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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书店》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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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布鲁克曼很爱周六的匹斯布鲁克。小镇似乎充满了生机:跟工作日比起来,节奏变快了,更繁忙,更有动感了。市场里摆起了各种有趣的小摊位:有的卖用当地产的水果酿成的色彩鲜艳的酒,有的桌上高高堆着手工面包、手工蜂蜡蜡烛,亮粉色、翡翠绿、钴蓝色。她永远都在寻找新的东西。很长时间里,这是—或者说曾经是—她的工作,她一直没改掉这种习惯。

她周六比平时穿得更隆重些—虽然像在伦敦时那样精心打扮并没有什么意义。周一到周五,她都穿她的随意流行风妈妈制服—斯堪的纳维亚风格的不对称套衫、黑色紧身牛仔裤、黑色运动鞋。不过她今天穿上了一条漂亮裙子,红色绒面皮靴,配一条亚历山大·麦昆围巾。她的头发扎成一个乱糟糟的发髻,她还精心地把双唇涂成了性感的深粉色。她知道人们会扭头看她。她还是有些虚荣的,想念自己还是个单身女孩时所吸引的目光。可她还是爱做妈妈的。她爱死莫德了,这时候,莫德正在给探脑袋看她婴儿车内部的人炫耀她新的软皮鞋。

碧逛完了市场,去她最爱的咖啡厅—蛋糕糖霜—买了一块蓝莓味芙利安蛋糕,又去肉铺买了一份法式切割的羊肉。她决定再去夜莺书店买些书读。她列了份单子,列出了她要读的所有平装书,在书店里浏览的乐趣和对视野的开拓,是无可比拟的。她推着婴儿车,享受着让匹斯布鲁克的建筑变成蜜糖般金色的秋日阳光。她期待着他们在郊外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在伦敦,寒风一开始吹,城市就会变得单调而凌厉,垃圾在大街小巷里乱飞。可在这里,空气里弥漫着烧木材的味道,附近总有个小酒吧可以歇脚,还可以把从肉铺买来的肉做成暖身的砂锅菜。这周她心情最好的几天里,她用风吹落的果子做了西洋李子果酱,还有苹果酸甜酱,还贴上了她自己设计的极简风格的标签,十分时髦。

她真是个乡下老鼠。

走进夜莺书店,就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过去。她爱这里的飘窗,进门时“叮”的铃响,还有书店里的味道—一种十分男性化的味道,像是木头的味道混合着多年沉淀的羊皮纸、卷烟、檀香木、抛光剂气味。

她很久没有来了,因为这个夏天她没有太多闲时间看书。秋冬是最适合阅读的。她记得在当地报纸上读到店主去世了。尽管如此,书店还是很繁忙的。有人接手了生意。新店主做了些调整:橱窗里摆放的书更规整了,还少了些灰尘,不过之前落的灰本也是书店的魅力点之一。

她的目光立即飘向书店门口摆的展台。那是一本厚重的咖啡桌装饰书,摄影偶像莱利的摄影作品,大气、美丽,定价是一百三十镑,贵得让人心疼。她拿起供翻阅的那本—其他的都有塑封—粗略地浏览着里面的作品。

一个助理从她身边走过,冲她微笑。

“很漂亮,对吧?”

碧叹了口气:“太美了。我很爱他的作品。”

“谁不爱呢?他可是个天才。你该犒劳犒劳自己。”说完她红了脸,“抱歉—我不是在强行推销。呃,也算是吧。这可是限量版呢。”

碧摇了摇头。“我买不起的。”她微笑起来,“这个价格能买好多罐有机宝宝食物呢。”她伸手抓住了身边的婴儿车手柄。莫德抬头看着她们,似乎对她们的交谈很感兴趣。

“她好可爱。”那个助理说。

“她要把我的钱都花光了。”

“哦,我的天!我太爱她的鞋子了,小小的软皮鞋。”

碧不会告诉她这双鞋花了多少钱。太尴尬了。

“我跟莫德要一起选一本书。读书不怕年纪小嘛。”

“当然了,要给孩子培养阅读的习惯。我们新进了一批很棒的书。我正在布置新的童书区呢。”

碧好奇了。

“你是店主吗?”

“之前是我父亲的。”

“我听说他离世了。请节哀。”

“谢谢。”

“你继续经营书店真好。我特别喜欢这里。”

“太好了,需要帮助的话随时找我,我叫艾米莉亚。”

“我叫碧。”她们冲对方微微一笑,艾米莉亚便走开了。

碧低头看着那一摞莱利的摄影书。

一闪念的当儿,她拿起了那摞书最上面的一本。然后她推着莫德去了童书区,接下来的十分钟里,她们一起浏览了许多纸板童书,直到找到了合适的。

“《我对你的爱有地球到月球距离的两倍长》,”碧说,“没错,亲爱的莫德。我就这么爱你。”

她推着莫德到了收银台边。

莫德抬头盯着艾米莉亚,手里抓着那本图画书。

“啊—这本书很好。她会喜欢的。”

“前提是她没在读书前吃了它。”碧微笑道,“这段时间,她见什么都往嘴里塞。”

“就这一本吗?”

“嗯,今天先买这一本。谢谢。”

之后,艾米莉亚看着碧离开。她正是艾米莉亚需要的那种顾客,年轻、有活力,还有可支配收入。她能做点什么,吸引更多碧这样的顾客呢?礼品卡和包装纸吗?碧这样的女人一定经常买礼品卡和包装纸吧?因为她们有很多朋友。她在笔记本上写下来,然后又去帮助另一个顾客了。

碧快步走到商业街上,她的心嗵嗵直跳。她一口气走到教堂,然后快速拐进了教堂的院子。她接着大步走,走到一把长椅边坐下。她双手捧住头坐了片刻,然后抬起头来。她伸手拉开婴儿车的帘子。婴儿车里,被层层布料埋起来的,是一本莱利的摄影书,仍然包着塑封。她把书拿起来,放在腿上,盯着它看。

她到底是怎么了?她怎么成了这样的人?她在做些什么?

这样做当时似乎是符合逻辑的。她想要这本书,又买不起。她只花了两秒钟的时间,就从书堆上拿起了一本,放进了婴儿车里。

一颗泪珠滑下她的脸颊。她确实想要这本书。她想坐在家里,慢慢翻阅其中的摄影作品,欣赏、分析它们,惊叹于摄影的技巧、才华、艺术感。她若是真的想要,倒也不是买不起。她用夫妻合用的信用卡买的话,比尔不会介意的。

但比起这本书,她更想要的是那种刺激感。她想要那种活着的感觉。她爱这种事给她带来的肾上腺素快感。这是几个月来她经历过的最刺激的事了。

碧靠在椅背上,抬头望天。几只燕子在上空盘旋,凉风刮掉了路边树上最后几片残存的叶子。坐在教堂边,她想起了三年前自己的婚礼。她记得她那从美国专程运来的复古迪奥礼服裙,淡蓝色的平纹丝绸,上身很紧,扣子是包起来的,裙摆则是宽宽的伞裙。她是一场完美婚礼中的完美新娘。

她和比尔自以为十分聪明。他们卖掉了时髦的公寓,开始了郊外生活。他们一致同意,不希望孩子在伦敦长大。匹斯布鲁克就是他们的答案,这里有很棒的通勤交通、可爱的商店、漂亮的房子。他们买下偏僻街道上那座姜饼色小楼时,十分开心,房子还有带围墙的小花园。这里太理想了,开始家庭生活的最理想地点。比尔开始了郊外到城市的通勤生活,继续做他那份薪水极高的技术工作,而碧则负责修缮房子,打理花园。接着他们就有了莫德。他们的朋友总是夸赞他们,艳羡他们,说他们太聪明、太勇敢了,这些朋友都会开车从城里来这儿,住在他们家的客房里,白色的地板、粉色的墙壁、丝绸窗帘,高高的床上摆着一层又一层羽毛般轻薄的床品。

可现在,碧觉得她要疯了。她好想念工作。她辞职时可以说精疲力竭。她当初是一份女性杂志的艺术总监,撑起她生活的就是黑咖啡和截稿日,每一册杂志都是最后一秒赶出来的,她还要应付疯狂的编辑,总是每两分钟改一次主意,还要求她会读心术。她离开时,累得简直不想再抬起一根手指头。

现在,她却无聊到要疯掉了。她很爱莫德,当然了,但当她把有机胡萝卜和土鸡胸煮了汤,把汤分成一份一份的,又用薰衣草香的洗衣粉手洗了莫德的小开司米开衫,然后带她去匹斯布鲁克镇郊河边开满花朵的草甸散步—然后呢?只能赶在比尔七点钟从火车站骑自行车回来前,做好蒙古鱼咖喱。

她过着自己曾在杂志里描绘过许多次的生活。她想到自己做的那些田园牧歌生活的杂志页:女孩们穿着茶礼服和长雨靴,正在晾衣服。藤条篮子、野餐布、带泥土的蔬菜、自制红果酱。她有好多果酱,好多好多果酱。

表面上看,她过着自己梦想中的生活。可内心里,她却无聊、空虚,觉得没有意义。她当初怎么会以为做全职妈妈对她来说会足够呢?她抚摩着莫德胖乎乎的小手,她因为自己想法的丑陋而揪心。她太不懂感激了。这个可爱的孩子还不够吗?

莫德睡着了,一只手抓着她那角上印着一只兔子的毛巾被。她女儿要是知道自己有个有偷窃癖的母亲,该怎么想?碧知道,她一向冲动,但在此之前,她从没把冲动用在坏事上。

比尔要是知道她做了什么,会怎么想?他的压力已经够大了,要工作,还要每天跑来跑去。他晚上回家时,她几乎跟他搭不上话。他一回家就吃饭,然后就直接上床睡觉,第二天早晨六点再次起来。周末也好不到哪儿去。过去两个月里,他都不允许客人来。他几乎不做什么事情,只是睡觉,看看电视,中午打开第一瓶啤酒,一直慢慢喝,直到晚上九点再次睡觉。她若是吐露怨言,他就冲她发脾气。

“你在过你的梦想生活,记得吗?”

没错,是她策划了他们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是她挑选的房子,卖掉了以前的房子,计划了搬家。她还自愿离职,用那笔裁员补偿金生活。她计划好了他们的经济支出,在收入减少之后还能继续生活。她想出办法,在工资减少一半的情况下,仍然积攒储蓄,还不降低生活标准。她每周能省下二百英镑,要做的就是不去外面吃饭,不叫外卖,换一辆更经济的车,不雇保洁。省钱成了她的爱好,她引以为傲的特长。

她现在想,她愿意付出一切,回到那拥挤的火车上,一手拿着一杯拿铁,另一手抓着她的iPhone,为早晨的会议想点子。她愿意付出一切,做一个难度可怕的文案陈述,或是拥有一个将近的截稿日,一次危机。这些日子,危机一般就是牛奶或是尿不湿没了。而这些她都没有经历过,因为她有那么多时间,还是世上效率最高的管家。

但她真的无聊到去小偷小摸了吗?

她沿着蜿蜒的街道往回走,回到家时,莫德已经睡着了。她把婴儿车推进了客厅,然后在浅灰色天鹅绒沙发上坐下来,它跟对面那个沙发是完全配套的。中间放的是一张古董镜面咖啡桌,上面什么也没有,连沾染指纹都是少有的事。她大部分时候都在擦桌面,她无法想象莫德长大后,开始在家具之间戏耍,那该怎么办。

她把莱利的摄影书放在桌子中央。这本书放在外面做装饰太完美了。她很喜欢封面上的黑白照片。她好想拆掉塑封,看看书的内页,如饥似渴地欣赏里面的图片,想象自己是其中的一个模特儿。

她还没来得及拆掉塑封,就听到比尔进了前门。他去了园艺中心,买木杆和线,他计划在花园里用埃斯帕尔法墙植果树。墙植,似乎是很严肃的事。她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跳了起来,抓住那本书。她刚好赶在比尔进门前,把书塞进沙发的垫子下面。

“嗨!”她冲他微笑着,生怕自己看起来像个有偷窃癖的疯子,“今天怎么样?我跟莫德的早晨过得很好呢。”

“很好。”

“我们买了本书。对吧,亲爱的?”但是莫德还在熟睡,书放在她腿上。

“好。”

“那你呢?”

“我买了把电锯。”

“多少钱啊?”

“价钱很重要吗?”

“不重要,当然不重要。”

“很好,因为咱们确实需要电锯。我可以把后门边那棵老梨树砍掉,它挡住厨房的阳光了。”

“太好了。我们可以弄一堆漂亮的柴火,一定要劈得均匀,这样我们就能把它们摆在壁炉边上了。”她举起双手,比画了大概八英寸长,“差不多这么长就完美了。”

她说话的时候,都感觉到自己像个控制狂。

比尔看着她,问道:“你能不能不要把所有事都搞成设计陈述?”

碧张开嘴想回答,却想不出合适的答案。她很困惑,比尔也并不是闹脾气。他到底是怎么了?

她必须得把书送回去,不然她无法面对自己。她得跟书店的那个女孩坦白。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方法,她要让自己回归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