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刺齐论篇
黄帝问日:愿闻刺浅深之分。
谓皮肉筋脉骨之分位也。
岐伯对日: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帝日: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是皆谓遣邪也。然筋有寒邪,肉有风邪,脉有湿邪,皮有热邪,则如是遣之。所谓邪者,皆言其非顺正气而相干犯也。○新校正云:详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下文则械其太深也。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谓之反也。
此则诫过分大深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刺如此者,是谓伤,此皆过,过叉损其血气,是谓逆也,邪铃因而入也。
刺禁论篇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岐伯对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
肝象木,王於春,春阳发生,故生於左也。
肺藏於右,
肺象金,王於秋,秋阴收杀,故藏於右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肝为少阳,阳长之始,故日生。肺为少阴,阴藏之初,故日藏。
心部於表,
阳气主外,心象火也。
肾治於裹,
阴气主内,肾象水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心为五藏部主,故得称部。肾间动气,内治五藏,故日治。
脾谓#1之使,
营动不已,糟粕水谷,故使者也。
胃为之市。
水谷所归,五味皆入,如市杂,故为市也。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鬲肓之上,气海居中,气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气海为人之父母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心下鬲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於气,心主於血,共荣卫於身,故为父母。
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小心,谓真心神灵之官室。○新校正云:按《太素》小心作志心。杨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节,肾在下七节之傍,肾神日志,五藏之灵皆各为神,神之所以任,得名为志者,心之神也。
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从,谓随顺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顺之则福延,逆之则咎至。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心在气为噫。
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肝在气为语。○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经》语作欠。元起云:肾伤则欠,子母相感也。王氏改欠作语。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肾在气为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六日作三日。
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肺在气为咳。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
脾在气为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十日作十五日。刺中五藏,与《诊要经终论》并《四时》逆从论相重。此叔五藏相次之法,以所生为次,《甲乙经》以心肺肝脾一肾为次,是以所克为次,全元起本曹文则错乱无次矣。
一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胆气勇,故为呕。○新校正云:按《诊要经终论》刺中胆下又云:刺中鬲者,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死。
刺驸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附,为足附。大脉,动而不止者,则胃之大经也。胃为水谷之海,然血出不止,则胃气将倾,海竭气亡故死。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面中溜脉者,手太阳任脉之交会。手太阳脉,自额而斜行,至目内毗。任脉自鼻□两傍上行,至童子下,故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
脑户,穴名也。在枕骨上,通於脑中。然脑为髓之海,真气之所聚,针入脑则真气泄,故立死。
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
舌下脉,脾之脉也。脾脉者,侠咽连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则脾气不能营运於舌,故□不能言语。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布络,谓当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冲脉者,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後,入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则肾脉与冲脉气并归於然谷之中,故为肿。
刺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寻此经中主治,与《中语流注经》委中穴正同。应邮中者,以经穴为名,委中,处所为名,亦犹寸口脉口气口,皆同一处尔。然中大脉者,足太阳经脉也。足太阳之脉,起於目内,合手太阳。手太阳脉,自目内,斜络於额。足太阳脉,上头下项,又循於足。故刺之过禁,则令人仆倒而面色如脱去也。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气街之中,胆胃脉也。胆之脉,循胁裹出气街。胃之脉,侠齐入气街中;其支别者,起胃下。,循腹裹至气街中而合。今刺之而血不出,则血脉气并聚於中,故内结为肿,如伏鼠之形也。气街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也。○新校正云:按别本仆一作误。《气府论》注:气街在齐下横骨两端鼠误上一寸也。
刺脊问中髓,为伛。
伛,谓伛偿,身腃屈也。脊问,谓脊骨节问也。刺中髓,则骨精气泄,故伛偿也。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乳之上下,皆足阳明之脉也。乳房之中,乳液渗泄,胸中气血,皆外奏之。然刺中乳房,则气血交奏,故为大肿。中有脓根,内蚀肌肤,化为脓水,而久故不愈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 五藏者,肺为之盖,缺盆为之道。肺藏气而主息,又在气为咳,刺缺盆中内陷,则肺气外泄,故令人喘咳逆也。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手鱼腹内,肺脉所流,故刺之内陷,则为肿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肺脉所流当作留字。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
脉数过度,故因刺而乱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气乱当作脉乱。
无刺大怒,令人气逆。
怒者气逆,故刺之益甚。
无刺大劳人,
经气越也。
无刺新饱人,
气盛满也。
无刺大饥人,
气不足也。
无刺大渴人,
血脉乾也。
无刺大惊人。
神荡越而气不治也。○新校正云:详无刺大醉至此七条,与《灵枢经》相出入。《灵枢经》云:新内无刺,已刺无内。大怒无刺,已刺无怒。大劳无刺,已刺无劳。大醉无刺,已刺无醉。大饱无刺,已刺无饱。大饥无刺,已刺无饥。大渴无刺,已刺无渴。大惊、大恐,叉定其气,乃刺之也。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阴股之中,脾之脉也。脾者,中央土孤藏,以灌四傍。今血出不止,脾气将竭,故死。○新校正云:按刺阴股中大脉条,皇甫士.安移在前刺附上中大脉下相续,自後至篇末,逐条与前条相间也。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
客主人,穴名也,今名上关,在耳前上康起骨,开口有空,手少阳足阳明脉交会於中。陷脉,言刺太深也。刺太深则交脉破次,故为耳内之漏。脉内漏则气不营,故聋。○新校正云:详客主人穴,与《气穴论》注同。按《甲乙经》及《气府论》注云: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疑此脱足少阳一脉也。
刺膝髋出液,为跛。
膝为筋府,筋会於中,液出筋乾,故跛。髋,音牝。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臂太阴者,肺脉也。肺者,主行荣卫阴阳,治节由之。血出多则荣卫绝,故立死。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足少阴,肾脉也。足少阴脉,贯肾络肺系舌本,故重虚出血,则舌难言也。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
肺气上泄,逆所致也。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肘中,谓肘屈折之中,尺泽穴中也。刺过陷脉,恶气归之,气固关节,故不屈伸也。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
股下三寸,肾之络也。冲脉与少阴之络,皆起於肾下,出於气街,并循於阴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脉,则令人遗溺也。
刺掖下胁间内陷,令人咳。
掖下,肺脉也。肺之脉,从肺系,横出掖下。真心藏脉,直行者,从心系却上掖下。刺陷脉,则心肺俱动,故咳也。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胞气外泄,谷气归之,故少腹满也。少腹,谓齐下也。
刺踹肠内陷,为肿。
踹肠之中,足太阳脉也。太阳气泄,故为肿。
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匡,目匡也。骨中,谓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脉,目之系,肝之脉也。刺内陷,则眼系绝,故为目漏,目盲。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诸筋者,皆属於节,津液渗润之,液出则筋膜乾,故不得屈伸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竟
#1谓:顾本作『为』。
#2甫士:原作『历土』,据顾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