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后,一直给大宾帮忙跑腿,没几天发现自己确实也帮不了什么忙。大概过了有一个月左右,我觉得我继续待在上海只会是大宾的一个累赘,赌场继续开张似乎不大可能。上海离家很远,一直没能适应上海口音,听着满街“阿拉”、“侬好”,“我是外乡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一次喝酒,我跟大宾说我想离开上海,他当时反对得厉害,但也没撵过我。他见留不住我,给我买了一部手机做分手礼物。1997年还是满街大哥大配传呼的年代,小型手机很少人用,价格贵得吓人,带号一共要一万八千(估计现在扔在地上都没人捡)。大宾说他随时准备东山再起,那时候,还需要我来帮他。
于是我就接受了这份厚礼,又盘桓了几日,和这些朋友举行了几场告别宴,我离开上海,回到了离家近的一座城市,租了套房子,算是有了落脚的地方。
1997年,满街都是赌博机,游手好闲的我天天去那里玩,扑克机是死活不玩的,就去摇摇37机,10块钱换100个币,打发空虚无聊的时间,输了就输了,从来不和机器较真。
在游戏厅里慢慢又认识了一些人,那是一些投机的人。他们整天待在游戏机房里,也不正经去玩。但对哪些机器吃了多少分、吃了多少币、哪些机器啥时候爆过,研究得很清楚。一旦有机器吃的分多了,机器上的人离开,他们立刻占上去玩,事实上,他们费尽心思,也没捞到多少。
渐渐地彼此都混熟了些,经常一起去喝点扎啤吃点烧烤,这些人还是些小赌徒,没事的时候就凑一起玩“斗鸡”。
斗鸡是一种很普及的赌博方法,一副扑克,打法类似梭哈,三个一样的最大,依次下去就是同花的顺子、同花的杂牌、杂牌的顺子、杂牌;要是两家出一样的牌的时候,就比牌面最大的一张牌;三张都一样大的时候,则要比花色,依次是红桃、黑桃、方块、草花。有的地方也叫“斗智”,我觉得这个叫法更形象。一副牌多家玩都可以,三个人、七个人都可以玩。每人发三张牌,每人只能看到自己的牌,根据自己拿到的牌的大小决定下注还是跟注。你可以通过跟注的过程去试探别人;也可以通过察言观色来估计对方的底牌。整个过程就是斗智的过程,但是发到手里的牌的好坏也是输赢的关键。你分到了一手烂牌,任你演戏演得再好,人家底牌好,是不会被你轻易吓唬走的。
刚玩的时候,我每次下注的金额是1块钱。不要以为这个赌注小,底钱1元,封顶10元,只剩最后两家的时候才可以看底牌,要求看的那一家必须压双倍才可以去看;如果觉得牌好,可以在1-10元之间任意下注。下家要跟也必须押同样的注,也可以先闷一次,紧跟着的下家必须双倍跟,一局下来激烈的时候也能达到几百元。
开始大家都漫不经心地玩着,打发时间,图个乐乎。总有不认识的人加入进来,我也从不出千,一切听天由命。
直到有一天发现有人在我眼皮底下出千,我将计就计,狠赚一笔。那天,被打发去买扑克的人拿回来了一副魔术扑克,这东西我在赌场工作的时候接触过不少,我也不去说破,反正你认识,我也认识。
可能他眼神不够,只认得自家的牌,我可是全场都认识,也乐得捡现成的。我经常把自己的扑克故意收拢在一叠,这样他想看我的牌,也只能认出一张来,有时候他们故意碰到我的牌,想碰开看清所有的牌,我也装糊涂,从来不去说破。
我在场上就很容易认出联手搞鬼的人,也知道他们里面哪些是凯子。当然了,我可能也被当成凯子。
但是那些凯子也有不甘心就这么输的,想尽办法,比如把牌故意掐个边做记号什么的,我从不说破,我仗着认牌比他们快,每天都能赢个百十来元。我赢来的钱一分不留,都是请大家吃吃喝喝。一来,在这样的局上我从来不用手法;二来,大家看我经常赢钱但是从没把钱拿走,他们都愿意和我交朋友,都说我斗鸡玩得好,我呢,也乐得大家奉承我。
大概请了他们20多天的客,他们可能发现想赢我的钱不容易,就慢慢淡了。这期间,他们拿了多少种这样那样的扑克,我都不记得了。
从这个局里,我认识了三元。
三元是附近最繁华的步行街上的地头蛇,个子不高,但很壮实。据说他蹲了好几次监狱,也没有正经工作,养了几个小姐,专门在电影院陪人家看电影,他和几个哥们在电影院附近暗地里盯着,防止遇到有人不给小费的事情发生。小姐陪人进了电影院,他没事就跑到电影院附近的游戏厅里晃。
玩得久了,就经常一起去喝酒。有一次,我俩都喝得有点高,他搂着我的肩膀,舌头也大了,说:“老三,看得起我的话,咱哥们真心交个朋友。”
我还算清醒,有点不以为然,说:“你拉倒吧,还和我交朋友?差点把我当凯子。”
他喝了不少,却一点也不糊涂,竟有点不好意思了。我看他不好意思,也有点后悔说出这个话来。
“老三,哥们那会儿糊涂呀,真不是特别想搞你,大家说你从外地过来,看着像有点钱的,大家都这么说,我也不能拧着。结果呢,我们搞了半天,都让你赢了。老三,我为啥想跟你真心交朋友,知道不?你这人讲究,不是那种认钱不认人的鸡巴人,赢了多少也不拿走,都给兄弟们花了,我就看重你这样重情义的讲究人。老三,你不跟兄弟好,就是看不起我三元。”
喝了点酒,又给他这么捧,心里受用,借着酒劲,跟他好顿吹牛皮,几乎把我自己吹成了赌神。
从此往后,三元有意无意地帮我张罗局,最后和一个开练歌房的小老板接洽上了,小老板经常去玩斗鸡,玩得挺大,底钱100,封顶1000。拿这个小老板的话讲,本来想凭脑子赢钱,可是输得自己体格扛不住了,想捞点回来。这些年我发现,凡是想找人去出千捞点的人,大都是那些输得很多的人,正常赢钱的人才不会去找人走偏门。
在他练歌房的小包间里,我简单地给他演示了几把,他看了高兴得很,连说没问题。由他带我去,我扮作他练歌房的啤酒供应商。刚好我也有点小钱,不怕没本钱。
跟三元商量的结果是,我和练歌房老板上去玩,三元他们负责外围,怕赢了钱拿不走。赢了钱分三份:我一份,小老板一份,三元他们一份。
那个局设在洗头房里。那家洗头房共两层楼,一楼洗头、洗脚、洗面;二楼一半是员工的生活区,一半是做按摩的小包间。
我跟小老板事先约好,我假装溜达到那附近,一时兴起进去洗头的,“恰好”遇到有“生意合作”关系的小老板,然后他带我一起上桌玩。1997年赌博出老千不是很多,所以大家都没怀疑我。
开始我没玩,只是站在旁边看。有人让出地方让我上来玩,小老板也吵着说:“你赚那么多钱干吗?这点小局能输几个,快点来吧。”我推说对这个赌法不熟,要先看一会儿。
那个时候我对各种赌局都很谨慎,一定要先确定有没有人耍鬼。看了一段时间,确认扑克没问题,也没有用针挑过的痕迹,场上的人也都没问题。稍微有点小问题的就是有个家伙把四个K的背面都故意用指甲压了印,淡淡的,不仔细看很难发现,每次4发到了他家总是先闷几次,这些小把戏当然瞒不过我的眼睛。
看了一会儿,大家总动员我玩,我半推半就也跟着下了注。斗鸡的规矩是赢家发下次的牌,每次发牌的时候,我都把一些需要的牌放到下面,发的时候看需要把大牌发给小老板(我自己洗牌发牌我自己大,很容易让大家发现问题的),大部分时候是发两家大牌或者三家大牌,但是发给小老板的都是最大的,然后给他提示。别家也是大牌,自然要跟了。他看到有人跟,就把牌拿起来看看,然后再选择跟。这样拿了大牌的人会以为他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牌,自然愿意和他斗下去。我在场上扮演一个看热闹的角色,偶尔也要故意跟几次才放弃。这样的一局就可以斗回来几万,当然也不能总这样去搞。
一下午小老板就赢了7万多,我则输了几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