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及因劳力弱和遭受灾害而生活困难的特困户,市政府采取临时救济和春节前集中救济的办法,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2004年6月,出台了《穰县农村特困户救助办法》,2006年7月,又将农村9388户、22500人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平均每年发放生活救助金和医疗费170多万元。 ——《穰县县志·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