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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9──中華民國十八年己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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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一一,二一)

  甲、國民政府蔣主席發表告國民書,希望於三年內以和平方法廢除不平等條約。

  乙、國軍編遣會議開幕(事先馮玉祥曾建議先編遣各集團軍總司令部,依次及於總指揮部、軍部、師部)。

  丙、勵志社成立(蔣中正等所發起)。

  丁、外交部特派員程演生到暹羅,商訂約事(不果)。

  戊、會剿贛西井岡山紅軍之湘軍劉建緒師部自行撤回湖南桂東(

  時湖南何鍵與武漢方面相結,陰謀/驅逐湖南省府主席魯滌平)。

  1﹐2(一一,二二)白崇禧稱病不出席編遣會議(時蔣中正已感李宗仁不易就範,閻錫山復從中離間蔣與馮玉祥關係)。

  1﹐4(一一,二四)

  甲、毛澤東、朱德乘湘軍劉建緒部西撤,率紅軍第四軍(約四千人)自井岡山東南走遂川,留彭德懷、黃公略之紅軍第五軍(約三千人)守井岡山下之大小五井(此事一謂在1928﹐11﹐29誤;一謂在1﹐17;第七師第二十一旅長李文彬回憶錄謂事在1﹐2;此處據TheLifeandTimesofChu-Teh)。

  乙、國務會議通過(一)民國十八年賑災公債條例,(二)導淮委員會組織條例,(三)首都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  丙、熱河省黨務指導委員反對湯玉麟任省政府主席,全體向中央辭職。

  丁、中央代表周震鱗、王用賓、黃一歐到瀋陽,與張學良商東北黨務(東北自設黨務籌備處,禁止中央所派黨務指導委員活動)。

  戊、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通過廣州暴動之政治結果及其歷史意義。

  1﹐5(一一,二五)  甲、編遣會議舉行第一次大會,議決設置經理、編制、遣置、提案、國防各組審查委員會。

  乙、軍事參議院長李宗仁,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閻錫山,內政部長趙戴文就職。

  丙、四川劉湘敗【同盟軍】楊森,占萬縣(楊部旋退營山、遂安)。

  丁、駐美公使伍朝樞與美國務院遠東科長StanleyK。Hornbeck開始商談撤銷在華領事裁判權問題。  1﹐7(一一,二七)  甲、滬寧火車在南京堯化門被劫。

  乙、上海總商會等八十餘團體電中央,反對財政部展緩裁厘及舉辦特種消費稅。

  丙、紅軍毛澤東、朱德佔領江西遂川之大汾。

  1﹐8(一一,二八)

  甲、奉天蘇俄領事向張學良抗議收回中東路電話管理權。

  乙、行政院會議准代理總稅務司易紈士辭職,以梅樂和繼任。

  丙、編遣會議第二次大會,由何應欽、曹浩森、朱綬光、李宗仁、李濟琛、王樹常分別報告第一、二、三、四集團軍、第八路軍、東北軍縮編情形及收支狀況。

  1﹐9(一一,二九)

  甲、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中英、中法、中德、中荷、中瑞、中挪關稅協定。

  乙、黑龍江路權自主會代表于成澤到京請願,反對建築長大路,宣告東省與日本所訂密約無效,收回南滿安奉兩路及旅大,建築敦化海林鐵路,開發葫蘆島。

  丙、漢口工界為水杏林案對日罷工,封鎖日租界,日兵復逮捕水杏林之兄裕林。

  丁、寧夏省政府成立(主席門致中)。  1﹐10(一一,三○)  甲、財政部正式以英人梅樂和代易紈士為總稅務司(1﹐8行政院決議)。

  乙、紅軍毛澤東、朱德自江西遂川經上猶、崇義佔領大庾。

  1﹐11(一二,一)

  甲、前張作霖之顧問日人町野武馬分訪張學良、楊宇霆,要求履行1928﹐5﹐15之鐵路協定。  乙、晚,張學良殺楊宇霆(年四十四歲)、常蔭槐,並宣佈兩人罪狀,謂其阻撓易幟、灤東撤兵、交還車輛、濫用公款、圖謀/不軌(

  或謂楊與日本相結,對張多所掣肘,而實以張對楊有私怨,其左右之郭松林舊部復從而陷害之,楊又擅購日本步槍二萬枝,張益認為楊不利於己。常為楊之親信。  或謂楊與白崇禧通,謀/抗中央及張;或謂楊主開放東北,遭日之忌)。

  丙、宋子文向編遣會議報告財政問題,謂中央收入僅有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四省,當由編遣會議通過:(一)以後軍費概由中央籌發,各省不得截留應解中央款項。(二)設置決定兵額,實施編遣辦法大綱及編遣進行程序大綱審查委員會。  1﹐12(一二,二)

  甲、瀋陽日本總領事林久治郎要求張學良速決吉會(敦圖)鐵路等問題(張答以由中央辦理)。

  乙、東北邊防司令長官張學良、副司令長官張作相、萬福麟視事。  丙、東北政務委員會成立,張學良、張作相、張景惠、萬福麟、湯玉麟、方本仁、翟文選、王樹翰、劉尚清、劉哲、莫德惠、袁金鎧、沈鴻烈為委員。  丁、奉天省政府成立。

  戊、江西剿匪軍第七師第二十一旅李文彬部收復大庾縣城。

  1﹐13(一二,三)

  甲、東三省日領事會議,對滿蒙懸案必要時採取強硬性手段。

  乙、北平政治分會決定要求張學良撤退關內駐軍,交還灤東五縣,放回車輛。

  丙、鐵道部長孫科電請張學良放還所扣車輛。

  丁、江西剿匪軍李文彬第二十一旅,敗紅軍朱德、毛澤東於大庾梅嶺(獨立營長張渭等戰歿)。

  1﹐14(一二,四)

  甲、外交部長王正廷再與上海日總領事矢田談山東日軍撤退及關稅問題。

  乙、江西剿匪軍李文彬旅再敗紅軍於廣東南雄之烏徑、大埔塘,斃紅軍第二十八團黨代表何挺穎,第三營營長周訪(紅軍走龍南,李旅追至鄧坊,約三日後,合劉士毅旅再敗之於尋鄔之天花寺、吉潭圩,北進會昌,朱德妻蕭貴蓮被俘)。  丙、瀋陽日領事林久治郎向張學良否認蘇俄與日方談判售讓中東路事(時傳奉天當局準備收回該路,張學良之顧問英人端訥,白俄主先組織一中東路調查委員會,慎重將事)。

  丁、國府命行政院嚴令各省市政府遵照處理逆產條例辦理,不得違章擾民。

  戊、建設委員會上海國際無線電臺開始與歐美通報(時建設委員會與交通部無線電臺競爭劇烈)。

  1﹐15(一二,五)國府明令免去楊森本兼各職,聽候查辦,並命劉文輝、劉湘、鄧錫侯、田頌堯處理四川善後。

  1﹐16(一二,六)

  甲、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一)所有各省對外交涉,統歸中央辦理,無論何國,凡與各省所訂協定,概不承認,(二)以馮玉祥為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長,(三)以張人傑為建設委員會委員長,(四)以林森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乙、關內奉軍開始撤退。  丙、傳哈爾濱俄領事館密謀/在南京瀋陽等地實行暗殺。

  丁、招商局【新華】輪在香港洋面沉沒,溺斃四百餘人。  1﹐17(一二,七)日使芳澤謙吉在東京發表聲明書,將以全力謀/中日交涉之解決。

  1﹐18(一二,八)

  甲、任命伍朝樞為駐美公使,施肇基為駐英公使。

  乙、北平政治分會令北平市政府妥擬收回使館區行政權辦法(外交團認為為時尚早)。

  1﹐19(一二,九)

  甲、梁啟超病卒於北平,年五十七歲(1873至1929)。

  乙、日使芳澤謙吉抵上海。

  丙、濟南日僑開會反對撤退日軍。  丁、英外相張伯倫電英使藍浦生,允考慮廢止對華禁運/軍火令(

  1928﹐12﹐15中國海軍當局曾商請英使藍浦生向英購置艦艇,1﹐4藍浦生電英外部主廢止禁運/軍火令)。

  1﹐20(一二,一○)

  甲、哈爾濱俄領事館決破壞瀋陽與南京之妥協。  乙、西北科學考察團由徐炳昶及斯文赫定率領回抵北平。

  1﹐21(一二,一一)  甲、日本武官松井、佐佐木等在上海商山東撤兵問題。  乙、漢口日水兵擄【海安】輪船,拘禁工人(日人謂該輪為江防局所有,借與罷工委員會駛用)。

  丙、全國反日會代表向中央請願。

  丁、教皇駐華代表剛恆毅聲稱天主教徒接受中國法律管理。

  戊、江蘇奉賢共產黨滋事。

  1﹐22(一二,一二)

  甲、國府明令自二月一日施行新稅則後,所有內地稅局及煤油特稅局均裁撤,其事務歸併海關辦理。

  乙、編遣會議:(一)推吳敬恆、譚延闓、蔣中正、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李濟琛、張學良、楊樹莊、何應欽、宋子文為常務委員,李濟琛為總務主任,李宗仁為編組部主任,馮玉祥為遣置部主任,閻錫山為經理部主任。(二)通過編遣區組織大綱。(三)取消海軍總司令部,設海軍編遣區辦事處,除第一、第二艦隊外,以渤海艦隊為第三艦隊,廣東各艦為第四艦隊。

  丙、出席編遣會議之海軍代表陳紹寬、陳季良因所提各案未獲通過,離京回滬,電請辭職(1﹐27蔣中正主席挽留)。

  丁、北平大學學潮解決,改北京大學為【北平大學北大學院】。

  戊、美國天主教士EdwardYoung在江西大庾(南安)為朱德、毛澤東所擄,限三日內以二萬元贖回(同時尚有德教士Schram及妻子被擄,不久均釋放)。

  1﹐23(一二,一三)

  甲、四川軍人劉湘、劉文輝、鄧錫侯、田頌堯共商善後,擬打破防區制。

  乙、日使芳澤、法使瑪泰爾自上海到南京。

  丙、蔡元培、蔣夢麟向中央政治會議提議褒獎梁啟超,並予撫卹,以胡漢民反對,未果。  1﹐24(一二,一四)  甲、王正廷與法使瑪泰爾開始談判修訂越南陸路通商條約。

  乙、中央宣傳部招待記者,說明【出版品審查條例】(該條例為報界所不滿)。  1﹐25(一二,一五)

  甲、國軍編遣會議閉幕。

  乙、白崇禧電蔣中正、李宗仁,請裁撤第四集團軍總指揮職,所部聽候中央編遣。

  丙、王正廷與日使芳澤謙吉開始談判濟案及中日懸案。

  1﹐26(一二,一六)  甲、北方失意軍人張宗昌、吳光新唆使其膠東龍口舊部劉開泰叛變,攻擊服從中央之劉珍年軍。

  乙、青海省政府成立,孫連仲為主席。

  丙、中日交涉為濟南撤兵日期發生障礙。  丁、日本大阪朝日新聞社論(田中內閣最後之一活路)抨擊田中對華外交之失敗(日對華外交已有轉機)。  戊、中美無線電借款成立(二千萬美元)。

  己、平津衛戍總司令部開始審訊東陵盜墓案。  庚、中央代表方本仁到瀋陽。

  1﹐27(一二,一七)北平政治分會令河北省等省市政府制止黨部侵權干政。

  1﹐28(一二,一八)外交部抗議漢口日水兵擄捕【海安】汽船及水手。  1﹐29(一二,一九)

  甲、行政院會議通過裁兵公債五千萬元。

  乙、立法院會議議決起草民法、商法、土地法、自治法、勞工法。

  丙、任命馮玉祥為陸海空軍撫卹委員會委員長,劉驥為副委員長。

  丁、漢口日兵擄去之【海安】輪放回。  1﹐30(一二,二○)

  甲、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一)改奉天省為遼寧省,(二)推譚延闓為財政委員會委員長,(三)追認蔣中正、譚延闓、李濟琛等為國防會議委員。

  乙、湘贛剿匪軍猛攻江西井岡山。

  丙、日本承認二月一日實施之海關新稅則。

  丁、日公使芳澤謙吉離南京回上海。

  1﹐31(一二,二一)

  甲、衛生部長薛篤弼致函國聯衛生部長拉西曼請其來華協助辦理衛生事宜。

  乙、交通部長王伯群因與建設委員會爭無線電管轄權,提出辭職。

  丙、南京日領事岡本通知外交部,日本樞密院已正式通過中日關稅協定。  丁、共產黨托洛斯基派梁幹喬、施叔雲、張特、宋逢春、陸淵等在上海開會,自組中央。

  戊、美國務卿凱洛格電美使馬慕瑞,贊同廢止對華禁運/軍火令。

  2﹐1(一二,二二)

  甲、海關新稅則實施(關稅自主)。

  乙、特任蔣中正、吳敬恆、譚延闓、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李濟琛、張學良、楊樹莊、何應欽、宋子文、胡漢民、林森、蔡元培、戴傳賢、孫科、陳果夫為國民政府委員。  丙、山東馬士偉在長山、周村謀/亂,自稱皇帝。

  丁、田中義一令瀋陽日本總領事林久治郎警告張學良如不履行1928﹐5﹐15之鐵路協定,日本將以武力測築敦圖、長大兩線。

  2﹐2(一二,二三)

  甲、王正廷與日使芳澤謙吉在上海續談濟案。

  乙、李濟琛自南京返抵廣州。

  2﹐3(一二,二四)  甲、蔣中正發表黨務意見書(三次代表大會之使命,下屆中央委員選舉標準,青年同志之領袖慾,汪精衛回國問題,農工運/動)。  乙、灤河東岸奉軍一部撤退。

  丙、紅軍毛澤東、朱德抵江西瑞金大柏地(朱培德命李文彬以五團兵力布署包圍)。  2﹐4(一二,二五)

  甲、東北邊防正副司令長官及奉吉黑熱四省主席張學良、張作相等正式就職,中央代表方本仁監誓授印。

  乙、閻錫山離南京回山西。  丙、派吳醒漢為西康專使,商川軍入康及組織省政府事。

  2﹐5(一二,二六)

  甲、國府明令改奉天省為遼寧省。

  乙、公佈國籍法。

  丙、派伍朝樞為中土訂約全權代表。

  丁、國軍編遣會議常務委員會議決定自3﹐15起,撤銷各總司令部及各總指揮部,3﹐16各編遣區辦事處正式辦公。

  戊、馮玉祥離南京回河南。

  2﹐6(一二,二七)

  甲、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以萬福麟為黑龍江省政府主席。

  乙、國府公佈編遣區辦事處組織大綱。

  2﹐7(一二,二八)

  甲、中央常會決議(一)總理奉安展至六月一日舉行,(二)通過第三次代表大會選舉條例。

  乙、郭沫若、郁達夫等之【創造社】在上海被封。

  2﹐8(一二,二九)

  甲、王正廷、芳澤之中日濟案談判停頓(為賠償及責任問題)。

  乙、設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以唐紹儀為主席。

  丙、第三國際指摘中共中央,對各大城市工人工作不力。

  2﹐9(一二,三○)

  甲、中共中央(李立三等)自上海致書毛澤東等(前敵委員會),指責其措施不當,命朱德、毛澤東離開紅軍,將紅軍化整為零,保存實力,發展群眾組織。

  乙、白崇禧出醫院(白曾八上辭呈)。

  丙、進攻井岡山之湘贛剿匪軍第十二師張興仁旅、第十八師王捷俊旅攻佔黃洋界,紅軍第五軍彭德懷、黃公略東南走寧岡,李燦北趨(紅軍約二千餘人)。

  丁、紅軍第四軍朱德、毛澤東抵江西瑞金黃柏墟、溢前,佔領瑞金縣城。

  2﹐10(一,一)

  甲、湘贛剿匪軍張興仁、王捷俊旅攻佔井岡山。

  乙、紅軍朱德、林彪(團長)敗劉士毅旅於江西瑞金大柏地,俘團長蕭致平、鍾桓等八百餘人。

  丙、膠東亂事擴大,張宗昌舊部劉開泰、顧震、施忠誠/等攻入龍口,敗劉珍年(原亦張宗昌部)。

  2﹐11(一,二)

  甲、全國學生總會決議電請汪精衛等回國。

  乙、盤踞安徽阜陽之豫匪王泰、孫士魁數千人為第十三師萬耀煌旅所擊潰。

  2﹐12(一,三)紅軍佔寧都(尋進向吉安龍岡東固,合紅軍第二第四團)。

  2﹐13(一,四)建設委員會與菲律賓合組無線電公司報務合同簽字。  2﹐15(一,六)  甲、編遣委員會以何應欽為中央編遣區主任,朱培德、鹿鍾麟、商震、白崇禧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編遣區主任,楊樹莊為海軍編遣區主任。

  乙、李濟琛、黃紹竑在梧州召開軍事會議。

  2﹐16(一,七)

  甲、蔣中正主席回浙江奉化,馮玉祥赴河南百泉,謠傳復起。

  乙、公佈度量衡法(明年元旦施行)。

  2﹐18(一,九)江蘇省治自南京遷鎮江。

  2﹐19(一,一○)

  甲、武漢政治分會(實際為胡宗鐸)密令葉琪、夏威兩師入湘。

  乙、馮玉祥電召所部在京人員回豫。

  丙、北平大學學潮又起(師範學院學生主之)。

  丁、張宗昌、吳光新自大連到山東龍口,劉開泰等附之(一作2﹐21)。

  2﹐20(一,一一)

  甲、中央政治會議以郭泰祺、傅秉常、金問泗、諸昌年、戴恩賽為駐義、比、荷、瑞典兼挪威、巴西公使。

  乙、武漢國貨展覽會開幕。

  2﹐21(一,一二)

  甲、第四集團軍第五十二師葉琪、第十五師夏威部自岳州前進,合第十九師何鍵部入長沙,湖南主席魯滌平部第十八師取道瀏陽退往江西(葉為魯舊部,先曾令人密告魯氏)。

  乙、第四集團軍總司令李宗仁自南京秘密赴上海。

  丙、張宗昌等敗劉珍年,據登州,孫殿英旅亦在齊河自由行動。

  丁、太原開封相繼破獲共產黨重要機關。

  2﹐22(一,一三)

  甲、武漢政治分會免湖南省政府主席魯滌平職,以何鍵繼任。

  乙、以湘事緊急,胡漢民等促蔣中正主席回京。

  丙、國務會議決議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各集團軍總司令部,各總指揮部限三月十五日撤銷,各編遣區辦事處限三月十六日成立,各兵工廠限四月一日停工。

  丁、設第五編遣區,以萬福麟為主任。

  2﹐23(一,一四)外交部照會美英法日等國,決於新關稅收入項下每年撥五百萬元整理內外債。

  2﹐24(一,一五)

  甲、蔣中正自浙抵滬,晤李宗仁,即入京。

  乙、第十五師夏威部佔領瀏陽,魯滌平部東入江西萬載。

  2﹐25(一,一六)

  甲、蔣中正電請馮玉祥、閻錫山、李濟琛入京。

  乙、李宗仁為湘事電中央自請處分,惟仍請追認武漢政治分會之決議。

  丙、中日陸路通商稅制原定今日廢止,以日本反對,安東關不克實行。

  丁、日使館為張宗昌擾魯事發表聲明,膠濟路二十里內不許有軍事行動,並警告反革命之日人退出。

  2﹐26(一,一七)

  甲、明令通緝齊燮元。

  乙、張宗昌據有膠東,眾至二萬餘人。  丙、魯滌平抵南京,報告湘變。

  丁、蔣中正令駐蘇北、皖北之劉峙、顧祝同、繆培南、朱紹良、蔣鼎文、方鼎英、夏斗寅等師準備出動。

  戊、公使團討論廢止對華禁運/軍火案。

  2﹐27(一,一八)

  甲、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一)派蔡元培、李宗仁、李濟琛、何應欽查明湘事,聽候編遣委員會核辦,雙方軍隊應駐原防,不得自由行動。(二)派何鍵暫代湖南主席。(三)通過非戰公約。

  乙、天津捕獲圖謀/不軌之直魯軍舊將領多人。

  2﹐(下旬)追擊毛澤東、朱德之第七師李文彬旅自贛南調往萍鄉,應付湖南事變。紅軍乘機自東固、龍岡東走廣昌、瑞金。

  2﹐28(一,一九)胡宗鐸、陶鈞、夏威、葉琪、何鍵在長沙會議,決定進攻常德之譚道源師(魯滌平部),並向鄂東、鄂南增防。

  3﹐1(一,二○)

  甲、國務會議決議:(一)禁止學生干涉校政,教育經費不得拖欠。(二)派易培基為北平故宮博物院古物館長,張繼兼文獻館長,莊蘊寬為圖書館長,馬衡、沈兼士、袁同禮分別副之。(三)發行建設公債三百萬元(建築中央各院部房屋)。(四)派何鍵代理湖南省政府主席。  乙、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勸勉全國學生電。

  丙、武漢第四集團軍總司令任何鍵為湖南清鄉督辦,葉琪為會辦(葉琪正追擊湘西譚道源部)。  丁、新任上海日本總領事重光葵晤王正廷。  3﹐2(一,二一)  甲、中央頒定戰鬥序列,以劉峙、朱紹良、朱培德分任討逆軍第一、二、三軍長(兵力約十四師,後又續委何鍵、魯滌平為第四、第五軍長)。

  乙、代理湖南主席何鍵就職。

  丙、蔡元培晤李宗仁於上海病院。

  丁、通緝安福系之朱深(朱在北平運/動電車工人圖謀/不軌)。  3﹐3(一,二二)  甲、張學良將灤東五縣交還河北省。

  乙、中國憲政黨徐勤等電國民黨第三次代表大會,勸取消黨治,速開國民會議。

  3﹐4(一,二三)

  甲、新疆省主席金樹仁電京,反對客軍入境及移兵屯墾(傳白崇禧將入新疆)。

  乙、李宗仁在上海發表談話,擁護蔣主席,促進統一。

  3﹐5(一,二四)

  甲、明令整頓學風。

  乙、吳敬恆、張人傑、蔡元培晤李宗仁,商湘事。

  丙、中央銀行鈔票擠兌。

  3﹐6(一,二五)

  甲、中央政治會議決議設立海軍部。

  乙、白崇禧電胡漢民,謂已令武漢方面不得妄動,並催李濟琛進京調解。

  3﹐7(一,二六)

  甲、蔣中正代表邵力子、馬福祥到河南百泉,晤馮玉祥。

  乙、蔣中正致書李宗仁,對湘事必須維持中央威信。

  丙、國際聯盟行政院允拉西曼應中國衛生部之聘。

  3﹐8(一,二七)

  甲、批准非戰公約。

  乙、李宗仁電中央辭國民政府委員職。  3﹐9(一,二八)

  甲、白崇禧離北平,李品仙代理第四集團軍前敵總指揮。國民政府參軍長何成濬自天津赴北平(何氏結唐生智,唐派龔浩以一百五十萬元,運/動駐唐山之李品仙部,廖磊向白告密)。

  乙、日本抗議中國整理漢冶萍公司辦法(3﹐1國民政府令漢冶萍公司於兩星期內將全部財產移交整理委員會)。

  3﹐10(一,二九)

  甲、南京湖南同鄉會組護黨救湘會,請願懲辦武漢政治分會。

  乙、何鍵向中央辭代理湖南主席職。

  3﹐11(二,一)  甲、李濟琛自廣州抵上海,即與吳敬恆、蔡元培、李石曾等訪李宗仁,商湘事。

  乙、河南省黨部指導委員以抗議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直接選舉者八十九人,選後圈定者一百十六人,中央指派者一百五十人),被中央常會撤職,交監察委員會查辦。

  丙、山東鄒縣紅槍會襲擊第四師繆培南部。  3﹐12(二,二)

  甲、李濟琛、蔡元培等抵京,調停湘事。

  乙、武漢政治分會電中央攻訐魯滌平。  3﹐13(二,三)

  甲、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一)將武漢政治分會委員張知本、胡宗鐸、張華輔免職,交中央監察委員會議處。(二)各地政治分會應於三月十五日前裁撤,本月起停止開會(此案係由胡漢民、蔡元培提出)。

  乙、汪兆銘、王法勤、陳公博、王樂平、顧孟餘、陳樹人、何香凝、甘乃光、潘雲超等十四人宣言反對南京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丙、馮玉祥電辭軍政部長。  丁、魯南滕鄒一帶紅槍會猖獗,與繆培南第四師徐源泉第四十八師衝突。

  3﹐14(二,四)

  甲、蔣中正派邵力子到上海疏通粵方委員王法勤、何香凝等,請出席代表大會。

  乙、第五十師譚道源(魯滌平部)以受葉琪、何鍵兩部之壓迫,自常德西退(譚部李雲杰旅投歸何鍵)

  。

  丙、武漢、廣州、北平政治分會電告結束。

  丁、上海日總領事重光葵到南京。

  戊、南開大學創辦人教育家嚴修卒於天津(一作3﹐15。1860年生)。

  3﹐15(二,五)

  甲、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主席胡漢民。蔣中正發表告黨員書。

  乙、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及第一集團軍總司令部宣告撤銷。

  丙、開封政治分會及第二集團軍總司令部宣告撤銷。

  3﹐16(二,六)  甲、第三次代表大會預備會議,推定主席團九人(譚延闓、胡漢民、蔣中正、于右任、孫科、古應芬、陳果夫、潘公展、陳耀垣)。

  乙、武漢將領胡宗鐸、夏威、陶鈞等電胡漢民、李濟琛,責問中央軍西上,【應否迎頭痛擊】。

  丙、第一及第三編遣區辦事處分別在南京太原成立。

  3﹐17(二,七)  甲、馮玉祥辭軍政部長電發表(3﹐13電)。  乙、于右任不肯出席第三次代表大會(傳于離南京)。

  丙、白崇禧秘密離天津赴香港。

  3﹐18(二,八)

  甲、第三次代表大會正式開幕,通過劉文島之動議,令國民政府嚴令制止葉琪在湖南之軍事行動,剋日撤回原防。

  乙、馮玉祥薦鹿鍾麟為軍政部長,劉驥為次長。

  3﹐19(二,九)

  甲、蔣中正嚴斥武漢將領胡宗鐸等。

  乙、國府明令葉琪剋日退回原防。

  丙、印度詩人泰戈爾到上海,黨部禁止集會歡迎及邀請演說(泰氏即赴日本)。

  3﹐20(二,一○)

  甲、第三次代表大會通過書面警告汪兆銘,開除顧孟餘黨籍三年,陳公博、甘乃光永遠開除黨籍。周炳林、段錫朋、童冠賢、周佛海等退席(中央監察委員會謂汪等釀成民國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廣州共禍,請大會予以處分,蔣中正、胡漢民力主寬大)。

  乙、蔣中正發表湖南事變後之時局意見,中央與地方間不許帶有條件性質,不當有調停名詞。

  丙、中央軍分別集中皖西贛北一帶。

  丁、駐河北之第四集團軍將領李品仙等通電聲討白崇禧,服從中央,擁護統一。

  戊、紅軍第四軍朱德、毛澤東(約一萬四千人)

  自江西吉安東固經廣昌瑞金進入閩西,本日攻佔汀州,閩軍旅長郭鳳鳴死之。獲步槍二千枝,機關槍數十挺,及大量縫紉機(該地紅軍改編為三個縱隊郭部為毛朱所併,編為紅軍第二十四軍)。

  3﹐21(二,一一)

  甲、李濟琛在南京失自由,移禁湯山(李對武漢方面舉動不肯作明白表示,且暗中與黃紹竑聯絡,古應芬、胡漢民亦不滿李氏)。

  乙、編遣會准白崇禧辭第四編遣區主任,將原第四集團軍分由四五特派員編遣,師長葉琪、夏威免職查辦。

  丙、第三次代表大會通過以民國十五年七月九日為國民革命軍誓師紀念日。

  3﹐22(二,一二)馮玉祥代表何其鞏赴山西訪閻錫山交換時局意見。

  3﹐23(二,一三)  甲、廣州第八路軍將領電蔣中正,請恢復李濟琛自由(黃紹竑主之)。  乙、蔣中正電四川劉湘進軍湖北。  丙、瀋陽日領事向張學良要求擴大密訂之【三矢協約】範圍。  3﹐24(二,一四)

  甲、王正廷、芳澤在滬開濟案第七次會議,草案簽字。

  乙、陳銘樞電黃紹竑,反對以軍事行動援救李濟琛。

  3﹐25(二,一五)

  甲、李宗仁抵廣州,即偕黃紹竑赴梧州佈置軍事。

  乙、中央軍與武漢軍(桂系)在英山接觸。

  丙、馮玉祥自百泉赴華山。  3﹐26(二,一六)  甲、國民政府令,李宗仁、李濟琛、白崇禧免職查辦。附逆軍隊如再執迷不悟,即痛加討伐,第八路軍由黃紹竑節制。  乙、東北之第五編遣處及海軍編遣處成立。

  丙、膠東張宗昌軍攻入煙臺,劉珍年退守牟平。

  丁、哈爾濱蘇俄總領事梅里尼可夫在瀋陽晤張學良,談改訂新約、中東路電話權、中國雇傭白俄等問題,無結果。

  3﹐27(二,一七)

  甲、第三次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執行委員三十六人(蔣中正、譚延闓、戴傳賢、何應欽、胡漢民、孫科、閻錫山、陳果夫、陳銘樞、朱培德、葉楚傖、吳鐵城、馮玉祥、于右任、宋慶齡、宋子文、汪兆銘、伍朝樞、何成濬、李文範、王柏齡、邵元沖、朱家驊、張群、劉峙、楊樹莊、方振武、趙戴文、周啟剛、陳立夫、陳肇英、劉紀文、劉蘆隱、丁惟汾、曾養甫、方覺慧),監察委員十二人(吳敬恆、張人傑、古應芬、林森、蔡元培、張繼、王寵惠、邵力子、李石曾、鄧澤如、蕭佛成、恩克巴圖)。又通過永遠開除李宗仁、李濟琛、白崇禧黨籍。

  乙、編遣會任命朱培德、劉峙、韓復矩為討逆軍第一、二、三路總指揮。

  丙、蔣中正主席為討伐桂系發告將士書。  丁、上海市長張定璠免職通緝。

  戊、派伍朝樞為議訂中美公斷條約全權代表。

  3﹐28(二,一八)  甲、中日濟案由王正廷與日使芳澤謙吉在南京換文解決,山東境內日軍於兩月內撤退。

  乙、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閉幕。

  丙、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推蔣中正、胡漢民、譚延闓、孫科、戴傳賢、于右任、丁惟汾、陳果夫、葉楚傖為常務委員。

  丁、任命何應欽兼參謀/總長,鹿鍾麟代理軍政部長,張群為上海市長,陳儀為兵工署長。  戊、海軍將領通電擁護中央。

  己、中央軍蔣鼎文師進佔湖北武穴。

  3﹐29(二,一九)  甲、蔣中正主席自南京赴九江督師(俞作柏、楊永泰隨行)。

  乙、蔣中正任命唐生智為討逆軍第五路總指揮(統轄前第四集團軍駐平津部隊)。

  丙、閻錫山及四川劉湘分別通電擁護中央,討伐桂系。  丁、王正廷、芳澤交換中日修約及解決寧漢兩案意見。

  戊、瀋陽日本總領事林久治郎等向張學良交涉履行1928﹐5﹐15鐵路協定,張仍謂應由中央作主。  3﹐30(二,二○)

  甲、蔣中正抵九江,下總攻擊令,武漢軍退卻(中央軍約十萬,武漢軍約六萬)。

  乙、馮玉祥電告派韓復矩、石友三分向武勝關襄樊出動(約七師)。

  丙、陳銘樞、陳濟棠、蔣光鼐、陳策通電,粵省軍隊為黨國所有,陳濟棠下令出兵。

  丁、中央軍夏斗寅師進佔湖北廣濟蘄春,羅霖旅(湘軍)降。海軍佔田家鎮。  戊、黃紹竑電胡宗鐸、夏威等暫守武漢,以全力攻取江西,與兩粵聯為一片。

  己、白崇禧經日本到香港(即赴海防入桂)。

  庚、接收濟南委員會委員長崔士傑到濟南。

  3﹐31(二,二一)

  甲、濟南及膠濟路沿線懸青天白日旗,慶祝接收。

  乙、陳濟棠限駐粵桂軍於二十四小時內離粵,黃紹竑即折回梧州。

  4﹐1(二,二二)  甲、討逆軍劉峙部佔湖北黃州,進抵朵埠團風,武漢軍李明瑞、楊騰輝旅歸附中央(李受俞作柏運/動,楊受鄭介民運/動)。  乙、馮玉祥通電擁護中央討伐桂系令。

  丙、李宗仁發表告桂軍將士及對外書。

  丁、張學良電外交部,東北日領事及日方重要人員被召回國,會商吉會路及滿蒙問題。

  戊、王正廷與芳澤謙吉在上海開始談判寧案、漢案。

  己、天津北洋大學失火。  庚、南京中山路通車(長約七英哩半)。

  4﹐2(二,二三)

  甲、雲南省主席龍雲及東北邊防司令長官張學良等分別通電討伐桂系。

  乙、廣東陳濟棠調回北江軍隊,增防西江。  4﹐3(二,二四)湖北陽邏激戰,胡宗鐸在黃陂召集軍事會議,因李明瑞、楊騰輝在孝感拒命,決下野,所部退向鄂西。  4﹐4(二,二五)

  甲、武漢軍失敗,湖北清鄉督辦胡宗鐸、會辦陶鈞通電辭職。何鍵電勸桂系將領服從中央,葉琪部被何改編。  乙、接防濟南之孫良誠/部進至黨家莊。津浦路通車。

  丙、杭州發生人力車夫暴動風潮。

  4﹐5(二,二六)

  甲、蔣中正主席到漢口,任魯滌平為武漢衛戍總司令。

  乙、韓復矩部自河南進入武勝關,與劉峙部發生衝突。  丙、唐生智通電討桂,並就任討逆軍第五路總指揮,李品仙、何成濬任第八、第九軍長(李未任事,即南去香港)。  丁、國務會議議決設立中國航空公司(資金一千萬元)。  戊、毛澤東覆中共中央2﹐9來信,有所申辯,拒絕與朱德離開紅軍,強調游擊戰術之重要,並主乘時局動盪,爭取江西及閩西浙西,於一年內造成群眾割據。  4﹐6(二,二七)

  甲、蔣中正改編武漢各軍。

  乙、蔣中正任劉湘為討逆軍第七路總指揮。

  丙、方振武在天津就任討逆軍第六路總指揮。

  丁、馮玉祥部張允榮師進至湖北廣水,與中央軍對峙。

  戊、四川劉湘派唐式遵師進向宜昌。

  4﹐7(二,二八)

  甲、海軍攻佔岳州。  乙、湖南桂軍向廣西撤退。  丙、膠東劉珍年敗張宗昌於牟平。

  丁、英兵侵佔雲南江心坡,雲南代表請外交部抗議。

  戊、清華大學反對董事會減費之決議案,校長羅家倫主該校直隸教育部,並清查基金(原隸外交部)。

  4﹐(初)紅軍第四軍毛澤東、朱德自汀州折回贛南,佔領瑞金,與第五軍彭德懷、黃公略會合(毛朱佔寧都興國,彭黃佔雩都會昌)。

  4﹐8(二,二九)

  甲、蔣中正通電,謂國民應擁護中央,大局敉平後即卸職出洋。

  乙、韓復矩部迫近漢口。

  丙、馮玉祥響應唐生智聲討桂系電,歷述近年來所受桂系之欺弄離間。

  丁、中央執行委員第三次會議,推蔣中正為組織部長,陳果夫副;葉楚傖為宣傳部長,劉蘆隱副;戴傳賢為訓練部長,何應欽副;陳立夫為秘書長。

  戊、張發奎在湖北通山接統第四師。

  4﹐9(二,三○)

  甲、蔣中正電閻錫山,華北各部隊均歸其節制(閻之代表趙戴文密告馮玉祥系之薛篤弼,謂蔣準備討馮)。  乙、漢口日巡捕拘捕罷工會員,虐禁水牢。

  4﹐10(三,一)  甲、馮玉祥代表曹浩森、劉驥到漢口。

  乙、馮玉祥電令河南陝西甘肅寧夏青海五省政府,用人行政,完全服從中央。

  丙、中日代表商定濟南青島分段接防辦法。  丁、土耳其代辦福德培在南京視事。

  4﹐11(三,二)

  甲、蔣中正發表告原隸第四集團軍將士書。  乙、韓復矩到漢口謁蔣中正,所部開回武勝關,豫鄂局勢緩和(

  韓對中央傾心)。

  丙、川軍唐式遵師進攻宜昌,劉和鼎旅拒之。

  丁、中央發表整飭黨紀令。

  戊、衛生部長薛篤弼辭職。

  4﹐12(三,三)

  甲、蔣中正反對山東分段接防辦法,主由中央統籌辦理。

  乙、特派孫科為中國航空公司理事長。

  丙、設立海軍部,特任楊樹莊為海軍部長,陳紹寬為次長。

  丁、任命陳儀為兵工署長(一說3﹐28)。

  4﹐13(三,四)

  甲、武漢軍胡宗鐸、陶鈞西退荊宜,中央軍張發奎、朱紹良分路追擊(張於本年三月自日本返國,指揮第四師對桂系作戰)。飛機在沙市一帶投彈。

  乙、馮玉祥通電闢謠,並述參加討逆經過(馮原擬收漁人之利,未果)。

  丙、濟南日軍發佈撤退順序。山東省主席孫良誠/委程心明為濟南警備司令。

  丁、紅軍第四軍毛澤東、朱德在雩都與第五軍彭德懷、黃公略相會,本日進攻贛州(後彭因不滿毛朱,率部走贛西,毛朱亦東去,復回閩西)。

  4﹐14(三,五)  甲、甘肅回軍馬仲英陷寧夏。

  乙、韓復矩離漢口北返。

  丙、王正廷與日使芳澤在上海會談漢寧兩案。

  4﹐15(三,六)

  甲、中日寧案由王正廷、芳澤謙吉在上海解決。

  乙、孫良誠/部中止自泰安入濟南,接收事變化(中央不欲馮玉祥完全控有山東)。

  丙、陳仲孚接收青島商埠局。

  丁、蔣中正任雲南龍雲為討逆軍第十路總指揮。

  戊、第三國際指摘中共組織鬆弛,左傾思想為最大危險。

  4﹐16(三,七)

  甲、中日漢案由王正廷、芳澤謙吉談判解決。

  乙、中央軍朱紹良部進至荊沙,胡宗鐸、夏威、陶鈞、程汝懷、李石樵等請降。  丙、廣州連日會議,商應付廣西軍事。

  丁、孫良誠/部原擬今日接防濟南未果。  4﹐17(三,八)

  甲、日公使芳澤電濟南日領事西田,謂王正廷商請緩撤濟南日軍,日政府已允許(日軍原定本日撤退)

  。

  乙、馮玉祥離華山赴潼關。

  丙、朱綬光奉閻錫山電召,自漢口東下回晉。

  丁、行政院令外交部抗議英兵進佔雲南江心坡。

  4﹐18(三,九)

  甲、蔣中正令孫良誠/照原定計劃,接防濟南。

  乙、交通部令郵政機關公文改用中文(原用英文)。

  丙、王正廷與芳澤謙吉開始談判中日新約。

  丁、日本外務省否認張學良政權之通告案。

  4﹐19(三,一○)

  甲、四川楊森等之同盟軍又對劉湘、劉文輝開戰。

  乙、東蒙古王公在長春會議,張學良宣佈護蒙六事。

  丙、東京關東軍政要人會議,主張直接行動,另擁東北首領一派失敗,決興築鐵路,解決商租權等事。

  丁、天津共產黨員多人被捕。

  戊、定青島為特別市。

  4﹐20(三,一一)  甲、明令保障人權。  乙、馮玉祥自潼關電中央,不就行政院副院長,否認託庇蘇俄及保薦湖北主席。

  丙、中國航空公司與美國AviationExplorationIncorporated訂立航空合同,由美方代辦京平、滬漢、粵漢三航線。

  4﹐21(三,一二)

  甲、廣州軍事會議,準備對廣西用兵。

  乙、胡宗鐸、陶鈞通電下野出國(胡陶乘日艦東去)。

  4﹐22(三,一三)

  甲、中常會通過訓政時期經濟建設實施方案。

  乙、膠東劉珍年軍復佔煙臺,張宗昌敗逃。

  4﹐23(三,一四)

  甲、外交委員會議決中日懸案應謀/根本解決。

  乙、何鍵就任討逆軍第四路總指揮。

  丙、編遣會派陳策為第四艦隊司令。

  4﹐24(三,一五)

  甲、中央令孫良誠/接收濟南至濰縣;濰縣以東由劉珍年及憲兵接防。

  乙、蔣中正由漢口赴長沙。  丙、外交部因日領抗議,命取締上海救國會之反日運/動。

  丁、庫倫發生內訌。  戊、美神父WalterCoveyou﹐ClementSeybold﹐GodfreyHolbein在湖南辰谿為匪戕害。

  4﹐25(三,一六)

  甲、山東省主席孫良誠/電京辭職,即率部回豫(馮玉祥決將兵力集中西北)。  乙、龍雲就任討逆軍第十路總指揮。

  丙、浙江省政府取消試辦二五減租案,與省黨部發生爭執。

  4﹐26(三,一七)

  甲、英、美、法、日、義、比、荷、巴(巴西)  、丹、西、葡十一國公使照會外交部,取消1919﹐5﹐5禁止軍火入華協定(1922﹐3﹐4美總統聲明亦作廢)。  乙、日本公使館覆1928﹐8﹐14外交部照會,仍不允廢棄1896年之中日商約,惟願考慮改訂。外交部照覆,請即開始協議,以平等及互尊主權為原則重訂新約。

  丙、國府發表山東膠濟路接防令。

  丁、公佈教育宗旨。

  戊、蔣中正自長沙回漢口。

  己、何鍵佈告討伐桂系。

  4﹐27(三,一八)

  甲、孫良誠/自山東撤軍往河南,馮玉祥系之軍政部次長鹿鍾麟,航空署署長熊斌等自南京走上海(傳閻錫山聯合對馮,馮軍急遽退往豫陝)。  乙、外交部照會英美法及荷蘭挪威巴西公使,請立時撤銷領事裁判權。  4﹐28(三,一九)廣州粵軍將領警告廣西將領,勸黃紹竑服從中央(桂林廣西將領亦決定應付湘粵辦法)。

  4﹐29(三,二○)馮玉祥電京,孫良誠/撤兵係因病重。蔣中正即派賀耀組等促馮入京。

  4﹐30(三,二一)

  甲、第四路總指揮何鍵抵衡州,進兵廣西。  乙、第六路總指揮方振武自北平抵德州。

  5﹐1(三,二二)

  甲、蔣中正自漢口回抵南京。

  乙、中國憲政黨徐勤等電勸桂軍將領放棄一黨專政之謬誤,劃兩廣為實行民治區域。

  丙、吉林海龍鐵路通車。

  丁、山西大同雲岡石佛佛頭被盜去九十六顆。

  戊、南京美領事為4﹐24美教士遇害事向外交部交涉(7﹐19及8﹐16漢口美領事及駐華美公使為湖南當局辦理該案不實,分向湖南交涉署及外交部抗議)。

  5﹐2(三,二三)

  甲、中日寧案(1927﹐3﹐24)、漢案(1927﹐4﹐3)由王正廷與日使芳澤在南京換文解決(組織中日調查委員會調查日人損失,由中國賠償並對寧案道歉。芳澤曾兩訪蔣中正)。

  乙、蔣中正之代表賀耀組到潼關,晤馮玉祥,解釋蔣馮衝突之謠言。

  丙、吳思豫率憲兵到濟南。

  丁、駐美公使伍朝樞照會美國務卿史汀生,請善意考慮早日撤銷在華領事裁判權事。  5﹐3(三,二四)

  甲、國府派陳調元為接收青濟特派員,兼代山東省政府主席,方振武代安徽省政府主席,何成濬、方本仁等十一人為湖北省政府委員,何兼主席,由方代理。

  乙、王正廷以濟南青島接收辦法通知日本(十五日前完畢高密以西之接收,二十五日前完畢青島方面之接收)。

  5﹐4(三,二五)

  甲、桂軍由李宗仁率領自梧州賀縣東下,進攻廣東。

  乙、國府令黃紹竑來京,以伍廷颺為廣西省政府主席,呂煥炎為廣西編遣特派員。  丙、吳敬恆勸黃紹竑等去國,勿與左派勾結。

  丁、陳儀任軍政部次長,代理部長。  戊、【五四】運/動十週年紀念,中央令停止召集紀念會。  5﹐5(三,二六)

  甲、吳思豫率憲兵正式接收濟南城,日軍退商埠。  乙、粵桂戰起,李宗仁在梧州通電,謂承中央委員黨國先進及各方同志敦促,組護黨討賊/軍南路總司令部,痛詆蔣中正(李與陳公博等已有接洽)。  丙、賀耀組與薛篤弼自潼關回南京,攜有馮玉祥致蔣中正書。

  丁、門致中與吉鴻昌師克復寧夏。  5﹐6(三,二七)

  甲、陳濟棠就任討逆軍第八路總指揮,即發表討李宗仁、黃紹竑、白崇禧宣言,出兵西江,以蔣光鼐為前敵總指揮。

  乙、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政治會議委員二十四人為胡漢民、蔣中正、汪兆銘、譚延闓、于右任、孫科、馮玉祥、葉楚傖、陳果夫、閻錫山、何應欽、丁惟汾、趙戴文、戴傳賢、楊樹莊、宋子文、吳敬恆、張人傑、李煜瀛、蔡元培、古應芬、林森、王寵惠、邵力子,另補八人,李文範、朱家驊、邵元沖、孔祥熙、陳立夫、王正廷、王伯群、薛篤弼。

  丙、國府令廢除斬刑。

  丁、中日寧案協定公佈。

  戊、德國軍事顧問鮑樺爾病卒(1927﹐12初次來華,1928﹐11再至,任總顧問)。

  5﹐7(三,二八)

  甲、蔣中正發表和平統一宣言,國民應一致擁護已成為中國唯一中心勢力中國國民黨所構成之中央政府及政府樹立之和平統一政策,軍事領袖尤應和衷共濟,以謀/和平統一政策之切實施行。  乙、平漢路廣水鐵橋為馮玉祥軍炸毀。

  丙、甘肅洮州回民屠殺漢人。

  丁、新任山東省政府主席陳調元抵濟南。

  5﹐8(三,二九)

  甲、中央政治會議第一次會議,推蔣中正為主席。

  乙、任命劉峙為湖北各部隊編遣特派員。  丙、湘南第四路何鍵部開始向廣西出動。

  丁、廣州中央銀行停止兌現。

  戊、外交部照會英、美、法、荷、巴西、挪威六國,擬收回上海臨時法院。

  5﹐9(四,一)

  甲、桂軍黃旭初佔肇慶,粵軍集中三水,東江徐景唐師響應桂軍,向廣州進攻。

  乙、廣東海軍由舒宗鎏率領響應桂軍,為張惠長之空軍及砲隊所擊敗,毀傷數艦(旋即為陳策收復)。

  丙、第二路劉峙軍向湖北廣水一帶增防。

  丁、煙臺劉珍年軍佔領福山,褚玉璞退走。

  戊、朱暉日繼任第四師師長。

  己、中央監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推蔡元培、王寵惠、古應芬、張人傑、林森五人為常委。

  庚、中央黨部常會改派山東北平黨務指導委員。

  辛、上海謠傳共產黨將暴動,由警備司令部宣佈戒嚴,滿佈軍警,巡捕房查封大陸大學(陳公博主辦)

  、華南大學及建華中學。

  壬、中華航空公司成立。

  5﹐10(四,二)

  甲、濟南商埠完全接收,范熙績之第四十六師開往膠州一帶接防。

  乙、平漢路僅自北平通順德,第五路軍唐生智部自平津向冀南開動。

  丙、何應欽自南京赴漢口。

  丁、第五十八師師長鄧彥華在汕頭被反抗中央之徐景唐槍決。

  戊、張人傑、吳敬恆、李煜瀛、蔡元培分電李宗仁勸息戰釋兵。

  己、國務會議議決清華大學改歸教育部直轄(原隸外交部)。

  5﹐11(四,三)

  甲、馮玉祥電蔣中正表示始終服從中央,並請派員往河南視查真相。

  乙、清遠桂軍由白崇禧指揮,合西江桂軍向粵軍夾攻,東江石龍徐景唐部亦與陳濟棠、蔡廷鍇部激戰。

  丙、第四路(湘軍)第二縱隊劉建緒師佔領全州。

  丁、新民日人勸業公司強佔水田與農民衝突,日警即拘捕農民,擊斃一人鎗傷數人。  5﹐12(四,四)

  甲、武漢軍繼續向平漢路開動,平漢車通至廣水,蔣中正令駐鄂各軍均歸劉峙指揮。

  乙、馮玉祥軍分在開封、鄭州、南陽、武勝關、洛陽集中。  丙、日本第三師團長安滿欽一及其司令部離濟南。  丁、英輪在東西梁山撞沉運/兵拖船,死十餘人。  5﹐13(四,五)

  甲、蔣中正電馮玉祥,揭破時局內幕,勸馮來京。

  乙、方振武到南京,所部向徐州以西開動。

  丙、第八路蔡廷鍇旅擊敗徐景唐師,奪回石龍,西江桂軍佔三水。

  丁、福建張貞就中央討逆軍第二縱隊總指揮,所部即出發粵東,助陳濟棠軍。

  戊、許崇智、謝持、居正等集香港,與桂系有所接洽。

  己、濟南日軍完全撤退,向青島集中,膠濟路已由范熙績師接防。

  5﹐14(四,六)

  甲、馮玉祥接李宗仁、白崇禧電,即召開軍事會議。

  乙、馮玉祥代表薛篤弼、劉驥離南京,北平馮系市長何其鞏等亦避入醫院。

  丙、劉鎮華電勸馮玉祥出洋,述六不可戰。

  丁、第五路軍唐生智部之一部改向津浦路開動,集中濟寧。  戊、孫科到北平。

  己、紅軍第四軍朱德入粵東蕉嶺、平遠(時毛澤東與朱德意見不合)。

  5﹐?共產黨惲代英煽動四川遂寧第二十八軍鄧錫侯所屬江防軍黃隱部旅長鄺繼勳叛變,稱紅軍第六路,進佔蓬溪(尋走西充)。

  5﹐15(四,七)

  甲、中央政治會議決議,女子不分已嫁未嫁,與男子有同等財產承繼權。

  乙、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任命陳調元等為山東省政府委員,陳為主席,方振武等為安徽省政府委員,方為主席。

  丙、劉郁芬、宋哲元、孫良誠/、韓復矩等通電擁馮玉祥為護黨救國西北軍總司令,指責中央外交、三次代表大會及用人不當,要求蔣中正去職,否則請馮率五十萬大軍與之周旋。  丁、彰德、信陽之馮軍均撤退,馮以孫良誠/為開蘭警備司令,韓復矩為鄭信警備司令,武勝關隧道及彰河橋被馮軍炸毀(傳馮因桂軍攻粵不利,變更計劃)。

  戊、馮玉祥電蔣中正,指責中央行動違背編遣會決議案,不承認破壞財政統一責任、及圖攻晉冀、結合蘇俄,如願去國,即追隨同去。

  己、第四路軍劉建緒師攻佔桂林。

  庚、第八路軍蔡廷鍇旅佔惠州,徐景唐部北退。

  辛、吳思豫率憲兵接防青島。

  壬、波蘭代表與外交部長談中波訂約,我不承認前北京政府所訂之約。

  5﹐16(四,八)

  甲、蔣中正電馮玉祥詢問信陽馮軍北撤及炸毀武勝關隧道及信陽附近鐵橋事。

  乙、雲南龍雲部朱旭、張鳳春師會同黔軍李燊攻佔貴州盤縣(貴州主席周西成與桂系相結,中央命龍雲攻之)。

  丙、中央黨部常會改派遼、吉、黑、熱四省及哈爾濱黨務指導委員,任周啟剛等為中央僑務委員會委員。

  丁、膠濟接收委員長崔士傑與日方移交委員谷壽夫簽訂濟南及鐵路沿線與青島日軍駐區內兵器物件移交協定。

  戊、中比新約換文。  5﹐17(四,九)

  甲、國民政府電馮玉祥斥責孫良誠/、韓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