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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堂写作课》第十七讲 过去的现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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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述文是看了事物的光景写记的,所写的是作者对于事物的观察、经验,是一时的。叙述文所写的是事物在某期间的经过、变化,这经过、变化大抵是既往的事情,是连续的,过去的。

文章和说话,依照普通的习惯,都须表明时间,过去的用过去的说法,现在的用现在的说法。例如“十二点钟早已敲过了”是过去的说法,“正敲着十二点钟”是现在的说法。叙述文里所说的事都是过去的,照理每句话都该用过去的说法才对。可是实际不是这样,作者所叙述的明明是几年前几十年前几百年前的事,而所用的却是现在的说法,作者和所叙述的事件,仿佛在同一时代似的。例如《水浒》里叙述武松打虎说:“……武松走了一程,酒方发作,焦热起来,一只手提着哨棒,一只手把胸膛前袒开,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林来;见一块光挞挞大青石,把那哨棒倚在一边,放翻身体,却待要睡;只见发起一阵狂风。那一阵风过了,只听得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武松见了,叫声‘啊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作者施耐庵和武松并不在同一时代,可是他叙述武松的行动,宛如亲眼看见一样,用的大概是现在的说法。对于过去的事用现在的说法来写,不但小说如此,史传也如此。这叫作过去的现在化。

叙述文所以要把过去现在化,不但为了想省去每句的“已”“曾”“了”等表明过去的字眼,避免重复,实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我们写作文章,原是假想有读者,以读者为对象的。叙述文的目的无非要把事物的经过、变化传述给读者知道。人差不多有一种天性,对于过去的决定了的事件,不大感到兴味,对于亲眼看见的事件,常会注意它的进展,以浓厚的兴味去看它的结果如何。把过去现在化,可以使读者忘却所叙述的是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以前的事件,而当作现在的事件来追求它的结果,这增加兴味不少。人又有一种自负的心理,凡事喜欢自己占有地位,不愿一味受他人指示。作者如果将自己熟知的过去事件,这样那样如此如彼地向读者絮说,使读者只居听受的地位,并无自己参与的机会,就有损读者的自负心了。旧小说里,作者把明明晓得的结果故意不说出来,每回用“未知以后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来结束,是熟悉读者心理的。过去的事件用现在的笔法叙述,读者读去的时候,就好像和作者同在看一件事的进展,事件的结果的发见,好像不只是由于作者的提示,读者自己也曾有发见的劳力在内。这样,读者的兴味就能增进了。

任何文章,都预想有读者,一切所谓文章的法则,目的无非是便利读者,过去的现在化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