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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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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囗终日。

谦之案:「雨」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希」,诸本并同,傅本作「稀」。「终」,傅、范并作「崇」。「飘风」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景福、英伦诸本均无「故」字。又馆本「骤」作「○」,范本作「暴」。

马叙伦曰:「崇」「终」古通假,书君奭「其终出于不祥」,马本「终」作「崇」,是其证。又曰:「骤」,馆卷作「趋」者,「趋」「骤」古亦通假。

熟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况于人?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于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无「乎」字。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正义引「天地尚不能常,况人乎」,又牟子理惑论引「天地尚不得长久,而况人乎」,均有「乎」字。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

严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即「得之」也。河上作:「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御注、王弼无三「乐」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本作「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从事」之文而省,犹云「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德者,同于德;从事于失者,同于失也」。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可证古本不迭「道者」二字。王弼注曰:「故从事于道者,……故曰同于道。」是王所据本正作「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纪昀曰:永乐大典无「乐」字,下二句同。

易顺鼎曰: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注引此并无「乐」字。

罗振玉曰:御注、英伦二本无「乐」字。

谦之案:傅、范本亦无「乐」字。二「德之」,「德」字当作「得」。「德」、「得」虽古通,而此当作「得」。遂州本、馆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傅、范本亦作「得」,盖此「得」与下「失」字相对成文。又首句「从事而道者」,各本「而」均作「于」,义同。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二本无二「焉」字,景福本无下「焉」字。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王羲之本亦无二「焉」字,傅本、室町本无下「焉」字。无下「焉」者是也,说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又此二句已见第十七章,疑为错简重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德」、「之」字韵。高本汉:言、然韵。谦之案:言、然皆在元部。又天、地二字,迭句为韵;六「同」字,句首隔句为韵;「信」「信」二字,首尾为韵。此为老子书中所用自由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馆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虚无第二十三」,王本题「二十三章」,范本题「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