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 » 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全文在线阅读

《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第十讲 书面说理的演变与人文传承

关灯直达底部

学校里的说理教育主要是通过阅读和写作来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说理是一种文字形式,用波兹曼的话来说,是“书面形式的公共话语”,“即使是演讲,也不能掩盖这个事实”。就美国的学校而言,说理教育最普遍采用的是一种可称为“格式化随笔”(essay)的书面文字形式,它是实用的而非文学性的写作。这种写作形式常常被翻译成中文的“作文”或“话题作文”。单单这样的中文称谓不能充分显示格式化随笔的意义与内涵。为了说明格式化随笔所可能具有的人文价值和公民教育内涵,需要追溯到它的源头,也就是“随笔”,在英语中叫essay。这个词有时候也翻译成“散文”或“小品”,用以指称一些文学性的写作。对于说理文来说,还是“随笔”这个说法比较恰当。

“我写作”和“我说理”

随笔是一种出现于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写作形式。16世纪的知识话语,用法国学者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话来说,正在发生一种从“注释”向“评说”的转型,随笔的出现是这种知识话语转型的一部分。注释的任务主要是搜集,然后才是添加。它对任何一种对象或话题,都是把前人写过的所有东西尽量收集起来,不管由谁写的,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把它们合为一个知识整体。评说的知识者则必须有他自己的主张、观点、看法。它要求写作者回到“事情”本身,以事情本身为对象,这就必须对前人对具体事情说过的话和积累的知识作评价性的甄别,在其中选择那些与写作者自己直接观察相一致的部分。一直到今天,随笔的这种知识特征仍然被保留在格式化随笔的基本要求中——说理必须要有自己的看法,用以证明自己看法的权威或知识都必须经过写作者自己的选择和评估。

16世纪的随笔大师蒙田(Michel Montaigne)被公认为是这一写作形式的开创者,但他并没有把随笔变成一种真正的公共说理形式。蒙田是一位非常私人化的写作者,普通民众并不是他头脑中的读者。作为一个退隐的人文主义者,他为之写作并分享写作成果的是一些与他一样的上流绅士淑女。在蒙田写作随笔的时候,既无报纸,也无期刊,“书”是唯一出版的形式,书里每篇随笔因此也都称“章”(chapter)。当时非诗歌的出版物都是这样的,书也还远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大众媒介。没有大众媒介也就不可能有今天我们所说的公共说理。“随笔”在蒙田那里有着与现在不尽相同的含义,它有一种自谦或自我辩解的意味,与蒙田常用的那种自贬、自嘲的口气很符合。他用随笔的复数(Essais)为书名,是零零碎碎的意思。蒙田的随笔无一定格式,飘忽不定,偏离主题成为他的风格。这在今天的文字说理中被看作是应当避免的。

随笔成为相当程度的公共说理文字,对此作出贡献的是蒙田的同时代人,英国哲学家培根。蒙田认为,选择知识应该与知识者自己的观察相一致,这种知识态度与当时已经开始出现的实证科学是相一致的,而培根则正是这种实证科学的创始人之一。不过,尽管随笔与实证科学在认知上有亲缘关系,但它与实证科学在知识性质上却有根本的不同,也不属于实证知识的一部分。蒙田对经验材料的运用比实证科学要有限得多,这从蒙田与培根对随笔的不同运用中就可以看出来。培根比蒙田更直接地批判中世纪的“经院学术”(academic scholastics),那些经院学者完全只是在书堆里打转,把时间花在注释和相互辩诘上,既不能产生新思想,也不进行新观察。培根所追求的新知识虽然以个人的经验观察为本,但却是一种与他人合作的、公共的、积累的知识。培根所写的随笔尽管尚不足以实现这样的知识,但却是把随笔明确地引向了这个方向;而没有公共的意识,没有公共性,则不可能有我们今天所说的公共说理。

16世纪虽然还不是启蒙时代,但已经有了启蒙思想的因素,形成了早期随笔的样式,包括来自蒙田和培根的不同人文因素。随笔写作的特色不仅仅在于文字风格,而且更是在于思想内涵。这种思想内涵的本质是个体化的思想,不仅是自由、独立的,而且是理性、逻辑和条理分明的。用“启蒙”一词来概括这样的思想特征,是因为启蒙的基本含义是由智慧和理解达到清晰的认识和表达。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启蒙是思想发展史的一个阶段,是人的“信念”的转变结果,由对神启或体制化宗教的信念(信仰)转变为对人的理性的信念。说理的“理”就是由自由的人通过自己的理性,而不是别人的灌输去获得的。这个特征成为今天公共说理的话语伦理核心。

说理:普通民众的理性思考与表达

让随笔真正成为公共说理文字的是英国18世纪时论作家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艾迪生对自己的随笔有社会启蒙的意识,他说:“人们说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搬到了人间;我希望人们会说我把哲学从国王议事厅和图书馆、学校和学院搬进俱乐部、公民议会、茶桌和咖啡馆。”他所说的“哲学”是指深入的思考和理性的表达,他要使这样的思考和表达成为一般人,而不只是少数人所能做到的事情。德国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称18世纪的咖啡馆是一种典型的新型公共空间,使得说理成为一种被普通人普遍认可的话语伦理。

用普通人能懂的语言来与他们理性交往,这不只是一种说话的语言能力,而且更是对待他人的方式。说话者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具备与之相应的性格、秉性、习惯和气质。艾迪生以古罗马作家塞内加(Lucius Annaeus Seneca)和蒙田为楷模,要以一种平和、理性的方式为读者写作,并影响他们,让他们懂得如何自制、温和稳健、不走极端、顾及公众利益。人的趣味和感受不只是审美的,而且也是社会人格的。国民的性格与他们相互之间的交往方式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这二者的变化都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的。启蒙引导它们变化,不是通过惊天动地的“革命”或“运动”,而是通过优化人际交流的公共话语,这是一个春雨润无声但影响非常深远的教化方式。

17世纪的英国经历了许多剧烈的社会变更和革命,剧烈的社会、政治、文化变更动摇了传统体制的权威,也使社会共识处于失范的危机,党派之间的争论简单粗暴、充满了敌意和对抗。这与今天中国面临的诸多“后革命”问题有相似之处。艾迪生的写作力图影响读者,让他们对社会形成一种相对复杂、精致,而非简单、粗糙的感觉和观察,学会以一种平和、深入、令他人愉悦的方式,而非以粗暴对抗和争吵来谈论共同的问题。他的写作可以说不断在为此设立标准和作出示范。艾迪生的对象读者是中产阶级,这是他要启蒙的主要对象。以中产阶级读者为对象,使得艾迪生比许多同时期的随笔作家更能贴近和赢得普通读者。

18世纪是随笔在英国兴盛的时期,有一些偶然但又必然的原因。1695年英国政府放松了对出版的管制(在这之前政府绝对控制着出版许可),涌现出众多的期刊,刊登短小生动的文章。经济的发展使得新的经济富裕阶级加入了以前的有闲读者群,对“谈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新兴的中产阶级人士在咖啡馆里谈论,人数远远超过以前在沙龙中谈天论地的贵族阶级。中产阶层的阅读是学习与消遣的结合(到今天仍然如此),他们是真正的报刊读者,谈论的话题也比“严肃读者”更丰富多样:政治、道德、文学、艺术、人生、成功和处世,无所不谈。咖啡馆代替沙龙,成为社交和社会教化的主要场所,而杂志刊物则为在这些场所的“谈论”提供了轻松、优雅的话题,引导谈论者的感受、品味、格调和趣味。19世纪的随笔高手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就说过:期刊的随笔小文对于调教中产阶级最为适宜,“经常性地刊登短文,让读者有所消遣,而不只是学习。如果题材轻松,论述也就会简短。忙的人读起来不缺时间,闲的人读起来不乏耐心”。

艾迪生和斯蒂尔(Richard Steele)编辑和担任主笔的《旁观者》便是当时期刊中的佼佼者,每一期要印三四千册,有时竟会超过一万五千册。这个印数的读者非常可观,因为每一册都会在读者中传来传去,据艾迪生自己估计,每卖出一册,传阅的人数都会超过20位。所以每一期的读者人数相当于当时伦敦人口的十分之一。塞缪尔·约翰逊特别看重艾迪生小品的社会教化作用,因为从文艺复兴开始,“教化”一直就是随笔的一项主要功能。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作家卡萨(Giovanni della Casa)所著的《礼仪手册》(The Book of Manners),卡斯蒂廖内(Baldassare Castiglione)的《廷臣手册》(The Book of the Courtier)对当时的贵族文化都影响极大。而艾迪生的读者对象是那些刚刚富起来,但未必有文化修养和精致趣味的新有钱、有闲者。艾迪生的目的是通过随笔在中产阶级中形成一种彬彬有礼、富有学养、思维清晰、说理合度的风气。

艾迪生的影响当然不限于普通的资产阶级读者,他对思想人士同样有所影响。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和艾迪生一样,也是一位随笔作家,他非常敬佩艾迪生的随笔写作。休谟在《论随笔的写作》中称自己是“从学问界来到交谈界的住户或使节”。在休谟那里,“交谈”是一种与他人平等的说理讨论,也是随笔的主要功能。亚当·斯密(Adam Smith)继承艾迪生中立、平和的旁观者立场,在《道德情感论》一书中,他将此确立为道德哲学的原则。塞缪尔·约翰逊说,要想写好优秀的随笔,“必须日夜诵读艾迪生”。卢梭在《爱弥儿》中称《旁观者》为青年女性理解其社会责任的最佳读物。艾迪生在美国革命前后成为新大陆读者最喜爱的作家之一,对美国建国之父如华盛顿和约翰·亚当斯都有重要影响。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中的青年本杰明偶然得到一本《旁观者》,用来作为自己写作的楷模,自我训练清楚、准确表达思想和感情的能力。

艾迪生公共说理的那种人文教化作用正是今天人文教育想要在学生们身上看到的。艾迪生能用一种理性而令人愉悦的方式把理说清楚,不仅如此,由于他用一种富有教养的方式说理,而他的读者们又都认同这样的说理方式,说理本身也就成为一种社会能够共同赞成的“好”和“价值”,一种具有公共规范作用的话语伦理。同样,在今天的人文教育中,说理并不仅仅是一种用话语影响和说服别人的技能,而更是一种文明社会的教养和价值观。

说理谈论的是“人的事务”

在艾迪生之后,随笔逐渐朝专门领域个人化写作的方向发展。有的作家把它变化成一种以诙谐幽默著称的小品[如兰姆(Charles Lamb)],有的用随笔来谈论社会道德(如约翰逊),有的用它来讨论艺术、文化旅游和人生[如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有的用它来谈论阅读和回忆[如伍尔夫(Virginia Woolf)],有的用它来谈论文学理论[如TS艾略特(TSEliot)],有的用它来谈论工人生活和左派政治[如奥威尔(George Orwell)]。1688年,英国哲学家洛克发表了《论人类的理解力》,其“论”字用的就是“essay”这个词。伏尔泰于1756年发表了历史著作《论风俗》,1889年,柏格森将他的哲学著作命名为《论意识的直接材料》,其中的“论”字用的都是“essai”。随笔成为一种无所不谈的写作方式。今天,随笔最常见的是四种文字:沉思、阅读、回忆、旅游。

英国大随笔家威廉·赫兹里特(William Hazlitt)说,随笔“把思想的才能与资源运用于人的事务(human affairs),这种写作虽然不属于艺术、科学或职业,却属于作者的认知范围,贴近人的事务和关怀”。以人的事务为题材,这是一种人文的写作,一种非专业的,独立于科学、哲学或宗教的写作,“在道德与方法上正如实验之于自然哲学,与教条的方法正好相反”。这样一种可以称之为“业余”的写作,它强调的是写作者个人的看法和认知,个人的独立观点。它拒绝接受任何宗教或政治教义的束缚,它让写作者自己的声音成为说理的声音,这种业余而独立的精神正是我们今天在学生说理作文中要鼓励的。

刚进大学的学生们往往对自己缺乏自信,经常会问,在作文中可以用“我”(“我认为”,“我的看法是”)来作主语吗?我本人给学生们的回答总是很肯定的,不仅可以,而且还应该让读者听到写作者自己的声音。我们可以用改变句法或句式来隐藏“我”,例如使用被动语态,用“我们相信”或“一般人认为”这样的说法来代替“我”。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一个事实——说话者是在以个人的声音说理,他既不代表什么组织,也不代表什么学科,更不代表真理。

在布置学生作文时,教师一般都会给学生们一个比较大的选题范围,让他们能充分选择一个自己觉得有话可讲、有理可说的话题。学生们不需要是(事实上也不是)话题内容的专家。尽管他们不是专家,但他们还是可以就话题进行议论和说理,当然,为了让说理令人信服,他们必须作一些相关的研究。然而,最后完成的作文仍然是一篇随笔,不是专业论文。

随笔与论文之间是有区别的,随笔与论文之间的区别往往也就是“说理”与“专业论述”的区别。亚里士多德说,说理的修辞,它涉及的是“那种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人都能认识的事理,而且不属于任何一种科学”。这正是随笔与论文的主要不同之处。随笔探讨的是人人都能认识的事理,不是专业人士的知识。一个人写专业论文,需要在有了相当的专门研究和新的发现后才能开始。论文写作的成果是由专业内同行所评审的,他们是论文的主要读者。随笔的说理不需要从专业研究开始,它的对象不是专家、学者,说得在不在理,是由普通读者来评判的。而且,论文需要以注释的形式来提供详细的相关专门资料,随笔说理则无须如此,引用他人言论时,只要大致说明来源即可。

学生们在写作课上也会学写论文,但只是作为一种格式训练(包括正确的引述和注释方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论文。老师在教授论文(research paper)写作时,往往会布置一个以学生自己的兴趣而非专业知识为出发点的“我发现”(Isearch)作文。“我发现”不同于学术论文那种在别人发现成果基础上的“再发现”(research),它以“我”而非“我的专业”需要知道什么为求知动力。例如,一个学生到号称“东方威尼斯”的苏州旅游,发现所见的河水乌黑肮脏,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臭味,有感于此,他想知道,20世纪50年代或一百年以前的苏州河水是不是也是这样,于是,他开始了“我发现”的调查,收集了材料,进行分析与综合,加以条理化的组织,就能写成一篇关于苏州河道问题的说理作文。

这种与每个人的经验和周围世界有关的事情,就是“人的事务”。关心和讨论“人的事务”,对之进行说理,这是随笔写作的一个传统。这也是说理写作教学努力要保存并延续的。与此相比,说理写作的另外两个主要方面,逻辑(包括逻辑谬误识别)和章法结构(文字语言另作别论)就显得是比较技术性的了。

对今天的说理写作教学来说,逻辑,尤其是逻辑谬误识别,主要是发轫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宣传研究在学校教育中的推行,而不是古代逻辑研究。说理文的章法结构可以回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修辞规范,但已经被大大简化,为的是适应普及的高中教育和相当普遍的大学教育。这与以前文化精英式的教育是不同的。现在美国小、中学教的说理文的章法结构是非常基础的,程度只相当于写毛笔字的描红或稍高阶段,而大学写作课上的说理写作则相当于差不多刚能写正楷。学校教授的说理写作章法是经过简化的,起到的主要是基础训练的作用。这是中国学校教育可以借鉴的。

逻辑和结构章法在说理文教学中受到较多的重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们直接反映在说理的文字形式之中。但是,逻辑和结构章法之所以对于说理至关紧要,是因为它们有人文价值在背后支撑。这些人文价值的许多因素都蕴含在随笔这一文字写作形式的传统之中。这个传统包括一种不脱离个人经验、自由思想、独立判断的知识观;坚信“理”来自每个人自己的理性,而不是外力灌输或强迫;说理必须自制、温和稳健、不走极端、顾及公众利益;说理不只是技能,而且更是教养,因此深入、平和、令他人愉悦的说话方式应该成为文明说理的规范;说理的权利与把理说清的责任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说理者应该有明确的看法、清晰的条理、准确的措辞。更重要的是,说理是就多种多样的“人的事务”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因此是对普通人和广大公众说理,而不只是在一个狭小的圈子内(政党、教派、小专业等)的同声相求和互相吸引。公共说理的先决条件不是先成为某个专业问题的专家,而是对公众共同面临的问题有所关心,并对之形成自己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否合理,需要由说理者自己先行评估,并且要有他人的认可。说理因此成为一种不断在与他人互动中“寻求合理”的社会行为和话语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