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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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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地亚哥为水晶店老板干活已经将近一个月了,这并不是他喜欢的工作。老板整天在柜台后面絮絮叨叨,要求他小心摆弄那些水晶,千万别打碎一件。

不过,男孩还是继续干下去了。因为店主虽然脾气不好,但为人还算公正,每卖出一件商品,男孩就能拿到一笔不菲的佣金。如今他已经积攒下一些钱。一天上午,他算了算账,如果照现在这样继续干下去,还需要整整一年才能买羊。

“我想做一个水晶陈列架。”男孩对老板说,“可以把陈列架放在店外,吸引从山坡下面经过的人。”

“以前我从未做过陈列架。”老板回答说,“行人路过时会碰到陈列架,水晶会摔碎的。”

“过去我在田野里放羊的时候,碰到蛇,羊就有可能被咬死。不过,这种事情是牧羊人和羊群生活中的一部分。”

水晶店老板接待了一位要买三件水晶器皿的顾客。现在,店里生意兴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仿佛时光倒流,又回到了从前,这里成了丹吉尔人气最旺的街市之一。

“现在生意已经相当好了。”那位顾客走后,老板对男孩说,“赚的钱可以让我生活得更好,也能让你在不久之后买一群羊。这就足够了,何必苛求呢?”

“因为我们得按预兆行事。”男孩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说完便后悔了,因为水晶店老板可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撒冷王。“这叫作‘良好的开端’,‘新手的运气’。因为生活希望你去体验自己的天命。”老人曾这样说过。

尽管如此,店老板却明白男孩说的话。男孩出现在他店里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预兆。日子一天天过去,钱柜里的钱越来越多。雇用了一个西班牙人,老板一点也不后悔,即便男孩现在挣的钱比他应该挣的要多。当初老板一直认为,雇了男孩,生意不会有什么变化,于是答应给男孩较高的佣金,直觉告诉他,男孩很快就会回去放羊。

“你为什么要去金字塔?”老板问,他想转移有关陈列架的话题。

“因为总有人对我提起它们。”男孩说,绝口不提他做的那个梦。如今那批宝藏成了一个痛苦的念想,男孩不愿想起它。

“我从没见过有人仅仅为了看金字塔而要穿越沙漠。”店老板说,“那只是一大堆石头。你可以在你家后院建一个嘛。”

“您从来没梦想过云游四方。”男孩说着,便去接待一个走进店里的顾客了。

两天以后,店老板主动找男孩谈起陈列架的事。

“我不喜欢变化。”水晶商人说,“无论你还是我,都不是富商哈桑那样的人。如果一笔生意赔了钱,对他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我们一旦失误,将饮恨终生。”

的确如此,男孩心想。

“你为什么想做陈列架呢?”水晶商人问。

“我想尽快回到我的羊群身边。当好运降临时,我们必须抓住机会,顺应趋势,竭尽全力推动好运向前发展。这叫作‘良好的开端’,或者‘新手的运气’。”

店主没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先知赐予我们古兰经,给我们留下了五项戒律,要我们一生遵行。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真神只有一个。此外还有,每天祈祷五次,斋月的时候要禁食,面对穷人乐善好施。”

说着说着,他停了下来。在提到先知的时候,他眼中噙满泪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虽说脾气很坏,但仍尽力按照伊斯兰教义去生活。

“第五项戒律是什么?”男孩问道。

“两天前,你说我从未梦想过云游四方。”店老板回答说,“第五项戒律就是所有的穆斯林教徒都要出行一次。一生当中至少要有一次,我们应该去一趟圣城麦加。

“麦加比金字塔还要远得多。年轻的时候,我选择了先积攒一点钱,开这个商店。当时我想,等成了富翁,就去麦加朝圣。我赚到了钱,但却不能把店铺交给别人照管,前去朝圣,因为水晶是易碎的。与此同时,我看到许多人从我的店前经过,朝着麦加的方向走去。有些朝圣者是富翁,他们有仆人和骆驼随行,但是,大多数朝圣者比我当年还穷。

“所有的人前去朝圣和朝圣归来时都兴高采烈,把朝圣的象征物挂在自家的门上。他们当中有一位鞋匠,专靠替人家修补靴子为生。他对我说,他在沙漠里走了将近一年,但是,每当他不得不在丹吉尔穿街走巷收购皮革的时候,却总觉得比去朝圣还要累。”

“您为什么不现在去麦加呢?”男孩问道。

“因为麦加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希望,使我能够忍受平庸的岁月,忍受橱柜里那些不会说话的水晶,忍受那间糟糕透顶的餐厅里的午饭和晚饭。我害怕实现我的梦想,实现之后,我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

“你的梦想是羊群和金字塔。你与我不同,因为你希望实现你的梦想,而我只是想保有去麦加的梦想。我曾无数次地想象过,如何穿过沙漠,到达安放着圣石的广场,在触摸圣石之前,围着它绕行七圈。我曾想象过有些人站在我身旁,有些人站在我前面,还有我们的谈话和共同的祈祷。可是,我担心会大失所望,所以我宁愿只保留一个梦想。”

就在这一天,水晶店老板同意做陈列架。并非所有的人都以一样的方式对待梦想。

又过去了两个月,陈列架把许多顾客吸引到水晶店来。男孩估计,再干上六个月,他就可以回西班牙并买上一百二十只羊。用不了一年,羊的数量就能翻上一番,而且还能跟阿拉伯人做生意,因为他已经会讲那种奇怪的语言了。这段时间,他一直没动过乌凌和图明。因为埃及对于他来说,就像圣城麦加对于水晶商人一样,早已变成了一个遥远的梦想。男孩现在很满意自己的工作,并且无时无刻不在憧憬着凯旋塔里法的那一天。

“切记,你永远都要清楚你想要什么。”撒冷王对他说过。男孩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且正在为此而工作。也许他的财宝就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他遇到过一个骗子,但之后一分钱没花就使他的羊群翻了一番。

男孩感到非常自豪。他学到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比如做水晶生意,不用语言的表达方式,以及发现预兆。一天下午,他在山丘顶上见到一个人发牢骚,说爬上坡顶竟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地方喝饮料。男孩早已熟悉了预兆,便找到店主谈话。

“咱们卖茶给那些爬到山坡上来的人喝吧。”

“这里有很多人卖茶。”老板回答说。

“我们可以把茶水盛在水晶杯里来卖。这样一来,人们不但会喜欢茶水,还愿意购买水晶杯。因为美丽最易令人折服。”

水晶店老板盯着男孩看了一会儿,什么话也没说。但是,那天下午做完祈祷,关上店门之后,他和男孩在路边坐下来,并邀请男孩吸水烟,就是阿拉伯人使用的那种奇怪的烟斗。

“你现在想得到什么?”水晶店老板问。

“我已经对您说过了。我要把我的羊群买回来。办这件事需要钱。”

店主往烟袋里加了些炭火,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

“这个店铺我已经开了三十年,我会识别水晶的好坏,了解水晶的所有特性。我熟悉每块水晶的大小和折光度。如果你用水晶杯盛茶水卖,商店必然会扩大,这样一来,我就必须改变我的生活方式。”

“这难道不好吗?”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在你来这儿之前,我曾认为我在同一个地方待的时间太长了。而这期间,我所有的朋友都有了变化,有破产的,也有发财的。这一切使我感到非常难过。现在我明白了,根本不必伤心,店铺的规模正如我期待的那样,恰到好处。我不想再变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变。我对自己的一切已经非常习惯了。”

男孩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店主又说:“你一度成为我的福音。而今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不被接纳的福音,都会变成诅咒。我对生活没有更多的要求。而你正迫使我盯着从未见过的财富和前景。现在,我知道了这些财富和前景,也知道了我完全有可能拥有它们。可是我的感觉却比以前糟糕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拥有这一切,却不愿拥有它们。”

幸亏当初我没对那卖爆米花的说什么,男孩心想。

两个人又抽了一阵子水烟。太阳渐渐落山。他们交谈时用的是阿拉伯语,男孩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因为他会讲阿拉伯语了。有一段时间,他曾经以为羊群能够教会他一切,但是,羊群不会教他阿拉伯语。

世上一定还有其他一些东西是羊群教不了的,因为它们只是一味地寻找食物和水源。男孩心里这样想着,望着沉默的水晶店老板。我认为并不是羊群在教,而是我在学,他又想。

“马克图布。”店老板终于开口说道。

“什么意思?”

“你必须生来就是阿拉伯人才能弄懂它的意思。”店老板回答说,“大意是:命中注定。”

他一边熄灭水烟袋里的炭火,一边告诉男孩,可以用水晶杯卖茶水。生活的河流是无法阻挡的。

人们爬上斜坡,往往会感到疲惫,而坡顶上有一家出售漂亮水晶制品的商店备有清凉的薄荷茶。人们走进去喝茶,茶水都盛在漂亮的水晶杯子里。

我妻子从来没想到过这样做,有人突然想到,当即买了几只水晶杯,因为当晚将有客人造访他家,宾客们一定会对这些绮丽的水晶杯惊诧不已。另一个人打包票说,用水晶杯喝茶永远都是最可口的,因为水晶杯能更好地留住茶香。第三个人又说,使用水晶杯来喝茶是东方的传统,因为水晶具有魔力。

没过多久,消息就传开了,很多人爬到斜坡顶上来,想见识一下这家在如此古老的行业里独出心裁的商店。

又有一些用水晶杯卖茶水的商店开张,不过由于不在斜坡顶部,生意十分冷清。

不久之后,水晶店老板又雇用了两名店员。他在采购水晶制品的同时,购进大量的茶叶,供那些追求时尚的男女来店里消费。

六个月就这样过去了。

圣地亚哥在日出前醒来。从他第一次踏上非洲大陆算起,已经过去了十一个月零九天。

男孩穿上白亚麻布的阿拉伯服装,这是他特意为这一天准备的。他在头上包了块头巾,用骆驼皮做的头箍固定住,穿上一双新凉鞋,悄悄地走下楼梯。

城市仍在沉睡中。他做了一份芝麻三明治,喝了杯用水晶杯盛着的热茶,随后便坐在门槛上,一个人吸起水烟来。

他默默地吸着,什么都不想,只是倾听着那持续不断的风声。那风带来了沙漠的气息。抽完烟之后,他把手伸进衣服的一个口袋里,然后端详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来的东西。

那是厚厚的一沓钱,足够用来买上一百二十只羊、一张回家的船票和一张贸易许可证。有了许可证,他就能往来于西班牙和摩洛哥做生意。

他耐心地等到店主醒来,开门营业。两个人又一起喝了点茶。

“今天我就走了。”男孩说,“我有了买羊的钱,您也有了去麦加的钱。”

店主没吭声。

“请您祝福我。”男孩又说,“您曾经帮助过我。”

老板仍旧一言不发,默默地沏着茶。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来,面对男孩。

“我为你感到骄傲。”他说,“你为我的水晶店带来了生机。但是你知道,我不会去麦加,就像你知道自己不会回去买羊一样。”

“这是谁告诉您的?”男孩惊讶地问。

“马克图布。”水晶店老板淡然地说。

他祝福了男孩。

圣地亚哥回到房间里,把自己的全部东西集中在一起。那是三个装得满满的包。正要离开时,他发现以前放羊时用的旧褡裢躺在房间的一个角落,皱成一团。他几乎记不得它了。里面还装着那本书和他的外套。他一边往外取外套,一边想着要把外套送给街上的某个男孩。就在这时,那两块宝石滚落在地。是乌凌和图明。

男孩想起了撒冷王,并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到他了。为了不至于垂头丧气地回西班牙,这一年来他不停地干活,一门心思想着挣钱。

“永远不要放弃你的梦想。”撒冷王这样说过,“要遵循预兆行事。”男孩从地上捡起乌凌和图明,再次产生了那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撒冷王就在近旁。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预兆表明,现在是离开的时候了。

我会重新成为原来那样的人,男孩想,只是羊群并没有教我阿拉伯语。

但是,羊群却教过他一件更重要的事,即世上有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在使水晶店兴旺发达的那段时间里,男孩曾经运用过它。这是一种热情的语言,表达着爱和毅力。用这种语言可以寻求所期望或坚信的东西。丹吉尔已经不再是个陌生的城市,男孩觉得他已经征服了这个地方。用同样的方式,他也能征服世界。

“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老迈的撒冷王这样说过。

但是,撒冷王却没说过有人会骗取钱财,没说过大沙漠浩瀚无垠,没说过会有知道自己的梦想却不愿去实现的人。撒冷王也没说过金字塔只不过是一个大石头堆,而且谁都可以在自家后院里造一个。还有一件事他也忘记说了:当手上的钱足够买下比原来还要多的羊群时,就应该买下它们。

男孩拿起褡裢,把它同其他包放在一起。他走下楼梯,老板正在接待一对外国夫妇。同时还有两位顾客一边在店里转悠,一边端着水晶杯喝茶。早晨能有这些顾客就相当不错了。男孩头一次发现,老板的头发非常像撒冷王的头发。他想起了甜食商贩的微笑,那是他来到丹吉尔的第一天,当时他正走投无路,没有食物充饥。那微笑也使他想起撒冷王。

撒冷王似乎曾经从这里经过并留下了记号,男孩想道,他们这辈子从来就没见到过那位老迈的王。但不管怎样,他说过,他总会出现在为天命而奋斗的人面前。

男孩没有跟水晶店老板告别就走了。他不想别人看到自己流泪。然而,他将怀念这段时光,怀念学到的所有美好东西。他的自信心更强了,有一种征服世界的冲动。

但是,我正要奔赴我熟悉的田野,重新去放牧羊群。他不再为自己的决定感到高兴。他为实现梦想整整干了一年,而这个梦想正一分一秒地失去其重要意义。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梦想。

说不定像水晶店老板那样更好:永远不去麦加,依靠对麦加的憧憬而活。但是他手中攥着乌凌和图明,这两块宝石带给他撒冷王的意志和力量。由于机缘巧合,亦或是某种预兆,男孩这样想着,来到了第一天到这个城市时光顾过的那间酒吧。那个骗子已经不在了,酒吧老板给他端来一杯茶。

我随时都可以重新成为牧羊人,男孩心想。我已经学会了照顾羊群,永远不会忘记它们的脾性。不过,那样的话我也许没有机会去埃及金字塔了。老人有一面纯金胸牌,并且知道我的经历。他是一位真正的王,一位智慧的王。

此处距离安达卢西亚平原仅仅两个小时的船程,但是在他与金字塔之间却横亘着一大片沙漠。但此种境况也让男孩意识到:他距离自己的宝藏近了两个小时的路程。尽管他几乎用了整整一年,才走完这两个小时的路程。

我知道为什么想回去牧羊。我已经熟悉了羊群,它们不会让我费很大力气,并且能讨我喜欢。我不知道沙漠能不能让我喜欢,但是沙漠里却埋藏着我的财宝。如果找不到那些财宝,我随时可以返回家园。但是生活突然给了我足够的金钱,而且又有足够的时间,为什么不去寻宝呢?

那一刻,男孩感到无比快乐。他随时可以重新去当牧羊人,随时可以回水晶店。也许世界上还有很多埋藏的宝藏,但是他曾经重复做过同一个梦,并遇见过一位王。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经历的事。

男孩兴冲冲地走出酒吧。他想起了水晶店老板的一位供应商,那商人是通过商队,穿越沙漠为他带来水晶制品的。男孩手中攥着乌凌和图明,由于这两块宝石,他正重新踏上寻宝之路。

“我总是在那些为实现天命而奋斗的人身边。”撒冷王说过。

他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那家货栈,他想知道金字塔是否真的非常遥远。

英国人坐在一座充斥着灰尘、汗臭和牲口气味的房子里。这样的房子根本称不上是货栈,充其量只是个牲口棚。想不到我这辈子竟沦落到这种地方,他边翻阅着一本化学杂志,边在心中这样想道,十年寒窗竟把我引进了一个牲口棚。

但是他必须继续走下去,必须相信预兆。他将全部生命、所有研究都投入到寻找宇宙唯一的语言中去了。他先是对世界语产生了兴趣,然后是宗教,最后是炼金术。他会讲世界语,对各种宗教了如指掌,但还没有成为炼金术士。他已经解读了一些关键的东西,这是事实。但是,他的研究遇到了瓶颈,无法再向前推进。他曾试图与某个炼

金术士取得联系,结果白费力气。炼金术士都是些古里古怪的人,他们总考虑自己,向来都拒绝帮助别人。谁知道怎么回事,他们也许并未发现炼金术的秘密,即点金石,所以才三缄其口。

为寻找点金石,英国人已经白白耗费了父亲留给他的部分家产。他曾经是世界上最好的图书馆的常客,购买了有关炼金术的所有最重要和最罕见的著作。在其中一部著作中他发现,很多年以前,有一位著名的阿拉伯炼金术士访问过欧洲。据说他当时已经两百多岁了,声称已经发现了点金石和长生不老液。英国人被这个故事打动了。不过,要不是他的一位朋友从沙漠考古回来对他说了一番话,这个故事充其量只是个传说而已。他的朋友告诉他,有一位阿拉伯人具有特异功能。

“那人住在法尤姆(法尤姆:埃及西部沙漠中的洼地,位于开罗西南。)绿洲。”他的朋友说,“人们都说他有两百岁了,还说他能把任何金属变成黄金。”

英国人兴奋得难以自持。他立即取消了所有的日程安排,把所有最重要的书籍找出来,然后直奔非洲。此刻,他

正坐在这个牲口棚一样的货栈里。外面有一支庞大的商队正在为穿越撒哈拉沙漠作准备。商队将路过法尤姆绿洲。

我必须去找那个该死的炼金术士,英国人心想。牲口散发出的气味也变得稍稍可以忍受了。

一个阿拉伯男孩背着旅行包走进货栈,跟英国人打了个招呼。

“您要去哪儿?”阿拉伯男孩问。

“去沙漠。”英国人回答,然后又埋头看书。这会儿他不愿与人交谈。他需要把十年来学到的东西重温一遍,因为炼金术士一定会对他进行某种考核。

阿拉伯男孩也掏出一本书读起来。那是一本西班牙语的书。这倒不错,英国人想。他的西班牙语比阿拉伯语讲得好得多,如果这男孩也去法尤姆,没什么要紧事可忙的时候,就可以跟他聊天了。

真有意思,当圣地亚哥正要重新阅读书上开头部分的葬礼场面时,忽然想,差不多两年前我就开始读它了,还没读完这几页呢。尽管不再有什么撒冷王来打断他的阅读,可他还是无法集中精力。他对自己作出的决定仍抱有怀疑。但是,他意识到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一旦作出决定,实际上便坠入了一股巨大的洪流之中,这洪流会把人带到一个你作决定时从来没想到的地方去。

当我决定去寻找宝藏的时候,绝没想到会在一家水晶店打工。为了证实自己的论断,男孩想,同样,加入商队可以说是我作出的一个决定,但商队奔向何方则永远是个谜。

在他面前有一个欧洲人,也在读一本书。那欧洲人很令人讨厌,男孩进来的时候,欧洲人曾轻蔑地瞥了他一眼。他们原本可以成为好朋友,但欧洲人的态度让交谈无法继续。

男孩合上了书。他不想做任何使别人觉得他与那欧洲人相似的事。他从兜里掏出乌凌和图明,独自把玩起两块宝石来。

那英国人惊叫起来:“一块乌凌和一块图明!”

男孩飞快地将两块宝石装进口袋里。“这是非卖品。”他说。

“它们没那么值钱。”英国人说,“只不过是大块石英晶体而已。世界上有无数大块石英晶体,不过,懂行的人都知道这是乌凌和图明。我没想到这种地方还有乌凌和图明。”

“这是一位王赠送的礼物。”男孩说。

英国人没说话。随后,他把手伸进口袋里,令人惊讶的是,他掏出了两块一模一样的宝石。

“你刚才提到一位王?”他说。

“而您并不相信王会和牧羊人对话。”男孩说道,这次是他想结束谈话。

“恰恰相反。正是牧羊人最先认识王,世上其余的人则拒绝认识他。因此,王很有可能会跟牧羊人交谈。”

由于担心男孩听不懂他说的话,英国人又补充说:“这是《圣经》里说的。是教会了我加工乌凌和图明的那本书里说的。这种宝石是上帝允许用于占卜的唯一物品。祭司们都把它们镶嵌在一块纯金的胸牌上。”

男孩很庆幸自己来到这个货栈。

“也许这是一个预兆。”英国人故作深沉地说。

“谁跟您谈到过预兆?”男孩的兴趣越来越浓。

“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预兆。”英国人道,说着便合上了正在阅读的那本书。“宇宙中有一种人人都能懂的语言,但是这种语言已经被遗忘了。我正在寻找它,还有其他的东西,所以才来到这里。我必须找到一个了解这种语言的人,一位炼金术士。”

他们的谈话被货栈老板打断了。

“你们二位运气真好。今天下午就有一支商队出发去法尤姆。”胖胖的阿拉伯人说道。

“可我要去的是埃及。”男孩说。

“法尤姆就在埃及。”货栈老板说,“连这都不知道,你算什么阿拉伯人?”

男孩说自己是西班牙人。英国人很满意:虽然男孩穿得像个阿拉伯人,但至少来自欧洲。

“他把‘预兆’都称作‘运气’。”英国人待那胖胖的阿拉伯人走出去之后,说道,“如果有能力,我将撰写一部恢弘的百科全书,专门论述‘运气’与‘巧合’这两个词。宇宙的语言就是用这两个词书写的。”

接着他又对男孩说,碰到手里拿着乌凌和图明的人并不是“巧合”。他问男孩是不是也在寻找那个炼金术士。

“我在找一批财宝。”男孩说完,立刻就后悔了。

不过英国人似乎并未特别在意他的话。

“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也在寻宝。”他说。

当货栈老板招呼他们出去时,男孩说了一句:“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炼金术。”

“我是这支商队的头领。”一个黑眼睛、蓄长髯的男人说道,“对商队中的每个人,我都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沙漠是个任性的女人,有时候会让男人发疯。”

商队差不多有两百人,以及四百牲口,有骆驼、马匹、毛驴、家禽。英国人则带了好几个箱子,里面装满了书。商队中有妇女、儿童,还有一些腰挎宝剑、肩扛长枪的男人。货栈一带到处是嘈杂的人声,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听明白他的意思,头领不得不把他的话重复了几遍。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各自心中都有不同的神明。但是,我唯一信奉的神就是安拉。我向安拉发誓,将竭尽全力,求得圆满,再一次征服沙漠。现在,我要你们每个人都向各自心灵深处信奉的神明发誓,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服从我。在沙漠中,不服从就意味着死亡。”

人群里响起一片窃窃私语声。大家都在低声向自己的神发誓。男孩向耶稣基督发了誓。英国人则默不作声。窃窃私语的时间比普通的发誓要长,因为人们也在祈求上天保佑。

一声长长的号音后,人们纷纷跨上各自的坐骑。男孩和英国人也已买好了骆驼,他们有些费力地爬到骆驼背上。男孩为英国人的骆驼感到难过,它还得驮着几箱沉甸甸的书呢。

“根本不存在什么巧合。”英国人说,试图将他们在货栈里开始的那场谈话继续下去,“是一个朋友把我带到了这里,因为他认识一个阿拉伯人,据说……”

然而,商队启程,已经无法听清英国人说的话了。不过,男孩很清楚英国人想说什么,他想说的是将一件事与另一件事联系在一起的神秘纽带。就是这神秘的纽带,使男孩成了牧羊人,让他重复做同一个梦,并到达了非洲附近的一座城市,接着让他在那个城市的广场上遇见撒冷,后来他的钱被偷,这使他结识了一位水晶店的老板,而后……

一个人越是接近梦想,天命就越成为他生存下去的真正理由,男孩心想。

商队开始朝着西方行进。他们上午赶路,中午日头最毒的时候便停下来,傍晚时分再重新上路。男孩很少跟英国人聊天,而那英国人把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读书上了。

男孩默默地观察着人群和牲口在沙漠里行进。现在,一切都与出发的那一天大相径庭了。那天人声鼎沸,一片混乱,孩子们的哭闹声,牲口的嘶叫声,领队和商人们的吆喝声,全都交织在一起。然而,在沙漠里,只有无休无止的风声,牲口的踏蹄声和永远的寂静,就连领队之间也很少交谈。

“这沙漠我已经走过许多次了。”一天晚上,有个赶驼人说道,“不过这片沙漠太大了,地平线遥不可及,令人感到自己太渺小,根本不想说话。”

虽然男孩此前从未踏进过沙漠,但他明白赶驼人话里的含义。每当观看泱泱大海或熊熊烈焰的时候,他能一连几个小时保持沉默,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完全沉浸在自然的浩瀚和威力之中。

我从羊群身上学到了东西,从水晶身上学到了东西,他心想。我也能从沙漠身上学到东西。我觉得沙漠更沧桑,更智慧。

风刮个不停。男孩想起了他坐在塔里法一座城堡上的那一天,当时刮的就是这种风。要是不来非洲,也许此刻,他仍在安达卢西亚田野上,轻轻抚摸那些寻找食物和水源的羊群呢。

它们已经不是我的羊了,男孩心说,并没觉得有什么可眷恋的。它们大概已经习惯了一个新的牧羊人,早把我忘了。这样很好。谁像羊群那样习惯了云游四方,谁就明白出游是必不可少的。

后来,他又想起了那个商人的女儿,并确信她已经结婚。说不定是跟一个卖爆米花的小贩,或者跟一个也会读书识字和讲神奇故事的牧羊人。毕竟,他不可能是唯一具有这类本事的牧羊人。男孩开始为自己的一种预感而惊讶不已:也许他也在学习宇宙语言的历史,宇宙语言能知道每个人的过去与未来。

照他母亲习惯的说法,这就是“预感”。男孩明白了,预感就是灵魂飞快地投入生命的洪流当中,世上所有人的经历都在这洪流中联系在一起。我们因此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因为一切均已命中注定。

“马克图布。”男孩说,想起了水晶店老板。

沙漠里,有的地方黄沙遍野,有的地方乱石嶙峋。如果面前有一块石头,商队绕过去就可以了;如果遇到的是陡峭的山岩,那就得兜上一个大圈子。如果骆驼感觉沙粒过于细腻,它们就找沙子比较密实的地方通过。有时,地面上覆盖着一层盐,那地方从前应该是一个湖泊。于是,牲口都不肯往前走。赶驼人便跳下地,把货物背在身上,等通过那段难走的路之后,再把货物放回牲口背上。如果某个领队病了或是死了,他们就通过抓阄选出一个新领队。

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无论绕行多少弯路,商队永远只朝着一个方向行进。克服所有障碍,循着那颗指示着绿洲方位的星斗前进。清晨,当人们望见那颗星星在天空中闪烁的时候,心中明白,它指示的地方,有女人、水源、椰枣树和棕榈。只有英国人不在意这一切,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埋头读书。

男孩也有一本书,旅途中的头几天,他曾经想过读一读那本书,但是他发现,观察商队和倾听风声比读书有意思多了。因此,当他对骆驼更加熟悉并迷上这种动物之后,便把书扔掉了。书是不必要的负担,尽管男孩曾养成了一种近乎迷信的观点:以书为友,开卷有益。

男孩最终同那个一直走在他旁边的赶驼人成了朋友。他习惯了夜晚跟大家围坐在篝火旁,把自己当牧羊人时的种种奇遇讲给那赶驼人听。

有一天,聊天的时候,赶驼人也讲起了他的生活经历。

“我原先住在离开罗很近的一个地方。”他讲道,“当时我有孩子,有菜园,过着似乎一辈子也不会变化的生活。有一年收成很好,我们全家人都去了麦加,完成了我今生唯一未尽的义务,我可以死而无憾了,这使我感到高兴。

“有一天,忽然天摇地动,尼罗河河水暴涨,漫出河床。我原以为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最终落在了我的头上。我的邻居们担心洪水夺去他们的橄榄树,我妻子生怕大水卷走我们的孩子,我则惧怕看到我打拼来的一切毁于一旦。

“但是毫无办法。土地无法耕种了,我只好另谋生路。如今我成了赶驼人。不过从此我理解了安拉的那句话:谁也不必担心未知的事情,因为谁都能得到他期望和需要的一切。

“我们担心失去的,只是那些我们现在拥有的东西:我们的生命,或我们的作物。但是,当我们明白了生命的历程与世界的历程都是由同一只手写就的时候,这种担心就会消失。”

有时候,会在夜间与别的商队相遇。总有一支商队有另一支商队所需的物资,就仿佛一切真的是由同一只手写就。赶驼人相互交换关于风暴的信息,并围坐在篝火旁,讲述沙漠里的故事。

还有的时候,会遇见一些戴风帽的神秘人物。他们是为商队探路的贝都因人,给商队提供有关劫匪和野蛮人部落的消息。这些人一袭黑衣,只露出一双眼睛,悄无声息地赶来,悄无声息地离去。

有一天晚上,那赶驼人来到圣地亚哥和英国人围坐着的篝火旁。

“听说部落之间打起仗来了。”

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虽然谁都没说一句话,男孩却发现空气中弥漫着恐惧的气息。他再次觉察到了那种语言,即宇宙的语言。

过了一会儿,英国人问是不是有危险。

“一旦进入沙漠,就不能走回头路。”赶驼人说,“既然不能回头,我们就只应该关心今后以什么方式行进最好。其余的事,包括危险不危险,就都交给安拉来管了。”

他用那句神秘的话总结说:“马克图布。”

“您得多注意观察商队。”赶驼人离开以后,男孩对英国人说,“虽然商队绕了许多圈子,却始终奔向同一个方向。”

“而你应该多读一些关于世界的书籍。”英国人说,“读书和观察商队具有同样的作用。”

这支由人群和牲口组成的庞大队伍开始加快行进的速度。现在,大家不仅白天全沉默不语,就连夜晚也变得悄无声息了,而过去他们习惯于晚间聚在篝火旁聊天。有一天,商队头领决定连篝火也不点了,以免引起外人对商队的注意。

赶路的人便将牲口围成一个圈,所有的人都挤在里边睡觉,试图以此抵御夜间的寒冷。头领还在商队周围安排了持枪的哨兵。

有一天夜里,英国人睡不着觉。他叫醒了男孩,两个人开始沿着宿营地周围的沙丘散步。那是一个月圆之夜,男孩把自己的全部经历都讲给英国人听。

英国人被水晶店的故事吸引,尤其听说男孩在店里工作后,水晶店生意蒸蒸日上,更是非常着迷。

“这就是推动一切事物发展的基础。”英国人说道,“在炼金术中被称作‘世界之魂’。当你一心一意希望得到某种东西时,就离世界之魂更近了。它永远是一种积极的力量。”

他还说,这不是人类独有的天赋:地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有灵魂,无论是矿物、植物、动物,还是一个简单的念头,无一例外。

“地球上所有的事物永远都在变化,因为地球是有生命的,并且有灵魂。我们是这一灵魂的组成部分,可我们却很难察知它一直在帮助我们。不过你应该明白,在水晶店里,就连那些水晶杯都在为你的成功加油。”

男孩望着月亮和白沙,半晌没有说话。

“我看到了商队穿越沙漠向前行进。”男孩终于开口道,“商队和沙漠讲同一种语言,所以沙漠允许商队通过。沙漠将检验商队走出的每一步,以便看看商队是否与它完全协调一致。如果协调一致,商队必将到达绿洲。如果我们当中的某个人勇气十足地来到这里,却不懂得这种语言,那么,他第一天就会死去。”

他们一起仰望着月亮。

“这就是预兆的魔力。”男孩又说,“我目睹了领队们怎样阅读沙漠中的预兆,目睹了商队的灵魂怎样同沙漠的灵魂对话。”

过了一会儿,英国人开口了。

“我得多注意观察商队。”他说。

“我得多读读你那些书。”男孩说。

那些书很奇特,讲的都是关于汞、盐、龙和王者什么的,男孩根本看不懂。尽管如此,他发现,似乎所有书里都在重复着一种观念:万物皆为一物的表现。

在其中一本书里,男孩读到有关炼金术最重要的文字,只有寥寥几行,据说写在一块普通的翡翠板上。

“那就是翡翠板。”英国人说,能教给男孩一些东西令他感到骄傲。

“那还要这么多书干吗?”

“为了理解那几行文字。”英国人说,但对于自己的回答并不十分有把握。

有一本书是男孩最感兴趣的,讲的是著名炼金术士们的故事。他们一辈子都在实验室里提炼金属。他们相信,一种金属经过成年累月的冶炼,最后就会摆脱自身固有的全部特性,只剩下世界之魂。这唯一剩下的东西,可以使炼金术士理解世上的一切,因为它是万物用以相互沟通的方式。炼金术士把这种东西称作元精,它由液体和固体构成。

“难道通过观察人类和所有的预兆,还不足以发现万物精华吗?”男孩问道。

“你有一种把一切东西都简单化的癖好。”英国人有些恼火地回答,“炼金术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严格地按照师父所教的方法进行。”

男孩在书中看到,元精的液体部分叫作长生不老液,除了能防止炼金术士衰老,还能医治百病;固体部分则叫点金石。

“并非轻而易举就能发现点金石。”英国人说,“炼金术士们在实验室里守候多年,观察冶炼金属的火焰,观察久了,渐渐就把世上所有的虚荣尽皆弃之脑后。于是,有一天,他们发现提炼金属的结果却是净化了他们自身。”

男孩想起了水晶店的老板。老板曾说过,擦拭水晶是件好事,可以使他们摆脱不好的念头。男孩越来越坚信,在日常生活中就能把炼金术学到手。

“另外,点金石有一种迷人的特性。一小片点金石的碎片就能把大量的金属点化成黄金。”英国人说道。

听到这番话,男孩对炼金术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他想,只要耐心一点,就能把一切都变成金子。他读到了几位获得成功的炼金术士的传记,比如埃尔维修斯、艾利亚斯、弗尔坎内里、热贝尔等。他们的经历令人着迷: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天命。他们云游四方,遇见智者,向怀疑者展示奇迹,获取了点金石和长生不老液。

但是,当男孩想掌握获取元精的方法时,却完全晕头转向了。书中只有一些图案,用密码写的说明,以及晦涩难懂的文章。

“他们为什么把事情搞得这么难懂?”一天晚上,男孩问英国人。他发现,英国人有点不耐烦,想要回自己的书。

“为的是只让那些有责任心的人读懂它们。”他说,“你想想看,如果所有人都能把铅块变成金子,那么金子很快就会一文不值了。只有那些坚持不懈的人,只有那些不断钻研的人,才能够获取元精。我正是为此才来到这沙漠之中的。我要寻找一位炼金术士,请他帮助我解读那些密码。”

“这些书是什么时候写成的?”男孩问道。

“好多个世纪以前了。”

“那时候还没有印刷术呢。”男孩争辩说,“不可能所

有的人都了解炼金术。这种语言为什么这么奇怪,而且满篇充斥着插图呢?”

英国人没有回答男孩的问题,只说几天来他一直注意观察商队,却根本没发现什么新东西,唯一让他挂心的事,就是有关打仗的议论越来越多。

有一天,男孩把书还给了英国人。

“怎么样,你学到很多东西吧?”英国人充满期待地问。他需要跟别人聊聊天,以便忘掉对战争的恐惧。

“我知道了世界有灵魂,谁理解了这个灵魂,谁就能理解万物的语言。我知道许多炼金术士实现了他们的天命,并最终发现了世界之魂、点金石和长生不老液。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这些事情都非常简单,简单得可以写在一块翡翠板上。”

英国人大失所望。经年累月的研究、神奇的象征符号、晦涩难懂的文字、实验室里的种种设备,这一切都未能打动男孩。他的灵魂一定是太简单了,理解不了这一切,英国人想。

他拿过自己的书,放进挂在骆驼背上的箱子里。

“你还是去看商队吧。”英国人道,“商队没教会我任何东西。”

男孩重新观察着静静的沙漠和牲口扬起的飞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式,他在心中反复对自己说。他的方式不属于我,我的方式也不属于他。但是我们俩都在追寻各自的天命,为此我尊重他。

商队开始日夜兼程。戴风帽的报信人频繁地出现。已经同男孩成为朋友的那个赶驼人解释说,部族之间的战争已经开始了。他们只有运气极佳才能抵达绿洲。

牲口全都疲惫不堪,人们也变得越来越沉默。一到夜间,寂静变得更加可怕。一声驼鸣,要在过去,是最普通不过的事情,如今却令所有人胆战心惊,因为那很可能是有入侵者来袭的信号。

但是,那位赶驼人似乎对战争的危险并不十分在意。

在一个既没有篝火也没有月亮的夜晚,赶驼人边吃椰枣边对男孩说:“我现在活着。当我吃东西时,就只管吃;当我走路时,就只管走。如果必须去打仗,今天死还是明天死对我都一样。

“因为我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能永远停留在现在,那你将是最幸福的人。你会发现沙漠里有生命,发现天空中有星星,发现士兵们打仗是因为战争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生活就是一个节日,是一场盛大的庆典。因为生活永远是,也仅仅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刻。”

这之后第三天夜里,男孩入睡前,抬头看了看那颗他们在夜间用来辨别方位的星星。他觉得地平线比以前降低了一点,因为沙漠上空此刻有数百颗星星。

“那就是绿洲了。”赶驼人说。

“我们为什么不马上赶到那里去?”

“因为我们需要睡觉。”

男孩睁开了双眼,太阳在地平线上喷薄欲出。在他面前,昨夜群星闪烁的地方,有一排看不到尽头的椰枣树铺展开去,将面前的沙漠覆盖了。

“我们成功了。”英国人说。他也是刚刚醒来。

但是,男孩却默默无语。他已经学会了像沙漠那样保持沉默,只是兴奋地望着面前的椰枣树林。他还必须走很多的路才能到达金字塔。有朝一日,这个清晨将成为一个回忆,仅此而已。但是现在,清晨是正在经历的这一刻,是那赶驼人所说的节日。他想带着过去的教训和未来的梦想去体验这个时刻。有一天,那成千上万棵椰枣树覆盖沙漠的景象将会成为回忆。不过,现在这会儿,椰枣树对他来说却意味着阴凉、水源和躲避战火的地方。就如同骆驼的一声嘶鸣可能意味着危险一样,一排椰枣树也可以标志着一个奇迹。

世界会讲许多种语言,男孩想。

日月如梭,商队也穿行如梭,当看到数百人的商队连同牲口来到绿洲的时候,炼金术士不禁想。绿洲里的人跟在刚刚到达的人群后面大呼小叫,扬起的尘土遮蔽了太阳,孩子们见到陌生人,兴奋得又蹦又跳。炼金术士看到部落头领们朝商队首领走过去,双方交谈了很长时间。

但是,炼金术士对这一切不感兴趣。人们来了又去,他见得多了,而绿洲和沙漠却依然如故。他见过国王和乞丐踏上那些沙丘,沙丘随风不断改变形状,但沙子却依旧是他从小就熟悉的沙子。尽管如此,看到脚踏黄沙,头顶蓝天,长途跋涉的旅行者们见到绿色椰枣树时的狂喜,炼金术士内心深处仍不由自主地为他们感到高兴。也许真主创造沙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见到椰枣树的时候能开心地笑,他想。

接着,他决定考虑一下更为实际的事情。他明白,他必须把自己知道的部分秘密传授给那支商队里的一个人,预兆已经向他揭示了这一点。目前他还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是只要见到那人,他这双经验丰富的眼睛就能辨认出来。但愿那人也像他前一个弟子那么有能力。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事情必须要口耳相传,他想。这不完全是因为它们是秘密,真主向来是慷慨地向世人披露秘密的。

对这种现象他只有一种解释:这些事情必须以这种方式传授,因为它们是由纯粹的生命体构成的,而这类生命体用图画和文字很难捕捉得到。

人们由于迷恋图画和文字,忘记了宇宙的语言。

新来的人很快就被带到了绿洲各部落头领面前。男孩简直无法相信他看到的景象:绿洲根本不像他在一本故事书上读到的那样,只有几棵棕榈树围着一眼水井,而是比好几个西班牙村庄加在一起还要大得多。这里有三百口水井,五万株椰枣树,其间散布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帐篷。

“很像《一千零一夜》里的情景。”英国人说。他正迫不及待地要找到那位炼金术士。

他们很快便被一群孩子包围了,孩子们好奇地看着牲口和陌生人。男人们想知道商队是否遇上了战乱,女人们则争着购买商人们带来的布匹和宝石。沙漠的寂静完全被打破。人们不停地说啊,笑啊,喊啊,仿佛刚刚走出一个幽灵世界,重新回到人间,那么幸福和快乐。

那位前一天晚上还小心谨慎的赶驼人对男孩解释说,沙漠中的绿洲向来被视为中立地区,因为绿洲的大部分居民是妇女和儿童。战争的双方都有绿洲,士兵在沙漠中打仗,留下绿洲作为避难所。

商队首领颇费了一番气力才把所有人召集在一起,随后便开始发布指令。他们将在绿洲驻扎下来,直到部落间的战争结束。由于是客人,所以要与绿洲的居民分享帐篷,居民们将把最好的位置留给他们。这是沙漠里的好客原则。接下来头领要求所有人,包括他的贴身卫士,都把武器交给各部落头领指定的人。

“这是战争的规则。”商队首领解释道。因为有规定,所有的绿洲都不可以接纳军队或士兵。

令男孩意想不到的是,英国人竟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镀铬的左轮手枪,交给了前来收缴武器的人。

“你带左轮手枪干吗?”男孩问。

“为了学会信任别人。”英国人回答。现在他很高兴,因为终于来到了他的目的地。

不过,男孩想到的是那笔财宝。离自己的梦想越近,事情就变得越困难。撒冷王口中所谓“新手的运气”不再起作用。男孩明白,现在需要的,是毅力和勇气。这对一个追寻天命的人是一种考验。因此,他不能莽撞行事,不能失去耐心。假如做不到这一点,最后他将看不到上帝在他前进道路上布下的预兆。

上帝在我前进道路上布下预兆,男孩想,并对自己的想法感到吃惊。在这之前,他一直把预兆视作凡间的事情,就好像吃饭或睡觉之类的事情,或者就好像谈情说爱、谋求职位,他从未想过,这是上帝给他指点迷津的方式。

不要失去耐心,男孩想,就像赶驼人所说,该吃饭时吃饭,该走路时走路。

到达绿洲的第一天,由于疲劳,很多人很快睡着了,英国人也睡了。男孩离英国人住的地方很远,和五个年龄与他相仿的小伙子睡在一个帐篷里。那五个小伙子都是沙漠里的人,很想听听大城市的故事。

男孩谈起了他此前的生活,正讲到在水晶店的经历时,英国人走进了他们的帐篷。

“我找了你整整一个上午。”英国人一边说,一边把男孩拉出帐篷,“我需要你帮我找那个炼金术士的住处。”

一开始,他们想凭自己的力量去找。炼金术士的生活方式应该与绿洲里的其他居民不同。在他的帐篷里,很可能会有一只熊熊燃烧的火炉。他们走了很多地方,到最后不得不承认,绿洲比他们想象中要大得多,足以支好几百顶帐篷。

“我们差不多浪费了一整天。”英国人说着,同男孩在一口水井旁坐下。

“也许,最好的办法是找人打听一下。”男孩说。

英国人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来绿洲的目的,所以犹豫了半天,不过,最后他还是同意了。他让男孩去打听,因为男孩的阿拉伯语讲得比他好。于是,圣地亚哥便向一个正在井边用羊皮水囊取水的妇女打听。

“下午好,太太。您能告诉我绿洲里的那位炼金术士住在哪儿吗?”男孩问。

那女人声称自己从未听说过什么炼金术士,说完拔腿就走。临走之前,她告诫男孩不要与穿黑衣的女人说话,因为她们都是已婚女人。他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

英国人大失所望,生怕他这趟旅行一无所获。男孩也很难过,毕竟他这位同伴也在追寻自己的天命。撒冷王说过,当一个人在追寻自己的天命时,整个宇宙都会合力助他实现愿望。老国王的话不会有错。

“我以前从来没听人谈起过炼金术士。”男孩说,“否则的话,我早就帮你了。”

英国人的眼睛一亮。“这就对了!也许这里没有人知道炼金术士!你去打听一下此处有没有一个能治百病的人。”

又有几个身着黑衣的女人来到井边打水,不管英国人怎么催促,男孩就是不同她们搭话,直到有个男人来到跟前。

“您认识能治百病的人吗?”

“安拉能治百病。”男人回答。看得出来,在外国人面前他有些惊慌。“你们在寻找巫师?”

他念了几句《古兰经》经文,之后便离开了。

不一会儿,一个老人走了过来,手里拎着一只小水桶。男孩问他是否认识能治百病的人。

“你们为什么要找这种人呢?”阿拉伯人用提问代替了回答。

“因为我的朋友为了找他已经奔波了好几个月。”男孩回答。

“如果绿洲里有这么个人,那么他一定有权势。”老人思忖了片刻之后说道,“就连部落的首领们想见到他都很难,除非他自己决定出面。等战争结束后你们就随商队走吧,不要企图深入绿洲的生活。”说完,他扬长而去。

英国人欣喜若狂。他们找到线索了。

之后,走来一位没穿黑衣的少女,肩扛一只陶罐,头戴一方纱巾,脸露在外面。男孩走上前去,向她打听炼金术士的事。

此时,时间仿佛在刹那间停止,世界之魂蓦然出现在圣地亚哥面前。当男孩看见少女那双黑色的眼睛,看见她似笑非笑的面容,似启非启的双唇,他明白了世上最重要和最智慧的表达方式,也就是人类都能理解的语言。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它比沙漠和人还要长久,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男女四目相对—就像此刻在这眼水井旁边一样,爱情就会以同样的力量爆发出来。少女的嘴角终于浮现出一丝微笑,这是一个预兆,是男孩今生今世在冥冥中苦苦期待的一个预兆,是男孩在羊群、书籍、水晶器皿以及沙漠的寂静中苦苦寻觅的一个预兆。

这是世界上最纯正的表达方式,无需解释,就像地球在无限的太空中不停地运行无需任何解释。那一刻,男孩唯一明白的是,他正站在他生命中的女人面前,什么话都不需要说,她肯定也明白这一点。别的事情不好说,但在这件事上,男孩坚信不疑,尽管他的父母以及先辈都说过,必须在恋爱、订婚、相互了解和有了钱之后才可以结婚。说这话的人大概从来不了解宇宙的语言,因为如果掌握了这种语言,很容易就能理解,世上总有人在等待着另外一个人,无论是在大沙漠还是在大城市。当这两个人最终相遇,四目相对的时候,过去的一切和将来的一切全都变得无足轻重了,只有眼前的这一刻最重要。还有那不可思议的事实:朗朗乾坤下的一切,都是由同一只手写就。那是一只唤醒爱情的手,一只为那些在天底下工作、休息、寻找宝藏的人们造就相同灵魂的手。假如没有这一切,人类的所有梦想都将失去意义。

“马克图布。”男孩心中默念。

英国人站起来,推了推男孩。“说话呀,问她呀!”

男孩走到少女跟前。她又微笑了一下,男孩也微微一笑。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叫法蒂玛。”少女两眼看着地面回答。

“我的家乡也有一些女人叫这个名字。”

“这是先知(先知:指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约570-632))女儿的名字。”法蒂玛说,“是士兵们把这个名字带到了你的家乡。”

柔弱的少女带着骄傲的口吻谈到士兵。英国人在男孩旁边不停地催促,男孩遂问起绿洲里是否有能治百病的人。

“那个人知道世上所有的秘密,能和沙漠的精灵交谈。”少女说。

精灵就是魔鬼。少女用手指了指南边,那里就是那奇怪的人居住的地方。

少女将陶罐装满水后,飘然而去。英国人也走了,去找那位炼金术士了。男孩在井边坐了很久。他明白了,那天地中海东风刮到他脸上的正是那少女的芳香,他明白了早在知道她的存在之前,他已经爱上了她,并且明白了凭他对少女的爱,就能找到世上所有的宝藏。

第二天,男孩又到井边去等那位少女。令他意外的是,他在那儿遇见了英国人。英国人正望着沙漠发呆,男孩第一次看到他这样。

“我从下午等到晚上,直到星星开始眨眼的时候,他才露面。”英国人说,“我对他讲了我的事,他问我是否已经把铅块变成了黄金。我回答说,这正是我想学会的本事。他让我去试一试。他只对我说:去试试看吧。”

男孩沉默不语。英国人长途跋涉来到此地,听到的却是毫无意义的东西。男孩想起自己送给撒冷王六只羊,也得到一样的结果。

“那就试试吧。”圣地亚哥对英国人说。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我正要这么做呢。现在就开始。”

英国人刚走一会儿,法蒂玛便拿着陶罐前来汲水了。

“我来这儿就想告诉你一件事,”男孩说,“我想娶你。我爱你。”

少女陶罐里的水洒了出来。

“我每天都会在这里等你。我穿越沙漠来金字塔附近寻找一笔财宝。战争一度是一场灾难,可现在它却成了我的福音,因为是战争使我有机会认识你。”

“迟早有一天,战争会结束。”少女说。

男孩看了看那些椰枣树。他曾经是牧羊人,而绿洲里有许多羊。法蒂玛比宝藏更重要。

“士兵们也在寻找他们的宝藏。”少女仿佛猜到了男孩的想法,说道,“沙漠里的女人为她们的勇士感到骄傲。”

说完,她重新将陶罐装满水,翩然离去。

男孩每天都去井边等候法蒂玛,把自己以前放羊、遇见国王和在水晶店打工的经历全讲给她听。他们成了朋友。

一天之中,除去跟法蒂玛一起度过的一刻钟,其余的时间都过得很慢,似乎没有尽头。

在绿洲停留了将近一个月的时候,商队首领召集所有人开了个会。

“不知道战争什么时候结束,所以仍然不能继续我们的行程。”他说,“双方都在为荣誉而战,战斗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也许是很多年。他们都有勇敢而强悍的士兵。这不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是双方力量的比拼。这类战争一旦爆发,比其他战争拖延的时间更长,因为安拉既站在这一边,也支持那一方。”

人们四散而去。那天下午,男孩又在井边见到了法蒂玛,并告诉她开会的事。

“咱们俩相识的第二天,你向我表白了你的爱,后来你又告诉我一些美好的事,比如世界之魂和宇宙的语言。这一切使我渐渐依恋上你。”

在男孩听来,她的声音比清风吹拂椰枣树叶还要动听。

“我一直在这井边等待着你。我已经记不得我的过去,记不得传统,记不得沙漠中男人期待女人怎样行事。我从小就梦想着沙漠给我带来生命中最好的礼物。这个礼物终于来了,那就是你。”

男孩想去牵她的手,但是法蒂玛正抓着陶罐耳。

“你对我讲了你做的梦、撒冷王,还有你的宝藏。你对我讲了那些预兆。于是我什么都不担心了,因为正是那些预兆把你带到了我面前。我是你梦的一部分,是你常提到的天命的一部分。所以我希望你继续前行,去追寻你的梦想。如果必须等到战争结束,那就等。但是,如果你想提前启程,那就去追寻天命。沙丘会随风改变形状,但沙漠永远存在。我们的爱情也如此。”

“马克图布。”她最后说,“如果我是你天命的一部分,总有一天你会回来。”

男孩同法蒂玛分手之后,无比郁闷。他想起了他认识的许多人。牧羊人必须到野外去放羊,因此很难让他们的妻子安心。爱情要求相爱的人厮守在一起。

第二天,他把这些想法告诉了法蒂玛。

“沙漠带走我们的男人,并不总是把他们再带回来。”

她说,“我们习惯了这种事。那些没回来的男人活在不下雨的云彩里,活在栖身石缝中的动物身上,活在大地慷慨吐出的泉水之中。他们融入万物,变成了世界之魂。

“有些男人回来了。于是所有的女人都非常高兴,因为其他女人等待的男人也有可能在某一天回来。以前我看着那些女人,很羡慕她们幸福的样子。如今我也有了期盼。

“作为沙漠中的女人,我为此而骄傲。希望我的男人像移动沙丘的风一样自由。也希望能在云彩中、动物身上和泉水里看到我的男人。”

男孩去找英国人,想把自己和法蒂玛的事告诉他。当他看到英国人在自己的帐篷边上建了个小炉灶,感到非常意外。那炉灶十分古怪,上面还放着一只透明的玻璃瓶。英国人正一面望着沙漠,一面往炉灶里加木柴。他的眼睛比以前埋头读书的时候明亮多了。

“这是工作的第一阶段。”英国人说,“我必须把硫磺中的杂质分离出去。我不能害怕失败。正是由于害怕失败,我至今都没尝试获取元精。现在,我已经开始做十年前就可以开始做的事情了。但是我很高兴,因为毕竟没等上二十年才做这件事。”

然后,他继续往灶里加木柴,并观望沙漠。男孩在英国人身边待了些时候,直到晚霞把沙漠染成玫瑰色。他产生了一种跑进沙漠的强烈冲动,他想看看寂静能否回答他的问题。

圣地亚哥漫无目的地走了一段时间,椰枣树始终在视野之内。耳朵听着风声,脚下踩着碎石,有时会碰上一片贝壳,于是他知道,在遥远的过去,这沙漠曾是一片大海。后来,他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出神地望着远方的地平线发呆。他无法理解没有占有欲的爱情,然而法蒂玛是沙漠中的女人,如果是有谁教她这么做,那肯定是沙漠。

他就这样坐在那里,什么都不想,直到感觉头顶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他朝天上望去,只见两只鹰正在高空翱翔。

男孩开始观察那两只鹰,以及它们在空中画出的轨迹。那些轨迹看上去杂乱无章,但是,对男孩却有着某种意义,只是他还没有弄懂其中的含义。他决定一直观察那两只鹰,或许能看出什么名堂呢。也许沙漠能向他解释那种没有占有欲的爱情。

不久,男孩开始犯困,但他的内心要求他不得入睡:不但不能睡着,而且还要全神贯注。“我正在解读宇宙的语言,地球上的万物都有其意义,就连鹰的飞翔也如是。”他自言自语。深深爱上一个女人实在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当你恋爱的时候,万物都变得更有意义,他想。

突然,一只鹰飞速俯冲下来,攻击另一只鹰。那一刻,一个突如其来的幻觉在男孩眼前一闪而过:一支剑拔弩张的军队正在进入绿洲。那幻觉瞬间便消失了,但是场面却令他震惊。他听别人说起过海市蜃楼,而且也见到过几次,可那都是人们的愿望在沙漠中的体现。然而,他并不希望有军队入侵绿洲。

他想忘掉那幻觉,重新回到原来的思绪。他试图将注意力集中在玫瑰色的沙漠和石头上。但是,他内心深处平静不下来。

“你要永远遵循预兆行事。”撒冷王曾说过。男孩想起了法蒂玛。他回想刚才的幻觉,预感到这件事很快就会发生。

男孩费了很大劲才摆脱惶恐。他站起身,朝椰枣树方向走去。此时他察觉到万物的语言:沙漠是安全之地,绿洲则为险境。

那个赶驼人坐在一棵椰枣树下,观看落日的余晖。他看到男孩从一个沙丘后面走出来。

“有一支军队正往这儿来。”男孩说,“我出现了幻觉。”

“是沙漠使人心里充满幻觉。”赶驼人回答说。

不过,男孩还是对赶驼人讲了那两只鹰的事,说他当时正在观察飞翔的鹰,突然就与世界之魂联通。

赶驼人没出声。他明白男孩所说的话。他知道地球上的任何东西,都能够揭示万物的来龙去脉。翻开一本书的随便哪一页,给人家看手相,玩一副纸牌,观察鸟的飞翔……无论用什么方式,都可以找到与所经历事情之间的某种联系。实际上,并不是事物本身在揭示什么,而是观察事物的人发现了探究世界之魂的方法。

沙漠里到处都有以此为生的人,他们能轻而易举地探摸到世界之魂。他们以擅长占卜而著称,令妇女和老人敬畏。士兵们很少找他们问卦,因为一旦知道了何时将死,就不能再去作战了,他们宁肯体验拼杀的滋味和生死难卜的刺激。未来已由安拉写就,不管安拉写的是什么,总是对人类有益的。所以,士兵们只为现在活着,现在充斥着种种意外。为了保全性命,他们必须注意:敌方剑指何处,纵马何方,下一次可能会打向哪里……

赶驼人不是士兵,故而请教过一些占卜师。很多人的预言是准确的,也有一些人的预言是错误的。有一天,一位最年长的(也是最令人敬畏的)占卜师问赶驼人,为什么对预知未来那么感兴趣。

“为了采取行动。”赶驼人回答,“避免我不喜欢的事发生。”

“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的未来了。”占卜师说道。

“我想知道未来,一部分原因是想为将要发生的事作准备。”

“如果是好事,那将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如果是坏事,在它发生之前你就要受很多苦。”

“好吧,之所以想知道未来,因为我是个人。”赶驼人对占卜师说,“而人全靠对未来的希望活着。”

占卜师沉默了半晌。他是个掷签占卜的行家,签子掷在地上,根据落地的方式作出解释。这天他没有掷那些签,而是将签子用手帕包起来,装进了衣袋里。

“我靠给人家预测未来为生。”他说,“我熟悉掷签的门道,知道如何运用它探知一切均已写就的未来空间。在那里,我能够阅读过去,发现已被遗忘的东西,并理解当前的预兆。当人们来找我占卜的时候,我不是阅读未来,而是卜算未来。因为未来属于真主管辖,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他才会揭示。我卜算未来的方式,是通过当前的预兆。秘密就在当前。如果关注现在,你就能改善它。如果改善了现在,那么,将来也会变得更好。忘掉未来吧,你要按照教义过好每一天,相信真主会护佑他的子民。每一天里都蕴含着永恒。”

赶驼人想知道真主在什么情况下允许人们看到未来。

“真主极少揭示未来,他想揭示未来的时候,才会行动,而理由只有一个:那是个注定要被改变的未来。”

真主已经向男孩揭示了一种未来,赶驼人想,因为真主想让男孩做他的工具。

“你去跟部落的头领们谈谈。”赶驼人说,“告诉他们有军队开来。”

“他们会嘲笑我。”

“他们是沙漠里的人,沙漠里的人习惯了各种预兆。”

“那么,他们可能已经知道了。”

“他们不关心预兆。他们相信,如果安拉想告诉他们什么,他们又必须得知道,那么就会有人讲给他们听。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好多次了。不过,今天要告诉他们的人是你。”

男孩想起了法蒂玛。于是,他决定去见部落的头领们。

“我带来了沙漠的预兆。”圣地亚哥对站在绿洲中心白色大帐篷门口的卫兵说道,“我要见你们的头领。”

卫兵没说话,转身走进帐篷,久久没有出来。后来,他和一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走了出来。那年轻人身着一袭白色镶黄边的长袍。男孩告诉他自己看到的幻象。年轻人要他稍候,便返回帐篷。

夜幕降临。有几个阿拉伯人和商队的人进出帐篷。渐渐地,篝火熄灭了。绿洲变得像沙漠一样寂静无声,只有大帐篷里仍旧灯火通明。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圣地亚哥一直想着法蒂玛,他还是无法理解那天下午他们的谈话。

等待许久之后,卫兵终于把男孩叫进帐篷。

眼前的景象令圣地亚哥惊叹不已。他简直想不到,在沙漠中还会有这样的帐篷。地上铺着他从未踏足过的漂亮地毯,帐篷顶部垂下黄金打造的枝形吊灯,上面点满了蜡烛。部落头领们围成半圆坐在帐篷深处,身子靠在绣着精美图案的丝绸垫子上。仆人们进进出出,手上端着盛满茶水和香料的银托盘。有人负责往水烟袋里添加炭火。一股淡淡的烟草香味飘散在空中。

头领有八位,圣地亚哥很快就看出哪个最重要:那位坐在正中央,身着白色镶黄边长袍的阿拉伯人。他身边坐着那个曾和男孩交谈过的阿拉伯青年。

“谁是那个谈论预兆的外国人?”一个头领两眼盯着男孩问道。

“我就是。”圣地亚哥回答,接着讲了他看到的幻象。

“沙漠知道我们好几代人都生活在这里,为什么要把这种事告诉一个外来人呢?”另一个头领问。

“因为我对沙漠还没习以为常。”男孩回答,“对沙漠熟视无睹的人眼里看不到的东西,我却能够看到。”

还因为我了解世界之魂,男孩心中暗想,但他没说出口,因为阿拉伯人不相信这类事情。

“绿洲是中立地区,没人会攻击一块绿洲。”又有一个头领说。

“我只是把我看到的东西讲出来。如果你们不相信,可以不必理会。”

帐篷里一片静默,随后,部落头领们热烈地讨论起来。他们讲的是一种阿拉伯方言,圣地亚哥根本听不懂。可当他提出要离开的时候,一名卫兵让他留下来。男孩开始担心。预兆告诉他,事情不对头了。他后悔了,不该跟赶驼人讲这件事。

忽然,圣地亚哥看到坐在中间的那位老人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平静下来。老人没有参与刚才的讨论,到现在也没有开口。但是,男孩早已熟悉宇宙的语言,他能感觉到一种和平的气氛笼罩了整座帐篷。直觉告诉他,他来对了。

讨论结束了。大家静下来,听老人说话。过了一会儿,老人转向圣地亚哥,表情变得严峻而冷漠。

“两千年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相信梦的人被投入井内,后来被卖去做奴隶。”老人说,“我们的商队买下了他,并带回埃及。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相信梦的人也会解梦。”

但并不是所有的梦都能解开,男孩心想,他想起了那个吉卜赛老妇人。

“法老梦到了瘦弱的牛和肥胖的牛,这个人帮法老解梦,使埃及避免了饥荒。他的名字叫约瑟,和你一样,也是个外国人,年龄也与你相仿。”

人们继续沉默,老人的目光一直十分严厉。

“我们一向恪守传统。当初传统把埃及从饥荒中解救出来,并使它成为最富有的国家。传统教给人们怎样穿越沙漠,怎样嫁女儿。传统告诉我们,绿洲要保持中立,因为交战双方都有绿洲,而且很容易被攻破。”

老人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一声不吭。

“但是,传统也告诉我们,要相信沙漠发出的信息。我们掌握的所有知识都是沙漠所教。”

老人做了个手势,所有的阿拉伯人都站起身来。会议要结束了。所有的水烟袋都熄灭了,卫兵们作出立正姿势。男孩也准备离开了,然而老人又开口说起来。

“明天我们将打破在绿洲任何人都不准携带武器的规定。白天作好迎击敌人的准备,日落之后,所有人都要把

武器再交回来。每消灭十个敌人,你就能得到一枚金币。但是,武器一旦拿出去,就得用于战斗。武器和沙漠一样变化无常,如果让武器习惯了不用于战斗,下一次它们就懒得发射子弹。如果明天所有的武器都没有机会发射子弹,那么至少会有一种武器朝你身上发射。”

圣地亚哥离开帐篷的时候,一轮满月正映照着绿洲。赶回自己的帐篷要二十分钟,男孩迈开脚步向前走去。

之前发生的一切令他感到惶恐。他探摸到了世界之魂。为了使人相信这件事,他竟然要以生命为代价。这赌注的风险太高了。不过,从卖掉羊群,追寻天命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经投下了风险极高的赌注。正如那赶驼人所说,今天死还是明天死全都一样。每一天的开始,都是为了让人活着或者辞世。一切都取决于一个词:“马克图布”。

男孩默默地走着。他并不后悔。如果明天死去,那一定是因为上帝不愿改变未来。即便如此,他也是在横渡了海峡,在水晶店打过工,了解了沙漠的寂静,看到了法蒂玛的那双眼睛之后才死去的。自从离开家乡,他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如果明天死去,他亲眼见过的事物也比其他牧羊人见过的多得多。为此,他深感自豪。

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圣地亚哥被一阵罕见的狂风猛地掀翻在地。四周尘土飞扬,星月黯淡。在他面前,一匹高大的白马正扬起前蹄,发出骇人的嘶鸣。

男孩一时看不清发生的事情,但当尘埃稍稍落定之后,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马背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衣的骑士,左肩一只猎鹰,额上缠着头巾,黑布遮面,只露出两只眼睛,看上去颇像沙漠里传递消息的信使,身材比男孩这辈子见过的任何人都强壮。

神秘骑士抽出拴在马鞍上的一把巨大弯刀,刀刃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什么人竟敢解读鹰翔的寓意?”那骑士问道,声如龙吟,在法尤姆绿洲的五万棵椰枣树中回响。

“是我。”男孩说。他突然想起圣地亚哥·马塔莫罗斯的雕像:骑着白马,马蹄下匍匐着一群异教徒。那场景与眼前情况如出一辙,只是双方情势颠倒了过来。

“是我。”男孩又说了一遍,并低下头,等着那弯刀斩落下来,“许多生命终将得救,因为世界之魂不在你们一边。”

然而,弯刀并没有快速斩落下来。那神秘骑士的手缓缓落下,刀尖触到男孩的额头。刀尖无比锋利,鲜血流了出来。

骑士一动不动,停在那里。男孩亦如此。他丝毫没有动过逃跑的念头,相反,他内心深处涌起一种罕见的快意,流遍全身。他将为完成天命而死,将为法蒂玛而死。不管怎么说,预兆是真实的。敌人就在这里,正是由于如此,他才无需担心死去,因为有世界之魂。不用多久,他将成为世界之魂的一部分。明天,敌人也将成为世界之魂的一部分。

但是,那神秘骑士仅仅用刀尖抵在他的额头上。

“你为什么解读鹰飞的寓意?”

“我只解读了鹰想告诉我的东西。它们想解救绿洲,你们将必死无疑。绿洲居民比你们的人多。”

弯刀仍旧抵在圣地亚哥的额头上。

“你是什么人,竟想改变安拉的安排?”

“安拉创造了军队,也创造了飞鸟。安拉向我展示了飞鸟的语言。所有的这一切都由同一只手写就。”男孩说着,想起了赶驼人的话。

神秘骑士终于把弯刀收回去了。圣地亚哥觉得轻松了些。但是,他不能逃跑。

“小心你的猜测。”神秘骑士说道,“命中注定的事情,是无法改变的。”

“我只看见一支军队,并没看到战斗的结果。”

骑士似乎对这一回答感到满意,但他仍紧握弯刀。

“你一个外国人在异国的土地上干什么?”

“追寻我的天命。这是你永远都弄不懂的事情。”

骑士将弯刀入鞘,肩头的猎鹰怪叫了一声。男孩放心了。

“我必须试一试你的勇气。”神秘骑士说道,“对于寻求宇宙语言的人,勇气是最重要的素质。”

男孩感到吃惊。这个人所说的事很少有人知道。

“你必须永不松懈,哪怕已经走了很远的路。”骑士继续说,“你必须热爱沙漠,但是绝不要完全相信沙漠。因为沙漠对所有人都是一个考验:考验你迈出的每一步,杀死心猿意马的人。”

神秘骑士的话让男孩联想起撒冷王。

“如果敌军到来,而日落之后你的脑袋仍留在脖子上,就来找我吧。”神秘骑士说。

他先前攥着弯刀的那只手,此刻握着一条马鞭。白马再次直起身子,扬起一片尘雾。

“你住在哪儿?”男孩高声喊道。已打马远去的骑士扬起马鞭指了指南方。

男孩见到的,正是炼金术士。

第二天早晨,法尤姆绿洲的椰枣林中埋伏了两千名武装起来的男人。日上三竿之时,五百名骑兵出现在地平线上。他们从绿洲北面开来,表面上是和平进军,但在白色披风下隐藏着武器。当他们靠近法尤姆绿洲中心的大帐篷时,便抽出弯刀和长枪,向那座空帐篷发起攻击。

绿洲的人包围了入侵的沙漠骑兵。不到半个时辰,四百九十九个骑兵便尸横遍野,命丧黄泉。孩子们待在树林的另一边,什么都没看见。女人们在帐篷里为丈夫祈祷,也什么都没看见。如果不是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绿洲和往日一样平静。

只有一人逃过一劫,他就是那支队伍的指挥官。下午,他被带到部落头领面前。头领们质问他为什么破坏传统。那名指挥官说,他们的人又饥又渴,旷日持久的战斗搞得他们疲惫不堪,于是决定攻占一块绿地,以便重整旗鼓。

部落的最高头领说,他为那些死去的士兵感到痛心,但是传统绝不能随意改变。沙漠里唯一能够改变的就是随风易形的沙丘。

然后,他宣布对那位指挥官执行死刑。既不用刀,也不用枪,他被绞死在一棵已经枯掉的椰枣树上,尸体被沙漠的风吹得晃来荡去。

最高头领把圣地亚哥叫到跟前,给了他五十枚金币。之后,他再次提起约瑟在埃及的经历,并请圣地亚哥做绿洲的顾问。

太阳完全坠落下去,点点星光开始闪烁。(不十分明亮,因为仍是个月圆之夜。)此时,圣地亚哥向南走去。绿洲南端仅有一顶帐篷,几个路过的阿拉伯人说,那里到处是鬼怪精灵,但男孩还是坐下来,等了很长时间。

月上中天之时,炼金术士翩然而至,肩头搭着两只死去的鹰。

“我在这儿。”男孩说。

“你不该在这儿。”炼金术士回答,“难道你的天命就是要到这里来吗?”

“部落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已经不可能穿越沙漠了。”

炼金术士翻身下马,挥手让男孩随他进帐。那帐篷与男孩在绿洲见过的其他帐篷别无二致。当然,绿洲中心的大帐篷除外,那里像神话故事里讲的那么华丽。男孩的视线搜寻着冶炼金属的用具和炉灶,但什么也没找到。只有几本书立在那里,还有一只做饭的炉子、布满神秘图案的地毯。

“请坐,我去沏茶。”炼金术士说,“咱们一起把这两只鹰吃掉。”

男孩怀疑这鹰就是他前一天看到的那两只,但是他没说话。炼金术士点燃炉火,很快,帐篷里就飘满了肉香,比水烟袋的香味好闻多了。

“您为什么要见我?”男孩问。

“因为有预兆。”炼金术士回答,“风告诉我你要来,并需要帮助。”

“需要帮助的不是我,是另外一个异乡人,那个英国人,他正在找您。”

“在找到我之前,他还必须先找到其他一些东西。不过他已经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了。他开始观察沙漠了。”

“那我呢?”

“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炼金术士说道,他重复的是老撒冷王的话。男孩明白了,另一个人出现在他人生的路途上,来引导他达成自己的天命。

“那么,您将教导我吗?”

“不,自己需要的一切你都很清楚了,我只不过是促使你继续前去寻找宝藏。”

“部落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男孩又说了一遍。

“我了解沙漠。”

“我已经找到宝藏了。我有一头骆驼,有在水晶店挣到的钱,还有在这里得到的五十枚金币。在我的家乡,我可以算富翁了。”

“不过这其中没有一样来自金字塔。”炼金术士说。

“我有法蒂玛。她比我得来的一切财宝都更为宝贵。”

“她也不是来自金字塔。”

他们默默地吃完了鹰肉。炼金术士打开一个瓶子,往男孩的杯子里倒了点红色液体。是葡萄酒。这是男孩有生以来喝过的最香醇的美酒。可这里是禁止喝酒的。

“入口的东西并不邪恶,”炼金术士说,“邪恶的是从口里出来的东西。”

美酒下肚,男孩开始飘飘然起来。但炼金术士令他生畏。他们坐在帐篷近旁,望着群星衬托下的一轮明月。

“喝吧,放松一下。”炼金术士说道,发现男孩越来越轻松愉快了。“就像士兵作战之前总要休整一下,你也休整休整。但是不要忘记,你的心到哪儿,你的宝藏就在哪儿。你必须找到你的宝藏,否则你在途中发现的一切便全都失去了意义。

“明天卖掉你的骆驼,去买一匹马。骆驼令人看不透,它们就是走成千上万里,也不会露出疲惫之态,但突然之间就会跪倒在地,力竭而死。马则会逐渐显露疲劳,你随时会知道还能让它走多远,或者它会在何时死去。”

第二天晚上,圣地亚哥牵着一匹马来到炼金术士的帐篷前。等了一会儿,炼金术士便出现了,他骑在马上,左肩停着那只猎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