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缪刺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
缪刺,言所刺之穴,应用如纰缪纲纪也。
岐伯对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孙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络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经脉,内连五藏,散於肠胃,阴阳俱感,五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於五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於经,流溢於大络,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络,是谓奇邪。○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
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於经俞,命日缪刺。
四末,谓四支也。
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於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
先病者,谓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日缪刺。
络,谓正经之傍支,非正别也,亦兼公孙、飞扬等之别络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别也,按本论邪客足太阴络,令人腰痛注引从牌合阳明,上络哑,贯舌中乃太阴之正也,亦是兼脉之正,安得谓之非正别也。
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
以其络之别者,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走於心包,故邪客之,则病如是。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
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阴荣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此多见血,令人立饥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余如此例。
病新发者,取五日已。
素有此病而新发,先刺之五日,乃愈#1已。
邪客於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
以其脉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擅中,散络心包;其支者,从羶中上出缺盆上项,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
谓关冲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手皆刺之,故言各一痏。痏,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已。
邪客於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
以其络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别走少阳,其支别者,循经上睾结於茎,故令人卒疝暴痛。睾,阴九也。
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厥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
以其经之正者,从脑出别下项;支别者,从膊内左右别下。又其络自足#2上行,循背上头。故头项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其支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王氏云经之正者,正当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立已。
谓至阴穴,太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已,刺外踝下三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金门穴,足太阳邮也,在外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胱,胸中热,
以其经自肩端入缺盆,络脉,其支别者,从缺盆中直而上颈,故病如是。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商阳穴,手阳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商阳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後,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节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随日数也。月半已前谓之生,月半以後谓之死,亏满而异也。
邪客於足阳娇之脉,令人目痛从内毗始,
以其脉起於足,上行至头而属目内毗,故病令人目痛从内毗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难经》曰:阳踏脉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针经》曰:阴跻脉入鼾属目内毗,合於太阳阳踏而上行。寻此则至於目内毗也。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谓申脉穴,阳踏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後,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
此少阴之络也。○新校正云:详血脉出血,脉字疑是络字。
刺足驸上动脉。
谓冲阳穴,胃之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胀满,故取之。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大敦穴,厥阴之井也。
善悲惊不乐,刺如右方。
善悲惊不乐,亦如上法刺之。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
以其经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又其络支别者,入耳会於宗脉,故病令人耳聋时不闻声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立闻。
亦同前商阳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刺可入#3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壮#4。古经脱简,无络可寻。恐是刺小指爪甲,与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阴络会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谓少冲,手少阴之井,刺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壮。○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冲穴,按《甲乙经》: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咙,出耳後,合#5少阳完骨之下。
如是则安得不刺中冲,而疑为少冲也。
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
不时闻者,络气已绝,故不可刺。
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
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痏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
言所以约月死生为数者何?以随气之盛衰也。
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渐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瘠,渐少之。
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也。
邪客於足阳明之经,令人凯钮上齿寒,
以其脉起於鼻交类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後下康,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故病令人凯蛆上齿寒也。复以其脉左右交於面部,故举经脉之病,以明缪处之类,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与《甲乙经》阳明之经作阳明之络。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中当为大,亦传写中大之误也。据《灵枢经》、《孔穴图经》中指次指爪甲上无穴,当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厉兑穴,阳明之井,不当更有次指二字也。厉兑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盖以大指次指为中指,义与王注同。下文云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亦谓此穴也。厉兑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以其脉支别者从目兑毗下大迎,合手少阳於颁,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鬲络肝属#6胆循胁,故令人胁痛,咳而汗出。(颌,之六切。)
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窍阴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如法。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嗑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
以其经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又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病令人哑乾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贵上也。贵,谓气奔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贵上为气奔者非,按《难经》胃为贵门。杨操云:贵,鬲也。是气上走鬲上也。经既云气上走,安得更以贵为奔上之解#7□
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瘠,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涌泉穴,少阴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蜷指宛宛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哑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刺#8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阴之络也,以其络并大经#9喉咙,故尔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错简入(【在邪客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前,今迁於此。○新校正云:详王注以其络并大经循喉咙差互。按《甲乙经》足少阴之络,并经上走心包少阴之经,循喉咙。今王氏之注,经与络交互,当以《甲乙经》为正也。
邪客於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纱,不可以仰息,
足太阴之络,从□合阳明,上贯屍骨中,与厥阴少阳结於下髅,而循屍骨内入腹,上络哑贯舌#10中,故腰痛则引少腹,控於炒中也。炒,谓季胁下之空软处也。受邪气则络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无息字。○新校正云:详王注云足太阴之络,按《甲乙经》乃太阴之正,非络也。王氏谓之络者,未详其旨。
刺腰尻之解,两肿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为疮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问曰解,当中有腰俞,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作二分,《刺热论》注作二分,《水穴篇》注作二分,《热穴篇》注作三#11寸,《甲乙经》作二寸。○留七呼,注#12与经同。《中诰孔穴经》云:左取右,右取左,穴当中,不应尔也。次腰下侠屍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髅注与经同,是足太阴厥阴少阳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肿,谓两解肿也。腰俞髁伸,皆当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阴之络,并刺法一项,已见《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详,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王氏颇知腰俞无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旧无。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
以其经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肿,合蝈中,故病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引胁而痛下,更云内引心而痛。
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脊,疾按之应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从项始数脊椎者,谓从大椎数之,至第二椎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内循脊两傍,按之有痛应手,则邪客之处也,随痛应手深浅,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两傍,故言刺之傍也。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留於枢中痛,□不可举,
以其经出气街,绕髦际,横入□厌中,故痛令人留於□枢,後痛解不可举。枢,谓□枢。
刺枢中以毫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数,立已。
□枢之後,则环姚穴也,正在牌枢後,故言刺□枢後也。环姚者,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毫针者,第七针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环跳在胖枢中,《气穴论》云:在两□厌分中,此经云刺枢中,而王氏以谓□枢之後者,误也。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则缪刺之。
正言也。经不病则邪在络,故缪刺之。若经所过有病,是则经病,不当缪刺矣。
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手阳明,谓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叶者也,是谓商阳。据《中诰孔穴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合谷、阳谿、偏历四穴,并主耳聋。今经所指,谓前商阳,不谓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脉,手阳明脉,正当听会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齿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
据《甲乙》、《流#15注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二问、三问、合谷、阳谿、偏历、温留七穴,并主齿痛。手阳明脉贯颊入下齿中,足阳明脉循鼻外入上齿中也。(龋,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问,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缪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视其脉,出其血,问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脉者、则刺之如此数。
缪传引上齿,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
若病缪传而引上齿,齿唇寒痛者,刺手背阳明络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谓第二指厉兑穴也。手大指次指,谓商阳穴,手阳明井也。《针经》曰:齿痛不恶清饮,取足阳明。恶清饮,取手阳明。○新校正云:详前文邪客足阳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误剩次指二字,当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於耳中,上络左角,
手少阴,真心脉。足少阴,肾脉。手太阴,肺脉。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此五络皆会於耳中,而出络左额角也。
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问而如死尸,身脉犹如常人而动也。然阴气盛於上,则下气重#16上而邪气逆,邪气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五络闭结而不通,故其状若屍也。以是从厥而生,故或日屍厥。
刺其足大指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
谓隐白穴,足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後刺足心,
谓涌泉穴,足少阴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
谓第二指足阳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厉兑穴法。
後刺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
谓少商穴,手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後刺手心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刺手心主,详此五络之数,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络。未会王冰相随注之,不为明辨之旨也。
少阴锐骨之端各一瘠,立已。
谓神门穴,在掌後锐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阴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不已,以竹管吹其两耳,
言使气入耳中,内助五络,令气复通也。当内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气泄,而极吹之,气蹙然,後络脉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隐居云:吹其左耳极三度,复吹其右耳三度也。
鬓其左角之发方一寸墦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发,是五络血之余,故衅之。墦治,饮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药,势又炎上而内走於心,心主脉,故以美酒服之。(鬓,音易。)
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四时刺逆从论篇
厥阴有余病阴痹,
痹,谓痛也。阴,谓寒也。有余,谓厥阴气盛满。故阴发於外,而为寒痹。○新校正云:详王氏以痹为痛,未通。
不足病生热痹。
阴不足,则阳有余,故为热痹。
滑则病狐疝风,涩则病少腹积气。
厥阴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又其络支别者,循经上睾结於茎,故为狐疝少腹积气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与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谓三焦孤府为疝,故日孤疝。
少阴有余病皮痹隐斡,不足病肺痹。
肾水逆连於肺母故也。足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有余病皮痹隐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则病肺风疝,涩则病积没血。
以其正经入肺贯肾络膀胱,故为肺疝及积波血也。
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19。
脾主肉,故如是。
滑则病脾风疝,涩则病积心腹时满。
太阴之脉入腹属脾络胃,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为脾疝心腹时满也。
阳明有余病脉痹,身时热,不足病心痹。
胃有余则上归於心,不足则心下痹,故为是。
滑则病心风疝,涩则病积时善惊。
心主之脉起於胸中,出属心包,下鬲,历络三焦,故为心疝时善惊。
太阳有余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肾痹。
太阳与少阴为表裹,故有余不足皆病归於肾也。
滑则病肾风疝,涩则病积善时巅疾。
太阳之脉交於巅上,入络脑,下循膂络肾,故为肾风及巅病也。
少阳有余病筋痹胁满,不足病肝痹。
少阳与厥阴为表裹,故病归於肝。
滑则病肝风疝,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
肝主筋,故时筋急。厥阴之脉上出额,与督脉会於巅,其支别者,从目系下颊裹,故目痛。
是故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
帝曰:余愿闻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解冰释,水行经通,故人气在脉。夏者,经满气溢,入孙络受血,皮肤充实。长夏者,经络皆盛,内溢肌中。秋者,天气始收,胜理闭塞,皮肤引急。
引,谓牵引以缩急也。
冬者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於五藏。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
得气而调,故不乱。
帝曰:逆四时而生乱气奈何?岐伯曰:春刺络脉,血气外溢,令人少气;
血气溢於外,则中不足,故少气。○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络脉至令人目不明,与《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彼注甚详於此,彼分四时,此分五时,然此有长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时各阙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肤之分也。
春刺肌肉,血气环逆,令人上气;
血逆气上,故上气。○新校正云:按经阙春刺秋分。
春刺筋骨,血气内着,令人腹胀。
内着不散故胀。
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传;
血气竭少,故解仿然不可名之也。解传,谓寒不寒,热不热,壮不壮,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刺肌肉,血气内却,令人善恐;
却,闭也。血气内闭,则阳气不通,故善恐。
夏刺筋骨,血气上逆,令人善怒。
血气上逆,则怒气相应,故善怒。○新校正云:按经阙夏刺秋分。
秋刺经脉,血气上逆,令人善忘;
血气上逆,满於肺中,故善忘。
秋刺络脉,气不外行,
新校正云:按别本作血气不行○全元起本作气不卫外,太素同。
令人卧不欲动;
以虚甚故。○新校正云:按经阙秋刺长夏分。
秋刺筋骨,血气内散,令人寒栗。
血气内散,则中气虚,故寒栗。
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
以血气无所营故也。
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冬刺肌肉,阳气竭绝,令人善忘。
阳气不壮,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经阙冬刺秋分
凡此四时刺者,大逆之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经之病。
不可不从也。反之一则生乱气相淫病焉。
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生,以从为逆,正气内乱,与精相薄,必审九候,正气不乱,精气不转!
不转,谓不逆转也。
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诊要经终论》曰:中心者环死。《刺禁论》曰: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诊要经终论》阙而不论。《刺禁论》曰;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语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诊要经终论》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中肾六日死,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三日死#20。
其动为吞。
《诊要经终论》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吞。然此三论,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动变不同,传之误也。
刺伤人五藏皴必死,其动则依其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变,谓气动变也。中心下至此,并为逆从,重文也。
标本病传论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论篇》前。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复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标而一求乞计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体,则逆从皆可,施铃中焉。
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
道不撰惑,识断深明,则无问於人,正行皆当。
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识犹褊浅,道朱高深,举且见违,故行多妄。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着之至也。言别阴阳,知逆顺,法明着,见精微,观其所举则小,寻其所利则大,以斯明着,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贯多,举浅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圣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学之者,犹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
虽事极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浅近,而悉贯之。然标本之道,虽易可为言,而世人识见无能及者。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後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後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标後病,铃馑察之。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後治其本。
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後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标也。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後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後治其本也。
谨察问甚,以意调之,
问,谓多也。甚,谓少也。多,谓多形证而轻易。少,谓少形证而重难#21也。以意调之,调审量标本不足有余,非谓拾法而以意妄为调之也。
问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并,谓他脉共受邪气而合病也。独,为一经受病而无异气相参也。并甚则相传,传急则亦死。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
藏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胜金,传於肺也。肺在变动为咳故尔。
三日胁支痛,
肺金胜木,传於肝也。以其豚循胁肋故如是。
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肝木胜土,传於脾也。脾性安镇,木气乘之,故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三日不已死。
以胜相伐,唯弱是从,五藏四伤,岂其能久,故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谓正子午之时也。或言冬夏有异,非也。昼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大气入藏,病先发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经》曰:病先发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闭塞不通,身病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详《素问》言其病,《灵枢》言其藏,《甲乙经》及并《素问》、《灵枢》二经之文,而病与藏兼举之。
肺病喘咳,
藏真高於肺而主息,故喘咳。
三日而胁支满痛,
肺传於肝。
一日身重体痛,
肝传於脾。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与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与孟月等也。
肝病头目眩,胁支满,
藏真散於肝,脉内连目胁,故如是。
三日体重身痛,
肝传於肺。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经酸,
谓胃传於肾。以其脉起於足,循端内出胭内康,上股内後康,贯脊属肾络膀胱,故如是也。腰为肾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谓早於食时,则卯正之时也。
脾病身痛体重,
藏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尔。
一日而胀,
自传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经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胎,音吕。)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谓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谓寅後二十五刻。
肾病少腹腰脊痛,腑酸,
藏真下於肾,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之胎膀胱,是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胀,
膀胱传於#22小肠。○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23:三日上之心,心胀。
三日两胁支痛,
府传於藏。○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三日之小肠,三日上之心。今云两胁支痛,是小肠府传心藏而发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
大晨,谓寅後九刻大明之时也。晏哺,谓申後九刻向昏之时也。
胃病胀满,
以其脉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腑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五日身体重,
膀胱水府传於脾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及《甲乙经》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传心,为相胜而身体重,今王氏言传脾者误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跌。
夜半後,谓子後八刻丑正时也。日映,谓午後八刻未正时也。映,徒结切。
膀胱病小便闭,
以其为津液之府,故尔。
五日少腹胀,腰脊痛,腑酸,
自归於藏。
一日腹胀,
肾复传於小肠。
一日身体痛,
小肠传於脾。○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公..一日上之心。是府传於藏也。《甲乙经》作之脾,与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鸡呜,夏下哺。
鸡呜,谓早鸡呜,丑正之分也。下哺,谓日下於哺时,申之後五刻也。
诸病以次是#24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缓传者,有急传者,缓者或一岁二岁三岁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则此类也。寻此病传之法,皆五行之气,考其日数,理不相应。夫以五行为纪,以不胜之数传於所胜者,谓火传於金,当云一日,金传於木当云二日,木传於。土当云四日,土传於水当云三日,水传於火当云五日也。若以己胜之数传於不胜者,则木三日传於土,土五日传於水,水一日传於火,火二日传於金,金四日传於木,经之传日,似法三阴三阳之气。《玉机真藏论》曰:五藏相通,移阶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而当死。此与同也。虽尔,犹当临病详视日数,方悉是非。
间一藏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止字。
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问一藏止者,谓隔过前一藏而不更传也。则谓木传土,土传水,水传火,火传金,金传木而止,皆问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谓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胜之气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胜则不能为害,於彼所生则父子无克伐之期,气顺以行,故刺之可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竟
#1愈:顾本作『尽』。
#2足:原作『从』,据顾本改。
#3入:顾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
#4灸可三壮:顾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壮』。下同。
#5合:原脱,据顾本补。
#6属:原脱,据顾本补。
#7解:顾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脱『缪』字。
#9经:据王注『经』下疑脱『循』字。
#10舌:原作『肩』,据顾本改。
#11三:顾本作『二』。
#12注:顾本作『主』。下同。
#13二:顾本作『二十』。
#14刺:原脱,据顾本补。
#15流:原作『经』,据顾本改。
#16重:顾本作『黑』。
#17七:顾本作『三』。
#18孤:原作『狐』,据顾本改。下同。
#19痹:原脱,据顾本补。
#20死:原脱,据顾本补。
#21难:原作『中』,据顾本改。
#22於:原脱,据顾本补。
#23一万:原脱,据顾本补。
#24是:『是』字疑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