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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尚氏学》周易尚氏学卷九 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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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感也。归藏曰钦。诗秦风忧心钦钦。传思望之。心中钦钦然。盖以少男仰求少女。有钦慕之情。是钦亦有感意。与咸义同。六爻皆有应。故曰亨利贞。少女在前。肖男在后。而艮为求。兑为悦。艮男求女。兑悦应之。得婚姻之正。故曰取女吉。

象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悦。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夫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否三上交。故曰柔上而刚下。山泽通气。故曰二气感应以相与。艮止兑悦。故曰止而悦。兑上艮下。故曰男下女。天地感即阴阳和合。和合则万物生。圣人感人则仁义兼施。仁义侠(左水)则天下和平。盖天地万物之事。莫不由感而通。由感而成。而其所以能感之故则情也。故曰其情可见。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艮为君子。艮男下兑女。卑以自牧。故曰以虚受人。虞翻曰。否坤为虚。乾为人。今坤虚。三受上。故以虚受人。

初六。咸其拇。

拇。释文马郑薛云。足大指也。初在下震交。故曰成其拇。咸及拇。则欲行矣。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谓四。初应在四。初四相上下。则各当其位。足者人所恃以行。今感在拇。故欲之外也。巽伏故亦为志。见易林。亦失传象也。

六二。成其腓。凶。居吉。

胫腓所恃以行。感及于腓。则欲前进。乃进而凶者何也。按二当位。承阳有应。与革二至上同。革六二征吉。此应与之同。然而凶者。以革义取革新。故利于征。若咸则义取阴阳相感。感在五为正应。乃三四亦阳。二独与五。则为三四所忌。故动凶居吉。此与同人六二同。二同于五。原为正应。然而吝者。以三四亦阳。二不与同而独同五。则招忌也。其故皆在三四。近比三则失五之正应。远应五则有近不承阳之嫌。遁六二蛰以牛革。亦戒其动。以遁二与同人咸体同也。腓。说文胫端(左月)也。喘(左月)。说文腓肠也。段玉裁云。腓肠谓胫骨后之肉。肿之言肥。似中有肠者。故曰腓肠。按段释腓肠。至为明晰。即今俗所谓腿肚也。庄子天下篇。禹腓无跋(左月)。注跋(左月)细毛也。腓因劳受摩揩。故跋(左月)不生。然则腓为胫肚明矣。人之行恃胫。感及于胫。必前进矣、进则有咎。故曰凶。居则不动而承阳。故曰居吉。此爻凶义。鲜有详其故者。崔憬谓二应五。失艮止义。惠栋谓二比三。失五正应。义皆未备。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二承阳有应。当位。本无凶理。象辞恐人生疑。故释其故。言爻辞虽云动凶居吉。然阴顺阳为天职。六二但上承诸阳。亦无害也。传意似重近取。不必远应也。翼经之大。莫过于是。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巽为股。股在腓上。故咸及于股。阳遇阳则窒。上虽有应。不能往也。往则为四五所忌而吝生矣。若初二则随三者也。三下履重阴。止于是可矣。执者止也。止于三下比于阴。不必前进。否则吝穷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股所以行。故曰不处。巽为志。乾为人。言初二志在随三。故三之所执。宜于下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四不当位。承乘皆阳。故必贞定无为。方免悔吝。朋谓初。尔谓四。憧撞思不定也。盖四来应初则三害之。初往应四。则二害之。故初四不宜动。宜静。然阻愈多则感愈切。朋从尔思者。言初不得应阳。而慕思四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下系云。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三近四。二近初。然三亦阳。为四敌。二亦阴。为初敌。故二三为初四害。知其害而不动。害斯免矣。故曰未感害也。初四相上下成离。离为光大。今不能相上下。故曰未光大。

九五。咸其每(左月)。无悔。

每(左月)。说文背脊肉也。郑虞同。伏艮。艮为背。故曰咸每(左月)当位得中。故无悔。感居人身之上。故象曰志末。末谓上六。言九五感上。近而无阻。故无悔也。案五正应在二。而舍二感上者。以三四害之也。

象曰。咸其每(左月)。志末也。

大过云。本末弱。以上为末也。兹曰志末。谓五为三四所阻。不能应二。故舍远取近。感在上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虞翻曰。耳目之间日辅颊。按说文。辅。人颊车也。颊。面旁也。左传辅车相依注。辅输颊。车牙车。正义云。易以辅颊舌三进并言。则三物也。故郑注颐卦云。颐者口车辅也。震动于下。又止于上。口车动而上。因输嚼物以养人。按郑所谓口车即牙车。牙车在口下。故曰动而上。辅在口上。故曰因辅嚼物以养人。是辅与牙车对。在口中,颊在面旁。居口上。与颐连。不过颊在上。颐在下。颊以骨言。颐以肉言耳。是输与颊确为二物。又皆为口之属。故与舌并言。兑为口为言。辅颊舌皆兑象。所用以言者。感及于是。则言说多矣。故象日滕口说。来矣鲜云。舌动则辅应而颊随之。三者相须用事。皆所以言者。皆兑象。

象曰。咸其辅颊舌。泰(左月)口说也。

释文。滕达也。九家作乘。虞作滕。郑云送也。按郑虞说非也。朱子云。滕与腾通。即达也。李鼎祚本正作腾。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咸男下女。男求女。得婚姻之正。夫妇之道既立。则长男在前。长女在后。夫倡妇随。终身以之。故受之以恒。恒常也。久也。卦六爻皆有应。故亨利贞。易林大畜之未济云。乾坤利贞。乳生六子。利贞者和合也。二五应初承重阳。四临重阴。故曰利有攸往。虞翻谓终变成益者是也。

象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大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泰初四相上下成震巽。故曰刚上而柔下。震巽相反复。乾坤者震巽之终。震巽者乾坤之始。故曰终则有始。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与此理同也。夫妇者天地也。天地之道。循环往来。恒久不已。乾为日。兑为月。日月久照。恒也。震为春。巽为夏。兑秋。乾冬。四时反复。无有穷期。恒也。乾为圣人。震巽为草木。故曰万物之情。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风同声相应。可常可久。立而易方。则不恒矣。故此卦六爻皆有应。而爻辞皆不取。论语有勇知方。注。方义也。立不易方。即蹈义而行。无或违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浚深也。虞翻云。乾初为渊故深。深谓阳。乃泰初阳上居四。四阴下居初。虽皆失位。而仍有相求相交之象。故曰浚恒。乃四阳为二三所隔。不能应初。若初则可应四也。惟初远应四。则有近不承阳之嫌。为二三所忌。故曰贞凶。无攸利。贞卜问。巽为利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又在初称始。宜静不宜动。况阴居初失位。尤不宜动。以违恒久之义。乃初六求与四阳交。不知二三之有厉。故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言凶之故在初六求与四交也。焦氏易林泰之恒云。蔡倏适楚。流连江滨。逾日历月。思其后君。粪为草莽。故为蔡。丛木为楚。故震为楚。言初求四。故曰蔡侯适楚。乾为江海。初在乾下。故曰流连江滨。乾为日兑为月。初前临乾兑。故曰逾日历月。初求交四。震为君。故曰思其后君。林词专释此爻与四之关系。而曰思其后君。释求深之义。尤为明白。故本焦义以为诂。

丸二。悔亡。

二不当位。前临重阳。宜有悔矣。然得中位。进虽不利。中正自守,亦无悔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乾为久。为三四所隔。不能应五。故久于中。卦以恒为义。久中故悔亡。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乾为德。三承乘皆阳。宜静不宜动。倘亟于应上。而四或害之。则羞吝生矣。故贞吝也。又三居巽上。下桡。进退不定。亦不恒之一因也。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乾为德。承乘皆阳。进退有阻。故曰无所容。

九四。田无禽。

震为田猎。禽获也。下应初。三二遇敌。受阻。故无禽。按四前临重阴。例之豫四。大壮解丰。四爻皆吉。兹独不吉者。卦以恒久贞定为义。故不取利往也。

象曰。大非其位。安得禽也。

乾为久。乾四失位。故曰久非其位。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二五为夫妇。乾为德。六五下遇重阳。而正应在九二。通利极矣。阴得阳应。终身顺承。故贞妇人吉。乾为夫。大过九二。老夫得女妻是也。故夫子谓九二。六五者九二之妇。本为正应。然二着应五而从妇。则三四遇敌。横犯灾难。故曰夫子凶。大畜初九曰。不犯灾。需初九曰。不犯难行。二卦初九。皆有正应。而皆二三得敌。故日灾难。兹与之同。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五应二。故曰从一而终。坤为义。乾制义者也。阳得阴应。本无足贵。况应之而犯灾难乎。故曰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上六居动之极。故日振恒。振起也。卦以贞静恒久为义。振则于恒德或违。故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交至上而穷。不宜动。大谓三。三欲应上。为四所隔。故曰大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