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日我坐飞机回星城,并将那张没有用掉的火车票,扔在了几千米高空上飞机的洗手间里。
我打小凉的手机,已经查无此号。她的公寓毫无变化,唯一可以证明她回来过的线索就是茶几上留下了属于她的那串房门钥匙,还有一杯没喝完的绿茶。她应该在我赶回来之前,回到过这间屋子,短暂地静坐,泡上一杯绿茶,边喝边打量着屋内的陈设,以及跟我们有关的东西,至于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我不得而知。
彻底冷却的绿茶,凝固出淡绿色的痕迹沉淀在玻璃杯的边缘。我看着它出神,很久后才端起来喝了一口,有点苦。
她不会再回来了,我知道。
两天后,行政主管跑进办公室问我林喜薇为何三天都没来上班了,我反应有点迟钝,她不耐烦地又问了一遍,“你不是她男朋友吗?她几天没来上班了,电话也停机了,这到底怎么回事啊?她去哪呢?”
我摇摇头。
“不可能吧!你要不知道那就没人知道啦。”
“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我的满脸倦容很吓人吧,她不再纠缠,头疼地叹了口气,转身走了。而就在这时候,我的电脑桌面上突然弹来了一个聊天窗口,是小黄——一位才来我手下实习两个月的编辑。
我懒得打开,回头说,“以后有事直接口头交流吧,一个办公室还打字多累。”
小黄有些尴尬地半转过工作椅,一只手还停留在鼠标上,他眼神躲避着,“不是的,主编,我刚发你的是一个网址。我觉得……你还是自己进去看下吧。”
“好。”
十秒钟,可能二十秒,然后我看到了。
比起“作家陈默的真实成名路”这种不再有噱头的帖子标题,我最先看到的是不堪入目且搏人眼球的肉色艳照。看得出照片是偷拍的,侧对着床,微微有些低,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观察角度,除非这个观察者是个五岁小孩。可能是被事先藏在酒店里的柜子下层,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我不清楚,反正偷窥者总有办法做到。
主角是两个赤裸的男女,在酒店的高级睡床上滚在一起。起初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几乎是颤抖着移动鼠标,慢慢把帖子往下翻。
照片里的内容,大多都是男人压在女人身上,半跪在她张开的双腿之间,是AV影片常见的姿势,那种毫无情调,男人急迫想要占有女人身体的兽欲原形毕露。其中有一些照片是女人跪坐在男人的下半身上,她披头散发,白皙而偏瘦的上半身一览无遗。而奇怪的是,所有照片上男人的脸部被打上了马赛克,但看得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年男人,体型宽胖,从长满体毛的粗壮左手上那块名贵手表看,不难猜测他的“干爹”身份。可惜女人就没能幸免了,也是后来我才知道,这对男女整晚的做爱过程全部被录下来了,再截图出了一百多张照片。而我仅仅在翻到十几张的时候,就看清了女人的正脸。
——林喜薇。
我感到一阵钝重的耳鸣,就像小时候,每当夜深人静时总有载货超重的大卡车艰难地爬行在家门口的斜坡上,发出巨大的引擎声。它碾压着地面,也碾压着我的耳膜和心脏。此刻我胸口逼近窒息,手却仍然无法控制地点着鼠标往下挪。
首当其冲的大批艳照后,再是我跟林喜薇的生活照,逛百货商场,在餐厅吃饭,成双出入电影院等等,每一张照片上的女孩都是笑着的。哪怕是这种时候,我还是觉得她真漂亮。尽管这些漂亮的容颜也出现在了那些污秽不堪的床照中,以及很多张在酒店大厅被录下来的摄像中,她搀扶着她“干爹”的手臂,笑靥如花。
翻完最后一张时,我放弃了挣扎。
好吧,林喜薇,如果这就是你不辞而别的理由,那么我接受了,连“陈默为出名逼现任女友当二奶勾引大老板”这个冠冕堂皇的论证也一并接受了。如果可以的话,请把所有矛头都转向我吧,粉身碎骨万劫不复都无所谓,只求能稍微减轻你的一点点伤害。可是林喜薇啊,你好傻,真的。
我关掉了网页,闭上了双眼。
整个下午,我就那么呆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很奇怪的,平静来得比想象中要快,可能当糟糕的事情不再能递增而是单纯地复制时,人心便早已在麻木中免疫,既然已经身中无数炮弹,又何必在乎最后那射向太阳穴的一枪呢?
陈默,其实你早猜到了这一天的吧。
自你去医院探望梓雯并跟沈聪撞上的那天起,你就知道隐约会发生些什么了不是吗?你没有告诉任何人,某天晚上你曾无意接到了沈聪的电话,那个电话是打给林喜薇的,可当时的林喜薇正在洗澡。你本应该无视茶几上那只不安分的手机,可鬼使神差地,你接了。
你没来得及开口,电话里的沈聪就劈头盖脸地骂起来,“林喜薇!枉我一直把你当朋友,我真是瞎了眼!当初你一声不吭就把我爱了八年的男人抢走时我有过一句怨言吗?我有怪过你吗?可你呢?你他妈还嫌伤害我不够深是不是?我真想问问你,你怎么有脸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来啊!你怎么有脸啊?!你长这么大就不懂什么叫廉耻吗?我真替你害臊!我真替陈默不值!你倒是说话啊,别以为不吭声我就拿你没办法……”
“你还是不开口是吧,你敢做不敢当是吧!行,你等着,我有办法的,我会让全世界都看清楚你丑陋的真面目的,你等着……”
电话就是在这时被挂断的,你慌乱地把它放回原处。你深爱的女孩一脸无辜地从浴室出来了,她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问你怎么呢?你只是摇头。她轻轻走上来,给了你个温柔的拥抱,“快去洗澡吧,早点休息。”你回答“好”,你居然天真地以为可以假装一切都没发生。
你还记得你们去看海的前一天晚上吗?你们一起在公司加班。外卖送到了你办公室,你提着林喜薇的那份去办公室找她,才发现她人不在。如果换平时你不会多想,可这次你却决定去找她,后来你很轻易地便在公司一间小仓库的门缝后面发现了她,以及那个几乎要把她摁在墙上的任南希。
“你为他做的这些根本就不值得!你究竟明不明白啊?!”差一点,你就要踢开门去揍任南希了,可当你听到了他哽咽的哭声时,你停下了。你难以置信这个已经报仇雪恨并春风得意的男人会哭得像个小孩,充满了屈辱和不甘。
“离开陈默吧,跟我在一起,一切都还不算晚。我可以帮你挽回的,我可以让这事不败露出来……小凉你看着我好吗?你看看我,我才是真的喜欢你的人,我发誓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他几近哀求道。
“不用,谢谢。”
林喜薇推开他,一句“谢谢”,决绝得像凛冽的冬日寒风。
你知道他们的对话结束了,赶在被他们发现之前仓皇地逃离了。那天晚上你失眠了,你心乱如麻,可是你不敢让自己乱想。你告诉自己,无论发生了什么,又能有多糟呢?至少你们还在一起,这比什么都重要。
可你错了,你以为你够强大了,却还是小看了生活的残忍。
门在这时被推开了,门外的人是姚丽华。我慌乱地迎向她的目光,很怕自己崩溃后的脆弱和不堪被她看到。毕竟,这曾是我一直咬牙坚持的东西,哪怕此刻它变得毫无意义,出于习惯我还是得坚持到底。
她冷冷一笑,“陈主编,开会了。”
“主编”两个字她喊得格外慢,像在品味一道佳肴,一字一顿的咀嚼中带着一丝嘲讽般的留恋。我想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将是她最后一次如此称呼我。而我,也已经做好了准备。
【二】
我人生中的最后一场会议,参加的人数很少,没有任何股东,四位高层,加上姚丽华、苏安妮,而那位发誓一定要亲自把我踩在脚下的吴彦尊,今天居然很意外地缺席了。也是后来我才得知,自从梓雯出事后,他便整个变了一个人,尽管他依然很虚荣而伪善,依然在圈子里混得风生水起名利双收。
大家窝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小办公室里,大概因为都是自己人,所以这次再没有什么官腔了,一切都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当然其实也再没什么好说的。
“我明天不会再来了,辞职信就不写了。”先开口的是我,为他们省去了撕破脸皮的尴尬。
姚丽华显然有些意外,她或许觉得我应该再抗争下的,毕竟对于这样一个最终获得全面胜利的荣耀时刻,她理应充分享受践踏敌人尸骨的快感。她笑了笑,露出了一种带着轻蔑的惋惜,“其实如果你早点识趣滚蛋,也不用走到这一步。”
“我能问个问题吗?”我说。
“问吧。”
“照片上的男人是谁?”
姚丽华嗤笑出来,在座几个人也附和着笑了。
“陈默,你真以为这样能中伤我吗?你太天真了,没错,照片上的人就是沈总,我的情夫。不过这又怎样?从始至终我对他就没有任何感情,我们不过是相互利用。我帮他经营公司,得到我想要的。而他也能赚更多的钱,继续玩她的女人,玩你的女朋友。不过可惜啊,你让林喜薇陪他上床这步棋走错了,你真以为他那种男人会帮你啊?也不过就是形式一下。公司跟他睡过的女人多得去了。你自以为林喜薇有点姿色,又是个处女,沈总就会把她当回事了?你以为是在写职场小说啊?别笑死人了……”她笑得更开怀了,我还从没看她笑得这么不顾仪态,眼泪都要出来了。
“我从没有让小凉这么做,她也绝对不是自愿的。一定是那个败类以决定我主编去留这个软肋才对她下手的!”
这通话我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了,随后我很想抽自己几耳光。天啊,陈默,你还呆在这里试图跟她解释什么啊?她相不相信又还有什么意义呢?你现在唯一该做的就是冲上去扭断这个蛇蝎女人的脖子,要不就赶紧转身离开!
可我还是忍不住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能告诉我,那些照片是谁拍的吗?”
“哈哈,还能有谁?当然是你最好的朋友任南希,还有曾经那个爱你爱得死去活来的沈聪,以及她身边那位叫谢飞的摄影师朋友。”
看到我脸上的绝望后,她更开心了,“所以我才说,你让林喜薇勾引沈总这步棋走错了,你彻底激怒了他们,他们报复你是你活该。沈聪可以对她爸的手机进行卫星定位,她找出了他常去的几家酒店,之后蹲点录像的事情就简单多了,照片流传到网上不过是时间问题。那个帖子的炒作文案还是我亲自拟写的。你应该看过了吧,怎样?写得还不错吧?只可惜你那万千的忠实读者该伤心落泪了……”
她一直在笑,两条法令纹像刀片般割在我的心头,“陈默,游戏到此为止了。你现在已经身败名裂彻底玩完了,马上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吧!哦,对了,最后还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知道半小时前是谁打电话给我让你马上滚蛋的吗?就是那位在之前会议上还口口声声说要帮你的大股东,沈总。哈哈哈……”
她收回笑容,两个事先准备好的保安冲进了门,大概怕我会闹事。
“等一下。”这时,坐在身旁的苏安妮突然喊住了我,她起身看着我狡黠一笑,突然端起姚丽华桌上的那杯茶,泼在了我脸上,“好了,你可以滚了。”
我怔怔地后退两步,一点点抹净了粘在脸上的茶叶,却抹不掉那屈辱和苍凉。所有人都被我狼狈的模样逗笑了,他们猖狂地,肆无忌惮地笑起来。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如此卑微,卑微到甘愿沉沦,甘愿陪着这帮曾经一次又一次伤害我侮辱我并最终狠狠踩在我脸上的敌人演完这场戏。我感谢自己还能笑,我此刻扬起嘴角的表情一定会成为他们日后饭桌上的一桩笑谈吧!在保安架起我之前挥手阻止了。
“我自己滚。”我说。
【三】
“艳照门”一事在网上火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想,这大概也是我对网络上的八卦娱乐作出的最后一次贡献吧。对于那些不分青红皂白的网络暴力,我没什么好怨恨。谁让世人向来如此呢?总是钟爱于津津乐道地消费着别人的悲伤和痛苦,用来填满自己的空虚与贫瘠。
我关闭了博客、微博和个人网页,很长时间不再上网,负面消息还是见缝插针地闯进我的生活,它们时时刻刻都残忍地提醒着我这个始作俑者,战争还在持续。
见风使舵的媒体们已经一边倒,尽管还有一些固执的读者在坚守,但很多“网络知识分子”觉得,他们爱上了一个不惜让自己女友当二奶去帮自己名利双收的人渣,而现在他们居然还死不悔改地维护这个人渣,理应被拉出来一起讨伐的。
于是,这些读者就被讨伐了。
这场网络暴力讨伐战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奥运会开始才慢慢被淹没。人们很快有了新话题,有了新的可以歌颂和批评的对象。
现实生活中这场战争却远未结束,我离开公司,将刚装修好的房子亏本转卖给别人,原因是我失去工作,也不再能写书,就算能写也再没公司愿意给我出书,我无力再支付后续的房贷。更何况,它对我已经失去了意义。
——我输了。
那些天里,我总是对所有试图嘲笑我的人这样坦诚地宣布,用以换取他们心满意足的鄙夷和冷眼,以及我那份宝贵的清静。可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我究竟输给了谁。因为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讽刺的是,告诉我答案的,是我哥。
回家后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意外我会一直呆在房间里,直到猝死,再或者某天世界末日的海啸涌过来冲碎我的窗户。
结果我却被一个送到家的包裹给喊出来了。
这些天家里总会收到一些恶意报复的包裹,比如青蛙、小鸟等各种小动物腐烂的尸体,再或者被扎了无数根大头针的写着我名字的巫毒娃娃。家人都懒得看了,作为对快递小哥辛苦工作的尊重,他们会客气地签收下来,然后转背再丢进垃圾桶。
可这次不一样,寄件人是:小凉。
当听到妈嘴中这漫不经心的两个字时,我疯子般冲出房间抢了过来。一分钟后,我回到房间,拆开了包裹,是一块保存完好的黑色檀木牌。木牌的背后,刻着“陈默”两个字。
封藏八年的时光瞬间涌现出来。
我记起了森山里的那座古旧的菩萨庙,我记起了那座山上满山遍野的红色枫叶,记起了小凉祈祷时的像月光一样恬静的侧脸。我还记得,分离前我们把小木牌相互交换时,她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会帮你保管得好好的,这样,你就会过得很平安了。
我颓坐在凌乱的房间里,我以为我会哭,可我没有,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深深地意识到,哭是一件多么累的事。
半夜我悄悄走出了房间,并顺手拿走了哥遗落在客厅电视机上的半包烟。我爬上楼顶的天台,那晚漫天繁星的苍穹像一面倒挂的湖,映出了灯火通明的星城。我双手颤抖着吃力地点燃了一根烟,我试着融入感情地抽了一口,味道依然不怎么好。夏风不时吹过来,刚从嘴中吐出的烟被吹到了眼睛里,在烟熏的刺激下,我流泪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哭,只是觉得,那一瞬间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哥就是在这时出现的,他因为太胖,在我身旁蹲下来时发出了一声很吃力的叹息。他夺走了我嘴里的烟,贪恋地猛吸了两口,这才得救了,“以后要抽烟自己买,别拿我的。”
“知道了。”这个开场白让我欣慰不少。
“刚才妈半夜起来发现你不见了,紧张得差点要喊警察了,不过我就知道你会来这。”哥说得很骄傲。
“为什么?”
“你以前不开心就常来这,可能你忘了吧。”
我陷入了沉思,他又拍了拍我的背,“陈默,你要明白,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家人总是不会抛弃你的。你也不小了,别老让爸妈操心。可能你觉得我没资格说这话吧!但你一定不知道,正是因为我小时候那病怏怏的身体让他们操了不少心,我才决定长大后什么都听他们的。”
他这么跟我掏心掏肺地讲话还是第一次,我有些感动,“知道了,别担心,我一会就下来。”
“那好,我先下去了。”
“哥。”我突然又喊住了他。
“怎么呢?”他回过头。
“其实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他们都说我输了,我确实输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输给了谁?”
“你这些天躲在房间里就是在想这个蠢问题。”他嗤之以鼻。
“算吧。”
“有什么输不输的。年轻的时候,每个人都把自以为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世界,越长大才会越发现自己搞错了,但是日子还得过是吧?你把这看成是输了,可我觉得,这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在你出生时都战胜了几亿个对手,这本身就是个赢的奇迹了。”他有些羡慕地笑了,“而且,弟你比我强多了,你至少还努力抗争过。”
那一晚我终于发现,原来哥并不是我想的那样,我误解了他二十多年。
我应该跟他说声对不起的,可他已经离开了。
【四】
似乎是那个豁然开朗的夜晚之后,也可能是在接下来更多的相处中,我终于对哥尽弃前嫌,尽管我知道自己没有这个资格。可是很多时候,你喜欢、讨厌、恨或者原谅一个人,都不需要什么资格,它总会在你心里骄傲且任性地发生着。
我不再看不起哥。
最好的证明是,当哥辞去了医院的工作后我提出跟他合作。
他决定回南水镇开一家兽医店,他从小就很喜欢动物,每次看到邻居家牵着猫猫狗狗遛在街上他都会两眼发光。但他说服家人的理由自然不是出于爱好,他说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普遍上升,家家户户养宠物是大势所归,所以在慢慢城市规模化但又缺乏兽医店的南水镇充满了商机。
相比我的为人处事他简直是个天才,轻易就说服爸妈。而我跟他的合作,不过就是把自己卖掉房子剩下的钱一并交给哥,开了家宠物店。简单说,我们兄弟俩便当上这个医院超市一体化的宠物店老板。
哦对了,至于梓雯留下来的会动的遗产,那条叫伊丽莎白的沙皮狗,从此成了我的宠物。它倒是很有既来之则安之的觉悟,每天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趴在门口晒太阳,顺便帮我看店,偶尔看到不怀好意的人也会叫。不过该死的是,它总是分不清楚谁是顾客,谁是小偷。所以它经常凶我爸,我爸每次串门时都恨死它了。
至于梓雯,小半个年头快过去了,她依然安静得可怕。有时会觉得她的身体已经染上了医院特有的气息,就是那种被消毒水冲泡过后干净却刺鼻的味道。偶尔,阳光会悄悄地透过玻璃折射到她恬静的脸上。相比之前,她的气色要好很多了,渐渐新长出来的头发也被梳理得井井有条,睡成了一个怡然自得的瓷娃娃。
值得欣慰的是,上次探望梓雯时,守在她身边的不再是伯母一个人,床边还坐着一个苍老的男人,但衣着整洁,黑色中山装穿得精神抖擞。这半年里因为经常来探病的缘故,我已经跟伯母很熟络了。那天下午伯母见到我后难得的开心,她把对方支开后便迫不及待地跟我分享起她的计划。
她告诉我,刚那位大伯是个快六十的退伍军人,妻子六年前死于一场交通事故。他们是在两个月前认识的,他的胃做手术,需要住院半个月,跟梓雯在一个病房,一来二去就认识了。现在,他已经公开追她了。
“之前主治医生跟我说,我现在孤苦伶仃一人不容易,女儿只能勉强维持生命,当初对方家里赔的钱也快花完了,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希望我考虑下让小雯安乐死,这样对她对我都好。可是你说我怎么能答应呢对不对?这人啊,活着就是活着,死了才是死了。我家小雯明明好好活着,心脏还在跳啊!所以啊,这几天我就一直想着要怎么办?结果,我就答应他了。”
伯母话说得有些跳跃,但我还是听明白了。
简单说,她需要找一个人来支付医疗费,而这个年长她10多岁的退伍军人正好出现了,于是她决定嫁给他,而衣食无忧子女成群的对方,也欣然接受了。
“挺好的,这样您跟梓雯都有人照顾了。”
“是啊!我也觉得挺好的。”她露出了久违的欣慰神色,“我啊,这大半辈子都在等。年轻的时候孩子他爹突然一走了之,我就等着他能回来。天天盼,这一盼啊就是二十多年,人影都没见到。现在是时候放弃啦!我决定把剩下的时间,用来专心等小雯。你说如今科技这么发达,说不定再过几年,小雯就能被治醒了对不对?那时候我总得在她身边吧!要是她醒来没有看到我该有多伤心啊……”
“会的,肯定会醒的。伯母,我得走啦,下次再来看望您跟梓雯啊。”我其实很舍不得,但我必须离开了,不然我怕再听她说下去自己会哭出来,要是一个大男人突然嚎啕大哭是有多吓人啊!指不定就被医生架着往隔壁精神科送了。
每次探望完梓雯后,我就会顺便去见周小野。
不过比起探望梓雯,想去监狱探望他可不容易,最要命的是,如果囚犯拒绝见外人的话,我除了劫狱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是的,我忘记了说,周小野那场的官司总共开庭了三次,最终还是被定性为正常人的蓄意谋杀,有期徒刑:十九年。
秋天的时候,我总算有机会跟他见上一面了,哪怕只有五分钟。见他之前我听狱警说,其实监狱里并没有那么多同性恋,他也没被谁欺负。他现在除了一些必要的“是”“到”“遵命”外也开始说话了,并且他还把放风以外的时间用来了雕刻,起初是拿着食堂偷来的汤勺把小木块雕成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惟妙惟肖。后来这事被所长知道了,于是破例送了他一把小雕刻刀,现在很多狱警的办公桌上摆放的漂亮的木雕笔筒,都是出自他之手。
可尽管这样,那次见面他似乎还是不太愿意跟我说话。我不想浪费这宝贵的五分钟,只好自言自语,隔着玻璃滔滔不绝地说起了外面的世界。我突然发现我变得有些像我妈了,总是重复着一些不痛不痒的小事,对于真正重要的事却绝口不提。
我说到了我最后一次回我们住过的那套房收拾东西,当时那套房已经转租给了三个未经世事的大学生,没心没肺的样子看上去跟当初的我们一模一样。我还说到了张可可,听说她回老家开了一家花店,名字就叫“橙”。她还找到男朋友了,是她的一个顾客。而郭爱卿跟小黑的蛋糕店也生意红火,她偶尔会跟我聊QQ,总是发一些她最新学做出来的蛋糕,不过说真的,我怀疑只要是个地球人都不太敢吃。沈聪出国了,似乎去新加坡定居了,也过得很好,大家都很好。
五分钟很快到了,我眼睁睁地看着一言不发的周小野被两个警察架走。直到最后,他才终于开口问了我一个问题,当他喉咙里发出干涩得像是被踩踏过的声音时,我才发现这跟我记忆中的截然不同。
他只说了三个字,“梓雯呢?”
我愣了一下,笑道:“她呀,上个月就醒啦!医生说只要恢复好,身体很快就能动了。等她可以下床了,我再跟她一起来看你。”
铁门被关上的前一秒,他哭了。
故事到这里,似乎没什么可讲了。
再后来,2012年的冬天来临,“陈氏兽医店”的生意进入淡季。南水镇的冬天没有星城那么冷,一切看上去要更加温和。有时候,我总会想起跟小凉说过的那句话,当时我们站在海边,她说:我们是站在了一个正在缓缓呼吸的巨人的睫毛上。
如果这样,于我而言,南水镇应该就是巨人的掌心吧。
这一刻,我站在沧桑的掌纹之上,积雪让我有一点点步履蹒跚,每一次轻踏,都伴随着微小的毁灭声。
冬天的第二场雪时,我去了郊区的那座菩萨庙。
它比记忆中的更清冷了,就连那缠绕在红木悬梁上的烟雾都仿佛凝固住了,挡住了从天窗射进来的洁白光束。这次我又求了一张护身符,刻上小凉的名字。我想着只要把它保存好,这样,远方的她就能永远平安吧!
离开菩萨庙后,我搭公交车回到了南水镇,经过一家超市时我下了车。只因为我认出了这家曾被我跟小凉“光顾”过无数次的店,和那个面目和善的秃头老板。仿佛因为他好脾气的缘故,他的生意做大了,已经变成了两层。一楼是常规超市,二楼是学生文具。我进去随便拿了一些零食,都是十五岁的小凉爱吃的。走到柜台时,我给了老板一百块,留下一句“不用找了”就仓促逃走了。我可不想跟他解释,这是我跟一个女孩八年前欠他的。跑出门后我感到非常难过,我抓着手中的零食,想着她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有些事是真的回不去了,有些人是真的走散了。
林喜薇,后来的很多时间里,我常会想起你。不是多么沉重和悲痛的,只是在做着一件事或者几件事的时候,突然停下来的那一瞬间,就会想到你。整理完书房,喝完一口水,搭乘即将到站的地铁,刮风的时候,下雨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听到街角音乐的时候,就那么想起了,不是关于你的任何,只是你,就那么单纯地想起。
然而所有的这些时候,你都无法知道了。
【五】
冬天的黑夜降临得格外早,十点不到宠物店就关门了。
今晚的窗外仍在飘着雪,我思考着是否要去一楼的店里帮哥打扫卫生——还是算了吧,他那么胖应该减减肥的。我选择继续呆在这个空调不是那么给力的小阁楼里,跟深夜温柔地对仗。
这时QQ上有人发来了信息,好久没人在这种时间来找我了,要知道,那些爱养宠物的顾客大多是有钱的贵妇,爱美的她们可不会错过这么重要的美容觉。点开后,意外发现居然是小琪。
她曾经是吴彦尊的忠实粉丝,并在他的签售会现场拿着一根香蕉丢向我的脸,后来没多久,又成了我的读者,并深情并茂地写了一封支持信给我,那封信我到现在还留着呢!而今晚,她非常自豪地告诉我,尽管她还没有大学毕业,但已经跑去北京独自闯荡,并当上了某文化公司的图书部副组长。我听她说着她年轻又热血的经历,尽管是那么似曾相识,尽管勾起了那么多不算好的回忆,但还是真心为她感到开心。怎么说呢?我想,就算自己已经倒下,还是会有更多奋不顾身的人追逐梦想。世界上美妙和希望便在于此。
“陈默,要不,给我写本长篇吧?”她突然说。
“我已经好久不写啦。”
“别说得那么沧桑好不好?也就才一年时间,你再好好考虑下吧,你知不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劲才找到你啊!陈默,其实网上那些事很多都是假的对不对,我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喜欢跟风的肤浅读者了,我现在是你的同行了,我其实听闻了事情的另外一些版本。但我知道完整的真相只有你这个当事人才最清楚,所以陈默,我觉得你不应该就这样默默消失的,你至少可以把这个当成故事写下来,我会想办法给你出的……”本以为她是出于客套随意说两句,却没想到她这般坚持。
“谢谢你的好意。只是,我已经不会写小说了。”
我并没撒谎,我是真的没法再写了。她一定不知道,尽管才半年时间,但我几乎快要忘记怎么使用Word文档了,我现在满脑子里都是如何根据动物的体重计算麻药的剂量,幼犬到底得吃多少驱虫药,以及加菲猫的祖先究竟是谁这种东西。
她本还想说点什么,见我心意已决只好很不甘心地道了声晚安。
“希望你能再考虑一下,晚安。”
“晚安。”
奇怪的是当她的头像变灰之后我变得坐立不安了。我起身倒了一杯冷水一饮而尽,仍然无法平静。于是我决定下楼帮哥打扫卫生,我下楼走了几个阶梯,楼下那只因为得了皮肤病而被关在铁笼子里的博美正在不安分地叫,仿佛在警告着什么。
我驻足了。
可是等等,陈默,为什么不呢?你在逃避什么?又在害怕什么?
转身回阁楼,冲上一杯速溶咖啡,坐下,深吸一口气。大约十秒的冷静后,我作出了选择。是的,我决定从这一秒开始,将自己所有的孤独都献给漫长的黑夜,将自己所有的怀念和不舍都埋葬进过往的时光。我思考片刻、敲打键盘、删除、继续敲打,最终还是摸寻到了一条畅通无阻的轨迹,以及那熟悉而依赖的味道。
我写下了故事的第一句话:当我们的青春渐渐苍老。
全文完
初稿 2012.6.28,晚。
定稿 2012.9.24,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