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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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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治国,

严可均曰:「以正」,御注作「以政」。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政」。

谦之案:傅奕、邢玄、磻溪与文子上礼篇引均作「政」。柰卷作「以正之国」,顾欢作「以正理国」,河上公、王弼同此石。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顾本成疏「政谓名教法律也」,与尹文子义同,盖名法家言。案「正」「政」古二字通用,唯此与「奇」对,当作「正」。四十五章「清静为天下正」,与此章「我好静而民自正」,皆当用本字。

以奇用兵,

严可均曰:「以奇」,御注误作「以其」。

刘师培曰:案「奇」与「正」对文,则奇义同邪。管子白心篇「奇身名废」注云:「奇,邪不正也。」是奇即不正,以奇用兵,即不依正术用兵也。

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以此。

谦之案:取天下者,谓得民心也。四十八章:「所谓取天下者当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证之以荀子王制篇曰:「成侯、嗣公,聚敛计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者也。」

杨倞注:「未及,谓其才未及也;取民,谓得民心。」盖观有事不足以得民心,即知无事者之能得民心而取天下也。

严可均曰:「知其然」,河上、王弼、高翿「然」下有「哉」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其然」作「天下之然」。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哉」字。

谦之案:傅、范本「何」作「奚」,又「知」下有「天下」二字。磻溪、楼正、顾欢同。严、彭、高翿,吴勉学本无「以此」二字。

俞樾曰:自「以正治国」至此数句,当属上章。如二十一章曰:「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曰:「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并用「以此」二字为章末结句,是其例矣。下文「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乃别为一章,今误合之。

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严可均曰:各本「人」作「民」。

吴云曰:傅本作「夫天下多忌讳」,诸本无「夫」字。

谦之案:彭、范、高同傅本,有「夫」字。「弥」,傅本作「○」。说文:「○,久长也,从长,尔声;今字作弥。」小尔雅广诂:「弥,久也。」又仪礼士冠礼「三加弥尊」,注:「犹益也。」晋语「赞言弥兴」,东京赋「历世弥光」,皆以「弥」假借为「益」。「天下多忌讳」,王注:「所畏为忌,所隐为讳。」言天下忌讳愈多,而人乃益贫也。「多利器」句,河上公、王弼上并有「民」字,傅本无。此「民」字,遂州、磻溪、楼正、彭均作「人」。范「器」下有「而」字。范曰:「古本有『而』字。」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谦之案:傅、范本「人」作「民」,河上公、王弼作「人」。傅、范「民多知慧而邪事滋起」,范曰:「王弼同古本,邪与邪同。」案弼注:「民多知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是王所见本正作「邪事」,与傅、范、陆希声本同也。「伎巧」,司马「伎」作「利」,御注、楼正作「技」。案「邪」「奇」二字通假。贾子道术:「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祭义「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奇邪」或作「奇邪」。周礼比长「有罪奇邪则相及」,注:「犹恶也。」宫正「与其奇邪之民」,注:「奇邪,谲觚。」内宰「禁其奇邪」,注:「若今媚道。」司救「邪恶过失」,注:「邪恶谓侮慢长老,言语无忌,而未丽于罪者。」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起也。此章「伎巧」乃「知巧」之讹,王注以「知慧」与「巧伪」并列,强本成疏「知巧谓机心」也。又遂州本正作「知巧」,可证经文当作「人多知巧,邪事滋起」。古谓邪为奇,谓事为物,「奇物」所以释「邪事」之义。然傅、范谊古而理胜,当从之。

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法令」。河上云:「法物,好物也。」

谦之案:景福、柰卷、河上并作「法物」,楼正、傅、范、王羲之并作「法令」。案作「法令」是也,「法物」无义。本成疏「法物犹法令」,知「法令」义优。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史记酷吏列传、后汉书东夷传引并作「法令」。「物」字盖涉上文「奇物」二字而误。「法令滋彰」与「上食税之多」,及「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均可代表老子之政治主张,非仅反对珍好之物而已。又「彰」,傅、范作「章」,范下有「而」字,赘。

故圣人云:「我无为,人自化;我好静,人自正;我无事,人自富;我无欲,人自朴。」

严可均曰:「人自化」,各本「人」作「而民」,下三句亦然。「我无事,人自富」,御注此句在「我好静」之上。

毕沅曰:明道藏河上公本下又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考诸本皆无之。

纪昀曰:案一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朴」均作「朴」。又敦煌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谦之案:严遵、邢玄、磻溪、楼正、遂州及文子道原篇、御览七六、文选东京赋注「无事」句并在「好静」句上,与御注同。盐铁论周秦篇引老子「无欲」句在「无事」句上。又遂州「正」作「政」,傅「静」作「靖」,「自正」上有「天下」二字。

毕沅曰:「靖」,诸本作「静」,「天下」,诸本亦作「民」。庄子作「无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又赵孟俯本亦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汉书曹参传颜注引「我无为,民自化;我好静,民自正」,文同此石,唯「人」作「民」。案作「民」是也,碑本此章「人」字皆避唐讳而改。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贫、昏韵(文部),起、有韵(之部),为、化韵(歌部),静、正韵(耕部),事、富韵(之部),欲、朴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奚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语异谊同,变文以协韵耳。」高本汉以讳、器,贫、昏,隔句交错为韵,余同。

姚鼐曰:清静为天下正,故以正治国,无二术矣。奇者余也,零余之道,备而不施,以是用兵可也。世以奇谲解之,大谬。正、兵合韵。

顾炎武唐韵正五支:「为」,古音讹。引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右景龙碑本八十三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九十四字。河上本题「淳风第五十七」,王本题「五十七章」,范本题「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