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 » 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全文在线阅读

《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第十六讲 公民听众与政治说理

关灯直达底部

一个普遍说理的社会比一个普遍不说理的社会拥有更好的生活方式,因为那里的人民普遍比较懂道理,也尊重道理。在一个普遍说理的社会里,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也会允许别人有自己的看法。这种说理的交往常常是为了各自的自我利益,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对所有人都有益的生活方式,并在这个意义上被人们共同认可为一种好生活。在这样的生活秩序中,大多数人都尽量有恰当的、合适的论述逻辑和例证,证明一件事是真实的,或者像是真实的。在社会生活中,往往并不存在像1+1=2这样的真实,说理是通过讨论、商谈(diskurs)来使那些本来是“看法”或“意见”(doxa)的东西变成可以称为“真实”或“认识”(episteme)的东西,也就是像是真实的东西。即使这些并不是最终可以确定的东西(如正义、公平、平等、善),但也是人们可以共同接受的,因为它们是由说理取得的共同认识。

以公民听众为依归的说理

对于公民政治和公民治理来说,说理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民主政治的公开和公平竞争来说,同样如此。在民主国家里,公民自理和公民政治主要是通过“结社”来进行的。公民们通过相互的理性交流而不是暴力强迫来结社。在结社与结社的相互竞争中,则需要用说服来争取对方的人员,削弱对方,壮大自己。哈贝马斯在他的公共话语伦理中指出,越是有意愿参加公共事务讨论的人们,就越是会积极参加自由结社。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在美国……处于少数地位的美国公民之所以结社,首先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和削弱多数的道义力量;其次是为联合起来进行竞争,从而找出最适于感动多数的论据,因为他们总希望把多数拉进自己的阵营,然后再以多数的名义掌权。”为了壮大自己,最好的办法是用说真话来说理,“美国政治社团的宗旨是温和的,而其手段则是合法的。由于它们只想依靠法律取胜,所以一般都讲真话”。

美国这种说理的公民政治特点使得美国的社团与欧洲富有“战斗”性的社团有明显的不同。托克维尔说,欧洲的政党结社,“它并不想进行说服,而只想进行战斗”。而在美国,政党结社的手法则在于用说服去“争取”或“拉拢”。

公民说理大大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暴力趋势,而促进形成这一趋势的一个主要因素便是公民的普选权,对此托克维尔写道:“在美国,促使政治结社暴力趋于缓和的最强有力因素,也许是普选权。在实行普选的国家,多数从来都是容易辨别的,因为没有一个政党能够冒充没有选举它的选民的代表。因此,各个社团都知道,而且人民大众也知道,那样的党并不代表多数。这也是它们的存在本身所决定的,因为如果它们真是代表多数,它们本身就能修改法律而不必祈求改革法律了。”没有什么时候比在普选时更需要用说理和说服来争取和拉拢民众了。

不管政治人物的目的是说服还是拉拢,他们都必须用言语来争取民众,这使得民众获得了一种非常宝贵的力量,那就是公民们人多势众的力量。有人看不起民众的这种力量,把它看成是非理性的。这种看法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能争取到“人多”,是因为说的道理比较有说服力,能够形成“势众”,是因为所说的道理成功地引导了被说服的人一起加入行动。

具有人多势众力量的民众应该是受到过民主启蒙和民主教育的公民,不是愚昧的群氓。坚定的民主主义者托马斯·杰弗逊把公民教育确定为“公民政治教育”,它包括两个方面的“民众启蒙”:第一是让人民知道自己的权利,第二是让他们对暴政保持高度警觉。人民之所以需要一个政府,一个政府之所以具有合法性,乃是因为人民需要政府来保障个人的“自然权利”,杰弗逊在给友人的信中称这是“公民学”(civics)的第一要义,“是公民学的指北星”。通过这样教育,公民们可以发掘自己内在的丰富的智力资源,以满足自己的求知欲以及得到知识上的享受,可以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也可以获得有用的公民知识,成为“有素质的公民”。这样的公民是说理的,他们对待别人要将心比心,让别人也有机会说话,以开放的心胸对待别人,自己说实话,也要求别人说实话,共同遵守说理的游戏规则,以相互尊重的心态聆听对方。

在政治人物试图说服或拉拢他们的时候,“有素质的公民”便会特别在意政治人物的可信度和信誉。政治人物说话并不只需要方法和技艺,说话离不开说话者的可信度。说话者的可信度是说服力的一种保证,是包含在话语本身之内,而不是外在于话语的。人们听到一句话,往往会问,或者会想一想,是谁说的?话语的可信度基于人们对说话者的人品、德性,是否正直、诚实,对他人是否有善意等等的了解。说话者的不良行为和不实言行记录都会影响到他所说的话是否可信。有素质的公民起到公共话语可信度的监督作用,这有助于大多数的权力人物和政府人士关注自己的形象。因为没有好的形象,别人就很难信任你,而如果别人不信任你,你的说理又如何能取得预期的说服效果?

这也使得公共说理的重心必须放在听众上,必须以公民听众为依归。逻辑是说理的重要部分,但是,只有当听众能够参与到互动的说理过程中去的时候,逻辑才能真正得以确立。独裁者除了使用暴力威胁之外,也会“说理”,不过那是用他自己的那一套逻辑说理,而且还排斥被统治者参与说理。当统治者怎么说怎么都有理的时候,公共说理事实已经名存实亡。公共说理不仅是说理,而且也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在一个可以说理的社会里,不仅是普通人与普通人说理,而且也是普通人与政府和官员说理。

这样的公共说理要求把逻辑论证与政治体制,把公共伦理和政治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说理是每一个政治人物必须具备的能力,也是他必须遵守的行事原则。这样的公共说理观念早在古希腊雅典城邦政治中就已经出现了,在那之后,古代一些培养政治家与培养演说家(说理人)的理论也都包含类似的观念。学习做好人与学习雄辩(擅长说理)是一致的。公元1世纪罗马时代,昆体良集古希腊和罗马教育经验之大成,他在阐述演说辩论家的培养问题时,非常重视道德的作用,他把说理中的道德教育看得比其他任何教育都重要,甚至把这个提升到了做人根本的高度。他一直强调,只有一个好人才能成为演说家,这甚至比西塞罗所说的“雄辩家是一个善于说话的好人”更进了一步。昆体良特别强调,说话人必须是有信誉、有信用、可信任之人。5世纪圣奥古斯丁在《论基督教原则》一书中论及基督教布道和修辞时,也是同样的观点。他把真实当作公共言论最基本的原则,对用修辞技巧将人引入歧途的可能深表忧虑,但他并不认为这是修辞本身的错。

专制的雄辩与宣传

雄辩必须由好人来实行才会对他人有益,这种想法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再到宗教改革时期,延续了一千多年。1513年,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他主张一种实用的、政治功利的、可以用欺骗加暴力为手段的话语观。他告诉君主们,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可以使用话语欺骗的手段来对付民众,公众很轻信,极易腐蚀,只要能说服公众,使用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他写道:“老百姓善变无常,要让他们相信什么事情并不难,但要他们一直这样相信却又很难。因此,必须有所安排,在他们不再相信时,就强迫他们继续相信。”这也就是后来纳粹宣传头子戈培尔所说的,宣传背后必须有利剑,极权话语后面必须要有暴力手段作支撑。戈培尔主张的不只是一种强权说理的方式,而且更是一种与之一致的极权统治。

马基雅维利主张的是一种典型的蛊惑宣传加暴力恐怖的统治和驭民手法。他告诉统治者,“人人都能看到你表面上是怎样一个人,但很少有人能知道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所以,作为君主,你并不需要真的具有我说过的优秀品质,但必须看上去具有这些优秀品质。你必须看上去很有同情心、言出必行、仁善、坦然、虔敬……但是,你必须具有善变的本性,在需要拥有与上述相反的品质时,知道如何一下子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看上去有好品质与真的有好品质,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看上去有好品质,可以用作一种取信于民的宣传手段。时而视察下情,跟老百姓握握手,抱一抱小孩子,看上去平和、说理、彬彬有礼,但在需要时却可以毫不犹豫运用暴力、压制、恐怖手段镇压老百姓,这就是马基雅维利式的专制统治者。

马基雅维利的非道德修辞说在西方一直没有成为主流。同样是在16世纪,其他的修辞论者,如梅兰希通[1]、考克斯[2]、威尔逊[3],他们对修辞伦理的论述与柏拉图、西塞罗和昆体良强调修辞的道德目的和真实内容是一致的。

今天,有照着马基雅维利所说的在做的,但却没有胆敢像他那样说的。“真实”的存在,本身就是对“虚伪”的谴责。在古代有很多为专制辩护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但今天,这样的辩护看上去反倒绝迹了。不是真的从此不再有专制,而是专制开始以“民主”的理由为它自己辩护。专制虽然看上去几千年没有什么变化,但其实还是有变化的,甚至可以说是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说理”促成的,因为直接为专制辩护的“理”越来越难以说出口了,也越来越不能拿来说服人了。于是便有了某些地方不得不“只打只干不说”的政策。专制者不能以“专制者”的面目来为专制辩护,而必须改换“民主爱好者”的面目。这是因为,专制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信誉,不再具有政治信用,也不再具有伦

宣传不仅是一种公共话语,而且更是一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联系关系,一种以统治权力为中心的社会生活方式。宣传是自上而下的灌输和命令话语,它是不允许普通人对它说理的。宣传的目的是让所有的人有同一种想法,视社会中的思想自由与多元为它天然的敌人。在宣传时,必须禁止出现不同的声音,必须不让别人说话。而且,为了取得宣传效果,宣传必须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运用各种可能的传媒手段,而且更包括占领所有的话语领域和渗透到各种行为领域。这就形成了统治权力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宰制,包括法律(宪法、法规、审判)、教育(教科书、课程设置、教师培养)、管理(干部制度、科层等级、党政关系)、出版(思想审查和自我审查)、文艺创作(题材限制、内容审查)、历史和学术研究等等。

公民教育抵制宣传

认识宣传对社会生活和社会中人的危害,最初是从认识希特勒纳粹极权宣传所代表的洗脑宣传开始的。从修辞角度来剖析极权宣传的开创者是美国修辞学家柏克(Kenneth Burke),他从五个方面来探讨极权宣传,即他所说的“希特勒的修辞”。一、行为:在思想和行动中的发生;二、境况(scene):行为的背景和环境;三、行为者:行为的个人或体制主体;四、机制:行为主体的制度性手段;五、目的:行为背后的动机。柏克对希特勒《我的奋斗》的分析结论是:一、行为是散布一种恶质的、类似宗教的仇恨;二、境况是“一战”后德国人的屈辱、无望、渴望借助强人政治改变现状;渴望国家强大,经济发展,甚至愿意为之付出自由的代价;三、行为者是希特勒(和他的党徒);四、机制是全民认同一个“声音”(元首、国家、军队、种族、雅利安民族、英雄主义等等);五、目的:极权统治绝对、彻底地统一德国人的意志。

柏克的宣传-修辞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那就是把宣传话语赖以发生作用的“环境”和“机制”与话语本身(说话者、话语、听众)同列为理解宣传的要素。宣传不仅是一种话语,而且更是一种政治性质的话语行为。而最后一项“目的”则涉及宣传欺骗性的本质特征。宣传者常常会有一个公开的目的,如纳粹宣扬的“实现国家社会主义”、“为雅利安民族争取生存空间”,但宣传-修辞研究更关心的是“隐藏的目的”,如以公开目的为合理性来维护和掩护一党专制和极权统治。

布拉杨(Donald C.Bryant)在著名的《修辞:作用与范围》中也论及了宣传(包括广告和政治话语),他把宣传定义为一种“部分的、不完全或被滥用的修辞”。他所分析的宣传话语有四种惯用伎俩:一、排斥对立意见;二、无视不同看法;三、取消合理判断;四、运用谬误逻辑。在这四个特征之中,前两个特征往往是宣传与某种制度性力量结合的结果,例如商业的垄断和政府的专制权力。后两个特征则是宣传信息不实和具有欺骗性的原因。美国学校从初中到大学的写作和阅读课上,都有如何识别宣传手法和谬误逻辑的内容,重点放在后面这两项。这是因为,前面这两项(排斥对立意见、无视不同看法)在民主社会里是民众不允许的,也是学生们在他们熟悉的民主生活中已经有所了解的。学校的反宣传教育把重点放在后面两个特征(取消合理判断、运用谬误逻辑),是因为,即使在民主社会中,它们也很常见。不仅如此,一旦取消合理判断、运用谬误逻辑与政治专制同时发生,便可能出现专制、威权和极权的宣传,这是民主制度最大的潜在威胁。

柏克和布拉杨的宣传-修辞分析法都是比较早期的。今天,宣传研究的分析已经更为专门而且精细。例如,乔伊特(Garth S. Jowett)和奥唐纳(Victoria O’Donnell)在《宣传与说服》一书中,区分出宣传的十个方面。

第一是宣传背后的意识形态或目的 (如维护一党专制);第二是宣传的环境(迎合、利用的是何种民众需要,如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仇外恐外);第三是宣传者(谁是宣传者,谁控制着宣传机器,为谁的利益服务,什么样的利益);第四是宣传的组织结构 (各级宣传机构、政治辅导员制度);第五是宣传的对象(对国内和国外宣传有所区别);第六是宣传的媒体技术条件(网络、开会、电视、报刊等等);第七是宣传所动用的特殊手段(领袖和政党崇拜、政治迷信、游行、庆典、政治节日、纪念仪式等等);第八是受众的反应(盲信、怀疑主义、犬儒主义、假面、全信或半信半疑);第九是宣传所要攻击或压制的对象是谁(国外传媒、“自由派”报纸、帝国主义、异议人士、独立教会);第十是如何评估宣传的有效性。

评估宣传的有效性对于宣传调整策略、确定目标、选择手段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宣传可以把彻底改变人们的内心思想和灌输正确思想作为目标,“文革”期间的“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便是例子。但是,宣传也可以把迫使人们在公共表现上有正确行为作为目标。这样的话,一个人只要有正确表现,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便不再重要。法国社会学家埃吕(Jacques Ellul)指出,许多人误以为,宣传只是与人的想法和信仰打交道,是诱导和规定人们如何去“正确思想”(orthodox)。其实,宣传的目的并不只是改变和形成人的想法,而且更重要的是改变人的公开行为,使人有正确行为(orthopraxy)。哪怕一个人的想法没有真正改变,只要他的公开行为是按照宣传所规定的样子被改变了,宣传就已经成功有效地达到了目的。这是极权宣传最重要的特点和作用,也是顺民的假面生活可以在没有信仰的假面社会中,代代相传、绵延不断的根本原因。

宣传是一种“非道德”的话语机制,“非道德”不等于“反道德”。但是,由于不在乎道德,宣传对不道德也就经常是无所谓的。宣传之所以是一种“非道德”的话语机制,那是因为它的“主体”是机构而非个人,而道德主体必须是能够作出自由选择的个体。由体制、组织、机构来扮演最终话语主体的宣传不可能像个体的说话主体那样,独立地在自由道德抉择的意义上接受真实和真诚的话语伦理。坚持话语伦理的重任必然落在个人身上,坚持话语伦理的话语主体从事的是与宣传所不同的说理。宣传是独语,说理是对话,正如埃吕所说,对话一开始,宣传便完蛋。一旦人们开始通过对话,积极进行思考,宣传就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宣传所依赖的就是一种缺乏积极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被动接受,而宣传所损害的也正是人的自由精神、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

[1]Philipp Melanchthon,德国宗教改革家,人道教育家,他是马丁·路德的亲密同道者,对宗教改革有重大的影响。

[2]Leonard Cox,第一部英语修辞学论著的作者。

[3]Thomas Wilson,伊丽莎白一世的国务秘书,他的《修辞艺术》从1553到1583年再版了八次。理的正当性,一句话,不再被人们信任。像马基雅维利所建议的那样,专制必须换上另一副面孔,改打民主的旗帜,以骗取信任。而且,再蛮横不讲理的专制统治者,也必须做出说理的样子,这种说理就是人们虽然熟悉但未必了解其性质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