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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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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二十一年大明正統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庚辰朔,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行望闕禮,御勤政殿受王世子及群臣朝賀。諸道進箋進方物,忽剌溫指揮都里也老奴好、骨看亏知哈指揮時仇時方哈、吾都里千戶甫古老、吾郞哈指揮都時於古、老甫老、波乙大、麿古等三十五人、倭人石見州周布兼貞所遣僧道山、佐志源胤所遣汝阿、圭源持直所遣所阿彌多甫等十八人,隨班獻土物。

○上御勤政殿,宴群臣。

○禮曹啓:「倭人五郞衛門等十二戶帶妻子,到泊慶尙道浦所,累月留連,觀察使處置使久不申報,請下攸司推鞫。」從之。

○刑曹啓:「慶尙道興海囚黃波吐刺殺姨夫,忠淸道洪州囚私奴德松發其主塚盜衣服,請皆依律處斬。」從之。

1月2日

○辛巳,以權踶知中樞院事,崔士儀仁壽府尹,李思儉中樞院副使,申得海慶尙左道都節制使。以野人金波乙大爲龍騎司護軍。波乙大,五郞哈都督僉事都乙溫養子也。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承文院祿官兼官,每十日一次吏文製述,已曾受敎,而兼官寫字者則或托故不用心製述。若兼官只許寫字,不令製述,則本院出身兼官內年少聰敏者,亦不製述,實爲未便。請自今寫字兼官,依舊例製述,其只能書字,而不肯製述者,勿令兼差。如有事大文書及不得已書寫事,臨時啓聞書寫。」

從之。

○議政府據戶曹呈啓:「九十歲以上老人無子女無親族,寄食他家者,給四節衣纏,載在《六典》,今只給二匹,未便。請於四節,各給布一匹,而冬節則加給一匹。」從之。

1月3日

○壬午,遣仁壽府尹崔士儀,如京師賀麟見,上率群臣拜表如儀。其表曰:「一人御極,光啓昌期。二儀儲祥,茂昭景貺。照臨所曁,懽抃惟均。竊觀仁獸之生,實爲王者之瑞。在黃帝而遊於囿,逮蒼姬而見于郊。誠曠世而罕聞,幸明時之復覩。欽惟心敦位育,道合彌綸。運撫盈成,神化覃於八表;恩浮動植,和氣塞于兩間。顧玆靈物之臻,允協貞符之應。伏念猥將庸質,獲際熙朝。跡滯鯷岑,雖阻駿奔之列;情馳鳳闕,倍殫虎拜之誠。

○命還給正尹謙告身。

○工曹啓:「黃海道長淵縣所産銅鐵炒試之,終不融液,非眞銅鐵,請自今勿令上納,其所減本縣貢物,令戶曹還定。且遂安所産銅鐵,功重數少,竝勿採取。」從之。

1月4日

○癸未,長連縣監黃陟辭,上引見曰:「本道連歲凶歉,去年雖若稍稔,然饑饉之餘,民尙艱食,往盡乃心,以濟民生。且義倉本以濟窮民,爲守令者乃於賑貸之時,惠不及寡弱,及其收斂,先督徵貧戶,而富强或有不償。又勸課農桑,乃欲厚民生也。然過於刻剝,則民不樂從,當徐以勸之。今注擬守令,遴選至精,雖不賜見面命,豈有不孚民望者乎?然予力不足以廣救民瘼,故悉皆引見,以諭予意,汝往効職,體予至懷。」

1月6日

○乙酉,護軍金波乙大來謝除職,賜銀帶紗帽衣一襲。

1月7日

○丙戌,始行四孟朔頒祿。

1月8日

○丁亥,王子璖生,昭儀金氏出也。

1月9日

○戊午,親傳春享香祝。

○上幸昌德宮齋宿。

1月10日

○己丑,上親行春享于宗廟,還宮御思政殿,設飮福宴,宗親二品以上侍宴。中宮亦飮福宴于內殿,諸享官賜宴于議政府。

○禮曹啓:「東宮藏胎安慰祭神主,請依中宮藏胎神主例,書曰東宮胎室之神,祭畢,埋其主於高淨處。」從之。

○北平館報禮曹曰:

忽剌溫亏知哈兀者衞指揮僉事都兒也言:「本衛管下人三百六十餘戶,軍數一千餘名。迤東三日程,有色割兒大山,迤北平衍無人,迤西不知里數,有達麿阿德處衞、朶忽論等衛,西南間十日程,有開原衛,東南間三十日程,乃是朝鮮國會寧府。大抵本土所産,獐鹿居多,熊虎次之,土豹貂鼠又次之。牛馬則四時常放草野,惟所騎馬,飼以芻豆,若乏芻豆,切獐鹿肉與水魚飼之。其婚禮,女生十歲前,男家約婚後,遞年三次筵宴,二次贈牛馬各一,待年十七八,乃成婚禮。父死娶其妾,兄亡娶其妻。亏知哈則父母死,編其髮,其末繫二鈴,以爲孝服。置其屍於大樹,就其下宰馬而食其肉,張皮鬣尾脚掛之,兼置生時所佩弓箭。不忌食肉,但百日之內,不食禽獸。頭目女眞則火葬,皮冠頂上,綴白麤布,前蔽面目,後垂於肩,仍穿直身衣。每遇七七日,殺牛或馬,煮肉以祭,徹而食之。」

1月11日

○庚申,御勤政殿受朝。愁濱江亏未車、亏知哈、英應巨等三人、東良北住吾郞哈指揮蔣家等九人,竝隨班獻土物。

○禮曹將進士李寬義等上書議啓曰:「生員進士坐次,成均館曾報本曹,本曹據受敎,進士坐於生員之下。且《禮記》云:『昔者有虞氏貴德而尙齒,殷人貴富而尙齒,周人貴親而尙齒。虞、夏、殷、周,天下盛王也,未有遺年者,年之貴乎天下久矣。』其下又曰:『是故朝廷同爵則尙齒。』又曰:『軍旅什伍,同爵則尙齒。』然則初非勿論上下等級而尙齒之謂也。《論語》注曰:『人能操無欲上人之心,則人欲日消,天理自明。』《小學》曰:『先生施敎,弟子是則。』今進士試,專爲勸勵初學之方,爲進士者所當勉學日進。況於生員試,誰禁之而不爲歟?不此之顧,以初學之士,纔入成均禮義之場,不顧自己文才不足,徒以陵人尊己之欲,不從禮曹、成均之令,又不畏受敎已定之法,率然群聚上言,其狂僭甚矣。如此陵人狂僭之風,漸不可長。如以進士等上言,而生員進士,均是學生,勿論高下,尙齒而坐,則今升補寄齋五部生徒,亦可坐於生員進士之上矣。以此觀之,進士試可革,姑令成均館劾其主謀者,論罪爲便。」

下議政府議之。領議政黃喜、右議政許稠議曰:「國初承高麗舊例,設進士試者,爲勸勵初學,故進士居館者,稱爲寄齋,坐次則生員爲一行,寄齋爲一行。乞依舊例,進士幼學,尙齒坐於生員之下。」左參贊河演議曰:「三代而下,設科取士,以開賢路,人才俊傑,恒由科目,其取士之道,務得明經行修者爾。昔在高麗,以古賦十韻詩爲進士試,特遣試員取之,簾前放牓。又以六韻八角,幷試於及第。若生員試則科擧旣畢,令成均館試以疑義,無試官,又無放牓。是以儒生自幼及長,專務詩句,不事經學,蒙養不正,士風頹靡。臣聞諺傳,朝廷使臣張溥詩云:『香燈處處皆歸佛,烟火家家競事神。惟有數間夫子廟,滿庭荒草寂無人。』此譏當時學校之政之極衰也。說者謂:『先儒如李穡,初由進士而達,進士則初學興起之端也。』臣意以爲方其幼也,講習《小學》之道,收其放心,養其德性,欲其習與智長,禮與心成,以基《大學》之根本,焉有以風雲月露之習,設之科目,搖蕩其幼稚之心乎?幸有李穡命世之才,天資明敏,自然拔萃離倫,以經學文章,特鳴於世,而賁飾斯文者也。豈以進士試興起斯人而致之哉?我太祖康獻大王開國興化,首革進士試,而崇重生員,別置試官取之,臨軒放牓。由是中外儒生,皆習經學,通五經者,比比有之,已爲成憲。方今復設進士試,自後四部生徒,潛挾詩章,怠於經學,雖讀日課,不究意味,志意荒蔽,將若之何?且於式年,因三次鄕館試,來往京外,齎糧廢農,徒令國家多事而已,詩學之興,何補於治道乎?乞遵盛朝已定之法,還革進士試,務以經學爲本根,詞章爲枝葉,則將見經明行修之士,蔚然作興矣。今進士李寬義等飾辭上言,欲與生員間坐,殊無廉讓之心,殆非儒士之行,乞如禮曹之議,以正士風。其坐次,亦依舊例,與幼學齒序。」左贊成申槪、右贊成李孟畇、右參贊崔士康議曰:「生員進士坐次,乞依禮曹已曾受敎施行。」上從槪等之議。

○兵曹啓:「平安道,本無都節制使,都巡問使兼統之,至癸巳年,始別置都節制使,乃用奉使之印,凡於文書,用奉使印未便。請別鑄都節制使印信以送。」從之。

○賜前右議政盧閈母賻米豆五十石、紙一百卷。

1月12日

○辛卯,御經筵。上謂檢討官李先齊曰:「爾今職帶春秋,參修《高麗史》,以王氏爲龍孫,其說甚怪。昔忠宣王入元朝,元學士問其所以,雖事涉荒誕,然不可不傳於後,須備載史冊可也。」

○京畿敬差官李師孟啓曰:「富平人吏,曾以溫井隱諱之罪,屬于近處殘亡驛吏者,欲其盡心尋訪也。今限日已過,尙不見告,請於咸吉道四鎭入送。」下兵曹。

1月13日

○壬辰,受常參,視事。吏曹判書許誠啓曰:「守令,近民之職,其任匪輕,故今國家必選賢能以遣之。然爲守令者如赴貶所,或托故不往,或赴任未久,稱疾辭職,遞代甚煩,得人爲難。臣以庸愚,職掌銓選,思救其弊,未知其術,冀聞睿斷。」上曰:「六年不敍,雖非正法,蓋欲防其辭避也。雖立此法,其弊如前,予亦欲去其弊,夙夜思之,罔知攸宜。卿更商量,以陳嘉謀。」仍命都承旨金墩曰:「爾亦以誠言爲念,獻其良策。」

○上御經筵,謂參贊官金墩曰:「今世子仁孝聰敏,且其年已踰二十五歲,可以參決萬機。予雖無寢疾,自少氣力微弱,又患蹇濕,難以强治庶務,今欲以小事,悉委世子處決,唯大事,寡人聽斷,庶幾怡養。」墩對曰:「若然則權分於世子。世子僚屬,如又未盡得人,則或生讒構,故權分世子,古人愼之。」上曰:「汝言是矣。然待一二年,必遂予志。」上又曰:「科擧之設,本以得人,近年以來,學者不究聖經,惟習詞章,大臣思革其弊,獻策紛紜,皆曰:『人材卑陋,風俗澆漓,皆由不講經書,試以製述之致然也。』予則以謂漢、唐以詞賦取人,逮至高麗亦然,而賢才輩出,豈獨今日取以著述而人才不古若乎?且權近、卞季良,皆一時名儒,屢言講經之非,予亦悉知其弊,欲排大臣之議,姑仍其舊,以著述取人矣。」

○命李叔蕃外方從便。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架閣庫,乃國家典籍所在也。如有急遽參考事,則獨一員無時開閉,或致遺失,甚爲未便。請自今置提調,又以禮曹稽制司郞廳一人及事簡他司一人兼之,必備三員開閉。」從之。

○議政府據戶曹呈啓:「咸吉道會寧、慶源、鍾城、慶興、富居五邑之民,近因新徙,且桑麻鮮少,種麻養蠶,力所不贍,衣服單弊。請以吉州以南各官所儲之穀一百石,易麻種入送。又送鄕蠶種,明年爲始,養蠶試驗。亦令五邑擇肥厚之地種桑,以爲後日之資。」

從之。

○造紙所啓:「江華所種倭楮之實,請於海氣相連忠淸道泰安、全羅道珍島、慶尙道南海、河東分種。」從之。

1月14日

○癸巳,受常參。

○親傳望祭香祝。

1月15日

○甲午,幸東郊,觀放鷹。

○司憲府上疏曰:

有功當賞,有罪必罰,國家之常典,古今之通義也。叔蕃得參定社佐命之功,早蒙聖恩,位至峻秩,誠宜盡忠,以報萬一,歲在丙申,內懷不忠,罪在不赦。政府功臣六曹臺諫合辭請罪,欲置於法,惟我太宗殿下特垂寬仁,只黜于外,誠叔蕃之萬幸也。去年冬,招致于京,擧國臣民罔不驚駭,今又特命從便,其於信賞必罰之義何哉?況旣得罪於太宗之朝,何敢更議於今日乎?伏望殿下,亟收是命,一依太宗之敎,依舊安置,以副臣民之望。

不允。

○司諫院上疏曰:

忠孝,臣子之大節,臣而不忠於君,子而不孝於父,厥罪莫大,無時焉可赦者也。李叔蕃遭遇太宗,恩愛之篤,實同父子,當夙夜謹愼,圖報萬一,不此之思,挾功驕橫,不臣之心,充積於中;無禮之容,發見於外,非可以一二計也。當時群臣政府六曹臺諫憤其不忠,論請不已,太宗念其攀附微勞,不置於法,姑從輕典,放黜于外,使之安居樂業者,于今二十有餘年,其卵翼保全,之恩之德,昊天罔極矣。今我主上殿下,命召來京,出入宮門,中外駭愕,未知其由。臣等具辭陳請,至于再三,兪音未下,而又有外方從便之命,臣等不勝痛憤,反復覃思,未知其可也。叔蕃旣得罪於先王,則保全首領,偸生至今,亦云幸矣。雖有其功,難逃其罪。以功較罪,罪重於功,太宗大王豈忘其勞哉?七年之間,終無召還之命,誠以罪重於功,不能相掩故也。豈可今日復使從便於外,東西南北,惟意所適,出入往復,揚揚莫遏乎?如此則其追念皇考不愆不忘之意何如?懲創不軌,垂範後世之意又何如?伏望仰遵太宗之彝訓,俯從臣子之至願,亟收是命,還放舊所,宗社幸甚。

不允。

○賜判中樞院事趙末生妻賻紙八十卷及棺槨。

1月16日

○乙未,御勤政殿受朝。吾都里指揮童倉等九人、護軍童所老加茂等五人、千戶禹亡乃等六人、指揮童吾沙介等六人、骨看亏知哈指揮波泰等七人,隨班獻土物。

○咸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馳報禮曹曰:「吾都里童凡察之兄吾沙哈來言:『部落浮動,吾今年老,至誠歸順。』其情可尙,今送京師,宜加優待。」

○忠淸、全羅、慶尙道都巡問使趙末生啓曰:「慶尙道南海縣赤梁江口狹窄,不宜防禦。請以赤梁兵船移泊池島浦。」從之。

○禮曹啓:「中宮胎室,曾定以品官八人、軍人八名,使之守護。今東宮胎室守護者,以品官四人、軍人四名爲定。」從之。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風雲雷雨祭爵數,前旣依帛數,每神用一爵。今將前儀註,更定獻爵節次,具錄于後。書雲觀前一月,以仲春上旬,擇日報禮曹,〈仲秋準此〉禮曹啓聞,散告攸司,隨職供辦。

齊戒:祀前五日,應行執事官竝散齊三日,宿於正寢,致齊二日,一日於本司,一日於祀所。凡散齋,治事如古,唯不縱酒,不食葱菲蒜薤,不弔喪問疾,不聽樂不行刑,不判署刑殺文書,不預穢惡事;致齊,唯行祀事;已齋而闕者,通攝行事。諸衛之屬守衛壝門者,〈隊長每門各二人,每隅各一人。〉各於本司,淸齋一宿。工人二舞淸齋一宿於奉常寺,前祀一日,竝集祀所。〈凡預祭者,皆前祀二日,沐浴更衣。〉陳設:前祀二日,忠扈衛設諸祀官次於東壝門外,隨地之宜。典祀官率其屬掃除壇之內外,設饌幔於內壝東門外,隨地之宜。前一日,雅樂令帥其屬設《登歌之樂》於壇上,近南;設軒架於壇下,俱北向。典祀官帥其屬設風雲雷雨山川城隍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席皆以莞。〈風雲雷雨居中,山川居左,城隍居右。〉掌牲令牽牲詣祀所。執禮設初獻官位於壇下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初獻官之後稍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每等異位,俱重行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執事之南,西向,書吏陪其後;設執禮位二,一於壇上,一於壇下,俱近東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壇下執禮之後稍南,西向北上;協律郞位於壇上近西,東向;雅樂令位於軒懸之北,北向;設初獻官飮福位於壇上南陛之西,北向;設門外位典祀官及諸執事於東門外道南,每等異位,俱重行,北向西上;積柴於燎所;〈燎所在神壇之南丙地〉設望燎位於燎所之北,初獻官在北南向,執禮大祝贊者在東,西向北上;〈大祝贊者稍却〉開瘞坎於壇北壬地,方深取足容物;設望瘞位於瘞坎之南,獻官在南北向,執禮大祝贊者在東,西向北上。〈大祝贊者稍却〉未後二刻,典祀官帥其屬,掃除壇之內外。執禮先入壇下,獻官以下竝集肄儀。謁者引亞獻官,贊引引監察,俱以常服詣廚,視滌濯,省饌具,及視牲充腯,俱還齋所。晡後,典祀官帥宰人以鸞刀割牲,連皮煮熟。祀日未行事前,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板各一於神位之右,〈各有坫〉陳幣篚於尊所,〈風雲雷雨幣四,山川幣二,城隍幣一。〉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每位各籩十在左,爲三行右上;〈第一行形鹽在前,魚乾棗栗黃次之。第二行,榛子在前,菱仁芡仁次之。第三行,鹿脯在前,白餠黑餠次之。〉豆十在右爲三行左上。〈第一行,韭菹在前,醓醢菁菹鹿醢次之。第二行,芹菹在前,兔醢筍菹次之。第二行,魚醢在前,脾折豚拍次之。〉俎二,一在籩前,一在豆前。〈籩前俎實羊腥七體、兩髀兩肩,兩脅幷脊而髀在兩端。肩脅次之。脊在中,豆前俎實豕腥七體,其載如羊,凡俎皆有牲匣。宋釋奠儀云:」凡言在前者,皆謂南也。「〉簠簋各二在籩豆間,簠在左,簋在右。〈簠實以稻粱,粱在稻前。簋實以黍稷,稷在黍前。〉㽅鉶各三,在簠簋後,鉶居前,㽅次之。〈實以大羹,實以和羹。加芼滑〉爵在簠簋前。〈風雲雷雨位爵十二,山川位爵六,城隍位爵三,各有坫。〉設犧尊二、〈一實明水,一實醴齊。〉象尊二、〈一實明水,一實盎齊。〉山罍二、〈一實玄酒,一實淸酒。〉爲三行。〈第一行犧尊,第二行象尊,第三行山罍。〉皆加勺羃,在壇上東南隅北向西。〈凡罍尊實明水,玄酒爲上。凡祀神之物當時所無者,以時物代之。〉設福酒爵。〈有坫〉胙肉俎各一於尊所。設洗於南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入實以爵,有坫。〉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執尊罍篚冪者位於尊罍篚羃之後。

行禮:祀日丑前五刻,〈丑前五刻,卽三更三點,行事用丑時一刻。〉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退就次服其服升,設風雲雷雨山川城隍神位板於座。贊引引監察,升自東階,按視壇之上下,糾察不如儀者還出。前三刻,諸祀官各服其服。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入自東門,先就壇南懸北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雅樂令帥工人二舞入就位,《文舞》入陳於懸北,《武舞》立於懸南道西。謁者贊引各引祀官,俱就東門外位。前一刻,贊引引監察典祀官大祝祝史齋郞協律郞入就懸北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執禮曰:」四拜。「贊者傳喝,〈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贊引引齋郞詣洗爵位,洗爵拭爵訖,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謁者引初獻官,贊引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執禮曰:」四拜。「衆官在位者皆四拜。〈先拜者,不拜。〉謁者進初獻官之左白:」有司近具請行事。「協律郞跪俛伏擧麾興。〈凡取物者,皆跪俛伏,而取以興。奠物則跪奠訖,俛伏而後興。〉工鼓柷,軒架作《元安之樂》、《烈文之舞》。作三成,協律郞偃麾,戞敔,樂止。〈凡樂皆脅律郞跪俛伏擧麾興,工鼓柷而後作,偃麾戞敔而後止。〉執禮曰:」再拜。「衆官在位者皆再拜。執禮曰:」行奠幣禮。「謁者引初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盥手帨手不贊〉贊執笏,引詣壇,升自南陛,登歌作《肅安之樂》,《烈文之舞》作。詣風雲雷雨神位前北向立,謁者贊跪搢笏,執禮者一人捧香合,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神位前。大祝捧幣篚以次授初獻官,初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以次奠于神位前。〈凡捧香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奠幣,皆在獻官之左。授爵奠爵,準此。〉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引詣山川城隍神位前,上香奠幣,竝如上儀訖,〈樂止〉引降復位。小頃,執禮曰:」行初獻禮。「謁者引初獻官升自南陛,詣風雲雷雨尊所西向立,〈登歌作《肅安之樂》,《烈文之舞》作。〉執尊者擧羃酌醴齊,執事者四人以爵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以次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以次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少退北向跪。〈樂止〉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樂止〉謁者贊俛伏興再拜,〈樂止〉引詣山川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擧羃酌醴齊,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以次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以次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少退北向跪。〈樂止〉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樂作〉謁者贊俛伏興再拜,〈樂止〉引詣城隍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擧羃酌醴齊,執事者一人以爵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少退北向跪。〈樂止〉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樂作〉謁者贊俛伏興再拜,〈樂止〉引降復位。文舞退,武舞進,軒架作《舒安之樂》。舞者立定,樂止。初,初獻官將復位,執禮曰:」行亞獻禮。「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訖,贊執笏引詣壇,升自東陛,詣風雲雷雨尊所西向立,〈軒架作《壽安之樂》,《昭武之舞》作。〉執尊者擧羃酌盎齊,執事者四人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以次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以次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再拜,引詣山川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盎齊,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以次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以次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再拜,引詣城隍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盎齊,執事者一人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再拜,〈樂止〉引降復位。初,亞獻官獻將畢,執禮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執禮曰:」飮福受胙。「大祝詣風雲雷雨尊所,以爵酌罍福酒,又大祝持俎進減風雲雷雨神位前胙肉。謁者引初獻官升自南陛,詣飮福位北向立,贊跪搢笏。大祝進初獻官之右,西向以爵授初獻官,初獻官受爵飮卒爵,大祝受虛爵復於坫。大祝西向以俎授初獻官,初獻官受俎,以受執事者,執事者受俎,降自南陛出門。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引降復位。執禮曰:」再拜。「衆官在位者皆再拜。執禮曰:」徹籩豆。「大祝進徹籩豆,〈徹者,籩豆各一少移於故處。〉登歌作《雍安之樂》,徹訖樂止,軒架作《元安之樂》。執禮曰:」四拜。「衆官在位者皆四拜。樂一成止。執禮曰:」望燎。「謁者引初獻官詣望燎位南向立,執禮帥贊者詣望燎位西向立。大祝以篚取風雲雷雨祝版及幣黍稷飯,降自西陛,至燎所置於燎柴,執禮曰:」可燎。「燎半柴,執禮曰:」望瘞。「謁者引初獻官詣望瘞位北向立,執禮帥贊者詣望瘞位西向立,大祝以篚取山川城隍祝版及幣黍稷飯,降自西陛,置於坎。執禮曰:」可瘞。「寘土半坎,謁者進初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贊引各引初獻官以下以次出,執禮帥贊者還本位。贊引引監察以下,俱復懸北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贊引引出工人二舞以次出。執禮帥謁者贊引就懸北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藏神位板,徹禮饌以降乃退。

○祈雨儀:

〈報祀同,唯飮福受胙,與正祭同。〉前一日,諸祈官淸齊一宿於祈所。〈若事非迫切,散齊一日,致齊一日。〉典祀官帥其屬掃除壇之內外,設風雲雷雨山川城隍三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席皆以莞;〈風雲雷雨居中,山川居左,城隍居右。〉設獻官位於壇下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執事之南西向,書吏陪其後;謁者贊者位於東陛之西,西向北上;積柴於燎所;〈燎所,在神壇丙地。〉設望燎位於燎所之北,獻官在北南向,大祝及贊者在東,西向北上;開瘞坎於壇北壬地,方深取足容物;設望瘞位於瘞坎之南,獻官在南北向,大祝贊者在東,西向北上。祈日丑前五刻,〈丑前五刻,卽三更三點,行事用丑時一刻。〉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各一於神位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風雲雷雨幣四,山川幣二,城隍幣一〉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每位各左一籩,〈實以鹿脯〉右一豆。〈實以鹿醢〉簠簋各一在籩豆間,簠左,簋在右。〈簠實以稻,簋實以黍。〉俎在簠簋前,〈實以豕腥〉爵在俎前。〈風雲雷雨位爵四,山川位爵二,城隍位爵一,各有坫。〉設犧尊二、〈一實明水,一實醴齊。〉山罍二,〈一實玄酒,一實淸酒。〉皆加勺羃,在壇上東南隅,北向西上。〈凡尊實明水,玄酒爲上。〉設洗於南階東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篚在洗東加勺,罍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洗爵之篚則又實以爵。有坫。〉設訖,典祀官退就次,服其服升,設風雲雷雨山川城隍神位版於座前。三刻,獻官及諸執事,各服其服。謁者入自東門,先就壇南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獻官以下,俱就東門外位。前一刻,謁者引監察典祀官大祝祝史齋郞,入就壇南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贊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謁者引監察及諸執事各就位。齋郞詣爵洗位,洗爵拭爵訖,置於篚捧詣尊所,置於坫上。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贊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贊者曰:「行奠幣禮。」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盥手帨手不贊〉贊執笏引詣壇,升自南陛,詣風雲雷雨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一人捧香合,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神位前。大祝捧幣,以次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以次奠于神位前。〈凡捧香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奠幣,皆在獻官之左。授爵奠爵,準此。〉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引詣山川城隍神位前,上香奠幣,竝如上儀訖,引降復位。小頃,贊者曰:「行酌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南陛,詣風雲雷雨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四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以次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以次奠于神位前,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詣山川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以次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以次奠于神位前。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詣城隍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捧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訖,引降復位。大祝進徹籩豆如式。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贊者曰:「望燎。」謁者引獻官詣望燎位西向立,大祝以篚取風雲雷雨祝版及幣,降自西陛,至燎所置於燎柴,贊者曰:「可燎。」燎半柴,贊者曰:「望瘞。」謁者引獻官詣望瘞位北向立,贊者詣望瘞位西向立,大祝以篚取山川城隍祝版及幣,降自西陛,置於坎。贊者曰:「可瘞。」寘土半坎,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遂引獻官出,贊者還本位。謁者引監察及諸執事就壇南拜位,贊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謁者以次引出。謁者贊者就壇南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藏神位版,徹禮饌以降乃退。

1月17日

○丙申,受常參,御經筵。

○傳旨兵曹:

還給趙石岡、李伯慶告身,仍令防戌。

1月18日

○丁酉,受常參,御經筵。

○肅川都護府使余成烈辭,上引見曰:「勸課農桑,本以厚民生也。然往往守令過於刻迫,故民有怨嘆。還上斂散不均,且有嚴督之弊,故民不聊生,往盡乃心,以恤民生。且本道防禦最緊,軍民之事,亦宜懋哉!」

1月19日

○戊戌,幸東郊,觀放鷹。

1月20日

○己亥,受常參,御經筵。

○初,日城君鄭孝全、同知中樞院事許晐、知兵曹事鄭宗誠、戶曹佐郞朴文規、行司直權希遂、司直趙乘、副司直趙誠山等,宗廟祭誓戒後,會于領敦寧權弘之第,招妓小枝紅、金閨月等飮。小枝紅,孝全所嘗奸者也,瑞山君譿亦通焉。譿於是日爭奪小枝紅於路,誠山、乘等阿孝全意,以非罪杖金閨月、小枝紅等有傷。司憲府發其事以啓,乃下孝全等義禁府鞫之,又令宗簿寺劾譿以聞。

○司憲府啓:「百官以宗廟親享,聚議政府誓戒,領中樞院事崔閏德乃以獻官最後到,遂使誓戒遲緩,殊無大臣執事有恪之心,請罪之。」不允。

1月21日

○庚子,御勤政殿受朝。吾郞哈指揮仇里、千戶好乙多孫等九人、吾都里李也叱大等六人,隨班獻土物。

○皀隷金安告金化縣有溫井,遣知印柳末孫,求之不得。

1月22日

○辛丑,受常參,視事,御經筵。

○司憲府啓:「判江界府事崔海山携私妾婢僕赴任,虛費公廩。又擅率平壤府妓楚宮粧,遂留不還,平壤府遣人督還,又不遣還,反縛使人杖之。及觀察使推鞫,猶不悔愧,妄引舊例,不勝憤恨曰:『江界府陳米苦醬,一日難過,欲聞罪過于朝,日望得代。』其故犯罪責,謀欲避危,殊無大臣奉職之意。請按律抵罪。」

上命收奪告身,配閭延。

○工曹啓:「尙衣院工匠元數四百一名,請加六十六名,以爲定額。」從之。

○義禁府鞫鄭孝全、許晐、鄭宗誠、朴文規、趙誠山、趙乘之罪以啓,罷孝全職,特宥宗誠、許晐之罪,誠山等抵罪有差。

1月23日

○壬寅,受常參,御經筵。

○咸吉道都觀察使李叔畤、都節制使金宗瑞馳啓曰:「本道賊變多端,軍令不可不嚴。各官助戰軍,或代以幼弱,或減軍額,或過日時乃送,若事起倉卒,不及應變,則悔將何及?請自今守令及管軍千戶等若有稽緩者,勿論功臣族派,除收贖決罪,以嚴軍令。」

下議政府議之。

○咸吉道都節剌使金宗瑞以妻病承召來京。

1月24日

○癸卯,地震。

○御經筵。

○傳旨禮曹:

興天寺舍利閣銅網造作時,助役僧人五十名,聽其自願,役三十日,乃給度牒。

○傳旨平安道都節制使:

側聞道內沿邊各官邑城狹窄,每年氷合時則各其境內人民,盡數入保。各營居處,接屋連簷,俱爲草蓋,慮恐一家失火,雷騰電馳,爲患不淺。各官城內備火之具,何以措置乎?火之爲災,出於不測,更加盡心措置。

○司憲府啓:「向化野人護軍金古乙道介乘醉道遇成均注簿尹士昀,以馬鞭鞭之。請依律杖八十。」特減二等。

1月25日

○甲辰,御經筵。

1月26日

○乙巳,幸東郊,觀放鷹。

1月27日

○丙午,受常參。

○以昭儀金氏爲貴人。初,上謂都承旨金墩曰:「昭儀,本內資寺婢也。歲在戊戌,予初卽位,母后選入中宮,時年十三歲。資性柔嘉,事兩宮惟謹,故中宮每事委任之,使養季子。性若不謹,則中宮何必使養所生子乎?昭儀生六男二女,女皆死,男皆存。術者之言,雖不可信,皆云:『六男皆壽。』予於正宮多男,昭儀之子,不足誇也。然生六男皆壽,非人爲所及,實天使之然也,亦昭儀之命貴耳。古今宮人世系,本無貴賤,有以歌兒入宮者,有曾經事人而入宮者,今昭儀世系雖賤,年纔十三入宮,一身婦德旣正,其視良家之女世系雖貴有失婦行者,不可同日語矣。予欲陞爲嬪,或貴人,何如?」墩對曰:「按歷代史,以微賤爲正后,則執筆者書曰:『本自微賤。』其三夫人以下則不論世系之貴賤矣。昭儀有賢德,則陞爲貴人,何不可之有?」上曰:「申槪若來仕春秋館,則爾往議可否以啓。」墩到春秋館議之,申槪之議,與墩言同,但曰:「姑陞貴人,而漸次陞嬪可也。」故有是命。

○以童倉爲嘉善、雄武侍衛司上護軍,以童所老加茂加威勇將軍虎賁侍衛司護軍。初,倉來請受職,以倉受中朝爵命,不敢授。今又來請之,上議諸政府六曹,議有異同,上曰:「愼固封疆,嚴兵待之可也,不宜除授官職以誘之。大臣此議,誠爲確論,予甚嘉之,然古昔帝王待夷狄也,有經有權,漢文之待匈奴是也。童倉部落,世居本國之境,爲我藩籬,故太宗嘗曰:『此輩不可不撫綏,亦不可不備禦也。』勿許除職。雖爲至論,然童倉等寓我邊境,于今六七年,今懷遷徙之心。是則非我國待之不誠實,此類性本獷悍故也。今議者又曰:『除童倉上護軍。』予以爲朝廷雖授童倉指揮之職,朝廷豈畏童倉等威勢而然耶?誠以慕義而來朝也。童倉曾徙居我國邊境,朝廷亦已知我國撫恤童倉也。童倉今又再來,欲受本國之職,今雖除職,朝廷有何咎焉?朝廷若知而問之,答以居我境內,故授職何如?蓋事之機會,不可不審。若今只除上護軍,則倉必不滿於心矣。或謂不可以宰相之職授野人,然二品以上,豈可摠謂之宰相哉?居燮理輔相之位者,乃眞宰相也。高麗之季,乃以樞密以上,皆稱宰相,甚無謂也。予意以謂授童倉嘉善、中樞院副使,似無妨也。」會咸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來啓童倉受職利害,上又議于禮曹兵曹。僉議以謂:「倉旣受中朝指揮之職而帶金帶,若除上護軍,則帶鈒花銀帶,似不滿於其心,若授樞副,則二品之職,不可輕以遽授。」乃酌輕重,以階嘉善,授上護軍。所老加茂,去年春授宣略將軍,今來請受上護軍,然三品之官,亦不可輕易遽授,故但加威勇。

○宗簿寺啓:「瑞山君譿旣與姻親爭妓小枝紅,又於宗廟臘享誓戒後,奸宿娼妓,請論如法。」命只奪告身。

○傳旨咸吉道觀察使曰:

今都節制使上京,四鎭鏡城、甲山及沿邊各官防禦,謹愼措置。沿邊各官城內窄狹,境內人民,竝皆入保,草屋連簷,火災可慮,況今春月亂風,尤爲可畏,益加愼火。

1月28日

○丁未,御經筵。

○上護軍童倉、護軍所老加茂來謝除職,賜童倉金帶紗帽靴及衣一襲。

○東宮藏胎開基使判中樞院使李順蒙往慶尙道基川。

○議政府啓:「臣下公私筵宴,禁用油蜜果,載在《六典》。側聞各道守令安胎使支待時,不遵《六典》,依朝廷使臣迎接例,供億過侈,弊及於民。請自今凡諸使臣支待,一依《六典》申明。」

從之。

○兵曹啓:「初設內禁衛,其數不多,近來幾至二百,間有不稱其職,請選武才特異且有智略者六十人,分爲三番,輪番入直,賜以廩食。若遇大小行幸,則合番侍衛。」從之。

○築慶尙道金海、迎日城。

1月29日

○戊申,御經筵。

○議政府啓:「各司奴婢,知情容隱者,請依《續典》丁酉年付籍奴婢知情容隱者例論罪。」從之。

1月30日

○己酉,親傳朔祭香祝。

二月

2月1日

○庚戌朔,上親祭于文昭殿,王世子爲亞獻。

○御經筵。

○戶曹啓:「江原道平康居民本八百餘戶,近因流亡,未滿二百戶,貢物不減於舊,似不能支。請流民復業間,限五年減貢物之半,且量其所可減者,移定他邑。」從之。

○議政府啓:「對馬島倭宗大善以捕魚倭人見殺,心懷憤恨,使人稍稀,若乘風便,冒夜鼠竊,實爲可慮。請令各道沿邊各處一應防禦機械,毋或怠忽,晝夜候望,以備不虞。」從之。

2月2日

○辛亥,受常參,視事。

○議政府啓:「謹按明道先生言於朝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爲本。宜先禮命近侍賢儒及百執事,悉心推訪有德業充備足爲師表者,其次有篤心好學才良行修者,延聘敦遣,萃于京師,俾朝夕相與講明正學。』以此而觀,則賢才之出,皆由於學校,而學校之興,莫先於擇任師儒。師得其人,則蒙養正,而風俗美;不得其人,則蒙養不正,而風俗不美,人才賢否、風俗美惡,皆係於此。然則師儒之任,不可不重。近來儒生專尙製述,不事經學,而訓詁尙且不明,故可爲師表者,得之爲難。部學及外方敎官備員者爲多,如此而欲望得賢才正風俗。難矣哉!乞令諸曹及臺諫集賢殿藝文春秋成均館不拘守令及箇月衙門,悉心推訪經明行修可爲師表者,各呈吏曹,吏曹與本府一同選揀錄名,取旨差任,作成人才,培養風俗,如有敎誨不怠,而諸生樂聚仰慕者,則特加褒奬,不次擢用,以責成效。今後京中師儒之任,不由是選而出者,勿差。」

從之。國家師儒之任,率皆寒賤迂儒,學問孤寡,人皆輕賤之,膏梁子弟及善事權要者,雖經學精明,皆飛揚臺閣,其視五部敎授官蔑如也。優人指爲敎授官戲,故縉紳儒士,皆恥爲之,至是雖重是選,然不能革舊弊也。

○議政府啓:「京中罪囚,繫獄致死者鮮少,而外方罪囚,或臍下浮腫,或胸腹煩悶,在獄致死者相繼,豈皆不能救恤之致然?必是務急得情,或非法用刑,或慘酷拷訊,毒入臟腑,浮腫而死明矣。謹稽古制,前漢《刑法志》:『當笞者笞臀,毋得更人。』《唐律疏議》:『令決笞者臀腿分受,決杖者背腿臀分受,須數等拷訊者亦同。笞以下願背腿分受者聽。』《大明律》《獄具圖》:『訊杖大頭經四分五里,長二尺五寸。以荊木爲之。其犯重罪,贓證明白不承者,明立文案,依法拷訊,臀腿分受。』近年本朝掌刑官吏拷訊時,下杖處當膝下膁肕等處,夫背雖唐律所載,太宗嘗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臟皆近於背,遂詔罪人毋得鞭背,《大明律》亦不載焉。《謄錄刑典》:『大小人員,毋得鞭背。』然則鞭背,古今所禁。且膁肕拷訊,旣無所據,而臀及膁肕,本朝前此所未施行。義禁府拷訊時,束縛側臥,腿脛橫打。若過傷則飜臥行杖,其法行之已久,宜令圖畫其狀,分給各司各道,一體施行,庶合事宜。且《續》《刑典》:『京外官吏,如有違法濫刑者,京中憲府、外方監司,許令犯罪人親屬陳告,依律論罪。』《謄錄刑典》:『京外罪囚訊問,勿使使令高聲唱喝,左右分立,互相行杖。』宣德十年十月傳敎:『凡罪囚捽髮曳之縱橫,困苦之甚,倍於笞杖,因傷殞命者,間或有之,今後痛禁。』決罰之法,纖悉無遺,掌刑官吏視爲文具,誠爲未便。上項《六典》及傳旨,申明擧行,嚴加考察。罪囚,或以手執兩耳,緊引致傷,或兩鬢毛髮,裂木挾引,皮浮眥裂。訊杖三十度,猶爲不足,因以杖端,衝其傷處,刻深侵虐者,或有之,請一皆痛禁。」

從之。

○議政府據刑曹呈啓:「凡中外之獄,築高臺,作涼獄三楹於其上,門壁皆用厚板,外壁置隙穴,使通風氣。又作男獄四楹、女獄二楹,各分爲輕重獄,竝皆鋪板,簷外四面設遮陽,令囚徒當熱時,隨宜坐臥,夜則還入獄鎖鑰。又作溫獄,其男女輕重獄楹數,與涼獄同,皆築土壁,其外四面植棖木五行,待其茂盛,作門開閉,未茂盛之前,姑設鹿角。如平安、咸吉道則土性不宜棖木,植其雜棘木。其兩獄相距及四面墻垣相距廣狹,隨地之宜,要使囚徒不得踰越。以此圖其形制,頒諸各道,使觀察使按圖量宜,漸次造築。」

從之。初,上慮中外罪囚掌刑官吏失於救護,以致殞命,下敎議政府,議築獄恤囚之策,政府擬議以啓,上從其議,至是立此法。

○司憲府啓:「興德縣監金億之畜娼妓碧玉于其家,又帶去任所,家道不正。舍人趙瑞安私通碧玉,請論如法。」上皆宥之。

2月3日

○壬子,慶尙道大丘、永川、慶山、義興、仁同等郡縣地震。

○受常參,御經筵。

○安胎使判中樞院事安純奉東宮胎,往慶尙道、基川。

○傳旨平安、咸吉道都節制使:

去丁巳年,乃以守禦之策傳旨于本道,令沿邊守令張榜常看。今遵行與否,嚴加考察,更宜申明檢擧。

○遣都承旨金墩于前議政盧閈第,訪問太宗佐命定社時事。時閈丁母憂,故就問之。

○議政府據刑曹呈啓:「凡干刑獄急速文牒,付各道觀察使節制使伴人,乘傳到京者傳送,已有其例,而兵曹吏輩以一時人情,不參驗本曹帖字,乃給鋪馬,故不得已以懸鈴挾板傳送,非徒稽緩,或有遺失者。因此獄囚,雖情理最輕,終受笞杖者,久縶牢獄,或致殞命。自今獄囚決罪移牒外方者,竝付公差乘傳人,若無公差者,則以五懸鈴,急速轉送各道觀察使,考其程途遠近,若稽緩傳送者,則依律抵罪。且兵曹吏輩不考帖字給馬者,亦依律罪之。」

從之。

2月4日

○癸丑,幸東郊,觀放鷹。

○慶尙道右道都節制使馳報兵曹曰:「宗彦七所送井大郞來言:『對馬島賊萬戶六郞次郞、三未三甫羅、汝每時羅、一岐州賊萬戶都仇羅等以船二十艘,謀入寇中原,宗貞盛禁之,宗茂直、宗大善等懇請貞盛,貞盛許之。將於二三月間,待風便入寇,五六月間乃還,其計已定。宗大善素有宿嫌於貴國,道過全羅道,或犯邊境,不可不備。』」

○戶曹據全羅道觀察使報啓:「請於新設順天鎭造防牌,以嚴軍威。」從之。

○對馬州宗彦七遣人獻土宜,仍請糧,賜米三十石、黃豆三十石。

2月5日

○甲寅,受常參,御經筵。

○親傳風雲雷雨祭香祝。

○右議政許稠、都承旨金墩修《璿源類附錄》以進,上賜稠綵段衣一領。

○賜童倉玉環子。

2月6日

○乙卯,御勤政殿受朝。婆猪江指揮童搭赤等八人、都指揮李將家子、指揮李豆滿等八人,隨班進土物。

○司憲府上疏曰:

正風俗明賞罰,爲國之大本,致治之要務也。風俗正則世道升,風俗不正則世道降,其轉移之機,只在於明賞罰而已。近者日城君鄭孝全與譿以相避之親,忘義縱欲,相奸娼妓,俾晝作夜,恣行不忌,以至爭奪於大途之上。雖閭巷無恥之徒尙不忍爲,曾謂宗親駙馬有如是之醜乎?汚染風俗,敗毁綱常,莫此爲甚。況玆譿以微服徒行,間於奴隷,與人爭奪,所着之巾,遂至被奪,以宗室之尊,反見辱於常僕,其狂悖之狀、淫穢之行,何其至也?見之者莫不痛憤,聞之者莫不驚駭,宜置於法,以淸汚俗,殿下特垂寬仁,只收譿職牒,罷孝全職事。臣等竊復惟念,譿與孝全偏蒙上德,富貴已極,席寵恃恩,志驕氣盈,日以耽色爲事,若不擯斥于外,安然在第,肥甘之養、輕煖之奉,車馬僕從,無減於昔日,則彼將自謂雖犯罪惡,無損於予,淫奢何害,禮義何爲?驕橫日滋,終不悔悟矣。是則非徒有乖於自新之路,亦有虧於勵俗之道矣。伏望殿下,思世道升降之機,念習俗浮薄之由,將譿與孝全,竄逐於外,使之自艾,以嚴勸懲,以正風俗,治道幸甚。

上命奪孝全告身,貶譿于京畿臨津縣。

○禮曹啓典廐署一年所需:「宗廟祭黑犢牛五頭、永寧殿祭黑犢牛二頭、社稷祭黑大牛三頭、文宣王釋奠祭黃大牛二頭、文昭殿別祭黃犢牛二頭,每於春秋,點牛別監選揀以送。今革點牛別監,請以水原府弘原串、陽城縣槐台吉串所放里牛,依數揀送。

從之。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日本國王使人及管領武衛使人則不問宗貞盛文引有無許納,其餘使人,考其宗貞盛文引有無接之。且如曾所通信而親來者及誠心歸順如井大郞者,又如大內殿、菊池殿,皆非貞盛所處分者也。其所使之人則雖無貞盛文引,慶尙道觀察使毋得還送,馳報待決施行。」

從之。

○命漢城府,刊行檢屍狀式。又傳旨各道觀察使及濟州安撫使,『刊板摸印,頒諸道內各官。』

○議政府啓:「都城內未造家者頗多。京畿、江原道松木所伐勿禁之法,載在《續典》、謄錄。若他道則雖枯槁及風落松木,毋令擅自斫伐,犯者及不考覈守令,竝依律抵罪。」從之。

2月7日

○丙辰,受常參。

○御經筵。講《通鑑》至漢昭帝賑貸貧民,上曰:「義倉斂散,實切於民,不可不謹,故每於守令拜辭之時,必以此勸勉之。我國收稅之法,已輕矣。然古之帝王但賑貧民,而我國則民皆受糶,以資生業,國家廩無所儲,民尙艱食,未有富饒之民,其故何哉?倭人嘗稱美曰:『我等恨不生於朝鮮,不得受糶以爲農業。』夫義倉之設,仁政之大端,不可廢也。然徵納之際,鞭撻甚慘,其弊多端。守令若擇貧民而給之可也。然其擇之也固難。寡人無政事之才,不知何以處之。」參贊官許詡對曰:「我國租稅雖輕,土地塉薄,所出無幾,又以事大交隣收之於民者頗多。且因徭役,贏糧又煩,無有富饒之民。」上又曰:「近來迂闊之輩,屢請停築城,然城堡之役,不可停也。當國家閑暇之時,築城守備,固其宜也。」上又曰:「人君若尙祥瑞,則祥瑞數出,肆予不尙之矣。」又謂詡曰:「近者有人欲貸父罪者多矣。古者帝王若有如此人,則必惻然而特擧異議以斷之者有矣。今以禁物互市於異國之人,當置極刑,然父子皆連累,而其子欲當其罪,以免其父。義禁府推讞雖當,然父子相爲容隱,故未得一處驗問,不無疑焉。予以好生之心,欲免其死,爾其深思以啓。」

○刑曹啓:「强盜雪美、姜柚、子覺心、朴莫同,請依律處斬。」從之。

○刑曹啓:「金凡、貴生等擅入茂陵島以居,請依律處絞。」從之。

2月8日

○丁巳,御經筵。

○親傳社稷祭香祝。

2月10日

○己未,平安道觀察使啓:「今年入朝使臣絡繹,本道迎送人馬俱困,故道內沿邊鎭戍,量遠近險夷,或分六番,或分五番,或分四番,夏則循環往戌,冬則令秣馬休息。及當氷合入保時,以本邑軍馬及南道當下番甲士,充補甲士京外防牌火砲軍,分番戌守,已曾啓聞。然今年二月有閏,若轉相防戍,則閏月立番軍馬,或隔五月,或隔四三月,還往防戍,險阻遐路,頻數往還,困弊爲甚,將來可慮。請八九月赴防馬兵二千六百九十、步兵二千二百二十四人,以本道旁近黃海道軍馬代戍,以休民力,以實防禦。」

下兵曹議之。兵曹啓曰:「入朝使臣雖多,然已曾往還,累月休息。且前此雖有閏月,皆以當道軍馬防戌。今年雖有閏月,未聞聲息,調發黃海道兵馬,往戌遠境,實爲未便,請依舊例,以本道軍馬,推移防戌。」

從之。

2月12日

○辛酉,日暈。

○夜,鵂鶹鳴于景福宮,行解怪祭。

○以裵桓爲刑曹參議,趙瑞康工曹參議。

○議政府據兵曹呈啓:「兵書《尉繚子》《兵令》云:『伍人戰死,不得其屍,同伍盡奪其功。得其屍,罪皆赦。』然則當敵相戰危急之際,人人自知救死不贍,尙且同伍戰死而不得屍,則奪其功,得其屍則罪皆赦,此古人所以不謂危急而棄禮,不謂已死而棄屍,重人命也。且我朝《續兵典》物故軍人致賻復戶條:『水陸戰亡者,致賻則米豆優給,復戶則限五年。』此國家待士卒之至意也。致賻復戶,尙且如此,安有棄屍不葬乎?然近來邊將,或有門庭之寇,越境追逐,儻有我卒戰死,同伍或不救屍而還者,或見屍而棄者,有違國家待士卒之厚意。請自今士卒若有出境而戰死者、病死者,竝須得屍,輿還葬之。如或見屍棄之,不求屍而還者,自其同隊小牌牌頭至于主將,以此論罪,永爲恒式,以戒後來,以副國家重士卒之美意。」

從之。

○議政府據刑曹呈啓:「《大明律》名例云:『婦人犯罪,免刺。』又竊盜條云:『初犯,右小臂膊上,刺竊盜二字;再犯,刺左小臂膊上;三犯者絞,以曾經刺字爲坐。』又云:『若軍人爲盜,雖免刺字,三犯處絞。』以此觀之,婦人免刺字,與軍人同,而無三犯處絞之文。然則婦人雖三犯竊盜,不與男丁例論。近來婦人三犯者,官吏未曉律意,乃以死罪例論,移牒本曹,久滯於獄,實爲未便。請自今婦人三犯者,竝令計贓科罪,以爲恒式,曉諭中外。」

從之。

○京畿敬差官司宰副正李師孟啓:「各官溫井可疑處,隨其解氷,輒掘鑿試之。但富平人吏隱諱溫井者,雖入居四鎭,其後又無論罪之法,殊無畏懼之意,自以爲固諱,永無勞擾之弊。竊念下三道無罪人吏,亦且連年入居,此邑人吏不畏上命,故犯橫逆之罪,當用重典,土豪人吏,雖刷入居,亦無傷也。留鄕品官、土姓品官,一邑之事,可能易知,然無論罪之法,匿不以告。且年老居民,必有見聞,恃其老不加刑,雖諄諄開諭,亦不之告,請依人吏例,定限推訪,過限不告者,徙諸他鄕。若有盡心開諭,能使現告者,竝令褒賞。」

遂傳旨師孟曰:

如今農事將興,其始掘鑿者,務停爲限,隨宜畢掘。所在各官能尋訪溫井以告者,一依已曾傳敎賞之,如有隱諱不告,而後有敗露者,重論其罪,宜曉諭各官。

○議政府啓:「井大郞來言:『倭人將入寇中原。』又賊萬戶仇羅時羅,亦與尹仁紹言之。此賊道過我境,鼠竊可慮,請移文慶尙、全羅、忠淸、京畿、黃海、平安等道,使之嚴器械謹候望,若有倭變,須急徵下番船軍,合番應變。」

從之。

2月13日

○壬戌,受常參,視事。

○議政府據兵曹呈啓:「陸地各牧場之馬,牧子等不能監守,以致物故損傷者多矣,皆稱病死,更不覈實未便。自今濟州及水路險阻無牧子牧場外,監牧官所常巡行各牧場內死傷之馬,監牧官須卽親到,備細覈實,每月季開具其數,傳報兵曹,移文司僕寺,更加考覈。其死傷過多者,具辭以啓,更移文推劾;其不用心事迹現著牧子,依分養國馬故失守令例,計數徵馬;監牧官不能檢點者,亦依律論罪。且近年以來,牧馬病名,預分難治可治,故各場牧子牧馬軍等,雖可治之病,怠於救護,多致物故,謀欲免徵,妄稱難治之病,監牧官亦不親自覈實,奸詐漸生,其弊不少。自今各場馬,勿令預定難治可治之病。若有物故,使監牧官覈實籍記,遣司僕寺官吏,據元放馬數,考其牧養勤怠,物故最多者,量宜徵之,以懲姦詐。其監牧官但常時巡行而已,暑雨風寒時救護牧養之法,略不預先措置,多致物故,請自今每當歲終,考其元放之數,於三分死一分者,依律抵罪,未滿一分者勿罪。」

從之。

○刑曹啓:「咸吉道北靑居女琴瑟,與奸夫鄭仁中殺本夫及姑與女子,請竝依律凌遲處死。」從之。

○兵曹啓:「內禁衛常時侍衛,勿令着甲,只佩環刀。大朝會則竝令着白鐵甲,殿內各十人,左右分立,其餘則分立於月臺東西。」從之。

2月14日

○癸亥,親傳望祭香祝。

○幸西郊,觀放鷹。

○全羅道觀察使移牒兵曹曰:

玉果縣戶長趙豆彦以咸吉道鄕戶入居,憚於遠徙,自經而死。夫咸吉道土田沃饒,固非死地也。且聽其自願,令帶父母妻子及族親以去,又特免鄕役,以慰懷土之情,國家恩眷至重,固當遷徙如歸,樂生興事,以報國恩也。今豆彦如就死地,以至自縊,惡逆莫甚,置而勿論,則後來殘忍輕死之徒,繼踵而起。請將豆彦妻子,定爲驛吏,以懲惡逆,以戒後來。

兵曹啓曰:「雖自經而死,非妻子敎之致之於死,定妻子於驛吏,實爲未便。請以其長子趙美代豆彦,幷母及同産入送。」從之。

2月15日

○甲子,受常參。

○御經筵。上謂侍講官安止等曰:「設義倉,甚善政也。然我國不善行之者,民數流移,而無定居故也。」止對曰:「我國民皆貧乏而艱食者,以其徭賦浩繁,且民無恒心,浮費頗多也。又僧徒日衆,不耕而食,一州一縣之內設道場所費米穀,無慮數千餘石矣。」上曰:「儒者必以僧徒奪民之食爲言,然自開闢以來,善惡竝立,不能頓絶。古昔帝王亦不能盡革其弊,如我寡德,亦安能盡汰乎?當今救民之策,不過薄稅斂而已。」止又啓曰:「安東風俗勤儉,有唐之風,可使他道人民效之。」上曰:「安東風俗,誠勤儉而醇美也。」

○謝恩使從事官金何回自京師,進珊瑚綵帛書冊寶貼等物。

○議政府據咸吉道觀察使都節制使啓本啓:「《續典》謄錄云:『講武及大閱犯軍令者,雖功臣子孫,隨卽直斷。』所以嚴軍令也。如今北方防禦最緊,倘遇及期應變時,則一依《六典》施行。」從之。

2月16日

○乙丑,月食。

○初,前吏曹判書朴信上言:

我國家新白丁,無處無之,殺牛代耕,遊手而食,故自開國以來,屢降條令,禁殺牛,使耕稼而食。然其俗以農爲苦,乃曰:「農本不爲之事,豈易學之?」其殺牛如前,無有悛改,無利於國家,有害於生民甚矣。自今限十年,以新白丁農事實不實爲殿最,則守令皆盡心勸課,終必有成効矣。

下政府議之。政府啓曰:「此言甚合事宜。歷考條章,新白丁計口給田,賜鄕錄籍,與平民雜處,相爲婚嫁,假托丐乞,成群爲盜者,竝奪其馬,勒令賣之,以絶爲賊之計,其爲立法,纖悉無遺。各官守令不體深意,皆未能奉行。請自今守令不能奉行者,依律抵罪。亦依上言,考其白丁安業務農與否,以憑殿最。」

從之。

○春川人李格父歿,其母金氏貧窮,格賣衣以供甘旨,每當俗節,設盛饌以壽母。一日,金獨入土宇失火,烟焰甚熾,金頭髮焦爛,格冒火而入,解衣裹母以出,鄕人稱歎,以爲孝子。

2月17日

○丙寅,上御思政殿,宴咸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仍賜鞍馬。

○童倉等言於禮曹曰:「我輩室廬在草野,深慮賊徒突入。且我輩與會寧人幷耕而食,若會寧人奪我舊田,後雖與爭,亦無及矣,乞速遣還。」又曰:「我父兄盡爲賊所殺,小人特厚蒙上德,心欲侍衛輦轂,然以一身侍衛,豈若多率管下,守禦邊方乎?若於節制使之營旁近,築室以賜,當與管下親屬來居防戍矣。」禮曹具辭以啓。

2月18日

○丁卯,知碧潼郡事李元孫辭,上引見曰:「本郡隣於野人,守禦甚難,往盡乃心,以副予意。」仍賜弓矢。

2月19日

○戊辰,慶尙道知禮縣地震。

○咸吉道都節制金宗瑞辭,命兵曹判書皇甫仁、參判辛引孫、都承旨金墩,與宗瑞同議邊務,日中乃罷。

○童倉及所老加茂等辭還。

○義禁府啓:「知茂珍郡事梁歧盜監臨錢穀入己,贓十五貫二百三十九文,與他贓一百三十七貫九百七文,請依律處斬。」上特減一等,決杖一百,刺字,流于東萊鎭。

2月20日

○己巳,上不豫。

○傳旨吏曹:

咸吉道,非徒防戍,亦應接野人,各官守令,不可不擇。自今以吏武身言兼備,可爲應變人差遣。

蓋從金宗瑞請也。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初置承文院吏文生徒者,欲令肄習吏文,將管事大文書也。率皆怠於習業,多方謀避者,是無他,無勸懲之致然也。請自今父母及身病最多者,年終通計,當受職者不敍,前銜則移文攸司治罪。」

從之。

○傳旨慶尙道觀察使:

倭鐵工加智沙也文,幷其妻子,乘驛上送。

2月21日

○庚午,上不豫。

○謝恩使海平君尹延命回自京師。

○傳旨咸吉、平安道觀察使:

今後平安、咸吉道沿邊各官入居人富實間,各官守令褒貶,與都節制使同議以啓。

○議政府啓:「《續》《刑典》云:『朱文公言於孝宗曰:「願陛下深詔中外司政典獄之官,凡有獄訟,必先論其尊卑上下長幼親踈之分,然後聽其曲直之辭,凡以下犯上,以卑陵尊,雖直不右。其不直,罪加凡人之坐。」高麗緣此義,民有陵犯守令者,共斥逐之,至瀦其宅而後已。近年全羅道茂珍人盧興俊、平安道江東人郭萬興,皆以部民,陵犯守令。破家黜鄕,已有成規,請自今陵辱監司守令,敗壞綱常者,一依高麗故事,申明擧行。」

從之。

○趙瑞康啓曰:「富平縣居私奴於里宗等言:『本縣南村蓴池邊西南有溫井。』請令尋訪。」卽傳旨敬差官李師孟,使尋之,竟不得。

2月22日

○辛未,上不豫。

○議政府啓曰:「丙辰年大饑後,連歲不稔,民食不裕,糜費可慮。請會飮迎錢,一皆禁斷。」從之。

2月23日

○壬申,上不豫。

○正朝使中樞院副使李明德、管押使戶曹參議高得宗回自京師。

○司憲府上疏曰:

欺罔,人臣之大罪;賞罰,國家之大柄。苟欺罔不懲,賞罰不明,則爲善者何所勸,爲惡者何所憚乎?上護軍李韞,歲在丁巳,夤緣其兄,得參征討之役,曾無獻馘之功,反懷蒙賞之計,自敍其績,以成手本,勒令牌頭李思榮着名,陰誘知印朴得隣誣證,傳報其兄,濫受爵賞,其欺天罔上,莫此爲甚。天道昭然,終以敗露,命下義禁府,義禁府推覈以聞,罪至杖一百,殿下特垂仁恩,不置於法,臣等心竊憾焉。夫廉恥正直,人臣之大節,苟爲臣而無此節,則當治其罪,以勵臣節,豈可輕受爵命,齒於朝著乎?韞嘗爲繕工監正,欲代納連山貢木,收價取利,事覺服辜,乃士林所鄙,是亦足以懲矣。今又倚兄之勢,欺誑朝廷,遽取大官,恬不爲愧,其不廉不直之惡,章章明甚,眞無狀小人之尤者也。雖有跋涉之勞,焉能贖哉?都節制使李蕆以將相大臣,專任一方,率師討罪,以揚天威,宜當仰體聖意,展布公道,第其功之上下,明示賞罰,激勵士卒,以副殿下委任之重。又於返旆之日,軍人金呂彦、金好知、巨麿大等爭功于前,韞又從而爭之,蕆乃辨之曰:「實是巨麿大之功。」,則是非不知功之有無矣。及軍功等第之時,任情增減,賞罰失中,其誣上行私,蔑以加矣。此而優容,不辨之於早,臣等竊恐僥倖冒濫之輩,繼踵而起,將不勝制矣。伏望殿下,廓揮剛斷,特降兪音,將李韞依律施行,又將李蕆,命下攸司,鞫問情由,明置於法,以杜欺罔之漸,以絶冒濫之風。

不允。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國學生,常養二百人,去丁巳年,因歲凶省經費,只養一百人寄齋,不許赴學。其後生員進士寄齋等,常不滿百人,國學虛踈,請又加寄齋五十人。」從之。

2月26日

○乙亥,御勤政殿受朝。

2月27日

○丙子,受常參,視事。

2月28日

○丁丑,受常參。

2月29日

○戊寅,親傳朔祭香祝。

○幸西郊,觀放鷹。

閏二月

閏2月1日

○己卯朔,御勤政殿,受王世子及群臣朝。東良北吾郞哈都事劉甫乙看等七人、指揮事金吾間主等六人、婆猪江李滿住所遣所羅哥等四人,竝隨班辭,賜衣服笠靴紬布緜布有差。

○御經筵。

○上謂承政院曰:「劉甫乙看云:『今來所羅哥妻,於丁巳年被擒,請遣還。』今宜答云:『癸丑年征討滿住時所獲人口頭畜,我殿下保全首領,曲加館穀,厥後悉皆遣還。彼滿住尙不知感,侵掠如舊,其罪惡,不可勝記,故邊將憤怒致討。然滿住盡誠歸順,則其所願欲,我國必聽矣。滿住不順,而汝雖懇請,事何由成?且此事,不干於汝,勿更言。』以此答之何如?」

遂議諸政府,令北平館監護官傳諭於劉甫乙看。

○以韓承舜僉知中樞院事,丁艮濟州都安撫使。

○議政府據刑曹呈啓:「《大明律》越訴條云:『若迎車駕申訴,而不實者,杖一百,得實者免罪。』《續》《刑典》云:『凡欲告政治得失、民生休戚者,擊申聞鼓。欲告冤抑未伸者,京中則呈主掌各司,外方則呈守令監司。不爲究治,具告憲司,亦不究治,乃來擊鼓。』今無識之徒,當行幸之時,或有突入駕前申訴者,恐或驚動大駕。請自今呈駕前者,勿問是非,皆不受理,以違令論罪。」從之。

○三軍鎭撫所啓:

一,凡干軍士,兵曹出令,鎭撫檢點兵卒,已有其法。今兵曹凡軍士給暇時,但移文三軍而已,所則專不知會,故軍士等或受由過限,或過限還仕,考覈無據,以致陵夷。請自今軍士給暇之時,幷知會本所。

一,軍士等每當春秋講武之時,謀避扈從,托父母病,請于其官守令,移牒受由者頗多。請自今講武時受由者,暗行檢覈,虛稱病狀者,幷罪守令。

一,內禁別侍衛使愚惑書員聽令,或致遺忘,不能備悉布告,或不及侍衛者頗多,軍令陵夷,侍衛虛踈。請自今番內軍官,依甲士例,親自聽令。

一,郞廳鎭撫,兵曹直斷論罪未便。請自今郞廳鎭撫,如有犯軍令者,兵曹啓聞,下義禁府論罪。

下兵曹議之。

○司憲府啓:「工曹判書成抑昵愛賤妾,衣裳僕從,無異正妻,紊亂名分,請罪之。」不允。

閏2月2日

○庚辰,受常參,視事,御經筵。

○議政府據吏曹呈啓:「文武一品之妻,依《續六典》以貞淑夫人封爵,今更參考,與貞淑王后廟諱相同,實爲未便。請自今一品正妻爵號,改稱貞敬夫人,已封者,亦追改。」從之。

○初,通禮門奉禮郞梅佑上言曰:

臣父原渚早歿,且家無文籍,大父君瑞自中原出來根由,未得詳知。然臣大父始仕高麗,官至行省提控,臣父亦仕我太宗朝,偏蒙聖恩,官至嘉善、義州牧使,臣又蒙聖恩,名在仕版。自大父至臣,今已三世矣,而本貫則尙稱中原,深以爲悶。伏望賜籍一鄕,以遂孤臣之願。

下吏曹。吏曹啓曰:「古昔帝王,殊方異俗之人,仰慕而來,或賜姓,或賜氏,以示懷綏之義。在我東方,高麗之時,判三司事偰長壽之父遜,自元朝出來,賜鄕慶州;尙山君李敏道亦自元出來,及我太宗,賜鄕慶州。今梅佑之祖君瑞始來,而父原渚廉謹從仕,官至牧使,至于梅佑二代,服勤本朝,請依舊例賜鄕。」

從之,遂賜鄕忠州。

閏2月3日

○辛巳,幸東郊,觀放鷹。

○司憲府啓:「前永興都護府使柳承淵,三爲守令,皆托故不赴,請依律杖一百,罷職不敍。」從之。

閏2月4日

○壬午,受常參,御經筵。

○濟州都安撫使韓承舜啓曰:「議政府受敎,以本州昇平日久,備御之策,或有踈虞,令臣謹烽火候望,整軍防戍。且倭船依泊要害處及備禦條件,訪諸古老,措置以啓,謹將備禦條件以聞。

一,道內軍人屯戍之處,則本州東則金寧、朝天館,西則都近川、涯月、明月、大靜縣,西則遮歸,東則東海、旌義懸,西則西歸,東則水山等處,竝是倭寇泊船要害之處,前此皆置防禦所。金寧所軍人馬步兵竝一百五十三名,朝天館所軍人馬步兵幷一百三名,州邑城內守禦所左右所纛所竝馬步兵一千三百二十九名,都近川所軍人馬步兵竝一百四十四名,涯月所軍人馬步兵幷一百四十四名,明月所軍人馬步兵竝一百九十二名,遮歸所軍人馬步兵幷七十五名,大靜縣守城三所軍人馬步兵幷四百七名,東海所軍人馬步兵幷五十六名,西歸所軍人馬步兵幷一百二十四名,旌義縣守城三所軍人馬步兵幷四百八十三名,水山所軍人馬步兵幷一百七十五名,竝分番防戍。右防護所外,倭船依泊可畏處,自金寧至朝天館相距十八餘里內三處,自朝天館至州邑城相距三十餘里內七處,自東海至西歸二十餘里內三處,自西歸至旌義相距六十餘里內三處,自水山至金寧相距四十餘里內五處。公私奴隷及各所屬正軍奉足等雜色軍人,隨其多少,每一處或五六十名或一百餘名分定,更番守禦爲便。

一,烽火候望,則自州東金寧至州西板浦十處,自大靜縣西遮歸至東居玉五處,自旌義縣西至北只末山七處。每一烽火,分定五人,又築烟臺高廣各十尺,使候望人持兵器及旗角而上,如有賊變,擧烽吹角,轉相報曉。寇若下陸,則以陸軍擊之,又以水軍夾攻,臨機觀勢,追捕寇賊,實爲良策。以公私小船五六艘,作爲一隊,每一艘棹卒四人、蒿工一人、射官二人,又置監戰者,以金鼓旗角火筒火砲助戰。

一,詢諸古老,皆云:『旌義縣東牛峰、大靜縣西竹島,自古倭船隱泊,最爲要害之地。』右牛島隣近水山、竹島隣近西歸防護所,竝無城郭,儻倭賊犯夜突入,則軍士無所依據,應敵勢難。請量宜築城,以應敵變。

一,倭賊制禦之術,莫如馬兵。本州無站驛,若有使客及軍機緊急事,視其田之多少,出馬有差以騎之。軍士之馬,因此勞弊,以致馬兵不實,將來可慮。請於牧官及旌義、大靜,皆置站驛,勿論人吏良民,一年相遞,輪次立番,以實馬兵。」從之。

○司憲府啓:「文玆踈薄正妻,昵愛婢妾。且其妾盜隣家布,縫裙以與玆,玆公然穿著。家道不正,不可不懲,請依律文決杖九十。」以功臣之裔,只收職牒。

閏2月5日

○癸未,御經筵。

○初,幼學吳世卿上書陳弊,下議政府議之。政府議啓曰:「一,上書內:」禾穀審檢之吏,但看苗之茂盛,或稱上等,或稱中等,已報於國,及至損實之時,雖至下等,乃曰:「已報於國,不可改也。」請自今須於禾穀已實之後,霜露未降之前審視。』臣等謂外方禾穀之狀,不可不知,八月望時,審視傳報,以爲恒式。

一,上書內:『各道京中各司所納貢物,極爲精察,而皆以不善退之,必得京中之物,然後納於諸司,故各司典隷射利之徒,爭先代納,倍蓰其價。請自今凡各道貢物,令守令緘封,納於各司,若實濫惡,則移牒監司,倂爲黜陟。』臣等謂請依上書,守令緘封上送,令所納司驗其封收納,如其不用之物,依《續典》貢物收納之法,申明擧行。

一,上書內:『今銀口魚,才及數寸,始得捕之,故各官守令使人監禁川流,或奔馳他境,左右取之,故至秋月成物之時,銀口魚鮮少,空築魚梁之勞。請自今當其春夏,公私無得捕捉,至秋物實之時,始捕。』臣等謂進上小銀口魚外,依上書非時捕捉禁止。

一,上書內:『今外方院館,皆傾圮虛踈,院主不爲修補,以致盜賊之患。請自今責其院主修理,如有虛踈,其院主坐以盜賊之罪,次論三班首吏,次論守令。』臣等謂院館修補考察之法,備在《六典》,如有賊患,院主知情與否,推考施行。「從之。

○傳旨吏曹:

今後內禁衛及司僕寺官員,勿差外任。如不得已用於兩界,則取旨施行。

閏2月6日

○甲申,咸吉道文川郡地震。

閏2月7日

○乙酉,受常參,視事,御經筵。

○平安道觀察使報戶曹:「義州入居人民,請依壬子年例,限三年免稅。」戶曹啓:「限初年免稅爲便。平安、咸吉道沿邊各官入居人及流移復業者,亦依此例。」從之。

○兵曹啓:「防牌無役時,則令出番者隷習杖劍,有役時,則每軍抽十人,十日相遞,更迭傳習,已有敎旨。若不平時隷習,儻有緩急,將爲無用,請自今一依敎旨施行。」從之。

○築平安道閭延府上無路石堡,周回一千二百尺,高十五尺,弓家二百七。

○築忠淸道沔川城。

○刑曹啓:「平山囚私奴無金發人塚,請處絞。」從之。

閏2月8日

○丙戌,幸東郊,觀放鷹。

閏2月9日

○丁亥,受常參,御經筵。

○戶曹啓:「黃海道黃州所儲一年再熟黍種四石,請分種于道內各官膏腴之地。」從之。

閏2月10日

○戊子,受常參。

○司憲掌令李師元辭職曰:「臣性本昏愚,且無口才,濫受風憲之任。今訴良誤決,移送他司,《六典》所載,且是常行通例。臣口訥未得分曉聽知,安然就職,不孚物議,請免臣職。」不允。

閏2月11日

○己丑,御勤政殿受朝。

○司憲持平鄭孝康啓:「各道分遣行臺,已有定議。第今推刷敬差之行,各官不無騷擾之弊,遠道行臺,姑令停之。京畿左右道春秋行臺,已曾立法,須令左右道行臺兼巡忠州金遷江、牙山貢稅串、沔川伐斤乃、平澤吾未串、驪興仰巖等處,察收稅得失。」

從之。

○議政府據兵曹呈啓:「咸吉道流移者良人娶公私婢子爲妻,良女嫁公私賤口爲夫者頗多。良賤相婚之禁,載在令甲,今不畏朝令,公然相婚,甚爲不可,請皆離異入送。」從之。

閏2月12日

○庚寅,受常參,視事,御經筵。

○禮曹啓:「平安道每於春秋都會,聚道內生徒二十人,試才勸學。今年本道各官所儲米穀數少,防戍軍士糧餉頗多,請停今年春等都會。」從之。

○刑曹啓:「尙州囚私奴其金殺一家五人,請依律凌遲處死。」從之。

閏2月13日

○辛卯,日暈。

○受常參。

○御經筵。講至漢明帝紀曰:「明帝孝於親,而凡所施爲,可謂善矣。然頗傷苛刻,刑殺過重。大明太祖皇帝亦好殺不已,至于太宗皇帝刑殺慘酷,一歲之內,殺宮人幾至數千,予聞之惻然矣。」參贊官許詡對曰:「刑罰爵賞,始雖謹愼,終必易濫矣。」

○親傳寒食祭香祝。

○知中樞院事成達生、前中樞院使曺備衡、知中樞院事李中至上言:

臣等累年出鎭于外,各畜官妓于營中生子,依甲午年敎旨,從良畜養于家。今刑曹據丁巳年受敎,竝收良案,還錄賤案,督令從役。乞依太宗成憲,復許爲良,不爾則願以奴婢贖身。

命刑曹,竝令贖身。

閏2月14日

○壬辰,幸慕華館,觀擊毬騎射,遂幸西郊,觀放鷹。

閏2月15日

○癸巳,受常參,御經筵。

○初,平安道朔州郡人百餘上言曰:

本郡以防禦要衡置鎭,陞爲都護府。今移鎭昌城郡,陞爲都護府,降本州爲知郡。本郡石城完固,且人心鎭定,宜爲聲援,請復陞爲都護府。

下吏曹,吏曹啓曰:「可依上言復舊號。」從之。

○宗茂直所遣仇羅沙也文等無宗貞盛文引而來,令下議政府禮曹,議京中上送便否。領議政黃喜、右議政許稠、右贊成李孟畇、禮曹參議尹炯等議曰:「仇羅沙也文等雖無宗貞盛文引,茂直,宗大善弟也。大善曾有宿怨於我國,怒猶未解,今又不納其使,則益生其怨,請從權宜,許上京爲便。」左贊成申槪議曰:「今納茂直使,則非徒有違於貞盛約束,自此諸處倭人皆以此藉口,不受貞盛文引而來,弊復如前,不納還送爲便。」上從喜等議。

○傳旨忠淸道觀察使:

咸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妻,今居公州,久患疾病,魚肉之類,勿論多少,連續惠養。

○兵曹據司僕寺呈啓:「濟州牧場之馬,自己酉年至癸丑年,實數一萬餘匹,至甲寅年物故者二千三百餘匹,其後又刷出有咎體小馬三千餘匹。因此不滿萬數,蕃息不多,又無逸足。是必馬政未盡,或牡馬不實也。其可行條件,移文濟州各官,備細訪問以啓。」

從之。

○以田興爲中樞院使。

閏2月16日

○甲午,御經筵。

閏2月17日

○乙未,受常參,視事。

○集賢殿啓曰:「《大明律》收糧違限條:『凡收夏稅,於五月十五日開會,七月終齊足;秋糧十月初一日開倉,十二月終齊足。如早收去處,預先收受者,不拘此律。若夏稅違限至八月終,秋糧違限至次年正月終不足者,其提調部糧官吏與分催里長欠糧人戶,各以十分爲率,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加一等,罪至杖一百。受財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若違限一年之上不足者,人戶里長杖一百,遷徙提調,部官吏典處絞。』《唐律疏議》云:『諸部內輸課稅之物,違期不充者,以十分論,一分笞四十,一分加一等。州縣皆以長官爲首,佐職以下節級連坐。』疏議曰:『輸課稅之物,謂租調及庸地租雜之類,物有頭數,輸有期限,而違不充者,以十分論,一分笞四十。假有當里之內,徵百石物,十斛不充,笞四十,每十斛加一等;全違期不入者,徒二年。州縣各以部內分數不充科罪,準此。』臣等據此參詳,二律輕重雖殊,皆以十分爲率科斷。假如以監司爲提調,則計本道所納課稅十分爲率,一分不足,杖六十。州縣則計其本州縣所納課稅十分爲率,一分不足,如上論。分催里長則計所掌一里課稅十分爲率,如上論。欠糧人戶則計其戶所納課稅,亦依上論。若監司本道課稅,全違期至一年之上未充;州縣所部課稅,全違期至一年之上未充;里長糧戶全違期至一年之上未充,如律論。然以《大明律》例分字義考之,此條雖枚擧,提調以下官吏,無皆各二字,竊意監司當與首領官營吏遞減科斷,守令與吏遞減科斷。」

下刑曹

閏2月18日

○丙申,彗星見。

○兵曹報議政府曰:「忠淸道靑陽縣人副司正魏忠良捕强盜,請依受敎賞功。其同力捕捉者,依捉虎人敍用例,分等賞功,以勸後人。」議政府啓曰:「虎則處處興行,捉虎甲士以爲己任,其捕捉不難,故以所捕多少,分等賞功。若强盜則陰相結黨,乘夜作惡,罕能捕獲,儻被捕捉,其未捕餘黨,必欲報復,有害於人,甚於惡虎,捕捉之功,又難於捉虎,今以捕盜者,依捉虎者立法未便。竊考軍功論賞之法,一等,有無職勿論,超三資敍用;二等,有無職勿論,超二資敍用;三等,有無職勿論,超資敍用。請捕强盜者,亦倣此例,無職者賞職,元有職者升品敍用,不堪從仕者,官給緜布五十匹,仍將犯人家産充賞。因此得捕同黨者多,則賞職者,每五名加一資,賞布者加十匹。」

從之。

○傳旨京畿觀察使:

富平溫井尋訪,一依知縣事李師孟齎去事目施行。廣州、永平等他邑溫井,亦聽師孟之言,使師孟尋訪。其事目:一,有取旨事,則無時上京直啓。一,有不得已及時事則直發鋪馬。一,衆證明白,而尙不承招者,拷訊。一,溫水出,則陞其官號,免其徭役,優給奴婢。一,品官吏民有能訪問者,竝加褒賞。一,人吏中擇其族屬强盛者,定爲三班首吏,更推溫水在處,猶不盡心見聞者,四鎭入送。一,累次過限不告,則革其官號,人吏分屬他道各官。一,留鄕品官土姓品官及年老累代居民,亦依人吏例,定限推訪,過限不告官者,亦徙諸他鄕。

閏2月19日

○丁酉,日珥。彗星見。

○上講武于江原道鐵原等處,駕至楊州藪堂放白鷹。京畿觀察使黃致身、經歷尹處恭、江原道程驛察訪宋重孫、楊州府使李伯常等具朝服迎謁。

○晝停于楊州東亭子,遂獵檜巖寺主山東,駕過檜巖寺,寺僧坦珠等獻詩請米,賜米豆各二十石。

○遂次于楊州楓川。

○全羅道茂長縣、咸吉道文川郡地震。

閏2月20日

○戊戌,晝停于連川松節院,獵鐵原仇耳洞山,還次于松節院,江原道觀察使兪孝通、咸吉道觀察使李叔畤、黃海道觀察使柳季聞等各進物膳。

閏2月21日

○己亥,晝停于鐵原權化院北川邊,江原道觀察使兪孝通、經歷薜緯、鐵原、府使李克文迎謁。

○獵于鐵原加乙麿嶺,又獵釜岐伊,衆獸趨下,令諸大君宗親馳射。有捉虎甲士將刺豹,忽爲豹所攫,賴救不死,而遂獲其豹。上命醫急救,終不死。

○遂次于鐵原馬山。

○江原道觀察使兪孝通進方物。

○中宮使內官裵萱問安。

○傳旨兵曹:

有緊急事則毋馳啓行在所,承中宮之命施行。

○頒賜所獲鹿于宗親駙馬三軍將帥及領中樞院事崔閏德。

閏2月22日

○庚子,獵鐵原反浦平,又獵飛出只平,晝停于平康蓴池之前,平康縣監金敬義迎謁。

○獵于蘆伐平。

○遂次于平康縣積山。

○承旨等請還都後進豐呈,從之。

閏2月23日

○辛丑,獵巨背阿原,又獵獐望只。

○還次于積山。

閏2月24日

○壬寅,獵麿訖川平,又獵蘆伐。

○右副承旨李世衡射獐以進,賜弓箭。

○以風亂,因次積山。

閏2月25日

○癸卯,獵載松,又獵法師平,次于大也盞射場。

○傳旨鐵原府,賜本府安置倭人也時乃米一石。

閏2月26日

○甲辰,獵南每郞,又獵南山。

○賜江原道觀察使兪孝通、經歷薜緯衣各一領。

閏2月27日

○乙巳,獵寶藏山,遂次于抱川每場院。

○進賀使通事全義先來啓:「進賀使齎奉勑書而還。」仍進勑書事目。

閏2月28日

○丙午,上還宮。以左承旨崔致雲爲計稟使。

○時有芳幹子孫死者,命進賢殿:「犯罪宗親子孫死弔恤之制,其考以聞。」集賢殿啓曰:「漢廣陵厲王胥,武帝子也。宣帝時,坐祝詛上自殺,國除,至元帝,復立胥子霸爲王。後漢楚王英,光武子也。明帝時坐逆謀,廢徙丹陽自殺,國除。章帝封英子楚侯种五弟,皆列侯。前漢吳王濞,高祖兄仲之子。景帝時,謀叛兵敗死,國除。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膠西王印,齊悼惠王肥之子也。景帝時,與吳謀叛,皆誅國除。淮南王安,高祖之孫也。武帝時,坐謀反自殺國除。後漢勃海王悝,桓帝之弟也。喜平元年,爲王甫誣以大逆,自殺國除。」

遂下禮曹,與議政府宗親服制有無及致弔致祭致賻與否以聞。僉議啓曰:「芳幹謀反,非止陰謀言語而已,雖至後孫,固當絶不爲親。若依他例,載諸屬籍而行弔奠,又令宗親有服制,則於義未安,後無所懲。乞削屬籍,勿復行喪禮,以戒後來。」

從之。

○議政府啓曰:「向化野人、倭人等不拘投化年限、居計貧富,竝皆給料未便。令禮曹覈其投化年月久近、居計貧富以給料。」從之。

○禮曹啓:「黃海道得惡病者,黃州一百七十一、鳳山十四、長淵二十九、載寧二十四,合二百三十八。請送藥救療。」從之。

○特賜計稟使崔致雲衣服雜物。

閏2月29日

○丁未,彗見井。

○慶尙道觀察使李宣辭職曰:「臣少不更事,未諳國章,特荷聖主之眷,猥授觀察之任,才不稱職,擧措失宜。且於尙州獄囚,決折不明,以貽中外之誚,罪不容誅。臣之所行如此,不敢含默,欲乞聖慈,還收寵命,俾授良材,以副聖上承宣之化。

不允。」

○慶尙道觀察使移文禮曹曰:

宗貞盛所遣上官人永角得病而死。令東萊官備棺槨斂具而葬,又令豐潔致奠,通諭同來客人。

禮曹以啓。

○特賜計稟使書狀金何、通事李興德、全思立等衣服。

○司憲府啓曰:「副司直權聰,派連戚屬,而奸曾入內侍女善今,甚爲不當,請勿署經告身。」命下兵曹。

閏2月30日

○戊申,彗星見。

○受常參,視事。

○親傳朔祭香祝。

○議政府據刑曹呈啓:「刑獄冤滯,古今通患,水旱之災,多由於此。今中外大辟之囚,案驗未斷者,四十七,而丙辰年所囚十二,丁巳年所囚十四,戊午年所囚二十一,或在本曹而詳覆,或報本府而未回,遷延日月,淹經數歲,桎梏之苦、産業之傾,殆難盡言。若其抵死者已矣,至如連累之人及情涉疑似而當減死者,同罹困苦,或死飢寒,或死疾疫,實爲未便。請自今中外大辟之囚,依《續》《刑典》,大中小事決折定限,及期推考,移文本曹,本曹詳覆,轉報本府啓聞,毋過期年施行,以爲永式。每當歲抄,詳覆未斷死囚,本府及本曹承政院,具數啓聞,以憑審錄。」

從之。

三月

3月1日

○己酉朔,御勤政殿受朝。

3月2日

○庚戌,受常參。

○禮曹啓講武後豐呈儀注:

前期,攸司設王世子座於御座東南,西向;設宗室二品以上駙馬座於王世子之後小南;文武群官二品以上座於御座西南,每等異位重行,相向北上;承旨座於西南隔東上。茶房提調設壽樽於殿上近南,北向。時至,兵曹勒諸衛列仗屯門及陳於殿庭如常儀。宗室及文武群官,皆就門外位。左中護引王世子就次,侍衛如常。奉禮郞分引宗室以下入就位,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判通禮啓外辦,殿下乘輿以出,侍衛如常儀。通贊贊四拜,王世子四拜,宗室及文武群官皆四拜。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升自東階入就座,奉禮郞分引宗室及文武群官,升自西階,以次入就座。坐定,留都文武群官出就殿階上,橫班北向。立定,司饔提調進案,〈樂作〉近侍進花訖,〈樂止〉議政詣尊所北向立,〈樂作〉茶房提調酌酒,議政受盞詣御座前北向跪,群官皆跪。茶房提調傳奉,置于座前,議政俯伏興退復位跪,王世子宗室及隨駕文武群官皆起立。殿下擧盞訖,〈樂止〉議政以下,皆俯伏興,以次入就坐。王世子宗室及隨駕文武群官皆坐。司饔提擧供王世子卓,執事官設群臣卓散花,司饔提調進食。〈樂作〉食訖,〈樂止〉提擧供王世子食,執事官設群臣食。食訖,茶房提調進盞。〈樂作〉擧訖,〈樂止〉提擧供王世子酒,執事官行群官酒,〈後倣此〉司饔提調進大膳。〈樂作〉進訖,〈樂止〉提擧供王世子膳,執事官設群官膳。司饔提調進徹案,提擧徹王世子卓,執事徹群官卓。僉知通禮引王世子降復位,奉禮郞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俱降復位。通贊贊四拜,王世子四拜,宗室以下文武群官皆四拜。殿下降座,乘輿還內,侍衛如儀。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出,奉禮郞引宗室以下以次出。

○兵曹報議政府曰:

別侍衛丁克明妾鳳凰,初與其父周益居,今隨其父,入居咸吉道,托以見夫而來。此雖女子,旣錄名于籍,若不入送,則緣此謀避者蜂起,其弊不少,請將鳳凰還入送。

議政府啓曰:「平安、咸吉道流移人內娶他道女爲妻者,幷其妻從夫還本,嫁他道人爲夫者,勿令還本,已曾受敎。本自流移嫁夫者,亦且從夫仍居,而元居本道旣嫁之女,乃以錄名于籍,離移本夫,從父入居,不合於義。且皆是嫁女,或從夫或從父,前後各異。請鳳凰依流移之女從夫之例,勿令入送。」

從之。

3月3日

○辛亥,彗星見,凡十二日而滅。

○江原道寧越郡地震。

○上御勤政殿,宴留都二品以上及隨駕宗親宰樞,王世子亦侍宴。

3月4日

○壬子,受常參。

○以元昌命知敦寧府事,權專同知敦寧府事,崔致雲爲工曹參判,楊厚工曹參議、成念祖承政院左承旨,趙瑞康右承旨,金孝誠行僉知中樞院事,洪師錫慶尙道左道兵馬都節制使。

○司憲持平鄭孝康、司諫院右正言李禮長等啓曰:「讓寧大君禔得罪宗社,而今參於禮宴,臣等竊有憾焉。」承傳色金忠出謂承政院曰:「讓寧之事,臺諫若有啓之者,今後勿啓,已曾有旨。」遂不啓。司憲府上疏曰:

《傳》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舊法猶爾,況其遺敎乎?讓寧大君禔罪惡貫盈,已爲天人之所棄,我太宗深燭古今之變、治亂之機,雖以父子之情,割恩斷義,告諸宗廟,放逐于外,付諸群臣,禁絶出入,聖訓丁寧,炳如日星,其慮遠之謀、保全之計,至矣盡矣,誠一國臣子之所當欽承也。今我殿下第以友愛之情,許令往來,或出入禁闥,或侍從行幸,或久留京師,橫行閭里,其於中外,惟意所適,臣等不勝憾憤,心欲疏聞,深感聖上友愛之篤,囁嚅未敢者有日矣。於本月初三日,殿下御正殿宴群臣,禔也靦然立於朝班,略無謙遜之貌,大小臣僚,莫不驚駭。臣等反復思之,禍起所忽,變生不測。是以古之聖人,必謹其履霜之戒也。臣等竊見禔性本狂悖,行亦荒淫,又無愧怍悔悟之志,一朝不體卵翼之恩,徒恃寵遇之數,驕橫自恣,敢行不道,以干邦憲,亦未可知也。臣等念此,可謂竦身。殿下以天縱之聖、緝熙之學,其於天下之變、事物之理,莫不洞照,何獨於禔,敢以區區之小惠,不思昭昭之大訓,以啓恃恩縱欲之端乎?伏望殿下,遵太宗之遺訓,念宗社之大計,待禔之道,毋過於前,以節驕逸,以保終始。

不允。

○進賀使通事僉知司譯院事辛伯溫齎奉勑書先來,上出思政殿迎勑。其勑曰:

今得建州等衛都指揮李滿住奏:「都督凡察、指揮童山,自永樂年間,歸順朝廷,開設衙門,降給印信,屢蒙恩賞,陞授重職,聽令管領部屬,在邊自在居住,已有年矣。今凡察等不思出力效報,背國負恩,聽朝鮮國王招引去見,受其鞍馬衣服等物,就於本國隣近地方,相參住坐。又令毛憐衛都指揮郞不兒罕及凡察男阿哈答等來,詐誘李滿住等,前去朝鮮國,一同居住。幷本國收留逃叛楊木答兀下人口。」然此事未知虛實,俱置不問,已遣人齎勑,往諭凡察等,卽將帶原管人民及挾同都指揮李張家、指揮佟火儞赤等家屬,幷各人部下大小人口與收逃叛楊木答兀下人戶,俱來遼東附近渾河頭,與李滿住一處完聚。勑諭至日,王宜嚴禁彼處軍民人等,不許阻當,仍差人護送出境,聽其搬移前來。不唯見王之永篤忠誠,而且彼此相安,不招外人非議,豈不美哉?故玆勑諭,宜體至懷。

3月5日

○癸丑,幸楊州藪堂,觀放鷹。

○司諫院上疏曰:

讓寧大君得罪於先王,見絶於宗社,以時接見,已爲不可,臺諫之諍,固非一日。然前此不過召入內殿,以示恩私而已。伏聞近日殿下御勤政大殿,受群臣禮宴,而得罪之禔,亦得入赴,臣等以爲君臣之間宴享之際,禮莫重焉,豈可齒於宗戚臣僚之列乎?其於一國臣民之瞻望,又以爲何如?殿下之恩眷,雖不能自已,何必使與於君臣之正宴,然後得盡友愛之情乎?殿下待禔之恩,雖至無窮,臣等曾不意至於此極也。伏望殿下,承太宗之遺訓,念國家之大義,願自今每於君臣之會,毋令入參。

不允。

○傳旨忠淸道觀察使:

前者傳旨云:「咸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之妻,患病已久,魚肉連續惠給。」迨今一不給與,其故何也?具辭以啓。自今魚肉連續給與。

3月6日

○甲寅,進賀使崔士儀還自京師。

○遣計稟使工曹參判崔致雲,如京師。其齎去奏本曰:

正統四年三月初四日,陪臣崔士儀齎捧勑諭,欽此。臣不勝兢惶,欽檢到累朝頒降處置野人勑諭事理及今李滿住等虛捏奏達事因,逐一開坐,伏望聖慈,令凡察、童山等仍舊安業,以安邊民,小國幸甚。爲此謹具奏聞。

一,永樂二年五月間,奉欽差千戶王脩齎勑招諭三散、禿魯兀等十處女眞人民,欽此。臣父先臣恭靖王某備洪武二十一年間欽蒙太祖高皇帝聖旨,準請公險鎭迤北還屬遼東,公險鎭迤南至鐵嶺,仍屬本國事因,差陪臣金瞻,齎文奏達。當年十月初一日,回自京師,欽奉勑書,三散千戶李亦里不花等十處員人準請,欽此。童猛哥帖木兒與伊父童揮護、伊弟凡察等,仍居本國公險鎭迤南鏡城、阿木河地面。臣祖先臣康獻王某時,前項猛哥帖木兒被亏狄哈侵奪家財等物,其部屬人民逃散,不能自存。臣祖憐憫,授本人鏡城等處萬戶職事,造給公廨,以至面前牢子等使喚人口鞍馬衣服,竝給撫綏。臣父時,陞授上將軍三品職事,附籍當差,其後蒙授朝廷職事,仍與本國軍民相參住坐。自臣祖及至臣身,欽依洪武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早朝奉天門,陪臣張子溫等欽奉太祖高皇帝宣諭聖旨,節該:「我聽得女眞每在恁地面東北。他每自古豪傑,不是守分的人。有恁去國王根底說,着用心隄防者。」欽此。又於永樂八年七月十八日,陪臣韓尙敬等欽奉太宗文皇帝宣諭聖旨,節該:「吾良哈這廝每眞箇無禮呵我這里,調遼東軍馬去。儞那里也調軍馬來,把這廝每兩下里,殺得乾淨了,搶去的東西,盡數還。恁知道了。這已後還這般無禮呵,不要饒了。再後不來打攪呵,兩家和親了罷。」欽此。宣德八年三月二十三日,陪臣金乙賢齎捧到勑諭,節該:「自今務要敬順天道,恪遵朕命,各守地方,毋相侵犯,如或不悛,王宜相機處置,勿爲小人所侮。仍遵依洪武、永樂年間勑諭事理隄防,庶幾有備無患。」欽此。猛哥帖木兒部下人民及散處野人等前來本國和順者,或給布米鹽醬,或給衣服鞍馬,願授職事者,亦授職事,願留都城者,仍聽住坐撫恤。但犯罪過者,隨其輕重,依律科斷有來。至宣德八年十月日,有七姓野人等將猛哥帖木兒及子阿古殺了,燒毁房屋財物,凡察、童山等,俱各失所。臣某憫其無依,如前給與衣糧鞍馬存恤間,正統三年五月十五日,陪臣親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