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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之谜》第十七章 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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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纳盯着屏幕太久,感到两眼发痛。这是一台屏幕更新频率过低的旧计算机,画面一直跳动,仿佛每秒像素不足的电影,动作看起来断断续续。是80年代那时候的计算机了吧。他眨了几次眼睛,结束设定网络环境;现在这层楼所有的计算机都看得到了。

从学院时期,大家就叫他雷克纳,目前他在ArtaNet公司,一家专做办公环境计算机设定的公司工作。他们公司组装计算机、架设内部网络,并设定网络联机,对不懂自行设定的企业客户提供售后的技术支持服务。这还包括他们得打理一切,让只会使用Excel 和Word 的员工可以不必担心计算机系统,安心工作。

“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计算机怎么运作。如果只需要使用Excel 交会计报告给上司,就没必要知道怎么架设计算机连上网络,或是知道设定工作组和区域群组的不同,或者担心联网是透过非对称数字用户回路路由器还是代理服务器。很多人会开车,可是他们了解引擎吗?或者要开车需要了解柴油不需要火星塞,而是靠压缩空气和温度来点燃油气?计算机也是。员工需要专注在他们的工作上,ArtaNet提供的是他们能在最佳的环境完成工作。我们是计算机的技师。你忙你的工作,其他的交由ArtaNet来负责。”

这是雷克纳的上司米格尔对于开发新客户的高谈阔论,而他就是ArtaNet的所有人。

这家公司有六名约聘员工,米格尔在不违法的范围内尽情剥削他们。他仗着约聘合约,以及利用让他们轮流在两家公司工作的方式,只给他们公司需要的雇用时数,再视当时ArtaNet的需求,决定是否继续约聘几个月。雷克纳有过很多次下午被开除、隔天再用一张合约聘回的经验;没错,约聘他的是另一家公司,但上司都是同一个。这六个人就跟着一张又一张的约聘合约流浪,不晓得月底拿不拿得到薪水缴纳房租。

他的工作内容千篇一律,米格尔在第一天给他的合约就清楚载明。雷克纳知道该做什么,他工作相当仔细,这一点最讨他的上司欢心。

他在大学攻读计算机技术工程,毕业以后,他希望找到计算机程序设计的工作。他还在念书时,就在课余忙着学了好几种程序语言:Visual Basic、Java、Cobol。Cobol!在西班牙,应该没几个人懂得使用这种非常古老的程序语言,但对他来说用途不大。他总以为自己会找到坐办公室的工作。

他对工作要求不多,只要能用他学过的程序语言以及应用少许他在大学学到的知识做项目。他不奢望优渥的薪水和公司配车,只要能待在一个可以感到适量幸福的地方。

而他感到自己很幸运:跟他一起读书的同窗,有许多人根本找不到工作进入职场,到现在还和父母同住,继续在网站上找工作。

没错,他不是盯着屏幕写程序,而是在装Windows XP。这台计算机不能装较新的版本,否则会死机,每次他们的会计打开文件就会咒骂:“该死的工程师!计算机又出问题了!”他们不知道自己工作的设备太过老旧,也不考虑加装内存。

而且他几乎都在晚上工作。在员工使用计算机时装操作系统,代表客户得同时支付工程师和员工薪水,因为后者只能抱着双臂看计算机,或是和其他同事闲聊。对老板来说最省时间的是工程师等员工下班后开始工作,隔天一切都打理好。周末也行。白天时间,ArtaNet派工程师进行维护工作。要是有客户因为某台计算机故障,打电话过来,他们其中一人就得在背包塞进一套吃饭工具出发: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和光盘。如果计算机需要特殊的硬件,米格尔也认识供货的商店,那里贩卖的价格会加上给他的一定比例利润。

他设定好内部网络的最后一台计算机,检查并确定所有计算机都能相连。测试完毕后,他离开办公室,让安全警卫看过他背包里的东西,然后跟他告别。看来他们的客户放心让他碰他们的计算机,却不确定他是不是会摸走办公室里的物品。这就像是到白金汉宫参加宴会,离开时却要确保宾客没偷走面包片。

工作到这么晚的唯一好处是回家不会遇上塞车。收音机传来超脱乐团震耳欲聋的《从不介意》,这个城市仿佛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而红绿灯变成了圣诞节的装饰灯光,几乎没汽车需要看它指示停下或开动。人很容易在夜幕笼罩的城市感到孤单。

他问自己回到家时,里面会剩下什么。在装操作系统的空当,他的思绪不断绕着弗兰打转。两年没见他。谁知道他做了哪些事。他曾在许多夜里想到弗兰,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生活圈里的人,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有时是毫无缘由断了联系,有时是有明确的理由。

时间会冲淡理由,当时认为重要的事,几年过后,变成芝麻小事。他只需回忆入学考就能体会,当时他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现在只觉得那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弗兰没和他一起考。当时他三科不及格,大学预科班没过,需要等九月通知。并不是因为他是好学生,只是那年运气不好;事实上,他的成绩往往在及格边缘,要等九月公告的定夺。

雷克纳总以为他们会一起参加入学考,也想象过两人都学同样专业。弗兰没特别想学哪一科,他说过想和雷克纳读同样的科系。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时,就会随波逐流,而弗兰和雷克纳从进中学的第一天起就认识,他不管自己会念什么,但至少有个可以在下课时间一起分享咖啡馆时光的朋友。

十八岁是个思考未来的美妙年纪。你会以为你和所有的朋友、一切都将顺顺利利,后来随着时间过去,发现没有一件事会如同你的想象:你的女朋友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忠贞,报酬优渥的工作都被同样的人拿走,当初一起在咖啡馆喝几杯的一群伙伴,后来只有少数几个保持联络。非得等到时间过去,才发现美好的时光不曾来临;现在也正在发生,因为想着其他事,而错过了那段时光。

一开始的许多个夜晚,回到公寓后,他内心总期盼能遇到弗兰。他进入大学后,他们不再像中学时那般常见面,但仍保持联络,偶尔约见面。尽管他们之间有所改变:他在大学结交了一群新朋友,弗兰则继续和中学时代的一个朋友在一起。当雷克纳努力冲刺考试,弗兰开始沉沦麻药,稍微越界,然后再稍微越界。然后再稍微越界。他清楚记得有一晚看见弗兰从牛仔夹克拿出一包可卡因,倒在包上面分粉末。那时,派对上看到人群情绪高涨很正常,可卡因也很常见。他以为弗兰只是偶一为之,就那么几次。他忙着应付考试——他花了五年而不是既定的三年,没时间关心弗兰。

后来他的毕业论文终于通过,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两个月后,弗兰搬来和他住。两人都认为合租是个好主意。他们是多年的朋友,不过很快地,他们也发现彼此的友谊就像停止浇水的植物,慢慢地枯萎了。他们还是朋友,友谊却已经变调。弗兰有他自己的麻烦——他自己这么说,总是来无影去无踪,不太解释自己去了哪里还有做了些什么。他们会聊天,但不再像从前那样无所不聊,一个话题换过一个,不知道会聊到哪里结束。

他们有过相处融洽的短暂时光。不过越来越少,最后他们的交集只剩下中学时的回忆,以及聊些该去超市买什么。他甚至一次出门好几天才回来,回来时一副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模样。雷克纳帮不了一个拒绝接受帮助的人,弗兰就是完全地拒绝他。有一天,他回到家,弗兰已经离开。连电视、电脑,甚至音响都不在了。也没留下任何交代的纸条。他试着从他父母和共同的朋友那边联络他,可是没人有线索。一段时间过去后,他换掉门锁,白天不再想起他,哪怕每个夜里几乎都会想到他。

今天,他回来了。而雷克纳让他进门。该死。弗兰不是他能装作视而不见的地铁站乞丐,他是朋友,他直视他、乞求帮助。雷克纳感觉有责任要伸出援手,就算只是不想让自己内疚。

当他踏进公寓,里面什么都没少。这时差不多是凌晨一点半,所以他没期待弗兰还醒着。他躺在沙发床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本书。雷克纳进到厨房,发现有个盘子摆在当作桌布的餐巾上,还盖上另一个盘子。旁边有张纸条:本来想等你一起吃晚餐,但夜深了,我先睡了。弗兰。

他拿开盘子,发现是一份马铃薯蛋饼和一点沙拉。他嘴角上扬。他在两人同住期间不只称赞过一次弗兰的马铃薯蛋饼。他说过为了能吃到这玩意儿,值得忍受弗兰。

他喜欢自己还记得这些细节。

***

埃斯特万不在家。照顾阿莉西亚的看护帕洛马告诉戴维,他正在酒馆帮霍恩修理锅炉。于是他在酒馆地窖找到埃斯特万,他一脸油污,手边有箱工具,头顶上有个巨大的储水槽。霍恩则蹲在他旁边看他工作。

“哈啰,戴维。”霍恩说。

“你好。”

“你该不会懂得一点锅炉吧?”

“很抱歉,不懂。”

“真可惜,”霍恩说,“动不了了。”

“会修好的,”埃斯特万说,“瞧!我相信问题是这个,”他拿起扳手转松一个螺丝,检查下面的控制板,“不,不是这个。”

“很抱歉我姐姐把你赶出门。”霍恩猛然说。

“噢,哎哟。她告诉你了。”

“不是告诉我,但是你也了解这座村庄。我刚听到传言。”

“唉。”

“不要怪她,她有点冲动,而且非常非常不信任人。你可以试着跟她谈谈,说服她让你回去。”

“不用,没关系了,我有地方住。”

戴维发现他喜欢待在安赫拉家,一想到要回没有西尔维娅的旅舍就不开心。少了她,黑夜仿佛漫漫没有尽头。待在安赫拉家有人陪伴,而总是到处玩耍的托马斯能经常让他分心。他就像是他的一个侄子,至于安赫拉……他不知道安赫拉像什么。可是他知道比起孤单一个、待在像埃德娜那样歇斯底里的疯婆子的屋子里好;在安赫拉家很自在。

“噢,太好了,你有地方住。那我就不用担心了。”

“无论如何,都谢谢你。”

“对了,我有一份影印的报纸,上面写着……嗯,你知道的。如果你想留着做纪念的话。”

“不用了,我想我现在不需要。或许,嗯……永远都不需要。”

“霍恩,看一下有没有热水。”在储水槽下面的埃斯特万说。

“我上去看看,再跟你说,“

霍恩奔上楼梯,然后大叫埃斯特万。他们做了测试但是徒劳无功。

“来,戴维,把那个螺丝起子拿给我。”

戴维把东西递了过去。

“可以帮我拿一下这个吗?”

他弯下腰,看见他说的东西。躺在霍恩脏兮兮的地窖地板上可一点也不好玩。

“当然可以。”

接下来一个半小时,埃斯特万就躺在地上锁紧螺母、固定管线、拆掉电阻器。不知多少次,埃斯特万在他耳边大叫,要霍恩试试看。全都不行。最后,在固定某个零件后,埃斯特万要他再试试,霍恩从上面大声回答说已经可以了。于是他们俩离开地窖。埃斯特万整张脸沾满油污和灰尘,只有微笑时露出的牙齿是白的。

“我就知道问题是那个。”埃斯特万下结论。

他们爬上酒馆,霍恩倒了三杯冰啤酒。他们咕噜噜一口气灌下。

“越是努力工作,越是能感觉啤酒甘甜。”霍恩叹道。

戴维觉得他说得没错。他这辈子在很多地方喝了很多啤酒:爱尔兰的健力士、美国的滚石啤酒、捷克的皮尔森欧克啤酒、澳洲的福斯特啤酒、比利时的智美白修道院啤酒……

“戴维,要不要比一下?还是你有其他事要忙?”

……墨西哥的科罗娜黑啤、秘鲁的库斯科啤酒、德国的克莱斯勒啤酒、加拿大的世界末日啤酒,以及日本的朝日啤酒。他在很多国家喝了很多啤酒,却没有一种比得上此刻正在喝的。

“啊?”

埃斯特万指了指一张放置棋盘的桌子,所有棋子都收在一个小木盒里。

“我不太会玩。”

“但是你玩过,对吧?”

“对,小时候跟哥哥玩过,还有一次在中学纸牌被抢走的时候。”

“所以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坐下来。要白棋还是黑棋?”

戴维的战斗本能被挑起,他选了白棋。

埃斯特万拿出棋子,摆在棋盘上。

“埃斯特万,我要提醒你我不太会下棋。”

“别担心,戴维。我们这里的人下棋只是为了娱乐。”

戴维耸耸肩,移动王前兵。棋赛开始。埃斯特万出动后翼马。

“我不知道你会修储水槽。”戴维说。

“我在今天之前不会修。”

主教的兵建立坚固的防卫。

“噢?”

“我以前都没修过。”

黑王的兵来到白王的兵前。

“都没修过?那你怎么会修?”

“东西坏掉时,你会先检查一下是不是哪里破损。”

黑王的主教来到戴维的马前。戴维开始在棋盘中央布局。

“所以你习惯先检查?”

“不一定,有时候不会。我通常会先拿万用表测试整个电路板,如果一边有反应、一边没有,就是有问题的地方。”

后以斜切方向前进到最后。擒拿王。

“将!”

“这时你会怎么做?”

兵往前威胁后。埃斯特万往斜后退一格。

“我会把故障的零件拿到店里说,‘给我一个这种零件。’换好零件后再测试行不行。”

“这么简单?”

又一个兵棋往前,威胁黑后。埃斯特万使出他的王前兵吃掉对方。戴维也出动他的另一个兵吃掉埃斯特万的兵,接着被黑后吃掉。埃斯特万击溃戴维的防御队形,比他还多出一个兵。他想移动那个兵棋,以免黑后受困。

“孩子,如果行了,表示恢复正常。如果不行,就要继续测试。”

这时该使出重量级的棋子。戴维往前移动他的白后,来到埃斯特万的黑王前面,想要吃掉他的兵并擒王。

“埃斯特万,我很难相信这招每次都管用。你上过什么课吗?”

埃斯特万往前移动马,威胁白后。

“戴维,我只是靠一般常识。有时候这样就够了。如果损坏很严重,比方说电视机的映像管坏了,我会带去找专业人士修理。尽管如此,我还是能修理八成的故障。”

他把后棋放到他的马棋前面,远离黑后的范围,也让他的马棋无法以L型路线移动。

“我会把工作交给专业人士。因为我不知道问题在那儿,所以不插手。”戴维说。

埃斯特万使出马棋吃掉他的主教棋。戴维嘴角上扬,让后棋上场吃掉马棋。或许埃斯特万正在进攻,可是他此刻唯一打前锋的只有后棋。正当他暗自窃喜时,埃斯特万却吃掉后棋旁的兵棋,再次给他一将。

“将。”

戴维阻断对角线的黑主教。如果他想吃掉那个主教,会失去自己的白后。埃斯特万把黑后朝对角线前进一格。他让戴维看到,当后棋有空间移动时,是多么让人手痒。目前的情势越来越艰困。这场棋不只是游戏,而是想隐藏身份的作家和想要解密的编辑之间的角力。戴维心里有个声音对他说,若能打赢,就能得到作家的敬重。他想要向对方证明,自己在这场比赛里不只是个简单的兵。可汗出版社派来的不是个简单的办公室白领,而是未来的总编辑,是灵活、知道应变的主教。

“俄国小说家屠格涅夫说过,国际象棋和文学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需品。”戴维说,并移动他的王棋朝对角线前进一格,保护他的马棋。

埃斯特万让自己的后往后退,吃掉另外一个兵,困住戴维的王和马。

“将。”

埃斯特万光用他的后就吃掉戴维五个兵。戴维把自己的王换到后方,保护主教和马,那个马在整场比赛还没移动过半步。据说,马在开局时比较能派上用场!

这时,埃斯特万认为他的后已经多次进攻,而且棋盘不只这个棋子,便把后前兵往前移动一格,准备擒拿主教。

戴维把他的后棋朝对角线前进一格,首次对黑王发动将棋。

“将!”戴维直视埃斯特万说。

埃斯特万安静地对他挤了挤眼睛,移动他的王棋朝对角线前进一格,来到后的兵棋后面。

躲好,我马上把你揪出来,戴维暗暗地说。

他出动后翼主教,再一次发动将棋。

“也听说下棋时不只有四个马棋。”戴维说。眼睛盯着棋盘不放的霍恩,发出低低的笑声。

埃斯特万把他的王棋往后移,来到主教旁边。戴维发动他的主教,以自杀方式吃掉埃斯特万的主教。但后者立即出动他的王棋吃掉了戴维的主教棋。接着他紧闭的嘴巴嘟哝一声。他很快瞥了戴维一眼,想看出他是否注意到刚才的声音。戴维没看着他的眼睛,但瞄到对手在看他。埃斯特万刚走错一步,而这会让他因此输棋。

戴维伸出食指把他的后棋推到棋盘最底。

将死。

“戴维,火力全开,”霍恩说,“就像外科医生般精准。三刀解决。”

“该死。我应该出动车吃掉主教的,”埃斯特万抱怨,“我太紧张,急着摆脱困境继续攻击。”

戴维感觉很好。他靠着出动后棋摆脱困境。埃斯特万护住他的黑主教,反而给了戴维一个得胜的机会。埃斯特万只用一个棋子追杀他,但戴维向他证明了两个棋子也可以赢下比赛。不过他没那么激动。这是场不寻常的棋赛,很多棋子都没移动一步。四个车棋,除了倒数第二步,完全没影响到赛况。

他知道自己不是高手,往往被同伴打得落花流水。但是埃斯特万比他还差。他像个初学者,专注移动他的后棋,却没派其他棋子保护;他的后棋的确利用兵棋的状况,吃掉戴维许多零散的棋子,但这个优势没能持续太久。他让棋盘中央变空城,戴维只需要移动棋子就能陷他于困境。他的技法十足像个十岁的孩子!

戴维以为像埃斯特万这样常下棋的人,应该是个策略家,因此他非常认真地下这盘棋,想打赢这位世界级的文学大师——文学是一种纯粹的脑力活动,只有聪明人能驾驭。而埃斯特万走了三十一步后输棋,任何中等的棋手都能看破他的战略。戴维有点不解。他以为猎场上的是狮子,却只遇见猫咪。

“我应该在后棋旁边放个支持的棋子吗?”

还用问吗!他怎么了?一个世界知名的作家竟输给一个超过十六年没下棋的编辑!

“我想是得那样,埃斯特万。但往往是输棋的时候才会知道。”戴维说。不过他心里想着:“当你发动后前兵、让主教棋门户洞开的时候,就是给我进攻机会。你破坏了节奏,让我能进攻,而不只是防守。”

“埃斯特万,我以为你会赢。”

“我也一直以为我会赢。”

“不,我的意思是你看起来经常下棋。”

“我的确经常下棋。”

戴维迟疑了一下,然后才回答,而埃斯特万看穿了他的心思。

“经常下棋并不代表是高手。”

“没错,当然喽。可是人会喜欢下棋是因为经常赢棋。”

“嗯,没有什么原因,只是我喜欢下棋时思考下一步着法,不会因为输棋失去兴致。我下棋经验丰富,所以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高手,但我起码了解这种游戏的博大精深。我知道有人可能愿意奉献一生,但会赢棋也要偶尔输棋才有趣味。不然会变成例行的工作。”

这是个怪异的想法。他只听说赢家会专注在跑步本身,而置比赛于度外,从没想过输家也一样……

“好吧,戴维,请我喝一杯。这是规则。赢家买单。”

“才不是这样!”霍恩尖叫,“是输家买单!”

“关你什么事?”埃斯特万对他大叫,“他本来不知道!”

***

午后的最后时光,埃斯特万和戴维相偕去一条沿着布雷达戈斯蜿蜒而行的小溪钓鱼。帕洛马中午出门办事,下午回来换班,于是埃斯特万便在饭后陪着妻子。卧室里笼罩阴森的静谧,而他一脸忧伤,手肘撑在床垫,用轻柔的语气和她聊天,不确定她是否听得见。

与此同时,戴维在乌梅内哈和霍恩吃午餐,想从他身上挖到一点线索,但没有结果。

埃斯特万拿着一根鱼竿和一个藤篮,里面放了鱼饵、钓鱼线、铅锤以及绕线轮。他们决定下午去钓鱼的地方叫作熊穴,是个隐秘的保护区,也是越来越稀少的比利牛斯山熊冬眠的地点,从那儿可以抵达一处人烟罕至的溪流。

“这附近有什么?我们会不会遇到什么惊喜……”戴维害怕地问埃斯特万。

“不会。上个世纪初,这附近的森林是熊群的居住地,可是随着时间过去,它们逐渐消失,在这一带的比利牛斯山区,最乐观的估计是只剩二十余头。这边会叫这个地名,是因为以前真的有熊居住,但现在不会遇到危险。不过繁殖计划的确在进行中。”

“也就是说,至少我们今天很安全。”

“对,今天很安全。希望数量能越来越多;阿兰谷是个非常适合它们居住的地方。连那些在法国野放的熊都来到这里……”

“来观光的熊啊。”

于是,埃斯特万在前往溪流的路上,慢慢地告诉他毗邻布雷达戈斯的森林物种。对于一个大半辈子都住在城市,只看过宠物的人来说,听人细数西方狍、野猪、松鸡、獾、松貂、白鼬或土拨鼠,令他感觉自己恍若置身一座没有铁笼的动物园。

戴维试着模仿埃斯特万甩钓竿,可是结果与他希望的差很多。埃斯特万的动作是多年来养成的个人风格,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拿起钓竿,无名指和中指握着绕线轮底部,空出食指压住钓鱼线,把勾上鱼饵的钓竿往后,接着往前甩,松开钓鱼线,让线拉出去,这样一来可以让鱼饵掉在想要的位置。戴维喃喃念着步骤,模仿埃斯特万流畅的动作,结果却是笨拙又僵硬。他大多数都是卡在抛钓竿,不是钓鱼线没松开,就是太急促,搞得脚边一堆钓鱼线,不得不重新卷好。

“我从小经常听到钓客被鱼钩刺中眼睛的故事。”戴维用开玩笑的口吻说。

“很容易。”埃斯特万回答。

“勾出眼睛吗?”

“不是,是抛出鱼钩。你只需要一点练习。当你学会怎么轻松地抛鱼钩,我再教你怎么抛到河底,大鱼都在那里。”

“要怎么知道哪边水深?”

“嗯,就是知道,”埃斯特万说,并清楚地解释,“从水的颜色和水中回流的位置。高竿的钓客可以观察水的流动、看出河床的形状。想象一下,水是一堆同质的物质,水面的变化一定是看底下有什么。当然,我还没有那么厉害。我现在会分辨河流哪边水深就很开心了。”

戴维专注地凝视水流,但是在他看来都一样:一堆往下流去的水,只有冲刷石头或树枝时才有变化。

“好吧,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埃斯特万的目标是钓一条晚餐吃的鳟鱼。在达成目标前,他们钓到一些鲤鱼,这种外来种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被当作活饵,最后侵略了阿兰谷的鱼种。尝试过几次之后,戴维终于把鱼饵顺利抛进河中,掉在埃斯特万指定的位置。

现在,只欠等待,这里的村民习惯这样,不过对城里人来说这么做很没效率。他瞅了埃斯特万一眼,他正在安静地削木头,脚边堆了小山似的木屑。

“这里是个居住的好地方。”戴维自顾自地大声说。

“没错。”埃斯特万回答。

“这里的宁静似乎有股感染力。每个人都能放松,静下心做事。”

“在布雷达戈斯,没什么急事好忙。”

“你不想住在其他地方吗?”

埃斯特万似乎思索了一下才回答。

“我太太在这里。我的屋子在这里。我的地盘在这里。”

“没错,但是住在其他地方也一样可以做到这些。布雷达戈斯的确非常可爱,但考虑到世界这么大,这里并不是唯一一个漂亮的地方。比方说,你说的故事里出现的那些地方。”

“我无法想象自己住在其他地方。我在这里很自在。我人生美好的时光都在这里度过。我在这里认识我太太、在这里交上好朋友。我在这些地点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没错。”

接下来沉默笼罩,埃斯特万继续他的木雕,戴维继续盯着钓竿。水流带走了一分一秒的时间,留下的足迹是埃斯特万身旁那堆小山似的木屑。戴维再一次进攻。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埃斯特万,你知道我在平静的时刻,最喜欢做什么吗?”

埃斯特万没搭腔。他只是望着他,等待答案。

“我喜欢读书。读书能让我放松。”

“那是个好习惯。”

“对。”

戴维打算再一次进攻,但不是要揭穿敌手的身份,只是想营造一点紧张气氛。他感觉自己就像演员呈现的哈姆雷特,想引起克劳狄斯国王的不安。可惜没有一个反对他意见的霍拉旭。

“你知道最近让我最惊艳的是哪本书?……《螺旋之谜》。”

埃斯特万,我只需要一点表情变化:眼神透露讶异,瞳孔放大,泄漏你就是我要找的人。我会像下棋那样追杀你。

“你喜欢那本书?”

没反应。他面对戴维丢下的炸弹面不改色。

“那是本大师之作。写得很棒。我不是唯一一个这么觉得的人。全世界上百座城市都有人读过:在地铁、在公园的长凳、在公交车上……图书馆里满满都是这本书,因为每个人都想借。现在书已经重印了几百次,卖了几百万册。”

“卖得可真多。”

“是一个叫托马斯·莫德的人写的。我独处的时候喜欢反复地读,这能让我从不同角度来看待事情。”

“如果真是那么棒的书,或许我该读读看。”埃斯特万回答。

“对,读一读吧。”戴维说。

戴维暗暗对自己说,这个男人要么不是托马斯·莫德,要么就是出奇的冷静。从他吐出《螺旋之谜》开始,他都没察觉对方的表情有一丝变化,或态度有什么改变。他想再施加一点压力来确定。

“而且,这位作家有个很有趣的故事。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决定用假名写书,不想让人找到他、紧追他不放。他不接受访问,不领取颁发给他的奖项。”

“哎哟。”埃斯特万只回答这样。

“我觉得那是个很聪明的选择。或许他不想变成焦点,以免像托尔金遇到那种好奇的人,或是企图对凡尔纳……”

“企图对凡尔纳什么?”埃斯特万第一次打断他的话问道。

“有个心理有问题的人朝他的膝盖开了一枪,要大家注意他始终不是法兰西学术院的一员。”

“哇,世界到处是疯子。”

“对!所以我能了解,也尊重托马斯·莫德。成为某个行业的专家,不代表可以剥夺他的隐私。尤其是作家,很多时候作家需要保有隐私,让他们可以观察人群,不用伪装或者刻意计划举动。我完全支持他的决定,愿意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帮他。”

“我也会帮他,”埃斯特万回答,“人应该要依照自己的喜好活着,如果这人不愿意透露身份,他是有权利这么做。”

戴维感觉快昏过去了。他在村里试过这招好几次,虽然都没用,还是希望这次有点效果。刚开始,他把这当成是猫捉老鼠的游戏,但现在变成两只猫在寻对方的游戏。他决定把一切押在最后一张牌上。他要使出全新的一招,只有在所有的陷阱、欺骗、花招和计策都失效时,才会用的一招:诚实。

“埃斯特万,我想对你坦白。我不是像一开始说的来自巴拉多利德市。我在可汗出版社工作,地点是马德里。我是编辑。我的工作是监督作家写书,帮助他们,满足他们的所有需求。我经常出差,无法依照老婆的希望随时陪她,所以和西尔维娅的关系开始变得冷淡。

“在我工作的出版社,我们有位光芒盖过其他同行的作家,也就是我跟你说的《螺旋之谜》的作者。他叫托马斯·莫德。接下来我要跟你说的是逃不了刑罚的部分,尤其是我和出版社老板签了保密合约。我会告诉你,不是要引你注意,而是想让你看出我的诚意。我不是带妻子来这座村庄度假,而是骗她来这里陪我完成上司托付的任务:我必须找到托马斯·莫德。几年前,可汗先生收到一份厚达六百页的稿子,书名是《螺旋之谜》,使用假名托马斯·莫德,但是没有任何个人资料。和稿子一起附上的是一封写了账户号码的信,如果出书了,钱必须汇到信上指定的银行账户。

“这本书是一整篇故事的第一部,后来小说在全世界打破销售纪录。可是没有人知道作者是谁,包括可汗出版社。我们经过调查,发现他住在这座村庄,小说的每一部都是从这里寄出。我的任务是找到托马斯·莫德,了解为什么他不再写下去,并说服他写完故事。我有谈判权:如果他要更多钱,我们愿意付更多;如果他想继续隐姓埋名,我们会替他保密。我绝不会做任何托马斯·莫德不愿意的事。如果他要我跳着脚走路,我就跳着脚走路。

“而你知道吗?我唯一的希望是完成上头托付的任务,回到马德里乞求西尔维娅重新接纳我。现在,让我问你,是不是你在《螺旋之谜》签上假名‘托马斯·莫德’,把书稿寄到可汗出版社?我请求你在回答之前,先仔细思考一下,因为你的答案攸关我的个人和工作前途。”

埃斯特万已经停止手边的雕刻好一阵子,仔细听他诉说。他伸出一只手抚过白胡子,接着伸出无名指把眼镜推上去,最后拨开遮住视线的刘海。

“抱歉,戴维,但那个人不是我。”

戴维原本紧绷的肩膀垮了下来,清楚传达了他的沮丧,仿佛没通过九月升级考的学生,感觉脚边的地面仿佛裂开一道深渊。他已经没有出路。失败不只是可能,而是确凿无疑。

“抱歉,”埃斯特万说,“我很想帮你。”

“这不是你的责任,你也爱莫能助。你根本没有六根手指啊!”

这时,一直没动静的钓竿开始颤动。他们俩看见钓竿往空中飞了出去,在掉进河里之前,埃斯特万及时伸出右手抓住。

“抓住!戴维!”

戴维抓住钓竿,听从埃斯特万的指示,拉着竿子并松开钓鱼线,接着收回绕线轮。就这样过了几分钟,一条怪鱼上了岸,在他的脚边扭动。

“哇!是长牛角!”

“什么?”

“是长牛角!一种在北部山区的鱼,会出现在这里还真奇怪。”

那是一条睁着一双凸眼,有着透明鱼鳍,身体有黑色和棕色斑点的鱼。

“现在抓住鱼头下面,小心地把鱼钩拿出来。”

戴维用前臂压住鱼,以免鱼再扭动。然而,鱼想活下去的渴望,让它的力气大过戴维的手臂。它拍打尾巴、摇晃头部,想要往河里跳,结果鱼钩刺中了戴维的中指。

“该死!埃斯特万,帮我拿掉!”

“等一下,不要动,不然会刺得更深。让我去拿钳子。”

戴维忍耐着鱼在他的怀里拍打,这时埃斯特万拿了一个藤篮回来。长牛角会不会咬人?

埃斯特万剪断鱼钩,把鱼放进篮子里。

“过来,我们回家,让我帮你拿出来。我家有可以初步处理的器具。”

***

戴维指头缠着绷带,无法下厨,所以工作就落到厨艺不怎么高明的安赫拉身上。她正拿着除鱼鳞刮板在鱼身上蹭来蹭去,围裙沾满亮晃晃的鱼鳞片。

“戴维,长牛角的头全是刺和鱼鳞,肉质一点也不鲜美。”

“我不在乎好不好吃。钓到这条鱼害我差点失去一根手指。不管味道怎样,我都要吃掉它。”

埃斯特万后来不得不把鱼钩刺穿他的指头,好用钳子剪断无法把钩子拉出来的钩头。剪断之后,就可以把钩子从刺进去的位置拉出来。戴维除了小时候骑脚踏车造成的伤口,已经几乎忘了非食用酒精的灼痛感。他咬紧牙齿,保持安静,但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让他无法假装没事。

安赫拉和托马斯吃着肉馅派。戴维慢条斯理地嚼着配马铃薯与洋葱的长牛角,嘴巴不时吐出细小的鱼刺。

“戴维,你不一定要吃鱼。”

“我当然要吃。”

他继续嚼着鱼肉,直到啃得一干二净,花了超过半个小时,安赫拉和儿子早已在欣赏电视播放的一部老电影。戴维在一张扶手椅坐下来,盯着窗外。

他想着西尔维娅。想着那场追踪托马斯·莫德的盛大棋赛,他牺牲了最具价值的一个棋子,他的后,追捕一个最后黯然退场的王。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无依无靠,任由环境因素摆布。迟早,他会被反将一军。

“戴维,你有心事。”

“嗯,有一点。”

“今天过得不好吗?”

“你遇过不顺的一天吗?一整天下来什么都不顺。”

“当然。”

“那么你应该可以了解我的生活。”

至少了解自从我来到这座村庄起的生活,戴维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