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受欢迎”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概念,人们无法给出真正的定义,讨论它也没什么意思,不过,如果你身临其境,就会知道什么是“受欢迎”了,这和明白什么是弱视眼,或者什么是色情片的过程是类似的。
琳赛长得很漂亮,除了她之外,我们的长相都不是特别出众。我的优点是:有着绿色的大眼睛,牙齿整齐洁白,颧骨高耸,双腿修长。我的缺点是:鼻子太长,紧张的时候皮肤上起红斑,屁股不够翘。
贝基·狄夫洛几乎和琳赛一样漂亮,我不认为贝基在初中校友聚会日上已经有了约会对象。艾丽的胸部太大了,我的胸部却小得几乎不存在(琳赛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叫我“塞缪尔”,而不是萨姆或者萨曼莎)。我们并非完美无缺,也不是什么吐气如兰的高雅女神。琳赛曾经和乔纳·萨斯诺夫在自助餐厅里比赛打嗝儿,大家都给她鼓掌。艾拉迪有时穿着毛茸茸的黄拖鞋上学。有一次,我在上社会研究课的时候笑得太厉害,嘴里的香草拿铁咖啡喷到杰克·萨默斯的桌子上,弄得满桌都是。这事过去一个月之后,我们还跑到莉莉·安吉拉的工具室里亲热了一番(他太差劲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有能力保持这样的行事风格。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受欢迎。因为我们什么都不在乎,所以才受欢迎。这形成了一种循环。
我想说的意思是,你无法分析“受欢迎”这个概念。但是,如果你画一个圆圈,就能清楚地看出哪些部分属于圈内,哪些属于圈外,如果你不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要看出内外的分别还是很容易的。事情就是这样的。
不过,应该承认的是,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很容易,这非常不错。知道你基本上可以做任何事而不用承担什么后果,是一种美妙的感觉。当我们高中毕业,回想往事时,会发现自己做了所有应该做的事情——吻过最可爱的男生、参加过最精彩的派对、惹起足够的麻烦、大声播放音乐、肆无忌惮地抽烟喝酒、狂笑、很少或者根本不去倾听别人说些什么。如果高中生活是一场扑克游戏,那么琳赛、艾丽、艾拉迪和我已经摸到了80%的牌。
请相信我:我知道身处“受欢迎”圈子以外的感受,我人生的前一半时间是在那种状态下度过的,那时的我处于底层的底层,低端的低端,深知与人抢夺残羹冷炙的滋味。
所以,现在的我理应事事占先。那又怎么样。这就是规矩。
没人会觉得生活是公平的。
铃响之前十分钟,我们把车子开进停车场。琳赛加大油门冲到低层的停车位,那儿是教职员工的专用空间,一群二年级的女孩站在那里,我看见她们的大衣下面露出红白两色的花边裙子,其中一个女孩戴着花冠,这肯定是丘比特了。
“快点,快点,快点。”琳赛嘟囔着,我们把汽车停在体育馆后面,除了这里还有一溜儿空地以外,低层的停车位已经被教职员工的车占满了。我们将这块空地称为“高年级小巷”,不过琳赛在低年级的时候就在这儿停车了。这里是杰弗逊高中的贵宾停车位,如果你错过了某个好位置——只有二十个——就得把车停到上层去,那里从入口开始就停满了车,绵延的汽车长龙足足有0.22英里,这个数字是我们亲自计算出来的,现在我们谈到这事儿的时候,都会引用一下这个数据,比如,“你真的想在雨中步行0.22英里吗?”
琳赛发现了一处空着的位置,她尖叫起来,向左猛打方向盘。这时,萨拉·格朗戴尔正开着她的棕色雪佛兰从另一个方向驶来,车头对准这个位置准备停进去。
“不,妈的,没门儿。”琳赛按下车喇叭,踩了一脚油门踏板,无视萨拉在我们前面的事实。艾拉迪大叫起来,她的热咖啡洒了一身。车外传来尖锐的橡胶摩擦的声音,在被琳赛的路虎撞掉她的保险杠之前,萨拉·格朗戴尔使劲踩下了刹车。
“很好。”琳赛驶进车位停了下来,然后打开门,探出身子。
“对不住啦,亲爱的。”她冲萨拉喊道,“我没看见你在那里。”赤裸裸的谎言。
“太棒了。”艾拉迪拿出一张原本揉成球的唐恩都乐餐纸擦拭身上的咖啡,“我今天得带着一身榛子味儿见人了。”
“男生都喜欢食物味儿,”我说,“我在《Glamour》杂志上读到的。”
“找块饼干放在你的裤子里,松饼说不定能在进屋之前就扑到你身上。”琳赛放下后视镜检查自己的妆容。
“你可以和罗布试试,萨姆。”艾拉迪把沾满咖啡的餐纸朝我扔过来,我接住后又扔回去。
“什么?”她笑着,“难道你认为我会忘了你的大日子?”她在包里摸来摸去,最后掏出一只包装上沾着烟丝的安全套,隔着座位扔给我。琳赛笑了起来。
“你这个野蛮人!”我用两根手指夹起安全套,丢进琳赛车里的储物箱。即使碰一下这东西也会让我神经再次紧张,我能感觉到胃部抽搐不已。我从来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安全套会装在这些小小的铝箔包装里,看上去像极了那些当你得了过敏症或者肠炎,医生就可以开给你的医疗用品。
“没有安全就没有爱。”艾拉迪说,她俯过身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留下很大一圈粉色的嘴唇印。
“得了吧。”我冲下车,以免她们看到我涨红的脸。
我们下车时,体育老师奥托先生就站在体育馆门外,说不定正在仔细打量我们的屁股。艾拉迪认为,他坚持把自己的办公室设在女生更衣室旁边的原因是他在厕所里面安了一只与他的电脑相连的摄像头。可是,作为体育老师,他要电脑干什么?现在倒好,每次在体育馆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会疑神疑鬼。
“快点走,女士们。”奥托冲我们喊道。他还是足球教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连跑到自动售货机那边再跑回来都做不到,而且长得像一头海象,甚至还留着小胡子。“我可不想给你们一次迟到记录。”
“我可不想打你们屁股。”我模仿着他那奇怪的尖嗓音说道——这是艾拉迪认为他可能是恋童癖的另一证据。艾拉迪和琳赛笑出声来。
“还有两分钟打铃。”奥托说,声音听上去更尖了。他可能已经听见我说的话。我才不在乎呢。
“礼拜五好。”琳赛嘴里嘟囔着,伸过胳膊挎着我。
艾拉迪拿出手机,对着上面的反光查看自己的牙齿,用小手指甲把牙缝里的芝麻抠出来。
“真无聊。”她说,眼皮都没抬一下。
“一点意思都没有。”我说。从某种程度上讲,星期五是最难熬的:距离自由是如此之近。“杀了我吧。”
“没门儿。”琳赛夹紧我的胳膊,“不能让我最好的朋友还没有嘿咻过就死掉。”
在上前两节课——艺术和AHAP(大学预修美国历史;历史一直是我的强项)——的时候,我才收到五枝玫瑰,不过我没那么大压力,虽然周艾琳从她男朋友伊恩·杜维尔那儿收到四枝玫瑰的事有点惹恼了我,我也不打算要求罗布也这样做,并且我觉得这样做有失公平,人们会认为你有很多朋友,实际上可没这么多。
上化学课时,提厄尼先生宣布要进行一次突击测验,这可是个大问题,因为:(1)四周以来的家庭作业,我没有弄懂里面的一个字(好吧,我承认第一周过后我就放弃了);(2)提厄尼先生总是威胁说要把我们不及格的情况打电话告诉大学新生入学委员会,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都还没被大学录取。我不确定他是来真的,还是只想让高年级的学生守规矩,但是,决不能让一位有法西斯倾向的老师毁了我进入波士顿大学的机会。
更糟的是,我坐在劳伦·罗奈特旁边,她可能是全班唯一一个比我还搞不懂这些题目的人。
实际上,今年我的化学成绩已经非常不错了——这不是因为我突然顿悟了质子-电子相互作用的原理。我的平均成绩是A-应该归功于杰里米·鲍尔,他长得比我瘦,呼气总有一股玉米片的味道,不过,他让我抄他的家庭作业,考试的时候特意把他的桌子靠近我的桌子几英寸,这样我就能偷瞄到他的答案而不会引起注意。不幸的是,在上提厄尼的课之前,我去小解,同时和艾丽碰头——我们总是在第四节课(她上生物课,我上化学课)之前去厕所见面——当我进教室的时候已经晚了,我平时坐的杰里米旁边的那个座位被人占了。
提厄尼先生的测验有三个问题,我连一道题的答案都编不出来。一旁的劳伦折起卷子,舌头从两排牙齿中间伸出来,她在思考的时候总摆出这种模样。她的第一个答案看上去很不错:写得工整认真,绝非那种当你不知道该答什么的时候的胡涂乱画,希望字迹足够潦草能够蒙混过关(这一招从来不管用)。我想起上周提厄尼先生曾经督促劳伦提高成绩,可能她加倍努力学习过了。
我从劳伦的身后瞟过去,抄下两道题的答案——我对这件事的技术性掌握得很好——这时提厄尼先生喊道:“还剩三分钟。”他的语调很戏剧化,就像给电影配画外音似的,他下巴上的肥肉也跟着晃动起来。
劳伦似乎已经做完题目,正在检查,可是她的身子前倾,我看不到第三题的答案。我盯着答答转动的钟表秒针——“两分~三十~秒”提厄尼语调深沉地说——我向前一趴,拿钢笔戳戳劳伦。她吃惊地抬起头,我有好几年没和她说话了,她脸上闪过一种我无法完全理解的表情。
钢笔。我不出声地说。
她看上去挺为难地瞥了一眼提厄尼,幸亏后者正在研究他的课本。
“什么?”她小声问。
我拿着钢笔连比带画,试图让她明白我用完了墨水,她呆呆地盯着我,有那么一瞬间工夫,我非常想伸出胳膊摇晃她——“两~分钟”——不过最后她的表情豁然开朗,咧嘴笑了起来,那高兴劲儿好像找到了治愈癌症的方法一样。恕我直言,世界上存在呆瓜和理解力迟钝的人简直是一种浪费,你至少应该会弹贝多芬的曲子或者赢得州里举办的拼写比赛或者考入哈佛大学,才值得如此高兴。
劳伦俯身在包里翻找钢笔的时候,我抄下了最后一道题的答案,甚至忘记了刚才跟她借过钢笔,经她小声提醒我才想起来。
“三~十~秒~”
“给你。”
我从她手中接过笔,钢笔一头被人啃过:恶心。我迅速给她一个微笑,把头扭到一边,但是,过了一秒钟,她轻声问:“好用吗?”
我看了她一眼,以便让她明白现在打搅别人的是她而不是我,我猜她可能又理解错了我的意思。
“钢笔,好用吗?”她提高了一点音量。
提厄尼把课本摔在讲桌上,动静很大,我们差点跳起来。
“罗奈特小姐,”他咆哮着盯着劳伦,“你在我的测验课上说话?”
劳伦脸色通红,看看我又看看老师,舔着嘴唇。我什么也没说。
“我只是——”她有气无力地说。
“够了。”他站起来,嘴巴夸张地扭曲着,胳膊交叉在胸前。我觉得他要对劳伦说点什么,因为他杀气腾腾地瞪了她一眼,不过,最后他只是简单地说:“时间到,停笔。”
我把钢笔还给劳伦,可是她没接。
“你留着吧。”她说。
“不,谢谢你。”我倾身向前,用两根手指捏着它,在劳伦的桌子上方晃动。可她的手藏在桌子后面。
“说真的,”她说,“你需要用钢笔做笔记什么的。”她看着我,仿佛给我的不是一支沾着口水的“比克”牌钢笔,而是一件超自然的神物。不知是否因为她的表情,我突然想起二年级有一次郊游的时候,大家都找好了伙伴,就剩我们两人,我俩不得不共同度过这一天,过马路的时候还要手拉着手,而她的手总是汗湿的。我想知道她记不记得这件事。但愿她不记得。
我不自然地朝她笑着,把笔扔进包里,她笑得嘴巴咧到耳朵根。当然,下课后我会尽快把这支笔扔掉,谁知道上面的口水里有什么样的病毒。
事情总有好的一面:我妈常说应该每天做一件好事。所以我觉得自己做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