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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第十五章 熊孩子和她的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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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阵,我看科幻小说《三体》看魔怔了。

合上书也满脑子都是外星人,和好友喝下午茶,听她倾诉杀人不见血的职场战记,听着听着一抬眼看见窗外暮色已临,整座城市在这样一个温柔的黄昏里,依然忙碌得剑拔弩张。我一时走神,说,三体人的夕阳一定比这个好看,它们却没心情欣赏。

好友优雅地放下茶杯,随口应了一声,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说的是外星人。

我问她看不看科幻小说,相不相信外星人。

她一点都不掩饰地大笑说,你还有这个闲情关心外星人!想想又耸肩说,有吧,但是有没有外星人都轮不到我操心。

一个热心外星人事务的人,和一个只有兴趣职场拼杀的人,这就是那一刻我们之间的鸿沟。我表示要和她划清界限,说,不关心宇宙的人和我们这种关心宇宙的人,境界太悬殊了,完了完了,不能做好朋友了。

为了弥补这样的悬殊,她自觉地请我喝茶,把账单付了。

喝完下午茶出来,走在大街上,她已倾诉完心中郁闷,心满意足。

我满腔对外星人的关怀,却无处挥洒热切。

有时候,寂寞就是无人分享,自觉没趣。

成年人做好朋友,会在郁闷时陪你倾诉,给你鼓舞,一起和这个现实世界里比怪兽难缠得多的人情世故打打杀杀。

可只有小伙伴能和你一起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上天入地。

小时候有人给我一个玻璃做的戒指,上面有个假得可怕的绿宝石,我依然兴高采烈幻想那是一个有法力的宝贝,戴在手上到处显摆。但是居然没有一个小伙伴注意到这枚神秘宝物。我就站到一个凳子上,故意举起手遮在眼睛上方,迎着阳光做瞭望状。还是没有人注意到我手上宝石的反光。就在我悻悻地要跳下凳子时,有一个男孩子歪着头问了,那是什么呀?

我分享了我的宝物给他看,大声地,希望全世界都听见似的说:“这是一个法宝!”

他竟然被吓了一跳。

不是被我拥有法宝这件惊天大事吓到,而是被这样子大声张扬吓到了。

他左右看看围上来的小孩们,一副鬼头鬼脑的样子,好像很不高兴大家都过来看宝物了。

我却很高兴,一本正经地向大家讲解宝物的功能,最后被要求表演一下时,我叹口气望着宝物说,就是还不知道怎么用,正在想……大家失望地一哄而散。

就只有这个男孩子留了下来,继续观察我的宝物,一起迎着阳光研究怎么召唤它的法力。我比画着把宝物按在他眉心,按出了一个印子,他明显觉得痛,但没有哼一声。

由于法力实在召唤不出来,我很快失去了兴趣,转念说,去玩沙子吧。他看着我顺手把宝物戴回手指头,紧张地说,放到兜兜里!我被他郑重的样子震住了,隐约意识到,他好像比我多懂得一些什么,这真了不起。所以听他的,把宝物收进了衣兜。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慢慢从自己衣兜里也掏出一个东西,捂在手心。

我一下子猜到那是他的宝物,并不感到惊讶,但有一点轻微的失落,原来每个人都有法宝。

他快速递给我看了一眼,笑得傻呵呵的,凑到我耳边悄悄说:“不要跟别人讲。”

天,悄悄话,我们说了悄悄话——这件事一下子神圣起来了。

只有关系最好最好的人之间才可以说悄悄话,就像我妈和我。

尽管我完全不明白他这个宝物,有什么好神秘的,那只是一张画着花仙子的小纸片啊!

但是既然我们互相交换了秘密,那就意味着是好朋友了,特别特别好的那种。

于是我也对他说了句悄悄话:“嗯,保密!”

很久以后我明白了,花仙子可能是这个熊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女神。

都说男人对初恋,是会当宝贝悄悄捂在心里一辈子的,不知花仙子在他心里住到了第几岁。

搬家之后,再也没遇见过那个熊孩子,我们都太小了,小到记不住彼此的名字,转头就忘了那是谁,小伙伴换了一茬又一茬,却还是牢牢记得,一起说过的悄悄话,藏过的宝物。

藏在衣兜里的戒指、小发卡、画片、玻璃弹珠……可能睡一觉起来也忘了,似乎不再记得,不会想起,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有颗玻璃珠,从你不知道的记忆角落骨碌骨碌滚出来,才发现,原来它一直都在。

那时候的宝物,来得多么容易,走在路上弯腰都能捡到。

就像友情,来得不费吹灰之力,说过了悄悄话,分享了小秘密,就是好朋友。

长大之后秘密越来越多,可以分享的人越来越少,渴望分享的心却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越来越懂得掩藏和压抑。其实最初我们都不知道羞怯,在第一次被大人笑话之前,每个小朋友都敢举起一个玻璃戒指大声宣告那是个法宝,也理直气壮地相信自己有召唤法宝的能力。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大声宣告自己的幻想了,虽然心里隐约还在期待某一天发现自己的超能力,但是我谁也不告诉了。

除了小星星。

她的名字其实是欣欣,我第一次听到她名字时,以为是猩猩,可能那时太喜欢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我问她为什么是猩猩,猩猩又不好看。

她拿出铅笔一笔一画,歪歪扭扭写下“欣”字,解释这个字不是猩猩,是高兴的意思。但是听到她爸妈叫她欣欣时,没有前后鼻音之分的方言,还是让我想到大猩猩。

最后我自行决定,把她名字理解成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那个星星。

这样感觉就好很多了。

星星是邻居家的小女孩,只比我早出生几天。

不知道为什么,上幼儿园前我们没有成为好朋友,在幼儿园里读一个班,才成了好朋友。

我们都不喜欢上体育课,每次老师要求大家在院子里跳绳、跑步、做游戏,我们就要求去上厕所,然后躲在里面磨磨蹭蹭,叽叽喳喳聊天。

厕所当然不是一个美好的环境,但别无选择,这是唯一的避难所。

我们躲在这里面,在这么微妙的环境下,诞生了无数七彩泡泡环绕的浪漫想象。

关于仙女、公主、外星人、超能力……这些漫无边际的小幻想之外,我们各自有一个主题。星星的主题是希望拥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样的法力,可以任意变成任何人的样子,然后她逐一想象,变成了园长,要去干什么,变成了她姑妈,要去干什么……她的愿望都很实际,比如宣布全幼儿园放假一个月,或者穿着姑妈的高跟鞋和裙子出去逛一天。

我的主题是拥有一座可以隐形和飞行的房子,不用很大,两层就好,楼下一层可以邀请客人,楼上一层只有我自己住。这座房子是飘浮在空中的,像云朵一样,可以飞行,可以隐藏在任何地方,谁也看不见。星星听着我的描述,十分神往地说,那样我们就把这座房子盖在这个厕所上面吧,每次假装上厕所,就躲到你的房子里,不用站这么久讲话了。

当时我犹豫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建议有哪里不对劲,又说不出来,只好同意了。

有一天,在家里吃过晚饭,星星来找我玩,我们躲在门口窃窃私语,讨论这座神秘房子的建造计划,被我妈隔着门偷听到了一点儿。大概我妈觉得不太妙的是,为什么这俩熊孩子想要住在厕所楼上?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心理?她就掉以轻心地直接问了我,这导致我大哭一场,指责她偷窃我的秘密。

第二天我难过地告诉小星星,再也不想要秘密房子了,因为我妈已经知道了。星星也为此哭了起来,好像我们真的失去了那座秘密房子一样。

后来我们各自搬家、转学,再也没有见过。

好多对话细节都记得,后来,我却一直想不起星星长什么样子。

能大约记得长相的小伙伴,大概是小学之后了。

晓晓很白皙,萍萍是细长丹凤眼,田田是皮肤晒黑的短发假小子……但第一次让我觉得一个女孩子很漂亮的,是一个孤僻的、从不合群的女孩。

她有个很女性化的名字,微微,却剪了一头男孩式的短发,高个儿,长手长脚,爱穿牛仔。她的眼睛非常大而且有神,唇红齿白,眉毛英气,在一群眉眼还没长开的小姑娘当中,她突兀地显出一种早熟的漂亮。

小男生们已经懂得故意招惹作弄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女生总是凑在一起,猜测谁喜欢谁,猜得兴奋莫名。微微很不屑这些女生,更不屑还没长大的小男生们。

她总是一副心事深沉的样子,严肃地思考一些我从来没想过的问题,比如大人为什么要结婚,又为什么要离婚。那个时候我才刚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就是像我姨和姨父一样,请很多人在饭店里大吃一顿,欢天喜地地敬酒喝酒,然后他们就住在一起了,结婚了。

至于离婚这件事,还没有出现在我的知识范畴里。

那个年代,离婚是不太光彩的事,大人们怕教坏小孩子,几乎都不在孩子面前讨论。

当微微告诉我,她的爸妈离了婚时,我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惊呆,只是茫然点点头。

她问,你不觉得结婚离婚很无聊吗?

我对无聊的理解就是,大人们都很无聊,没事找事做。

于是我认同微微的意见——结婚离婚就是吃饱了撑的,无聊。

她非常感动,要和我做最好的朋友。

做了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诉我一个大秘密。

她带着我去校园角落的花坛下,刨土,挖出一个空的可乐拉罐,里面塞了个纸卷。

打开纸卷,上面写了几个人的名字,我都不认识。

她骄傲地捧着那个纸卷,像女王宣读诏书一样,一个个念出来,念到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时,她强调,这是一个已经十五岁的大人,他们统统都加入了她的组织,都听她的话。

我问是什么组织。

她翻过那张纸,激动地让我看背后,又是一行字:白玫瑰别动队。

别动队的意思,我大概懂,电视上每晚正在放一个电视剧,叫女子别动队。

你这个别动队是干什么的?我问。

她说,是要对抗大人的,要去揭穿他们说的假话、谎话。

我被她的雄才大略惊呆了。

那天我问了她很多很多问题,从为什么叫白玫瑰,到怎么收服了一个十五岁的大人,再到怎么实行这个伟大的行动计划……微微一半矜持一半羞愧地表示,她还没想到行动计划,并慷慨邀请我一起来想。

不过首要的一件事,是我得发誓保密,加入白玫瑰别动队,发誓一辈子不背叛。

我感到这个誓言不能轻易发,背叛好像是很严重的一件事。

于是我表示不想加入白玫瑰别动队。

微微震惊愤怒地质问为什么。

我解释不来,只知道,不愿意。

乃至很多年后,我也反感加入学生会,拒绝被要求写申请书加入组织,拒绝各种形式的“入伙”。人有群居、抱团、在集体化中寻求安全感的天性;也有追逐自由、保持自我、不愿被群体化的天性。我的性格是后者占上风。

微微傲气,我也硬气,我们是两个倔强的小姑娘。

这段刚刚萌芽的友谊和信任,就此结束。

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十之八九终结于各种原因的微妙妒忌。

我和微微从来没有妒忌过对方。

我们的友谊却结束得更加干脆利落。

此后我们都不再和对方讲话,在教室里面对面走过也当没看见,各自维持着小小骄傲。直至我随父母搬家、转学,离开那个小学,也没有再讲过话。到了新年,小伙伴们送贺卡的时候,我收到一张来自微微的卡片。她不知道我新家的地址,是托一个邻居孩子送到我爷爷奶奶家里的。卡片上写着满满的字,全是早熟于那个年龄的深思,和对远大未来的热望。

我也写满了另一张贺卡,设法送给她,却得知她也已经转学,没有人知道她的地址。

微微在她的卡片上写道,以后她要去美国。

我已算是个早熟的孩子,但微微比我早熟更多。

对于异国异乡,我还没有什么概念,美国英国德国什么国都只是一个模糊的名字。

很多年后,当我穿行在欧洲各国,居住在古老小城,离家万里,偶然会想起小时候的事,想起那个叫微微的女孩,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去了美国。也许在某个宁静小镇上,她在过着典型的美式田园生活,也或许在纽约某个街口,她风风火火走过。

熊孩子嗖嗖地长,从小女孩到少女,就是一眨眼的事,快得自己也还没反应过来。

最开始,要上幼儿园了,奶奶就有点心疼地叹气说,小犟牛今天开始就被穿上牛鼻子咯。

人生之不自由的开端,都在这一句话里了,幸好那时我还听不懂。

起初,每天早上起床要被送去幼儿园都觉得很悲惨,后来成了小学生,更觉得读小学真痛苦,每天都要写作业。等读到中学才知道,天啊,原来幼儿园和小学的烦恼根本不算什么,中学生才是全世界最烦恼的人。

谁说不是呢,考试升学的苦恼,青春懵懂的烦恼,汇总起来可以叫作——从未成年到成年的烦恼。要开始习惯去竞争,去实际,去被规范,收折起孩童无拘无束的想象力翅膀,做中规中矩的少年人,尔后成年人。

这么多不快乐的事,当然要反抗,要逃跑躲起来。

每天背上书包去上学,坐在教室里枯对课本,身体不能自由,还好思想可以自由。

我的自由就藏在课桌抽屉里,偷偷压在英文课本下,如山如海的蕴藏在校门口小巷子的租书店里……多么感激,那些写出了武侠小说的作家们,救星一般的存在,造出侠义江湖的自由世界给不自由的人们去避难。

武侠小说是我给自己找的逃难出口,别的熊孩子们各有不同,有人看少女日漫做红粉泡泡梦,有人学电影里古惑仔,打打杀杀讲兄弟义气……夹杂其中的惨绿青春主旋律,是各种早恋、暗恋,各种情窦初开。

看武侠小说多了,早恋的可能性就低了,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楚留香。看日本少女漫画多了也一样,书中自有二次元的美男子,谁还稀罕身边满脸青春痘的愣小子。

可惜在老师和家长眼里,小说和早恋是一样的洪水猛兽。

班主任跟我妈说,你们家这孩子多才多艺学习好,既不搞早恋,又不捣乱,多好的学生啊,唯一缺点就是爱看小说!家长会上,这番话,班主任对我妈说完,又对另一个熊孩子的爸爸复诉一遍。

那个熊孩子就是小杰。

我们是唯二的两个成绩够好了,还要被老师严防死守的倒霉蛋。

就因为热爱武侠小说。

被老师搜查课桌,突击检查书包,是我俩的家常便饭。

小杰是男生中的异类,不爱上体育课,不踢球不打架,更不和女生打交道。

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看小说,数学全班最好,考试随便写写也是前三名的成绩,典型的学霸。这人瘦高,皮肤黑,黑得让人不仔细看不知道五官长什么样;仔细看还是勉强能看出,其实眉眼清秀,眼睛很大,只是黑框眼镜把仅有的优点全挡了。

这么一个眼镜学霸,寡言少语,独来独往,存在感低到近乎于零。

做了很久同班同学,我也没注意过他,最多每次老师念成绩排名时,那几个排在我前面的名字里,总有他。我也不在乎考试拿第几名,心情好考了第一和心情不好考不及格时,都一样领完卷子下来继续看小说。我关心黄药师和楚留香,远远超过自己的分数。

那时候老师还没发现我狂热看小说的行径。

小杰也隐蔽得很好。

我们都不知道身旁潜伏着一个同党。

直到有天课间他走过我座位,无意中瞥见我压在英语课本下露出的一个书角,是我偷偷看了一节课还没来得及藏起的武侠小说。

他恰好也才看过这本同一个租书店里的《冰川天女传》。

这个从不主动和女生说话的木讷学霸,惊讶地站在我桌前,张口来了句,你看武侠?

我也很惊讶,难道一个学霸也看武侠小说?

我们相见恨晚地就《冰川天女传》相关人物剧情交换了意见。

梁氏书里惯有的名门正派,凛然一团正气的少侠,正把我给郁闷得不行,正想大骂一顿男主角,而小杰也正为金世遗的遭遇愤愤不平,对名门少侠满怀腻歪。

我们的三观,简直一拍即合,都喜欢金世遗、黄药师那样离经叛道的人物。

区区课间休息的十分钟完全不够聊,上课铃响起,我们的话匣子才刚刚打开。

于是下一节课,这个学霸,破天荒地与女生传了一回纸条。

我们把对小说人物的意见奋笔疾书在笔记本里,假装交换借阅笔记,在老师眼皮下传来递去。鉴于他一贯正经的学霸身份,老师没有起疑。

聊完冰川天女,我们又聊金古梁温……书中许多疑惑不解的剧情,如鲠在喉的槽点,原本压根没想过能与谁分享,突然间遇到一个人,你说上句,他立刻接出下句,意见一致时恨不得越过课桌来击掌,意见不同处,笔记本密密麻麻写一大篇来激辩。

那会儿还没有网络,更没有电子书,武侠和言情小说都是校园违禁物品,更是稀缺资源,共享就很必要。以往我都是自己到处找书,以刺猬嗅西瓜般的灵敏,临近街巷哪里有租书店,都摸得门儿清。有了小杰这个同党,互通有无,越发眼界大增。他老爸也是个武侠迷,家里一柜子武侠书,背着老爸偷书看从来没被发现。

一开始他胆小,不太敢去租书店溜达,那时候一个中学生踏进那种地方就和踏进录像厅一样禁忌。我租了书就再借给他看,慢慢他也被我带出几分胆子,敢自己去租书了。

他也把家里的书偷出来借给我看,怕老爸发现,每次都心惊胆战。

一部武侠总有好几册,有时某一册被人租走了,我俩也等不及,囫囵跳过从后面开始看,云里雾里一起猜剧情。有时针锋相对,我挺一个人物,他挺另一个人物,吵得面红耳赤。说服不了对方,就各自埋头翻书找论据,在笔记本上长篇大论写感想。

最终不管谁辩论赢,都觉得淋漓痛快。

十几岁的年纪,青春薄脆易敏,男生女生都像摆着尾鳍小心游过对方的电鳗,怕一挨到就有高压电奔流。谁与谁走得近点,立马绯闻传得红光闪闪,自己也很容易莫名其妙就对一个人怦怦心跳,又莫名其妙就厌倦冷淡。可能爱上一个男孩只是因为他某天穿的白衬衣很好看,转眼不小心看见他踢球的样子笨拙,就失望不爱了。

我喜欢过一两个男孩子,也有被男孩们暗恋,递情书,守在校门口送花……但和小杰说的话、传的纸条,比和任何男生都多,偏偏我们是两个绝缘体,绝对没有火花,越是感情好到像兄弟姐妹一样,越没有别的想法,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武侠小说伴随我初中三年,从未间断,连中考前夕也手不释卷。

小杰虽然是学霸,我成绩也不差,但都是不肯努力的家伙,玩心大过天,没心没肺,不知道什么叫考试压力,无所谓成绩分数。直到中考前夕,小杰突然休学,因为健康原因没有参加中考。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男生中不合群,不打球,不爱上体育课,是因为有先天性心脏病。

人生的分界岭就从中考开始。

小杰没有像我一样,按部就班读高中、读大学,他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被家里安排去读了一所没有升学压力,可以随便混日子的学校。他的未来也被家里设置为简单模式,只要平平淡淡、轻轻松松把日子过下去就行。

当我在高中水深火热,被课业重重包围时,小杰依然逍遥自在,终日书海漫游。

我读了一所封闭式寄宿学校,周末回家,学校在很远的郊外。

那时没有网络,还在邮政通信时代。

我们没有因为距离而中断对小说讨论的热情,反而开始勤快地写信。

有一个外校的男孩子正在热烈地追求我,一天一封情书。

可是小杰的信,是上午一封,下午一封,滔滔不绝地写,常常是我刚接到信,还没来得及写完回信,他新的一封又来了。不知究竟的同寝室女生们,都以为小杰是我另外一个追求者,看到我每次接到小杰的信雀跃的样子,又以为我也喜欢这家伙。

解释也不会有人相信,这单单纯纯只是友谊带来的暖心暖肺。

看到信封上小杰标志性的难看笔迹,拆开信封,看到长篇大论的字儿,就忍不住咧嘴笑,周身都是暖和的,拥有一个心意相通的好朋友,就是这样踏踏实实的快乐呀。

我们的通信依然是孜孜不倦的小说讨论,像初中时的课堂纸条一样。

慢慢也开始说说各自生活,他抱怨他的沉闷无聊,我牢骚我的高三压力。

青春的烦恼多种多样,家人父母的不理解,小恋曲的失落,未来的迷茫,夹杂在我们对小说天马行空的畅谈里,像梦境偶尔也落入现实的小灰尘,我们为彼此擦去这些烦恼的灰尘,手牵手营造一个无忧无虑的新次元,那是侠客的快意江湖,科幻的星辰大海,任我们上天入地,自在无拘。

看过的小说都聊完之后,我们把彼此都最喜欢的金庸小说,读了又读,谈论每一个细节,互相提问,游戏般的挖空心思,把书里字句旮旯都翻了,非要想出几个刁钻问题,以考倒对方为乐趣。这样的讨论,渐渐从小说情节,上升到对历史、哲学、人性的探讨。

那时的探讨不免幼稚,却是两个懵懂少年在真正享受着思想自由碰撞的快乐。

随着话题的深度渐增,求知欲随困惑增长,我们在无意识中拓开着眼界和思维,大量地查阅资料,大量地思辨和讨论……大篇大篇的通信,最多时写满了十页信纸。

不管课业有多繁重,半夜熄了灯,我打着手电,躲在被子里也要回信。

三年高中,我们的信攒了一大口袋,随便抽一封来看,都忍不住要笑出声。

真正见面反而很少,有次周末趁着回家,我们相约见面,在初中校门口,相隔许久,小杰还是那么黑黑瘦瘦,笑容腼腆。我们互相打量,笑嘻嘻开玩笑,沿着大街溜溜达达走着、聊着,话题无边无际,有一搭没一搭。小杰突然说,你知道吗,那些信我都攒起来了,好大一袋。我说,一样啊,你的每一封信都在,当然要攒起来。

他站住,回过头看我,那一刻笑得很灿烂,眼镜下的大眼睛亮闪闪的。

我也突然很感动,想想几年时间飞快溜走,攒下的信已经那么多,我们都已经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久得像有一辈子了。小杰笑着说,要保存好喔,以后谁要是出名了,就把这些信出版成书信集,到时读这些信的人,不知笑成什么样。我说去你的,谁要出名啊。

他偏头看着我说,谁知道呢,你写作文这么好,以后说不定会是一个作家。

我哈哈大笑。

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书信记载的欢笑烦恼里过去了,单纯的少年时代也过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闹闹的午后,窗外的梧桐树,绿得凉悠悠,教室顶上的吊扇摇摇晃晃,黑板上粉笔的印子还留着上一堂课的数学方程式,生物老师却在展示着他的草履虫图片……

我进入了大学时光,小杰继续无所事事地悠闲生活。

我一头扎进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读教授们列出的长长书单,迷上在影视课上放映的文艺电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读的书给小杰一起看,他一听外国作者那么长一串名字就提不起兴趣。

他也推荐他在玩的游戏,让我一起打游戏,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游戏开始颠覆世界。

我哪里有时间去玩游戏,看书都看不过来,紧接着大三开始实习便是迈入社会的开端。

和小杰的通信渐渐变少,内容渐渐变短,终于有一天,提笔觉得乏味,不知可以说什么。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个星球。

几年间,我们一起读了那么多书,那些嬉笑怒骂,针锋相对,字里行间建立起来的友情,纯粹得像书里的世界,天马行空,高来高去,一旦落到现实里,却让人无所适从。

联系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网络,有了Email和QQ,我们每天上QQ都能看见对方在线,却没有什么可聊的话题,他的回答似乎永远都是,等一下,我在打游戏。

过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来学校看看我。

我在校门口等他,他远远走来,懒懒散散的样子,穿件格子衬衣,模样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个初中男孩。

他看着我,很错愕,好像看见另一个人。

我只是留长了头发,化了淡妆,穿着裙子和带一点高跟的鞋子,这是一个初入职场的实习生很平常的打扮。

坐在一条长石凳上聊天,对面是修建于民国时期的老教学楼,第一任校长的雕像掩映在树丛间,小杰望着这些,神往地说,你们学校很美啊。我问他要不要逛逛。他摇头,想想又说,如果可以,你帮我从图书馆借点书来看看吧。

他从未这样生分客气地和我说过话。

我问他想看什么类型的书。

他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怔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要看什么,很久没有看书了,突然不想打游戏,就来看看你,看到你又觉得想看书了。你在看什么,看完就借我随便看看吧。

那天他心不在焉地,时不时沉默,没待多久就说还有事要走了。

我想着,下次吧,反正还要帮他借书。

互道再见时,我们还是一样大大咧咧挥挥手,都笑嘻嘻的,却像有一个声音,隔在中间小声地叹了口气。

有些改变,不可逆转,无从挽留。

在图书馆找了几本或许他感兴趣的书,发信息问他几时来拿,他说过几天吧。

这一过,到现在已经十年,我们没有再见过面。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联系的,起初只是淡了联系,偶尔问候,渐渐连偶尔的惦记也被一天天高速变化的生活冲淡。总是在高节奏的生活中,从住处到工作,从邮箱到手机号,变动更新如家常便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行走的路越来越远。

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早已不在。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

那些手牵手,同路而行,一起走过时光的小伙伴们,每到一个分路口,各有各的方向,总不能牵着小手走完所有的路——记得幼儿园时,老师带小朋友们出去玩,用一条长长的黄色带子把排成队的小朋友拴成一队,一个接一个,谁也不会走丢。

可人生是一场自由奔跑。

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跑着跑着小伙伴们就跑丢了。

一年年的时光流去,不会刻意想起,也从来没有忘记……就像和小杰的那些信件,多少年没有打开来看,一直在那个口袋里,不用真的打开,也还是记得那些深夜拿着手电筒写信的快乐。

小伙伴们,如今,你们一个个奔跑在哪里呢?

此刻身边,和我们一起跑着的人,也是在从前一个个不同的路口,切换了方向,偶然或是必然与我们相逢,跑在了同一条路上。于是我们继续奔跑,结伴或独自,相逢又道别。

再见,那些注定不会再相逢的小伙伴们。

即使不再相逢,我们说过悄悄话,有过小秘密,熊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少年的烦恼青春,这些时光里真正的宝藏,不会被偷走,永远永远都是我们的。