传为巡司埔。其寺坐向艮坤丑未,即立庄公为檀樾主矣。
越道光间,建立城池。诸董事等怅禅堂之穿漏、思旧物之维新,虞独力之难支、卜同人之是叶,改立坐向而重修焉。余于三春祭扫之辰、九日登高之节,即礼世尊,知其经营造(?)久,剥落荒多;柱础虽存,辉煌非旧。际时会之升平,备梓材而鸠庀。爰是邀同诸君同心协力,冒风踏雨,不辞跋涉辛苦;自癸酉年四月起,倡首捐缘。赖诸大宰官身(?)善信男女咸沾法雨均施,靡不乐事勷功,推诚报德;集腋成裘,重新修造。凭签立筶,再改旧向艮坤丑未,至十月间而完竣焉。庶几法鼓将沈而更震,经楼已堕而重新。噫嘻!始基具美,何难指日更新;众力易擎,自可崇朝而造极。将见坤维奠位,廿四庄顿消回禄之虞;震泽朝宗,千百年永获慈航之庆。谨记。
同治癸酉年十月□□日,董事陈长水等立石。
捐充竹莲寺祀业碑
——同上。
陈维经、曾呈敕、曾瑞德、林振财(即陈金钿)、曾天庆、曾长水、林辉壬同四合兴等商议,愿将此田园埔地等业喜充竹莲寺佛祖圣诞之资。其田址,在渡船头溪洲仔庄树林边,其东西四至界址在大印契内明白。现今被洪水冲坏为荒埔,日后如有浮成田业,听从诸董事开辟成田业,与四合兴人等无干。此乃诚心喜献,并无抑勒。合应批照。
同治十三年(岁次甲戌)三月□□日,诸董事立。
大众庙中元祀业碑(一)
——在县城南门外大众庙。高五尺五寸,宽二尺零八分;座高一尺,宽二尺五寸。正书十五行,行三十七字。
候补府正堂、摄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杨,为禀垦出示勒石,以垂永远事。
嘉庆十六年五月初八日,据衿士林绍贤、益川号吴振利、林光成、林元玮、黄联芳、陈建兴、吴金兴、王益三、金和祥、金逢泰、罗德春、张文吉、洪赞光、潘文助等呈称:『窃惟竹堑南门外大众神庙创建已久,每值中元佳节,向有兰盆胜会,以祀孤魂。近因捐题维难,废而莫举。贤等用是捐银九百三十员,买过潘文助北庄仑仔尾水田四甲七分,带园四坵,并厝五间,东至姜蔕生田、西至大车路、南至大圳、北至林珠生田,四至界址分明;充入大众庙,付首事轮流掌管,贌佃耕种,按年收租。除完业户大租外,余剩小租以为大众庙中元普施之用。但恐久而无稽,被人废坠;合将买契黏禀,佥乞电验恩准出示勒石,以垂久远』等情;计缴买契一纸。据此,查该生等公捐置产,助入大众庙以为中元祀孤用费,洵属善举堪嘉,合行给示勒石。为此,示仰合属诸色人等知悉:所有潘文助北庄仑子尾水田园屋已经衿士林绍贤等捐金买置,助入南门外大众庙,以充中元祀孤用费。首事按年轮管,毋许田邻侵占;亦不许庙祝私(?)侵用,盗典盗卖。倘敢故违,定行严拿治罪。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陈建兴捐银六十员。益三号捐银五十员。林绍贤捐银一百员。林光成捐银一百员。吴金兴捐银六十员。潘文助捐银五十员。吴振利捐银一百员。林元玮捐银八十员。金和祥捐银五十员。洪赞光捐银四十员。益川号捐银一百员。罗德春捐银六十员。金逢泰捐银五十员。张文吉捐银三十员:以上共捐银九百三十员。
嘉庆十六年五月十七日给。
大众庙中元祀业碑(二)
——同上。小碑数块,黏于右厢壁。摹搨中间开列被欠字号账码,兹不具载。姑撮录其首尾,以存梗概。
为乐充祀业,以垂久远事。
缘同治六年间,有本城恒义号(即麦悔官)生理倒罢,积欠和等众郊户银货账项,核算数千元,付悔再行整顿生理,按期摊还。不意账货复被侵蚀,仅存瓦屋四座;变价分还,十不偿一。爰是和等邀集众铺户人等酌议,愿将此瓦店四座充入南坛为祀业,以备历年中元费用之需。聚铺户等俱各心悦诚服,从兹勒石以垂久远。店契禀官存案。
所有乐充芳名,开列于左(以下各铺字号被欠账码不录):
收王作官癸酉年讨去店一座银……。
收陈南山官讨癸酉去店一座银……。
收厝税并利计银……。
对扣外,尚存银二百余元,厝二间。
捐充文昌帝君永租并会课田租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九芎林广福宫。
里人锺宝顺施出会课田租六石。
温新来施中元田租四石。
郡庠刘维翰施出会课田租八石。
贡生张云龙施出会课田租二石。
郡庠加六品军功宗卿刘维翰接办大约三十六佃人等遗下三、四重埔等处埔园,被人争夺年久,经翰出身极力吊回管耕,贌定租额二十余石;分拨十四石以为文昌帝君祭祀之用,又拨六石以为中元普度之资,又拨五石以为国王宫首油之需。一拨为定,永无加减。每年配纳潘卫社业主大租榖一石,勒石为照。
咸丰五年十月吉日,梯云社立。
九芎林文昌祠捐献地基并祀租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九芎林文昌祠,一名文林阁。
官九和献本庙地基一所。彭阿庆献外坪地基二丈。
彭武才充祀典租十五石。刘维翰充祀典租十石。
锺枝顺充祀典租六石。张云龙充祀典租二石。
林寿记充祀典埔一所。林其奢充祀典租一所。
彭开日、曾新魁合充祀典埔一所。郑益丰充祀典埔一所。
六合成充祀典园租银六元。
光绪二年十一月□□□立。捐建总董:彭殿华、林学源、陈鸿宾、邱学德。
明善堂经收德化社番大租章程碑
——在县城南门内义仓左畔。高五尺三寸,宽二尺二寸;座高九寸,宽二尺八寸。正书十五行,行四十六字。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富,为出示晓谕征收交纳事。
照得淡辖各屯番社之附近一带荒山圹地,向归各社番丁招给汉民开垦成田,约纳租谷,谓之大租;大社可收千余石、小社亦有数百石,是为番社公业。由本厅饬就该社公举妥番承充业户,名为番业户;责成经收大租,完纳正供钱粮,开销社中公费,按给番众口粮。惟收支各款均归该户一手经收,不准汉民干预,以杜侵蚀。嗣因业户不得其人,一经充当,即希图中饱,任意侵渔;如大甲德化社原设业户巧万珍病故,接充之巧联成虽有其人,乃系汉民买嘱顶替,弊窦百出。当经改立新章,将业户改为佃首,责成催收。其出纳各款,由大甲巡司及经管绅董监同给发办理在案。
兹据堑城明善堂绅董等佥禀称:『大甲德化社番祖业户,历年缠讼不休。先蒙提讯察悉,断归堑城明善堂绅董办理。嗣蒙核定章程,准给示谕印串;每年征收租榖,除给发番丁口粮、支用诸费以外,付堂作义塾经费公用:足见宪台慎重义举之至意。惟事经持久,诚恐复滋弊端。佥垦每年由堑城明善堂公刊串根征收,并乞勒碑定案,以垂久远』等情。据此,查德化社番租,前经议归该绅董督同大甲明善堂绅董妥为经理,嗣该绅等禀请公选妥人协佃坐地收租给粮。因恐人地生疏、玩佃抗纳,是以派拨丁胥并饬大甲绅董会同办理。兹据禀称,由该绅等公同刊串征收支放,专司其事,又属可行。除批示谕饬堑城明善堂绅董办理并饬差押纳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德化社佃首管下各佃户人等知悉:尔等所有历年应纳租榖,务须向堑城明善堂督收绅董交纳,掣串执凭,以抵课项诸费。不准仍向该佃首等私相受授,希图短折拖延。倘敢抗违,定即严拿究办,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同治八年九月□□□日立。
明善堂开销义举条款碑
——在县城南门内义仓右畔。高五尺四寸八分,宽二尺一寸八分;座高一尺零五分,宽二尺八寸二分。正书二十三行,每行仅存三十六字、或三十七字,以下皆阙。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以下阙),立定条款,谕饬遵办,以垂久远事。
照得淡辖各屯番社之附近一带荒山圹地,向归各社番丁(以下阙)租,大社可收千余石、小租亦有数百石不等,是为番社公业。由本厅饬就该社公举妥番承充业(以下阙)正供钱粮,开销社中公费,按给番众口粮。惟支收各款,均归该业户一手经收,不准汉民干预(以下阙)。即图中饱,任意侵渔;如大甲德化社原设业户巧万珍病故,接充之巧联成虽有其人,乃系汉(以下阙)分府察核利弊,创立新章,将业户改为佃首,责成催收。其收纳各款,由大甲司及堑城明善堂绅(以下阙)。据该绅董佥禀,复经饬差押纳,并出示晓谕各去后。续经本分府确查德化社年额收支存租(以下阙)侵蚀。即据绅董公禀前来。除批示外,合定条款,谕饬永远遵办。为此,谕仰明善堂绅董等即便遵(以下阙)条款,各义举认真办理。各凭心地,广种福田;毋许以私冒公,有名无实。至办理外嬴余若干,如(以下阙)该绅董等永远遵行,无稍懈忽,是为至要。切切,恃谕。
今将德化社年额收支存■〈剩,贝代月〉项下,酌定义举,核实开销各条款开列于左:
一、文庙大成又后殿、东西两庑每逢春秋祭丁,届期油香灯烛虔备足用,以昭盛典。
一、城内外庙宇每逢岁杪,各捐油香二元,以昭诚敬。
一、每月雇工检收字纸,由本堂酌给薪劳。其破碎磁器及瓦片上有字者,概行收检,无间风雨。
一、建设义塾,俾贫寒子弟无力栽培者从学肆业,免送修金,以资成材。
一、湳仔庄大路并暨西门外香山一带之冲衢,如有崩圯,及时修理完固,以便行人。
一、南门外义冢,如有无主坟墓穿塌者,即雇工修复,以安孤魂。
一、各处沙滩有浮尸飘流、白骨暴露者,随时雇工检埋,以免抛弃。
一、每年逢五、六、七等月,制造药茶、药丸施送,以袪暑疫。
一、地方如有拿获真正劫棺之盗,送官审明确实。其在场帮同拿获者,各分别酌量给赏。
一、遇地方事有关义举者,虽未经登列款内,该董事等不妨随时酌议举行,以广善行。
以上各善事,永远归本城明善堂诸绅董秉公办理,无稍懈怠。须至条款者。
同治八年九月。
义渡碑(一)
——在县署头门内福德祠口。高七尺,宽二寸五寸三分;座高一尺二寸,宽三尺七寸。正书二十四行,行六十二字。
尝思劳民期在利民,利民必先劳民。劳民者,未必尽利于民;利民者,无不先劳其民也。特民情惮劳而趋利,未利之而先劳之,民必滋怨。故子产孰杀之歌,先于谁嗣。此固从政之不遑恤者。
余尝三至台瀛,从事于师徒戎马间,周历南北。见夫曲溪陂泽,不可以梁、病于济涉之处甚多。迨丙甲承乏淡水,所属绵亘几四百里,所谓曲溪陂泽不可以梁者,未能悉数。其间土人驾舟以济,相安于定章者弗计。惟大甲溪块石层迭、支派杂流,水势西冲,直入大海;遇春夏盛涨,极目汪洋,诚险道也。此外如中港、房里、柑尾,虽险阻稍减,然或溪面广阔、或急湍汹涌,皆迫邻海汊,亦危险莫测者也。此数处、非无驾舟待济之人,大率土豪撑驶,藉索多赀;少不如愿,即肆剥掠者有之。行旅之受害也久矣。义渡其容缓欤!
余甫下车,即欲筹是举。顾与吾民周旋日浅,未信而劳,贤者所让,或恐贻以怨讟乎!适又重建文庙以崇礼教、增造书院以励英才,亦既屡兴大工重劳吾民,几卒卒无须臾暇,讵可复兴义渡之举哉!然继而思之:择可劳而劳,因民利而利,从政之道也。若义渡者,吾民所便利而乐劳者也,岂有惮劳而不从事者乎!余又何怨之弗可任也。爰集绅士、郊商、耆庶而谕以意,且先捐廉以为之倡。乃无弗踊跃乐输,不数旬共捐洋银八千九百余员。其不敷者,则搜罗充公租榖以足之。更于四要溪外,若井水港、盐水港一律设渡,共凡六处。又于堑南之白沙墩、堑北之金门厝,每于九月间各设浮桥以济,是又因地制宜者也。其捐项为置田甲,岁收租息以资经费。并将筹议置舟、选夫、岁修、工食一切章程存诸案牍,详明各宪,勒石以垂永久。
今而后,劳者安、利者普矣,怨讟余知其免矣。是则劳乃利之功,而利乃劳之验也;且劳于一时,而利于无穷也。利以余而成,劳由民而致,是余与民相与有成也。是为记。
计开章程项下:
一、大甲溪设大小渡船三只,大小渡夫三十名、中水五名、小水两名。每名日给工食钱一百九十文,年额共钱三百九十三千三百文。
一、房里河、柑尾溪设大小渡船两只,大小渡夫十一名、中水四名、小水两名。每名日给工食钱一百七十文,年额共钱三百千零九百文。
一、中港溪不分大小水,长年设大小渡船两只,渡夫六名。每名日给工食钱二百二十文,年额共钱四百七十五千二百文。
一、盐水港渡船一只,渡夫一名。半月给工食钱二百四十文,年额共钱八十六千四百文。
一、各义渡大小船只,每年共给修理器具等项钱一百零五千文。
一、年给金门厝、白沙墩架搭木桥工费洋银四十五圆。
一、井水港渡船一只,渡夫一名。日给工食钱一百二十文,年额共钱四十三千二百文。
一、中港溪渡船日受潮水冲渍,易于朽坏;按五年大修一次,共给工料洋银八十五圆。
一、每年给经承纸张、饭食洋银二十四圆,遇闰加给二圆。
一、每年给城隍庙香灯洋银二十四圆,遇闰加给二圆。
一、各渡夫工食应扣小建,留给闰月。
计开田甲租额项下:
一、置买民人廖看承典黄茶田业一段,坐落土名大姑崁内栅,年纳租洋二十四圆。
一、置买民人孙振洲田业一段,坐落土名东势庄(即枕头山),年纳租洋三百四十圆。
一、置买民人何一宽等田业一段,坐落土名芝兰保草山前山猪湖,年纳租洋一百圆。
一、置买民人余智祥等田业两段,坐落土名大甲龟壳北溪洲,年纳租洋一百三十圆。
一、职员高锺意等呈请岁捐租榖四十石折缴洋五十二圆。
一、业户林金福之孙林庆添呈请岁捐租榖一百五十石折缴洋银一百五十圆。
一、业户徐淡(即徐文彬),呈请岁捐租榖六十石折缴洋银六十圆。
一、佃民杨诸等呈请岁捐租榖四十石折缴洋银四十圆。
按「厅志」卷十五「文征」「(上)」载此碑。『不可以梁者未能悉数』,「未能」讹作「不可」。『几卒卒无须臾暇』,讹作「几乎无须臾暇」。『而利乃劳之验也』,讹作「而劳乃利之验也」。『且劳于一时』,「劳」字下脱「于」字:今据原碑订正。
义渡碑(二)
——同上。高六尺八寸,宽二尺五寸二分;座高一尺二寸,宽三尺五寸。正书二十八行,行七十字。
一、万顺寮董事□□货、隘首高阳等呈请岁捐租榖五十石折缴洋银五十圆。
一、业户陈有容(即陈五湖)原充石碎仑隘粮改拨义渡租榖洋四十圆。
一、番业户潘锐卿原充石碎仑隘粮改拨义渡租榖洋四十圆。
一、殷户张抛禀明岁捐租榖二十石零四斗折缴洋银二十圆零四角。
一、佃民叶标香(即叶阿崁)原充石碎仑隘粮改拨义渡租洋三十圆。
计开捐户姓名:
钦加知府衔同知淡水厅事山阴娄云捐廉银三百两。加主簿衔淡水竹堑巡政厅汪昱捐廉银五十两。礼部正郎郑用锡捐洋一百圆。加五品衔林祥云捐洋一千圆。职员周智仁捐洋五十圆。举人刘献廷捐洋三十圆。新艋泉厦郊公捐洋银一千圆。职员何宗焕捐洋一千圆。三重埔民公捐洋九百五十圆。监生陈毓英捐洋五百圆。堑城全长和公捐洋银三百圆。后垄众行铺公捐洋银四百圆。监生锺国英捐洋三百圆。摆接堡民妇廖刘氏捐洋三百圆。摆接堡民游阿印捐洋三百圆。中港庄民公捐洋银二百圆。职员姜秀銮等公捐洋一百圆。职员杨仰峰捐洋一百圆。监生方玉斌捐洋一百七十圆。业户徐淡等捐洋二百五十圆。堑城金瑞华捐洋二百五十圆。摆接堡民游朝阳捐洋一百圆。大甲金济川盐馆捐洋八十圆。廪生陈嘉猷捐洋五十圆。佾生巧化成捐洋五十圆。粤庄谢千五捐洋五十圆。艋舺陈悦记捐洋五十圆。海山堡民林信记捐洋四十圆。监生廖春波捐洋三十圆。摆接堡民简应都捐洋三十圆。职员王玺捐洋三十圆。监生林康捐洋三十圆。彰化举人林廷凤捐洋三十圆。彰化监生陈世辉捐洋二十圆。职员李应光捐洋三十圆。监生高玉峰捐洋三十圆。监生林俊清捐洋三十圆。贡生刘文进捐洋二十四圆。监生周云龙捐洋二十圆。贡生刘志杰捐洋二十圆。监生郑尚德捐洋二十圆。水尾庄民李殖春捐洋二十圆。田寮庄民郑合顺捐洋二十圆。艋舺林荣泰捐洋二十圆。艋舺杜远记捐洋二十圆。本厅粮、税总彭栋、周升合捐洋五十圆。中港总理叶廷禄捐洋五十圆。大甲总理林□捐银二十圆。监生王国珍捐洋二十圆。摆接堡民游登俊捐洋二十圆,艋舺珍瑞记捐洋二十圆。生员周应□捐洋一十五圆。乡饮宾林□□捐洋一十五圆。职员□□□捐洋一十二圆。粤庄□□□捐洋一十二圆。粤庄周启永捐洋一十二圆。监生卢世忠捐洋一十二圆,监生陈国珍捐洋一十圆。宛里西势庄□二妹捐洋一十圆。监生陈词裕捐洋一十圆。本厅典吏胡海捐洋三十圆。职员曾清华捐洋银三十圆。监生陈澄捐洋一十圆。业户王崇山捐洋一十圆。增生王奠邦捐洋一十圆。大加蚋堡周敦成捐洋一十圆。监生林启贤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新义号捐洋一十圆。大甲童生叶信辉捐洋一十圆。艋舺铺户铺济和捐洋一十圆。监生林修德捐洋一十圆。生员陈锡福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协泰号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新振兴捐洋一十圆。船头埔庄正李歉捐洋一十圆。本厅户书吕宜捐洋四圆。大甲等堡铺民长成、恒胜、金狮、振成、振泉、林宝、振胜、吴言念、瑞兴、活兰、苏监、林百达、大义、陈江、德春、复盛、万泉、德昌、金鹤、盛发、金凤、林□、茂兴、刘石、妹恒德、大珍、益胜、振裕、清源、陈传、饶双、宋清良、金源、林江、泉合、盛兴、金义、郑同、成美、陈基、吴补、王清和、柯夏、林四美、泉顺、林祖求、姚三槐、王克昌、恒义、合成、陈义、张妈喜、王金英、郭音、王义和、恒茂、许林养等五十七户共捐洋银一百六十四圆。粤庄铺民生监邱凤池、源升、元利、协和、万兴、协吉、荣发、德和、燮理、维新、谢智达、赖世权、复兴、恒义、振源、董振兴、万生、邱日山、锦和、振利、荣利、傅世恭、陈树基、何启德、邱瑞福、谢在宜、张福钦、吴立松、邱超梧、涂福佳、张三远、傅连尧、吴世英、何献华、施在清、何干华、徐成荣、谢佳华、刘必达、叶朝汉、罗福发、李新义、罗阿贵、黄任实、廖贵生、徐辉龙、锺声龙、谢海生、孩秀兰、邱子□、谢廷标、邱福生、温文增、林生开、徐鸿缙、李阿东等五十六户共捐洋银一百九十五圆。
大清道光十八年(岁次戊戌)孟春谷旦,加知府衔同知台湾府淡水厅事山阴娄云撰立。
湳子河义渡碑
——在县东北八里新社庄。高四尺九寸,宽二尺二寸五分,正书十八行,行三十六字。
署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五次翟,为蒙断归施,恳恩给示勒石,以垂不朽事。
照得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庄耆庄承裕、王建昌、黄宗旺等呈请义渡前来。竹北一堡,土名湳仔洋,有河一道。嘉庆元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呈明何前□□□□□□□□□□□□逆匪肆扰,渡船遭毁,行人维艰。兹茂祖等仍复举义重修建□□□□□□□□□□□□□。据此,除批准该庄耆等募船建寮协济外,合给示禁。为此,示仰合属士庶人等知悉:□□□□湳子河渡船系钱茂祖、庄承裕等呈请协济,急公便民。嗣后凡属土棍庄□毋□□□□□□滋事端;亦不许该渡夫窥外来面生,索取钱文。如敢故违,定即严拿重究,决不宽贷。毋违!特示。
计列各捐施渡夫口粮田租:
一、屯官钱茂祖捐施土名员山子水田五甲,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三十石正。又猫儿锭水田一甲七分一厘,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一十三石七斗正。
一、郎官林先坤捐施土名番仔陂水田七分,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二十二石正。
一、监生王廷用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职员王延昌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处士范昌睦捐施土名新社北势水圳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石正。
以上所施租榖,每年除□渡夫口粮五十二石,其外谷石存□修(以下阙),众佥殷实君子收理。其各庄捐金刊列木榜,张挂义亭,永扬芳徽。
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示镌。
湳子河义渡碑
署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五次翟,为蒙断归施,恳恩给示勒石,以垂不朽事。
照得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庄耆庄承裕、王廷昌、黄宗旺等呈请义渡前来。竹北一堡,土名湳子洋,有河一道。嘉庆元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呈明何□□□湳逆匪肆扰,渡船遭毁,行人维艰。兹茂租等仍复举义重修造□渡。据此,除批准该庄耆等募船建寮协济外,合给示禁。为此示仰合庄士庶人:湳子河渡船系钱茂祖、庄承裕等呈请协济,急公便民。嗣后凡属土棍庄□,毋滋事端;亦不许该渡夫窥外来面生,索取钱文。如敢故违,定即严拿重究,决不食言。毋违!特示。
计列各捐施渡夫口粮田租:
一、屯官钱茂祖捐施土名员山子水田五甲,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三十石正。又猫儿锭水田一甲七分一厘,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一十三石七斗正。
一、郎官林先坤捐施土名番仔陂水田七分,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二十二石正。
一、监生王廷用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租榖五石正。
一、职员王延昌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处士范昌睦捐施土名新社北势水圳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租榖四石正。
以上所施租榖,每年除渡夫口粮五十二石,其外谷石存普□众佥殷实君子收理。其各庄捐金刊列木榜,张挂义亭,永扬芳薇。
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示镌。
登瀛桥碑
——在县城南门外登瀛桥南畔。高二尺九寸,宽一尺五寸;座高一尺二寸,宽一尺九寸。正书九行,行二十字。
窃维道路之康庄,原以通行旅之来往;桥梁之造设,足以济跋涉之难辛。是以诗有「周道如砥」之词、书有「徒杠可成」之语也。我堑城自南门外至竹莲寺一带路途,羊肠偏仄,凹凸兼形,鼍梁迭架,危险如见。兹因竹莲寺重修告成,诸同人功力未及于此;梁爰邀我族人鸠集捐赀,重谋坚筑,不计费工;非敢云将以成人之美也,毋亦体此「修数百年崎岖之路、造千万人来往之桥」之遗意焉尔。
同治十二年十月吉日、候选道郑如梁、如云、如椿、如淇、如兰、如汉等泐石。
湳子庄万年桥碑
——在县北二里水田尾庄。高六尺,宽三尺三寸。正书十二行,行三十八字。
盖闻道路修则荡平足乐,桥梁设则险阻无忧。况以南北之通衢、为往来之要地,而顾令经斯土者履足维艰,好行善德者,有不慨然兴叹者乎!堑城北门外有孔道焉,自水田尾至湳子庄,绵亘不止一里。所有从前修筑,俱用零星小石乱杂堆砌。虽阴雨注湿,尚无泥泞;而历落崎岖,不免倾跌之虑。今则历久愈坏,而其间两头断截,为田间水道所通流;当时设有木桥,亦经朽烂。爰集同人倡义捐修,即日兴工砌造。中间纯用石板,夹以石块,倾者使平、窄者使宽,其桥板亦灿然一新。自此周行视履,咸庆康庄。所愿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则有举莫废,岂非有心人所属望哉!谨为序以泐诸石。
堑郊金长和捐银九十八元。郑用锺捐银九十元。郑用哺捐银三十元。吴奠邦捐银十二元。李锡金捐银四十元。陵胜号捐银十二元。源泰号、郑文谟各捐银十元。镒泰号、协裕号、德隆号各捐银八元。泉吉号捐银六元。万成号捐银五元。
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吉旦立石。
重修湳子庄万年桥碑记
——上有碑亭,在县北二里水田尾庄。高四尺八寸,宽一尺四寸;座高六寸,宽二尺二寸。正书十四行,行四十八字。
堑北,通衢也。山澳之溪,一十有八;有涉者、有舟者,有跨木为梁者。距厅治北里许,地名湳仔;有小溪发源内山,湍流海岛。每值水涨,奔腾洋溢,行人病之。昔人竖木成桥,以济行旅;然日暴雨淋,木质易朽。堑郊商民恒縻资修葺,终非久常之计。职员林君福祥来廨谒见,陈颠末,拟仿三江运河式,仍其旧址,累石为圆洞桥。余曰:「善」。用是倡捐廉银,林君任其事暨各绅郊共襄资焉。于同治七年四月吉日兴工,阅五月而事蒇,请额于余。余曰:『淡疆开辟垂二百年矣,熙熙攘攘,毂击肩摩,往来行人十倍于昔。前之建木桥已历年久,今易而石之,不亦有亿万年之巩固乎』!因颜之曰「万年桥」、征其久也、志其盛也。是为记。
同治七年(岁次戊辰)八月□□□日,知府衔、前署淡水同知严金清撰。
今开捐户芳名计列:
淡水分府严捐银八十大元。林恒茂捐银八十元。郑永承捐银四十员。金长和捐银一百大元正。李陵茂、陈振合、吴万吉:以上各捐银二十大元。郑恒升、翁贞记、恒隆号、金泉和、集源号、恒吉号、义荣号、振荣号、怡顺号、锦泉号、利源号、和利号、魏河清、郑吉利:以上各捐银十大元正。通共捐计银五百大元。
董事:林福祥、郑永承、林恒茂、郭襄绣、陈紫垣、魏河清、郑如堃、翁林萃、郑程材、吴士敬、李联英、彭衍庆、林文烂、王春塘、郑秉经、何祥瑞、高廷琛、陈联兴、郑如川、郑如铸、陈汉章、傅纯青、黄应祥、蔡朝阳、陈清辉、叶瑞阳、魏振鳌、王登云。
高枧桥碑
粤稽舟车之制,以济不通;而徒杠、舆梁,又以济舟车之所不可及也。故雨毕除道,水深成渠。昔先王诚以悯斯民之病涉,不惮经营以利济,意至良且殷矣。今圣天子建极,四海庆山川之安奠,万邦诵王道之荡平。惟磺溪之东,九芎林而入,有曰高枧,地枕西北、河界东南。周道逶迤,止争盈盈一水;旅况历落,盼断缈缈长堤。叹行人之心急足违,临流而返;悲过客之趋前恐后,望洋兴嗟。目睹斯况,情切难安。是以首倡有志,爰障狂澜;众皆乐捐,以安砥柱。行见此日梁成,无烦厉揭;从兹尽人利涉,不劳乘舆!用是勒石志诸君子芳名,共山高水长矣。
嘉庆戊寅二十三年蒲月谷旦立。林先坤、徐熙振等倡捐建造。
重修高枧桥碑
——同上。改名永安桥。
堑城之东,行二十里,名其乡曰九芎林。由公馆而上,其庄曰高涧。高涧者何谓?其地有高下深涧也。其路东达石壁潭内庄一带,北通盐菜瓮等庄,实往来之通衢。先年设架桥梁,由来久矣。迩年来桥柱倾颓、桥板败坏,亟宜修整,以济行人。爰是倡议重修。然依旧制以架木柱,水冲浸渍,易致朽败;不若结砌石脚、石磊,庶可以垂久远。众皆曰「善」。但工大而用繁,恐独力之难持,思众擎之易举。惟冀诸庄善信捐题乐助,共勷事美。行见先年善政,犹存然哉!
咸丰六年(丙辰)正月□□□日立。谢观连等重修。
重修高枧桥碑
——同上,改名长生桥。
窃思舟楫之设,所以济行人;桥梁之设,所以辅舟楫。故古者王政,凡徒杠、舆梁各成于十一、二月。我九芎林高枧桥梁建造,重修数次;内通石潭横山、外达堑垣府郡,诚内外通衢之桥梁也。但多历年所,几同折索。二三君子不忍其颓败,则议章程;各庄捐题踊跃乐助,随即鸠工建造。功同炼石,影若垂虹。春夏不至望洋、秋冬免其病涉,诸君子与有力焉。兹值桥成,廷伟邓氏援笔以记。
兹将绅殷等助芳名登明石右。同治三年(岁次甲子)季冬吉日,经理林上华、刘如栋、黄坤南等重修立。
申明亭碑
——在县署头门外北首。高三尺二寸,宽一尺三寸五分。正书,大小计五十六字。
申明亭凡钦奉教民敕谕,缮写刊刻,敬谨悬挂于申明亭。如有毁此亭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道光十八年孟春谷旦,加知府衔淡水同知娄云刊立。
新苗分界碑
——在县南四十六里接隘仔山。高二尺八寸,宽一尺四寸。正书,计六十五字。
前署新竹县正堂方、调署新竹县张、代理曲栗县林会勘定界:中港口达南港溪过接隘仔庄抵内山,溪南边归曲栗、溪以北归新竹县管辖。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日吉立。
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福德祠碑
——在县南三里余土地公坑山麓福德祠石壁。高一尺二寸六分,宽二尺六寸。正书二十四行,行十字。
城东南,皆山也。山之中有两坑、坑水互潆山麓。里人以祠福神颇灵应,因以土地公坑名。余每登山览胜,常憩息树下,见其草生意盎然、其水声韵锵然,觉会心之不在远也。登高以望,则巨浸汪洋、群山拱翠,又别有天焉。意神之所栖,殆以佳山水故欤!
爰商诸林君祥云,鸠工庇材,更新而拓大之;俾诸同好者,得以时游览于其间。顾或以地小为疑。余曰:一叶一世界。彼神眼色相俱空,亦何小之非大!董应举云:「从他五岳,我止八仙」;可知风景随处不同,妙趣在人自领。倘欲为樵夫牧竖之所舍,则其小之也固宜。然此特可为知者道耳。是为记。
道光癸已年蒲月谷旦,扬之高华。
宪禁冢碑
——在县城内北鼓楼下右畔。高六尺四寸,宽二尺九寸;座高一尺八寸,宽三尺八寸。正书二十三行,行五十一字。
署福建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张,为勒石示禁,以垂久远事。
案据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佥禀:『台地乃属界外荒山,凡无耕无赋之地、或畬或麓之区,均听流寓民人随处筑坟瘗葬,经于嘉庆年间钦奉皇上恩诏、大宪札行。即如我堑垣,自入版图,生斯葬斯,相安相乐。查乾隆四十二年间,息庄佃民及绅士人等先后佥请各前宪准以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山麓旷地并巡司埔、枕头山、蜈蜞窝、鸡蛋面设为义冢各在案。又蒙各大宪行饬,准以界外番山之金山面、大崎、双溪、青草湖、石碎仑、茄冬湖至盐水港、荖衢崎止,概为冢牧之地。至道光年间,李前宪捐廉买郭陈苏之土地公坑以东大崎、双溪口、金山面等处横直各三千余丈,以为义冢,俾民人随处埋葬,合堑久蒙厚泽。至道光十五年间,堑南界外之番山,有垦户金广福奉谕设隘堵御凶番,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连络七十余里。未垦以前,附近民人葬坟不少;自垦以后,藉垦混界,戕害甚多。破礶露骸,漫山遍野。为子若孙,谁不酸鼻;往来行旅,莫不伤心!虽经各前宪先后设立义冢,奈历年既久,生齿日象,各义冢已鱼鳞层迭。且被垦户藉垦需索,威逼迁移;稍拂所欲,辄加锥锄,盗挖碑记,抽灭骸礶。有力者用银买好,给予山批;无能者恳求还骸,尚不可得。纵令争较互控,反言物各有主。独不思皇恩广大,恩诏频颁;宪德高深,札饬屡催!是枯骨久沾厚泽,何市利竟敢居奇?实属上负皇仁、下悖宪章也。爰是相率筹议,将前定各处冢界,合请勒石严禁,毋许私垦田园、混占冢界,致藉垦滋端。即金广福所垦之处,有不堪为田园、不便以耕种之山畬巅麓,应听附近民人随便安葬;该垦户、佃人不得藉端刁难,亦不得恃为奇货,致起争端。即垦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陂圳者,亦应听人瘗葬。如谓垦费所需、隘粮攸关,似应酌给帮贴,或五元、或三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是否妥协,恳请鸿裁!佥乞恩准核案出示,勒石严禁。切禀』等情。据此,当经前分府朱饬差查勘,未据报到;本分府莅任,据该差高升、蔡云勘明各处冢牧界址及金广福承垦地方山场,逐一绘明图说,明白禀复前来。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勒石严禁。为此,示仰合属绅耆垦户、佃民人等知悉:尔等当知掩骼埋胔,古有明训;岂容藉端阻葬,任意践踏!自后如系山场埔地,经各前宪先后捐买义冢牧场界内,概听民人随处瘗葬。该处居民不得再行混占冢界,私垦耕种。即金广福垦界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坡圳者,亦应听人瘗葬。惟垦费所需、隘粮攸关,准予酌给番银帮贴垦户,或三元、或五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庶几生养有地、死葬有方,以安幽魂。该民人等亦不得在别人契买界内,藉端占筑虚堆,希图售卖渔利,致干查究。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咸丰元年九月□□日给。立冢碑人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同勒石。
示禁碑记
——在县城南门楼下右畔。高五尺,宽二尺六寸;座高九寸,宽二尺九寸。正书十六行,行二十八字。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施,为出示严禁事。
本年二月三十日,据举人矣士敬、生员陈朝英、梁昌年、陈朝龙暨绅耆、郊铺等佥禀:『合堑自入版图以来,迭蒙列宪捐廉置买及垦户开垦,先后奉谕设立义冢,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又巡司埔、枕头川、蜈蜞窝、鸡蛋面、土地公坑横直各三千余丈,又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联络七十余里,概准民间随处埋葬,有案可据,并泐石竖鼓楼下可考。近来南门口、巡司埔突有不良之人,立心不端。不特移界毁冢,栽种营私;而且私设小车,一车可驾一牛,不论崎岖平坦,牛可以行,车即能到,戕坏冢山坟墓孔多,棺骸暴露。伊等目击心伤,连名佥乞核案重新示禁,迅饬查拘严禁』等情。据此,查此案前因违禁戕毁,经前厅严禁在案。今该处又有奸民私设小车,戕坏官山坟墓,尤属可恶!急应示禁,以安窀穸。兹据前情,除批示并饬差查拘究惩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合邑军民人等一体知悉:自示之后,所有官山冢地界内,皆系民间埋葬棺骸;无论崎岖平坦,不准再行混占营私以及私设一牛小车,致令戕害坟墓。倘敢故违,立即差拘究治,决不宽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七年六月□□日给。
义冢碑
——在县南二里中冢小祠内。高四尺二寸六分,宽一尺九寸八分。正书十四行,行四十字。
玉厅宪倡立义冢序:
盖闻掩骼埋胔,记于「礼经」;祭冢立碑,传之古史:皆所以抚阴灵、安窀穸。自古仁人君子,未尝不于此兢兢致意也。予去冬奉檄渡台,分防竹堑;访诸父老,即稔南关外大众寺每于秋间有普度之举。近日公余稍暇,询其巅末,始悉二十余年以来,远近民人寄停骸罐,竟积三百余具之多。其间罐破骨残者有之、头颅暴露者有之;或男或女,为寿为夭。生前居处室家,各安其所;殁后飘零流落,环集于斯。碧磷青草,聚哭天阴,亦可悲已。夫死者长已矣,无能起白骨而肉之;幽魂无定也,雇可入黄土以安之。爰查义冢旧牍,去秋曾有里人呈请示葬,前任谕以三月为期。乃无有应期而为之者,毋乃悠忽而仍如故乎!再查大众寺旁有公山一区,平原爽垲,可以卜葬。然一切经费,筹款维艰。缘出薄俸以为之倡,尤喜幕中诸友赞成捐助。尚冀文武同寅、此方善士,共襄义举!昔东汉曹褒为射声校对尉,葬停柩百余所且祭之;陈宠为广汉太守,尽葬洛县城南骸骨:之二人者,子孙繁盛,简册照垂,为先代所美。予不敏,夙仰其高风懿行,乐与诸君共之。其骸罐之无标记、无可查考者,则先办理。其有标记者,仍出示如前,限以三月;过期不至,并归义冢。是事也,捐银以资经费、出力以为赞襄,皆出于好善之诚,原非藉以来福。书云「降福」,易云「余庆」;圣贤遗训,理固然也。是为序。
道光十六年(岁次丙申)仲春之告,润堂玉题于淡厅公应。
义冢捐名碑
——同上。高四尺二寸二分,宽二尺。正书十八行,行无定字。
义冢捐题姓名,开列于左:淡防分府玉捐银一百元。前任淡防分府李捐银十大元。艋舺营参府邱捐银二十元。北路右营游府祥捐银十大元。淡水儒学高捐银二大元。艋舺县丞赵捐银四大元。竹堑理刑厅汪捐银十二元。大甲分司高捐银八大元。北路右营副府曾捐银四大元。艋舺中军府欧阳捐银四大元。
厅署幕席:屠桂山捐银二十大元。杨晴江捐银二十四元。张春台捐银一十六元。包时仲捐银十大元。李文樵捐银十二元。章友凤捐银八大元。高杏村、朱承高、朱仲熏、周燮堂各捐银四大元。平成济、沈实庵各捐银二元。
厅署内、艋舺中军署内:李诠、李永清、欧阳春:以上各捐银二元。
原任广西柳州府林平侯捐银一百元。新艋泉郊金进顺捐银三十元。艋舺厦郊金福顺捐银二十元。
绅耆铺户:郑用锺、吴振利、曾昆和各捐银三十元。吴称其、金振成、周智仁、陈词裕、金广福各捐银二十元。郑长源捐银十二元。林元会、罗德春、刘联辉、李青云、逢泰号、陵茂号、源泰号、益三号、郑琨臧、春贞记各捐银十元。林长青、高华、镒泰号、协裕号、德隆号、郑藻亭、谢承烈、黄裕源、陈大彬、大甲、林逢泰各捐银四元。陈毓瑛、彭作栋、王丰瑞各捐银二元。张英石捐银一元。
道光十六年(丙申岁)仲春之吉,首事职员郑用锺、拔贡郑用鉴、职员吴称其、生员林元会、吴清江、铺户吴振利、郑武略、陈祖居、刘联辉、督修黄大华。
香山南势山冢牧碑
——在县城西门外三里牛埔恩隆桥南畔。高五尺二寸,宽二尺六寸三分。正书二十六行,行四十七字;台头在内。
立给垦批字竹堑社通事丁老吻、土目什班等,有祖遗下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香山南势山;东至隘口坑、西至姚家碑、南至狮头山、北至田园墘,四至为界明白。三面言议,其四至内付杨仕劝前去开垦耕种,三年以后每年实纳租粟四石,永为定例。保此埔地系吻等祖遗之业,与别社无干。如有别社争阻,系吻抵当,不干承人之事。日后佃人回籍,任从退卖、顶耕,业主亦不得阻当:此系两愿。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照。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日、立给垦批竹堑社……………。
福建台湾城守营参府沈,为籍番党占息业,呼乞移究示禁谕止事。
本年九月初十日,据竹堑南庄息佃黄雅、刘子周、倪大壮、曾政、黄光扶、陈招等具呈前事;词称:『雅等南庄息佃计户一百六十余家,年纳供课八百六十八石零。息业南迫高山、西通大海,全赖香山一抔山场牧牛输课,导水通流、灌溉田园。生斯葬斯,墓罗坟列。乾隆二十四年,地棍叶绍任等占垦;五月二十七日,黄□□以奸棍明谋事,赴分宪杨具控,亲临躧勘。十一月十八日,堂断绘图在案,不许占争。二十六年清丈,通报在案。岂料地棍杨劝等瓜分占垦,影藉竹堑社番给垦阻牧,截源止葬。众息佃经投明管庄官王、管事何成美、社番丁老吻到验谕止,禀宪在案。讵杨劝等八月十六日仍行强垦。窃息庄乃朝廷物业,恩宪为主;兼之审断铁成,而又佃管两世。今杨劝等罔上、藐官、殃民,罪通干天。合缴杨分宪断结内外存查案图呈验,叩乞恩宪大老爷移究,示谕禁止。众佃民沾恩,切呈』等情。据此,查此案先据管理庄务把总王得贵具禀前情到府,正在备移查究间;兹据前情,合就移究。为此,备移贵府烦依事理,希即查案差拘杨劝等严究示禁,毋许藉番批照,占垦息庄牧场,塞截水源;仍将拘究示禁缘由赐覆。幸勿延缓!望切望切。须至移者。计移送图一幅。
乾隆四十三年九月十三日移。
乾隆四十四年,蒙恩宪大老爷成(讳)履泰爱民如子,政比甘棠。五月十一日,堂断谕:『查隆恩庄南界之番山地方乃属划出界外之地,然界外番虽得垦些少,若准该番贌给杨劝一人垦种,难免将来成渐之端。今隆恩庄佃丁黄雅等既已情愿遵断鸠银五十元给杨劝为开垦工本之需,即着该原差前往查明园中现种何物,俟杨劝收成后,即日起耕,不许再种。所有黄雅等佃应缴银五十元,亦着速缴,以凭给领完案。嗣后该处番丁如敢再行招垦该地之事,定行拿究不贷』。此谕。
是功既成,肃肃雍雍,勒石遗民。生者含环,殽尸遍封;幽间荒埜,禽兽翱翔。云山茫茫,烟水苍苍;恩宪之功,山高水长。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谷旦,竹堑堡南庄众子民等同谨置。
员山子番子湖冢牧禁碑
——在县东十里头重埔。高五尺零三分,宽一尺七寸八分。正书。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张,为示禁事。
案据本城铺户陈泉源、郑恒利、张顺发、吴振利、林九牧、林庆算、吴嘉记、官志交、林美士、林瑞源、童高秀、张成珠、林其回、詹瑞业、林清隐、林廉逸、童士添、林福孙等佥称:『缘源等各承上手于乾隆年间合置员山仔番仔湖嵌顶埔地一所,以为各佃茔葬之地。四至界址,载明垦契;仍再立约分执,毋许股内外之人,藉占混开。无如日久弊生,每有恃强侵垦滋事。是以公议就原给四至界址,东西丈量九百三十丈、南北丈量九百六十丈,立石为界;存为各佃牧牛、贫民埋葬处,断不许股内外之人擅行私垦。一面禀请出示勒石,以垂久远』等情。当经饬查;嗣据该差保总理等查勘合置牧牛安葬之所,核与原立垦约丈尺相符,并无侵占窒碍情弊,绘图注说,并取其联名切结前来。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该处附近居民及业主佃户人等知悉:尔等务须遵照公议,即就四面所立界石以内,仍为牧牛之所;其余高阜之处,任听贫民埋葬。无论何人,总不得在于界内擅行私垦;其界址毗连之地,亦不许侵占寸土。自示之后,倘有藉端强占,滋事生端,一经指控,定行拘案究惩,决不稍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咸丰二年四月二十日给立。
立给垦批字人竹堑社通事丁老吻、土目什班等,有本社祖遣下埔地一所,坐落土名员山仔庄。无奈上宪配运无征,兼以离社远隔,社番不能耕种,始行招垦外,尚有员山仔番仔湖贌给温春上等五股内田头嵌顶埔地一所,东至山顶为界、西至大圳沟为界、南至坑沟为界、北至林钦堂及各佃头为界,四至分明。今有称林钦棠、曾日辉兄(?)等前来出首永给,备出埔底银一百五十元正,给为通庄牧牛之地;庄民业主不得重给别人佃,亦不得擅开。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给垦批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乾隆四十一年四月日,立给垦批字。
员山子番子湖冢牧申约并禁碑
——在县东十里头重埔。高四尺八寸五分,宽一尺九寸五分。正书十九行,行五十一字。立合约人林钦堂、曾日辉,为代众给埔,以便牧牛事。
今因遍处开尽,念及新庄牧牛无所。众议请堂、辉二人出首,向社给出垦单。番仔湖田嵌上埔地一所,土名员山仔,界址注明垦单。议定:价银一百五十元。其银照田园甲数开派,每甲名下派出银两若干,遂一注明约内。垦单系林钦堂收存,其埔是我同人永为牛场,日后约外之不得藉占,即约内者不得混开。至于各分田头埔尾,更不许侵越私己。日久倘有横起莫测之辈,众照数捐银,同力协攻,不得推诿。今欲有凭,合立约各执一纸存照。
再批明:垦单埔地银除出后,尚欠银四十一元,并洪名显名下不肯从众派出其银一十四两二钱五分,共该番银四十七两零五分。另众议就七十七甲均派,其银各自交完。立批再照。
始建业主范绍楝、詹瑞业、范绍纬、林美士、温继朝、林名山、詹申生、曾日辉、范千、陈夏艮、林仓壁、余肇奇、曾日恭、林德、林钦堂、洪名显、蔡庆、田启丰、曾嘉宣、田源茂、邹养、林济宽、温北。
承顶业主:郑恒利、林清隐、詹昆茂、林士廷、林□□、陈泉源、林廉逸、林庆请、罗德春、魏士章、张顺发、詹继昌、官志高、林福孙、黄士良、吴振益、詹德义、林成德、童义记、王士炎、吴嘉记、林其回、林泉兴、童泉盈、李江水、林九牧、林瑞源、郑武力、张成珠、林阿纳。
乾隆四十一年七月□□日,立合约人林钦堂、曾日辉。
窃思人生斯世,孰非无祖坟墓乎!然此牛埔内坟墓迭埋,但今之世,近来人心不古,徒知以锄草皮肥业利己,不顾他人坟墓(以下阙),不知损伤阴功之祸害耳。爰我众议演戏申禁,不许锄铲草皮。自禁以后,倘有恃强刁横违禁者,鸣众公罚银十二元。该银即存福德爷以为香祀需费,决不轻贷。兹此埔内安坟者喜助申禁捐题银员姓名开列,福量攸久欤!
经理洪漳活、范永昌题银二元。林礼贤、蒋成宗、邹寿浩、刘阿二、林庆景、林惟义、邹陈养、陈李福、林阿左、范庆星、彭云月、林阿意、彭阿春:俱各喜题银一元。
咸丰二年五月□□日申禁暨众等同立。
广福宫示禁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九芎林街鹿福宫。高四尺一寸,宽一尺九寸五分。正书十五行,行三十三字。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八次严,为晓谕严禁事。
本年五月二十五日,据竹北一堡九芎林庄生员魏缵唐、垦户金广福(即姜荣华)、职员刘嵩山、吴殿华、监生詹国和、庄耆郑家茂、吴金准暨股铺户人等禀称:『一保九芎林等庄自开辟以来,时近百年。其来龙发祖,原由麻竹窝至赤柯寮冈过一小脉,由是层峦迭嶂,始分枝干。先年择于公馆街崇祀文昌帝君及国王圣母,所以一保地方聚而居者不下数千家,葬为坟者不仅几千穴。前嘉庆二十余年,有棍徒将赤柯寮龙脉欲为斩凿,时幸姜秀銮、钱茂祖阻止。不料本年五月间,突有豪强又将赤柯寮龙脉擅行斩凿,经该庄绅耆人等踊跃力阻,始行停止。生等即将斩破处所雇工修补,备礼祭赛,安镇龙神。诚恐日后又被穿凿,则神明之宫坛庙宇被其害者难言,民间之家□坟墓受其伤者莫测。自此龙脉分出,该地并金广福等处无论大小龙脉以及砂手关阑等处,每多射利之徒,在人屋场风水架斩索银。非蒙严禁,贻害匪轻』。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仰合保绅耆、总董,居民诸色人等知悉:汝等须知地脉有关,凡有附近居民不许私行开辟掘毁,斩凿龙脉,致有贻害。自示之后,倘敢故违,定即严拿究办,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遵。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给。承郑璧。
三叉岽茶亭碑
——在县南二十四里。高三尺二寸,宽一尺二寸。共计正书壹百零捌字。
从来筑道捐金,全仰有夷之行;造石渡路,用昭无量之德。兹我三叉凸等庄,乃本山林岖岭,又兼出入要地。欲修平石路,不叹行人跋涉之难;然而工费浩大,非一人之能为!惟我联庄人乐助捐资,集腋成裘,所以能勷盛事,往来无不感德者矣。
光绪十二年五月,陈传龙黄荣和等立。
禁佐杂擅受民词碑
——在县城内北鼓楼下左畔。高九尺,宽二尺二寸。正书十六行,行六十一字。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王,为严禁擅受婪赃,以除民害事。
照得本部院奉命巡阅台湾,于本年六月初九日行抵淡水后垄地方,据职员刘万盛、邹宏庶等赴行辕呈称:『竹堑司李抵任仅及三年,得赃莫计其数。日日受民词,不问词之曲直,惟问礼赂若干;夜夜理民讼,不论讼之是非,但论朱价(珠,底作朱;今姑依原碑抄录)几许。曰半点,计银一十三,随封一元,虽极贫难免;曰全点,计银二十六,随封二元,纵少有也要。一点、二点者常事,五点、六点者岂无。原告约在前,审输终免受责;被害礼在后,质赢到底吃亏。情面未送,押发则累月经旬;关章既通,讨添则翻供覆审。细故微嫌,缓馈遗和息不准;穷凶极恶,急进奉结案批消。巡检已在署网吞,衙役又遍庄梭织。串土棍吓诈村愚,遂则免而拂则陷;代原告捏词构讼,既自禀而复自差。房书礼四元、五元居多,差数目十元、八元嫌少。分班水钱,千六定例;内司点烛,八百成规。卖牛粜谷,总是剜肉医疮;借债典田,悉属含冤负屈。至若班头分设六班两总,狐假虎威,遭滋扰者鸡犬靡安;弓役总计七十二卯,奴傍主势,被勒索者囊橐必倾:此固人人共见而共闻,家家敢怒不敢言』等情。本部院查佐杂擅受民词,固已大干功令;巡检多设弓役,显违定例。且巧立珠价名目,分别点数多寡,尤为婪索病民,实堪痛恨!夫「官中一点珠,民间千点血」;古人垂戒之言,何等深切!乃该巡检李华远即以珠价名色剥削民膏,殊属忍心害理!试以半点十三元、全点二十六元通年计之,正不知该巡检得珠几多点矣,更不知行堑之民洒血几多点矣。职员等词称卖牛粜谷、借债典田,所控良非虚语,阅之能不痛心。现经本部院亲提审讯,已据该巡检门丁蓝发、弓役曾兴供认属实,即李华远亦自认不讳。可见此外赃款尚多,必须彻底根究。此等贪墨之吏,断难一日姑容!昔人所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正为此也。除札饬台湾府会同淡水同知提集各案内应讯人证究明得赃确数,据实严行参办外,所有竹堑衙门珠价及随封书差礼、水钱、点烛各名自,立即一概永远革除。其冗设弓役并令裁汰,止许照额设数。其余各佐杂衙门,似此创立名目索取民财者,恐尚不少;合先出示,一体严行禁革。为此,示仰该佐贰杂职各官及地方衿士军民人等知悉:嗣后佐杂衙门应设弓役,俱各照额定之数安设。其民间一切词讼,不许违例擅受。如有设此珠价等项各名目,尤宜及早裁革净尽,恪遵法纪,共乃职(?)。自示之后,倘敢执迷不悟,阳奉阴违,许该衿士军民人等赴各上司衙门指名控究。一经告发或被访闻,定即严参究办:李华远即其前东之鉴也。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道光二十九年八月吉旦,众衿耆,街庄人等同勒石。
禁勒派买补仓谷累民碑
——在县城西门楼下北畔。高四尺八寸,宽二尺三寸;座高二尺,宽二尺八寸。正书十二行,行二十七字。
特授台湾府知府、福建遇缺尽先补用道、加八级周,抄奉钦命总理船政大臣福建巡抚部院提督学政丁为示禁事。
照得各属买补仓粮,例应在于粜谷处所按照时值就市公平采购,现买现交,不准指派累民;久经通饬在案。兹本部院访闻台湾府属各县往借买补为名,苛派业户承办,县中并未给价;递年就田匀摊,分上、下忙折价完缴。甚因收不足数,减折列抵交代:病国殃民,深堪发指。除一面查追外,合亟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台属吏民人等知悉:嗣后买补仓谷,毋论数目多寡,由官自行采办,不准颗粒累民。倘有承行吏书敢再勒派业户按照田亩缴价,许受累者指名禀究。除将该管官查参外,定当饬提该衙蠹立毙杖下。本部院言出法随,幸勿以身尝试,凛之切切。特示。遵。
光绪二年二月十四日给。淡水同知陈星聚奉文摹刻。
示禁自尽图赖碑
——在县治西门城下左畔。高五尺六寸,宽二尺三寸。座高二尺,宽二尺八寸。楷书二十一行,行四十九字。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丁,严禁自尽图赖,以重民命事。
照得自尽人命,律无抵法;而小民愚蠢,动辄轻生。其亲属听人刁唆,无不砌词混控,牵涉多人,意在求财兼图泄忿。本部院莅闽以来,查核各属命案,此等居多;而地方官不详加勘审,任凭尸亲罗织多人,辄即差拘到案。乡曲小康之户,一经蔓引枝牵,若不荡产倾家,则必致瘐毙囹圄而后已。公祖耶、父台耶,祖父之待子孙固如是耶?除严饬各府厅州县:如此后有将自尽命案滥行差拘良民以致无辜受累者,立即分别严参外,合行剀切晓谕。为此,示谕所属军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人命至重,既死不可复生;公论难诬,千虚难逃一实。况父子夫妇兄弟皆人道之大经,乃死而因以为利,是虽腼然人面,实则禽兽不如。本部院现经严加通饬,凡自尽命案均限一月审结。倘有耸令自尽诬告图赖等情,即严究主使棍徒,一并从重治罪;则尔等纵或自拚一死,总不能贻害他人。其亲属虽欲逞刁,一经审出实情,不过自取罪戾,亦无人肯与贿和。是不但死者枉送性命,不值一钱;即生者因此又犯刑章,更属无益有损。本欲害人,适以自害,徒为仇人所快;复何利之可图、何忿之能泄乎!试为反复筹思,与其枉死无偿,听他人之入室;曷若余生自爱,冀饱暖于将来!且本部院业经严禁书差需索,尔等如有身受重冤,尽可沥情控诉,并不须花费分毫;又何必自投绝路,至以性命博锱铢哉!嗣后务各自爱其身,毋得逞忿轻生,希图诈害。该亲属亦不得听唆诬告,枉费诪张!
兹将律例罪名,逐条开列于后:
一、子孙将祖父母、父母尸身图赖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期亲尊长杖八十、徙二年(妻将夫尸图赖人者罪同);功缌递减一等。告官者,以诬告反坐(杖一百,流三千里,加□□三年)。因而诈取财物者,计赃准窃盗论;抢去财物者,准抢夺论。
一、词状只许实告实证,若陆续投词牵连妇女及原状内无名之人,一概不准;仍从重治罪。
一、赴各衙门告言人罪,一经批准,即令原告投审。若无故两月不到案,即将被告证佐俱行释放,所告之事不与审理;专拿原告,治以诬告之罪。
一、控告人命如有诬告情弊,照律治罪,不得听其拦息。或有误听人言,情急妄告,于未经验尸之先尽吐实情,自愿认罪、递词求息者,果无贿和等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如有主唆,仍将教唆之人照律治罪。
以上皆系律例明文,何等严切。本部院当经饬属将此示泐石城门。尔等安分良民,如有实被自尽命案牵连者,准即摹搨石示赴地方官呈诉,以免拖累。各宜凛遵,切切!特示。遵。
光绪二年七月二十日给告示。
示禁牌
——在县城北门楼下右畔。高六尺四寸,宽二尺六寸;座高五寸,宽二尺九寸。正书二十二行,行六十一字。
钦加知府衔、特授福防分府、调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一级、纪录十次向,出示严禁事。
案据职员林汝梅、郑如梁、翁林萃、林福祥、举人吴士敬、林焕、贡生郑程材、郭襄绣、王庆元、郑如汉、李联超、魏春鳌、林亨嘉、生员傅以杨、郑泽霖、吴尚恭、郑如兰、郭镜澄、郭寿椿、郑如云、武生吴建邦、陈明福、职员高廷琛、杜廷辉、庄拱辰暨郊铺金长和等佥禀:『淡疆风俗,原系朴美之区;一切凶横强悍之习,素所未闻。迩年人心不古,词讼繁兴。分而观之,其弊不一;约而举之,其害有四:如母家藉女病故索扰、卖业找尽缠讼、总董诬良为盗、命案任意牵连。凡此四端,皆为害中之最。佥请示禁』前来。查核所禀各情,实为地方恶习。此系应禁之条,亟宜严行禁革,以杜讼源而肃法纪。除禀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合属绅耆军民人等知悉:尔等务各遵照后开示禁,互相劝勉,渐挽颓风;庶几各安耕读,共乐升平。倘敢抗违不遵,仍蹈前辙,定即执法严惩,决不宽贷。懔之!特示。
计开:
一、禁藉命索扰。男女缔姻,本期偕老。倘不幸而女先病故,则亦寿妖命定,与人何尤!在母家舐犊情深,固多痛悼;而婿家猝遭家变,岂无感伤!自宜互相劝慰,方不失睦姻之谊。岂容藉端居奇,带同小夫人等党众登门任意索扰。查恐吓取人财者,计赃准窃盗论,加一等治罪。嗣后凡有妇人因病身故,母家敢藉命索诈,带同小夫吵扰,定即一并严拘按律治罪。
一、禁卖业重找。典卖田宅,以契为凭。卖契必载明「永远杜绝」字样,立时投税,不得控找、控赎。典契必载明「年限届满,无力赎回,准予找价一次,换立卖绝文契。如受主不愿找断,应即取赎另售,亦不得强勒滋扰」:乃淡属买卖田业,契载不明、又多匿税,以致一业找价数次,被扰何堪!嗣后置买产业,如系卖断,务于契内照例注明「永远杜绝」,立即投税;是则纵有控找、控赎,或检呈新旧契呈验、或声明投税年月契尾字号,据实具诉。一经核实,立究诬告、免传买主,以省拖累。如系典业,必带上手印契将契尾存留出主之手,并于契内载明随带旧契几张。所典年限,自三、五牛至十年为准,不得过多;亦应议明登载契内。限满,催令取赎,或则找价一次,将契尾检出换立买契,投税管业。倘或不找不赎,亦即将典契投税;并将税费若干于契内载明,将来回赎,由原主听还倘(?)税,以免捏造假契。似此明定章程,原为杜绝弊端;敢有不遵,定即究处。
一、禁诬良为盗。各庄设立总董,原以捕盗卫民。如遇明火抢劫重案,当时袖手旁观,并不围捕;复敢诬良为盗,任意诈索,是卫民转以害民。即与强盗同科,犹不足以蔽其辜。嗣后遇有盗贼明火抢劫,该管总董、乡保急应立时围捕。如能获贼解办,所有衙门一切使用免费分文,本分府另当酌量奖励。倘有书役索讨规费,准予指名禀控。如再临时袖手不拿、事后诬良索费,定即按照强盗律治罪。至当场格杀贼犯,报官往验,倘有胥役藉端需索,并提究处。
一、禁命案牵连。寻常词讼,不准案外株累;人命重情,岂容罗织多人,牵连图诈。嗣后呈报命案,必须指明衅由、伤痕部位、在场见证、下手正凶,方准受理。如果稍涉含混、牵连多人,定提尸亲严究;并将牵控姓名一概删除,治以应得之罪。倘有胥差向尸亲勒索验费,并提重究。
同治十二年四月□□日给。
禁摊扣兵饷碑
——在县城内游击署头门外。高四尺七寸五分,宽二尺一寸;座高九寸,宽二尺五寸。楷书二十一行,行四字。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盐课英、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卞,严禁摊扣兵饷,以恤兵难而肃营伍事。
照得闽省台、内水陆各营兵制,前因饷薄额冗,未能整饬;经前任爵督部堂左筹议会奏裁汰老弱空粮,挑留精壮之兵加给饷银,责成该营镇将备弁实心训炼,朝夕操演,以期咸成劲旅。逮本部堂莅任,将通省水陆各营裁兵加饷次第核定,先后具奏。因查各营一切杂用,额设公费银两无几,不敷动给,率皆摊扣各兵月饷;甚而假公济私,任意克扣累兵,弊难胜言。用是,又随折议请增给公费。嗣准署福建陆路提督罗咨会,以所增公费尚觉不敷,复专案奏请续增,使营中各项用度皆有所出,不至复行摊扣,务使积弊永除。所有裁兵加饷及一再增给公费,永远巩除摊扣兵饷各缘由,节经分别抄录折稿,通饬知照;不啻三令五申,通省各营员弁无不周知。自应互相告诫,实力遵守奉行。各该镇将大员,尤应认真督率,严密稽查,用以挽颓风而收实效。乃上年先后访闻汀州镇标与兴化协各营备弁,竟敢复蹈故辙,混行摊扣;或藉称公费未经领到、或称公用一时无措,渐就兵饷匀扣;是经手粮饷不肖备弁、目兵胆大妄为,固干法纪;各该镇将之泄泄从事,稽蔡不严,亦属咎无可辞。当经分别奏参撤任革职,提讯究办。一面复通饬各镇协标营确查有无前项情弊,据实覆办未到。除再行催速查覆办并严饬各镇将随时稽察外,合再剀切出示严禁。为此,示仰所属镇标协营各将领员弁兵丁一体知悉:现在闽省水陆各营兵额均已裁减,所有裁兵之饷分匀增给存留,各兵之月饷均已敷赡养而资饱腾。至各营一切杂用,从前额设公费不敷支应,均就各兵月饷匀扣;现已通盘核计,将营中公费一再加增,足敷各营杂用。经造册咨部立案,不准再行摊扣各兵月饷,通行知照在案。凡尔经手粮饷备弁、目兵人等,自后务各恪遵禁令,不得藉词摊扣,重累各兵。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告发,定即严参提省究办。本部堂、院令出维行,决不姑宽,懔遵。特示。
本府莅任,奉宪面饬严禁摊扣,并本游府酌时准理宽免泛费,不许私收贴差。合行立碑垂示,倘敢仍蹈前辙或各弁兵具控,毋贻后悔!懔遵。特示。
同治十二年六月,御前二等侍卫拣发游府、署北路右营游府、世袭云骑尉增庆立。
附录(其文则碑,而其□则匾。此别为碑碣,「附录」)
平定三省纪略
——在县署大堂。木扁。正书。
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之;奚能独任斯事,故必分命岳牧,教养兆庶。诚能爱民如赤子,民亦敬官如父母,岂有干犯名义之事哉!若不知教养,听其游惰,及至聚众抢劫,不得不用兵讨捕;其实民则无知妄作,官则不教而诛。良民被贼屠戮,固深怜悯;即罗法之贼,亦不知所犯:岂非官失于教乎!官既不教民,则有奸诡之徒创立邪教。幼称弥勒,名踵白莲;敛钱惑众,治病烧香,妄谈祸福因果,愚民被其煽诱。丑类既众,遂思蠢动,到处鼓惑;并未易衣冠、立国号,不过意图劫掠子女财币,非有谋为不轨叛逆之心。遂于丙辰年辰月起于楚地,蔓延陕、蜀。豕突狼奔,蜂屯蚁聚;焚杀掳掠,无所不为。虽命将出师、练团集勇,奈旋翦倏起,东胜西逃,势如野火燎原,卒难扑救。朕夙夜焦愁,广询博采,集议而行,虚衷延纳。赖经略额勒登保、赞善德楞泰忠勇清贞,尽力筹办行间。谘将士效命疆场,不避险阻;而三省诸良民谊切同仇,知方有勇:追奔逐北于蚕丛,寒署饥馁,艰苦备尝。经七年之久,事始告成;擒戮著名首逆百余人、积恶头目数百人,扫除协从二十余万众,悔罪投首者亦有数万。而阵亡之将士以及被害之黎庶,更不可以数计。呜呼痛哉!
予受玺临轩,遭逢斯患,实予不德所致。然揆厥所由,总因大法而小不廉、上行而下不效,视官阶为利薮;不恤国计民生,惟思保位谋利。苟且因循,迁延疲玩。守牧既如此处心积虑,又何能体察小民之疾苦,自然视同秦、越矣。任吏胥作奸犯科,锱铢较量;是以致众怒沸腾,激而成变。官逼民反之语,信非谬也。幸邀天恩考佑,三省宁谧,万民复安。予益懔天命难谌、民碞可畏,治益求治、安益求安,兢业为怀,以期众姓咸登衽席,永为盛世之良民。语云:『经正则庶民兴』;是在贤守牧实心爱民,有为有守,除暴安民,道德齐礼。庶几可望太平,仰酬我皇考六十年治世之苦衷于万一。若有剥削小民,重利忘义,或自顾爵位,徇庇劣员,或自肥身家,凌虐黔首,朕必执法重惩,决不宽恕。若有政声卓越、善迹彰着之良吏,朕必破格录用,立加荣锡。咨尔内外臣工赞襄图治,公尔忘私、国尔忘家,上下交效,用巩我国家亿万载无疆之庆。是予之至愿也。
嘉庆七年(壬戌)嘉平下澣,御笔。署淡水同知鹿港同知臣吉寿恭录。
重修龙王庙记
——在县城南门内龙王庙。木匾。行书。
尝观天道好还,将兴必替;而神灵不爽,有感斯通。竹城龙王庙年久失修,同治壬申前厅向静庵司马求雨感应,因而倡措百番,欲为葺而新之;正虑一木难支,复属翁绅林萃出而劝捐。适今之林时甫京卿,是时主于翁氏之家,乐输番银二百枚。由是合得三百之数,付匠首黄天来总而修之。乃时既移而事去,翁绅故、向官迁矣;款难继筹,工亦中辍。原捐之款,亦不知孰是染指、孰为实需?不可考、无足征也。
余于乙酉冬权宰斯邑,物阜民康,雨旸时若。迨今春苦旱,遂率绅民向龙王虔诚而祷雨焉。未几,云霓洽望,霢霈均沾。如是乎报功崇德之心,合穰穰熙熙而不能自已矣。余方感神恩之普被而爱众志之可嘉,何惜分我廉泉,仰酬惠泽;复劝诸绅商士庶集狐腋以缀重裘,聚燕泥而营大垒。鸠工庀材,新其轮奂;丹楹刻桷,壮其观瞻。经始于是岁三春,历夏复秋而落成焉。于以迓天庥而答神贶,报既往而祈将来。我知来格来尝,永播四方之膏泽;一俎一豆,长留千古之馨香。岂不击壤而歌,咸乐大有之年而庆承平之盛也哉!
权知县事桐城方祖荫谨识。
爰将倡捐各绅商士庶乐输银数姓名,开列如左:
新竹县方捐番银二十元。林恒茂、周茶泰、谢谦利、郑永承、苏团芳、李陵茂、曾万春、郑时霖、叶鼎记、蒋瑞章、郑恒升、郑吉利、王义合、曾昆和、林振荣、梁占魁、魏泉安、郑利源、黄瑞利、范福兴、王和利、王义芳、魏益记、曾德与、曾荣发、何锦泉、陈泉源、金新茂、陈振合、陈玉衡、黄义龙、陈和兴、吴盛吉、陈广义、洪合春、蔡福镒、陈怡顺、金德美、陈恒裕:以上三十九户各捐番银一十元。
光绪十三年十月□□□日。
新建福德祠记
——在县城内明伦堂之左福德祠内。用木匾书。此记县于堂额,今附放「碑碣」之后。
厅有学宫,倡于嘉庆戊寅年;规模宏敞,气象矞皇:诚副我朝崇儒重道至意,而丕振士风于淡北矣。然宫墙聿焕,而富媪明神弗附以祠,似未臻于美备者。夫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其灵爽所在式凭;统府州县学宫咸知崇奉,独至我厅学则犹有阙焉。
余奉调司铎,视事数月,思所以卜地建造者;质之同人,佥曰:谋之其臧,则具是依。爰择旷土,鸠工结构,而国学生曾君青华独肩其任。计费白镪一百八十大圆。
是役也,以八月既望筑基,越十有二日已丑告成。于是恭迎神像以奠大厥居。从此朔望告虔,得乘其便。余故乐为记之。淡水厅训导晋江王承纬识。
道光已丑年孟冬谷旦。
新社采田公馆记
——在县东北八里新社,即新社番公所厅堂,祀福神、富媪。堂上有木匾一方,黑书。此记作记者,番佾生廖琼林也。记中历叙归化迁社始末,记笔尚雅。故附录于「碑碣」之后,以备考焉。
重建竹堑新社公馆,■〈林上豆下〉号采田宫。记其略曰:溯自我祖造基海岛,发迹蓬瀛。逮我朝定鼎,声教覃敷;至康熙年间,荷蒙皇恩浩荡,简命巡台大宪按临斯地,登朝拜奏,各按其方之名以立社之号。故我之社,始基于香山,继移于竹堑;固无异穴居野处、结绳纪事者也。及索迁至旧社,始营公室,纔入版图。厥分七姓:曰钱、曰卫、曰廖、曰三、曰潘、曰黎、曰金。为国新丁,屯守台疆,屡建巨功,扶国安民,如分封茅土、食邑采田者耳。至乾隆年间,乃迁斯地。三山发而中立,二水分而交流;左案狮头,右屏凤鼻。筑室于兹,因名之曰新社公馆,恭祀福神;有君象之体、独立阳明之用。故于嘉庆年间,山川呈纳禄之象;至道光年间,富媪亨蕃厘之光。无如咸丰四年天灾流行,闽、粤交戕,室毁人离,满目萧然。至同治年间,虽有一、二欲行倡首,毕竟徒托空言,祗见屋址徒存。是以爰集诸同人,准情酌捐,重建厥室。义取食租、番从采田,因号采田。经之营之,苟完苟美。虽不能呈翚飞鸟革之观,极竹苞松茂杰永垂不朽之称;子继孙承,长为不利之论而且立而酬功,尤愈作方坛而报本。今问记于予,予不揣固陋,聊撰斯语悬于堂首。识者勿以余言见哂!
光绪四年(戊寅岁)六月六日,经理廖琼林谨识。
犁头嘴山茶亭记
——在县东十二里犁头嘴山。
窃思犁头山北一带长途,四方接迹,上通淡水、下抵竹垣;已多车马往来,不乏旅商负戴。吾于此久欲建茶亭一所,以为驻足之区。虽数年以来有志未逮,而予心终不能忘。兹庚寅之岁十月既望,爰鸠工架造,并施薄田数亩以备汤资。则虽不能如义浆之重、仙露之甘,使七碗分来,已足解其烦渴;数椽蔽处,尤堪避乎雨风。其于吾当日之心,已可稍慰矣。至谓此亭足与苏公之「喜雨」、庐陵之「醉翁」并垂不朽也,则吾岂敢!是为注。
光绪十六年冬月吉旦,里人陈朝纲撰。
续广北郭园记
——在北郭园。
北郭园之作也,肇于咸丰之辛亥年。其始,不过居中建有厅事,前后门垣、庭院,旁及两廊、书舍房栊,规模毕具。而厅事后凿池通泉,上有亭、下有桥,荷花掩映,亦幽居之胜概也。然而嘉木美植,天地之菁华稍有未备。譬如富家大室,其堂厦虽灿然巨观,而人材未养、学殖多荒,空诸所有、閴如无人,良足慨矣!咸丰壬子,因就其地而辟之;分为内外两园,环栽莿竹、莳以名花,梅柳珍果无物不植。而其外则增建有时钟楼,为斯园出入之启闭。内有井,井泉味清而冽;不时可资灌园,兼足分沾里党。东廊后更设一厅事,上为八角楼与听春楼,巍然对峙。计自创始至增修,前后尚未及四年耳。而高者高、下者下,俯仰登临,森然异象,差云盛矣。
且夫盛者衰之所伏也,前者后之所继也。余自京都解组归,至今日而年近七旬;自恨少不如人,老终无用。犹幸得有区区之地,杖履逍遥;宾朋戚友问花、寻柳、看梅、倚竹、吟咏、啸歌,流连竟日,以快余生。异日子若孙相与指而溯之曰:『此吾先人退处旧游之所也。某花、某树,吾先人所爱护而栽培也』。尚谨守之,岂不休哉!所虑者,时运变迁,每见夫歌台舞榭一变而为荒榛断梗,或祖父有之而其子孙不能有。回忆四、五年前,畇畇原隰连阡累陌,时见农夫野叟扶耒骈肩。迄今而为文人学士骚客游观之所。以今视昔,犹后之视今。余安能料盛者之不变为衰,而作于前者即能继于后也!爰就其盛者记之,以为后者之鉴。
乙卯孟夏之月,北郭园六十八叟主人撰勖。
竹南堡碑碣
严禁差役藉端扰累碑
——在县南二十五里中港街慈裕宫。高四尺二寸,宽二尺二寸;座高一尺二寸,宽二尺七寸。上半正书十一行,行四十四字;下半正书十一行,行三十九字或三十七、八字。
福建巡抚部院徐,为严禁差役藉端扰累,以安民生事。
本年五月二十三日,据淡属竹南一堡监生庄文榜等禀称『佃耕中港田亩,久经勘丈立界。蠹胥、社棍朋结为奸,或唆番指佃占垦、或差禀村哑请丈请勘,每票入手勒索多金。颇拂其欲,锁禁栲打,迫民典产卖业,惨胜人命贼情;赴控又生波而作涌,陷害千般。小民膏血几何?难供无穷之海欲。禀乞革除捏禀占隐积弊,严饬勒禁』等情词到本部院。据此,查差禀一项,久干例禁。台地经大加惩创,小民流离。甫定之后,整顿初严,岂容若辈肆无忌惮,仍有勒索讹诈之事!此风断不可长。本部院到台已及半载,每阅呈词,控告差役索诈者十之三、四。除密访查拿外,合行通饬严禁。为此,仰厅(?)官吏即便遵照出示严禁,毋许差役捏禀陷害无辜。凡有拘唤人犯,务须分别事之大小,除命、盗及逆匪一切重情酌量选拨正身的役数名协同地保拘拿锁带赴审外,其余户婚、田土雀角细事或不得已而出差,止许正身的役一人传唤,不许任意多差或私带白役■〈扌禀〉打上锁,藉端吓索。至结案之后,立即追销本案原票,以杜其弊端。倘敢视为具文,致蹈前辙,一经察出或别经告发,惟先将该管官立挂弹章,将该役等杖弊一二,以昭惩创,断不稍有姑容。各■〈扌禀〉宜遵!该厅县将示禁过(?)缘由报查,毋违。须牌。
署台湾府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袁,为乞宪示禁详报等事。
据竹南一堡中港庄监生庄文榜等呈称:『缘榜等佃耕中港番田,系雍正年间垦辟之业;迭经丈量,毫无漏隐。三十五年,又经理番分宪张亲履勘丈立案,现给丈溢佃批据。奈蠹胥、社棍历任唆番禀丈,迭索难堪。榜等经赴抚宪大人呈请示禁,免遭禀丈。仰蒙体察舆情,加意整顿;一面剀切晓谕,一面严查禀报,仍便通饬各属一体严行示禁。现行文到案,毋许捏禀陷害等因。势得相率匍叩,伏乞恩怜佃民,出示严禁;详报镌碑,以垂永远』等情。据此,案照先奉巡抚部院徐宪牌檄,据监生庄文榜等具禀前情;合亟出示,再行晓谕。为此,示仰胥役社记人等知悉:尔等务须遵奉宪檄,各安本分。嗣后不许唆番捏禀隐匿占垦,瞒请勘丈,致滋扰累。倘敢故违不遵,或经察出、或被告发,定行尽法重处,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吉旦,竹南一堡中港、田寮庄、三座屋、流水潭、海口庄、东兴庄、香山庄众番佃同立。
劝中垄泉漳和睦碑(一)
——在县南二十五里中港街慈裕宫。高六尺四寸,宽一尺八寸。正书十五行,行四十六字。特授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曹,为中垄泉、漳和睦碑记。
天地之性人为贵,而人与人尤为同类而相亲。故同在一国则亲于一国、同在一乡则亲于一乡,无分亲疏、无分疆界。子夏「四海兄弟」之言,原不诬也。台湾生齿日繁,民风不古。而其势最凶、其害最烈者,莫如分气类而动干戈;有时变而闽、粤,有时变而漳、泉。粤人与吾异省者也,至同在台,亦台人而已矣;何分于闽、粤?若漳、泉,则同省者也。以全省而论,则府属相毗连而言语相通、往来相近者,莫如泉、漳。故无论丝萝缔好,有如此兄弟;即分域而居,而其间有泉人而派分自者泉、有漳人而派分自泉者,彼此均同一气。况迁籍来台,是又以两府而联为一府,且又以一府而同居一县,当不知如何亲爱、如何和睦;乃以变起一时,遂至秦、越异视竟如仇仇,此又令人不可解者也。孟子曰:『今有同室之人斗者,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往救云者,非助同室以为斗,乃劝而止之之意也。又曰:『乡邻有斗者,虽闭户可也』。闭户云者,谓夫乡邻有斗固与吾不相干属也。今以我泉、漳之人而同居淡水之地,其视嘉、彰诸属,即乡邻也。使其同室操戈,尚当及时救止;乃往往以乡邻之起衅,因而闻风震动,同室异观。其始也,彼此互相搬移;其继也,中于奸徒之煽惑。变生仓猝,祸起无端。迨大宪按临拿办,而村墟已成焦土,死伤横积如山。至是,而始悔当时苟其闭户静观、同心约束,万不致此,亦已晚矣。
我中垄蕞尔微区,泉、漳杂处。前经历遭变乱,元气于今尚未尽复。近因彰属分类,街庄同人恐蹈前辙,互相保结,安堵如常。惟联盟结好已成于一日,而库乐和亲须期诸百年;爰勒贞珉,以垂永久。所愿自今以后,尔无我诈、我无尔虞。不惟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共敦古处之风;行将睦姻任恤、耦俱无猜,同享升平之乐,岂不休哉!是为记。
道光二十四年(岁次甲辰阳月)谷旦。
劝中垄泉漳和睦碑(二)
——同上。高一尺四寸,宽一尺八寸。
窃惟台人以分漳、泉为亲为仇,吾不解。试问外祖与乡亲二者孰亲?母子与乡亲二者孰亲?夫妇与乡亲二者孰亲?母舅与乡亲二者孰亲?外甥与乡亲二者孰亲?岳父与乡亲二者孰亲?女婿与乡亲二者孰亲?表兄弟与乡亲二者孰亲?姊妹夫与乡亲二者孰亲?姑丈与乡亲二者孰亲?师弟与乡亲二者孰亲?必皆曰:此吾母也、此吾外祖也、此吾舅也、此吾甥也、此吾妻也、吾女婿及表亲也,安可论于乡亲。若然,则有亲更亲于乡亲也;夫何分漳、泉之有?不然,必欲分,则于同居共室目前母妻而先戕贼之曰:尔非我乡亲也。类而推之,皆无亲戚矣,禽兽何异!是为劝戒。
道光己酉年六月□□□日,职员叶延禄敬立。
五福桥碑
——在县南三十里中港渡头。高四尺七寸,宽二尺;座高一尺二寸,宽二尺八寸。碑文正书五行,行四十八字;捐资姓名多残阙。
闻之寒冱无惊,共仰王朝之制;乘舆有济,群钦宰执之仁。聚石则为徛,横木则为彴。此王者所以有因天之时、乘地之利,以尽人之力而建为桥梁者也。
兹堑南由中港而下、后垄而上,有中港渡与联者;又有五福埔长一千余步,内接长溪、外通大海,水涨则溢岸汪洋、水低则濡泥黏滑,既有厉揭之虞,复有颠危之厄。行人至此,几叹迷津;游子于斯,难禁裹足。爰是连集后垄、中港等处诸富绅,铺户等乐助捐金,共襄义举;推积土石,成建长桥。仍因是埔之义,而名曰五福桥。自成而后,人免褰裳之苦,差同雁齿排连;旅无灭顶之忧,何异鳌梁特起!用是美嘉号于千秋,结遥情于万里云尔。
增生郑如兰捐银六十元。职员杜祥喜捐银四十元。林恒茂捐银三十元。郑颖记捐银二十元。大甲林印山捐银十元。贡生林亨嘉捐银十元。生员陈绍熙捐银十元。后垄益胜号捐银十元。后垄泉安号捐银十元。獭窟曾元舵捐银十元。贡生陈思铭捐银十元。监生陈武生捐银十元。中港洽成号捐银十元。吞霄汤川盛捐银六元。獭窟曾克■〈虫每〉捐银六元。中港恒安号捐银六元。后垄益兴号捐银五元。汛官徐得高捐银四元。中港林森观捐银四元。方启贤捐银四元。杨檀捐银三元。鳌头元荣号捐银二元。振昌号捐银二元。金得胜捐银二元。仁春(下阙)……。春源(下阙)……。裕成(下阙)……。荣兴(下阙)。……振兴(下阙)……。恒成(下阙)……泉利(下阙)……。和安(以下皆阙)……。
董事:陈思铭、林亨嘉、杜祥喜、林祥瑞。
同治十一年阳月吉旦,众绅董建造石碑。
老衢崎修路碑
——在县南十七里老衢崎顶旧官路旁。高三尺八寸,宽一尺四寸。正书,计一百三十一字。
尝思道路之修,所以便行人之来往。兹老衢崎南、北两岭为行人往来大路,因被山水冲坏,险阻崎岖;且路道窄狭,行旅维艰。爰是集我同人,俱欢心乐助,共成义举;雇工修理完固,俾行者无跋涉维艰之叹。是为记。
今将乐助姓氏开列于后:
猫里谢秀葛、陈玉珍号、胡振德号、陈增英、郑文略、职员郑用锺、监生郑用哺。
道光十八年三月□□□日同立。
移建老衢崎路碑
——在县南二十二里山寮庄官路旁。高二尺六寸三分,宽一尺一寸五分;座高七寸一分,宽一尺八寸。正书,计二百二十八字。
计开捐银花名、支用工料银数,开列于右:
新竹县正堂徐捐银四十元。竹堑盐局始委员沈捐银三十四元。新竹隆恩馆洪捐银十元。中港隆恩馆郑捐银五元。强恕堂陶捐银二元。履泰堂周捐银二元。承敦堂俞捐银十一元六角。留余堂王捐银四元。邱陈发、刘建勋各捐银三十元。
置铁锄等器共银十五元。造冷水坑桥板料银七元。牙祭用银四元五角。工首督理给劳金银六元。谢土牲礼等银十五元八角。刻石碑工银三元九角。支用雇工大一四一工、小五八八工:共计银一百十六元四角。以上共计,支用银一百六十八元六角。
光绪八年十一月吉日,绅董陈其德、许宗濂、陈恩铭、叶楚、王炳干、许拱辰同立。
竹北堡碑碣
新埔文昌祠碑(二)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文昌祠。高三尺四寸,宽一尺七寸。正书十六行,行三十二字。
今夫天地菁莪之气,因时而始泄其奇;圣神教泽之功,得地而益宏其化。余前于乙末乡试后停车此地,主林有朋兄家,款洽甚殷。次年,即延请教读,择茅屋数间为教读地。居是者三年,觉藏修游息,胸次洒然。乃知读书之人,贵得其地;菁莪造士,域朴作人,有由然也。
丁酉冬,即与门人商酌,契买屋地用去价银四十八两有奇,以为后日崇建文祠、教育人材之基。己亥乡试,幸登贤书。圣神默佑之灵效,固如是之速哉!圣□广大,莫可名言;亲沐教泽,感怀弥切。爰于癸卯之春月,席请各众信前来;时则有若滋婉郭兄、懋斋刘兄及廖朝淑、林祥征、苏景文诸君等踊跃从事,劝题银员约八百有奇。夏四月而兴工,经之营之,高下长短布置得宜;越十有二月而文祠成。噫!观止矣,蔑以加矣。
夫地以人灵、圣以时显,而此名胜之地,至今而始发其光。其殆有圣神之灵爽默相感召,非人力所能为者也夫!是以乐而为之记。
今将所买屋宇、地基名字开列:
陈学光喜题银十元。刘正宗喜题银十元。廖朝淑喜题银十元。林庆安喜题银十元。林透青喜题银十六元。张有诚喜题银十元。魏仁开喜题银十元。
经理:林祥征、苏景文、廖朝淑。副理:刘德昭、杜三赐、潘荣光、李锦琅、张化龙、刘云从。
道光二十三年,己亥科举人陈学光拜撰。
新埔文昌祠碑(二)
——同上。高三尺三寸五分,宽一尺七寸。正书十六行,行三十二字。
林祥征题银一百五十元。苏景文题银一百三十元。廖朝淑题银一百三十元。林尚宽题银六十元。杜昆岗题银四十元。陈超学题银四十元。新荣和号题银三十元。顺茂号题银十二元。范汝舟题银二十五元。李锦琅题银二十元。范绍腾题银二十元。范钦福题银二十元。刘明耀题银十六元。羗秀銮题银十六元。邱来生题银十四元。刘□□题银十四元。张琳志题银十二元。曾琳发题银十二元。张经魁题银十二元。陈阿辛题银十二元。陵茂号题银十二元。刘云松题银十二元。詹志警题银十元。黎太平题银八元。廖光景公尝题银八元。廖洪灯公尝题银八元。陈清华题银六元。新文昌祀题银六元。何俊享题银四元。锦源、捷兴号、大春号、永兴号、张宗和、刘德昭、潘荣光、谢千五公尝、陈荣寿、刘世城、郑吉昌各题银四元。刘守器、杜国香、曾国祥、朱景山各题银三元。刘承发、刘承立、吴丙生、蓝阿桃、范连生、苏阿鹏、赵阿生、林辰元、杨钦怀、谢阿奇、刘石进、林进琇、严江海、刘亮兴、黄佛寿、范阿琳、赖璇、赖久连、刘长亮、徐久昌、谢振益、何本干、魏和义、彭天佑、彭玉卿、黄台贵、黄六合、徐瑞全、陈盛元、陈旺玉各题银二元。陈进秀、黄振祥、邱发云、詹庭叙、张开旺、李同茂、刘阿海、黎拔扬、王阿妹、李成庚、曾金鉴、李泳顺、赖永进、赖修龄、赖连兴、赖庆堂、赖闰官、赖德和、赖久卿、赖久业、邓观奇、林德、林庆恩、林礼贤、林忠贤、彭武财、彭发海、彭士龙、陈秀振、陈振兰、刘传荖、刘龙光、范世昌、范俊龙、叶阿明、詹继昌、詹志勇、余李佑、官与清、官志高、曾国庆、万科秀、黄乃露、徐朝正、叶淋贵、徐华生、王启昌、罗碧仁、张仕劳、陈阿梅、曾文节、李福玉:以上各题银一元。
重建新埔文昌祠碑
——同上。高五尺七寸,宽一尺四寸八分。正书十二行,行六十三字。
圣天子兴文教而风行海表,率土普天罔弗祗顺德意,思自濯磨,以仰答文治。岁春秋二仲,耀奠先师兼隆文昌之祀,其所以风示天下,甚彰彰也。夫帝君文章司命,三年大比,丹桂之籍,实秉权衡。文士厕身艺林,读圣贤书,可弗思所自来欤!
兹新埔街前有蕉岭孝廉弼兹家先生会同人而踊跃建造文祠,虽庙宇堂皇,历多年而栋宇颓废,晨夕可虞。廪生蓝彰、刘锦标等倡首捐之,立念重建;邀予出身协副理蔡景熙等相为调停,欲从此兴工。惜捐题有限,土木之费不敷颇多,予遂出所有以助之;庶竹苞松茂,始告厥成。由此推之,将见折桂者紫阁先登、采芹者青云早步;人文蔚起,科甲蝉联:此后不诚大有厚望乎!是为序。
又将捐缘芳名,并列于左:
潘澄汉捐银二百四十元。张瑞和捐银一百二十元。詹崇珍捐银一百二十元。刘廷章捐银一百二十元。蓝行行捐银六十元。朱廷有捐银六十元。范逢熙、徐德芳、詹宗鉴、范国桢、老文昌尝、黎有平:以上各捐银四十元。钱琼秀、范锦尤、曾选荣、叶锦香、刘和秀、罗利昌:以上各捐银三十元。叶灶生、罗金禄、长胜号、范汝相、温林赐、文兴尝、高有增、范嘉猷、范国珍、范嘉谟、张长生、黄国光:以上各捐银二十元。詹渠源、蓝彤、吕福盛:以上各捐银十六元。曾如济川、苏锦荣、刘维岩、曾逢春、徐绍濂、陈泰兴、张望荣、胡永兴、何振干、陈维桢、彭源春、林景祥、许廷辉、张龙油、潘荣祥、何进发、刘天德、张木昌、陈顺廷、陈良文、张德煊、张兴仁、苏焕章:以上各捐银十二元。刘国桢、林茂堂、毓秀尝以十各捐银十元。
光绪七年(岁次辛巳)六月□□□日;陈朝纲敬立。
重建新埔街广和宫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九寸九分,宽一尺七寸五分;座高九寸三分,宽二尺一寸一分。正书十八行,行四十一字。
尝思「礼」隆享帝之典、「诗」歌作庙之文;是知礼神莫先立庙,而创前尤贵继后也。兹我新埔有广和宫,由来旧矣。稽其所崇祀者国王,凡水旱凶患皆祷之,威灵实有难以缕述者。至于创始何人、肇基何日,姑弗深考。第见其垣宇荒凉、阶庭局蹐,且细察其建造规模又与庙宇体裁不合,此恐非所以尊神灵以昭诚敬也。予等因于己未年八月间,请各众信等劝其事。幸一时同志者不少,遂以力捐题置地基,踊跃而从事焉。集腋成裘,已觉爰众而爰有;涉渭为乱,何须取厉而取鍜。惟见经营之月,约阁阁、椓橐橐,鼛鼓弗胜矣;筑登登削凭,百堵皆兴矣。越十月,而庙宇庆成矣。斯岂非神灵默佑之速乎!由是观者佥曰:大木良材,壮厥巨观,制作实备前人所未备;内莹外宣,昭兹宝相神灵,亦崇曩者所未崇。噫!观止矣,蔑以加矣。予曰:微众人之力,曷克臻此!所愿从此时和年丰而肥腯有告,民康物阜而灾祲无闻。同居福地,共戴神庥,其亦可乎夫!是以乐为记云。
先年,建造庙宇经理人:范殿拔、邱国球、郭凤长。
贡生苏景文题银二百元。贡生陈朝纲题银二百元。信生范唐贵尝题银贰百元。贡生张云龙、张云霞题银一百五十元。监生刘潮源题银一百元。信生荣和号题银一百元。贡生蓝茂青题银七十元。信官林占梅题银五十元。监生吴庆荣题银五十元。信生金和号题银五十元。监生詹崇珍题银四十元。张武和题银四十元。严永兴题银四十元。胡永兴题银四十元。
总理:贡生潘荣光、职员曾铭颜、监生林庆和、贡生苏景文、监生刘潮源。
副理:贡生陈朝纲、贡生张云龙、贡生蓝茂青、职员刘龙光、职员林仕房。
同治二年(岁次癸亥)□月,新埔众绅士等敬立。
新埔广和宫祀租碑(二)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五寸五分,宽一尺二寸五分;座高八寸五分,宽一尺七寸。正书八行,行三十一字。
立永施香祀田租字人贡生潘荣光,尝思神灵不爽,绅庶久已胥被;而庙貌维新,馨香尤宜永荐。光承恩有素,叩德末由。兹因于辛酉年冬契买林家水田一处在枋寮庄,东至坑沟直透为界、西至坑沟直透为界、南至两溪合水为界、北至大山冈眉水流下为界;现贌小租榖一十二石正,情愿将小租概行乐施于广和宫,作为永远香祀。外人毋许分争,子孙不能变更。非敢以是酬神功之万一也,亦曰大田多稼,稍益粢盛之丰;祀事孔明,无缺豆登之奉。己逾时而不替,复历久而常新,于以垂不朽之意云尔夫。是乐而勒诸石焉。
同治元年仲秋月谷旦,新埔街贡生潘荣光敬立。
新埔广和宫祀租碑(二)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七寸,宽一尺六寸。正书十三行,行无定字。
今将所施开列:
业主卫寿宗男生员卫奎昌施本宫每年应纳地租银二元,又宫门口戏抬周围地基一所。信生范唐贵之男监生范汝全施出田心子水田大小租榖一十四石。州同陈朝纲施出(以下阙)………。州同张云龙、张云霞兄弟施出小租榖五石。信士苏振利、苏大振、刘松茂、金德顺、林有庆、蔡兴隆、黎禄成、严永兴、林玉书、曾铭颜:合施田心仔水田年贌小租榖十一石。信士范河清施出生息银十员。信士林路三施出生息银十员。信生钱志德施出生息银十员。信士张阿茂施出生息银十员。赐福尝喜题银七十员。
同治二、三、四、五年吉旦立。
示禁赌博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七寸,宽一尺五寸;座高一尺,宽一尺八寸五分。正书十三行,行三十六字。
钦加府衔、题补福州平潭分府、署淡水总捕分府郑,为严禁赌博,以安民业而靖地方事。
本年五月二十四日,据竹北二保新埔街总理彭澄清、张林超、董事张元清、保正范辉光、贡生陈朝纲、张云龙、潘荣光、蓝茂青、监生黎献邦、蓝彬、乡保郭焕明、苏文生暨众绅士、铺户等禀称:『窃新埔村庄联络,乃往来辐辏之区;民烟稠密,有星罗棋布之势。五方杂处,善恶各列。奸诡之徒,每含沙以射影;游手之辈,常鼓浪而兴波。或引诱良家子弟串谋赌局,谋勒写借约欠单,视他家之兴衰为诡诈之速迟;稍拂其欲,则祸不旋踵。或明目张胆,列械相向;或依草附木,护禁勒索;或指挥老弱,到家图赖;或逞刁恃势,架陷捏控:绅士吞声,乡民饮恨。种种弊端,难以枚举。恳请出示严禁,并准勒石垂久,甘棠永颂』,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新埔街庄殷绅、铺户诸色人等知悉:尔等须知设局诱赌,例禁綦严。一经违犯,重遣军、轻亦枷杖,赌钱一并入官充公。自示之后,务须约束子弟各安生业,不准奸徒地棍拐诱良家子弟串谋局赌,勒写借约欠单。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告发,定即差拘按律究办。本分府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同治三年六月□□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