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客户约好了在斯图尔特大楼见面。这栋建于20世纪60年代、白砖砌就的高层小楼坐落在第十大街上,靠近百老汇。我曾多次从这里路过,但以前从未进去。我租的公寓离这儿只有几条街,四角阳台、圆形车道、有着枝形吊灯的大厅,显得古旧老气,可是房租还是一点儿都不少。
来到十五楼,长长的走廊上挂满了来自博物馆展览厅的印象派招贴画作。在走廊尽头,一名男子赤着脚,穿着牛仔裤和T恤衫,站在门口。我猜他大概四十出头,不过看穿着打扮,他还留恋着自己二十来岁时的青春年华。但这也许只是不着调的瞎猜。这一天碰巧是我的生日,年满三十九岁可并不是一件让人喜悦的事情。
“我找简·凯利,”我说,“她叫我来看一些衣服。”
“请进。”
进门的时候,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不知道他是否喜欢我的穿着打扮。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他挺有魅力的,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黑发,黝黑的肤色,络腮胡——我不喜欢大胡子的男人,胡子会扎着疼。
他带我走进整洁的客厅,丹麦柚木家具,阿米巴形咖啡桌,那把弯背椅一定是设计大师埃姆斯的杰作。家具商看见这些家具,肯定会垂涎欲滴,不过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桌椅板凳。房间的一角,有着几缕花白头发的小妇人蜷缩在桌后,正盯着电脑屏幕看。
络腮胡男人对她说:“奶奶,有人来看衣服。”
听到这么大块头的人叫奶奶,有点儿好笑。不过呢,这位奶奶年龄这么大了,络腮胡有可能是退休人员协会的一员,前来照顾奶奶的吧。他和她住在一起吗?也许他是个照顾年迈亲戚的好小伙——又或者只是想占便宜吧。
“你是旧衣店的?”老妇人一边问我,一边仍盯着屏幕。
我喜欢“古董衣店”这样的称呼,但老太太这么说,也拿她没办法。“我是阿斯特坊古董衣店的阿曼达·罗森布鲁姆,是您让我来看衣服的吗?”
“我本来想叫救世军[1]来呢。”老妇人把鼠标向下拖,在看《纽约时报》的网站主页,“你觉得靠谱吗?”
络腮胡男子向我竖起大拇指,意思似乎是“接下来看你的了”,然后转身离开了房间。老妇人却头也没回。房间里有一排面北的三层窗户,阳光无法直射进入,但由于楼层较高,视野挺好,联合广场、熨斗大厦、帝国大厦等一览无余。
“景色不错。”我说。老妇人仍然没有转过身来看我。我向前走了两步,清了清嗓子。她正在网上看讣闻的页面。也许她听力不好。我走得离她更近了,故意大声说:“能带我看看您的衣服吗?”
“我不知道像这样的买卖是怎么做的。”老妇人点开20世纪50年代的科普节目主持人“奇才先生”去世的消息。“一个人一天能卖多少旧衣服呢?”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老妇人终于回过身,透过眼镜打量着我。她站起身来,骨瘦如柴,斑痕点点的手抓着椅背,借此支撑身体。如此虚弱,如此瘦小,似已天不假年。我脑海中忍不住浮现骷髅的形象。
“我很快就会一身轻松了。”老妇人握着金属手杖,倚靠着桌子,“癌症。一切都无能为力了,随它去吧。”
“不好意思。”我的工作似乎总会有这么不幸的部分,要为生命将逝的客户处理好财物。
老妇人自豪地说:“到了我这样的年龄,这结局并不坏。我都九十八岁了。”她又刻意加了一句,“当然,我希望能活到一百岁。”
凯利夫人这么说,让我不由自主想起自己的年龄问题。
“我带你去看衣服。”凯利夫人说,“有些可是设计师的名作,鲁迪·吉恩里希设计的衣服,你知道它们有多珍稀吗?天啊!”
“我需要挑选一下衣服,看看它们有没有转卖的可能。”我说着,把我的新月包放在咖啡桌上,“然后我们就可以谈谈价钱了。”我迈着小步,跟在凯利夫人身后,走出了房间。“我注意到,这儿叫作斯图尔特大楼,这是一家旧百货公司吗?”
“这儿以前是斯图尔特百货公司。不过,在我出生那会儿,他们破产了,沃纳梅克百货公司就搬进来了。”
“但沃纳梅克百货公司在街对面啊。”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阿斯特广场那边的地铁站有一个出口直通那家百货公司。不过现在那里已经变成凯马特超市了。
“那家店是沃纳梅克后来开的,”凯利夫人说,“这儿才是最初的店。”
“真的吗?”自己居然不知道这事儿,我有些懊恼,“没想到会有两家店。”要知道,我可是个谷歌搜索狂,最喜欢搜索曼哈顿一带的历史,特别是那些建筑和街道的过去。
“以前人们叫这儿铁宫(the Iron Palace)。20世纪50年代一把火烧了,一栋漂亮的标志性建筑就这么没了。”
我想象着,当年的那一把冲天大火,就在我现在站立的地方。“现在很少有人知道沃纳梅克百货公司了,更别说斯图尔特公司了。”
“他们为什么要知道这些呢?”凯利夫人打开了壁橱前的两道折叠门。各式各样的衣服整齐地挂在木制衣架上,“把你觉得能卖个好价钱的衣服挑出来吧,等下我们再谈。”
说完,她步履蹒跚地走回客厅。
我的工作中有古怪的一面:“古董衣”只是委婉的说法,其实不过是“那些可能死掉的人穿过的衣服”。和其他古董不同,衣服是人们穿在身上的——挨着皮肤,吸收了人们的汗味,温暖了身体。看着这些衣服,我试图忘记它们和主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一件一件翻看、寻找让我兴奋的东西,希望能发现一些昂贵和非凡的款式。
年轻时的简·凯利一定是个时髦的人,很难想象她那干瘪的身躯能够穿上衣架上这么多的时尚衣服。我把一些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日常休闲裙装挑了出来,这些衣服很好卖出。老太太拥有的60年代酒会礼服种类丰富,这意味着她当年收入在不断增加,社交生活越来越广泛。
鲁迪·吉恩里希设计的那件衣服棒极了:崭新的、新潮的拖地A字形针织裙。衣服上部是低领口的紧身胸衣,绣着棋盘格图案,紫底上有小小的黑色方块。从腰身到膝盖处,也是同样的花色,只不过尺寸大了一些。从膝盖到裙边,却是黑底紫色方块。非常时髦,非常有视觉艺术冲击感。这样的衣服很轻易就能卖出五六百美元。
这些衣服中,有件性感的沙漏裙看起来挺衬我,宝蓝色和我的白皮肤、黑头发相当配。如果我能做成这笔交易,我就把这条裙子送给自己当礼物。生日宴会那天穿上它一定完美极了。白色的高跟露趾凉鞋,烈焰红唇,鲜亮的指甲油,再加上这件衣服,一定会让人惊艳叫绝。
仔细看过了所有的衣服并做出选择后,我想了一个报价,希望老妇人会满意。如果她还有所要求,我会把价格提到一千三百美元,买下所有衣服。我带了几叠衣服回到客厅。凯利夫人正坐在沙发上小憩,闭着眼睛,张着嘴。我不知道怎么叫醒她,只好假装她还醒着。我说:“我愿意掏一千美元。”
老妇人的眼睛立刻睁开了:“买哪一件衣服?”
“不,是所有衣服。”我一边说,一边克制住笑意。
“你疯了?”
“我是在做生意。”我抱起双臂。
“两千。”
“一千二,这是我给的最高价了。”
她从一叠衣服里扯出一条60年代款式的裙子。裙子小巧可爱,有着当时最流行的黑白设计,可惜的是,胸部的位置有一块显眼的污渍。
“你不会想要这件的。这曾是我最喜欢的裙子,在一个宴会上,因为一些愚蠢的笑话,我笑得前仰后合,结果红酒泼在了上面……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的。”
“我可以试着把它弄干净。”
“如果你不怕浪费时间的话,随便吧。”老妇人把衣服扔给我,“一千八,再加上这个大箱子。”她指了指一个老式的平顶皮箱。箱子上有些地方擦破了,还有些陈年的磨损,但只要涂上点儿橄榄油、柠檬汁,看起来应该还蛮不错的。不过呢,我那边可没地方放这个又大又笨重的箱子,现在也没人用这样的箱子了。
“箱子里还有些衣服,”老妇人说,“都是很久以前的衣服了,爱德华七世[2]那会儿的——我又想了想,这些衣服得卖一千九。”
我很好奇老太太在风烛残年之际,怎么会在讨价还价上还这么强硬。我说:“我能看看箱子里面吗?”
“随便吧。”老妇人把头后仰,靠在沙发上,眼睛又闭上了。
我跪在木质地板上,挪开箱子上放着的一沓《纽约客》杂志,打开了箱子盖。一股难闻的尘土味儿直冲鼻孔,混合着熟悉的樟脑丸味儿和霉菌味儿。可抽取的顶层架子里塞着纽扣、一节节的丝带和带蕾丝边的白色丝质手套、一把褪色了但还是很可爱的条纹遮阳伞。
箱子的正中也塞得满满当当。放衣服的人一定很聪明——可能是凯利夫人吧——把衣服都放在枕头套里,这可是个保护衣服的好办法。在一个枕套里,我发现了一些白色的棉睡衣;另一个枕套里是一些衬裙和贴身背心。有让人惊喜的收藏:很相称的狐皮披肩和暖手筒。长毛绒披肩大约有一码长,狐首和两只脚在一端,狐尾和另两只脚在另一端。狐首上,黑色的、空洞的玻璃眸子瞪着我看,小小的白牙似乎要择人而噬。这件披肩的标签上写着:纽约第五大道,C. G.冈瑟的儿子。这个标签会让衣服增值不少。我把手放进暖手筒,有硬东西碰到我的指节。
好奇怪。
我向暖手筒里看了看,黑色的缎子衬里接线处已经有些磨损,后来缝上的针脚并不均匀。有人在这里面藏了东西?也许是一卷钱?
我偷偷看了一眼凯利夫人。她嘴大张着,正轻声打鼾。我能查看一下暖手筒里的秘密吗?我蹑手蹑脚地经过房间,拿回了我的新月包。这个褐色的大皮包以前是我妈妈的。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有一次我们逛奥特曼百货公司,她买下了这个包。几十年后,我在她衣橱的最上层发现了它。如今,我不论去哪儿,都会带上这个柔软宽松的大包,里面的针线包也一直原封不动。
盘腿坐在大箱子旁边的地板上,我找到了老施拉夫特牌糖果罐,拿出了里面的缝纫用品。我用拆线刀剪开了暖手筒里的针缝,这样就把里面藏着的东西取了出来:黑色的皮革本。
本子的封面上,用整洁的连笔字写着奥莉芙·韦斯科特的名字。我翻了一下,发现这是本日记。它为什么会被缝在暖手筒里?
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好像我以前也做过这样的事,就在这个房间里。我不再乱想,开始读第一则日记。
1907年9月18日
很多年前我就有了这个日记本。快到十二岁的时候,父亲给了我这个本子,但我一直没打算用它。现在我二十岁了,终于有些东西可以写了。今天,我是个正式的纽约人了。父亲掌管着第三十四大街上的伍尔沃斯公司,我们家也搬到了位于第二十九大街和麦迪逊大道拐角的酒店式公寓楼里。这栋楼相当宏伟,相当时髦:有长途电话、全天电力供应、冷热自来水、蒸汽供暖,还有奢侈至极的每日客房清洁服务。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我还想继续读下去。年轻女子的曼哈顿冒险故事对我始终有诱惑力。我想问凯利夫人能否把这本日记借给我,但如果她不肯,怎么办呢?她知道这里藏有一本日记吗?拿走它,看完了日后再归还,也许更简单,于人于己也没什么坏处。
回过头,确认凯利夫人还在睡觉,我悄悄把日记放入我的新月包里——这样做太冲动,太不体面,完全不像我平日里的所作所为,那一刻我好像有点儿着魔。
放好日记后,我又回到大箱子前,继续挑选衣物。在储存之前,每件衣服都经过了很好的洗烫,都保持了原样,不潮湿,没有衣虫,衣服看起来都很好。那件白色蕾丝茶会礼服应该卖得出去,现在不少女孩喜欢拿这样的衣服做结婚礼服。但其他几件衣服应该吸引不了我的主顾。长裙又大又笨重,宽松的白色女式衬衫可不能衬托现代女性的苗条身姿。在最后几个枕头套里,我发现了一件最别致的衣服:镶着紫色肩带的华丽绿缎子裙。我把衣服拿起来欣赏。
“这衣服保存得还是那么好。”凯利夫人突然说话,吓得我差点儿心跳停止。她嗓音尖厉,完全听不出来是刚醒来。
“没那么好了,”我回应说,“衣服的料子太脆了,袖子下面的那些汗渍也清洗不掉了。”
“你能立马穿上这衣服,风风光光去广场饭店赴宴呢。”
“如果广场饭店没有关门改建的话——它将要变成一座酒店式公寓了。”
“这世界真是在急转直下啊,”凯利夫人说着,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幸好我就快离它而去了。”
我同情地叹息,准备向她说出我的决定。那些20世纪20年代以前的衣服现在更适合展览,而不是穿在人们身上。把身体放进这些衣服里,会损伤衣服脆弱的质地和装饰,这太残酷了。我可不会让主顾试穿它们。“我一般不会储备这样的旧衣服,虽然我很喜欢这一时期的衣服,但我觉得不会有客人来买它们。”
我更喜欢处理30年代到60年代的衣服,其中有几款深得我心。我对迷你裙、摇摆靴、黑色紧身女裤特别着迷。有意思的是,这样的风格留有父辈的印记,有着怀旧的迷人气息。60年代以后的时尚就再也不像当初那些年给我那么深刻的印象了。整个70年代几乎都被涤纶毁掉了。我觉得,涤纶的生命力就像蟑螂一样,会一直毒害人类的时尚风格,直到全球变暖或者下一个冰川期将人类毁灭——还不知道哪一种情况会先出现呢。
“给我两千,所有衣服归你。”凯利夫人说,“到此为止吧。”
价格怎么会到了两千?“不好意思,这价格不行。”
“你是说这些可爱的衣服不值这么多?虽然它们可能有点儿旧……”
“值这么多——可能还值更多。只不过这些衣服已经不大好穿了。我们这样办吧。我用一千二买你其他的衣服,这个大箱子里的衣服放在我的店里寄售,卖出去了,我们分成。大箱子呢,你自己留着吧,我那边没地方放它。”
“怎么分成?”
“六四开。”
“我六?”
我笑了:“我六。”对这一点,我可不会让步。
“好,就这么定了。”凯利夫人说。好像这些东西对她来说,一下子成了无用的垃圾。“我再也不想看到这些衣服了。”
“在我走之前,我会为寄售的衣服列一个单子,需要你在有关条款上签名表示同意。”
“好吧。”凯利夫人拿起电视遥控器,“你动手做吧。”
在她看《观点》节目的时候,我将大箱子里那些爱德华七世时代的衣服列了个清单。做完后,我把单子递给她,还给了她一份协议和一支笔。她戴上眼镜,逐字逐句读了协议里的内容,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她没有检查那份衣服清单。
“还有件小事,”我对她说,“能不能把剩下的这些衣服送到我的店里去?”
“我会叫我孙子来做这事儿。”
“太好了。”我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打开包,以防她看到里面藏着的那本日记。我把沙漏裙、有污渍的A字形针织裙、狐皮披肩和暖手筒放进包的上层。“等您孙子来了,我把钱款支票给他。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
“我知道你的店面在哪儿。”凯利夫人说着,意兴阑珊地和我挥手。
“那,就这样吧。”我走出了房间。很明显,她不会向我道别。我只好用自己的方式结束这次会面。“很高兴见到您。”
门外,络腮胡男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想打开前门,但门锁着。我拉开门栓,还是没打开。他这时出现了:“我帮你开门。”
“不要紧,我能打开它。”但门还是紧紧关着。
络腮胡男人把门栓拉回原位,门开了。“就这样。”
“谢谢。”
“保重。”他说。
我点了点头,说:“你也是。”
我向着长廊尽头走去,经过那一排印象派招贴画,走到电梯口。在我身后,络腮胡男人关上了大门。
[1] 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国际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组织。老太太此处是在开玩笑。——译者注
[2] 爱德华七世,英国国王,1901年到1910年在位。——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