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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檞寄生》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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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我在哪里

都只离你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一直都在   

在你身前在你影里

在楼台上,静静等你

一个转身的距离?

惊觉似的转过身,只见到两个穿迷彩装的阿兵哥在谈笑着。带着小男孩的年轻妈妈和站在禁烟标志下方的妇人都已不见。大概是火车过了桃园,下车的旅客多些,于是她们都进去车厢内。我吹了一阵冷风,双手和脸颊早已冰冻,我也决定躲进车厢。

最后一节车厢后面,还有一些空间,堆着几个纸箱子。有两个人坐在箱子上,还有一个空位,我便坐了上去。箱子很厚实,里面应该装满了东西,只是不知道装什么。我右手边是个穿老鼠色外套的中年男子,头发微秃,靠着车身打盹。

那大概是20年后我的样子。左手边是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呆呆的。很像10年前刚上大学的我。

又看了一遍第四根烟上的字,当我读到“在楼台上,静静等你”时,我终于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因为我想到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荒唐。真是一段可爱的青春岁月,那是证明我曾经存活过的最好证据。

无论已经离得多远,无论我将来会变得多么市侩庸俗。

那段日子永远像钻石一样闪亮着。而可怜的朱丽叶啊,你还在那楼台上静静等着罗密欧吗?

我很羡慕地又看了那位年轻的大学生一眼,他正用心地看一本小说。年轻的大学生啊,要把握大学生活哦,那将会是你一生中最珍贵的回忆。你会碰到各种形式的人,无论你喜不喜欢,他们都会影响你。

我曾经也像你这般年轻呢。那时刚从成功岭下来,顶着平头,在宿舍的十楼找空房间。我来得早,大部分的房间都没被人订走。我是13号生日,所以我选了1013室。

房间两个上下铺,可以住四个人。书桌成一直线贴在墙上,还有四个小衣柜。我挑了靠窗的上铺,床位号码是3号。然后开始清扫房间。整理完毕后,把衣服收进衣柜,在3号书桌上放了书包和盥洗用具。擦了擦汗,准备离去时,在房门口几乎与一个人相撞。

“对不起。”对方笑着道歉,声音洪亮。

“哇,这房间好干净哦,就是这间了。”他走进1013室,将绿色旅行袋放在4号床位,那是我的下铺。

“你好,”他伸出右手,露出微笑,“我叫李柏森。木子李,松柏的柏,森林的森。请指教。”

“我叫蔡崇仁,你好。”我们握了一下手,他的手掌温暖丰厚,握手的力道十足。

“你睡3号吗?”柏森抬头看了一下我的床位。

“嗯。我喜欢睡上铺。”

“我也是。不过小时候太皮,从上铺摔下来。以后就不敢睡上铺了。”

柏森打开绿色旅行袋,哼着歌,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好。

他比我高一些,壮一点,皮肤黝黑,没戴眼镜。同样理平头,我看起来呆呆的,他看起来却有股精悍之气。

“好了。”柏森拍拍手掌,呼出一口气,脱掉绿色运动外套,“隔壁栋宿舍的地下室好像有餐厅,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啊。”

我们坐电梯下楼,才五点左右,可以容纳约两百人的自助餐厅没什么人。负责盛饭菜的都是中年妇女,倒是结账的是个年轻女孩。

柏森选好位置,放下餐盒,端了两碗汤,一碗给我。然后说:“嘿,你会不会觉得那个结账的女孩像《小叮当》里的技安?”我望着她,胖胖的女孩,脸蛋确实很像《小叮当》里欺负大雄的技安。我不禁笑了出来。“以后我们就叫她技安妹吧。”柏森像恶作剧的孩子般笑着。

这是我跟柏森的第一次碰面。即使经过这么多年,我仍然可以清楚地听到他那时的笑声。很少听到这么干净的笑声,洪亮却不刺耳,像秋天下午三点的阳光。他说他八字中五行缺木,不容易稳重,所以父亲将他取名为柏森。

“真是难为了我老爸,”柏森笑着说,“可是好像没什么用。”

“我爸比较轻松。‘崇’是按照族谱排行,所以他只给我一个‘仁’。”

“如果你只叫蔡崇就好了,这样就是一只菜虫。”柏森又开始大笑,“菜虫吃菜菜下死,杀手杀人被人杀。这可是很有名的布袋戏戏词哦。”从此,菜虫便是我的绰号。

柏森是我上大学后所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我相信,我也期望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我心灵的某部分经过好几年的冬眠,醒来后渴望着食物,而柏森是第一个提供养分的人。于是我像在沙漠行走一个月的旅人,突然碰到绿洲。我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1013室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学,他叫叶子尧,睡2号床位。当过兵,重考两次,整整大我和柏森五岁,我们都叫他子尧兄。大部分的时间里,班上同学很少碰到他,他总是有一堆外务。由于我和柏森与他同寝室,因此起码每晚会见到他一次。不过如果他忙的时候,我们也会连续好几天没看到他。只有床上凌乱的书本证明他回来过。

子尧兄总是背着一个过时的背包,颜色像是被一大群野牛践踏后的草地。背包里因为装太多东西,所以总是鼓鼓的,像吹牛皮的青蛙。背包的拉链可能是因为坏了,或是根本拉不上,所以总有几本书会不安分地探出头来。子尧兄除了对上课和社团不感兴趣外,对很多东西都热衷得过头。这可以从他床上和书桌上堆得满满的书籍中察觉。书籍种类包括电脑、命相、易经、中医、宗教、财务管理、生物等等。后来书太多了,我们便把1号书桌、床铺和衣柜也让他摆书。

子尧兄算是个奇怪的人,有时讲话的逻辑很特殊。

当然我是没有立场说别人奇怪,因为我也曾被视为奇怪的人。

不过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说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尧兄,一定更奇怪。

记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摆了本《宗教与人生》,我随手拿起来翻阅。正好子尧兄回来,他问道:“咦?菜虫,你对宗教也有兴趣?”

“没有啊。只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尧兄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奇形怪状的石头,放入书桌的抽屉,接着说:“很多杀人命案的尸体,都是因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发现的。”

“这跟宗教有关吗?”

“嗯。表示你与佛有缘。床上这么多书,你只挑中这一本,善哉善哉。”

“子尧兄,你在说什么?”

“痴儿啊痴儿,让我来告诉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实是殊途同归。所以佛家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对照于基督教,就是耶稣即犹大,犹大乃耶稣。神魔本一体,善恶在一念,为神为魔,行善行恶,仅一线之隔。阿弥陀佛……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哈利路亚。阿弥陀佛和哈利路亚都是四个字,这就叫做殊途同归。”

我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则在床上拿了几本书,硬塞进背包,然后又出门了。

我在1013室度过了大一和大二,与柏森及子尧兄。由于子尧兄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动都只有我和柏森。无论是上课、吃饭、打球、舞会、露营、练橄榄球、土风舞比赛,我和柏森都在一起。如果我睡觉的习惯差一点,会从上铺跌下来的话,那我们也会睡在一起。

不过舞会结束或是与女孩子联谊完后,就只有他有续摊。

然后我会先回宿舍等他汇报战况。

柏森很受女孩子欢迎,这应该归功于他的自信与健谈。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说话,女孩们专注的神情,闪烁发亮的眼睛,好像在恭听皇上的圣谕。偶尔柏森还会说:“平身吧,宝贝。”不过只要我一加入,她们就宣布退朝了。

柏森参加了三个社团,辩论社、话剧社和土风舞社。我对社团活动没什么兴趣,不过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进去。我们会参加土风舞社,可以算是一种机缘。在成大,学长都会带领着新生参加两项重要的比赛:土风舞和橄榄球。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点,学长会把我们挖起床练橄榄球。练土风舞的时间则为晚上十点,在宿舍顶楼,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说橄榄球吧。练橄榄球很累,常常得从宿舍十楼跑到一楼,再由一楼跑到十楼。跑完后,双腿就会不由自主地摆荡,像风中的杨柳。

记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场练球时,是秋末的清晨,颇有寒意。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们,牙齿的撞击声好像交响乐。一个体型非常壮硕的大三学长,双手叉腰,大声地说:“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将成为追逐不规则跳动的勇士。弧形的橄榄球跟人生一样,很难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练球。”话是很有道理,不过结论下得有点奇怪。

练习一阵子后,学长开始安排我们的位置。“李柏森!你是No.8,是球场上的领导人物。所以要好好练球。”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选为8号球员,比赛的灵魂人物。

“蔡崇仁!你个子算小,反应很快。每次休息上厕所时,你都是第一个跑掉,最后一个跑回来。你当传锋,位置是9号。所以要好好练球。”

我终于知道,“所以要好好练球”是这位学长的口头禅。

位置选定后,练球的次数和时间都增加,直到比赛为止。

依照传统,输的队伍全体球员要跳成功湖。那是成大校园内的小湖泊,淹不死人。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恋的、打赌输的、欠钱没还被逮到的,都会去跳。至于水深多深?我并不知道,因为我们拿到新生杯冠军。冠亚军之役,柏森达阵了两次,是赢球的关键。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冠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球场上的艰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时,就会轻松面对。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的情绪一直很亢奋,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柏森悄悄地爬到上铺,摇醒我:“喂。菜虫,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天生的英雄人物?”

我揉揉眼睛,戴上眼镜:“这种深奥的问题,应该去问子尧兄啊。”

“我问了。他说英雄是被时势创造出来的,不是由老天诞生出来的。”

“子尧兄说得没错啊。如果没有我近乎完美的传球,你哪能达阵?”

“可是……”柏森欲言又止,轻轻叹了一口气。再默默爬下上铺。

“柏森。”

我约莫过了十分钟,在黑暗中开了口。

“嗯。”柏森模糊地应了一声。

“你今天好棒。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后绝对是一号人物。”

“菜虫。”柏森呼出一口长长的气,高兴地说,“谢谢你。”

“睡吧。明晚还得练土风舞,快比赛了。”

土风舞比赛前三天,我们每晚都在宿舍顶楼练舞到凌晨12点半。也是很累。跟练橄榄球的累不一样,这种累还有很大的心理因素。要记得舞序、舞姿要正确、听音乐节拍、上台记得露齿微笑……露齿微笑对我而言最难,感觉很像在卖笑。教舞的也是大三的学长,每次都说我的嘴巴硬得跟乌龟壳似的。不过柏森做得很确实,也很自然。

练舞结束后,我和柏森还会待在顶楼,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坐下来聊聊天,谈谈心事。有时天气晴朗,可以看到一些星星,我们就会躺下来。

我们一共要跳两支舞,匈牙利的击鞋舞,和亚述帝国的“些抗尼”。

击鞋舞算是比较阳刚的舞蹈,必须一直摩擦鞋底,拍打鞋身。我的皮鞋就是这样阵亡的。至于那个什么“些抗尼”的,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因为音乐的歌声中,会不断出现“些抗尼”的音,所以就这么叫了。些抗尼的舞姿简单,麻烦的是,服装仪容。

学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本书,上面有刊登关于亚述文明的壁画。壁画中的人物蓄着满脸的卷胡子,身上缠着一块布,当做衣服。比赛当天,学长要我们用黑色的纸,想办法弄成卷胡子形状,黏在脸上。

先跳完击鞋舞后,有一小时的空当,全体集合在厕所。

“亚述是大约在西元前七世纪西亚的古老帝国,由于我们学校有历史系,不能让人家取笑我们工学院的学生粗鄙无文。所以……”

学长拿出十几条米白色的麻布,接着说:“来,亲爱的学弟。大家把衣服脱光,只剩内裤。然后把这条布缠上。”我们都愣住了。

“还发什么呆?动作快。这里有订书机,钉一钉麻布就不会掉了。” 

“学长,你怎么还有心情开玩笑?”柏森开口问道。

“这是命令。念书不忘救国,跳舞不忘历史。学长的心情是严肃的。”

我们只好开始宽衣解带。我瞥了柏森一眼,笑了出来。因为他今天穿红色内裤。上台后,随着跳舞时身体的振动,柏森身上的布,慢慢松动,然后下滑。我们是手牵着手跳舞,所以柏森根本没有多余的手去调整那块下滑的布。我跟在柏森后面,看着他身上的布,离地30厘米……20厘米……10厘米……接触地面。然后我踩上去。柏森往前走,麻布却在我脚下。嗯,柏森背部的肌肉线条很性感。这是我当时心中的第一个念头。“轰”的一声,全场爆笑。我也第一次非常自然地露齿微笑。有个坐在第一排的女评审,双手遮着脸,但仍从指缝间偷看。

谢完幕,灯光一暗,柏森马上捡起麻布,冲到厕所。结果揭晓,我们拿了第二名。“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亚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舞台上的笑声,以后穿内裤时,就会选择朴素。李柏森同学,你的身材非常迷人,土风舞社的学姐们赞不绝口。她们强烈地推荐你进土风舞社,而且免缴社费。”

柏森一直红着脸,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我探头往下铺,告诉柏森:“喂,柏森。这次你不用再问了。我觉得你绝对是天生的英雄人物。而且是悲剧英雄。”

“菜虫,别闹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应该是喜剧英雄。你看今天大家笑得多开心啊。”

“菜虫!纳命来!”柏森准备爬上我的床铺时,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就这样边笑边聊,过了几个钟头后,才模模糊糊地睡去。

柏森说如果我也进土风舞社,我就不必因为踩掉他的布而去跳成功湖。我衡量利弊得失,就决定跟进。在土风舞社的期间有点无聊,每次要跳双人舞时,我都邀不到舞伴。这要怪我的脸皮太嫩还有邀舞的动作太差。

学长们邀舞的动作洒脱得很,右手平伸,挺胸缩小腹面带微笑。往身体左侧下方画一个完美的弧度时,直身行礼,膝盖不弯曲。可是我邀舞时,脸部肌肉会因紧张而扭曲,然后既弯腰又驼背。画弧度时手掌到胸口就自动停止,手心竟然还朝上,像极了乞丐在讨钱。而柏森总能轻松邀到舞伴,经过我面前时,还会对我比个“V”手势。这让我心里很干(明菁还没出现,所以不能苛责我讲脏话)。

我只跳过一次双人舞。那是因为柏森跟学姐们反映,说我老是邀不到舞伴,请她们想办法。有个日行一善的学姐就带了一位女孩,走到我身旁。

我只稍微打量一眼,这时圆圈内的学长便高喊:“男生在内圈,女生在外圈。男生请将右手放在舞伴的腰部。”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右手伸出45度,放着。

“同学。这是,肩膀。不是,腰部。”她的声音简洁有力。我疑惑地往右看,原来她比一般女孩矮小一些。所以原本我的右手该轻搂着她腰部,变成很奇怪地放在她肩膀上。

我说声抱歉,有点尴尬。幸好学长已开始教舞。学长教完舞姿和舞序后,音乐响起,是华尔兹旋律。有几个动作,是要让舞伴转啊转的,我总是让她多转半圈,甚至一圈。

“同学。我是,女孩。不是,陀螺。知道,了吗?”在舞停后,她有些不满地说。

“同学。实在,抱歉。不是,故意。原谅,我吧。”我真是尴尬到无尽头。

于是我再也不敢跳双人舞,连邀舞都省了。柏森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中文系的,跟我们一样是大一新生。我心里就想,她用字这么简洁有力,写极短篇小说一定很棒。几个月后,她得了成大凤凰树文学奖,短篇小说第一名。篇名就叫做“像陀螺般旋转的女孩”。后来社里的学长要求跳舞时,要穿西装裤和皮鞋,我就有借口不去了。

过没多久,柏森也说他不想去了。凭良心说,参加土风舞社是很好玩的,只要不必常邀舞的话。

话剧社也不错,我后来不去的原因,是因为被赶出来。那是在社团迎新时所发生的事。

为了欢迎新进社员,社上决定在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一个小型公演,戏码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朱丽叶由社长担纲,至于罗密欧,则从新社员中挑选。但没有人想当罗密欧,一个也没,而且态度坚决。我想那应该是社长的问题。

话剧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每当我看到她时,就会想要丢颗橘子给她。因为在我的家乡,每逢建醮或大拜拜时,常会宰杀又大又肥的猪公,然后在猪嘴巴中塞一颗橘子,放在供桌上祭拜神明。所以我都偷偷叫她橘子学姐。

橘子学姐一看没人要当罗密欧,就说那么抽签吧。所有新进男社员马上跪下来高喊:社长饶命。于是她突发奇想,叫我们在纸上写下最令人脸红的事,写得好免交社费。

我写的是:“在女朋友家上完大号后,才发现她们家的抽水马桶坏了。”

最后决定由我演罗密欧,因为投票结果我写的事最令人脸红。

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无奈这是我悲哀的反射习惯。

柏森是第二名,他写的是:“去超市买保险套,结账时店员大喊 ‘店长!Durex牌保险套现在还有特价吗?’”

所以他饰演死在罗密欧剑下的提伯特,朱丽叶的堂兄。

为了公演时不致闹笑话,一星期要彩排三次。排罗密欧与朱丽叶在花园夜会时,我得忍受橘子学姐歇斯底里地狂喊:“哦!罗密欧!抛弃你的姓氏吧!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啊!我愿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你,补偿那根本不属于你的名字。”

“哦!罗密欧!围墙这么高,你怎么来到这里?如果我的家人看见你在这里,一定不会放过你。”

“哦!罗密欧!我好像淘气的女孩,虽然让心爱的鸟儿暂时离开手掌,却立刻将它拉回来。这样我怕你会死在我自私的爱里。天就要亮了,你还是赶快走吧!”

令人悲愤的是,我还得跟在橘子学姐后面,念出下面这些对白: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借着爱神的翅膀飞越围墙,围墙再高也无法把我的爱情拦阻在外。只要你用温柔的眼神看我,任何锐利的刀剑也无法伤害我的身体。”

“但愿我就是你的鸟儿。如果我能够死在你的爱里,那真是比天还大的幸福。以我的灵魂起誓,亲爱的朱丽叶,我的爱情永远忠实坚贞。”

橘子学姐的叫声总是非常凄厉,很像欧洲中古时代女巫被烧死前的哀嚎。

我曾经拜托她,可不可以在念台词时,稍微……嗯……稍微正常一点。

“哦!罗密欧学弟啊!我饰演的是伟大的莎士比亚的伟大的戏剧作品中的伟大的女主角朱丽叶啊!她唯一的爱来自于她家族唯一的仇恨啊!这是不应该相识相逢而相恋的爱啊!她的内心是非常痛苦而挣扎啊!所以讲话时自然会比较大声和激动啊!你明不明白啊!”

我当然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晚上做噩梦时,都会听到有人在鬼叫:“哦!罗密欧!”

每次彩排完回到宿舍,我都像是刚跟武林八大高手比拼内力后的疲惫。

洗个澡,躺在床上休息。

柏森就会突然拿起衣架:“罗密欧!你这个坏蛋。你已经冒犯了我,赶快拔出你的剑吧!”

我立刻从床上起身,跳下床铺,抽出衣架,大声说:“提伯特!我要为我的好友马库修报仇,你准备下地狱去吧!”

“罗密欧!你这只该死的畜生!我的剑就要穿透你的胸膛了!”

“提伯特!你只是臭水沟里的老鼠,让我来结束你卑贱的生命吧!”

然后我们就会把衣架当剑,开始决斗,直到柏森被我刺死为止。

有时子尧兄也在,他就会将视线暂时离开书本,微笑地看着我们。后来子尧兄背包的书,就多了《西洋戏剧史通论》和《莎士比亚全集》。

罗密欧刺死提伯特后被判放逐,如果不离开就会被处死。临走时的夜晚,他还不忘利用绳梯爬上朱丽叶楼台上的窗口。我就只有这点跟罗密欧比较像。然后罗密欧和朱丽叶经过一夜缠绵,成为真正的夫妻。感谢老天,我不用跟橘子学姐演出这一幕。只要用昏暗的灯光跟煽情的旁白,带过即可。但是我还是得再忍受朱丽叶的哀嚎。

“哦!罗密欧!你现在就要走了吗?我的丈夫,我的心肝,我的爱人。令人诅咒的大地啊!为什么这么快就射出晨曦的曙光呢?”橘子学姐滚倒在地上,紧紧抓住我右边的牛仔裤管。“哦!罗密欧!别离去啊!你怎能狠心留我一个人孤单地在这楼台上?为何你英俊的脸庞变得如此苍白,是悲伤吸干了你的血液吗?”

连左边的裤管也被抓住了。“哦!罗密欧!我的挚爱。请用你温热的嘴唇狂野地给我最后一吻吧!让我尽情地吸吮你的气息,你的芳香!”竟然还开始用力拉扯……

“去死吧!朱丽叶。”

我终于忍受不住。

结果,我被赶出话剧社。罪名是:“侮辱莎士比亚”。在话剧社,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欺师灭祖。那晚,我一言不发地坐在床上,拿万金油擦拭被橘子学姐捏成淤青的腿柏森爬上我的床铺,看看我的腿,拍拍我肩膀:“我也退出话剧社了。我可不想扮演死在别的罗密欧剑下的提伯特。”

“那太可惜了。你真的很适合扮演被杀死的角色。”

“嘿嘿,菜虫。你那句‘去死吧!朱丽叶’,真的好酷。”他说完后,夸张地笑着,很像脸部肌肉抽筋。

我突然也觉得很好笑,于是跟着笑了起来。

“来吧!双脚淤青的罗密欧!你这个侮辱莎士比亚的恶贼!”柏森迅速从上铺跳下,拿出衣架。

“混蛋提伯特!你这只九条命的怪猫,让我再杀死你一次吧!”我腿很痛,无法用跳的,只好狼狈地爬下床铺,拿出衣架。衣架上面还挂着一件内裤,子尧兄的。所有的不愉快,都在最后一次杀死提伯特后烟消云散。

辩论社是柏森最投入的社团,但却是我最不感兴趣的社团。每次到社团参加活动,总觉得像在上课。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分举证律,这四大基本逻辑还不算难懂。

只是柏森每次从辩论社回来后,总喜欢跟我练习辩论。

“猪,吃很多;你也吃很多。”柏森指着我,“所以你是猪。”

“乱讲。演绎法不是这样的。”

“嘿嘿,我当然知道这样讲似是而非,但你千万别小看这个东西哦。如果将来要从政,就得先学会这种逻辑语言。”

柏森又嘿了两声,站起身,手里拿支笔当麦克风:“不珍惜后代子孙生活环境的人(猪),会赞成盖核电厂(吃很多)。”“你的党(你)也赞成盖核电厂(吃很多)。”

“所以你的党(你)是不珍惜后代子孙生活环境的自私政党(猪),是历史的罪人!选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要用选票加以唾弃!

柏森望着我,笑嘻嘻说:“菜虫,这样够酷吧?如果政治立场不一样,再把关键字改一改就行。”“太扯了吧。”“怎么会扯呢?台湾的‘立法院’每天都充斥着这种语言啊。”说的也是。不过我只是单纯的小老百姓,不敢妄谈政治。

有次辩论社举办红白对抗赛,将新进社员分成两组,进行辩论。记得那次的辩论题目好像叫做“谈恋爱会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柏森和我,还有一个机械系的大一男生,代表反方。正方也是三个人,两男一女。那个女孩子长得很可爱,还绑了两条长长的辫子。

正方的观点一直锁定在谈恋爱的人总会做出很多不理性的行为。以学生而言,即使隔天要期末考,晚上还是会跟女孩子看电影。或是半夜在女孩楼下弹吉他大唱情歌,不怕被愤怒的邻居围殴。为了爱情茶不思饭不想睡不着的人,更是举不胜举。而许多疯狂行为的产生,通常也是因为追求爱情。更有甚者,为了爱情而想不开自杀,或是杀害情敌与爱人,也时有所闻。

“例如著名的爱德华八世,放弃王位而成为温莎公爵,只为了和心爱的辛普森夫人厮守终生。辛普森夫人是个离过两次婚的妇人,温莎公爵竟然为她失去王位并被流放,我们能说温莎公爵没有失去理性吗?”

那个绑着辫子的女孩,左手抓着辫子,右手指着我,大声地说。

我在答辩时,首先定义理性应是思考的“过程”,而非“结果”。所以不能因为经过思考的结果和一般人不一样,就认为他没经过思考。举例来说,如果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大家都选白色,却有一个人选黑色。并不能因此判定那个人没有理性,只不过在一般人眼里他是不正常而已。正不正常只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是否理性无关。就像爱因斯坦智商比正常人高很多,表示他不正常,但能说他不理性吗?

“英国的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爱美人,这是因为对他而言美人比较重要。即使一般人都觉得江山比较重要,那也只是价值观上的差异。不应该因为这种不同的价值观,就认定温莎公爵因为爱情而失去理性。”

我没绑辫子,又不甘示弱,左手随便抓着一撮头发,右手也指着她。柏森站起身准备结辩时,右手还在桌子下方对我比个“V”手势。

“对方辩友举出许多因为‘爱情’而杀人或自杀的极端结果做例子,来证明‘谈恋爱’是不理性的……”

柏森的语调很激昂。这语调我很熟悉,好像是……

“我方想反驳的是,即使有许多人为了‘金钱’而杀人或自杀,就能证明‘赚钱’是不理性的吗?”柏森把语气再加强一些,我终于知道了,那是在话剧社时念对白的方式。

“所以我方认为,‘谈恋爱并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谢谢!”柏森下台时,答礼的姿势是土风舞社的邀舞动作。

结果揭晓,我们代表的反方获胜,柏森还获得该场比赛的最佳辩士。

学长说我表现得也不错,只是抓头发的样子,看起来实在很像猴子。“可惜这是辩论比赛,不是马戏团表演。”学长拍拍我肩膀,遗憾地说。当天晚上,依照惯例,柏森还是在熄灯睡觉后爬到上铺问我,他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从此,柏森就一直是辩论社社员,到大四为止。我陪柏森到大二后,就不去辩论社了。因为我辩论时,偶尔会冒出你娘的圈圈叉叉,或是他妈的鸟儿飞之类的脏话。学长说我很孝顺,都不会提到我妈。孝子是不应该因为说脏话而被对方辩友砍死的。

总之,大一和大二的时光,对我和柏森而言,是非常快乐的。正因为快乐,所以时光走得特别匆忙。大二下学期,柏森还被选为班代,我被选为副班代。那学期我们相当活跃,办了几场舞会,还有撞球比赛和歌唱比赛。舞会时,我们有开舞特权,可以先挑选可爱的女孩子跳舞,不必跟人抢。

撞球比赛我和柏森搭档,撞遍班上无敌手,拿到冠军。

歌唱比赛子尧兄竟然也参加,他唱的是曹雪芹的《红豆词》。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子尧兄左手抱着一本《红楼梦》上台,声音浑厚低沉,全班震惊。

“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满喉,瞧不尽镜里花容瘦……”他的右手先轻掐着脖子,再摸摸脸颊,身段很像歌仔戏里的花旦。

“展不开眉头,捱不明更漏……”子尧兄深锁双眉,眼睛微闭,右手按着额头,非常投入。

“恰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悠”字尾音拉长十几秒,绵延不绝,全班鼓掌叫好。

毫无异议,子尧兄是班上歌唱比赛的冠军。

系上的课业,我和柏森也都能轻松过关。子尧兄一直被流体力学所困扰,考试前我和柏森总会恶补他一番。要升大三的那个暑假,1013室的三个人,决定要搬出宿舍。因为每个人的东西变多了,特别是书。所以我们在外面找了间公寓,是楼中楼格局,有四个房间。还剩一间,我们把它分租出去。最后租给一个大我们一届的中文系学姐,杨秀枝。我们都叫她秀枝学姐。

秀枝学姐的出现,除了让我知道东方女孩也有傲视西方的胸围外,

最重要的是,她让我认识了明菁。因为明菁,我才知道,我是一株檞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