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诺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是的,我和老周曾有过一段温柔岁月。
老周不老,模样斯文周正。一副眼镜飞架南北。胸口有一颗拇指大的痣,我总笑称那是一坨巨大的鼻屎。他总瞪我,说你懂什么,这是在地狱经历千百年刀割火淬带着前世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标志。我这是来找前世的爱人来了,你懂个屁。
每每他这么说时,我便问,那你找着没?
他就不说话,扬着嘴角望着我笑,然后吻我。
我和老周相识于一纸招租合同。
老周比我大两届。大三那年,他在学校周边租了个两室一厅的套间,求合租伙伴,男女不限,最后还异常自恋地在广告上附上了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他,傻傻地笑着,露出两排大白牙,顺便比了个剪刀手,模样分外傻气。
我刚进大学不久,就受够了叽叽喳喳的寝室环境,于是动用了这些年的压岁钱出来找房。看到他的招租信息,也没多想,就给他打了电话。谈妥价格之后,我说我想看看房。他说他挺忙的,便要了我QQ——是的,那时还没微信这玩意儿呢——然后在QQ上给我发了房间的照片。我看着心仪,就挑了个周末,准备搬东西过去。
结果正准备搬的时候,他打来了电话,问我东西多不多,要不要帮忙。
我看了看这一地的杂七杂八,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组织语言回绝他时,他就直接问了我的寝室楼号。五分钟之后,他就骑着辆小破三轮出现在了我寝室楼下。
我记得,那天他穿了件黑色背心,淡蓝牛仔裤,满头大汗的,一见到我就露出了标志性的大白牙,动作利索地下来接我手上的行李箱。
——我靠,你这都装的什么啊,这么沉。
——书。
这便是我们此生见面后的第一句话。我记了这么些年,一直没敢忘。
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还经常拿这事儿打趣我:其实我当时听你说装的是书之后,我真他妈想接一句,不对,应该装的是逼吧。但我真忍住了。
说完他就笑得前仰后合,然后我就趁他“后合”的这两秒时间,迅速地将烟灰弹进了他的水杯,最后默默地不动声色地等他笑完之后喝水……
是的,我也抽烟。
老周的朋友很多。刚搬进来那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就请一些朋友到房子里聚会,喝酒聊天三国杀。一开始,我挺头疼的,想着自己真他妈倒霉,刚出了蟑螂窝,就进了老鼠洞。这日子简直糟糕得不要不要的。
后来,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平安夜那晚老周又办聚会,就来敲我的门,问我要不要出来一起聊聊。
我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绝了他,说:“你们玩儿吧,我有些累了,想早点儿睡。”
“别啊,今天这边儿有你感兴趣的人。”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老周就说出了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回过神之后,我就更加狐疑地看着他。
没等我问出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老周就摇了摇他的手机。
我便懂了。
老周他居然在关注我的QQ空间!并且他一路翻到了我高中时期写的心情——哦,现在叫“说说”了。我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而那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是属于一个明亮温暖的年轻男人的。他叫倒颠,是个作家。我高中时非常迷恋他。
于是,我便关了门,将自己收拾了一番,然后出来,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
那晚来的人,都是文艺界小有名气的好手。有弹吉他的、有写作的、有画画的,也有酒吧歌手。我不知道老周这么一个流里流气的普通大学生,怎么会认识这些文艺咖的。其后,我也死缠烂打问过他不下数次,但他就是守口如瓶打死都不说。后来我也就不问了。
我只记得那晚,我们聊得很投入,聊书籍、聊电影、聊世界的尽头、聊男男女女有的没的……反正很愉快,就像喝了雅哈咖啡一样愉快——噢,当然,那时也还没有雅哈咖啡。
后来,不管是什么样的聚会,老周都喜欢叫上我,我也都欣然前往。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和老周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了。
当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意识之后,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至于后来我们是怎样在一起的,说起来便是滥俗得不能再滥俗的故事了。
那该是老周大三下学期的事情了。还是一场聚会,酒过三巡,人人都有些醉。老周想起了自己过世的爸爸,又说他的小爸对他不好,情绪一时不能自控,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安慰他,揽他入了怀,抚摸他的发。人群散去之后,我扶他进房,他情不自禁吻了我。
吻我的时刻,我顿时有五雷轰顶的感觉,脑子眩晕得不像话。就他这一吻,我便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即使我觉得这样着实不应该。但这日复一日地相处下来,我确实感觉到了我应该是爱着他的。
其后,其后我们便算是在一起了,偷偷摸摸地在一起了。知道我们在一起的几个朋友,也都面带笑意地祝福我们。我由此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善意。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日子。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便置办了厨具,每天下课之后便去附近超市买些新鲜食材,做些他喜欢的菜,喝点红酒,与他调侃互黑,然后疯狂地做爱……
我们的生活,像墙头的钟,日复一日,平常又安稳。但不知为何,久而久之,学校里的谣言越来越多,我们走在路上,经常会感受到来自他人异样的眼光。
慢慢地,老周受不了了,于六月的一个深夜向我提出了分手。
他叫我的名字,林悦,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不出一言,只默默流泪。当晚便收拾了东西,搬出了我们的家。我拖着行李从家里出来时,天空下起了雨。那是当年六月下的第一场雨。
苦苦煎熬了一个多月,老周经受不住相思之苦,给我打了电话。其实我也熬不住,当下就又搬回了我们的家。
一见面,我们就又开始疯狂地做爱,仿佛除了做爱,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表达我们内心的苦痛。
如此,我们便又在一起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长时日,老周又开始动摇,又向我提出分手。我依旧不发一言,默默离开。心下告诫自己,再也不会有以后了。我再也不要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败下阵来了。
可是,可是啊,相爱不由人。我们形同陌路了两个月,在一个暴雨的醉后的夜晚,我还是没忍住去敲了他的门……
后来,我们又如此反复无常地分分合合了几次,我着实是累了。恰时,我隔壁班有一个对我并不知情的女生向我表白,我便强迫着自己回到正常生活里去,和她在一起了。
老周要到外地实习的那晚,把我叫到了我们常去的一家咖啡馆。他看着我,久久地看着我,他的目光灼热又悲伤,深情又决绝。
他的神情复杂极了,但我懂。
那天,我们坐了二十分钟,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停抽烟,时不时看看对方,看到后来,我们都落了泪。
临走前,他说:“林悦,我胸口的痣,没了。”他顿了顿,“我把它点了。”说完,便掐了烟,走了。
老周走了。
老周到底是走了。
我们在一起,不长不短,一年多时光,几百个日子,回忆起来,都是忧伤的对,都是甜蜜的错。
这些对错,足够我余生受用了。真的。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
只因为我是女人,他是男人。而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男人和女人非正常地在一起是不为大众所接受的。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老周,老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