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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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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

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浩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年。乙丑。九月。庚午朔。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奏。前月二十七日。京师得雨沾透。晚田可望有收。秋麦亦乘时插种。现在米豆价值。渐次平减。得旨。欣悦览之。朕恭奉皇太后已至多伦诺尔。仰蒙上天慈祐。一路清吉平安。夜雨朝晴。诸凡妥适。览众蒙古之奔走输诚。知我列祖之贻谋孔厚。今已回銮。于二十四日至圆明园。宣化府属虽被旱。朕命那苏图等加意抚恤。古所云游豫休助者。虽不敢当。然比之晏处深宫。祗令有司料理者。所益谅不浅也。其令在京王大臣等知之。  

○军机大臣等议奏。准噶尔投诚之厄鲁特回子等、安插各处。赏置产等项银。又作为额外护军披甲。支给钱粮。原因伊等边远来投。加恩格外。伊等身故后。所出额外护军等缺。若再挑取伊等子孙顶补。未免过优。查安插各处之厄鲁特回子等、俱系归入旗分佐领之人。嗣后除照例赏置产银外。如本身已故。出有额外护军等缺。即照理藩院所办。选伊子息内、汉仗可观。堪供差遣者。该管大臣、酌挑本旗佐领下额缺。不准挑补额外护军披甲。即有子息幼小。不能料理产业者。未长成以前。该管大臣、派人照管。令足资养赡。再此后投诚之人。奉旨赏给额外护军披甲者。钱粮减半支给。仍令该管大臣、不时稽查。毋致妄费。从之。  

○兵部侍郎办理步军统领事务舒赫德奏。江西会试武举赖湘、偶因拾得物件。被捕盗兵指为偷窃。拏获送官。随有会试举子多人。殴缚兵丁。将赖湘立行解脱。查赖湘事果被诬。自应静听审断。乃此辈肆横无忌。殊干法纪。若不究办倡首之人。何以示儆。但考试为期甚迩。逐加究讯。恐辗转牵引。一时不能清结。于武闱大典有碍。臣暂将赖湘释放。密访首犯。俟闱务竣后究治。得旨。办理殊失宽纵。即未得首犯。其赖湘岂可省释。着将伊革去武举。递解还乡。  

○准噶尔部人乌巴什、率属九人来降。命赏给安插如例。  

○是日上行围于额尔托昂色钦。驻跸。  

○辛未。兵部侍郎开泰奏。宣属万全等县、复有续被霜雹之处。现经督臣那苏图、委员查勘。分别办理。再万全、宣化、怀来、延庆、四州县、皆系回銮时经过地方。恐米谷草豆。随营买者既多。或致市价过昂。臣与督臣酌量情形。豫为妥办。得旨。览。  

○是日上行围于多伦鄂博图。驻跸。  

○壬申。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谕、从前圣祖巡幸。路经昌平。曾遣官致祭明陵。此次进口。路过昌平。应如何遣官致祭之处。着该部查例具奏。寻议、遣大臣各一人。前往明代十二陵致祭。  

○又谕、据尹继善奏、黄河南岸阜宁县陈家浦堤工。因七月内水势陡长。大溜直射堤根。坐蛰二十余丈。漫淹官庄、民地、庙湾、场灶。所有被灾兵民灶丁。现在抚恤。又铜山、萧县、等处沿河洼地。均有被水之处。再上江之凤、颍、等属、亦因雨水稍多。淮河泛涨。宿州、凤阳、等州县、秋田被淹。轻重不等。其乏食贫民。先行抚恤一月。俟勘明成灾分数。分别办理等语。上下两江被灾各属。乏食贫民。深可廑念。该督抚其善体朕心。加意抚恤。以拯灾黎。务俾安辑。此时正当开徵之期。着即将被灾各州县、所有应徵各项钱粮。暂缓徵输。俟查明按例办理。淮徐经七年被灾之后。虽极力赈恤。恐元气未复。一应赈恤诸务。着该督抚即速确查。随地随时。善为办理。无致一夫失所。转瞬寒冬。穷民内有室宇坍塌。无所栖止者。尤堪轸恤。官给盖屋银两。未免不敷。该督抚督率属员。加意妥协料理。务令各有宁居。以副朕深求民瘼之意。朕思上江之凤、颍、泗、下江之淮、徐、海、各属。濒临河湖。屡遭水患。自乾隆七年异涨之后。朕特遣大臣、会同督河诸臣、通盘筹画。不惜帑金。次第修举。为奠安民生之计。意谓数年之内。可保无虞。乃尹继善等、并未有所设施。致令今岁复遭水患。甚非倚任之意。若此番办理灾赈事宜。更不悉心妥协。则咎有攸归矣。该部即遵谕饬行。  

○又谕、据巡抚喀尔吉善奏、济宁、鱼台、滕县、峄县、郯城、临清卫、海丰、七州县卫、偶被偏灾。现在查明赈恤。所需赈粮。如仓贮不敷。就近拨济。再有不足。银谷兼赈。每谷一石、照例折银五钱等语。朕思被灾之地。谷价必昂。灾民所领折价。恐或不敷买食。着于旧例每石五钱之外。再增一钱折给。俾得从容购买。以示朕加惠灾黎之意。该部即遵谕速行。  

○是日上行围于古哲诺尔。驻跸。  

○癸酉。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大学士等议覆、云南总督张允随奏称。滇属猛缅休致土司奉廷徵、与承袭之次子奉钦诏等、在伊所管境内。肆意苛虐。又勾通缅莽。潜蓄异图。现据猛缅五十村寨土民波岩遮耐等、呈请改土归流。似应俯顺民情。改设流官等语。查土司奉廷徵父子。虐民藐法。自不可仍令。保有土宇。但荒远苗民。性情难驯。恐改流之后。或有管辖不便之处势必又议更张。转非慎重边防之意。应令该督、就彼地情形。悉心体访。查明该土司族内、有无为众信服之人。可以承袭土官。抑或必应改设。始足抚辑远民。务须逐一酌量具奏。俟到日再行定议。从之。  

○户部议准、浙江巡抚常安疏称、海宁县许村场、分给民三、灶七、新涨地亩。于乾隆六年、被潮冲决。租银无可着追。请自乾隆六年为始。俱予豁免。从之。  

○浙江巡抚常安疏报、镇海、象山、太平、乐清、青田、松阳、定海、平阳、丽水、常山、西安、等十一县、乾隆九年、垦复额内荒缺民、灶、屯、田、地、山、荡、一百五十九顷三十六亩有奇。招回人丁二百七十八口。是日上行围于塔奔陁罗海。驻跸。  

○甲戌。上驻跸乌兰诺尔。  

○乙亥。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谕军机大臣等、据内务府奏、被灾官庄坐落地方。永清、新城、固安、霸州、涞水、易州、青县、交河、东安、武清、天津、定兴、怀柔、宛平、大兴、等州县、俱有被旱被雹之处。以上各州县、从前那苏图、两次奏报被灾摺内。未经奏及。或系地方官尚未详报。或系另有筹办之处。抑或出于庄头等之捏报乎。可寄信询问。向来内务府派员查勘。祇属具文。朕思查办灾荒。全在地方有司。其庄头等所报实与不实。该州县官、果能确查与否。着那苏图、留心稽察。据实奏闻。寻奏、直隶官庄地亩。皆与民地毗连。如果官庄被灾。例应报明。地方官。确查分数详报。由臣衙门移咨户部。转咨内务府。委员会同地方官查办。倘官庄所报不实。地方官必不敢为转详。今内务府奏报各州县官庄被旱被雹之处。内除东安、怀柔、二县、未经报旱外。其永清等十三州县、夏麦被旱歉收。经前督臣题报在案。又永清、天津、二县、七月内有被雹村庄。亦据布政使详明酌借耔种在案。至各处秋禾。并未被旱。是以臣两次报。灾摺内。亦未奏及。官庄所报。想系二麦而非秋禾。但东安、怀柔、本年麦收。约计六七分不等。并无民地官庄题报旱灾之案。查官庄既由地方官勘报。自应详加查核。不可稍有草率。臣嗣后益当留心稽察。以杜捏饰。得旨。此事内务府尚未派员往察。卿可于内务府司员察办时。令有司体察有无情弊。据实奏闻可也。  

○又谕、此次入哨。自围场至张家口、安设台站。俱用独石口、张家口、两处驿站官员所管马匹。伊等俱各早为豫备。驰递本报无误。办理甚属妥协。所有管理独石口、驿站郎中阿拉卜坦、张家口驿站员外郎长兴、俱着以应升之缺记名。  

○又谕、此次随围兵丁一千八百名。内有常随排行之兵丁三百名。每人赏银四两。其余兵丁一千五百名。及墨尔根上行走兵丁七十二名。每人赏银三两。常在卡守护兵丁一千一百十五名。每人赏银四两。至在哈玛尔行走之策凌达什、及达什琳沁等、三十二人。俱赏官缎一匹。  

○户部议准、贵州总督兼管巡抚事张广泗疏称。黔省丹江所属济川地方。出产铅矿。可以开采。请照例二八抽课。变价解部。至挂丁等处。僻处苗地。杂径甚多。请添设巡役稽查。其人役工食等项。照例支给。从之。  

○兵部等部议准、镶白旗汉军都统永兴奏称。八旗另户丁壮。该管各官、及领催、族长等、必须严加约束。近查各旗、因疯痰闭汗、走失迷踪者。一年之内。多至一百四五十人。缉获者甚少。请嗣后八旗因病逃失之人。如一年内不能拏获者。将该管都统、副都统、参佐领、骁骑校、及领催、族长等、照外省驻防逃人之例。分别处分。或实系逃走。捏称患病迷失者。将该管各官。照新定督捕例议处。至逃失人等、所过地方。及存留处所。一经拏获。并将各处失察之员议处。再八旗服役家丁。或拐带财物潜逃。亦请通行顺天府、五城、及各处地方官。加意查缉。从之。  

○又议覆、云南曲寻镇总兵田玉奏称。向例各镇、协、营、逃兵。逾限不获者。议处该管员弁。立法至为严密。但员弁规避处分。每将逃兵捏作玩法革伍。久假辞退等项名色。具报开粮。遂不复行缉拏。以致狡卒效尤。动辄逃走。请嗣后宽免处分。勒限严缉等语。查兵丁私逃。该管员弁、若无处分。必不实力缉获。且定例亦不便遽更。惟逃兵诡报开粮之处。恐不特云南一省为然。旧例未经议及。请通行各省督、抚、提、镇、查明此等情弊。即将该员弁照沉匿不报例议处。从之。  

○赈贷河南永城、鹿邑、夏邑、商邱、柘城、等五县、水灾饥民。  

○是日上行围于扎玛克图。驻跸。  

○丙子。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是日上行围于陁尔呼。驻跸。  

○丁丑。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户部等部议覆、川陕总督公庆复奏称。哈密管粮文员、旧例两年更换。不特交盘折耗殊多。而办理屯田。屡易生手。难收就熟驾轻之效。请嗣后五年一次更换。应如所请。至该处管粮文员、前因清理军需。余粮甚多。兼以驻劄防兵。收放兵粮。事务殷繁。是以议派二员经管。今贮粮较少。防兵彻回。应令该督、将管粮文员内。可否减派一员之处。酌量议题。从之。  

○刑部议准、礼部侍郎秦蕙田奏称。民志之定。在于上下有辨。近日奸民慢抗官长。有因地方偏灾。发赈稍迟。即抢夺村市。喧闹公堂者。有因审断词讼。偶涉偏徇。即纠众罢市。甚至凌辱长官者。而无识之州县。恐地方滋事。曲意优容。又或顽佃抗租。欺慢田主。有司听其刁脱。其士民涉讼事件。或不明究是非。故直乡民而不直绅士。若此之类。皆足以长刁风。虽旧例载有明文。而穷乡僻壤。或未共知。请敕令直省督抚、严饬所属。遇此等情事。毋稍宽纵。并摘录紧要条例刊谕。从之。  

○免浙江海宁县、被朝冲坍钱江地亩、无徵额赋。  

○旌表守正捐躯之山东定陶县民李来妻范氏。  

○是日驻跸济尔噶朗图他拉。翌日。亦如之。  

○戊寅。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赐蒙古诸王食。  

○谕军机大臣等、朕闻张家口以内一带地方。草束短少。其价昂贵。此次回銮经过。随从人众。价必倍昂。可寄信那苏图、令其速委干员。于草束丰裕之所。筹酌运往。俾官兵人等、易于购买。再柴薪亦所必需。凡驻跸之处。并着多为运贮。以备买用。  

○又谕曰、旺扎勒之母溘逝。寄谕大学士讷亲、派在京散秩大臣一员。侍卫十员。备带茶酒。前往奠祭。并赏给旺扎勒银五百两。令其料理伊母丧事。  

○刑部议覆、太常寺少卿邹一桂奏称。监狱重犯。虽防范不可不严。然律载狱具全图。自有定式。近因日久弊生。禁卒人等、创立非刑。凡遇囚徒。无分多寡。概令排卧一头。于镣金□靠中横穿长木。锁逼两头。压住手足。狱囚缘此毙命者不少。甚非钦恤之意。请饬直省督抚、严行查禁。如有仍用穿木束囚。并各项非法者。即照例治罪。从之。  

○己卯。上驻跸哈木呼诺尔。  

○庚辰。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谕、安徽省凤、颍、泗、等属、乾隆六七两年、被灾农民。借给耔种口粮。朕曾降旨分年缓徵。今虽届催纳之期。苐念该处当积歉之余。今岁夏秋又复被水。若令按期输纳。小民未免拮据。着将凤、颍、泗、所属、六七两年分、民借未完米麦银两。缓至丙寅、戊辰、两年麦后分完。俾民力得以纾徐。输将不致竭蹷。以示朕轸恤闾阎之意。该部即遵谕速行。  

○谕军机大臣等、朕览此次稽察月摺。吏部户部、各未完四件。曾记上月汇奏摺内。吏户二部、未完事件甚多。何以完结如此之速。可寄信大学士张廷玉、讷亲、令其将上次月摺。逐一查对。并将如何完结之处。具摺奏闻。  

○户部议准、直隶总督那苏图奏称。直属被旱之七十六州、县、卫、厅、现据各属分别详报。内惟故城、庆云、赞皇、临城、高邑、威县、宣化、延庆、保安、怀安、西宁、万全、龙门、怀来、等十四州县、及延庆卫、灾象已成。臣酌办赈恤事宜。请将被灾户口。先行急赈一月。再查极次贫民。分别加赈。即动支各处仓粮。及派拨领运米石。如有不敷。再在邻近州县拨给。至宣化府属、仓贮不足济用。其加赈请兼用银谷米。并令各属酌借贫民麦种工本。以资播种。有应蠲应缓钱粮。勘明分数题请。其被灾旗户。令地方官。会同旗庄官查勘。一例赈济。再续报被雹、被水、被霜、各州县、已经成灾者。均照例查办。得旨。依议速行。  

○正黄旗汉军副都统赵国政、乞休。允之。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封邱县民王三卢妻翟氏。  

○是日驻跸十八里台。  

○辛巳。上驻跸陁赉庙。  

○壬午。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赐张家口副将以下各官、及兵丁等、银币有差。  

○户部议准、贵州总督兼管巡抚事张广泗疏称。湖南郴、桂、二厂、每年所出铅。除该省鼓铸外。尚余商铅。请照湖南布政使长柱原议、自乾隆十年为始。每年在郴、桂、二厂、收买白铅十万斤、黑铅二十万斤、运京。其黔省上下两运。每次减办白铅五万斤。黑铅十万斤。俾威宁一路。既得从容办理。而余出驮脚、亦可雇给滇省运铜。从之。  

○免陕西长安、咸宁、等县、乾隆五七年、被水冲决民屯地亩、额徵银一千一百十一两有奇。粮一千一百十九石有奇。  

○命兵部侍郎归宣光、知武举。内阁学士涂逢震、为武会试正考官。詹事府詹事沉德潜、为副考官。  

○是日驻跸辖堡。  

○癸未。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是日驻跸宣化府。翌日亦如之。  

○甲申。上阅宣化镇兵。赐总兵以下各官兵等、银币有差。  

○赐随从王公大臣食。  

○遣官祭历代帝王庙。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卷之二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